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四格漫畫設計比賽[/h1]
活動網站:
http://archives.hakka.gov.tw/
一、緣起:
從HAKKA發揮創意,在漫畫中發現HAKKA~
客家庄不單單只有桐花、花布、藍衫和紙傘等有形之文化資產,在「數位臺灣客家庄」網站裡,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亦收藏了許多傳統藝術、歷史典故、神話、傳說及淒美、浪漫的愛情故事。客家知名漫畫家劉興欽老師以傳統客家婦女的形象,創造出家喻戶曉的大嬸婆,生動活潑的故事至今仍令人印象深刻。
只要您有想法、夠創新,歡迎您透過四格漫畫,盡情揮灑出深具客家文化意涵之創意作品,或許本屆客家創意GO金獎得主就是你!!!
二、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二) 承辦單位:莫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活動日期:
(一) 投稿收件:自民國100年6月10日(星期五)上午8時起至10月5日(星期三)下午8時止。
(二) 公布得獎名單(暫定):民國100年11月7日(星期一)。
(三) 頒獎典禮(暫定):民國100年11月20日(星期日)。
四、活動對象:凡對客家文化及漫畫繪製有興趣之民眾
五、活動獎項:
(一) 評選獎項:
金獎1名:獲獎金新臺幣3萬元,每名得獎人獲頒獎狀乙紙。
銀獎1名:獲獎金新臺幣1萬5千元,每名得獎人獲頒獎狀乙紙。
銅獎1名:獲獎金新臺幣8千元,每名得獎人獲頒獎狀乙紙。
佳作10名:各獲獎金新臺幣3千元,每名得獎人獲頒獎狀乙紙。
(二) 抽獎獎項:
網友投票抽獎共20名:各獲7-11 icash一張(內含新臺幣2百元儲值金)。
六、參賽方式:
(一) 參加資格:
1. 參賽者必須為「數位臺灣客家庄」(
http://archives.hakka.gov.tw/)會員,且同意並簽訂著作權授權切結書。
2. 已於其他比賽報名參賽之作品,無論是否得獎均不得重複參與本活動,如經主辦單位查核確認且屬實者,將取消得獎資格。
(二) 報名人數:接受個人或團體名義為單位報名,一人僅限報名一次。
(三) 參加方式:
1. 非會員之參賽者,必須先於「數位臺灣客家庄」完成網站會員登錄作業。
2. 會員登入並開啟客庄部落格後,在部落格內發表文章時,選擇我要投稿「第三屆客家創意GO!四格漫畫設計比賽」。
3. 請上傳完整設計作品,作品上傳成功以後,不得修改內容及另上傳附件,請先確認投稿作品資料的完整性和正確性後再行上傳。
4. 每人或每組投稿件數不限(但獲獎時,每人或每組最多取兩件)。
5. 評選結果將公布於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官方網站「數位臺灣客家庄-第三屆客家創意GO!四格漫畫設計比賽」網站(
http://archives.hakka.gov.tw/);各獎項得獎名單承辦單位將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
(四) 作品規格:
1. 作品須引用「數位臺灣客家庄」之數位典藏內容,或以「數位臺灣客家庄-部落格」客庄文化資源普查團隊發表之文章為素材,例如:傳統藝術、歷史典故、風俗、信仰及節慶等,以四格漫畫形式呈現客家文化意涵。
2. 投稿以黑白或彩色作品為主,內容清晰,採連續四格漫畫格式,圖格方式由上至下,每格寬800 pixel,高560 pixel或10cm(寬) x 7cm(高),圖格格式可於活動網頁下載。
3. 作品上傳規格為JPG/PNG/BMP圖檔格式,手稿繪圖也請掃描成限定格式後上傳。上傳圖檔解析度為300dpi以上,單一檔案大小限制為20M以內。
4. 作品須引用「數位臺灣客家庄」網站典藏之客家文化元素,提供連結和引用簡述至少100字。
5. 作品須有文字介紹內容至少100字,包含:作品名稱、設計構想、作品介紹等。
(五) 評審方式:
1. 由主辦單位邀集評審委員進行書面評審,並舉行決審會議決定名次。
2. 得獎名額:金獎1名、銀獎1名、銅獎1名及佳作10名。
3. 以團體名義參賽之得獎者,每位成員均獲頒獎狀乙紙。
4. 獎項得獎名額,評審委員會得視參賽作品表現予以調整,並得從缺。
(六) 評分項目及權重:
評分項目 說明 權重
1.創意構思 題材除富創意之外,須融入客家元素等。 30%
2.主題表達 故事情節敘述是否合理、具完整之連貫性等。 30%
3.表現技巧 繪圖技術、畫面分鏡表現等。 20%
4.引用「數位臺灣客家庄」網站元素 引用「數位臺灣客家庄」之數位典藏內容,或以「數位臺灣客家庄-部落格」客庄文化資源普查團隊發表之文章為素材,提供連結及簡述說明至少100字。 10%
5.作品描述 文字介紹至少100字,含作品名稱、設計構想等。 10%
合計 100﹪
網友票選抽獎
1. 投票時間自民國100年6月10日(星期五)上午8時起至10月12日(星期三)下午8時止。
2. 公布抽獎得獎名單時間為民國100年10月20日(星期四),並自民國100年10月21日(星期五)起聯繫得獎者,及陸續寄出獎品(內含新臺幣2百元儲值金的7-11 icash)。
3. 投票者必須先於【數位臺灣客家庄】完成網站會員登錄作業,單一會員帳號每日可投最多三票,每件作品不限制投票次數;投票次數越多,擁有越多的抽獎機會。
4. 單一帳號僅限一個得獎名額。
5. 未填寫完整且正確之會員資料(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和地址等四項),導致公布獎項後難以聯絡至本人者,不予頒獎且不另行通知,則該獎項從缺。
6. 投票行為不影響本活動作品得獎結果,得獎者皆由評審委員選出。此獎項是讓投票者擁有參與活動及抽獎的機會,並有鼓勵參賽者之實質意義。
七、注意事項:
(一) 投稿作品,請勿違背善良風俗及褻瀆客家風俗,投稿作品經網站維運小組審查通過後,始得發布於網站中。
(二) 凡參加活動,有登錄資料不實或違反本網站各項規範及蓄意灌水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
(三) 參賽者須簽署著作權切結書保證均為參賽者本人創作並享有著作權,且無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並未抄襲或是利用他人既有之作品等;且為首次發表之作品,未在其他任何設計比賽當中發表過。如有違反前述保證內容,或作品內容不實、抄襲、重製、侵權、誹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發生,除取消資格、追回獎勵外,將由投稿者自負相關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四) 每一人或團隊,不限制參賽作品數,但得獎作品每人或每組最多以兩件為限,依照評審委員書審和決選會議之分數為依據。
(五) 已於其他比賽報名參賽之作品,無論是否得獎均不得重複參與本活動,如經主辦單位查核確認且屬實者,亦將取消得獎資格。
(六) 參賽者同意將參賽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授權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利用,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擁有重製、改作、編輯、公開展出、公開傳輸、公開口述等營利及非營利利用之永久權利並得再授權,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
(七) 經評選為得獎者,須同意並簽訂作品展示時之著作權授權切結書,及提供上開資格證明文件正本,俾據以核對憑發獎項。得獎者若未於活動收件期限內送達相關文件,視同放棄入選資格。
(八) 本項活動贈獎辦法,以網站公告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更換獎項或修改辦法之權利。
(九) 作品若因檔案過大而無法上傳者,請與維運小組連絡(維運小組:02-87734300轉626李先生,電子信箱:chris.lee@techmore.com.tw)。
(十) 依機會中獎所得稅法規定,中獎金額低於新臺幣2,000(含)元者,免申報扣繳所得;中獎金額高於新臺幣20,000(含)元者,得獎人須預扣支付10%所得稅,並由承辦單位於年度結算寄發扣繳所得憑單。
(2011-06-19 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