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美術繪圖 | 美術設計 | 熱門標籤 | 首選 | 首頁宣傳 | 近期作品 論壇: 發表 | 美術工作 | 美術比賽 | 展覽活動 | 美術相關 | 一般討論 | 美術同好 CG 討論 :: Photoshop | Painter | 3D 行動 | AMP

【 立即註冊 】 : 更改個人資料 : : 登入

會員名稱: 登入密碼: 保持登入
Type(Type) 所有的發表文章

前往頁面 ←上一頁  1 ...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 561  下一頁→

[center](Chen-Chi-Huei) Fantasy/Scifi Art[/center]
##DIV##
[center]
[h1]古典奇幻人物與場景設計 by breakingben1205(Chen-Chi-Huei) Fantasy/Scifi Art[/h1]
053-3
walking


戰神s
<戰神>


061
公主與七矮人


004-激流s
<激流>


009-4s
<鎖炎獸>


017
<戰場>


057-1
平安夜 出發!


052改
骷髏騎士


060 RPG
<RPG- No.21 Map -Doom shipyard >


060
狼之心




[hr]

Visit more "breakingben1205(Chen-Chi-Huei)" Artworks

http://vovo2000.com/artist/breakingben1205/tags/

http://vovo2000.com/paintbbs/art/breakingben1205/

http://vovo2000.com/artist/breakingben1205/

留言給「breakingben1205(Chen-Chi-Huei)」 :: Write Message onto breakingben1205 Guestbook
@ http://vovo2000.com/msg/breakingben1205/

[hr]
See Also:

[url=http://vovo2000.com/tags/奇幻/]
「奇幻」相關創作 :: "Fantasy/SciFi" Illustration & Work
[/url]

[url=http://vovo2000.com/tags/戰鬥/]
「戰鬥」相關創作 :: "Battle Field" Related Illustration Artwork
[/url]

[url=http://vovo2000.com/tags/場景/]
「場景」相關創作 :: "Scene/Landscape" Illustration
[/url]

[url=http://vovo2000.com/tags/盔甲/]
「盔甲」相關創作 :: "Armors" Art Design
[/url]

[url=http://vovo2000.com/tags/角色/]
「角色」相關創作 :: "Character Design" Artwork Creation
[/url]


[/center](2016-04-26 23:11)

[h1]自動產生 favicon & apple touch icon 圖片[/h1]


官網: http://www.favicon-generator.org/

再也不用自己做 Favicon.ico & apple-touch-icon.png

上傳自動幫你產生。


e.g.
http://www.favicon-generator.org/download/2016-04-24/5902f8e43ad8f08fa4dac1d28fc9c57d.ico?largePack=1

代碼:

<link rel="apple-touch-icon" sizes="57x57" href="/apple-icon-57x57.png">
<link rel="apple-touch-icon" sizes="60x60" href="/apple-icon-60x60.png">
<link rel="apple-touch-icon" sizes="72x72" href="/apple-icon-72x72.png">
<link rel="apple-touch-icon" sizes="76x76" href="/apple-icon-76x76.png">
<link rel="apple-touch-icon" sizes="114x114" href="/apple-icon-114x114.png">
<link rel="apple-touch-icon" sizes="120x120" href="/apple-icon-120x120.png">
<link rel="apple-touch-icon" sizes="144x144" href="/apple-icon-144x144.png">
<link rel="apple-touch-icon" sizes="152x152" href="/apple-icon-152x152.png">
<link rel="apple-touch-icon" sizes="180x180" href="/apple-icon-180x180.png">
<link rel="icon" type="image/png" sizes="192x192"  href="/android-icon-192x192.png">
<link rel="icon" type="image/png" sizes="32x32" href="/favicon-32x32.png">
<link rel="icon" type="image/png" sizes="96x96" href="/favicon-96x96.png">
<link rel="icon" type="image/png" sizes="16x16" href="/favicon-16x16.png">
<link rel="manifest" href="/manifest.json">
<meta name="msapplication-TileColor" content="#ffffff">
<meta name="msapplication-TileImage" content="/ms-icon-144x144.png">
<meta name="theme-color" content="#ffffff">
(2016-04-25 00:44)

[h1]2016「南瀛獎」全國徵件,總獎金250萬元 ~2016/06/30[/h1]


參賽資格:不限定、外籍人士需有居留證。

中文簡章: http://culture.tainan.gov.tw/ufiles/a/act_f0164690000652.pdf

英文簡章: http://culture.tainan.gov.tw/ufiles/a/act_f0164690010128.pdf

[hr]
指導單位:文化部、臺南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臺南市美術館籌備處、財團法人台南市文化基金會

收件日期:105年6月1日-6月30日,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線上報名
[hr]
2016南瀛獎全國徵件活動即將開始,向來以「難贏的獎」著稱的南瀛獎自2002年起改為2年1屆,今年為第23屆,臺南市政府再度提供高額的獎金,向全國藝壇廣邀徵件,希望愛好藝術的創作者拿出最優秀的作品,一起來挑戰。

2016南瀛獎徵選類別:
(1) 西方媒材類、
(2) 東方媒材類、
(3) 立體造型類、
(4) 工藝類、
(5) 書法篆刻類、
(6) 影像攝影類等

[hr]
並取消各類作品尺寸限制,希望藝術家能跳脫尺寸規格的限制,更完美的呈現作品的風采。
另本屆更創新首度開放讓持有臺灣居留證的外籍人士也可送件參賽,希望藉此鼓勵外籍藝術家到臺灣進行藝術創作,
帶進更多元文化的藝術作品,透過良性競爭激發更多藝術種子在臺灣茁壯發芽。
[hr]
本屆總獎金合計高達新臺幣250萬元,其中獲南瀛獎之個人獎金最高可達新臺幣50萬元,
其餘首獎、優選、佳作等獎項也都發給10萬元、3萬元及1萬元獎金,獎項及獎金數量優渥,歡迎藝術創作者們踴躍報名參加。

採線上報名,報名時間為105年6月1日-6月30日,完成線上報名之後,請列印報名表,
寄至「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23號2016南瀛獎徵件活動收」。洽詢電話:06-6321047、6334673。

南瀛獎三名: 50 萬台幣 * 3

首獎六名(各類各一名): 10 萬台幣 * 6

優選獎:若干名, 3 萬台幣

佳作獎:若干名, 1 萬台幣

(2016-04-23 23:18)

[h1]2016『台南美展』徵件: 81萬獎金,西方媒材/東方媒材/ 書法/攝影影像/傳統工藝/立體造型[/h1]


一年一度的「臺南美展」徵件開跑,訂於2016年6月25、26日兩天(週六、週日9:30~16:30),於臺南文化中心演藝廳一樓大廳進行收件。經審查後之得獎作品將於2016年9月23日至10月9日在臺南文化中心各藝廊展出,並預訂於2016年9月24日舉行頒獎典禮。
[hr]
徵件項目,計有:西方媒材 (油畫、水彩、版畫、多媒材)、東方媒材 (水墨、膠彩)、書法 (含篆刻)、攝影影像(限平面作品,含傳統攝影及數位攝影)、傳統工藝 (木刻水印版畫、銀器、彩繪、木雕、刺繡…等)、立體造型 (含陶藝、雕塑、多媒材、工藝…等)等六類。今(2016)年的徵件規定,除年齡不受限制外,且每人至多可參加二類,惟每類限一件作品參加(參展作品之類別,由展出者自行決定)。參賽資格的放寬,是為鼓勵藝術創作者踴躍參展,只要具有藝術創作能力者,凡中華民國國籍,擁有臺南市籍、出生地於大臺南地區者,或工作、就學地點在臺南市者(2016年之畢業生亦可),或參加臺南市各藝術社團(需有政府正式立案之團體)達4個月以上,檢附相關証明文件即可參加。
[hr]
為鼓勵前來參賽之優秀藝術創作者,總獎金高達81萬元。六類獎勵如下:第一名,各類1位,每位獎金3萬元;第二名,各類1位,每位獎金2萬5仟元;第三名,各類1位,每位獎金1萬2仟元;優選18位每位獎金6仟元;佳作30位,每位獎金3仟元。惟優選、佳作之名額為求公平,將依各類徵件數量多寡比例分配得獎名額。另由評審委員會自六類第一名中,選出「臺南獎」三位(得獎者需另繳交兩件作品參與展出),另頒7萬元典藏費,總計獎金10萬元,得獎作品由該中心典藏,並發給典藏證明。
[hr]
美展之徵件簡章可於臺南文化中心各服務臺索取,或上網至臺南文化中心網站: 網址 http://www.tmcc.gov.tw
各類參賽者如有疑問,可撥查詢電話:06-2692864轉39.永華文化中心管理科-臺南文化中心展覽組。
[hr]

鼓勵大臺南地區藝術創作者發揮創作潛能,提昇美術水準增進藝術發展與民眾欣賞風氣。
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 /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 永華文化中心管理科
[hr]
六類徵件類別:
西方媒材 (油畫、水彩、版畫、多媒材)、
東方媒材 (水墨、膠彩)、
書法 (含篆刻)、
影像(含攝影及數位影像)、
傳統工藝 (木刻水印版畫、銀器、彩繪、木雕、刺繡…等)、
立體造型 (含陶藝、雕塑、多媒材、工藝…等)
[hr]

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便可參加:
1.中華民國國民,且具臺南市籍者。
2.其工作、就學(2016 年之畢業生亦可參加)地點在臺南市者,或參加臺南市各藝術社團(須有政府正式立案之團體)達四個月以上。請檢附相關証明文件。

[hr]
1.具參展資格者,得以徵選比賽方式參加。
2.參加徵選比賽者,經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始得展覽及決定得獎名次。

臺南文化中心
【地址】:701 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三段 332 號。
【查詢電話】:06-2692864 轉 39(永華文化中心管理科二股).傳真電話:06-2897842

作品不可是: 2014 年 1 月以前之創作作品。
作品不可是: 抄襲他人作品者,或冒名頂替者。
作品不可是: 曾在國內參加各種競賽得獎(含入選)之作品。
作品不可是: 本次徵選活動,恕不接受共同創作之作品。

[hr]

======= 作品規格 =========

送件作品如有鬆脫或作品基座不穩,於搬運中如有破損者,責任自付。

1.西方媒材:裝框完成之後,寬不得超過 140 公分,高不得超過 230 公分,框背面須加裝木板,且不得以玻璃裝框。

2.東方媒材:卷軸、裝框不拘,裝裱完成之後,寬不得超過 140 公分,高不得超過 230 公分。卷軸需精裱完成,裝框者背面須加
裝木板,且不得以玻璃裝框。

3. 書法:卷軸、裝框不拘,裝裱完成之後,寬不得超過 140 公分。高不得超過 230 公分。卷軸需精裱完成,裝框者背面須加裝木板,且不得以玻璃裝框。

4.攝影影像:【限平面作品】攝影類裝框完成之後,寬不得超過 140 公分,高不得超過 230 公分,框背面須加裝木板或紙板或其它,且不得以玻璃裝框。【攝影影像類作者,請加送 300dpi 以上影像檔之光碟片(供印製畫冊用,未加送影像檔光碟片者不予收件)】。

5.傳統工藝:形式及材質、作品大小應力求安全簡便不易破損。平面作品卷軸、裝框不拘,裝裱完成之後,寬不得超過 140 公分,高不得超過 230 公分。卷軸需精裱完成,裝框者背面須加裝木板,且不得以玻璃裝框。立體作品最高含座不得超過 180 公分,長度、寬度 各不得超過 140 公分,單一組合重量不得超過 50 公斤。

6.立體造型:作品形式及材質、大小應力求安全簡便不易破損。最高含座不得超過 180 公分,長度、寬度各不得超過 140 公分,組合作品單一重量不得超過 50 公斤。(介於兩者之間之浮雕、多媒材或其它等由作者自行選擇參加類別。)

[hr]

送件須知:參展作者請先行填寫作品送件表【如填寫不完整者,不予收件】及作品標籤,
連同作於規定時間內送本局臺南文化中心收件處,領取憑據存執,俟審查及展覽結束後,
依收退件時間憑據領回作品。

本局於收件開始、展覽結束到退件時間內,對參展作品當付保管之責,但如經收件人員認定作品材質或擺設方式或其它作品本身因素容易造成毀損者,本局得不予收件或不負賠償責任。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作品損害,本局亦不負賠償責任。
評審前,徵件作品一律依作品材質,每件以新台幣 3 仟至 1 萬元為送件之原件作品保 額(最高賠償金額)。

===== 獎金 ======

1.六類設佳作 30 位(依各類徵件數量多寡比例分配得獎名額),每位獎金 3 仟元、獎狀乙紙、專輯乙冊。
2.六類設優選 18 位(依各類徵件數量多寡比例分配得獎名額),每位獎金 6 仟元、獎狀乙紙、專輯乙冊。
3.六類第三名,各 1 位,每位獎金 1 萬 2 仟元、獎狀乙紙、專輯乙冊。
4.六類第二名,各 1 位,每位獎金 2 萬 5 仟元、獎狀乙紙、專輯乙冊。

5.六類第一名,各 1 位,每位獎金 3 萬元、獎座乙座、獎狀乙紙、專輯乙冊。
※另由評審委員會自六類第一名中,選出『臺南獎』三位(得獎者需另繳交兩件作品參與展出),
另頒 7 萬元典藏費,總計獎金 10 萬元,得獎作品由本局典藏,並發給典藏證明。

6.六類入選件數,由審查委員視參展者作品水準決定。入選得獎者可獲獎狀乙紙、專輯乙冊。

[hr]
7.頒獎:獲獎作者請攜帶身分証及印章於頒獎典禮時親至頒獎會場領獎。未能參加頒獎典禮受獎者

請於事後至臺南文化中心視覺藝術辦公室領取。由他人代領時,除應攜帶獲獎作者身分證、印章外,
代領人亦須攜帶身分證及委託書。

臺南文化中心(701 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三段 332 號)演藝廳一樓。
臺南文化中心(701 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三段 332 號)文物陳列館一樓。
【查詢電話:06-2692864 轉 39(永華文化中心管理科二股).傳真電話:06-2897842】
[hr]
※收件日期:
105 年 6 月 25 日(六)、26 日(日);上午 09:30 至下午 4:30【中午不休息】。
◎未入選作品退件日期:(如有更動本局將另行通知)
105 年 7 月 16 日(六)~7 月 24 日(日) ;上午 09:30 至下午 4:30【中午不休息】。
◎徵件入選以上作品退件日期:
105 年 10 月 12 日(三)至 10 月 23 日(日);上午 09:30 至下午 4:30【中午不休息】。
※所有作品於退件結束,一個月內未領回者,由本局逕行處置,
並不負保管及損壞遺失之責,如有不便尚祈見諒。
[hr]

◎ 時間:105 年 9 月 24 日(星期六)下午 2:30。
◎ 地點:台糖長榮酒店 3 樓嘉賓廳(臺南文化中心東側)。
本局對所有展出作品,有權研究、攝影、印製相關出版品及商品、宣傳,以及展覽等。
105 年 9 月 23 日~105 年 10 月 9 日於臺南文化中心展出。(所有入選以上作品)

官網: http://xor.tw/4plgi
官網: http://xor.tw/4plg6

(2016-04-23 22:15)

[h1]2016『屏東美展』徵件: 70萬獎金,水彩/油畫/版畫/複合媒材/粉彩/壓克力/雕塑/工藝[/h1]

[hr]

分兩類:
(1) 水彩、油畫、版畫、複合媒材、粉彩、壓克力等
(2) 雕塑、工藝、裝置綜合媒材等

[hr]
壹、宗旨:為推動藝術教育,鼓勵國內愛好藝術者致力於藝術的研究創作,以雙年展輪流展出之方式,提高在地藝術水準。

貳、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 承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參、展覽地點: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屏東市大連路 69 號)

[hr]
肆、展覽時間:
2016 年 12 月 3 日(星期六)至 12 月 31 日(星期六)上午 09:00 至下午 06:00 (週一、國定假日及讀架日休館)

開幕暨頒獎典禮:2016 年 12 月 3 日(星期六)上午 10:00 舉行,
地點於屏東縣政府文化處一樓大廳與 101 畫廊舉行。

伍、邀請作品展覽:
邀請本屆屏東美展籌備委員及評審委員得提供作品一件。
[hr]
陸、徵件作品:
一、 參賽資格:
(一)歡迎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藝術工作者或創作團體均可參賽,非中華民國國籍者,需
提出居住滿三年以上之證明。
(二)非中華民國國籍者需由一位代理人(具中華民國國籍)負責代領獎金等參賽事宜,
持有居留證者請依我國相關稅法規定辦理。
(三)參賽作品以近三年內(以初審送件截止日期回推)創作為限。
(四)參賽的主要作品若曾於中央或其他各縣市政府比賽中已獲優選以上者之作品,不
得投件參賽。
(五)參賽者參加類別不限,每類以一件參賽作品為限。
[hr]
二、 實施方式:
(一)初審:
1. 個人參賽者請填妥並繳交初審送件表(如初審資料表、初審徵件作品表),如藝術相關團體參賽者,請指派 1 人為代表人填寫送件表,申請之每類作品需繳交一件作品之 8×10 吋相片彩色輸出一張,如參賽者送件為兩類(兩件)作品,初審送件表需分別填寫兩份。

2. 參賽者需以專業水準製作相片或彩色輸出,並務請清晰。每張照片或彩色輸出背面,請黏貼初審送件作品標籤(如附件 3 表一)。

3. 若送件為第二類作品,可依角度或精細度之不同,每件作品可拍攝一至三張。(如作品完整全貌或局部角度)

4. 初審結果獲複審資格者,由本處通知送件,並於時間內繳交原件至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博物美術科參加複審,逾期視同放棄。

5. 送件表需詳細填寫相關資料(非中華民國國籍者創作者,請以中英對照方式書寫)、貼附作品照片;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6. 參賽第二類作品允許創作團隊(體)或聯名方式參展,參賽作品需以近三年內之獨立作品,且未曾參加任何競賽得獎之作品。

7. 初審送件表、作品圖檔請加附光碟片 1 片;光碟內含送件表 Word 格式電子檔
及清晰解析度(建議 300dpi 解析度)之 JPEG 檔案格式作品圖檔,並於光碟上註明參賽者(或團體)姓名及作品名稱。

(二)複審:
1. 獲初審通過者,由本處通知送件,並於時間內提送初審之作品原作參加複
審,逾期視同放棄。
2. 第二類參賽者需於指定時間及空間自行搬運、佈卸展、組裝及拆除等作品
維護。
3. 參展作品以不破壞本館空間、軟硬體等結構,且能配合本展示空間為原則,
本處保留展出空間範圍最後決定權。

三、 初、複審送件作品類別及規格:
作品類別 《初審》送件資料與規格 《複審》送件資料與規格
[hr]
第一類(水彩、油畫、版畫、複合媒材、粉彩、壓克力等)

1.參賽初審送件表正本一份。
2.作品全貌 8×10 吋相(圖)片彩色輸出 1 張。
3.本類包含水彩、油畫、版畫、複合媒材、粉彩與壓克力等。
4.裝裱完成尺寸長不得超過 160 公分,寬不得超過 120 公分。
5.裱裝不限直式、橫式均可,作品畫框背面請加裱硬(木)板,凡以玻璃裝飾保護等不收。
6.版畫作品最小限四開長 54 公分,寬39 公分,裝裱完成尺寸不得超過長176 公分,寬 142 公分,背面請標明
畫題、製作年代與簽名 (作品裝框後可以辨識)、版數編號與版種技法。

[hr]
第二類(雕塑、工藝、裝置綜合媒材等)

1.參賽初審送件表正本一份。
2.作品全貌 8×10 吋相(圖)片彩色輸出1-3 張,含作品局部面角度。
3.作品重量不超過 80 公斤。
4.媒材特殊裝置需求者由創作者自行搬運及裝置。
5.作品請備堅固木箱裝運,以利收退件。
6.雕塑、立體造型媒材包含木雕、石雕、泥塑、裝置綜合媒材、焊接造型等)
7.工藝媒材包含玉雕、漆器、陶藝、織染品、工藝、玻璃、金屬等。


8.本類作品長、寬、高至少需有一邊不得少於 30 公分,且作品包裝完成後長、寬、高總和不得超過 300 公分,重量不超過 80 公斤。
9.浮雕裝裱完成尺寸長 160 公分,最小 80 公分。
10.編織類之最長邊不超過 160 公分。
11.本類作品參賽者需於指定時間及空間自行搬運、佈卸展、組裝及拆除,易碎或精細作品請加墊座或壓克力盒或堅固木箱裝妥,或自行加強防護措施,以防搬用展出之毀損,外箱請貼組裝完成作品相片,以利展出。


備註:
1. 徵件作品尺寸規格以±3% (公分)為限。
2. 以上各類有裝裱作品者,需精細裝裱完整(玻璃框不收),並加強展品防護措施。
3. 複審作品需與初審照片內容相符,不得刪增、更換作品內容物,否則將視為違規,並取消複審資格。

[hr]
四、獎勵:
(1)屏東獎 2 名(分類別):共遴選 2 名;由各類別優選名單中,遴選 1 名頒發獎座 1 座
及獎金新台幣 15 萬元整。(獎金包含所得稅,「屏東獎」作品所有權及著作權歸屏東縣政府文化處所有,其原件由承辦單位典藏並頒發典藏證書)。

(2)優選 40 名(分類別):每類遴選 20 名,頒發獎金新台幣 1 萬元整及獎狀乙紙(獎金包含所得稅)。

(3)入選若干名(分類別):每類遴選若干名,頒發獎狀乙紙。

(4)入選以上作品除頒發獎狀外,贈專輯 2 冊。

(5)參賽作品成績如達評審委員評定者,得從優選遴選;如未獲評審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6)如已獲屏東獎者不得再列為優選者名單。

[hr]
柒、收退件時間、地點:
一、初審收件:自即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三)下午 5:30 截止。
二、送審資料及照片恕不退還,請自行拷貝留存。
三、複審收件:2016 年 10 月 5 日(星期三)起至 2016 年 10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5:30 截止。
四、初、複審作品郵寄送件者,需包裝妥當,於截止時間前依郵戳為憑寄達收件處,或自行送至本府,逾期不受理,因郵遞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時,由作者自行負責。
五、作品退件:一律採親自領回。
所有參賽作品一併於展覽結束後憑據辦理退件。請於 2017 年 1 月 4 日(星期三) 至 2017 年 1 月 10 日(星期二)止,
持據至屏東縣政府文化處一樓大廳(屏東市大連路 69 號) 領取退件,
逾期未辦理退件者,承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並對作品有處置之權,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六、收、退件時間:於規定期限內週一至週五每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00-5:00。

捌、聯絡方式: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博物美術科 鍾小姐
(一) 寄件地址:900 屏東市大連路 69 號/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博物美術科 /屏東美展收件處收;信封上請註明「報名 2016 屏東美展○○類」
(二) 聯絡電話:08-7360330 轉分機 2131
(三) 電子信箱:a251296@oa.pthg.gov.tw
[hr]
玖、簡章報名表索取:
(一) 紙本索取:各縣市政府、各縣市文化局(處)、美術館
(二) 網站下載: 送件表一律以 A4 規格填寫。簡章可至屏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便民服務
/常用表單下載/博物美術科/2016 屏東美展徵件簡章( http://www.cultural.pthg.gov.tw)
[hr]
拾、附則:
一、主辦單位對展出作品有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出版上網、製作為文宣推廣品等非營利權利。

二、如有下列情況者,經本府發現,除自負違法責任外,取消參賽及獲獎資格並追回獎
金、獎牌及獎座(狀)等,且 3 年內不得再參賽:(1)作品完成逾三年以上(以初
審送件截止日期回推)(2)具抄襲、重製、臨摹、冒名頂替情事、侵害他人智慧財
產權者等糾紛,作者應自負相關賠償及責任問題;另具複製性之創作(如立體類、
雕塑、攝影等)視為同一作品,不因局部修改而為不同作品者。(3)作品之所有權
屬非作者本人者。(4)拒絕接受本館展出者。(5)違反簡章規定者。

三、主辦單位對參加展覽作品負保管之責,惟遇有人力不可抗拒情事、作品材質脆弱或作品本身因裝置不當而遭致損壞者,本處不負賠償之責。

四、所有參賽送件之作品,經驗收無誤,未遭損毀者,保險期間自複審收件日起至退件
截止日期間負保管之責,並辦理作品保險事宜(每件作品最高理賠金額不超過新台幣 5 萬元)。

五、參賽者對本會之評審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召開評審委員會議處理之。

六、主辦單位不承擔因參賽作品所致的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商標權等糾紛產生的法律責任。

七、得獎者需出席參加頒獎典禮之義務,如未能出席者請派代理人代為領取。

八、本徵件簡章經 2016 年屏東美展籌備委員會研議後實施,修訂時亦同;如有未盡之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並公告於屏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
(2016-04-23 21:35)

[h1]2016 文化部「文創之星創意加值競賽」, $3,520,000台幣, ~06/15[/h1]



獎金: 350 萬台幣!

組別分成: 「公司組」與「非公司組」,兩組獎金都一樣

參考網站: http://iaa.nctu.edu.tw/page_news.php?id=511


[hr]
1、 本競賽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十二條規定及「文化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訂定之。

2、 報名收件日期:105年5月2日起至105年6月15日17:00前截止,逾期不予受理。(本年度僅此一次報名收件)

[hr]
3、 競賽資格:
(1) 凡設籍中華民國之國民或依中華民國法令設立之組織型態,不限個人或團體,皆可參賽。
(2) 同一報名單位以至多二件參賽提案為限,同一件參賽提案不得由不同單位重複報名,同一件參賽提案不能同時提案申請主題競賽及一般徵件。
(3) 報名各類競賽之參賽提案,為二人以上共同創作者,應共同列名為參賽者。
(4) 以團隊方式報名者,須指定一位自然人代表行使本項競賽相關之權利義務。主辦單位發送之通知及獎金之發放等,均以此代表為送達代收者。
(5) 未滿20歲者之參賽者,須檢附法定代理人親自簽名同意書,未檢附本項文件者,視為未完成報名程序。

[hr]
4、 競賽活動徵件類別:
(1) 各參賽提案內容應為「以原創素材為加值應用之創意想法、作品或服務」。
(2) 徵件類別分為主題徵件及一般徵件。報名單位應依下列參賽提案之徵件類別及分組,自行擇一報名。
(3) 主題徵件:
主題:「智慧生活翻轉文創」。
因應文化政策結合趨勢潮流,支持創意和新興的表現形式;運用智慧科技,結合台灣在地文化,注入新的創作元素,並透過跨業合作,發展具有商業價值之商品或服務、提出具體之商業模式,呈現台灣文創產業嶄新的面貌。
(4) 一般徵件:
徵件類別
徵件類組
說明
依公司成立與否之分組
主題徵件
主題競賽
符合本活動主題徵件(詳如本簡章四(三)),符合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之各產業範圍。
文創事業組



創意團隊組
一般徵件
工藝及設計類組
工藝產業、產品設計產業、 視覺傳達設計產業、 設計品牌及時尚產業、建築設計產業
文創事業組



創意團隊組

影視音出版與數位內容
類組
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數位內容產業、廣告產業
文創事業組



創意團隊組

藝術與文化應用類組
視覺藝術產業、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創意生活產業
文創事業組



創意團隊組
◆文創事業組: 1.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
       2.依商業登記法設立登記之獨資、合夥事業。
◆創意團隊組: 尚未成立公司之文創從業個人、團隊或工作室等。
5、 競賽時程:
競賽階段
活動
時程
初審
開放報名
105年5月2日(一)至6月15日(三)

初審通過名單公布
105年7月5日(二)

人氣票選
105年7月5日(二)至8月15日(一)
決審
決審前提案簡報修改
105年7月5日(二)至7月15日(五)

決審評審會議
105年7月20日(三)至8月15日(一)

得獎公布
105年8月下旬
頒獎
頒獎活動
105年9月下旬

[hr]
6、 報名方式:
(1) 一律採取網路報名。
(2) 請先至活動網站登錄報名( http://iMatch.moc.gov.tw)。
(3) 以網路平台進行收件,參賽者無需寄送實體提案。
(4) 備妥提案相關資料,各類組必填及繳件說明如下:
程序
依公司成立與否之分組
繳交資料
(*為必填或繳交資料)
備註
初審
文創事業組
1.線上報名資料 *
1.報名基本資料
2.提案名稱:20字內中英文提案名稱。
3.提案簡述:300字以內之中文簡述。
4.提案簡報:中文創作概念說明簡報,檔案格式PDF檔,檔案大小5MB為限。


2.公司登記資料 *
請上傳公司營業登記證資料或至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列印


3. 作品圖檔或概念圖*
若提案內容涉及作品或商品,請提供3-5張相關圖片,並搭配中文圖說(以10字為限),圖檔格式可為jpg/png/bmp,模式:RGB,尺寸:800x600像素,解析度72dpi以上,橫式排版,單一圖檔請勿超過1MB。


4. 影片

若提案內容所涉之作品或商品係以影片呈現,請於線上報名時提供連結觀看之網址。(例如上傳影片至youtube或其他影片網址連結)


5.個資同意書 *



參賽者可於報名截止日105年6月15日前不限次數登入活動官網修改參賽檔案,惟以最終修改之檔案參與競賽。

創意團隊組
1.線上報名資料 *
1.報名基本資料
2.提案名稱:20字內中英文提案名稱。
3. 提案簡述:300字以內之中文簡述。
4.提案簡報:中文說明簡報,檔案格式PDF檔,檔案大小5MB為限。


2.個人或團隊聯署簽名同意書 *
上傳團隊聯署同意書


3. 作品圖檔或概念圖 *
若提案內容涉及作品或商品,請提供3-5張相關圖片,並搭配中文圖說(以10字為限),圖檔格式可為jpg/png/bmp,模式:RGB,尺寸:800x600像素,解析度72dpi以上,橫式排版,單一圖檔請勿超過1MB。


4. 影片

若提案內容所涉之作品或商品係以影片呈現,可於線上報名時提供連結觀看之網址。(例如上傳影片至youtube或其他影片網址連結)


5.個資同意書 *



參賽者可於報名截止日105年6月15日前不限次數登入活動官網修改參賽檔案,惟以最終修改之檔案參與競賽。
決審
文創事業組
1. 採提案簡報評審會議進行評審:
提案簡報於決審前,可依輔導團隊或評審委員意見修改後,上傳更新提案簡報。
2. 評審會議: 105年7月20日至8月15日擇日進行。 (主辦單位另行通知)
3. 簡報時間5分鐘。
依評審提問答詢5分鐘。
4. 參與評審會議時,請提供提案輔助說明資料或物品(例如:商品、打樣、平面輸出、完整影集)

創意團隊組

[hr]
7、 評審作業
(1) 資格審查:針對參賽者及其提案進行包含資格、上傳參賽表件與資料齊備與否、提案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審查。本部應就報名、參賽者資格、參賽提案之報名檢附之資料進行審核,有未符合第三點、第四點及第六點規定,經本部通知限期補正。參賽團隊凡通過前開資格審查者均可參加初審,通過資格審查後即公開於imatch文創咖啡廳媒合平台(於105年6月15日報名截止前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仍不全者,均不予受理)。
(2) 採初審與決審二階段評審:
1. 初審:採線上評審,各類組晉級決審提案件數,依競賽各類組之文創事業組及創意團隊組,各組徵件數各取60%,且每組入圍件數以15件為上限。
2. 決審:召開評審會議,初審入圍者需提供提案輔助說明資料或物品(例如:商品、打樣、平面輸出、完整影集),並進行5分鐘提案簡報。
3. 人氣票選於公開通過初審之名單後,以競賽各類組之文創事業組及創意團隊進行最佳人氣獎線上票選。
(3) 本案除最佳人氣獎外,各類組獎項評審工作,由本部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擔任,評審小組依照評審標準進行審查。評審委員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給審查費、出席費或交通費。
(4) 評審委員應秉持利益迴避原則,公正執行職務;評審委員於評審會議召開前,應簽署聲明書,聲明與評審之報名參賽提案或參賽者無職務或其他利益牽涉,並同意對評審會議相關事項保密。
(5) 評審委員違反聲明事項者,本部得終止該委員之聘任;評審委員與評審之報名參賽提案或參賽者有職務或其他利益牽涉,並經本部查證屬實者,本部得撒銷該報名參賽者之得獎資格。
(6) 評審小組之決議,應經全體評審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之。
(7) 評審標準:
評分項目
說明
比重
文化內涵
具文化意涵、創意素材之藝術詮釋。
20%
創新創意
作品之概念或架構新穎且具獨特性
20%
跨界整合及產製可行性
具科技或相關技術等跨界整合應用,並且具有產製所需之技術及其他要素。
30%
商業價值
具市場潛力、能創造美學經濟價值,並且具備國際市場所需之要素或潛在發展基礎。
30%

(8) 評審結果將公告於活動官網,同時致電或E-mail通知獲獎者,獲獎者需配合成果發表及媒合活動。
8、 獎勵辦法
徵件類別
徵件
組別
文創事業組/創意團隊組
(每組獎金幣值:新臺幣元)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人氣獎
主題徵件
主題競賽
40萬元
(各1名)
30萬元
(各1名)
20萬元
(各1名)
2萬元
(各2名)
一般徵件
工藝及設計類組
25萬元
(各1名)
15萬元
(各1名)
10萬元
(各1名)
1萬元
(各2名)

影視音出版與數位內容類組





藝術與文化應用類組




◆所有獎項由評審委員視參賽提案水準議定,必要時得「從缺」調整。 
◆人氣獎與各類組之獲獎者若為重複,得累積領取獎金,獎金領取辦法與
稅額規範依據本部規定辦理。
◆參賽者之同一提案,曾獲本部獎補助者,基於同一提案不得重複獎補助
原則,將不頒發獎金,但仍頒發獎狀並提供後續合作及資金媒合獎勵。
9、 參賽注意事項
(1) 參賽者應仔細研讀並充分遵守本競賽各項規定。
(2) 不得以虛偽不實之文件、資料報名參賽。
(3) 應擔保其入圍、得獎之影音、短片、動畫、文字、簡報、圖片、作品,均無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或其他權利或違反法律規定之情事。
(4) 參賽提案須為原創,無任何抄襲、仿冒、涉及當代政黨政治、損及善良風俗及損害主辦單位名譽等情事,如有違反,經查證屬實,將喪失參賽資格,其已獲獎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團隊應自負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5) 參賽者須提供其創作或商品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並同意不收取任何費用。
(6) 主辦單位對投件提案均有攝影與公開展覽權,得運用參賽提案之說明文字與照片,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用途。
(7) 對入圍提案或參賽者資格有疑義者,應於入圍名單公布後3日內,檢具相關書面資料向本部提出,逾期提出者,不予受理。
(8) 入圍及得獎者均以報名參賽所載資料為準,參賽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
(9) 初審入圍者、得獎者有配合接受本部媒合、廣宣、成果展示及蒐編相關文宣品之義務。
(10) 初審入圍者須配合接受提案簡報修改,以及優化提案內容之相關輔導。
(11) 初審入圍者於決審面審簡報時,若有實體產品需提供樣品至少2份,若為無形產品,則須提供相關影片播放檔,作為未來宣傳及媒合使用。由iMatch文創咖啡廳媒合平台執行單位保留至105年12月30日,屆時由參賽團隊自行決定是否領回。
(12) 初審入圍者及得獎者須配合接受相關課程培訓、輔導。
(13) 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會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提案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異議。
(14) 獲獎所得獎金須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台幣20,000元者,依法扣繳10%所得稅。
(15) 得獎者應依本部指定時間及方式領取獎金,如違反領獎之規定者,視同放棄獎金請求權。
(16) 若有任何未盡事宜,由本部解釋。
10、 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比賽辦法之異動權利,若有任何異動,以本活動官方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11、 聯絡窗口
「105年文創之星創意加值競賽」執行小組
電話:02-6631-1351、6631-1340、6631-1356
傳真:02-6631-1550
電子信箱:imatch@micmail.iii.org.tw
主辦單位:文化部
執行單位:資策會產業情報研究所創意產業中心
(2016-04-23 19:49)

[h1]江蘇設計比賽:第三屆「紫金獎」,32萬人民幣, 2016/07/31[/h1]

[h2] 獎項設置[/h2]
金獎2名,每項6萬元;
銀獎4名,每項3萬元;
銅獎8名,每項1萬元;
優秀獎若干(?)頒發證書。

金獎作品將推薦參評「評委會大獎」,獎金30萬元。

[h2]賽事名稱[/h2]
2016年第三屆“紫金獎”文化創意設計大賽——“未來之星”創意設計大賽
(簡稱:紫金獎·“未來之星”設計大賽)

[h2]賽事主題[/h2]
創意放飛夢想

[h2]參賽作品類别[/h2]

專業組參賽對象爲高等院校藝術類在校學生及25周歲以下藝術院校畢業生,

(1)專業組參賽作品類别:
①工業産品設計,主要包括交通工具設計、家用電器設計、日用産品設計、特殊人群産品用具設計、家居産品及家具設計等。
②數位藝術創意設計,主要包括動漫藝術設計、數位遊戲設計、新媒體藝術設計、網站設計、交互實驗藝術作品創作等。
③交叉性設計,主要包括裝置藝術設計、虛擬設計、參數化設計、3D列印等。

專業組參賽對象爲高等院校藝術類在校學生及25周歲以下藝術院校畢業生,

(2)業餘組參賽作品類别:
①動漫與卡通設計,主要包括動畫與漫畫創作、插畫與挂圖設計、塗鴉藝術等。
②民間傳統藝術設計,主要包括對文化遺産(如雲錦、民居、花燈、漢字、剪紙、風筝等)進行延伸性與開發性設計等。
③學習用品與玩具設計,主要包括文具設計、面具設計、模型創意制作、玩具與智能玩具設計等。

[h2]作品徵集要求[/h2]

(1)數位媒體設計作品提交要求。
①一般要求紙質文檔:每件作品需提交一份A3(420×297mm)規格的彩色列印文件(精度不低於300dpi,jpg格式保存),用
以充分展示作品創意,限定在3頁之内;一份A4規格的設計說明列印文件,包括200字以内作品說明,制作、開發所使用工具及開發包說明清單。

②視頻文件:根據不同作品類别,提交一份可充分體現作品創作立意、内容梗概、創意亮點、視覺效果、交互方式與過程、展示效果的視頻,視頻輸出格式爲mov或mp4,時長60至180秒。

③圖像文件:作品截圖、效果圖、現場照片等。截圖保存分辨率爲1920×1080px,72dpi,jpg格式。效果圖、現場照片保存爲A4(210×297mm)尺寸,300dpi,jpg格式。

④文件光碟:紙質文檔電子文件、視頻文件、圖像文件刻錄於光碟中提交。在光碟包裝正面以正楷標注作者姓名、單位、作品名稱、作品編号及種類、手機号碼等聯系資訊。

⑤具體要求:數位藝術創意設計類。動畫漫畫作品中,單集作品需提交完整的作品文件,多集系列作品需提交兩集完整的作品文件併另行說明其系列構成。動漫主題應用設計需提交180至300秒的詳細說明或演示視頻,對其設計原理、市場定位、受衆認知情況等做詳細闡述。數位遊戲包括單機遊戲、手機遊戲、網頁遊戲、客戶端遊戲等。作品提交遊戲的運行文件,併詳細說明其運行環境,網頁遊戲需提供訪問地址,同時提交遊戲操作指引教程,限定在5頁word文件之内。數位短片需提交完整的作品文件。新媒體藝術類。影像裝置作品需提交兩類視頻:一是說明性與演示視頻,對其藝術創作概念、功能實現的技術手段等做詳細闡述,併包括裝置展示現場實景錄制,時長180至300秒。二是裝置播放的視頻文件,視頻時長根據影像裝置播放内容而定。新媒體裝置、交互裝置作品需提交說明性與演示視頻,對其藝術創作概念、互動操作方式、實現交互功能的技術手段等做詳細闡述,併包括各類裝置展示現場錄制,時長180至300秒。交互藝術設計類。所有交互藝術設計作品需提交交互流程與操作演示視頻,對其設計原理、目標用戶、使用環境、交互流程、操作方式、技術手段等做詳細闡述,視頻時長180至300秒。網站類作品需在網絡上運行併提供訪問地址。移動APP作品需提交下載地址或安裝文件。交互式電子出版物、交互實驗藝術作品、網絡實驗藝術作品需提交可運行的發布文件,如有網絡訪問方式請注明訪問地址及運行環境說明。

(2)非數位媒體設計作品提交要求。
①參賽作品應具有獨特的想象力,視覺表現力強,體現可操作性、實用性與未來性相結合。
②參賽作品以實物、模型、影像、手繪效果圖等形式表現,如有特殊展示要求及制作,由作者本人負責。
③實物作品或模型長、寬、高單向尺寸原則上不得超過120cm,作品如因需要超出尺寸,須向本賽事組委會提出申請及說明。
④各類設計作品均須提交設計說明,闡述創意理念與設計方法。應根據設計表現需要及效果,以文字、制圖、影像、效果圖、手繪圖等形式表現,併有一定的版式設計。
⑤以電子版的方式刻錄光碟。光碟包裝正面以正楷標注作者姓名、單位、作品名稱、作品編号及種類、手機号碼等聯系資訊。如有特殊展示要求,展示材料及布展工作由作者本人負責。
⑥實物作品或模型在提交時應自行包裝完好,在包裝外部及實物作品(或模型)底部標注作品資訊。

[h2]作品提交方式[/h2]
(1)大賽統一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參賽者須在大賽官方網站(www.zgwcsj.com)報名併經審核通過後方可參賽。所有參賽報名作品須以電子格式通過大賽官網提交(電子文件不超過5M),截止日期爲7月31日。

(2)在官網報名參賽的同時,參賽者須按要求將文檔、圖片及視頻資料刻錄光碟,作品紙質稿與光碟一併寄送至“未來之星”創意設計大賽組委會辦公室。

(3)競賽作品及報送的材料中不得出現任何與參賽人員姓名、單位相關的文字、圖案、標記及其它與設計方案無關的符号,不符合規定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4)所有入圍作品均須寄送實物(或模型)至“未來之星”創意設計大賽組委會,作品實物送達時間待初評後通知。

[h2]聯系方式[/h2]
聯 系 人:曹景德、步振華、吳躍賽
聯系方式:025-83498147,83498782,13921407599
郵 箱: zonghe@zgwcsj.com
寄送地址: 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南京藝術學院設計學院

[h2]官網: http://www.zgwcsj.com/2016/zh/2016zxs/2016wlzx/[/h2](2016-04-23 19:22)

[center]Daughter Red Wine & Flower Withered Wine[/center]
##DIV##
[center]
[h1]女兒紅與花凋人物設計 by nanar0605【納】, Art of NuErHong and HuaDiao[/h1]


NuErHong: "Daughter Red Wine"
HuaDiao: "Flower Withered Wine"


女兒紅與花凋(2015_10_OK
女兒紅與花凋 2015


女兒紅與花凋(2014_13
女兒紅與花凋 2014


女兒紅與花凋_OK 2013
女兒紅與花凋 2013


女兒紅與花雕(2012
女兒紅與花凋 2012


女兒紅與花凋_2011
女兒紅與花凋 2011


20100522_女兒紅與花凋
女兒紅與花凋 2010


女兒紅與花彫(2009
女兒紅與花凋 2009


2008 女兒紅與花凋
女兒紅與花凋 2008


2007 女兒紅與花凋
女兒紅與花凋 2007




[hr]

Visit more "nanar0605(【納】)" Artworks

http://vovo2000.com/artist/nanar0605/tags/

http://vovo2000.com/paintbbs/art/nanar0605/

http://vovo2000.com/artist/nanar0605/

留言給「nanar0605(【納】)」 :: Write Message onto nanar0605 Guestbook
@ http://vovo2000.com/msg/nanar0605/

[hr]
See Also:

[url=http://vovo2000.com/tags/酒/]
「酒」相關創作 :: "Wine" Illustration & Work
[/url]

[url=http://vovo2000.com/tags/姊妹/]
「姊妹」相關創作 :: "Sisters" Related Illustration Artwork
[/url]

[url=http://vovo2000.com/tags/人設/]
「人設」相關創作 :: "Char Design" Illustration
[/url]

[url=http://vovo2000.com/tags/報恩/]
「報恩」相關創作 :: "Returns" Art Design
[/url]

[url=http://vovo2000.com/tags/擬人/]
「擬人」相關創作 :: "Personification" Artwork Creation
[/url]


[/center](2016-04-19 22:56)

2016 春節有去高雄玩,感想是:
覺得馬路大、左轉道規劃好、人行道也寬敞、停車位也多
藝文活動無處不在。

觀光居住都很適合。

(vs. 新竹,行人都要走在馬路上和汽車機車拿青春賭明天)(2016-04-19 12:05)

[h1]Badlock漏洞: Samba 服務相關 SAMR/LSAD(SAM/LSA/DCERPC)協定漏洞,請儘速修補 (2016 四月)[/h1]

[h2]官網出處[/h2]
http://badlock.org
https://www.samba.org/samba/security/CVE-2016-2118.html (Samba SAMR + LSA 中間人攻擊漏洞)
https://technet.microsoft.com/library/security/ms16-047 (Windows SAM + LSAD 降級漏洞)


[h2]出問題的是這幾個協定[/h2]

=> SAM/SAMR: Security Account Manager Remote Protocol
=> LSA/LSAD: Local Security Authority (Domain Policy)

https://msdn.microsoft.com/zh-tw/library/cc234225.aspx
https://msdn.microsoft.com/en-us/library/mt242368.aspx

這兩種協定普遍存在於 Windows 所有作業系統 (Windows 7, 8, 8.1, 10, Server 2008/2012)
以及 Samba Server(大部分是 Linux)

而這兩個 Protocol 又使用 DCE 1.1 Remote Procedure Call (DCERPC) 協定。

上述這些協定存在漏洞,可讓中間人模仿已經認證過的 Client-Server 連線,
向 Samba Server 或網路芳鄰存取相關服務之資料庫,
包含 Samba Accout Password 等機密資訊。


[h2]badlock 影響之 Samba 版本[/h2]

Samba 3.6.x (沒 badblock patch)
Samba 4.0.x (沒 badblock patch)
Samba 4.1.x (沒 badblock patch)
[hr]
Samba 4.2.0~4.2.9 (之後的版本有 patch, 4.2.10 ~ 4.2.11+)
Samba 4.3.0~4.3.6(之後的版本有 patch, 4.3.7 ~ 4.3.8+)
Samba 4.4.0(之後的版本有 patch, 4.4.1 ~ 4.4.2+)

[h2]Linux Box 有使用 Samba 建議立刻升級![/h2]
代碼:

=> (Fedora/CentOS/RHEL 系列)
$ sudo su
$ yum update
$ exit

=> (Ubuntu/Debian 系列)
$ sudo su
$ apt-get update; apt-get upgrade
$ exit


[h2]建議的 Samba Config: smb.conf[/h2]

代碼:

server signing = mandatory
ntlm auth = no



[h2]Windows 7/8/8.1/10 以及 Windows Server 2008/2012 請進行 Windows Update[/h2]

在此: "MS16-APR" 此資訊安全公告
https://technet.microsoft.com/library/security/ms16-apr

這個包含上面提到的 "MS16-047" Security Advise


公告標題:SAM 和 LSAD 遠端通訊協定的安全性更新 (3148527)
資訊安全風險的影響:權限提高
重新開機需求:需要重新開機
受影響的軟體*:Microsoft Windows






(2016-04-18 20:56)

[h1]2016 USA disputed lands map[/h1]

by http://metrocosm.com/disputed-territories-map.html(2016-04-17 02:15)


領土爭議地圖查詢網站 (2016 成立)

=> http://metrocosm.com/
=> http://metrocosm.com/disputed-territories-map.html

使用方式:
點台灣,就可看到列出和鄰近國家的領土爭議

台灣 => 紅色
其他國家 => 藍色
爭議領土 => 黃色點

點「南沙群島(Spratly Islands)」
就會看到南沙群島的位置,以及相關之簡介。

(2016-04-17 02:07)

pu777 寫到:
July 寫到:
這個刀疤我超可以!

拜託作者大大再畫更多性轉啊~~ 😄


阿哈哈哈我的終極目標是湘北女子籃球XDD人數太多,之後有空會能多畫點迪士尼性轉




大大,你是說「那個」湘北...?!






...含教練嗎?(2016-04-14 00:03)

[h1]2016 新竹美展徵件(獎金 127 萬):水墨膠彩、水彩、綜合媒材(CG)、書法篆刻、油畫、攝影、工藝[/h1]



共分七組! 總獎金 127 萬。

收件時間: 2016/06/12 ~ 2016/06/14 (要親送)

簡章下載(PDF):
http://xor.tw/4pdck
http://www.hcccb.gov.tw/chinese/01news/news_a02.asp?bull_id=11071

Q: 電腦繪圖是否可參加?
Ans: 可以,算是「綜合媒材」組。 但看起來要「印出來」!

[hr]
一、計畫目標︰
為倡導新竹縣市藝文風氣,促進地方文化藝術健全發展,鼓勵藝術工作者研究、創
作,以提昇藝術創作水準,落實藝術與生活結合之理念。

[hr]
二、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新竹縣政府
(二) 承辦單位︰新竹市文化局、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hr]
三、實施方式︰
分邀請與徵選作品,作品共分 7 類,由新竹縣市每年輪流辦理。
(一)邀請作品︰由主辦單位就下列原則邀請之,接受邀請者不得就該類再參加比賽。
1.本屆美展評審委員。
2.曾獲近 3 屆新竹美展竹塹獎得主,列為邀請對象,但以邀請 3 次為限。

(二)徵選作品:
1.凡出生或現設籍、居住、就學、就業(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於新竹縣、市之藝術創作者皆可參賽。
2.以本人 103 年以後創作,未曾於各種美展競賽得獎之作品為限,每人限參加乙類,每類以乙件為限。

3.歷屆(2002 年合辦後)新竹美展竹塹獎得主參賽同類別者免初審,但仍需於 105 年 6 月 12 日(星期日)至 6 月 14 日 (星期二)內送達送件表(含相片)及參賽作品。

[hr]
4.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參賽資格:
(1)作品完成逾 3 年以上者。
(2)作品曾參加國內外各種競賽得獎者。
(3)實體作品與初審相片原標示尺寸不合者。
(4)未依規定送件者。
(5)參賽者如有抄襲、重作及冒名頂替之情形,或違反簡章有關規定者,除自負法律
責任外,承辦單位得逕取消其參賽資格,並限 3 年內不得參賽。
[hr]
四、責任:
(一)承辦單位對徵展及邀請作品負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作品材質脆弱、作
品本身結構及裝置不良、裝箱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導致作品裝卸遭受損害者,承辦
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二)凡入選以上作品,應全程配合主(承)辦單位辦理作品展出及專輯出版等事宜,不得拒
絕。
(三)主辦單位得要求竹塹獎得獎者出席相關宣傳活動。

[hr]
五、保險:
邀請作品:保險期限自作品收件後至作品展畢退件之日止。保額以作者報價,務請於送件
表格中申明,惟作品申報價格過高,至影響保費預算支出者,得送請籌備委員
會議定價格,作者不得提出異議。
徵選作品:參加審查之作品,保險期限自 6 月 14 日作品收件截止日起至退件截止日止,
保額最高賠償金每件作品均以新台幣貳萬元計。
各類作品經決審獲入選以上獎項者,每件作品保額均以新台幣伍萬元計,竹塹
獎以新台幣十萬元計(若需提高保額者,可自行付費加保。)作品出險時,以投
保金額為理賠上限,作者不得異議。
[hr]
六、退件:
(一)決審未入選作品自退件通知後逾一星期未領取者,由承辦單位逕行處置,不得提出異
議。
(二)展出作品於 105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一)以後全部採託運退件,運費、包裝費自付,承辦單位不負安全保管及運送過程所遭致損失之責。
[hr]

七、獎勵:
竹塹獎:各類取乙名,獎金每名新台幣壹拾萬元正(含獎金及收藏費),獎狀乙只與專輯 10 冊,作品由承辦單位分別收藏(攝影作品含原底片或高階電子檔,書法篆刻類含盒 裝印石)。

紀念獎:本屆分設水墨膠彩類范天送紀念獎、油畫類鄭世璠紀念獎、攝影類鄧南光紀念獎、及水彩類陳在南紀念獎,獎金每名新台幣貳萬元整,將由評審委員於各類別優選中擇一獲得,除優選獎狀外,並再頒贈紀念獎獎狀乙只。
[hr]
優 選:各類約取 4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正,獎狀乙只與專輯 3 冊。

佳 作:各類約取 6 名,獎金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正,獎狀乙只與專輯 3 冊。
入 選:各類組設若干名,每名發給獎狀乙只與專輯 2 冊。
註 :(一)作品未達評審委員認定之標準,獎額得從缺。
(二)獎金內含所得稅。


[hr]
八、頒獎典禮:
日期:2016 年 10 月 1 日(星期六)上午 10:00(日期暫定,邀請函另寄)。
地點:新竹市文化局
九、權利:
(一)展覽作品主(承)辦單位有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展覽、電子書發行、出版以
及出版品販售等權利,作者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二)參賽資格如有疑異,經查證不符資格者,取消獲獎資格,如已發給獎金、獎狀時,主(承)
辦單位得追回所領獎金、獎狀。
3
十、美展作業時程表:
作業階段 時 間 備 註
簡章公告 即日起~105 年 6 月 14 日
本美展簡章可至新竹縣市文化
局服務台索取,或逕上新竹市
文化局網站
www.hcccb.gov.tw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網站
www.hchcc.gov.tw 下載。
參賽作品

近三屆竹塹獎
得主邀請展
收件
日期:105 年 6 月 12 日(日)至 6 月 14 日(二)
時間:09:00~11:30、13:00~16:30
◎ 請 自 行 送 達 指 定 之 收 件 地
點,不受理郵寄方式送件。
◎地點:
新竹市文化局(水墨膠彩、水
彩、綜合媒材創作類)。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書法篆
刻、油畫、攝影、工藝類)。
◎收件方式:
參賽者應填具報名表件並檢
送 4×6 相片 3 張(參賽作品 1
張、參考作品 2 張)、同時繳
交參賽實體作品及參展資格
證明文件。所有參賽紙本資料
審查後一律不退還,送件前請
自行拷貝留存。
初、決審 預定 105 年 6 月 22 日前辦理
審查結果於 6 月 24 日(五)前公
布於承辦單位 1 樓布告欄及網
站,並個別通知。
決審未入選
作品領回
日期:105 年 6 月 24 日(五)至 6 月 26 日(日)
時間:09:00~11:30、13:00~16:30
憑領據分別向送件承辦單位辦
理。
展覽
日期:105 年 9 月 28 日(三)至 10 月 16 日(日)
時間:09:00~12:00、13:00~17:00(週一休館)
地點:
新竹市文化局、新竹縣政府文
化局美術館。
頒獎典禮 105 年 10 月 1 日(六)上午 10:00(日期暫定)
地點:
新竹市文化局(邀請函另寄)。
參展作品領回
日期:105 年 10 月 16 日(日)17:00~18:00
105 年 10 月 17 日(一)09:00~17:00
憑領據分別向送件承辦單位辦
理。(評審委員邀請作品由承辦
單位另行運送)
註: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公布於新竹市文化局、新竹縣政府文化局網站。
[hr]
十一、徵展類別及規格、送件及展覽地點︰(送件請同時繳交實體作品及參賽資料)
類 別 規 格 作品送件及展覽地點

[h2]水墨膠彩類[/h2]

1.含水墨、膠彩,其創作形式、思想架構、筆法、內容不拘。
2.卷軸:限直式,裱裝完成之尺寸,總寬不得超過 110 公分,總長不得超過 230 公分,並須精裱及附加塑膠套。
3.裝框:畫心尺寸最小不得小於 54×39 公分,作品需完成裝裱,完成後尺寸不得超過 180×100 公分。

新竹市文化局
30054 新竹市東大路二段 15 巷 1 號 03-5319756 分機 241 至 243

[h2]水彩類[/h2]
1.含水彩、粉彩、鉛筆、炭筆、彩色墨水等,其創作形式不拘,以能發揮最佳平面創作力為主。
2.作品大小:畫心尺寸不得小於 54×39 公分,作品需完成裝框,完成後之最大尺寸不得超過 150×150 公分。

[h2]綜合媒材創作類[/h2]

1.作品材料、形式不拘,具藝術價值之作品,
包含:
(1)各種材質之雕塑與表現。
(2)應用設計:含電腦繪圖(平面)、版畫、插畫、包裝設計、工業設計等。
(3)新媒體藝術:含多媒體影音、數位動畫等。

2.平面作品:
畫心最小不得小於 54×39 公分,需裝裱完成,長與寬最大不超過 160 公分(含連作),重量不得超過 60 公斤。

3.立體作品:尺寸長、寬不超過 100 公分,高最大不得超
過 160 公分,重量不超過 60 公斤。需能平穩站立於地面上,並請以堅固木箱裝運,外箱須貼組裝完成相片,請自行負擔搬運、組
裝。獲竹塹獎者須提供木箱或堅固之容器以利收藏。

4.數位影音作品:
作品總長度以 10 分鐘為限,並請繳交完整版本數位檔案光碟一份(以 AVI 或 MPEG 格式燒錄為主,須為 DVD PLAYER 可播放之規格)、或能夠直接在電腦上執行的程式光碟作品,數位檔中不得出現作者資料。另繳交 300dpi/CMYK、TIFF 格式以上之 2 至 4 張
作品截圖並燒錄成光碟,以利畫冊編輯。如需特殊裝置或放映設備由作者提供器材,並應配合審查需要,自行完成作品之佈置。

5.參賽者使用之創作媒材及裱裝材料應避免使用易碎材質,承辦單位有權當場認定,不予收件。

6.小件及精細作品,請加墊座及壓克力盒裝妥固定。

新竹市文化局 30054 新竹市東大路二段 15 巷 1 號 03-5319756 分機 241 至 243

[h2]書法篆刻類[/h2]

1.含書法、篆刻,其創作形式、思想架構、筆法、內容不拘。
2.卷軸:限直式,裱裝完成之尺寸,總寬不得超過 110
公分,總長不得超過 230 公分,並須精裱及附加塑膠套。
3.裝框:直式、橫式均可。裝框完成後之尺寸,最大
長邊不得超過 180 公分,短邊不得超過 100 公分。
4.聯屏:作品均以裝裱完成後之尺寸合併計算,總長寬比照卷軸、裝框。
5.篆刻:直式卷軸或直式、橫式裝框均可(手卷不收),鈐印不得少於十方(以閒章為主,並酌加邊款),參賽者連同印石盒裝送審。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30295 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 146 號
03-5510201 分機 803

[h2]油畫類[/h2]

1.含油彩、壓克力等,其創作形式不拘,以能發揮最佳平面創作力為主。
2.作品大小:連作不收,作品需完成裝框,裝框後長邊不得超過 176 公分,短邊不得小於 60 公分。

[h2]攝影類[/h2]

1.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長邊以 24 英吋(61公分)為限,短邊不得小於 12 英吋(30.5 公
分)。作品需完成裝裱,裝裱完成之尺寸長邊
不得大於 36 英吋(91 公分)。(含連作)
2. 同 時 繳 交 數 位 圖 檔 光 碟 1 份 , 內 含
300dpi/CMYK、TIFF 格式之原吋作品圖檔。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30295 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 146 號
03-5510201 分機 803

[h2]工藝類[/h2]
1.作品材料、形式不拘。含陶瓷、雕刻、編織、
金工、紙藝、塑膠、玻璃、木工、漆藝、竹
編…等,具實用機能性質為主。
2.平面作品:
畫心最小不得小於 54×39 公分,需裝裱完成,長與寬最大不超過 160 公分(含連作),重量不得超過 60 公斤。
3.立體作品:
尺寸長、寬不超過 100 公分,高最大不得超過 160 公分,重量不超過 60 公斤。需能平穩站立於地面上,並請以堅固木箱裝運,外箱須貼組裝完成相片,請自行負擔搬運、組裝。獲竹塹獎者須提供木箱或堅固之容器以利收藏。
4.編織作品長不得超過150公分(裱於圖板者同平面作品)。
5.小件及精細作品請加墊座或壓克力盒以利展出,送交原件時請裝箱以利搬運。
十二、備註:
(一)作品具實用價值或藝術價值,由參賽者自行判斷參展類別。
(二)以上各類作品收件不足 30 件者,得併入其它類別審查,不得異議。
(三)縣、市文化局得視各類得獎件數,調整展出地點。
(四)作品若不符合本簡章之規定,不予以收件及審查。
(五)作品不得以電腦輸出或其他複製方式產生之成品為底、再經塗飾而成,否則將視為違規,取消參賽資格。
[hr]
2016 新竹美展徵件簡章 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
您好:
為了保障您的權益,請務必詳細的閱讀本同意書之各項內容。
一、2016 新竹美展主辦單位(以下簡稱本局)為聯繫及辦理美展等相關業務之需求,必須取得您的個人資料,在個
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本局將依法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二、您所提供以下的個人資料: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連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電話號碼、E-MAIL 或居住地
址)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皆受本局保全維護,並僅限於公務使用。
三、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經檢舉或本局發現不足以確認您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
等情形,本局有權終止您參賽之權利。
四、您同意本局以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確認您的身份、與您進行連絡、提供您本局之相關業務資訊,以及其他隱
私權保護政策規範之使用方式。
五、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局(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製給複製本、(三)請
求補充或更正、(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五)請求刪除。但因(一)妨害國家安全、外交及軍事機密、
整體經濟利益或其他國家重大利益、(二)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三)妨害本局或第三人之重大利益,本
局得拒絕之。
六、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本局將主動或依當事人之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該個人
資料。但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或經當事人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七、本局如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或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
改、遭其他侵害者,應查明後,於電話或信函或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中,擇其適當方式通知您。
八、您瞭解此一同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具有書面同意本局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之效果。
當您親自簽章完成後,即視為您已詳閱並了解本同意書的內容,且同意遵守所有事項,謝謝。
姓名: (簽章) □本人同意 □本人不同意
此致 新竹市文化局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hr]
2016 新竹美展徵件簡章 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本人 (簽章)參加「2016 新竹美展」競賽活動,茲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一、所提供得獎作品同意主辦單位得永久於台灣地區,以任何形式(如研究、攝影、宣傳、展覽、上網、光碟、出
版及出版品販售、刊登書報雜誌、重製成數位物件及數位典藏、公車海報…等)無償使用其著作內容於各項非
營利之研究、展示及推廣教育,不另支付酬勞、版稅。
二、所提供得獎作品同意無償授權國家圖書館「遠距圖書服務系統」或其他資料庫業者,進行重製、透過網路提
供服務、授權用戶下載、列印、瀏覽等行為。並得為符合「遠距圖書服務系統」或其他資料庫之需求,酌作
格式之修改。
立同意書人: (簽章)
此致 新竹市文化局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hr]
2016 新竹美展
徵件簡章
---------------------------------------------------------------------------------------------
2016 新竹美展徵件簡章 徵選作品審查結果通知單
□□□□□請參賽者自行填上地址及姓名
地址
姓名 先生 / 女士 收
寄件人
□新竹市文化局 30054 新竹市東大路二段 15 巷 1 號 03-5319756 分機 241 至 243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30295 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 146 號 03-5510201 分機 803
請黏貼
12 元郵票
限時專送
[hr]
2016 新竹美展徵件簡章 徵選作品審查結果通知單
作品編號 (請勿填寫,本欄由承辦單位填寫)
姓 名 類 別
□水墨膠彩類
□水彩類
□綜合媒材創作類
□書法篆刻類 □油畫類
□攝影類 □工藝類
審查結果
□竹塹獎 □優 選 □紀念獎 □佳 作 □入 選
□未入選(請注意以下資訊將作品領回)
(1)退件日期:105 年 6 月 24 日(星期五)至 6 月 26 日(星期日)三日內。
(2)退件時間:09:00-11:30、13:00-16:30。
(3)退件地點:憑領據分別向送件承辦單位辦理。
(4)未入選作品自退件通知後逾一星期未領取者,由承辦單位逕行處置,不得提出異議。
◎請注意以下資訊配合辦理
(1)展覽日期:105 年 9 月 28 日(星期三)至 10 月 16 日(星期日)。
(2)展覽時間:09:00-12:00,13:00-17:00(週一休館)
(3)展覽地點:新竹市文化局、新竹縣政府文化局美術館。
(4)頒獎典禮:105 年 10 月 1 日(星期六)上午 10:00 新竹市文化局(日期暫定,邀請函另寄)。
(5)領回日期:105 年 10 月 16 日(星期日)17:00-18:00
105 年 10 月 17 日(星期一)09:00-17:00
(6)領回地點:憑領據分別向送件承辦單位辦理。
(7)展出作品於 105 年 10 月 24 日(星期一)以後全部採託運退件,運費、包裝費自付,承辦
單位不負安全保管及運送過程所遭致損失之責。
(8)展覽作品主(承)辦單位有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出版、出版品販售、
重製成數位物件及推廣教育之權利等,作者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2016-04-13 20:41)


We require more overlords.
(2016-04-13 14:14)


政府單位比賽幫推~
大概 4 月底投稿就應該會增多。

如果我是高中生(我當然不是!)
可能的疑慮是為何「獎金低,少寫一個零?」 + 「佳作到底幾名?」

降低 uncertainty 可幫助大家評估參與的「成本 vs. 回報期望值」。


(2016-04-12 18:45)

[center]a18600001 Game Character Design Illustration[/center]
##DIV##
[center]
[h1]遊戲人物設計、卡牌設計 by a18600001 亞力勢工作室 - Game Art Character Design[/h1]

家電擬人
繪師-詭異:洗衣機擬人
Washing Machine


2014-05-19-9-1000
繪師-比目魚:食人妖
Ogre Char Design


聖誕金髮
繪師-翠蛟:聖誕賀圖
Christmas Artwork


3
繪師-寒東:怪物
"Big Tongue" Monster


2014-04-11-9-1000
繪師-比目魚:死靈法師
Necromancer Swordsman


2014-08-01-19
繪師-比目魚:精靈刺客
Elf Assassin


CAT23
繪師-高鴉電-小魔女
Witch with Twin Braids


2014-04-28-19-1000
繪師-比目魚:魔術師
Poker Magician


羽化-鸚鵡(擬人)
繪師-詭異:天使
The Angels



[hr]

Visit more "a18600001(亞力勢)" Artworks

http://vovo2000.com/artist/a18600001/tags/

http://vovo2000.com/paintbbs/art/a18600001/

http://vovo2000.com/artist/a18600001/

留言給「a18600001(亞力勢)」 :: Write Message onto a18600001 Guestbook
@ http://vovo2000.com/msg/a18600001/

[hr]
See Also:


「CG」相關創作 :: "CG" Illustration & Work


[url=http://vovo2000.com/tags/遊戲/]
「遊戲」相關創作 :: "Game Art" Related Illustration
[/url]

[url=http://vovo2000.com/tags/人設/]
「人設」相關創作 :: "Char Design" Illustration
[/url]

[url=http://vovo2000.com/tags/卡牌/]
「卡牌」相關創作 :: "Card Game" Art Design
[/url]


[/center](2016-04-11 23:53)

阿美小妹
台灣原住民 阿美族 Indigenous AMIS


ImagineFXcover_finish_140605
ImagineFX 107 封面- 眾龍之女神


原住民
更多「台灣原住民」相關創作
(2016-04-10 21:44)

[h1]2016 南島國際美術獎, 150萬, ~2016/04/30 截止,外國人可報名[/h1]



官網: http://aiaa.ccl.ttct.edu.tw/Archive?uid=3

獎章下載: http://aiaa.ccl.ttct.edu.tw/information?uid=6&pid=6029

線上報名: http://aiaa.ccl.ttct.edu.tw/applyform

南島語系 WIKI: http://xor.tw/4pdu6

[hr]
一、理念
「南島」是從「南島語族」(Austronesian)這個人類學名詞而來,意指居住於南太平洋及印度洋各島嶼之族群,分布北起臺灣、東達復活節島、西到馬達加斯加島、南抵紐西蘭,其語言與人種眾多,居住地風景純淨、文化多元。許多文獻證明臺灣是「南島語族」的原鄉,從臺灣原住民族的生命情調中即可感受「南島」的文化風格內涵。
位居臺灣東側的臺東,除擁有天然的好山好水,厚實深刻的文化底蘊更為一大特色,而南島文化正是臺東重要文化元素之一。因此,臺東縣政府特於每兩年辦理一次「南島國際美術獎」,召喚藝術家拓展藝術創作之能量,打開世界之心以當代省思與臺東在地特
質、山海自然及南島語族的人文脈絡、環境議題、生活記憶等進行多角度國際對話。本活動更具體要求創作者親赴臺東進駐及創作,親身體驗南島語族於臺東的生活風貌,進而使作品與南島精神產生更深刻的呼應,與在地激盪出新美學能量,同時將這能量散播到國際,期待本美術獎成為一個開放平臺,展現世界各地創作者對南島議題的關懷。
[hr]
2、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東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臺東縣政府文化處

三、參賽資格
(1) 不限族群、國籍,歡迎海內外之個人或創作團隊參加競賽。
(2) 每人(組)限報名一次,不得重
(3) 報名;個人創作者不得同時加入創作團隊報名。
(4) 因決審入圍者須能配合進駐臺東創作,參賽者依所屬國之法令,應已無服兵役及限制出境之情事。
(5) 團體參賽者須推派代表人一名。
(6) 資格若有疑義者,由本評審委員會裁決認定之。

四、參賽送件資料
(1) 作品不限媒材、尺寸。
(2) 提出2011年1月1日以後之創作參考作品及進駐臺東之創作計畫。
[hr]
五、評審委員會
(1) 評審計5至7名,由本府聘請專業人士擔任。
(2) 本競賽分為三階段評審:
1.初審:由評審委員會針對參賽者書面資料進行審核,選出初審入圍者。
2.
審:入圍者提出展覽理念及進駐期計畫(含進駐構想、時間規劃等)資料,並
擇期安排口頭簡報。簡報每位以10分鐘為限,並由評審委員會進行現場提問,

預計選出10位(組),發給進駐榮譽獎及獎金,及候補若干位(組);未達評審委
員會之標準者,得予從缺。
3.決審:評審委員會依決審入圍者就其指定空間內佈置完成的作品進行評審,並選
出「南島國際美術獎」1名、「優選」2名及「佳作」若干名。
[hr]
六、獎勵
(一)榮譽獎及獎金:

0. 10 名「榮譽獎」,初選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含稅10%), 100*10

1. 一名「南島國際美術獎」,獎金新臺幣30萬元整(含稅10%)、獎狀乙紙、畫冊10本

2. 兩名「優選」,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含稅10%)、獎狀乙紙、畫冊5本, 10*2

3. 佳作若干 獎狀乙紙、畫冊5本

(三)以上獎金皆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辦理扣稅,領取者須配合簽署領據以辦理匯款作業,其匯款及匯兌等手續費皆由領取者負擔;若領取者為創作團隊,統一頒發給團隊代表人。
(四)外籍藝術家獎金之領取請依我國相關稅法規定辦理。(註:依據所得稅法,未持有居
留證的外籍藝術家之競賽獎金需按給付全額扣繳20%;持有居留證者則需扣繳
10%)。
(五)獲「南島國際美術獎」及「優選」得獎作品,由主辦單位典藏,其獎金已包含典藏
費,其著作財產權皆歸主辦單位所有。
[hr]
七、初審報名資料
(一)報名期限:
於2016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於「2016南島國際美術獎」網站報名,上網完
成作品檔案上傳及線上報名。
(二)報名網站作品檔案上傳說明:
1.參考作品靜態圖檔:每張圖檔為不小於800KB、不超過2MB,檔案格式為JPG。
2.參考作品數位動態影像圖檔:動態影音作品需有3張截圖,請以jpg檔儲存,解析
度72dpi,影像尺寸寬25~30cm。
(三)寄送資料:
1.完成線上登錄之後,請以A4紙張列印參賽者資料表【附表1-1】、創作計畫表【附
表1-2】及參考作品資料表【附表1-3】,並請於簽名處簽名。
2. 數位作品或影片須另附DVD光碟,DVD光碟內第一段需先燒錄長度5分鐘為限,
100MB以內之精簡版影片,第二段需提供完整版內容,檔名請對照【附表1-3】的
作品名稱命名,可使用 flv / wmv / avi / mpg/rmvb 任一格式或 DVD/藍光格式製作
光碟,此光碟將不予以歸還。
3.上述資料請於2016年4月30日前一併掛號郵寄至「950臺東市浙江路350號(臺
東美術館)」,信封上請註明「2016南島國際美術獎初審」,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未備齊資料、填寫不完全者等不予收件;送審資料一律
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hr]
八、來程交通補助
主辦單位補助國內榮譽進駐者赴臺東的火車票,海外及大陸榮譽進駐者則依據限額表
補助來臺機票及赴臺東火車票。若進駐者為創作團隊,僅補助代表一人之來程交通
費;所有進駐者之回程交通費一律自理。請保留火車票及機票票根,採事後核銷。海

[hr]
外籍榮譽進駐者來臺機票補助限額表如下:
北美:新臺幣20,000 元整
東亞、南亞:新臺幣15,000元整
南美:新臺幣30,000元整
西亞:新臺幣25,000元整
歐洲、非洲:新臺幣25,000元整
紐澳:新臺幣20,000元整
[hr]
九、決審入圍進駐須知
(一)進駐及布展期程:
1.進駐期程:擇期安排30天,榮譽進駐者須於期程內進駐臺東,而實際進駐天數於
該段期程內自行規劃,並須配合主辦單位進駐活動紀錄。
2.布展期程:進駐期間的最後一週開放布展,榮譽進駐者須於指定時間、日期之前完
成作品佈置,逾時未完成者視同放棄比賽資格。
(二)榮譽進駐者補助:
1.創作金:每位(組)入圍者可獲創作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含稅)。
2.進駐期間住宿:主辦單位提供榮譽進駐者進駐期間住宿空間,惟進駐者若不住宿,
不得據以要求任何住宿補助。
3.進駐期間創作空間:主辦單位提供榮譽進駐者進駐期間創作空間,惟進駐者若不使
用空間,不得據以要求任何創作空間費用補助。
4.來程交通費補助:主辦單位補助國內榮譽進駐者赴臺東的火車票,海外及大陸榮譽
進駐者則依據本簡章第八條限額表補助來臺機票及赴臺東火車票。若進駐者為創作
團隊,僅補助代表一人之來程交通費;所有入圍者之回程交通費一律自理。
5.若榮譽進駐者為創作團隊,上述津貼及補助費等皆統一支付代表一人。
(三)榮譽進駐者於臺東進駐期間的簽證、生活費、創作材料、包裝、作品運輸、交通、
進駐前和展覽結束後的撤展退件作業等事宜,皆由進駐者自行處理。
(四)主辦單位擁有展覽空間分配及規劃權利,得依不同展覽計畫及現場狀況做調整(本府
保留展出空間範圍最後決定權),所需之佈置材料、工具及視聽器材等設備由參賽者
自行準備,創作者作品不得包含活體生物,並須以不破壞展場硬體結構、不違反公共
安全及消防法規等為原則。
(五)所有參展作品於展出期間不得提借。
[hr]
十、作品保險
(一)每位(組)榮譽進駐者於展示空間展出的作品,無論為單件或連作組裝,均以新臺幣
10萬元投保。投保期間:自作品於指定地點裝置完成並經主辦單位驗收無誤後為起
始,直至作品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退件手續為結束,相關出險責任依保險單所載條款為
準。作品送件及退件運送期間之保險費由參賽者自行參酌投保。
(二)以上作品投保期間,主辦單位負保管之責,因其他不可抗拒等因素受損者,主辦單位
不負賠償之責。
[hr]
十一、卸展及退件作業
(一)展出作品於展覽
近結束時,由主辦單位通知參賽者依指定時間及地點,自行或委託
代理人卸展並辦理退件手續,國外或大陸地區創作者亦同。海外退運的運輸費、關稅、
保險等費用及相關聯繫作業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二)榮譽進駐者逾期未辦理退件,主辦單位不再另行通知並逕行處置,且不負保管及損壞遺
失之責,參賽者不得異議。

[hr]
十二、活動時程

工作項目
時間
備註
1. 簡章公告2015年12月10日公布於臺東縣政府文化處及臺東美術館網站

2. 初審收件2016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郵寄報名資料須於截止日之前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3. 初審結果公布2016年5月入名單公布於臺東縣政府文化處
及臺東美術館網站

4. 審結果公布2016年6月
入名單公布於臺東縣政府文化處及臺東美術館網站

5. 進駐及佈展期程 2016年8月至9月擇期約30天(含佈展7天)
審入圍者須於期程內進駐臺東,並於指定日期之前完成作品佈置。

6. 決審結果公布 2016年9月

7. 頒獎暨開幕典禮 2016年9月

8. 展覽 2016年9月~10月間

[hr]
十三、其他事項
(1) 凡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並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主辦單位對簡章有解釋及變更等權利。所有參賽表件視為本簡章之一部分。
(2) 參賽者對本活動之審查、展示規劃及畫冊編印方式等不得提出異議。
(3) 為推廣、教育及研究目的,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攝影、展覽、編輯、出版、印刷、推廣、宣傳、數位化、登載網頁等權利,且使用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內容與方法不受限制。
(4) 獲獎作品日後倘被檢舉下列情事,經查屬實,參賽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其獲獎資格,並收回獎金與獎狀等,且該參賽者3年內不得再送件參選:
1.抄襲或冒名頂替之作品。
2.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3.不願接受主辦單位展出或放棄得獎獎項者。
4.其他違反簡章,經委員會認定情節重大者。
(5)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經主辦單位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告於活動網站及臺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

十四、活動訊息
徵件簡章請至臺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
=> http://www.ccl.ttct.edu.tw/ch/index.aspx/便民服務/其他服務/表單下載/視覺藝術科

臺東美術館官網(
ttp://tm.ccl.ttct.edu.tw/home/下載專區/表單下載)下載。

(一) 洽詢方式:請洽臺東縣政府文化處視覺藝術科
(二) 電話:089-341148
(三) 傳真:089-336150
(四) EMAIL: taitungartmuseum@gmail.com
(五) 地址:(950)臺東市浙江路350號

[hr]
※ 初審表格 (含:【附表1-1】、【附表1-2】、【附表1-3】)
【個人參賽者】
【附表1-1】 2016南島國際美術獎
個人參賽者資料表
收件
編號
(由主辦單位填寫)
姓名

身分證字號
(國外參賽者請填寫護照號碼)

戶籍住址
(永久地址)

聯絡住址


(通知函依此地址寄送)
通訊方式
電話


手機


電子
信箱



出生年月日
西元 年 月 日
性別

國籍

最高學歷

創作理念
說明:字數限500字內,請說明創作者關照的議題(簡述過去的創作內涵,及目前的創作方向)

[hr]
創作經歷
說明:字數限500字內,含相關經歷、獲獎紀錄、重要作品發表、展演記錄或典藏等

[hr]
切結書
本人參加「2016南島國際美術獎」,參選資料均屬實,並同意遵守簡章之規定,如有違反,主辦單位有取消資格及追回獎金、獎項等權利。

參賽人簽名(列印後簽名):
西元2016年 月 日
【團隊參賽者】
【附表1-1】 2016南島國際美術獎
團隊參賽者資料表
收件
編號
(由主辦單位填寫)
團隊名稱

基本資料
姓名
出生年月日
性別
國籍
身分證字號(國內)/護照號碼(國外)
代表人

團隊成員
(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增加)


代表人
聯絡住址


代表人
通訊方式
電話


手機


電子
信箱

[hr]
創作理念
說明:字數限500字內,請說明團隊關照的議題(簡述過去的創作內涵,及目前的創作方向)






[hr]
團隊簡介
說明:(1)字數限500字內,含成員簡歷、相關經歷、獲獎紀錄、重要作品發表、展演記錄或典藏等 (2)刊印時主辦單位有節略權





[hr]
切結書
本團隊參加「2016南島國際美術獎」,參選資料均屬實,並同意遵守簡章之規定,如有違反,主辦單位有取消資格及追回獎金、獎項等權利。

(2016-04-10 21:35)

[h1]2016 西螺當代藝術季「駐地藝術家」徵選 ,八位,每位「5萬+3萬」[/h1]

官網: http://louyoung.org.tw/news_detail.php?id=30



本計畫提供駐地藝術家免費住宿及材料費5萬元、創作費3萬元(含伙食),

交通費需自付創作作品留存於西螺,歸主辦單位所有,作品安置由主辦單位負責。


Xiluo Modern Art Festival 2016
西螺當代藝術季駐地藝術家徵選
Artist in residence apply


2016西螺當代藝術季計畫,以藝術創作來喚起西螺大橋轉型議題,並呼應西螺老街蛻變新生的過程與精神,展演出西螺豐富的藝術人文樣貌,奠定西螺做為中部藝術人才培育的基地。

西螺大橋周圍高灘地、雕塑公園、西螺老街、西螺東市場和西螺戲院及周圍地區,都將成為本次藝術季作品設置的場地,濁水溪河岸流域豐富的自然資源,西螺老街豐富的人文歷史底蘊,都將轉化成未來藝術創作最大的能量,藝術創作作為橋樑,連繫人、自然與老社區,建構出一個完整的藝術環境,奠定邁向藝術文化鄉鎮的基礎,並希望透過藝術的力量、在地居民的參與以及社區的資源,共同打造西螺藝術環境新的面貌。所創作的藝術品,將與濁水溪的變遷、西螺老街興盛、衰敗與重生息息相關。

藝術家們將前後聚集於雲林縣西螺鎮,在籌畫及創作期間完成藝術作品。根據計畫邀請8位國內外藝術家(包含國內外組織或是學校單位,但一個組織或學校都視為一個藝術家),藝術家需提出創作計畫,包含作品構想與描述、藝術家自述、作品草圖與過去作品。更希望藝術家邀請社區學校師生、居民參與創作,共同完成作品。並期盼在創作過程及展覽期間能喚起大家對於西螺藝術環境的提升,與藝術教育之扎根。
[hr]

藝術家們可使用西螺在地素材,如河岸環境、自然素材、老街屋人文素材等,部分創作材料,我們可提供西螺大橋整修汰換之舊鋼骨(鐵含鋼成份,厚度13.5mm,每支尺寸31*31cm和21*31cm,長度600-800cm不等)為材料,期待創作出融合西螺人文和自然景觀的藝術作品。

若是以西螺大橋舊鋼骨做為主要藝術創作材料,及需要以水泥灌漿做為地基者,將永久設置於西螺大橋雕塑公園,若是以其他材質(如竹、木材,在地素材等材料)為主要創作,展覽期間依照本計畫規劃,暫時性的放置於大橋邊高灘地、西螺老街、西螺東市場、西螺戲院騎樓和周圍地區等,也期盼透過藝術季,推動西螺蛻變與新生的藝術性展演。

駐地創作期間,將安排環境介紹、在地景點導覽及參訪、布袋戲與七嵌武術學習,並提供自行車作為代步工具,讓藝術家們能夠更加了解西螺文化與歷史,並將所體驗的感受帶入創作當中,展現出西螺獨特的人文風景。創作至展覽期間,將全程以攝錄影方式記錄,做為日後成果使用。

展覽期間,大橋高灘地、大橋雕塑公園與整個西螺歷史街區都是活動場地,7月29日辦理的開幕活動,邀請社區居民共同參與,留下歷史性的一刻,並製作活動手冊,引導民眾探索每件藝術作品,而在探訪各藝術作品的同時,也能順道探訪西螺,體驗不一樣的小鎮風情。

本計畫提供駐地藝術家免費住宿及材料費5萬元、創作費3萬元(含伙食),交通費需自付。創作作品留存於西螺,歸主辦單位所有,作品安置由主辦單位負責。

本活動由文化部贊助指導,財團法人雲林縣螺陽文教基金會主辦。


[hr]
駐地藝術家徵選
申請截止日:4月15日
名單公布:4月20日

徵選結果將公布在西螺延平老街文化館網站: http://louyoung.org.tw/dowload.php


[hr]
駐地藝術家
駐地期間:2016/6/1 ~ 2016/7/31 (期間駐地創作至少需滿30天)
作品完成日期:7月15日


[hr]
西螺當代藝術季
展覽時間:2016/7/29 ~ 2016/8/31(7月29日開幕)
藝術活動及講座:2016/7/29-31,8/6-7,8/13-14,8/20-21,8/27-28



駐地藝術家申請表下載專區: http://louyoung.org.tw/dowload.php




(2016-04-10 21:18)

前往頁面 ←上一頁  1 ...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 561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