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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延長至 10/30 --> 新日期: 2015/11/16 ...[/h2]

為讓參賽者有充裕的時間完成作品,比賽收件日期延長至11月16日止喔
(2015-10-31 15:36)

有幾個技術問題想詢問:

1. 中間有人「答應要接龍,結果拖稿」怎麼辦? Max-Expiry 時間?

2. 允許同時有多個分支嗎 (branch)? 接成三頭龍之類的。(2015-10-30 12:01)

[h1]Linux 常見的顯示伺服器系統(DSS): X Window/X11, Wayland, Mir[/h1]


[h2]X Window System: X, X11, Xorg, XFree86[/h2]

1. 歷史最悠久,2014 年歡慶 30 週年! http://www.x.org/wiki/ Since 1984, by MIT

2. Protocol 版本: X11 R7.7

3. Protocol 實做: http://www.x.org http://www.xfree86.org (4.8.0)

4. Linux Distro 使用: 目前(2015) Fedora 20/21/22, Ubuntu 14/15 都還是 X Window System Based

5. 我記得約 10~20 年前,
當你說「X Window」一定會被一些人糾正:『這叫做「X」,不叫「X Window」$#@#!!!』 @ NNTP newsgroup

不曉得,現在還有沒有這種糾正存在?

從 Search Friendly 的觀點來看,
就算是叫做 "X Window" or "X Window System" 還是非常的「沒有辨識度 (Not recognizable or searchable)」,
容易遺失在每年指數成長的資訊海之中,
因為 X 這關鍵字實在太容易被「相互污染」。

舉例:同辦公室的同事有人是關心 "X Japan Press Conference",但你想參加 "X Window System Japan Conference"



[h2]Wayland[/h2]

1. Since Nov. 2008, MIT License

2. Protocol 版本: 1.9.0 (Oct.)

3. Linux Distro 使用: Fedora 23 or later 未來有可能使用或正式支援, Arch Linux XFCE


[h2]Mir (Ubuntu In-House)[/h2]

1. Since Mar. 2013, Ubuntu 內部的技術, GPLv3

2. Protocol 版本: 0.16 (Oct. 2015)

3. Protocol 實做: 正在開發中,有可能會出現在 Ubuntu 16.04, 配合 Ubunut Unity

4. Linux Distro 使用: 極有可能是 Ubuntu 16.04 (Apr. 2016)(2015-10-27 19:58)

[h1]takeown & icacls: 改變 Windows 7/8/10 檔案擁有權、設定權限

可解決 trustedinstaller 檔案無法修改、無法刪除的問題
[/h1]


takeown: 可改變檔案與目錄「擁有者(Owner)」
icacls: 可設定檔案與目錄「權限(ACLs)」

使用 takeown & icacls 這兩個指令,可解決 trustedinstaller 檔案無法修改、無法刪除的問題。

Example: Delete Windows.Old HOWTO


[h2]Takeown: 改變檔案擁有權[/h2]
代碼:

C:\WINDOWS\system32>takeown /?

TAKEOWN [/S system [/U username [/P [password]]]]
        /F filename [/A] [/R [/D prompt]]

描述:
    這個工具可以讓系統管理員恢復
    之前被拒絕重新指派檔案擁有權。

參數清單:
    /S           system          指定要連線的遠端
                                 系統。

    /U           [domain\]user   指定執行命令的使用者
                                 內容。

    /P           [password]      指定使用者密碼。
                                 如果省略,會出現密碼輸入要求。

    /F           filename        指定檔案名稱或目錄
                                 名稱模式。萬用字元 "*" 可以用來指定
                                 模式。允許
                                 sharename\filename。

    /A                           將擁有權給予系統管理員,
                                 而非目前的使用者。

    /R                           遞迴搜尋: 指示工具在指定的目錄
                                 和所有子目錄中的檔案
                                 操作。

    /D           prompt          當目前的使用者沒有
                                 目錄 "list folder" 使用權時,所使用的
                                 預設回答。在子目錄遞迴操作時將發生
                                 此情況。要取得擁有權,
                                 有效值為 "Y",要略過則是 "N"。

    /SKIPSL                      請勿接著符號連結。
                                 僅可與 /R 搭配使用。

    /?                           顯示這個說明訊息。

    注意: 1) 如果沒有指定 /A,檔案擁有權將給予
             目前登入的使用者。

          2) 不支援混合使用 "?" 和 "*"。

          3) 要壓抑確認提示,請用 /D。

範例:
    TAKEOWN /?
    TAKEOWN /F lostfile
    TAKEOWN /F \\system\share\lostfile /A
    TAKEOWN /F directory /R /D N
    TAKEOWN /F directory /R /A
    TAKEOWN /F *
    TAKEOWN /F C:\Windows\System32\acme.exe
    TAKEOWN /F %windir%\*.txt
    TAKEOWN /S system /F MyShare\Acme*.doc
    TAKEOWN /S system /U user /F MyShare\MyBinary.dll
    TAKEOWN /S system /U domain\user /P password /F share\filename
    TAKEOWN /S system /U user /P password /F Doc\Report.doc /A
    TAKEOWN /S system /U user /P password /F Myshare\*
    TAKEOWN /S system /U user /P password /F Home\Logon /R
    TAKEOWN /S system /U user /P password /F Myshare\directory /R /A

C:\WINDOWS\system32>



[h2]icacls: Takeown: 改變檔案擁有權[/h2]
代碼:

C:\WINDOWS\system32>icacls

ICACLS name /save aclfile [/T] [/C] [/L] [/Q]
    將符合名稱之檔案與資料夾的 DACL 儲存至 aclfile,以供稍後與
    /restore 搭配使用。請注意,這不會儲存 SACL、擁有者或完整
    性標籤。

ICACLS directory [/substitute SidOld SidNew [...]] /restore aclfile
                 [/C] [/L] [/Q]
    將儲存的 DACL 套用到目錄中的檔案。

ICACLS name /setowner user [/T] [/C] [/L] [/Q]
    變更所有相符名稱的擁有者。此選項不會強制變更擁有權; 如果要強制變更擁有
    權,請使用 takeown.exe 公用程式。

ICACLS name /findsid Sid [/T] [/C] [/L] [/Q]
    尋找內含明確提及 Sid 之 ACL 的所有相符名稱。

ICACLS name /verify [/T] [/C] [/L] [/Q]
    尋找含有未使用標準格式的 ACL 或長度與 ACE 計數不一致的所有檔案。

ICACLS name /reset [/T] [/C] [/L] [/Q]
    針對所有符合的檔案,使用預設繼承的 ACL 取代 ACL。

ICACLS name [/grant[:r] Sid:perm[...]]
       [/deny Sid:perm [...]]
       [/remove[:g|:d]] Sid[...]] [/T] [/C] [/L] [/Q]
       [/setintegritylevel Level:policy[...]]

    /grant[:r] Sid:perm 授與指定的使用者存取權限。若加上 :r,該權限便會取
        代先前授與的明確權限。若不加上 :r,則會將權限加入先前授與的任何明
        確權限。

    /deny Sid:perm 明確拒絕指定的使用者存取權限。對指定的權限新增明確拒絕的
        ACE,並將任何明確授與中的相同權限移除。

    /remove[:[g|d]] Sid 會移除 ACL 中 Sid 的所有符合項目。若加上 :g,會將授
        與該 Sid 之權限的所有符合項目移除。若加上 :d,則會將拒絕該 Sid 之權
        限的所有符合項目移除。

    /setintegritylevel [(CI)(OI)]Level 明確地新增完整性 ACE 至所有符合的檔
        案。可指定下列層級的其中一個:
            L[ow]
            M[edium]
            H[igh]
        完整性 ACE 的繼承選項具有高於層級的優先性,且只會套用到目錄。

    /inheritance:e|d|r
        e - 啟用繼承
        d - 停用繼承並複製 ACE
        r - 移除所有繼承的 ACE


注意:
    Sid 的格式可以是數字或好記的名稱。如果指定使用數字格式,請在 SID 的開頭
    加上 *。

    /T 指示要在 name 指定之目錄下的所有相符檔案/目錄上執行此操作。

    /C 指示不論發生任何檔案錯誤,都繼續執行此操作。仍會顯示錯誤訊息。

    /L 指示此操作會在符號連結 (而非其目標) 上執行。

    /Q 指示 icacls 應隱藏成功訊息。

    ICACLS 保留 ACE 項目的標準順序:
            明確拒絕
            明確授與
            繼承拒絕
            繼承授與

    perm 是權限遮罩,可使用下列其中一種格式來指定:
        一連串簡單權限:
                N - 不允許存取
                F - 完整存取權
                M - 修改存取權
                RX - 讀取和執行存取權
                R - 唯讀存取權
                W - 唯寫存取權
                D - 刪除存取權
        在括號中以逗號分隔特定權限的清單:
                DE - 刪除
                RC - 讀取控制
                WDAC - 寫入 DAC
                WO - 寫入擁有者
                S - 同步
                AS - 存取系統安全性
                MA - 允許的最大值
                GR - 一般讀取
                GW - 一般寫入
                GE - 一般執行
                GA - 一般所有權限
                RD - 讀取資料/列出目錄
                WD - 寫入資料/新增檔案
                AD - 附加資料/新增子目錄
                REA - 讀取擴充屬性
                WEA - 寫入擴充屬性
                X - 執行/周遊
                DC - 刪除子系
                RA - 讀取屬性
                WA - 寫入屬性
        繼承權限的優先順序高於上述任一種格式,且僅套用到目錄:
                (OI) - 物件繼承
                (CI) - 容器繼承
                (IO) - 僅繼承
                (NP) - 不傳播繼承
                (I) - 從父容器繼承的權限

範例:

        icacls c:\windows\* /save AclFile /T
        - 會將 c:\windows 及其子目錄下所有檔案的 ACL 儲存到 AclFile。

        icacls c:\windows\ /restore AclFile
        - 會還原 AclFile 之中每個檔案的 Acl,而 AclFile 位於 c:\windows
          及其子目錄下。

        icacls file /grant Administrator:(D,WDAC)
        - 會將檔案的刪除和寫入 DAC 權限授與使用者 Administrator。

        icacls file /grant *S-1-1-0:(D,WDAC)
        - 會將檔案的刪除和寫入 DAC 權限授與 sid S-1-1-0 所定義的使用者。

(2015-10-26 18:35)

[h1]Windows 10: How To Delete C:\Windows.old upgraded from Win7/Win8/Win8.1[/h1]

[h2]Step-1. "cmd.exe", run cmd.exe as administrator Permission[/h2]


[h2]Step-2. (@ CMD.exe) Run "takeown /F C:\Windows.old\ /R /A"[/h2]
代碼:


C:> takeown /F C:\Windows.old\ /R /A

/R: Here means Recursively
/A: Here means Assign owner to Administrator



[h2]Step-3. (@ CMD.exe) ACL(icacls): Grant full permission to Everyone on Every Files[/h2]
代碼:


C:> icacls "C:\Windows.old" /grant Everyone:(OI)(CI)F /T

/grant Everyone:  Here means grant everyone with FULL Control
/T:  Here means for "every files" found in this folder



[h2]Step-4. Delete again with File Exploer[/h2]

OK, back to File-Exploper, now your can delete again, you will find everything is deleteable(2015-10-26 18:19)

[h1]2016 桃竹苗十三校聯展徵件:「竹X藝象」作品徵件 (2016/03/01~03/11)[/h1]


Call for Works!! Bamboo Spirit 2016 Joint School Arts Exhibition

2016 十三校聯展徵件官網: http://acc.nctu.edu.tw/gallery/1603_joint_exhibit/intro.html

簡章下載:(PDF) http://xor.tw/4pe9a


【徵件說明】
我是竹

古人愛我的風雅和氣節

將我比擬為君子

可是 現代人是否在乎呢

假如可以

能否讓

明心見性的佛陀

和 御風而行的女子

成為

我的另一種藝象

又或者

將我擺在家中

化作

如坐針氈的沙發

芒刺在背的櫥櫃

你 會拒絕我嗎?
[hr]

跨校聯展為桃、竹、苗地區大學院校的年度創意盛事,本聯展活動匯集、串聯起桃、竹、苗地區的十餘所大學院校,藉著主辦學校策劃具開創性與前瞻性的展覽主題,鼓勵學生進行創意發想,並將想法付諸實踐,展現出大學的生命力與創造力,為當前的生活提出反思與建議。同時,藉此同台演繹的舞台,達到校際、學校與社區,以及創作者與觀賞者之間的交流,激發更多的可能性。

本活動之前身為交大、清大、竹師院三校於1989年舉辦的學藝性社團聯展,中華大學加入後共舉辦了九屆,希望透過校際觀摩的聯合美展,激發學生對藝術思考的能力及興趣。從2001年起,打破了以往依媒材分類的徵選形式,開啟以創作主題來徵件的形式,並逐步擴大參與的學校,由各校輪流主辦,年年呈現不同的面貌。

參加聯合美展的學校逐年增加,2002年有五校―中華大學、玄奘大學、交通大學、清華大學以及新竹教育大學。2003年因中央大學、明新科技大學與陽明大學的加入,成為跨地域之八所大專院校聯展。2004年新增中國科技大學,陽明大學暫退出,聯合美展的規模仍維持八校聯展。2006年中原大學加入,展覽規模擴大為九校聯展。2007年育達技術學院(更名廣亞學校財團法人育達科技大學)以及親民技術學院(更名亞太創意技術學院)相繼加入,中原大學暫退出;2008年中原大學再次加入;2009年,更有元培科技大學、南亞技術學院(更名為桃園創新技術學院)的加入,使得聯展更為盛大,亦使本展覽成為橫跨桃、竹、苗地區十三所大學院校之跨校聯展;2011至2012年,維持桃竹苗十二校參與;2013年育達商業技術學院(更名為廣亞學校財團法人育達科技大學)暫退出;2014年育達商業科技大學再次加入,共計十二校參與展出。

本屆(2016年)十三校聯展由亞太創意技術學院視覺傳達設計系主辦,再度邀集中央大學藝文中心、中原大學藝術中心、中華大學藝文中心、中國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元培醫事科技大學光宇藝術中心、玄奘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交通大學藝文中心、育達科技大學廣亞藝術中心、亞太創意技術學院視覺傳達設計系、明新科技大學藝文中心、桃園創新技術學院建築系、清華大學藝術中心、新竹教育大學藝設系等十三所大學院校共襄盛舉,展開年度同台競技與交流。
[hr]


一年一度桃、竹、苗地區大學院校的創意盛會-跨校聯展即將開跑!2016年將以「竹X藝象」為創作主題進行作品徵件。

鼓勵大家嘗試在生活中發掘任何與竹之意象相關的任何創作可能性,無論是竹子、竹葉、竹節、竹片,或竹子的相關製品,如竹筷子、竹蜻蜓等等作為創作材料,來充分發揮創意,裝置出獨一無二的藝術創作。也歡迎畫竹、編竹、塑竹、雕刻竹、攝影竹…展現竹的風采、精神與格調。

歡迎參展者結合自身的想像力與巧思,用創作賦予竹子藝術新的生命力!以各種媒材、各種角度、與眾不同的想法來詮釋自己對竹的藝象。

【徵件類別】
作品形式不拘,不限材質與創作方式, 無論平面、立體造型、複合媒材、裝置等表現均可。
【創作示範網址】
http://acc.nctu.edu.tw/gallery/1603_joint_exhibit/sample.html

【參加對象】交大教職員、學生,以及桃竹苗地區民眾均歡迎參加,個人或團體均可。
【報名送件】

[hr]
2016/03/01~03/11 檢齊作品與報名表(附光碟)至交大圖書館B1藝文空間服務台送件。
(報名交件者可蓋交大藝文護照展覽章~)
【得獎、展覽】
[hr]
凡報名交件者,作品可參加2016/03/17~03/24交大校內預展,
於圖書館B1藝文空間前廊展出。

[hr]
2016/04/01 將於交大藝中網站公布得獎名單,
得獎作品將於 2016/04/11~2016/04/29於亞太創意技術學院藝術中心聯合展出。

[hr]
【簡章索取】 作品規格與詳情請參見報名簡章,可按此下載doc檔、pdf檔,或至交大藝文空間索取。
【活動官網】 http://acc.nctu.edu.tw/gallery/1603_joint_exhibit

【辦理單位】
校內預展主辦:國立交通大學藝文中心
(本聯展由中央大學、中原大學、中華大學、中國科技大學、元培醫事科技大學、玄奘大學、育達科技大學、中華大學、明新科技大學、桃園創新技術學院、清華大學、新竹教育大學及本校等十三校聯合參與,並由亞太創意技術學院統籌辦理)(2015-10-26 18:15)

[center]ga673899 MaiHime Romance of Three Kingdoms[/center]
##DIV##
[center]
[h1]ga673899「舞姬三國」手機遊戲美術人設 - "MaiHime SanGo" Mobile Game Art Design[/h1]
黃建豪 貓女 完稿2 UP
雙刃貓女 - 舞姬三國
Dual Blades - MaiHime Sango(3 Kingdoms)


雙槍女 LOGO UP
雙槍女 - 舞姬三國
Twin Guns - MaiHime Sango(3 Kingdoms)


刺客 LOGO
翔翼暗殺者 - 舞姬三國
Wings Assissan - MaiHime Sango(3 Kingdoms)


建豪 巨劍女 UP
蠻族戰士 - 舞姬三國
Barbarian Berserker - MaiHime Sango(3 Kingdoms)


統領 FIN UP
女皇孫權 - 舞姬三國
Sun Quan - MaiHime Sango(3 Kingdoms)



弓箭女NEW UP
赤焰弓箭手 - 舞姬三國
Flaming Archer - MaiHime Sango(3 Kingdoms)




[hr]

Visit more "ga673899" Artworks

http://vovo2000.com/paintbbs/art/ga673899/

http://vovo2000.com/artist/ga673899/tags/

http://vovo2000.com/artist/ga673899/

留言給「豪哥」 :: Write Message onto ga673899 Guestbook
@ http://vovo2000.com/msg/ga673899/
[hr]
[h2]Official "MaiHime Sango" Mobile Game Sites[/h2]

官網
@ http://tw.gamagic.com/MaiHime/

下載
@ 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hime.sango(Android)
[hr]
See Also:

[url=http://vovo2000.com/tags/三國/]
「三國」相關創作 :: "The Romance of Three Kingdoms" Char Design
[/url]

[url=http://vovo2000.com/tags/遊戲/]
「遊戲」相關創作 :: "Gaming" Art Deisng & Concept
[/url]

[url=http://vovo2000.com/tags/手遊/]
「手遊」相關創作 :: "Mobile Games" Deisgn/Illustration Artwork
[/url]

[url=http://vovo2000.com/tags/貓女/]
「貓女」相關創作 :: "Cat Girls" Related Art Artworks
[/url]

[url=http://vovo2000.com/tags/舞姬/]
「舞姬」相關創作 :: "Mai Hime (dancing girl)" Related Art Artworks
[/url]



[/center](2015-10-25 23:32)

[h1]新秀首次補助:文化部105年第1期藝術新秀首次創作發表補助(30萬~100萬)[/h1]

比較奇怪的是,為何 10/31 申請到期,10/20 才發佈?

[hr]
文化部 2016 新秀補助官網: http://grants.moc.gov.tw/Web/PointDetail.jsp?Key=48&P=715

線上申請(要先註冊):
個人申請: http://grants.moc.gov.tw/Web/Apply.jsp?OP=Apply&Key=48&P=715&FId=1046
團體申請: http://grants.moc.gov.tw/Web/Apply.jsp?OP=Apply&Key=48&P=715&FId=1047

[hr]
補助申請教學:
http://grants.moc.gov.tw/Web/DownloadPoint.jsp?FId=5477
http://grants.moc.gov.tw/Web/DownloadPoint.jsp?FId=5478
http://grants.moc.gov.tw/Web/DownloadPoint.jsp?FId=5479

[hr]

注意: 2015/10/31 申請截止!! 動作要快!


五大類補助:
「文學創作補助」
「圖文創作補助(插畫漫畫)」
「視覺藝術創作補助」
「音樂、舞蹈、戲劇創作補助」
「影視媒體創作補助」


[hr]
文化部為培養文化創作人才,鼓勵藝術新秀進行相關創作發表,補助個人辦理首次創作出版、展覽、演出、映演等,補助類別包括文學、圖文創作、視覺藝術、音樂、舞蹈及戲劇(曲)以及影視媒體藝術5類。文化部將自104年10月1日至31日受理105年度上半年將辦理相關創作發表者提案申請。欲申請者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線上填寫資料並上傳案件後,再將完整計畫書及相關附件寄送文化部(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辦理。
[hr]
補助對象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均可提出申請,另經我國政府核准設立登記或立案之公司、法人、團體、獨資或合夥事業,亦可協助個人提出申請,補助發表所需演出費(含排練費)、材料費、場租、展場裝置費、裝裱費、設備租借、文宣、翻譯、出版品印製(含編輯、校對、美編、設計、光碟壓製等相關費用)、影片剪輯、保險、運費等相關費用。個人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30萬元;單位申請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100萬元。

[hr]
文化部藝術新秀首次創作發表補助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2年4月12日文綜字第10220108371號令訂定
中華民國102年9月4日文綜字第10220296631號令修正全文
中華民國103年3月27日文綜字第10320085542號令修正名稱及部分規定
中華民國104年3月20日文綜字第10420072541號令修正
一、文化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培養文化創作人才,鼓勵藝術新秀進行相關創作發表,特訂定本要點。
[hr]
二、補助對象: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
(二)經我國政府核准設立登記或立案之公司、法人、團體、獨資或合夥事業(以下簡稱申請單位):協助前款個人辦理發表計畫,惟同一申請單位每年至多補助二案。
個人申請者應為創作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單位申請者應附創作者之授權書,獲補助後應於相關文宣載明創作者資訊。
[hr]
三、補助類別:
(一)文學類:
1、補助首次個人創作專書出版及其相關發表計畫。
2、創作者為文字作者,且未曾以單一作者身分出版專書。
(二)圖文創作(含漫畫、繪本)類:
1、補助首次個人圖文創作專書出版及其相關發表計畫。
2、創作者為文字或繪圖作者,且未曾以單一作者身分出版圖文創作專書。
(三)視覺藝術類:
1、補助首次個人展覽及其相關發表計畫,不補助聯合展覽。
2、如為互動或跨媒材等團隊作品,創作者應為主要作者。
3、辦理場地以專業展覽場地或替代空間為優先考量。
(四)音樂、舞蹈及戲劇(曲)類:
1、補助首次創作專場發表、創作專輯出版及其相關發表計畫。
2、音樂類:創作者為作曲者,且未曾以單一作曲者身分辦理專場音樂作品發表,或出版音樂專輯。
3、舞蹈類:創作者為編舞者,且未曾以單一編舞者身分辦理專場舞蹈作品發表。
4、戲劇(曲)類:創作者為編劇或導演,且未曾以單一編劇或導演身分辦理專場戲劇(曲)作品發表。
(五)影視媒體藝術類:
1、補助首次影片(展)映演及其相關發表計畫。
2、創作者為編劇或導演,且未曾以單一編劇或導演身分辦理影片(展)映演。
前項補助不包括因學校課程、社團活動、取得學位或學術升等用之發表計畫。創作者若因學術需求,曾以單一創作者身分辦理前述出版、展覽、演出、映演等發表計畫,不列為已有發表經歷。
四、補助內容及金額:
(一)補助發表所需演出費(含排練費)、材料費、場租、展場裝置費、裝裱費、設備租借、文宣、翻譯、出版品印製(含編輯、校對、美編、設計、光碟壓製等相關費用)、影片剪輯、保險、運費等相關費用。但不包含硬體設備採購。
(二)個人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三十萬元;申請單位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一百萬元。
五、申請案已獲本部及所屬機關(構)及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補助者,本部不再重複補助。
六、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每年分二期申請:
1、第一期:一至六月辦理之活動,應於辦理年度前一年十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期間提出申請。
2、第二期:七至十二月辦理之活動,應於辦理年度四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期間提出申請。
(二)申請人應於本部公告受理期間內檢具經費補助申請表及計畫書各十份,切結書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一份及相關資料(書表如附件),以掛號寄送或專人送達本部。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應於本部上班時內送達;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
(三)本部收受之申請資料及附件,不論是否給予補助,均不予退件,申請人亦不得要求退還。
七、評審及審查時間:
(一)本部應先就申請者資格、申請者應備文件資料及應載內容進行書面審核,有未符合第二點至第三點規定且可補正者,本部得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不予受理;補正以一次為限。
(二)本部得聘請專家、學者若干人組成評審小組,審核申請計畫書及建議補助金額。評審委員如有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規定情形者,應予迴避。
(三)評審標準:就作品原創性及藝術性、創作潛力、作品完整度及未來發展的可行性、市場性、經費編列合理性等綜合考量,並採競爭性評選。
(四)獲補助者名單、補助金額上限及補助比率由本部核定公告之,並書面通知獲補助者。
(五)本要點所需經費預算須俟立法院審議結果而定,本部得視實際情況酌減或停止補助。
八、撥款及核銷:
(一)獲補助之申請案,應依據「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辦理撥款及核銷;獲補助者運用補助經費辦理採購,補助金額達公告金額,且占採購金額半數以上者,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部辦理受補助案件撥款,原則採計畫結束後一次撥款方式辦理。但得視個案性質,採分期撥款方式辦理,本部並得要求獲補助者提報期中成果報告。
(三)獲補助者應於計畫執行完畢後,在規定期限內,檢具原始支出憑證及成果報告書資料,辦理結案核銷及撥款。其未按規定繳交或成果資料品質不良,本部將列為未來補助審核之重要參考。
(四)獲補助案結報時,所檢附之支出憑證應依「文化部經費結報注意事項」規定辦理,並應詳列支出用途及全部實支經費總額。同一案件由二個以上機關補助者,應列明各機關實際補助金額。獲補助者運用補助款產生之利息應全數繳回,如有其他販售之衍生商品,應提供本部至少二份。獲補助者之出版作品應申請ISBN或ISRC,以正式途徑出版,提升作品品質。
(五)獲補助者執行補助案件,如受補助經費於補助案件結案時尚有結餘款,應按補助比例繳回。補助案件執行後,如實際支出經費少於原預估經費時,本部得衡酌補助案件之性質與合理性,按原補助比率重新核算實際補助金額或廢止原同意補助款項。
(六)獲補助者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及真實性負責,經發現其未依補助用途支用,有虛報、浮報、違反本要點或其他法令規定者,本部得撤銷或廢止補助,視情節輕重追回部分或全部補助款項,並移送有關單位追究責任,且於二年內不受理其申請案。
[hr]
九、經本部同意補助之活動,非經書面同意,不得變更計畫書內容(含活動名稱等)。獲補助者應於所有相關文宣資料中將本部列為贊助單位。
十、本項補助款應依預算科目核實動支,所送核銷之原始憑證支用內容及單據(發票、收據)日期應與活動執行期間相符。
十一、考評:
經核定補助之案件,獲補助者應依計畫內容確實執行,本部得派員於計畫執行期間進行監督考評,以瞭解實際執行情形,掌握計畫執行之品質及成果,並列為未來補助審核之依據。
十二、責任義務:
(一)獲補助者有隨時向本部說明計畫進度之義務。
(二)獲補助者於請款時,應檢附未向本部及所屬機關(構)、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重複申請補(捐)助之切結書。
十三、本要點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依其他相關法令或由本部解釋之。


承辦人資訊

(02)8512-6758 林小姐(2015-10-25 19:40)

[h1]105年度文化部臺灣品牌團隊計畫受理申請[/h1]


官網:
=> https://grants.moc.gov.tw/Web/PointDetail.jsp?Key=53&P=737
[hr]
2016 年台灣品牌補助要點:
=> https://grants.moc.gov.tw/Web/DownloadPoint.jsp?FId=5560
[hr]
2016 年台灣品牌補助申請書:
=> https://grants.moc.gov.tw/Web/DownloadPoint.jsp?FId=5561


[hr]
依  據:文化部臺灣品牌團隊計畫補助作業要點

公告事項:
 一、受理申請期間:
104年10月30日至104年11月30日下午5時30分止。

 二、申請資格:
依相關法規於國內登記立案或設立,從事音樂、舞蹈、傳統戲曲、現代戲
劇等各項演藝活動之團體,且曾獲「文化部演藝團隊分級獎助計畫作業要
點」卓越級補助者。

 三、補助原則:
(一)團隊自我提升及品牌形象計畫、提供回饋計畫,為文化部評估補助額度之重要參考依據。文化部得依據提報計畫內容,核予補助部分經費。補助額度以團隊年度營運總經費百分之二十為原則,最高補助額度以不逾團隊年度營運總經費百分之三十為上限。
(二)前項計畫得為一年或三年計畫。

四、申請方式:
請於申請期間內檢具填妥之申請表格及計畫書一式二份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本部,並請於外信封註明「申請臺灣品牌團隊計畫補助」(寄送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5樓 文化部藝術發展司收)。

五、有關要點、申請書表等,請自本部網站下載。
  網 址: http://grants.moc.gov.tw
  承辦單位:藝術發展司
  洽詢電話:(02)8512-6533(2015-10-25 19:21)

[h1]向量圖樣比賽:2015 雲林縣污水下水道污水孔蓋圖案徵圖比賽 (~2015/11/30, 總獎金 96,000)[/h1]


報名資格:不限。參加者以報名三件作品為上限, 2015/11/30 截止

向量設計比賽分兩組: 北港 + 虎尾,各 48,000 台幣

比賽簡章下載: http://xor.tw/4pe9c (PDF)

污水蓋設計樣式參考下載: (PDF) http://xor.tw/4pe9t

佐賀市公共下水道的各類圖案設計
=> http://www.water.saga.saga.jp/main/142.html




[hr]
雲林縣政府正積極推動北港鎮及虎尾鎮兩地區之污水下水道系統,為提升市容觀瞻,打破人孔蓋為台灣街頭單調醜陋的刻板印象,將污水孔蓋圖賦予地域性、功能性、在地傳統文化等特色,形成市容之一大特色,透過徵圖的方式打造實用且兼具藝術美感的污水孔蓋,藉此讓民眾參與污水孔蓋的設計,以期達到宣導意義。


[hr]

簡章
【活動主旨】
一、 主題:『2015 雲林縣污水下水道污水孔蓋圖案』徵圖比賽。
本案分別以北港鎮及虎尾鎮兩鄉鎮為設計主題。

二、 活動目的:
主辦單位目前正積極推動北港鎮及虎尾鎮兩地區之污水下水道系統,為
提升市容觀瞻,打破人孔蓋為台灣街頭單調醜陋亂象的刻版印象,將污水孔
蓋圖案賦予地域性、功能性、在地傳統文化等特色,形成市容之一大特色,
政府積極推動污水下水道建設,改善民眾之生活環境及品質,本府透過徵圖
的方式打造實用且兼具藝術美感的污水孔蓋,藉此讓民眾參與污水孔蓋的設
計,以期達到宣導意義。

三、 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水利處
委託單位:聯聖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中泱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執行單位:聯聖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中泱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作品規範】
一、 比賽內容:以雲林縣北港鎮、虎尾鎮之在地特色進行污水孔蓋圖案競賽
(兩案分開評選),其作品以黑白色為主,且須盡量清晰簡易呈現。
[hr]
二、 交件規則:
需同時繳交實際作品及電子檔案,且作品中必須有「雲污水」字樣,其
文字、樣式、位置均未限制,並禁止使用照片,須為自行創意發揮,並考量
以地方產業、虎尾、北港地名及地方特色作為設計方向,詳細說明如下:
(1)實際作品:作品輸出尺寸左右寬 18*18 公分,貼於 A4(直式)黑裱板上,
需附創作說明貼至表板正面下方。
(2)電子檔案:電腦繪圖請以 Illstrator、Corel Draw 及 AutoCAD 等繪圖軟體
製作成向量檔格式,作品尺寸為直徑 18 公分圓型圖案,並需
考慮便於放大、縮小,應用於各種材質之宣傳製作物上;圖
檔請以參賽者姓名為檔名(如王小明 LOGO.ai),提供下列格
式:
1. CMYK 模式之 cdr 或 ai 檔案格式。
2. jpg 檔案格式,檔案解析度不少於 300pixels/inch。
【備註】
*1.標準污水孔蓋直徑為 75 公分表面厚度約 2 公分為本次圖案設計範圍。
*2.人孔蓋為翻砂石墨鑄鐵製作,且須在直徑上留三個提舉孔。
2
*3.本次設計規格底圖:(詳附件三)
*4.作品請以「黑白色稿」進行設計,否則不予受理。
*5.製模時作品原圖以等比例方式放大,以滿版(直徑 75 公分)製模。
*6.請參賽者務必依交件規則之規格送件,如果規格不符者,即視為不符參
賽資格,且不另行通知。
[hr]
三、 投稿作品需檢附:(以下文件請以電腦打字)
1. 報名表(含同意書)。
2. 平面圖稿作品以 A4 輸出並黏貼於 A4 裱板正面。
3. 創作理念說明黏貼於平面圖稿作品 A4 裱板背面。
4. 作品光碟:光碟上請註明參賽者名稱,並含以下檔案:
(1) 報名表
(2) 創作理念說明
(3) 圖稿設計之電子檔:請提供 ai 檔(或 cdr 檔)及 jpg 檔二種檔
案格式。
四、 送件方式:限採掛號郵寄或親送兩種方式送件。
1. 掛號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截止收件日若遇颱風等停止上班上課,則
自動順延至次一上班上課日。
2. 親送:請於平日上班時間上午 8 時至下午 5 時送至郵寄收件地點,逾期
不予受理。
3. 欲參加「北港鎮」作品競賽者,請依附件一詳填參賽表之各項資料後,
於信封註明『2015 年雲林縣污水下水道人孔蓋圖案(北港鎮)』,並連同作
品及光碟片,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自送達「雲林縣政府水利處下水道科」
(地址: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 515 號)。
4. 欲參加「虎尾鎮」作品競賽者,請依附件一詳填參賽表之各項資料後,
於信封註明『2015 年雲林縣污水下水道人孔蓋圖案(虎尾鎮)』,並連同作
品及光碟片,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自送達「雲林縣政府水利處下水道科」
(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 515 號)。
【收件日期及評選辦法】
一、 報名資格:不限。參加者以報名三件作品為上限。
二、 報名截止日:即日起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
三、 評選結果公佈日期:2015 年 12 月 25 日,於雲林縣政府網站公佈。
[hr]
四、 評選標準:分數權重配比如下(總分 100 分)
(一) 視覺表現(20%) - 視覺美感、設計感、造型創意
(二) 創意及設計表現(30%)- 創作內容的豐富性、代表性、議題性(概念是
否充分呼應本活動精神)、地方產業意象、地方特色及當地地名。
例如:虎尾鎮—糖都、巾都、偶都、大崙腳水塔、虎尾糖廠及合同廳
舍等在地特色。
3
例如:北港鎮—宗教觀光、人文景觀、歷史脈絡等在地特色。
(三) 製作可行性(50%) - 是否充分考量未來製作應用上的可行性
五、 各競賽成績之核計,一律採用各評審委員評定之總平均分數計列,若遇
同分者得由出席評審委員當場重新票選或決議其名次。
[hr]

【獎勵辦法】
北港鎮及虎尾鎮污水孔蓋圖競賽各取金獎 1 名、銀獎 1 名、銅獎 1 名、佳作
4 名,獎金 1 案合計新台幣 4 萬 8 千元,2 案共計新台幣 9 萬 6 千元整。
一、 金獎:獎金 25,000 元,獎狀 1 張。
二、 銀獎:獎金 10,000 元,獎狀 1 張。
三、 銅獎:獎金 5,000 元,獎狀 1 張。
四、 佳作:4 名,獎金 2,000 元,獎狀 1 張。
*得獎者,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需本人親自到頒獎典禮現場受奨,否則視同放
棄。
*作品品質未達獎項水準者得從缺。



【聲明事項】
一、 獲選之作品版權歸雲林縣政府所有,並有權將該等入圍作品用於印刷、出
版、宣導、重製、公開發表等用途,作者須簽署同意書(附件二)。

二、 參賽作品應為原創未曾發表,如有抄襲、仿製或有侵害著作權或其他權力之
情事,主辦機關得取消參賽者權利。徵選結果發表後,發現有以上情事者,
主辦機關的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另有關侵權之情事由當事人自行
負責,主辦單位不負連帶責任。
三、 所有猜選作品不論入圍與否,均不予退回,送件時請自留原始底稿。
四、 得獎獎金須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二條規定: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
十稅額,並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31 條規定,扣取百分之二補充保費。
五、 污水孔蓋係以球狀石墨鑄鐵製造,光滑面太多已造成車輛打滑,因此在考量
作品時,在技術可行性方面、日後損耗率等,請務必考慮在內,多加留意。
六、 參加者以報名三件作品為上限。
七、 參加本次活動視同承認本簡章之規定,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視需要修訂
之,將公佈於相關網站上,恕不另行通知。
八、 本活動主辦單位相關人員及員工皆不得參賽。
4
【附件一】
『2015 雲林縣污水下水道污水孔蓋圖案』徵圖比賽-報名表
參賽者編號: (由活動單位填寫)
參 賽 者 基 本 資 料
姓名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行動電話
作品主題
設計作品地區 □北港鎮 □虎尾鎮
身分證正面影本
黏貼處
身分證反面影本
黏貼處
設計概念說明:(500 字以內)
備註: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2015 年 11 月 30 日。
2.報名方式: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截止收件日若遇颱風等停止上班上課,則自動順
延至次一上班上課日。
3.需依所附「參賽表」詳填各項資料後,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達,「雲林縣政府水利處
下水道科」(地址: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 515 號)並於信封註明『2015 雲林縣污
水下水道人孔蓋圖案』徵圖比賽及投稿之地區(如北港鎮或虎尾鎮) 之字樣。
4.聯絡電話:北港鎮案-羅士閔-(05)552-2292
虎尾鎮案-黃彥儒-(05)552-2291
5.報名表應依規定填寫清楚完備及規格限制等,如因訛誤或不備至競賽權利受到損害
時,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5
【附件二】
『2015 雲林縣污水下水道污水孔蓋圖案』徵圖比賽
切結書
一、獲選之作品版權歸雲林縣政府所有,並有權將該等入圍
作品均用於印刷、出版、宣導、重製、公開發表等用途。
二、參賽作品應為原創未曾發表,如有抄襲、仿製或有侵害
著作權或其他權力之情事,主辦機關得取消參賽者權
利。徵選結果發表後,發現有以上情事者,主辦機關的
撤銷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另有關侵權之情事由當
事人自行負責,主辦單位不負連帶責任。
三、本人參加『2015 雲林縣污水下水道污水孔蓋圖案』徵圖
比賽,徵件資料均屬實,並同意依照簡章之相關規定參
加。如有違反,承辦單位有取消參加徵件資格之權利。
本人 (簽章)同意以上所述之情事,並於中華民國
年 月 日簽立本切結書,特此聲明。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2015-10-25 17:17)

[h1]萬和美展: 2015 第八屆萬和美展徵件[/h1]

官網: http://www.wanhegong.org.tw/html/art/02.aspx?kind=3

壹、宗旨
為提倡美術教育,推展美術創作風氣,鼓勵愛好藝術者持續創作動力。
彰顯地方特色,塑造地方藝術氣息。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台中市文化局、南屯區公所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中市萬和宮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萬和文教基金會 協辦單位:台灣膠彩畫協會 台灣中部美術協會
[hr]
一、參賽資格:
1、設籍或出生、就業及就學學校於台中市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獲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三年內不得參加本項活動。
(1)抄襲他人作品經查屬實。
(2)曾於國內外展覽或比賽獲獎之作品。
(3)違反本實施辦法任何規定者。
[hr]
二、徵件主題
1、以台灣各地之文化,人文關懷為思考主軸。
2、以台灣各地之相關人、事、地、物為創作方向。
[hr]
三、參賽類別及方式
1、類別:
(1)國畫類:墨彩、膠彩。
(2)書法類:


2、方式:
(1)初審收件:104年11月 10日至14日止,以8×10吋作品照片寄至萬和美展籌備會,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初審作品恕不退件)
住址:台中市南屯區萬和路一段56號 財團法人萬和文教基金會
(2)複審收件:繳交原作參與評比(收件日期另函通知)

[hr]
四、作品規格:
1、國畫類:
墨彩:長、寬以100公分或150公分為限。(以上尺寸為尚未裱裝計算,請勿裝配玻璃)

膠彩:最小不得小於二十號,最大不得大於五十號為原則。(畫框加壓克力、木板)
2、書法類:尺寸同墨彩規格。

[hr]
五、獎勵方式:

1、各類錄取前三名各一位及優選、入選若干名。(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時,經該類評審決議得予從缺)

2、各類第一名獎金叁萬元,第二名獎金壹萬元,第三名獎金陸千元,優選叁千元,(以上皆含稅)獎狀壹紙,入選頒發入選證書及紀念品乙份。

3、收藏獎:當屆參賽作品評選出之優秀作品,決選一件由主辦單位視經費及作品程度,決定典藏與否。典藏獎金五萬元,紀念獎牌一面。(參賽者於送件時,務必在複審送件表格填寫是、否願意參加典藏評選)

六、評審會議:
由本會敦聘各類別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舉行初、複審,參賽者不得對評審結果提出異議。
[hr]
七、附則:
1、參賽類別:只能擇一參加
2、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對展出作品有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出版上網、製作為文宣推廣品等非營利性之權利。
3、主辦單位對展出作品負有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損壞時,本會不負賠償之責。
4、卸展日起一週後未領回作品者,本會不負保管之責。
5、參賽者如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或冒名頂替之情形,或違反本展覽之徵件簡章規定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參賽資格,三年內不得參賽,已發之獎金、獎狀予以追回。
6、本徵件簡章未盡或修正事宜隨時公佈之(2015-10-25 15:51)

[h1]交通大學120週年校慶 Logo 設計比賽 ~2015/11/13(獎金 65,000)[/h1]

Logo設計比賽/簡章/理念說明表下載網址:
(a) http://xor.tw/4pees (docx 檔案)
(b) http://xor.tw/4peeh (docx 檔案)
(c) http://xor.tw/4peex (docx 檔案)

交大 120 校慶活動官方網址:
@ http://nctu120.nctu.edu.tw/designvote.php

[hr]
一、活動宗旨:
國立交通大學(以下稱本校)於1896年創校,2016年適逢本校創校120週年,特辦理『交大120週年校慶標誌徵選活動』,歡迎本校師生及校友踴躍發揮創意,以校慶標誌傳遞歡慶本校120週年之活動意涵。[hr]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秘書室
協辦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hr]三、參加資格:
在校學生、畢業校友及本校現職教職員工。[hr]
四、參加方式:
(一)受理個人或團體參加,每人限投1件作品。本徵選活動之組織與評選工作之個人不得報名參加本活動。
(二)請先填寫報名資料。
(三)請填妥並備齊下列資料,並上傳至『報名網頁』,先登入"競賽報名"網頁建立帳號密碼後,再登入網頁上傳資料即可。
1. 作品圖片檔(ai檔、jpg檔,以上2種格式檔案各1份)
2.『交大120週年校慶標誌徵選活動報名表』1份(以團隊方式參加者,請指派一名授權代表,以代表填寫報名表資料、簽署徵選活動同意書、得獎獎金領取等。)
3.『交大120週年校慶標誌徵選活動作品圖片及理念說明』(A4規格、100字以內說明)1份。
4.『交大120週年校慶標誌徵選活動同意書』1份。
(同意書上傳報名網站後,請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競賽同意書正本至『300新竹市大學路1001號交大浩然圖書館8樓 校友聯絡中心 蘇小姐收』)。[hr](四)作品規格:
1.「電腦繪圖」(向量檔),全彩CMYK,尺寸15cm*15cm。
2.繳交檔案格式為*.ai檔(文字請建立外框或轉曲線後再存檔為CMYK模式之.ai 檔)、*.jpg檔(解析度300dpi以上、檔案大小勿低於1MB))
3.「作品圖片及理念說明」以A4格式列印呈現,圖幅長寬勿小於15cm,需附上jpg檔案圖片並註明CMYK標準色彩。理念說明以100字內為限。
4.徵選項目及主題:
(1)以『交大創校120週年』為設計主軸,設計出具有交大校慶精神意象的標誌,投稿作品應清楚傳達與本校及120週年校慶之關聯性。創作設計必要元素為『交大創校120週年』。
(2)參加徵選者所設計之標誌能延伸應用於平面、網路、旗幟、舞台帆布及紀念品等各式文宣使用。
5.參加作品須以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為限,並須備齊繳交上傳所規定之參加資料始可列為參加作品。[hr]
五、活動時程:
1.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04年11月13日(五)截止。
2.網路投票:104年11月18日(三)至11月27日(五)。
(網路投票活動限在校生、校友及現職教職員參加,網路投票結果前10名入圍評審名單,入圍名單由專業評審評分選出前3名獲獎者,並以網路計票最高票者獲選「網路人氣獎」,且前3名及網路人氣獎可同時並列獲獎。)
3.評選公告:獲獎訊息於104年12月,公告於本校網站,並透過電話或E-mail通知得獎者。[hr]
六、評選辦法:
(一)評選:
1.邀請校外專業人士共3位組成評選委員會共同評選。
2.網路票選活動前10名可入圍評選名單。[hr]
七、獎勵:[hr]獎項設立首獎(獎金3萬元)、
第二名(獎金1.5萬元)、
第三名(獎金1萬元)、
網路最佳人氣獎(獎金1萬元)。[hr]本活動得獎獎金依中華民國相關規定扣繳。[hr]
八、注意事項:[hr](一)參賽上傳資料需含:[hr]*<交大120週年校慶標誌徵選活動報名表>1份。[hr]*<交大120週年校慶標誌徵選活動作品圖片及理念說明>1份。[hr]*<交大120週年校慶標誌徵選活動同意書>1份。[hr]*<競賽作品>含.ai 檔及.jpg檔。[hr](二)參加本活動之作品須為原創作品,不得有任何仿冒抄襲情事,並且未曾公開發表過,若有涉及他人著作權或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情事,主辦單位得以取消資格並收回獎金。參加者個人所涉及之著作或智慧財產權侵害行為與本校無關。若損及本校校譽,參加者應負擔賠償責任。[hr](三)參加本活動之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誹謗等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內容。主辦單位保留參加作品之審查權利,若有違反之情事,將取消參加資格與獲獎資格,並請參加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hr](四)得獎作品以參加人為著作人,得獎著作人須提供主辦單位得獎作品電子檔資料,以供後續相關運用,主辦單位有選擇作品使用之權利。本活動獎項確定時,得獎著作人應放棄行使其著作人格權,得獎作品、原稿及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即歸屬於本校所有,管理及使用單位為本校;本校將依著作權法享有改作、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各種方式用途使用之權利,且均不另行通知。
(五)報名參加者即認同本活動之各項規定。本活動如有未盡事項,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之權利,並將於活動網站公告。
活動辦法及相關報名資料下載
活動辦法[hr]交大120週年校慶標誌徵選活動報名表
交大120週年校慶標誌徵選活動作品圖片及理念說明
交大120週年校慶標誌徵選活動同意書(2015-10-23 14:58)

[h1]歡迎申請新版面:興趣同好版面、社團組織等(本文永久有效)[/h1]


1. 歡迎申請新版面:興趣同好、社團組織等(本文永久有效)

[hr]
2. 目前同好會、社團組織之版面(這兩個版面都成立 10 年以上!):

2.1 興趣同好:「紙娃娃同好會(純網路社群,紙娃娃愛好者)」
=> http://vovo2000.com/phpbb2/forum-146.html
(** Since May-2003 **)

[hr]
2.2 社團組織:「藝文公會(藝文SOHO勞保健保)」
=> http://vovo2000.com/phpbb2/forum-200.html
(** Since Feb-2004 **)

More: http://vovo2000.com/phpbb2/?c=FinArt-Clubs


3. 申請方式,請準備好下列
=> (a) 版面名稱: 8 ~ 24 個中文字 or 英文字
=> (b) 版面描述: 16 ~ 48 個中文字 or 英文字
=> (c) 可能討論的主題方向? 版面管理的原則?
=> (d) 版主是?(一個或多個有效帳號)
=> (e) 版面格式是:(圖為主? 文為主?)

接著回應 (a/b/c/d/e) 於此文,

或者,留言給我
@ http://vovo2000.com/msg/Type/

12 ~ 48 小時內回應。


[hr]
4. 有任何問題歡迎發問, 8 ~ 48 小時內回答。

Thank you
(2015-10-20 23:16)

目前的原則是:堅持穿短袖直到第一波寒流!(2015-10-20 18:54)

[h1]用錢侮辱我: 難道想用錢收買我?!你在瞧不起人嗎!?[/h1]
[h2]但是裡面的錢,
多到沒有理由像這樣咆哮...。
[/h2](2015-10-18 21:56)

[h1]關鍵/重要/緊急/致命: crucial, vital, fatal, critical, deciding, serious, important[/h1]

crucial: 中文翻譯為「關鍵、重要」;有可能是很緊急,成敗一瞬間的形容。中立形容,可用於形容正面、負面皆可。

vital: 中文翻譯為「至關重要、絕對的基本」、絕對需要,強調「很重要、沒這個不行、缺這個不可!」

critical: 近似於 crucial,有重要、危及、關鍵的意味。 可用於形容正面、負面皆可。

serious: 中文會翻成「嚴重」,且通常形容負面或危險的狀況。

deciding: 可翻成「決定性」,介於「Crucial + Important」之間。中立形容,可用於形容正面、負面皆可。有轉折點的意味。

decisive: 同 deciding,一樣可翻成「決定性」,中立形容,可用於形容正面、負面皆可,有轉折點的意味。

important: 最常形容詞,強調重要。 但是並不包含「緊急、關鍵、致命」的意味。 通常形容「正面」。

fatal: 致命,通常表示「很緊急、會危及人類或其他生物的性命等」,通常形容負面危急狀況。



(2015-10-18 15:23)

[h1]Windows 10: Resolve Error "Code 43" on nvidia geforce 730M/740M/750M/760M/770M Driver[/h1]


Story:
My laptop (Aspire V3-571G) with 730M
It was a Windows 7 Pro, upgraded to Windows 10 Professional around Aug, 2015.
And of course, I got the so-called "Error Code 43"
on my device manager :: NVIDIA GEFORCE 730M
with an YELLOW TRIANGLE.


[hr]
1. Q: How about use "latest NVIDIA GeForce driver for Windows 10"?

@ Answer #1:
Totally Futile! I've tried that thru Aug/Sep/Oct 2015, Tried every single latest release for nVidia drivers for Windows 10 GeForce driver, no luck at all, got error 43 after every reboot.

[hr]
2. Q: Use the old Windows 8.1 driver provided by Notebook Vendor ?

@ Answer #2:
Yes, it may work, you no longer see error 43 code; however __MOST__ your applications(e.g. 3D games) which use Geforce Adapter will ask you to upgrade to latest nVidia driver, or they won't install or funtional at all,
e.g. BattleNet StarCraft-2 or Diablo-III won't work with old GeForce driver.


3. Q: Say, how about using DDU, remove/reinstall your driver in Safe Mode?

@ Answer #3:
OK, DDU is a good thing to remove all VGA driver, and get you a clean start; however you will still see Error 43 after leaving Windows 10 Safe Mode. (What the ...)


4. Q: So, How do you resolve this Windows 10 Geforce ERROR 43 issue?

@ Answer #4:
I hate to say it: "I resolved the issue by restoring/rolling back the Windows 10 Installtion to original Windows 7 Professional..."

(2015-10-18 15:04)

[center]女性角色[/center]
##DIV##
[center]
[h1]奇幻人設、角色設定、職業設定、女性/女孩角色 - da830618 Sci-Fi Female Char Art Design (2015)[/h1]

knight female
森林女孩兒
Girl in the Forest


knight
持槍女騎士 vs 龍
Female Knight Big Dragon Lance


Succubus
魅魔之類的東西歸巢之類的
Succubus :: Back to Their Nest


fwfw改改看1024
衝突的一個概念
Upon Battle Field Concept


白妖6(1000)
天堂2的精靈弓箭手
Elf Fairy Archer


8 拷貝
年獸討伐軍
Crusader Army against Beasts



[hr]

Visit more "barabababa (da830618)" Artworks

http://vovo2000.com/paintbbs/art/da830618/

http://vovo2000.com/artist/da830618/tags/

http://vovo2000.com/artist/da830618/

留言給 barabababa(da830618) :: Write Message onto da830618 Guestbook
@ http://vovo2000.com/msg/da830618/

[hr]
[h2]Previous da830618 Introduction (2014)[/h2]




[hr]
See Also:

[url=http://vovo2000.com/tags/魅魔/]
「魅魔」相關創作 :: "Succubus" Creation Painting
[/url]

[url=http://vovo2000.com/tags/弓箭手/]
「弓箭手」相關創作 :: "Archer" Character Design
[/url]

[url=http://vovo2000.com/tags/女孩/]
「女孩」相關創作 :: "Girls/Gals" Design Illustration
[/url]

[url=http://vovo2000.com/tags/騎士/]
「騎士」相關創作 :: "Knight" Design Artworks
[/url]

[url=http://vovo2000.com/tags/角色/]
「角色」相關創作 :: "Character" Design Fine-Art
[/url]


[/center](2015-10-17 22:52)

[h1]瑪丹娜紙娃娃 2016[/h1]

瑪丹娜紙娃娃下載PDF:
=> http://xor.tw/4pe0z

有「卡巴拉T-Shirt」「Boy Toy 洋裝」。

瑪丹娜世界巡迴演唱會:
=> http://www.madonna.com/tour(2015-10-17 21:17)

[h1]2016「新一代設計展」參展補助20萬:不限定資格 (~2015/11/20截止)[/h1]

補助單位:新北市文化局

資格:不限定!(但有主題限定)

補助金額:~$200,000 每個申請

主題限定:圖書館閱讀桌椅、新北市博物館文創設計商品

官網: http://www.culture.ntpc.gov.tw/classreg/detail.aspx?Node=3680&Type=1&Index=1&key=4592

類別屬性:徵件/比賽/申請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活動期間:2015/10/07 ~ 2015/11/20
聯絡人員:王小姐
聯絡電話:02-29603456 分機 4628



[hr]
一、為進一步發展具本市特色之文化創意產業、鼓勵學校學生
及優秀創意人才結合,並為本市圖書館與博物館文創發展
注入新意,特定旨揭計畫,以促進學校學生與產業界結合
,鼓勵各大專院校之新興人才,誘發創意與設計之新思維
,發掘並獎勵文創菁英。
[hr]
二、本計畫搭配「2016第35屆新一代設計展」辦理,提案者請
先以「學校」為單位於104年10月5日至104年10月13日期
間逕上新一代設計展官網( http://www.yodex.com.tw )線上
報名,於取得參展資格後,再於規定期限內提案本補助計
畫。
[hr]
三、本次申請資格為年滿20歲,104學年度具在學學籍之大專院校應屆畢業生,不限設籍新北市,提案繳件期間自104年
10月23日至104年11月20日止,以郵戳或本局收文章戳為
憑。相關資料可至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 http://www.culture.ntpc.gov.tw/

「徵件/比賽/申請」下載。

[hr]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104年度文創藝術、設計媒合產業補助計畫(第2期)
1、 計畫宗旨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為進一步發展具本市特色之文化創意產業、鼓勵學校學生及優秀創意人才結合,並為本市圖書館與博物館(六館一園)文創發展注入新意,特定本計畫,以促進學校學生與產業界結合,鼓勵各大專院校之新興人才,誘發創意與設計之新思維,發掘並獎勵文創菁英。
同時,本年度搭配經濟部工業局「2016第35屆新一代設計展」競賽機制,邀請在地及非在地新興設計人才,共同觀察體會新北市,透過設計讓更多人認識新北市文化,使本補助計畫更具協助新興設計人才之實質效益。
2、 計畫依據
依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99年2月3日華總一義字第09900022451號令公布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3條第1項第4款工藝產業、第9款產品設計產業及第14款創意生活產業,界定本計畫補助類別(詳附件一),及102年5月13日新北市政府北府主一字第1021832835號令「新北市政府補助機關學校團體及個人作業要點」訂定之。
3、 主題方向
(1) 主題設定(二擇一)
1. 圖書館閱讀桌椅(優先補助)
2. 本市博物館文創設計產品
(2) 方向說明
[hr]

1. 圖書館閱讀桌椅
提案計畫內容須為圖書館閱讀桌椅,作品或設計構想可以兒童、親子或身心障礙者為使用對象,構思該使用族群之專屬設計或通用設計之產品,以及短期內(3-5年)可商品化且具有實用價值之創作概念為原則。透過設計之原創性與發想性,打造無障礙服務之文化創新價值及內涵。

[hr]

2. 本市博物館文創設計產品
計畫內容不拘,惟主題方向須與新北市立圖書館及博物館(六館一園:新北市立圖書館、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新北市立十三行博物館、新北市立黃金博物館、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新北市坪林茶業博物館、林本源園邸,及本局所屬文化館舍)之特色元素或發展概念結合進行家居生活用品創作。
作品或設計構想可結合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樂或家居生活用品等各層面,並構思「創造新價值或創新用途」且具「新穎性」之產品,以及短期內(3-5年)可商品化且具有實用價值之創作概念為原則。透過設計之原創性與發想性,打造博物館文創產品之文化創新價值及內涵。

[hr]
4、 申請資格
(1) 個人:凡年滿二十歲,具中華民國國籍,104學年度具在學學籍之大專院校應屆畢業生,得報名提案,並須提供有效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作為佐證。
(2) 團體:
1. 凡年滿二十歲,具中華民國國籍,104學年度具在學學籍之大專院校應屆畢業生,得以2人以上團體組隊(至多5名)以「學校系所名義」報名提案,並須提供所有參賽者之有效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作為佐證。
2. 團體組隊方式參加,可跨系、跨院組隊,惟同一團隊之成員以同校為原則,每人限參加1隊,並應指定其中1名成員作為隊伍之代表人,全權處理申請補助計畫相關事宜,並經代表人就讀學系同意後提案申請。
(三) 提案作品須參加2016第35屆新一代設計展
本計畫搭配「2016第35屆新一代設計展」辦理,提案者請先以「學校」為單位逕上新一代設計展官網( http://www.yodex.com.tw)報名,於取得參展資格後,再於規定期限內針對本補助計畫進行提案。
※2016第35屆「新一代設計展」學校參展辦法詳附件
(四) 提案作品應符合本計畫之主題方向
[hr]
5、 審查原則
(1) 文化內涵:(25%)
新北市特色文化的觀察、體驗、感覺與認知,以及對新北市意象或文化內涵掌握度。
(2) 創意發想:(15%)
問題發想、創意概念的原創性、獨特性、流暢性,與跨領域、跨世代之思維取向。
(3) 設計策略:(15%)
問題解決策略在跨領域、多媒材、新創意的應用連結性與邏輯能力,具人因工程、安全性及通用操作之功能。
(4) 文創表現:(15%)
問題構想策略與未來「商品」的發展連結、意象詮釋、跨界資源整合程度,及造型美學之表達。
(5) 市場評估:(15%)
生產製作、品牌行銷與市場拓展規劃,3-5年內具有商品化效益與市場規模,並含生產經費分析、市場競爭分析、行銷通路分析及銷售分析等。
(6) 計畫執行:(15%)
計畫具體可行性、時程掌握度、經費編列之嚴謹性、確實性及合理性。
[hr]
6、 補助原則
(1) 本要點補助之計畫案,須以新北市意象或文化內涵為創新設計等具創意構想之產品送件申請。
(2) 為發揮新北市地方產業的文化價值及創意內涵,有關各提案計畫,申請單位須具備掌握文化容核心價值之創意創新研發能量與關鍵技術,對市場需求有拓展之實績或實力,具有商品化及產業化效益之明確可行之研發生產計劃。故申請單位需詳細提出計畫書、計畫內容、生產規模、價格分析及行銷通路說明、預期效益報告等。
(3) 同一計畫,本局本年度以補助一次為原則;同一團體或個人以提出一個提案為限。
(4) 如同一計畫,分別向2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助者,應列明全部經費內容、向各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各申請計畫已獲得政府機關補助之項目,本局不再重複補助;若於核定後查知該計畫有重複補助之項目,本局將取消補助並限期追回補助款。
(5) 本計畫之補助項目,為從事文化創意產業之研發、生產、行銷、推廣等相關事宜,不補助資本門之設備採購建置、模具製作、非消耗性物品購買,以及常態性人事聘任費用、行政管理之管銷費用、利潤等。
(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補助對象:
1. 曾接受本府獎勵、輔導,但評估結果績效不佳或無正當理由延遲結報者。
2. 最近一年因違反法令規定而受處分,情節重大,或違反公序良俗,經舉證屬實者。
3. 申請之日前三年內,曾有違反協助、獎勵或補助相關法令、約定或條件之紀錄者。
4. 其他經本局認定有違補助目的或致影響公平公正性、他人及機關權益,經由本局認定屬實者。
[hr]
7、 報名及收件期間:
(1) 「新一代設計展」線上報名時間:
1.104年10月5日至104年10月13日23:00截止。
本計畫搭配新一代設計展辦理,提案者請先以「學校」為單位逕上新一代設計展官網( http://www.yodex.com.tw)報名。
2.「新一代設計展」其餘申請事項依其主辦單位規定辦理、洽詢。
[hr]
(2) 「本補助計畫」提案繳件時間:
104年10月23日至104年11月20日截止。
提案者取得新一代設計展參展資格後,請於期限內針對本補助計畫進行提案。
[hr]
8、 計畫執行期間: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05年3月31日止。
9、 申請程序
(1) 申請本補助應檢附下列資料:
1. 申請書,一式10份,內容如下:
(1) 申請表。
(2) 智慧財產權及相關責任聲明書。
(3) 個人資料運用聲明暨同意書。
(4) 參加第35屆新一代設計展之審核完成通知。
(5) 作品附國內外文化創意產業相關重要獎項得獎者及佐證資料尤佳,如得獎通知函、獎狀…等。
2. 計畫書及光碟,各一式10份,內容如下:
(1) 計畫名稱、緣起、目標、單位名稱、執行時間。
(2) 計畫內容,須詳述計畫作品項目內容、規格尺寸、材質、設計圖、製作數量、執行方式、執行期程...等(圖檔以Jpeg格式;影音檔案以avi、mpeg1、mpeg2等格式,每件三分鐘以內之精簡版)。
(3) 生產規模、價格分析及行銷通路說明計畫
(4) 預期效益報告。
(5) 附錄:證明文件、各計畫項目之必要附件及補充資料、其他具創意作法或有助說明執行能力之資料。
(6) 經費概算表及經費補助需求。
(7) 其他補充資料。
(2) 通知補件須於7日內補齊。
(3) 申請資料須於本局規定收件期間內親自送達或以掛號等方式寄達本局辦理,逾期不予受理。
(4) 申請單位所送之資料及相關附件,不論是否核准給予補助,概不予退還。
(5) 逾期提出之申請單位,不予受理。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表件未符規定或欠缺得補正者,本局得請申請單位限期補正,未於規定期限內補正者,本局不予受理。
10、 申請送件方式
  本局採事前審查原則,申請者應將申請案裝入自備信封套(以一案一信封送件),申請表件及計畫書請依序排列並以迴紋針或燕尾夾固定之,請勿裝訂或以膠裝或環裝形式送件,以利補增附件及開會審查。
(1) 郵寄:請以掛號(郵戳為憑)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發展科收(信封請註明「申請文創藝術、設計媒合產業補助」)。
(2) 專人送達:含快遞、親送等,於受理收件期間內之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送達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發展科。
11、 審查方式
(1) 採初審及複審二階段辦理:
1. 初審:由本局就申請單位提送之計畫書進行書面資料審查,檢視申請資格、各項申請文件是否符合規定。
2. 複審:
(1) 由本局邀集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代表若干人擔任審查委員,召開審查會議審查,並視需要要求申請單位出席與會簡報說明。
(2) 審查委員依其專業及經驗,根據提案計畫內容之原創性、完整性、專業性、效益,提案之產品銷售潛力、文化價值及創意內涵、運用新北市文化意象特色及創意內涵、經費編列詳實性、經費補助需求等各項原則進行綜合考量,審定是否予以補助,並核定補助金額。
(3) 審查委員得就計畫書之內容及合理性提出相關建議,申請單位應於接獲本局通知14日內依審查意見提送修正之計畫書。
(2) 審查組成員有行政程序法第32條所列情形之一者,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
1. 本人或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為送審案件之申請單位。
2. 本人或配偶、前配偶,與送審案件之申請單位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義務人之關係。
3. 現為或曾為送審案件申請單位之代理人、輔佐人。
4. 曾為送審案件之證人、鑑定人。
(3) 申請單位所提送之內容(含作品設計等)若發現有虛妄不實、偽造、冒用或侵害他人權益者,本局得無條件取消其參加資格。
(4) 複審及計畫書審定通過之申請單位,應於接獲本局公文通知15日內(以收件郵戳為憑)親至本局辦理簽約後方得執行,並成為受補助單位,逾期視同棄權,本局得廢止補助資格。
12、 審查結果及補助金額核定
(1) 本計畫本年度每一申請案之補助額度上限為新臺幣20萬元整,由審查委員依據各提案單位所提申請計畫核定補助金額,並得指定其支用項目。各案之補助金額,原則上由審查會議核定,並依下列情況調整之:
1. 該年度審查會議所核定之各案補助金額,其總和未達年度補助
預算總額度時,以各案件核定金額補助之;其總和逾年度補助預算總額度時,依各案件核定補助金額佔所有核定補助金額之比例核發之。
2. 年度補助預算總額依本市議會預算審議結果而定,本局得視實
際情況調整補助金額或停止補助。
(2) 補助結果將於審查結束經完成行政程序後,於本局網站公告,並以書面通知。
13、 經費撥款及核銷
(1) 獲得補助之申請案,應按計畫專款專用。
(2) 補助款依下列方式撥付:
1. 第1期:各案於複審及計畫書審定通過後,即可辦理第1期(40%補助款)之撥付事宜。
2. 第2期:受補助單位應於該年度規定期限內完成補助計畫,並繳交產品樣品1份、成果報告資料及光碟(含計畫成效、照片或圖檔、其他相關資料,及全部資料之電子檔)共一式5份,經本局查驗無誤、無待解決事項後,即可辦理第2期款(60%補助款)之撥付事宜。
(3) 成果報告書格式由本局另行訂定並提供。
(4) 經費核銷及結報作業方式依「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補(捐)助業務管考作業規定」辦理。
(5) 本項補助款應依預算項目核實動支,所核銷之原始憑證支用內容與單據(發票、收據)日期應與計畫執行期間相符。
(6) 補助款之所得稅申報事宜:由受補助單位依所得稅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處理並負責申報。
(7) 逾期未請款,經本局通知限期請款,屆期仍未請款且無合理原因者,撤銷其補助,次年度不得提出新申請案。
14、 考核與評鑑
(1) 年度計畫執行中,本局得隨時派員查驗受補助單位計畫執行及經費支用情形,受補助單位應配合辦理,不得隱藏或拒絕。
(2) 受補助單位應進行期中執行報告(內容應含﹕目前執行進度及執行過程照片、草圖及經費支用狀況等相關資料),繳交時間及方式由本局另行通知,期中報告內容做為專家、學者及有關單位後續查驗、考核及撥款之參考。
(3) 本局得就補助案件之執行、成果效益等事項,請專家、學者及有關單位參與查驗,必要時得進行評鑑、考核或實地訪視等;並得視補助案件性質,選定績效衡量指標,作為辦理補助案件成果考核及效益評估之參據。
(4) 受補助單位應於計畫執行結束後繳交成果資料一式5份,作為考核之重要參考。
(5) 依上述各款考核、評鑑結果,本局得列為未來補助審核之參考依據。
(6) 受補助單位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本局查知者,得召開審查小組會議,視情節輕重列入紀錄或撤銷原核准之補助,並追回全部或一部之補助款,同時於2年內不再受理其申請:
1. 未依核定之補助計畫執行者。
2. 補助經費之支用違反法令或移作他用。
3. 受補助單位有隱匿不實之情事者。
4. 其他經本局認定可歸責於受補助單位致本局損害者。
(7) 受補助單位如有執行績效不佳、成果資料品質不良、未依規定期限辦理核結,未報經本局核准、有隱匿不實或其他行政作業配合度不良之情事,本局得酌予減少下一計畫補助額度或不予補助。
(8) 為提升對補助經費執行績效,本局訂有補(捐)助業務管考作業規定(詳附件二),各受補助單位應確實遵守並配合實施。
15、 其它配合及注意事項
(1) 各計畫案之執行成果等相關智慧財產權由申請單位與合作之業者自行議定歸屬,惟本局對於受補助者提供之圖片、專輯、文宣及執行成果等,為公益宣傳推廣之需要,有使用重製權利。
(2) 計畫相關內容如涉及第三人智慧財產權者,應由申請單位取得授權依據,其無法取得或未檢附授權證明者,不予補助。
(3) 本局得要求受補助單位於計畫結束後,以公開方式(如:以發行、播送、上映、口述、演出、展示、媒體行銷或其他方式向公眾提示)發表補助計畫之成果。
(4) 申請本局補助者,於計畫期間不得列本局職員擔任有報酬之職務。
(5) 受補助單位應擔保其申請計畫及作品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情事,如有該等情事,受補助單位應自行負責。本局之權益因此遭受損害或受有連帶賠償請求之損失時,受補助單位應對本局負全部賠償責任,並返還已支領之補助金,且於2年內不得再提出申請案。
(6) 就補助案所提供之相關文件及成果報告資料,受補助單位應與其員工或其他有關之第三人約定,無償授權本局辦理宣導工作時之公開發表或利用。
(7) 本補助計畫相關文宣資料(包括邀請函),應依本局指定之「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字樣及呈現方式,將本局列為補助單位或指導單位,相關宣傳、記者會、產品發表會及開閉幕式等重要活動,應於三週前函知本局。
(8) 其他未規定事項,得依其他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16、 本計畫聯絡人及電話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化發展科 承辦人:王韻涵 分機:4628
總機:(02)2960-3456 傳真:(02)8953-5310
附件一 補助產業一覽表(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3條第1項第4、9、14款)
項次
產業類別
內容及範圍
1
工藝產業
指從事工藝創作、工藝設計、模具製作、材料製作、工藝品生產、工藝品展售流通、工藝品鑑定等行業。
2
產品設計產業
指從事產品設計調查、設計企劃、外觀設計、機構設計、人機介面設計、原型與模型製作、包裝設計、設計諮詢顧問等行業。
3
創意生活產業
指從事以創意整合生活產業之核心知識,提供具有深度體驗及高質美感之行業,如飲食文化體驗、生活教育體驗、自然生態體驗、流行時尚體驗、特定文物體驗、工藝文化體驗等行業。
附件二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補(捐)助業務管考作業規定
102年10月25日北文會字第1022792864號函頒
104年8月31日新北文會字第1041597267號函修訂
1、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提升補(捐)助經費執行績效,特訂定本規定。
2、 適用範圍及對象:
本規定適用本局各補(捐)助案件,管考對象為民間團體及個人(以下簡稱受補助單位)。
3、 補(捐)助案件執行原則:
(1) 受補助單位於計畫核定後,應依各補(捐)助作業要點規定,按核定內容及經費確實執行,補(捐)助款項應專款專用,如需變更計畫內容或執行期間,應詳述理由函報核准後,始得辦理。
(2) 請撥補(捐)助款項時,本局應以查驗單按核定計畫進行查驗;分期付款之補(捐)助案件除查驗單外,並另案簽准後撥款。
4、 補(捐)助案件管考方式:
(1) 年度計畫執行中,本局得隨時派員查驗受補助單位計畫執行及經費支用情形,受補助單位應配合辦理,不得隱藏或拒絕。
(2) 本局得就補(捐)助案件之執行、成果效益等事項,請專家、學者及有關單位參與查驗,必要時得進行評鑑、考核或訪視等;並得視補助案件性質,選定績效衡量指標,作為辦理補助案件成果考核及效益評估之參據。
(3) 本局每年得以書面或實地抽查方式辦理查驗受補助單位實際執行情形,且查驗件數應逾全年度補(捐)助案件百分之一。
5、 補(捐)助案件管考結果之處理原則:
(1) 受補助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局得減少、延緩或停止補(捐)助,並得追繳前已撥付之款項:
1. 未依原核定之補(捐)助計畫執行者。
2. 補(捐)助經費之支用違反法令或移作他用。
3. 受補助單位有隱匿不實之情事者。
4. 其他經本局認定可歸責於受補助單位致本局損害者。
(2) 受補助單位如有執行績效不佳、成果資料品質不良、未依規定期限辦理核結,未報經本局核准、有隱匿不實或其他行政作業配合度不良之情事,本局得酌予減少下一計畫補(捐)助額度或不予補(捐)助。
(3) 如經發現受補助單位未確實依規定辦理憑證之核銷保存者,本局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捐)助案件或受補助單位酌減嗣後補(捐)助款或停止補(捐)助一年至五年。
(4) 受補(捐)助案件中如涉及採購事項,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6、 補(捐)助案件經費核銷及結報作業:
(1) 同一案件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捐)助,應檢具補助款聲明書,列明全部經費內容與向各機關申請補(捐)助之項目及金額。
(2) 各項補(捐)助案件完成後,若補(捐)助經費尚有賸餘,應於結報時按補(捐)助比例繳回結餘款;另補助款經費所產生之利息收入及其他衍生收入均應繳回。
(3) 受補(捐)助案件結報時,所檢附之支出憑證應依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定辦理,並應詳列支出用途及實際支用數額,按各補(捐)助作業要點所定期限內,將應檢送結算資料併同支出憑證正本,報送本局結案。
(4) 受補助單位應依所得稅法第89條及其相關規定辦理扣繳,並辦理年度結算申報;相關憑證影本請造具成冊由負責人、會計、出納、經手人等蓋章並自行保存10年,俾審計機關抽查。
(5) 受補助單位應本誠信原則對所提供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及真實性負責,如有違反,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7、 本規定奉局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8、 所屬機關得參照本規定或依實際業務執行需要另行規定。(2015-10-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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