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雲林縣 公益彩券「投注希望.分享愛」 漫畫比賽[/h1]
活動網站:
http://www.yunlin.gov.tw/newskm/index-1.asp?m=9&m1=6&m2=46&id=201109130003
一、活動宗旨
藉由公益彩券漫畫徵選活動,讓民眾發覺到周遭的公益活動,主動關心社會各個階層的事情及感人的故事,觸動大家對於公益活動的熱愛及關懷,轉化為推動民眾參與社會公益的力量,透過有趣的漫畫比賽,啟發民眾對社會責任的認知,以增進社會大眾對公益彩券的認同與參與,達成提昇社會福利及促進弱勢族群就業的目的。
二、辦理單位
1.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
2.承辦單位:奇威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三、參賽組別
1.成人組
2.國高中組(雲林縣內國、高中學生)
3.國小組(雲林縣內國小學生)
四、活動日期
自民國100年9月9日至10月7日止。
五、比賽辦法
(1)徵稿條件
創作範疇:雲林縣公益彩券、弱勢團體、社會公益、散播愛與關懷等相關均可。
(2)格數:四格漫畫。
A.電腦繪圖投稿者:
作品原始製作檔案之格式為解析度300 dpi以上,每格完稿尺寸為橫式4開大小(長39.3 cm X寬54.5 cm)以十字均分,黑白或彩色均可,列印順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並附上轉檔格式AI、JPG(高壓縮比)或TIFF檔,燒錄成光碟,另須附上印出A3大小紙本作品。
B.手繪圖投稿者:
原始手繪圖稿作品以A3大小畫紙繪製,以4格漫畫格式呈現。請自行確認原
始手稿圖之清晰,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3)提供作品時,如係2人以上合力創作,亦請協調其中1人代表具名。
(4)每位參賽者投稿件數不限,但每人限1件作品獲獎。
六、投稿方式
1.民國100年10月7日前(依郵戳為憑),信封註明『雲林縣 公益彩券「投注希望.分享愛」漫畫比賽』,限以郵寄方式寄至:
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一段599-1號
奇威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收
2.送件內容應包括:
(1)A3圖稿(紙本)。
(2)作品檔(光碟片)。(手繪圖投稿者無須附上光碟片)
(3)參賽報名表。
(4)著作權授權書。
七、評選方式及標準
1.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
2.評分標準:
(1)主體內容40 %(主題公益理念契合性)。
(2)創意40 %(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
(3)技巧表現20 %(繪圖技術)。
3.甄選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八、得獎公告
預計於100年10月21日前公告於雲林縣政府網站,並由專人電話通知。
九、各組別獎勵辦法
成人組
第一名 獎金5,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 獎金2,000元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 獎金1,000元及獎狀乙紙
優等 獎金500元及獎狀乙紙
國、高中組
第一名 3,000元等值圖書禮券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 1,500元等值圖書禮券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 1,000元等值圖書禮券及獎狀乙紙
優等 500元等值圖書禮券
國小組
第一名 3,000元等值圖書禮券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 1,500元等值圖書禮券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 1,000元等值圖書禮券及獎狀乙紙
優等 500元等值圖書禮券
十、競賽注意事項
1.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不符合本活動規章之各項規定者,如得獎亦取消其得獎資格。
2.得獎者應參加頒獎典禮,若不克參加應委派代表人員並攜帶得獎者之身份證明文件以茲查驗。
3.參賽作品請著作人自行保留備份底稿或檔案,作品寄出後概不退回。
4.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享有公開展覽、出版或宣傳、廣告專輯使用,不另付酬金。
5.參賽者請於報名表上詳填個人真實資料,作品稿件上請勿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
6.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他人作品、且該作品未曾公開發表或刊登,違者經檢舉取消資格,追索得獎獎項、獎金並追究法律責任。
7.參賽作品因郵寄或意外損失,承辦單位恕不負責。
8.依據財政部《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領獎說明修改如下:
(1)得獎獎品金額在NT$20,001以上,得獎者必須繳納機會中獎所得稅(計算式=獎品金額×10%;如為NT$30,000×10%=稅額至少NT$3,000),並憑稅單或委託代繳稅費領取獎品。
(2)得獎獎品金額介於NT$20,000~NT$1,001者無須預繳機會中獎所得稅。但依據政府稅法規定,中獎獎品金額在NT$1,001以上者,將在年終時收到承辦單位寄發之所得扣繳憑單,並憑以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
(3)得獎金額在NT$1,000(含)以下,無預繳所得稅與扣繳憑單申報問題。
9.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須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方可領獎。
10.凡參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以及執行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十一、活動洽詢電話
05-5338492 奇威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王小姐
(2011-09-18 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