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2012「花東農特產品實用性包裝美學設計全國大賞」徵件[/h1]
活動網站:
http://www.ttcsec.gov.tw/NTLAC/Code/News.aspx?id=58cdb41b-e0ad-4d6e-a83c-4c917ab57882
一、目的
為促進花東地區隔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提昇全民美學之素養,培植新生代的設計創業家,透過文化創意之形成及運用,經由包裝美學的設計競賽方式,呈現其精緻質感與提高附加價值,俾使其包裝更加精美而富有創意性,以彰顯其研發產品的品質與內涵。讓富有台灣文化特色的創意產品提升為時尚品牌,並透過生活美學主題展的方式呈現其成果,以提供民眾欣賞,冀望帶動地方文創產業的蓬勃發展,促進地方經濟繁榮。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文化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主辦單位: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臺東縣政府
協辦單位:臺東縣農會、花蓮縣農會、國立台東大學美產系、臺東縣卑南鄉生活美學協會、鹿鳴溫泉酒店
三、競賽主題:
花東農特產品實用性包裝美學設計全國大賞
以花東在地農特產品包裝設計概念為目標,結合實用性、加值性、市場性、創意及環保概念,設計一件可攜式伴手禮之單一性、組合性包裝禮盒,諸如:茶(如紅烏龍)、米(如有機米)、釋迦、洛神花、花蓮薯、羊羹、橙橘、梅子、咖啡、等等,採二階段收件審查(詳如收件規定)。
四、競賽時程
詳情參閱官網簡章
五、報名及參賽規則
(一)比賽相關資料及報名表件,請至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網頁www.ttcsec.gov.tw、臺東縣政府網頁www.taitung. gov.tw最新訊息下載。
(二)參賽者資格無限制,以個人原創為原則,其作品需未經參賽或公開發表。
(三)參賽作品無抄襲仿冒之情事及不得預設品牌、商號;如有違反本競賽規則,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如已為得獎作品,應追回已頒獎金、獎狀及獎盃,並公告之。參賽作品若因上述情節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應負完全法律責任,並不得異議。
(四)報名每人限一件,每件作品均必須完成報名程序;報名時需填妥作品名稱、創作理念、參賽者姓名、電話、e-mail、地址等資料。
(五)完成報名程序後,須依規定格式與期限內繳交作品,並依規定期限前送達收件處。
(六)作品於寄(送)時,請參賽者妥慎包裝,若有毀損、滅失,執行單位不負責作品之修補,作品若因運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成績,參賽者不得異議。
(七)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的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越原獎金總額為限。
(八)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須自行負責且主辦單位應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及獎狀並公告之。如參賽作品造成第三者或主辦單位權益損失,由參賽者負責賠償。
(九)金、銀、銅質獎必須配合競賽活動規劃,親自出席頒獎典禮及展示會場說明創作理念,得獎者由主辦單位提供住宿費。
(十)執行單位保有必要時將競賽辦法之相關規定作部分調整之權利,詳情請密切注意比賽網頁公告之最新訊息。
(十一)所有入選者之創作作品與海報,主辦單位有權印製專輯或刊物。
(十二)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恕不退還。
六、收件規定:
分第一階段初賽與第二階段決賽
(一)第一階段初賽:以主題海報(版面)呈現,參賽者請繳交下列文件及展示板。
1.檢付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所有參賽者均須親自簽署每人一份)
2.主題海報:不論作品形式,均應製作圖片說明,規範如下:作品設計稿或模型樣品照片應繪製或黏貼在A3尺寸圖紙上,附上設計文字說明設計動機、理念及特點(以電腦打字,字數限500字以內),以2~3張直式呈現,並以A3同尺寸之珍珠板或厚紙板裱褙,應包括外觀尺寸圖或彩色透視圖,並需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
3.第一階段不繳交實體作品模型。
4.收件時間:101年7月16日至23日,以郵戳為憑。
5.收件方式:限郵寄,郵寄地址: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
(95044臺東市大同路254號);請註明參2012「花東農特產品實用性包裝美學設計全國大賞」。
6.洽詢電話:(089)322248-305 傳 真:(089)331097
7.連 絡 人:洪玉華小姐 e-mail:hyw@ttcsec.gov.tw
(二)第二階段決賽:以實體模型方式呈現,並提供作品電子檔。
1.實體模型
以「花東地區農特產品包裝設計」概念為創作目標,展現其產品應用情境及關鍵細部構造,材質不限,模型大小尺寸需在長40CM×高40CM×寬40CM之內(不包含提把),可承戴之重量5公斤以內,成本估算請以一件作品開發3000組,每組以不超過120元為限。
2.作品電子檔
※word檔-包含設計者簡歷(限100字內)、作品名稱、創作理念(限350字內)、實體作品材質及尺寸。(如附件表格)
※影像圖3張jpg檔(10cm×10cm;400dpi以上)-圖1:作品完整圖(包含套件)、圖2:展開圖、圖3:作品特寫。
3.收件時間:101年9月17日至21日(週一~週五08:00~12:00及13:30~17:00)
4.收件方式: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收件地址:國立臺東生活美學館(95044臺東市大同路254號);請註明參加2012「花東農特產品實用性包裝美學設計全國大賞」。
七、評審作業
(一)評審程序:本競賽之評審作業採兩階段評審
第一階段初賽:由評審委員對主題海報進行評選,選出前70名入選作品進入
第二階段決賽。
第二階段決賽:入選者繳交實體模型及作品電子檔。
(二)評審準則
1.第一階段評審準則
(1)設計理念(作品與競賽主題相關性、實用性、加值性、市場性、環保性等)60%。
(2)設計表現(含設計原創性、特點、造型美學、完整性、新穎性等)40%。
2.第二階段評審準則
(1)設計理念(作品與競賽主題相關性、實用性、加值性、市場性等)40%。
(2)設計表現(含設計原創性、特點、造型美學、完整性、新穎性等)30%。
(3)量產可行性(含環保、材質、生產成本、生產數量、售價、技術性分析等)30%。
(三)評審委員:評審委員會之委員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擔任之,並主辦單位負責召集評審委員與主持評審會議。
八、票選:
第一階段入選作品模型展示於台東生活美學館,並請參觀民眾實地票選,票選結果將作為決賽評選參考。
九、獎勵
獎 項 獎 項 授權使用費
金質獎(1名) 6萬元、獎盃及獎狀 2萬元
銀質獎(2名) 3萬元、獎盃及獎狀 1萬元
銅質獎(3名) 1萬元、獎盃及獎狀 8仟元
創意獎(10名) 5仟元、獎盃及獎狀 6仟元
入選獎(34名) 2仟元及獎狀 5仟元
註:1.獎金依所得稅法第八十八條各類所得之扣繳規定扣繳10%之所得稅。
(金質獎、銀質獎;獎金兩萬(含)以上者)
2.主辦單位如需使用得獎作品以供商業用途,需支付表列之授權使用費;得獎者視同有償授權辦理單位使用,不得異議。
3.得獎者保有作品之著作人格權,辦理單位擁有印製作品專輯之權。
4.主辦單位將獲獎之作品印製專輯贈送每位得獎者乙本。
(2012-06-10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