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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2011/07/18,總獎80萬 2011-06-12 1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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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
活動網站:
http://web.culture.ntpc.gov.tw/design2011/index.html
徵件說明
新北市充滿了多采多姿的景物與文化能量。從自然美景、地方美食、工藝文化,應有盡有。鶯歌的陶瓷、三峽的藍染、水金九地區的金屬工藝、淡水的琉璃、八里的石雕、烏來的泰雅原住民編織等...這些豐沛的素材,與在地生活和地理景觀渾然天成地融合,正如同令人垂涎三尺的在地美食,充滿精彩絕倫的創意能量,及源源不絕的靈感。
第一屆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將以「餐廳廚房」為主題,期待參賽者們結合新北市各地工藝、人文景物、自然風貌,以及在地專屬的風味,設計出既能呈現新北市地方特色,又符合現代人生活的廚房餐廳用品,將具有新北市特色的作品行銷全國,甚至推廣於國際的舞臺上。
決選入圍者之作品,將於 2011 年 9 月 30 日 ~ 10 月 20 日於新北市「美麗永安生活館」展出,並接續於同年 10 月 22 日 ~ 10 月 31 日在「2011 臺北世界設計大展」呈現,並協助得獎作品之後續國內外行銷事宜,歡迎您一同加入設計的行列。
報名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或所組成之團體,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設計類型。
作品資格
‧每隊可繳交之作品數量不限,但同一設計概念的系列作品視為一件。
‧作品概念須融入新北市地方文化特色。
‧所有作品必須具有原創性:為參賽者自行創作,未曾公開販售、且未獲公開獎勵。
報名期間
即日至 7 月 18 日 17:00 前,逾期不受理。
報名程序
(一)初選資料繳交:
請於報名時間內,完成線上報名,並將以下 4 項資料親送或寄至:100 台北市中華路一段 89-6 號 2 樓台灣設計師連線收(請於信封上註明【2011 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展-投稿作品】)
1.設計圖說裱版:
設計圖說包含設計表現圖與文字說明。
‧請將作品與圖說資料張貼於:A3 尺寸大小(420mm x 297mm)的厚紙板(1mm)裱版,且 1 張裱版最多放置 2 張圖說(角度)資料。
‧張貼須平整不超過裱版版面。
‧裱版正面不得有任何作者資料等相關文字。
2.報名表:
請於官網下載,填寫完成,列印並檢附相關文件,貼於裱版背面。
3.參賽同意書:
請於官網下載,列印簽名後,連同報名資料一併繳交。
4.作品電子檔光碟:
需附作品原尺寸,圖片解析度 300dpi .JPG 格式光碟 1 張,光碟內需含有作品完整圖說及報名表電子檔。
(二)初選結果公佈:
1.初選結果將於 7 月 29 日(二)前公告於官網,並以 E-mail 方式通知各參展者。
2.初選入圍者,辦理單位將提供 2,000 元材料補助費用,並告知決選時間及決選簡報須提供資料。
(三)決選:
1.初選入圍者,須於 8 月 22 日 17:00 前,將作品照片及文字概念(依提供之格式)親送或寄至執行單位。
2.決選當天(時間另行通知,預計於8月下旬),參賽者需親至現場進行簡報,並攜帶依照原設計圖製作之作品模型於現場呈現說明。
3.簡報完成後,作品模型需交由執行單位保管,以規劃後續展出。
(四)決選結果公佈:
決選名單預計將於 8 月 26 日(二)前公佈。
評審原則
‧設計概念(40%)
藉由新北市各地之工藝與文化特色意涵為發想、針對現代在地家居生活飲食觀察之設計思維。
‧產品創新(35%)
作品設計概念、造型美感、工藝材質應用、實用功能等概念上之創新突破。
‧市場潛力(15%)
作品未來於市場的銷售潛力。
‧量產可能(10%)
作品於技術面上,實際被量產與成本控制的可行性。
獎項與獎金(新臺幣)
金獎:1 名,獎金 28 萬元
銀獎:1 名,獎金 15 萬元
銅獎:1 名,獎金 10 萬元
佳作:5 名,獎金 3 萬元
優選:10 名,獎金 1 萬元
最佳創意獎:1 名,獎金 5,000 元、精美水果籃一組
最佳人氣獎:1 名,獎金 5,000 元、精美水杯架一組
最佳時尚獎:1 名,獎金 5,000 元、精美炸物盤一組
最佳實用獎:1 名,獎金 5,000 元、精美泡茶組一組
評審團鼓勵獎:8 名,獎盃一座、精美咖啡杯一組
備註:每位得獎者均可獲得「2011 台灣設計師週 VIP 票券」2 張
聯絡窗口
台灣設計師連線 【2011 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徵件小組
聯絡人:邱小姐
電話:02-2389-6637
E-mail:ntpcdesign@twdw.org
參賽相關規定
‧辦理單位所屬人員不得參賽。
‧參賽者須依簡章規範詳填各項資料,資料不完整不予受理。
‧以團隊名義參展者,須指定代表人全權處理有關競賽事宜。
‧參賽作品須由本人(團體)創作,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其他法律情事,如有抄襲或仿冒,得經評審委員會裁決認定後,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發給之獎狀、獎金。
‧參賽者所提送之書面文件資料,請自行留存備份,評審結束後不予退回。
‧參賽者需遵守競賽所有規範與評審之決議。若因不符規定之作業時間等相關規範而遭主辦單位淘汰時,不得提出異議。
‧不得將作者簽名、資料、標誌符號等可識別作者身分之圖像或文字呈現於裱版正面,違者取消資格。
‧參賽作品之遞送,請予適當保護,凡因運送過程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之一切損失,辦理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錄音及展覽之權利,並有權以任何形式重製、公開展示、編輯、利用或散佈得獎作品之照片、設計圖、說明文字、錄影,以推廣宣傳相關活動。
‧入圍作品,須於 2011 年 9 月 30 日 ~ 10 月 31 日配合相關展出,作品將由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於 11 月 30 日前寄回。
‧獲獎前三名以上作品之著作人格權為作者持有,著作發表權為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與設計者共同持有,並無償提供新北市政府文化局公關宣傳、巡迴展出、專刊出版、教育推廣等展演使用。
‧獲獎者將個別通知並於活動網站公告,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獲選者須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申報所得,如未於頒獎當日領獎,請至主辦單位親自領取。
‧凡報名參賽者,視同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範。
‧本競賽要點如有未盡之事宜,主辦單位得以適時修改,並於活動官網公告周知,不另行個別通知。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執行單位:台灣設計師連線工作室
贊助單位:Toast 日日商業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___ 饒是春秋等閑賦,識盡停跡翻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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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美術活動或是個人繪畫參展等,
希望在版內宣傳可以私訊我。
ˊUˋ
Should you need further information, pls feel free to contact me.
Best Regards,
Piauling Hu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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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au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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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滄瀳飄零 註冊: 2009-01-19 發表: 13612 來自: 貓窩=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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