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曹公幸福御守創作[/h1]
活動網站:
http://www.fongshan.gov.tw/sub_indu.php?subkd=0306&mskd=1&msid=2011051701
一、 計畫目的:
(一)清朝自康熙皇帝時期設立鳳山縣以來,掌理地方的父母官不計其數,其中政績最顯要的首推在道光17年(西元1837年)上任的鳳山縣令曹謹。其在位期間政績相當卓越,其中最為人稱道的是在鳳山縣城增建城樓和砲台,使鳳山縣城固若金湯,安定地方治安,帶動商業繁榮發展,以及開鑿曹公圳引進高屏溪水源,灌溉大高雄地區平原,成為南台灣最重要的糧倉之一,更是代代蒼生賴以為生的命脈。後代子孫為感念他對地方百姓的付出,特別立「曹公祠」祭祀,民國八十一年間,民間相傳玉皇大帝降旨將曹公祠升格為曹公廟,信眾遂改奉曹公神像,並正式改稱為「曹公廟」。
(二)藉本活動活化歷史人物曹公謹,結合鳳山區【國定古蹟龍山寺】辦理「曹公幸福御守創作」等文化商品,讓設計帶入生活,運用文化創意來妝點鳳山。讓市民瞭解、喜歡自己的地方,吸引更多年輕族群來鳳山遊玩。
辦理單位
二、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高雄市議會
三、主辦單位:鳳山區公所
四、承辦單位:鳳山龍山寺管理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鳳山區各里辦公處、鳳山區各社區發展協會
六: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00年6月25日止。
七、參加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詳附件1/ 報名表)
主辦單位:鳳山區公所人文課 / 傅佳敏 (07)742-2111轉473 傳真:(07)741-6763
(2)網路報名:
鳳山區公所
http://www.fongshan.gov.tw/最新消息-『曹公幸福御守創作』下載報名表
回寄或逕送鳳山區公所-人文課/ 傅佳敏。
e-mail: fu0422@kcg.gov.tw
八、【曹公幸福御守創作】徵選方式:
(一)參加對象:高中(職)以上學校學生、凡對文化商品設計有興趣者皆可組隊報名參加。
(二)比賽組別人數:團體賽(3至5人一組、男女不拘)。
(三)活動研習課程:參加者一律要參與【曹公創意元素研習課程】,以瞭解曹公幸福御守創作
內涵,當天同時發放曹公幸福御守創作材料 & 贈送『美麗與幸福的堅持』
一書供參。
【曹公創意元素研習課程】時間:7月2日下午:3:00-5:00 或
7月3日上午:9:30-11:30
【曹公創意元素研習課程】地點:鳳山龍山寺 (鳳山區中山路7號)
(四)參加活動者如對文化創意商品不熟悉,可自由報名參與【文化創意課程研習】,以利創
作。
【文化創意研習課程】時間:7月9日下午:3:00-4:30 或
7月10日上午:9:30-11:00
【文化創意研習課程】地點:鳳山龍山寺 (鳳山區中山路7號)
(五)曹公幸福御守競賽方式:
1.專家評選/入選作品20名:
(1)設計圖稿依研習所認知曹公文化特色(以曹謹為主、輔以曹公圳、鳳山區古蹟、美食、
宗祠廟宇等風土民情,以主辦單位提供之御守布料5款(依研習課程內容設計創作),
設計創作曹公幸福御守相關意象圖案。如非以電腦設計圖稿,而以彩繪顏料創作,必
須是堅固且耐日曬雨淋之材料,設計完成之圖稿縫製於御守上再交件。
曹公圖案可參酌Q版曹公(請至鳳山區公所網站www.fongshan.gov.tw下載)。
(2)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00年8月5日下午5時前,請掛號郵寄(鳳山區經武路30號 人文課/ 傅小姐收) 或 親自送至鳳山區公所人文課/ 傅小姐。(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送件時請繳交:
甲、已縫製好之御守圖稿(手繪或電腦繪圖皆可)。
乙、作品繳交聯(含作品設計理念(如附件2)。
丙、授權同意書(如附件3)。
丁、繳交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者,恕不納入評分。
(4)收件單位及連絡電話:鳳山區公所人文課 / 傅佳敏小姐(手機0958766106)
地址: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30號
電話:(7)742-2111轉473 傳真:(07)741-6763
2.入選作品審查方式:由專家等評選出入選作品20名。
投件者請於審查時間列席,未列席者如有爭議,於審查會後恕不受理。
(1)審查地點:本所四樓多媒體簡報室
(2)審查時間:100年8月20日(上午9時至11時)
(3)審查結果:訂於8月31日前於鳳山區公所網站公布(www.fongshan.gov.tw )。
(4)經評選之入選作品20件,由主辦單位進行織印,製作成【曹公幸福御守】成品。
3.入選作品獎勵項目:獎金(郵局禮券) 及 獎狀
曹公達人獎5名:每名郵局禮券5,000元 、獎狀乙紙
鳳山潮人獎5名:每名郵局禮券4,000元 、獎狀乙紙
最佳創意獎5名:每名郵局禮券各3,000元 、獎狀乙紙
最佳設計獎5名:每名郵局禮券2,000元 、獎狀乙紙
4. 入選作品評分規則:
1.創意概念 (30%)
2.精緻度 (25%)
3.表現技法 (25%)
4.完整性 (20%)
5. 附則:
(1).作品不得出現設計者姓名或與作品無關之文字。
(2).參賽作品為抄襲或已授權經紀之上市與未上市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參賽者應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得獎作品之作者同意無條件讓與其著作財產權之全部予鳳山區公所,並放棄其對鳳山區公所行使著作人格權。
(4).鳳山區公所有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參賽者不得異議。
(5).參加本競賽活動,視為同意本簡章之相關規定。
(6).入選20名作品,統一交回公所擺放適當場所展示,概不退還。
(7)以上團隊作品同時進行遴選作業、團隊成員不得重覆報名參加。
(.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6. 以上20名入選者,均須參加10月15日【曹公讓美夢成真-素人VS交響音樂會公演】及【曹公幸福御守成果發表會】,除於發表會公開頒贈獎金(郵局禮券)及獎狀外,並有機會再獲得由民眾票選5名『曹公幸福御守獎』(每名獎金(郵局禮券)5,000元)。
九、【曹公讓美夢成真-素人VS交響音樂會公演】及【曹公幸福御守成果發表會】
(一) 公演及成果會發表時間:100年10月15日下午7時30分至9時30分
公演及成果會發表地點:鳳山國父紀念館演藝廳 (鳳山區光遠路228號)
(二) 主辦單位將於10月15日前通知入選作品20名團隊參加成果發表會。
(三) 現場民眾票選【曹公幸福御守獎】5名:
1、當天活動,開放現場民眾票選入圍20件作品(20名團隊),當天活動參加者每人一票
(憑券票選),現場票選5名【曹公幸福御守獎】。
2、【曹公幸福御守獎】每名頒贈獎金(郵局禮券)5,000元 及 獎狀。
3、【曹公幸福御守獎】民眾票選時間:10月15日19:00-20:00
(四)參加10月15日【曹公讓美夢成真-素人VS交響音樂會公演】及【曹公幸福御守成果發表會】
者,憑入場券領取富貴成雙平安糕乙份、並有機會參加抽獎。
(2011-06-12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