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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2016臺灣美術新貌獎[/h1]官網: http://www.tcsac.gov.tw/Exhibit/NewArtList.aspx?1=1&MenuID=512

[h2]參賽送件日期[/h2]105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15 日


[h2]參賽資格[/h2]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從事美術創作者皆可參賽。


[h2]參賽作品規範[/h2]一、送審乙件作品參賽,不限媒材、類別,須為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後創作完成之單件或系列作品

二、參賽作品規格

(一)參賽作品尺寸不限,但獲入選後平面作品展出空間最大範疇為 280㎝x800cm
立體、裝置性、新媒體(含裝置)作品整體空間最大範疇為 800㎝x800cm,總重量在 1000 公斤以內。

(二)展場入口寬 250㎝ ×高 280cm,參展作品應以方便搬運為原則。

(三)作品如有聲光影音效果者,需考量展示環境之質量空間範圍。

(四)作品裝置不得破壞展覽空間硬體結構,並能配合展示空間為原則。


[h2]報名參賽[/h2]一、初審送件

(一)105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15 日(星期五),掛號郵寄報名光碟(含報名表件及作品)至港區藝術中心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參加 2016 臺灣美術新貌獎徵件比賽初審」字樣)。

(二)報名表件:(以下表單資料電子檔與作品圖像合併燒錄於光碟送件,光碟請以油性筆書寫姓名及作品名稱)

1.徵件報名表(附件 1),須繳送 WORD 電子檔。詳細完整填妥後以 A4 紙張單面列印,切結書必須親筆簽名。

2.參賽作品資料表(附件 2),須繳送 WORD 電子檔。

3.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 3)。

(三)靜態作品(含平面、立體類等靜態作品),須提送 5 張數位圖像(包含完整作品全貌圖像 1 張局部圖、細部圖、
不同視角或獨立畫面取樣的圖檔 4 張,作品檔名為作品名稱),
每張圖檔為 5 至 7MB 的 JPG 檔。

(四)數位動態影像作品,檔案大小 10MB 以下,檔案格式限 mov 及 mp4 格式;聲音檔案限 wav及 mp3 格式。

A. 聲音/錄像/動畫/互動裝置(含裝置):

a.作品整體動態展示效果(以 3 分鐘為限)

b.精簡版影片、純聲音檔內容(以 5 分鐘為限)

c.現場播放完整版數位動態影像、純聲音檔的內容

d.截圖靜態圖像 3 張(以 JPG 檔儲存,解析度 72dpi,影像尺寸 24 x 25 cm)。

B. 聲音/錄像/動畫(無裝置):

a.精簡版影片、純聲音檔內容(以 5 分鐘為限)

b.現場播放完整版數位動態影像、純聲音檔的內容

c.截圖靜態圖像 3 張(以 JPG 檔儲存,解析度 72dpi,影像尺寸 24 x 25 cm)。

(五)所有影片均不得出現作者姓名。

(六)參賽者須於報名表詳實填寫作品所需技術及空間範圍,展示說明以文字或圖像表示(空間以高度 300cm 以內為原則)。
正式展出時,本局有權依展示規劃及展覽效果調整作品展出區域,且本局保留展出空間最後決定權。

(七)未備齊資料或資料填寫不完整者,將不予受理。參賽資料一律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二、複審送件:

(一)通過初審者,請於 105 年 6 月 3 日(星期五)及 6 月 4 日(星期六)9:00~17:00,自費將通過初審之原參賽作品,
在展覽地點指定空間及時間內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布置完成。逾時未送達或未完成裝置者視為棄權。

(二)展出所需之布置材料、器材設備(含展示設備)由展出者自行備齊,動態影音作品請展出者務必提交備份光碟。
布卸展事宜應依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展覽場地使用須知辦理。

(三)展出作品,凡需懸掛者每單件不得超過 60 公斤,參賽者必須考量作品懸掛方式之穩定度及安全性,
若有展示安全疑慮,本局得視狀況加裝台座。

(四)展覽場地提供軌道式投射燈,規格為色溫黃光趨近 3000K,光束角度三種(10、36、60),瓦數二種(20W 、50W),
電壓 12V;若有其他色溫控制、其他特殊規格需求者,請入選者自行準備符合 110 伏特(V)之軌道投射燈。

(五)展出作品於布展過程,如經主辦單位評估其材質有立即影響或危害其他作品之虞,參賽者須配合自行立即改善、修復或卸除,
所衍生費用由參賽者自行支付。改善後經主辦單位評估確認無影響或危害其他展品之虞始得參賽。

(六)如有危險或公共安全之疑慮,參賽者須於評審前改善完成,並經本局評估確認無大眾安全之虞後始得參賽。

(七)參加複審者,運送原件作品至展覽場地時,由主辦單位發給收據存執,運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若以郵寄送達者,請注意包裝之安全,郵遞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h2]評審[/h2]一、評審 5 至 7 名,由本局聘請專業人士擔任。

二、評審過程依行政程序法第 32 條相關迴避規定進行,參賽者不得對評審過程提出異議。


[h2]獎勵[/h2]一、新貌獎(1 名),獎金新臺幣 30 萬元整、獎座乙座、專輯 5 冊。

二、評審團獎(3 名),每名可獲獎金新臺幣 10 萬元整、獎座乙座、專輯 5 冊。

三、入選(若干名),每名可獲新臺幣 5,000 元整、獎狀乙紙、專輯 1 冊。

如作品未臻評審標準,得視情況決定獎項從缺。獎金部分均包含所得稅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


[h2]展覽[/h2]一、日期:105 年 6 月 11 日至 7 月 10 日。

二、地點: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展覽室 A(43648 臺中市清水區忠貞路 21 號)。

三、所有參展作品於送件與展出期間不得提借或更換。

四、主辦單位有權依展覽空間規劃,及整體呈現效果調整作品之展示。

頒獎典禮:預定 105 年 6 月 25 日(星期六)14:30 於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展覽室 A 舉行。

典藏

獲得新貌獎者,由主辦單位典藏,作品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所有,並配合簽署典藏相關文件。

保險

一、複審送件之作品,經驗收無誤,未遭損毀者,主辦單位於收件日起至卸展日止負保管之責,並辦理作品之保險事宜;
惟因不可歸責之事由導致作品毀損或減失者,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二、不可歸責事項包含作品本身脆弱或易碎性質之破損、自然耗損、腐蝕、變質、固有瑕疵、氧化或溫溼度之變化等
及保險契約所列不可歸責主辦單位之不保事項者,餘相關出險責任依保險單所載條款為準。

三、參展者自行填寫保險金額,提供主辦單位參考,每件作品最高保額新臺幣 5 萬元整,保額不足者請自行投保。

退件

一、105 年 7 月 11 日及 12 日,9:00~17:00,所有展出作品一律憑據退件,自行取回所有參展作品(獲典藏作品除外)。

二、逾期未取回之作品得由主辦單位逕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亦不再另行通知。

附則

一、凡送件參賽者於送件表切結書上簽章後,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二、如有下列情況,取消參賽資格,三年內不得參加本獎項;已獲獎者(含入選者),取消展出及獲獎資格,追繳所獲獎座、獎牌、獎狀、獎金,並賠償相關費用。

(一) 該作品曾在任何公開競賽中獲得獎項。

(二) 抄襲或臨摹他人作品。

(三) 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三、所有送件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主辦單位,不受時間、地域、次數以及方式之限制,
包括公開展示權、重製權、編輯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電子書、網路刊登、相關文宣出版品發行及販售。
主辦單位有權未經作者同意授權作品圖檔供藝術相關研究者圖(文)稿撰述之引用,作者並承諾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四、具複製性之創作(如版畫、攝影等)視為同一件作品,不因修改而為不同作品。

五、參賽者對主辦單位之評議結果、作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六、所有參展者同意,展品得以在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展示現場為教育推廣目的開放民眾攝影,
但將禁止錄影及使用閃光燈及腳架,以維護作品安全。

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布之。

作業時程表

徵件訊息

1、 徵件簡章公告於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網站 http://www.tcsac.gov.tw/「便民服務」。

2、 洽詢電話:04-26274568 分機 503 李月妙(lym@mail.tcsac.gov.tw);傳真:04-26274570

地址:436 臺中市清水區忠貞路 21 號,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展演股。(2016-03-17 00:29)

[h1]2016 TAIWAN世界水彩大賽 暨名家經典展[/h1]官網: http://www.twwce.com/

[h2]報名資格[/h2](一)限全球年滿16歲以上(含16歲)人士參加。

(二)必須以原創作品的原作參賽。原作須為繪製於專業水彩紙或者其他專業繪畫紙上,以透明 水彩為主要表現媒材的作品。
不得於作品上使用任何攝影圖片、列印噴繪、或者模擬印刷 之複製品,違反原則將喪失競賽資格。

(三)作品必須創作於最近三年(2013/6~2016/6)區間,並且沒有參加過任何比賽徵件、邀請展、聯展的作品,
違反規定將喪失競賽資格,請嚴格遵守。

(四)作品之長邊不得大於110公分、短邊不得小於39公分,參賽者可在規定範圍內自行決定作品尺寸
(例:一般對開79x54.5cm,一般四開54.5x39.5cm等皆符合規定範圍),不符規定範圍之尺寸將喪失競賽資格,敬請遵守。
又,組畫或多聯畫亦必須組合在上述規定範圍內。 200名入選參展之作品,一律以畫筒寄交(未裝裱)之原作到主辦單位。
(台灣區參賽選手可 直接寄送自行裱框之原作,自行裱框者即免交租框費)

(五)參賽作品必需標價並可以販售,參賽即表示同意獲選後參與後續展售,並繳交代裝裱之費用,不得異議。
若無故不參加或有反悔情事者,將取消展出及之後參賽資格,已繳交之裝裱費用及報名費亦不退還。


[h2]作品評選[/h2]由組委會聘請9位評委,包括:國內外著名水彩畫家、藝術評論家等組成,
評審名單確認後將公佈在2016台灣世界水彩大賽 暨名家經典展官方網站 www.twwce.com,臉書粉絲頁及公眾媒體平臺上。


[h2]展出日期與地點[/h2]日期: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1月6日。

地點:中正紀念堂/中正藝廊。

展出規模:

競賽入選作品200件,入選者附帶聯展小型作品150~200件,及評審團及特邀參展名家作品總計約400~460件


[h2]報名辦法[/h2](一)報名費每名參賽者台幣1,500元,一次最多可報名5張作品,五張為限,匯款資訊見(附件三)。

(二)下載並完整填寫簡章後所附之報名表(附件一)及簡歷介紹(附件二),並繳交參賽作品之電子檔參賽。
圖檔必须是專業水準拍攝之JPG格式,解晰度300dpi,長邊約4000畫素,檔案大小在3~5MB規格間,並以附件型式隨email一次繳交。

圖檔內容僅限參賽作品,不得做任何花邊外框裝飾,並不得以任何影像編輯軟體對圖檔進行處理、增强或修改,若不符規定恐喪失資格。
圖檔須清楚標示:作者名、畫作名稱、畫作尺寸、媒材、完成時間。(例如:謝明錩–記憶深處–79x54cm–透明水彩–2015)

(三)作者本人照片一張,JPG格式,解晰度300dpi,檔案大小200K~300K,並標明作者姓名。

(四)將填寫完成之報名表,參賽圖檔,作者簡歷,作者照片,報名費匯款單據收執聯之影印或照片,
一起寄至2016twwce@gmail.com信箱,信件主旨請一律填寫:作者名+國名+2016台灣世界水彩大賽報名
(例如:謝明錩–台灣–2016台灣世界水彩大賽報名)。

(五)組委會將以收到報名費無誤後,認定完成正式報名手續,報名完成者若不參加比賽一概視同自動放棄,報名費恕不退還。


[h2]徵件時間[/h2]徵件自2016年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


[h2]獎項待遇[/h2]本次大賽共設置10個主要獎項,總獎金達新台幣138萬以上

(一)大會評審團獎:
※大會評審團獎項為典藏獎項,參賽者得於報名表中自由勾選表達參與之意願,評選資格僅限於

有勾選參加者得以角逐,所有獎金聲明為稅前金額 (需遵守中華民國之稅法規定)。

評審團金獎1名:獎金新台幣40萬,作品須被典藏。

評審團銀獎1名:獎金新台幣30萬,作品須被典藏。

評審團銅獎1名:獎金新台幣20萬,作品須被典藏。

評審團榮譽獎10名:每名各得獎金新台幣10萬,作品須被典藏。

(二)一般獎項:
最佳台灣藝術家獎1名 (此獎項限台灣藝術家): 獎金新台幣5萬。

最佳青年藝術家獎1名 (此獎項限30歲(含)以下藝術家):獎金新台幣3萬。

觀眾票選人氣王獎3名:獎盃一座 及 大會獎品一份。

(三)參賽獎勵:
凡入圍前30強者(含上述得獎者)頒發獎狀一張,並於畫冊中有獨立頁面特別介紹。

入選展出者頒發參展證書一張,並於畫冊中關連頁面報導。

※ 本次大賽畫冊,內容包括大賽全部入選展出作品,及大賽評委,特邀藝術家之展出作品,
凡於2016年6月30日大賽報名截止前預購,優惠價新台幣299元,預購完畢恢復原價新台幣380元。
預購網址: http://www.twwce.com/#!store/iy7z4


[h2]評選辦法[/h2]第一階:由阿特狄克瑞藝術服務有限公司(Art & Decoration Service Co.)工作人員,
以報名繳交的畫作電子檔(JPG)依參賽規範進行初步篩檢,選出入圍之2,000件作品。

第二階:由3位國內評審,以報名繳交的畫作電子檔(JPG),進行第一階入圍的2,000件作品中選出200件展出作品。
( 凡入選200件作品的作者可於入選名單正式公佈後,加提一件8開~16小型作品參與小品區之展售活動,
但需與原作同時寄達,惟此小型作品將不列入畫冊印製。200件入選參賽者由組委會
以個別E-mail寄發入選通知及繳交原作通知,惟未入選者恕不再另行通知。

第三階:由6位國際評委,以報名繳交的畫作電子檔(JPG),由第一階入選之200張作品,選出本次大賽的前30強名單。

第四階:由6位國際評委,於展覽現場以原作,進行前30強決賽並排序得獎名單及名次。


展出銷售及退件:
(一)重申凡入選作品須可以販售,參賽即表示完全同意獲選後參與後續展售活動。

(二)入選前200名參加展出的作品由主辦單位統一裝裱,並須支付租框費台幣1,000元,
並收到組委會發出之email入選參展通知時繳交。(台灣區選手自行裝裱者免交租框費)

(三)報名成立後,價錢即無法更改。參展作品銷售成功收取30%之服務費用以作為下屆展辦之基金。
按照台灣法律納稅是每個獲獎者與作品售出者理所當然的責任。

(四)未售出之作品於展後20天內歸還,台灣區歸還方式一律採快遞貨到付款。


[h2]評審暨展覽日程表[/h2]2016/即日起~06/30:接受投稿

2016/07/05~07:第一階評選,選出入圍之2,000張作品

2016/07/11~12:第二階評選,由入圍的2,000張作品,選出將展出的200件作品

2016/07/19:公佈入選的200件作者名單在2016台灣世界水彩大賽暨名家經典展官網、臉書粉絲頁,
阿特狄克瑞 藝術服務社群臉書粉絲頁,及IWS國際水彩協會台灣分會之臉書粉絲頁,
並在隨後一個禮拜內,以email寄發入選及繳交原作通知

2016/07/25~29:第三階評選,由入選的200件參展作品中,選出前30強

2016/08/08:公佈前30強名單在2016台灣世界水彩大賽 暨名家經典展官網、臉書粉絲頁,
阿特狄克瑞藝術服務社群臉書粉絲頁,及IWS國際水彩協會台灣分會之臉書粉絲頁

2016/09/09:全部參展者之原作收件截止

2016/09/12~14:原作核對及審核

2016/10/08:第四階評選,下午3:00由全體評委於展覽現場,以前30強的展出原作,決定十個獎項的得獎人名單及名次

2016/10/09:上午舉行台北展程開幕式暨頒獎典禮

2016/10/9~11/6:台北展程


[h2]大賽相關活動日程表[/h2]以下為國際評審團招待行程,但亦開放藝術家自費參加,
因名額有限,意向者敬請從速,活動內容及費用等資訊,請參閱網站說明。

2016/10/08 18:00-21:00:水彩趨勢論壇 (中正演藝廳) 須自費報名參加。

2016/10/09 14:00-16:00:評審團評獎感言說明會 (中正演藝廳) 可免費自由參加。

10/09 16:40-18:00:大師創作分享系列(一) (中正演藝廳) 須自費報名參加。

10/09 18:30-21:00:大賽開幕晚宴 (地點另行公告) 須自費報名參加。

2016/10/10 09:00-10:20:大師創作分享系列(二) (中正演藝廳) 須自費報名參加。

10/10 10:30-12:00:大師創作分享系列(三) (中正演藝廳) 須自費報名參加。

10/10 14:00-17:00:原住民人物水彩現場速寫 (中正演藝廳) 須自費報名參加。

2016/10/11整天:台灣東北角戶外寫生。開放各界自費報名參加,限額30名。


[h2]參賽者責任[/h2]1.凡參賽者必須嚴格遵守參賽送件規範,否則主辦方將拒絕接受其作品參賽參評。
每位作者最多可送選5張作品參評,多送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另,入選200名作品原作抵達後,
如果發現原作與送件作品圖像不符者,將取消入選資格,亦不退報名費且不得參加下屆之比賽。

2.參賽即表示同意獲選後參與後續展售+並繳交代裝裱之費用,不得異議。若無故不參加,將取消之後參賽資格。

3.本次大賽入選與評獎之最終決定及詮釋權在於評審委員會,參賽作者不得有任何異議。
作品需被典藏係出自參賽者自願的原則,於報名表勾選並完成報名手續後即具法律之宣告效用,
反悔無效,凡參賽者欲 利用大賽操作個人行銷者, 將被訴諸相關成本的賠償。

4.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是原創作品,如果創作中使用了照片作為參考,照片必需是參賽者本人所拍攝之作品。
所有參賽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之畫作與圖像權利,若因參賽作品引發其版權、歸屬權等爭議,
該參賽者必須自行承擔後續所有責任並賠償大賽名譽之損失,組委會將永久性取消該名作者之參賽資格。

版權與免責聲明

1、主辦單位對入選及獲獎作品具有展覽、研究、攝影、錄影、出版及宣傳權之法律同意授權。

2、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將進行統一保險措施,但保險時間外恕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例:偷盜、損壞、丟失..等),
因此建議參選者對自己的作品應進行期限外的保險,以防止意外風險發生。(※大會統一規範保險期間:自收件日起至展後十天止)

3、本徵件簡章具有相對法律效力,凡參選者應確認願意遵守徵件的各項同意規定。
大會對本簡章具有最終法律詮釋權。本比賽所衍生之一切法律訴訟委由台灣_大國法律事務所處理,
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聯絡資訊
電話:02-25315897
傳真 :02-25315887
諮詢E-mail:worldartservice@gmail.com
交件E-mail:2016twwce@gmail.com(2016-03-17 00:24)

[h1]第十五屆全國百號油畫大展徵件[/h1]官網: http://www.tcsac.gov.tw/Exhibit/PaintingList.aspx?1=1&MenuID=511

為鼓勵大型油畫創作,達到藝術傳承、文化推廣與交流之目的,並提供藝術先進及新秀表現舞台,特辦理本展。

[h2]參加資格[/h2]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h2]初審收件[/h2]105年6月13至22日


[h2]參加規範[/h2]1.媒材:油彩。

2.尺寸:畫幅100至150號(長邊最小為162cm,最大為227cm;寬邊最小為97cm,最大為182cm),
並於複審送件時裝裱正式外框及背板。

3.每人限送審乙件作品,須為參加者本人之創作。

4.通過初審者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參加複審,通過複審者得參加展出。


[h2]獎金[/h2]1.第一名獎金:新臺幣25萬元整。

2.第二名獎金:新臺幣20萬元整。

3.第三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整。

(獲選前三名之作品由主辦單位典藏,除上述獎金之外,不另支付費用。)


[h2]展覽日期[/h2]105年10月15日至11月27日


[h2]展覽地點[/h2]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 展覽室A


◎ 詳情請參閱徵件簡章,簡章及送件表請至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網站( http://www.tcsac.gov.tw)/便民服務下載,
或附A4回郵信封寄至臺中市港區藝術中心展演股索取。

住址:43648 臺中市清水區忠貞路21號

電話:04-26274568分機504 蔡小姐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臺中市港區文化藝術基金(2016-03-17 00:15)

[h1]2016第五屆開拓極短篇原創大賞[/h1]官網: http://www.f-2.com.tw/index.php?q=events_other%2F121990

[h2]收件截止日期[/h2]中華民國105年6月15日23:59前(憑郵戳或電子郵件時間,逾期恕不受理)


[h2]參加資格[/h2]◆ 以華文創作,對於實現漫畫創作有興趣與熱忱之創作者不限年齡、性別皆可參加。

◆ 申請人未滿20歲者,需由法定監護人同意後始可參加。


[h2]投稿格式與重點[/h2]◆ 本次徵稿共分「漫畫」、「插畫」及「行動漫畫」三組,
作品須符合此次徵件主題「極短篇」之創作精神,於限定篇幅內完整陳述故事。

◆ 投稿內容須為原創新作,不限制主題與時空背景(男、女性向、兒童向、一般向皆可)

◆ 為確保參賽作品為作者之原創,請附上創作過程中之草圖一份。


[h2]【漫畫組】[/h2]1.漫畫作品4頁,劇情必須完整,在4頁內完整呈現令讀者產生感動之故事,彩色、黑白稿不限。

2.參賽作品原稿請採用A4(21×29.7cm)尺寸進行繪製,解析度黑白稿須為600dpi或以上,彩色稿須為350dpi或以上。

3.漫畫稿件之對白請獨立為一個圖層,原稿底圖為另一獨立圖層。

4.若作品為手繪完稿請影印副本與掃描成圖檔燒成光碟,正本請自行保留。

5.交稿檔案建議使用psd格式,並請附上4頁漫畫的所有對白文字之Word檔案。


[h2]【插畫組】[/h2]1.插畫作品1頁,作品內容須具備主題性或故事性,
能引起讀者對後續情節發展產生興趣或想像之畫面,彩色、黑白稿不限。

2.可在報名表上附加關於作品之創作意念或主題敘述等說明,作為評審之依據。

2.參賽作品原稿請採用A4(21×29.7cm)尺寸進行繪製,解析度黑白稿須為600dpi或以上,彩色稿須為350dpi或以上。

3.若作品為手繪完稿請影印副本與掃描成圖檔燒成光碟,正本請自行保留。

4.交稿檔案建議使用psd格式。


[h2]【行動漫畫組】[/h2]1.作品12格以上之漫畫格數(格數多寡與評審標準無關),
並具備完整故事性,彩色、黑白稿不限,但因載體表現特色,
建議投稿者能以彩色數位稿、對話框獨立圖層格式為優先考慮(本部份格式將對評審標準有所影響)。

2.行動組漫畫稿件之對白請獨立為一個圖層,原稿底圖為另一獨立圖層。

3.參賽作品原稿請設定為寬度:690pixel、長度不限,直式創作,作品在行動載具上的閱讀觀感呈現將成為評分依據。

4.交稿檔案建議使用psd格式。

5.作品建議採用數位創作方式,主辦單位無法提供退稿。


[h2]投稿須知[/h2]◆ 請以數位檔案參賽,若原稿為手繪稿也請掃描為數位檔案。

◆【郵寄投稿】

1.於105年6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將主辦單位指定內容之「投稿包裹內容」,
連同已列印之「報名表」及「參賽同意書」郵寄至「10680台北市安和路二段78 號10 樓之2 第五屆開拓極短篇原創大賞 收」,
並將寄件人及地址書寫於同面。

2.主辦單位無法提供退稿,且無法負責參賽作品於寄件過程中遺失或受損之責任。強烈建議包裝良好外,請盡量以掛號寄件以免遺失。

◆【數位投稿】

1.請於105年6月15日23:59前(以電子郵件時間為憑)先將參賽作品之「完稿預覽圖」
(漫畫與插畫組100dpi jpg壓縮格式,行動漫畫組參賽者請繳交寬度690pixel 之png或jpg檔案格式),
連同「報名表」及「參賽同意書」之數位檔案mail至「comic@f-2.com.tw」及「service@f-2.com.tw」,
郵件標題請註明「參賽者姓名」及「投稿第五屆開拓極短篇原創大賞」。

2.參賽者請注意網路信箱之單筆信件容量上限,若因網路信箱收信問題導致稿件未寄達指定信箱,將導致喪失參賽資格。

3.網路投稿之參賽者,請於完稿作品預覽檔案寄送後5個工作天內,將主辦單位指定之「投稿包裹內容」
郵寄至「10680台北市安和路二段78 號10 樓之2 第五屆開拓極短篇原創大賞 收」(並將寄件人及地址書寫於同面),否則視同報名無效。

◆報名同時請繳交數位檔案及列印成品各一份(數位檔案採用psd檔案,並建議以光碟燒錄)。

◆為確保參賽作者之原創,參賽作品請附上創作過程草圖一份。

◆ 參賽者請在寄件前請事先確認以下投稿內容

★ 漫畫組「投稿包裹」必須包含以下內容:(檔案建議燒成光碟)

(1)4頁漫畫完稿的印刷用檔案,不含對白文字(黑白600dpi、彩色350dpi或以上)

(2)4頁的漫畫草稿檔案 (黑白600dpi、彩色350dpi或以上)

(3)4頁漫畫的所有對白文字Word檔案

(4)報名表及參賽同意書Word檔案

(5)4頁漫畫完稿的書面列印稿

★ 插畫組「投稿包裹」必須包含以下內容:(檔案建議燒成光碟)

(1)完稿的印刷用檔案 (黑白600dpi、彩色350dpi或以上)

(2)草稿檔案 (黑白600dpi、彩色350dpi或以上)

(3)報名表及參賽同意書Word檔案

(4)完稿的書面列印稿

★ 行動漫畫組「投稿包裹」必須包含以下內容:(檔案建議燒成光碟)

(1)行動漫畫組完稿檔案,不含對白文字(黑白、彩色不限,寬度690pixel)

(2)所有對白文字Word檔案

(3)報名表及參賽同意書Word檔案

(4)行動漫畫完稿的書面列印稿

※以上投稿資料必須準備齊全,缺一不可;缺少資料將導致喪失參賽資格。


[h2]參賽辦法[/h2]1、參賽作品必須以原創為主,不得為正式公開發表或參賽得獎、以及已商業出版之作品。

2、單一參賽作品之創作者若為兩人以上,必須推選一人作為得獎代表,並由此人擔任該作品之代表授權人。(報名表上請註明清楚)

3、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於該作者所有。
出版權部份因為得獎作品將製作專刊、專案宣傳品販售及刊登於主辦單位選擇之刊物上進行推廣,
故自得獎日起3年內該作品之出版權屬於主辦單位,3年後出版權將回歸原作者所有,
3年內作者如有轉載得獎作品需求可以事先知會主辦單位並於取得同意後進行。

※ 得獎專刊及專案宣傳品預定於FF28 活動中首販,並於之後進行國內通路之商業發行。

4、得獎者應為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人,得運用各種方式推廣得獎作品。
且同意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人推廣得獎作品時,得使用得獎作品內容。

5、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基本上將不提供退稿服務,請參賽者自行保留底稿。

6、得獎之作品,如有違反著作權法或比賽辦法等情事並經查證屬實者,主辦單位得撤銷得獎資格,
得獎者並應將獎金交回,並其求償因此所造成的相關損失。

7、徵稿可一人多投不限篇數,但獎項一人只限一名,以作品中最高成績作為得獎依據。

8、參賽者務必確實填寫報名資料之聯絡人、手機、Email等正確資訊,以利主辦單位通知得獎者領獎相關流程之進行。

9、本辦法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項,將統一由主辦單位解釋後公告於活動網頁,並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10、如有不明之處,可參閱(活動官網www.f-2.com.tw相關Q&A)。

11、若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洽詢:comic@f-2.com.tw洽詢。


[h2]名次與獎勵[/h2]【漫畫組】

1.首獎一名:獎金15,000元、獎狀一只。作品除將刊登於《FF28活動場刊》外,
也會另行刊登於《Animen動漫平台》、《布卡漫畫》的《日更COMICS》專區中。
漫畫組首獎者將可以在《日更COMICS》上提案並刊載一部42~50頁的短篇作品(稿費另計),
並會有編輯協助,視日後讀者反應,將可獲得正式連載的提案與簽約機會。(此短篇提案非強制,得獎者可放棄)

2.優選各三名:獎金3,000元、獎狀一只。
作品將刊登於《Animen動漫平台》、《布卡漫畫》的《日更COMICS》專區中。
漫畫組優選者將有機會可以在《日更COMICS》上提案並刊載一部42~50頁的短篇作品(稿費另計),
並會有編輯協助,視日後讀者反應,將可獲得正式連載的提案與簽約機會。

3.佳作各六名:獎狀一只。作品將刊登於《Animen動漫平台》、《布卡漫畫》的《日更COMICS》專區中。
漫畫組佳作者將有機會可以在《日更COMICS》上提案並刊載一部42~50頁的短篇作品(稿費另計),
並會有編輯協助,視日後讀者反應,將可獲得正式連載的提案與簽約機會。

【插畫組】

1.首獎一名:獎金15,000元、獎狀一只。

2.優選各三名:獎金3,000元、獎狀一只。

3.佳作各六名:獎狀一只。

插畫組全體得獎者作品將刊登於《FF28活動場刊》、《Animen動漫平台》、《布卡漫畫》的專區中。

【行動漫畫組】

1.首獎一名:獎金15,000元、獎狀一只。

2.優選各三名:獎金3,000元、獎狀一只。

3.佳作各六名:獎狀一只。

行動漫畫組全體得獎者作品將刊登於《FF28活動場刊》、《Animen動漫平台》、《布卡漫畫》的專區中。

※ 以上所有得獎作品將由主辦單位編輯成「得獎專刊」出版,預定於FF28活動中進行首販,並於之後進行國內通路之商業發行。

※ 各組得獎作品將於《FF系列活動場刊》中刊登並專頁介紹。

※ 各組得獎作品將於《Animen動漫平台》、《布卡漫畫》上的專區刊登。

※ 得獎作者將優先獲邀往後FF系列活動之「場刊須知漫畫」、《PF活動場刊》封面之繪製機會。

※ 得獎者將有機會獲得《開拓動漫情報誌》專訪。

※ 得獎專刊收錄漫畫組得獎作品部分,將以最後評審結果來決定以彩頁或黑白頁刊登。

➽ 評審方式 ➽

將聘請動漫界專業評審開會討論,並於三組各選出首獎1名、優選3名、佳作6名,共計30名之得獎者。

➽ 頒獎日期、地點 ➽

2016年8月.「FF28」活動舞台

➽ 指導單位 ➽

文化部

➽ 主辦單位 ➽

開拓動漫事業有限公司‧開拓動漫祭

➽ 協辦單位 ➽

聯成電腦、Animen動漫平台、布卡漫畫、日更COMICS

※ 若有其他任何疑問,歡迎email洽詢:comic@f-2.com.tw。(2016-03-17 00:08)

[h1]2016東石鄉「東石港先天宮」全國攝影比賽[/h1]官網: http://www.uart.org.tw/uart/show/tourney/2016/T038.htm

[h2]參賽資格[/h2]設籍中華民國的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參賽者必須繳交作品光碟。
若未滿20歲之參賽者須經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簽署美術著作財產轉讓同意書時須成年。


[h2]攝影主題[/h2]東石港先天宮建築之美、及5月21日(農曆4月15日)之慶典遶境活動。
為了配合攝影比賽活動,本宮 夜間從5月1日起至慶典結束(農曆3月25至4月15日),晚間燈火全開。
本次比賽分宮廟建築之美與慶典人文之美二組分開評審,最後合併評金、銀、銅。建築之美28張,慶典人文15張,總供43張。


[h2]作品規則[/h2]1..限本人之創作,一次拍攝完成,且擁有完全之著作權等權利,
不得劃線、裁切、接圖、翻拍、去線、格放、留邊、護貝、裝裱,與合成,經查不實即取消資格不予遞補。

2.參賽作品需以1000萬畫素以上數位相機拍攝。

3.繳交之作品不限軟片及相紙廠牌,一律沖洗放大或輸出至10×15吋光面彩色照片參賽但連作不收。
拍攝方式以正片、負片或是數位相機皆可,參賽需繳交作品底片或原始數位檔案燒成光碟

4.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妥報名表,且詳實填寫表內各項資料,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者及逾期交件者皆不予受理,
凡參賽作品及光碟(不論得獎否)一律不予退件

5.拍攝時間:即日起至5月21日,且未曾公開發表者(公開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
網路發 表包含部落格、參加攝影比賽入選以上者) ,其他參賽者有舉証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6.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及獎項內容修改之權利


[h2]徵件日期[/h2]即日起至105年6月8日下午5時止(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到達為憑)

*請在郵寄信封上註明「東石港先天宮之美」攝影比賽。比賽作品組別請分開裝,再裝一個信封郵寄

*參賽照片請妥為郵寄並切勿摺疊,如因郵寄摺損,均與主辦單位無涉


[h2]收件地點[/h2]東石港先天宮管理委員會收、嘉義縣東石鄉猿樹村243號。連絡電話 : 05-3732543、05-3732643

洽詢方式:
嘉義縣攝影學會黃春榮、電話:0939810678

評審地點:
東石港先天宮會議室

評審時間:
105年6月12日星期日9點公開評審(農曆5月8日),歡迎參觀

附註:
1. 參賽者同時請檢附燒錄照片光碟。

2. 參賽表內容請確實填寫資料,若不真實或不完整者,均視為無效資料,將自動取消參賽資格。

3. 填妥資料後,黏貼於參賽作品背面,每件作品限貼一張,未貼者不予評分,本表可影印使用。

入選與得獎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完畢後以書面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通知、嘉義縣攝影學會fb臉書。

[h2]獎勵辦法[/h2]1.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獎盃一面

2.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獎盃一面。

3.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盃一面。

4.優選獎10名: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狀乙紙。

5.佳作獎30名,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紙。(2016-03-17 00:01)

[h1]北門風華再現攝影比賽[/h1]官網: http://nco.gov.taipei/ct.asp?xItem=164841572&ctNode=22688&mp=106021


[h2]收件日期[/h2]105 年 3 月 15 日至 105 年 4 月 15 日截止收件。


[h2]拍攝主題[/h2]忠孝橋引橋拆除前、中影像及忠孝橋引橋拆除後北門之影像


[h2]參加對象[/h2]除了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員工外,其餘不分年齡及國籍,皆可報名參加。


[h2]作品規格[/h2]1.參賽作品畫素品質須在 1000 萬畫素以上或繳交底片。

2.參賽作品必須為單張作品(連作不收),不得裝裱、加框、翻拍、人工調色、電腦合成、
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或兩張(含以上)之照片合成,需將作品沖洗成 8X12 英吋相片。

3.參賽作品須有作品介紹或與北門、忠孝橋引橋相關的文字故事。

4.參賽作品限未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5.參賽者須於收件期限內連同參賽表提供底片或數位檔光碟,無法提供者則取消參賽資格。

6.違反以上規定者,不予評選;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項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狀及獎品。
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協辦及贊助單位無關。

※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損害,主、協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h2]收件方式[/h2]請參賽者將作品(沖洗好之照片、數位檔光碟或底片及參賽表)裝袋以掛號郵寄
或於上班日(上午 10:00 至下午 6:00)親自送達「100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 60 號 9 樓 B 室」,
並於信封註明「北門風華再現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郵件之截止收件日以郵戳為憑,若預不可抗力之因素等停止上班,則自動順延至次一上班日。

參賽作品繳交原始數位檔規格注意事項:

請參賽者繳交原始 TIFF 或 JPEG(最佳品質)檔(如有 NEF 或RAW 檔,請另建資料夾儲存)並以光碟儲存。
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或繳交之數位檔不符合規定則取消參賽資格。

※圖檔名編寫:圖號-姓名-題名(例:圖 01-王曉明-池上)


[h2]評選方式[/h2]1.由主辦、贊助單位及聘請攝影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評選之。

2.參賽者寄交之照片,於評選前由主辦單位給予各參賽照片編號,不附帶參賽者之基本資料,以維護比賽之公平性。

3.評選作品標準:主題性 40%、美感意境 30%、創意表現 30%。

4.評選地點:採公開評選,評選日期與場地將於評選前公佈在臺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網站。

5. 得獎作品不得重複。


[h2]得獎公佈[/h2]參賽作品經評選小組評選後,決定各獎項得獎人,預定 105年5月上旬將得獎名單,
刊登於臺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網站,並以專函通知得獎者。


[h2]獎項及獎勵項目[/h2]金牌獎:3 名(忠孝橋引橋拆除前影像、忠孝橋引橋拆除中影像及忠孝橋引橋拆除後北門影像各 1 名),
獎金新台幣 5 萬元整、獎座 1 座。

銀牌獎:3 名(忠孝橋引橋拆除前影像、忠孝橋引橋拆除中影像及忠孝橋引橋拆除後北門影像各 1 名),
獎金新台幣 3 萬元整、獎座 1 座。

銅牌獎:3 名(忠孝橋引橋拆除前影像、忠孝橋引橋拆除中影像及忠孝橋引橋拆除後北門影像各 1 名),
獎金新台幣 2 萬元整、獎座 1 座。

優等獎:10 名,獎金新台幣 5000 元整、獎狀 1 只。

佳作獎:15 名,獎金新台幣 3000 元整、獎狀 1 只。

入選獎:25 名,獎金新台幣 2000 元整、獎狀 1 只。

以上每人限得一獎(得依評選結果酌為增減)。

本次參與攝影比賽徵選活動之作品於收件後概不退件。


相關著作權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屬於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及贊助單位所有,
可由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及贊助單位自行決定使用於公開展示、刊登雜誌、印刷及相關宣傳之用,並得修改使用之作品,

如:包括但不限於增修文字、調整或變更色彩等,不再另支報酬。(2016-03-16 23:56)

現在好難得看到手繪耶!
太吸睛了!

(看來妳朋友是個美女啊~🙂(2016-03-13 23:55)

這少女感覺好像飄起來了耶?!

話說,

手臂上的究竟是痘痘還是蚊子腫胞呢 😄(2016-03-13 23:52)

被貓咪這樣盯著,真的有詭異到 😬

(其實不看眼神的話 是有比較溫馨的!)(2016-03-13 23:46)

這霍爾看起來有種邪氣!
不過,
好帥啊! 😄(2016-03-13 23:45)

感覺是某個神祕的沙漠國家欸!
有氣氛 😄 ~(2016-03-13 23:43)

[h1]在天空仰望玫瑰[/h1][圖]

官網: http://www.artmap.com.tw/02-show.htm


展期:2016. 3.12 ~2016. 4.30

展出藝術家:王攀元、吳昊、范姜明道、吳天章、郭博州、張堂庫、耿晧剛、廖堉安、Choe U-ram崔旴嵐

地點:形而上畫廊--北市敦化南路一段219號7樓

開放時間: 11:00~18:30,周一休

連絡電話: 02-27713236


路,永遠在腳步的前面;玫瑰,總艶在看得到搆不著的天邊。

每個人心中,都擁有一朵玫瑰,它是凡人情愛裡最詩意的憧憬,永不凋謝的神話,更是藝術家創作旅程中,永恆企盼的高貴純粹與獨特存在。
如果說我們是大地的行者,一生經驗著世間的離合悲歡,
那麼藝術家已跨越時空結界,站在各自特有的高度上,創造故事中的故事,在憧憬上仰望憧憬。

藝術是悠遊在時空裡的謎樣風景,有時潛入尋常生活,擁抱自然,自我療癒也得以再次追尋。
王攀元在每幅畫裡擲入生命的烈焰,百轉千回的情感都化成迷離的色彩與渾濁的空間,
所有的悲苦昇華成一個純粹、堅持的心靈,永恆追逐前方紅豔豔太陽,實現真正的人生。

吳昊「花月正春風」,以滿得快溢出來的艷麗玫瑰,
訴說澎湃飽實的情感,生命最多彩繽紛的扉頁,彷彿隨著馬蹄的騰躍,落在華麗當代;

在張堂庫的畫作裡,看得到大地真正的色彩與姿態,那舒捲如花的菜葉、池中土裡的含苞與盛開、
輕透滾動的珠露、輕靈翩飛的粉蝶,都是情境的路邊劇場和生命的小確幸。聽到看不見的怦然旋律,有時更真實。

吳天章的創作總是耐人尋味,以幽默、諷刺、批判或內省的方式,
進行歷史的再閱讀,社會現象的再省思,既詭譎也饒富深意,單純而執著的生命,足以推動時代的巨輪。

耿晧剛在理性的規矩中,有任性浪漫的章節,大大的故事習慣輕輕說,天馬行空地穿梭在虛實之間,
卻又在時空交錯的矛盾裡平衡依存,生命的巧妙跨越,成了一部超現實。

郭博州以多元創作素材,讓線條、色塊、造型相互共舞對話,雄渾卻又幽雅的筆觸與色階,在時空記憶裡遊走迴旋,
在畫面上拆解拼湊重組而後延伸,折射出沉潛而富美的內在情感與流動層次,如詩歌般激昂而深遠。

范姜明道的線條,簡潔而現代,水平雙向延展而去的那些彎彎曲曲與深深淺淺,是生命的原始紋理和新舊過渡,是未來無限的探索與追尋。

小人物也有幸福的憧憬,但追求的過程可能膽小而曖昧。
對應於現實世界,想像著自我生出強大力量,挑戰思想的跨度,超越人生的高度。

廖堉安以色彩引導視覺,醞釀情境,在沒有表情的面容背後,以更單純的動作與色彩,
帶出人物的苦悶、煩躁、扭曲等私密情緒,生活中的細小傷痕,也要用絢麗的OK繃來包紮。

崔旴嵐交融人文美學、機械工程和現代科技,用文學的角度賦予機械溫暖的靈魂與生命,"Una Lumino Callidus" 帶著緩緩律動,
含光曖曖的姿態,跨越東西時空與思維結界,在不可能中創造可能,是魅惑生命的一則神話。(2016-03-12 00:05)

[h1]《四点四色:中國當代藝術聯展》China New Wave[/h1][圖]

官網: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81375195572125/

展覽時間: 3月5日 (六) ~4月10日 (六)
展出藝術家: 李青、黃坤熊、彭博、鄭宏祥
地點:藝術計劃 (台北市堤頂大道二段407巷32號1樓)

藝術計畫2016開春展,邀請中國當代藝術新勢力:李青、黃坤熊、彭博、鄭宏祥,四位「80後」的藝術家,
不同的創作特色,具有強烈的個人色彩,無法用既定的風格為他們歸納與標籤,
這也反映著中國年輕藝術家如何定義藝術創作,並呈現自己所實踐的「當代性」。

藝術計劃精選中國當代繪畫新將才李青、黃坤熊、彭博、鄭宏祥,聯手敬獻《四点四色:中國當代藝術聯展》。
李青對建築空間的興趣,琢磨自己內在世界中的樸靜力量;黃坤熊的連續性圖像,強烈地傳達人事物間冷酷與距離之感;
彭博自喻為微塵,在無為境地中展現對生命的無盡探索;鄭宏祥以荒誕的超現實寓言,傳遞著嚴肅的批判能量。
四位傑出的藝術新銳,緊繫「經驗」與「存在」,在中國當代藝術的圖面上呈現四種絕不重複且無法取代的特殊色譜。(2016-03-12 00:00)

[h1]I am A Pikachu ● 我是一個皮卡丘 ●[/h1][圖]

官網: https://www.facebook.com/lehyuan.shin


【展覽日期】 2016年3月19(六) ~ 2016年4月10日(日)

【展覽時間】 Wed.-Sun. 13:00 - 20:0013:00 - 20:00

【展覽地點】 新樂園藝術空間 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11巷15-2號1樓(捷運中山站2號出口)

【座談會】 2016年3月20日(日) 2:00PM

【與談人】走路草工作室藝術家 劉星佑

【開幕茶會】2016年3月20(日) 3:00PM


皮卡丘是卡通<神奇寶貝>裡的主要角色,也是整部動畫的靈魂人物
在數萬秒的影格中皮卡丘雖有各種風情但被揀選出來得以商品化的姿態卻不是那麼多變
我蒐集現在仍在市場上流通的皮卡丘商品,再與卡通中的影像比對
試圖找出這些商品的姿態得以被製造出來所倚靠的影像資料
當影像被商品化時應該被視為一個影像的延續,並補足其不足的部分
在來回比對中,多次的不成立發生之時也令我開始反思
或許我們面對的不單純是一個玩具
那些被調整的部分,除了影像之外似乎混雜了更多的商業考量與市場機制
原本應該服貼于商品背後的影像在商品不斷推陳出新後漸漸的被洗刷縮小
想起在童年時即便家中擔心我太過沈迷電視而選擇將電視以厚重的彈簧床隔離
我也要在動畫開演的前一刻鑽入那狹小的縫隙以極為克難的方式觀賞動畫
蜷曲在床墊跟電視間太過局促的夾縫,眼前的影像是那麼的巨大,且重要
正是因為童年對於皮卡丘影像的過度放大及迷戀造就了我看到皮卡丘商品變無法不買的習慣
本以為手中的商品可以延續眼前影像的餘溫
只是在經過長時間的比對中發現,在那些與原作無從對照的空缺中
被選擇犧牲的是我們腦海中對於皮卡丘的共同記憶(2016-03-10 23:38)

[h1]GOOD FRIEND 狗狗貓貓插畫展[/h1][圖]

官網: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560597480762529/

地點:【書店】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29巷81號
展覽時間:3/1-3/31(營業時間 週一~週日 11:30-20:00)
聯絡電話 (02)2967-1203


好朋友< GOOD FRIEND>

生命中歡樂或難過的時刻,總會需要有人陪伴或與你分享,這就是好朋友。

這個系列當中我將狗狗貓貓用比較詼諧的手法創作,呼籲大家能重視生命平等,
寵物是我們的家人與朋友,牠們總是在我們歡樂與難過時不離不棄,在生活中帶給我們小驚喜,
所以畫了這個系列,希望將這歡樂藉由畫面傳播出去。

你有多久沒和朋友相約小聚了呢?

好朋友插畫展~歡迎您的蒞臨(2016-03-10 23:35)

[h1]空想京都 KUHSOH KYOTO|京都工藝與台灣設計展覽[/h1][圖]

官網: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685799061688887/

展覽時間:
2016.3.18 Fri. – 3.27 Sun. 12:30 - 20:30
週一休園

展覽地點:
透明公園(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 131 巷 15 號 1 樓)

參觀門票:
50 元


空想京都在推廣京都文化外,也嘗試於與不同城市的經驗交流.台灣將是我們跨出的第一步.
在這次的活動中,將結合京都職人的手作技藝與台灣品牌的原創設計,完成充滿想像力與生命力的全新成品.
邀請大家一起來參與這跨越領域的結合。

京都:京提燈 小鳩商店 / 淺田製瓦工場 / 金箔職人 藤澤典史 / 金襴緞子 鳥居 / SIONE / 京表具 光雅堂
台灣品牌:Ystudio / GR(greenroom Ideas Corporation) / KIMU design / Allrover / Äi Äi ILLUM LAB(2016-03-10 23:32)

[h1]【蜷川實花展 MIKA NINAGAWA】[/h1][圖]

官網: http://goo.gl/Zsl6LG

展覽時間│2016/03/19-2016/05/08
展覽地點│台北當代藝術館 MOCA Taipei--台北市大同區103長安西路39號


作品大膽創新而多元,藝術家喜以濃艷飽和的色彩,將花卉、金魚、女人等影像素材,
營造出一種介於現實與夢幻之間的綺麗場景,在本展中同時展現個人特色和日本文化特質。

今年3月呈現給臺灣觀眾的特展,除了是蜷川實花首次大規模的回顧展,也將是其世界巡迴展的首站。
當代館將特別呈現不同面貌的蜷川實花,鋪陳藝術家全方位的創意與才華,以及藝術家透過創作兩面進行的自我探照和當代文化觀察。(2016-03-10 23:25)

[h1]健豪盃2016第7屆月曆設計比賽[/h1]官網: http://www.gding.com.tw/about/competition.htm

[h2]參賽資格[/h2]凡現就讀於國內高中(職)、大專院校之學生(包含具正規學籍之境外學生),
或者目前於國內立案之短期教育機構(含補習班)進修,對設計有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
投稿件數不限。倘以團隊方式報名者,報名時須填寫一人為代表人。


[h2]設計主題[/h2]本屆月曆設計競賽主題為「美曆台灣」,舉凡能表現台灣特色之主題,參賽者皆可自行發揮,
例如:台灣特有之地理景觀、自然生態、風景名勝、民俗節慶、宗教信仰、傳統藝術、住民特色、神話故事等主題皆可;
主題圖像之設計技法與風格不拘,舉凡電腦繪圖、手繪插畫(水彩、油畫、水墨、粉彩、素描、版畫)、攝影或電腦影像合成等方式皆可,
以能具體呈現「民國106年(西元2017年)」月曆之創意與特色,
並提供記事、備忘和曆文(國曆日期、農曆日期、星期、例假日)查閱等功能。


[h2]投稿規格[/h2]月曆版型下載:請至本競賽活動官網下載 「健豪盃2016第7屆月曆設計公版」,
參賽者可套用公版進行完稿,或依自己創作內容調整版面或曆文字型,但不能刪除曆文內容、廣告範圍,及調整線圈裝訂位置。

月曆完稿尺寸:參賽者可依個人偏好或興趣,自下列兩款A4版型中,擇一進行創作。

A4直式(21.4 x 30.1cm):須包含封面、封底及12個月份之圖像和曆文,共26頁。
A4橫式(30.1 x 21.4cm):須包含封面、封底及12個月份之圖像和曆文,共26頁。

檔案規格:
月曆作品須以活動官網公告之公版進行完稿;色彩模式一律設為CMYK模式,點陣圖(如:tif、psd、jpg、eps檔)解析度設300dpi;檔案完成後,文字請勿建立外框,另附使用字體。
月曆完稿作品繳交格式須為原始可編修檔案(文字請勿建立外框),且須轉存成Adobe Illustrator CS5版本,以利於主辦單位後續編修。
原始檔、pdf檔、jpeg檔及其他製稿時之附件影像檔須整合於一個檔案夾內,並和報名表等資料全部燒錄於同一光碟內,連同報名紙本資料表等一同寄出。

四、檔名編寫方式:
參賽作品電子檔之檔名編寫,請依「學校名稱-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附檔名」之方式編寫;例如:原始檔檔名:朝陽科技大學-王大明-猴年旺旺來.ai;其他完稿元素之檔名,請自行編撰。


[h2]收件方式[/h2]一、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105年6月14日(星期二)止,參賽作品光碟應以掛號郵寄,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收件地址:

請備妥「報名表」、「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及「作品光碟乙份」,於收件截止日前郵寄至「朝陽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收,
郵寄信封上請直接貼上「附件一」即可。收件地址:413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168號。

三、 收件內容:

報名資料(紙本):包含「附件1—郵寄文件封面」、「附件2—報名表」、「附件3 —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資料光碟片乙片:光碟上請標示「參賽者姓名/聯絡電話/作品名稱」,
燒錄資料包含「月曆作品原始檔」、「月曆轉存後26個JPEG檔」、「PDF檔」、「附件影像檔」、「使用字體」。
同一人多件作品可燒錄於同一張光碟。
其他注意事項:郵寄送件者請妥善包裹保護,不得捲起置於筒內寄送,
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摺損或遺失,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
同一參賽者可將多件作品(含每件作品之報名資料)合併置於同一信封袋內郵寄。


[h2]競賽獎勵[/h2]一、參賽學生:

金獎 1名:獎金新台幣10萬元,獎狀乙紙,獲獎作品印刷成品乙份。

銀獎 1名:獎金新台幣7萬元,獎狀乙紙,獲獎作品印刷成品乙份。

銅獎 1名:獎金新台幣4萬元,獎狀乙紙,獲獎作品印刷成品乙份。

優選 5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狀乙紙,獲獎作品印刷成品乙份。

佳作10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狀乙紙,獲獎作品印刷成品乙份。

入選20名:獎金新台幣5仟元,獎狀乙紙,獲獎作品印刷成品乙份。

創意主題獎若干名:獎金新台幣6仟元,獎狀乙紙,獲獎作品印刷成品乙份。

創意插畫獎若干名:獎金新台幣6仟元,獎狀乙紙,獲獎作品印刷成品乙份。

二、指導老師:

凡得獎作品之指導老師,頒發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以指導得獎作品計),指導獲獎作品印刷成品乙份。


[h2]評審辦法[/h2]一、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平面設計、產品行銷、印刷等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小組,依據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進行評選。

評審標準:
主題性25%、創新性25%、市場性40%、完整性10%


[h2]得獎公布[/h2]得獎名單於105年7月7日(四)作品評選結束後三日內公告於活動官網,
主辦單位將個別以簡訊及mail通知得獎者,並擇期辦理頒獎典禮。
得獎者須出席頒獎典禮,領取獎金支票和獎狀,若因故無法出席,應派代理人參加;無故缺席者,視同放棄獎金。(2016-03-09 21:06)

動物方城市超好看!

(but,你圖是故意放反的嗎?(2016-03-09 01:01)

真是有趣的衣服&恰到好處的笑容! 😄(2016-03-09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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