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2012太平枇杷節-枇杷花藝意象創作競賽[/h1]
活動網站:
http://www.taichung.gov.tw/internet/pda/list2.aspx?func_id=3151&docdata_id=95330
一、設計主體:
(一)專業組--枇杷花藝意象創作競賽。
(二)業餘組--談花論藝花藝競賽。
辦理單位
二、主辦單位:太平區公所
三、承辦單位:太平區公所民政課
四、協辦單位:太平區圖書館、中華民國花藝設計協會-台中市分會
五、比賽時間:
101 年 3 月 18 日
(一)專業組:報到 8 至 9 時;比賽 9 至 12 時
(二)業餘組:報到 9 時 30 分至 10 時;比賽 10 至 12 時
六、比賽地點:
天圓彌勒院
七、參加辦法:
參加者需於 101 年 3 月 13 日前填妥報名表,專業組應附
保證金 500 元(現金袋),郵寄至中華民國花藝設計協會台中市分會,
地址為台中市南屯區大墩 12 街 152 號,電話:04-23227225,04-22965182 【保
證金當天到場報到參加比賽者,悉數退還。】
八、參賽名額:
專業組 16 名、業餘組 15 名(報名額滿為止)
九、頒獎時間:
101 年 3 月 18 日下午 15:00 頒發
十、比賽須知:
專業組參賽者需使用耐久觀賞保存組合盆栽為主(可使用
人造花材),比賽時間計 3 小時,應於中午 12 時前完成作
品,供評審評選及現場民眾票選。
(作品建議尺寸:80cm 長x80cm 寬x80cm 高以內)
業餘組參賽者除由現場提供統一花材外,應自備插花工具
及自行準備部分點綴花材,於比賽時間 2 小時內完成作
品,供評審評選及現場民眾票選。
十一、評審團:
(一)邀請花藝名家及主辦單位評選,佔 80 分。
(二)現場票選下午 12:30 下午 13:30,佔 20 分。
十二、評選規則:
(一)創意 20 分(二)花藝設計 30 分(三)花材耐久性 20
分(四)堅固性 10 分(五)票選 20 分。
十三、本活動評審
由中華民國花藝設計協會推派 3 位、承辦單位指派 1 位、
另有外聘專家 1 位,合計 5 名評選人員。
十四、獎勵辦法:
組 別 獎 別 人 數 獎 勵
專業組 冠軍 1 名 獎 金$12,0 0 0 元 、 獎 盃 乙 座
亞軍 1 名 獎 金$ 8 , 0 0 0 元、獎盃乙座
季軍 1 名 獎 金$ 5 , 0 0 0 元、獎盃乙座
佳作 2 名 獎 金$ 2 , 5 0 0 元、獎盃乙座
入選 3 名 獎 金$ 1 , 6 0 0 元、獎盃乙座
業餘組 冠軍 1 名 獎 金$ 2 , 5 0 0 元、獎盃乙座
亞軍 1 名 獎 金$ 1 , 6 0 0 元、獎盃乙座
季軍 1 名 獎 金$ 1 , 0 0 0 元、獎盃乙座
佳作 3 名 獎 金 $ 6 0 0 元、獎盃乙座
十五、注意事項:
活動當日聯繫電話 0939-118296
(一)不得重複報名,已報名參加專業組競賽者不得參加業餘組競賽。
(二)報名參加專業組賽者請自備花材,每人補助材料費$2,000 元,
於活動結束後統一匯款,請參賽者於報名時附上本人轉帳存摺
封面影本以利核撥。
(三)參加業餘組談花論藝花藝競賽者,請自備插花工具(剪刀…),
現場僅提供花材,不另補助材料費,可自備點綴花材及飾品..
等。
(四)參賽者須以車輛運送花器、花材進入活動會場者,請持報名表
影印本,於 8 時前進入會場,以免入口管制。
十六、專業組及業餘組
前 3 名得獎作品將提供太平區公所展示,不予退還,
作品所有權及照片版權為主辦單位所有,請參賽者於獲獎時簽立同
意書。
(2012-02-12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