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2016 TAIWAN世界水彩大賽 暨名家經典展[/h1]官網:
http://www.twwce.com/
[h2]報名資格[/h2](一)限全球年滿16歲以上(含16歲)人士參加。
(二)必須以原創作品的原作參賽。原作須為繪製於專業水彩紙或者其他專業繪畫紙上,以透明 水彩為主要表現媒材的作品。
不得於作品上使用任何攝影圖片、列印噴繪、或者模擬印刷 之複製品,違反原則將喪失競賽資格。
(三)作品必須創作於最近三年(2013/6~2016/6)區間,並且沒有參加過任何比賽徵件、邀請展、聯展的作品,
違反規定將喪失競賽資格,請嚴格遵守。
(四)作品之長邊不得大於110公分、短邊不得小於39公分,參賽者可在規定範圍內自行決定作品尺寸
(例:一般對開79x54.5cm,一般四開54.5x39.5cm等皆符合規定範圍),不符規定範圍之尺寸將喪失競賽資格,敬請遵守。
又,組畫或多聯畫亦必須組合在上述規定範圍內。 200名入選參展之作品,一律以畫筒寄交(未裝裱)之原作到主辦單位。
(台灣區參賽選手可 直接寄送自行裱框之原作,自行裱框者即免交租框費)
(五)參賽作品必需標價並可以販售,參賽即表示同意獲選後參與後續展售,並繳交代裝裱之費用,不得異議。
若無故不參加或有反悔情事者,將取消展出及之後參賽資格,已繳交之裝裱費用及報名費亦不退還。
[h2]作品評選[/h2]由組委會聘請9位評委,包括:國內外著名水彩畫家、藝術評論家等組成,
評審名單確認後將公佈在2016台灣世界水彩大賽 暨名家經典展官方網站
www.twwce.com,臉書粉絲頁及公眾媒體平臺上。
[h2]展出日期與地點[/h2]日期: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1月6日。
地點:中正紀念堂/中正藝廊。
展出規模:
競賽入選作品200件,入選者附帶聯展小型作品150~200件,及評審團及特邀參展名家作品總計約400~460件
[h2]報名辦法[/h2](一)報名費每名參賽者台幣1,500元,一次最多可報名5張作品,五張為限,匯款資訊見(附件三)。
(二)下載並完整填寫簡章後所附之報名表(附件一)及簡歷介紹(附件二),並繳交參賽作品之電子檔參賽。
圖檔必须是專業水準拍攝之JPG格式,解晰度300dpi,長邊約4000畫素,檔案大小在3~5MB規格間,並以附件型式隨email一次繳交。
圖檔內容僅限參賽作品,不得做任何花邊外框裝飾,並不得以任何影像編輯軟體對圖檔進行處理、增强或修改,若不符規定恐喪失資格。
圖檔須清楚標示:作者名、畫作名稱、畫作尺寸、媒材、完成時間。(例如:謝明錩–記憶深處–79x54cm–透明水彩–2015)
(三)作者本人照片一張,JPG格式,解晰度300dpi,檔案大小200K~300K,並標明作者姓名。
(四)將填寫完成之報名表,參賽圖檔,作者簡歷,作者照片,報名費匯款單據收執聯之影印或照片,
一起寄至2016twwce@gmail.com信箱,信件主旨請一律填寫:作者名+國名+2016台灣世界水彩大賽報名
(例如:謝明錩–台灣–2016台灣世界水彩大賽報名)。
(五)組委會將以收到報名費無誤後,認定完成正式報名手續,報名完成者若不參加比賽一概視同自動放棄,報名費恕不退還。
[h2]徵件時間[/h2]徵件自2016年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
[h2]獎項待遇[/h2]本次大賽共設置10個主要獎項,總獎金達新台幣138萬以上
(一)大會評審團獎:
※大會評審團獎項為典藏獎項,參賽者得於報名表中自由勾選表達參與之意願,評選資格僅限於
有勾選參加者得以角逐,所有獎金聲明為稅前金額 (需遵守中華民國之稅法規定)。
評審團金獎1名:獎金新台幣40萬,作品須被典藏。
評審團銀獎1名:獎金新台幣30萬,作品須被典藏。
評審團銅獎1名:獎金新台幣20萬,作品須被典藏。
評審團榮譽獎10名:每名各得獎金新台幣10萬,作品須被典藏。
(二)一般獎項:
最佳台灣藝術家獎1名 (此獎項限台灣藝術家): 獎金新台幣5萬。
最佳青年藝術家獎1名 (此獎項限30歲(含)以下藝術家):獎金新台幣3萬。
觀眾票選人氣王獎3名:獎盃一座 及 大會獎品一份。
(三)參賽獎勵:
凡入圍前30強者(含上述得獎者)頒發獎狀一張,並於畫冊中有獨立頁面特別介紹。
入選展出者頒發參展證書一張,並於畫冊中關連頁面報導。
※ 本次大賽畫冊,內容包括大賽全部入選展出作品,及大賽評委,特邀藝術家之展出作品,
凡於2016年6月30日大賽報名截止前預購,優惠價新台幣299元,預購完畢恢復原價新台幣380元。
預購網址:
http://www.twwce.com/#!store/iy7z4
[h2]評選辦法[/h2]第一階:由阿特狄克瑞藝術服務有限公司(Art & Decoration Service Co.)工作人員,
以報名繳交的畫作電子檔(JPG)依參賽規範進行初步篩檢,選出入圍之2,000件作品。
第二階:由3位國內評審,以報名繳交的畫作電子檔(JPG),進行第一階入圍的2,000件作品中選出200件展出作品。
( 凡入選200件作品的作者可於入選名單正式公佈後,加提一件8開~16小型作品參與小品區之展售活動,
但需與原作同時寄達,惟此小型作品將不列入畫冊印製。200件入選參賽者由組委會
以個別E-mail寄發入選通知及繳交原作通知,惟未入選者恕不再另行通知。
第三階:由6位國際評委,以報名繳交的畫作電子檔(JPG),由第一階入選之200張作品,選出本次大賽的前30強名單。
第四階:由6位國際評委,於展覽現場以原作,進行前30強決賽並排序得獎名單及名次。
展出銷售及退件:
(一)重申凡入選作品須可以販售,參賽即表示完全同意獲選後參與後續展售活動。
(二)入選前200名參加展出的作品由主辦單位統一裝裱,並須支付租框費台幣1,000元,
並收到組委會發出之email入選參展通知時繳交。(台灣區選手自行裝裱者免交租框費)
(三)報名成立後,價錢即無法更改。參展作品銷售成功收取30%之服務費用以作為下屆展辦之基金。
按照台灣法律納稅是每個獲獎者與作品售出者理所當然的責任。
(四)未售出之作品於展後20天內歸還,台灣區歸還方式一律採快遞貨到付款。
[h2]評審暨展覽日程表[/h2]2016/即日起~06/30:接受投稿
2016/07/05~07:第一階評選,選出入圍之2,000張作品
2016/07/11~12:第二階評選,由入圍的2,000張作品,選出將展出的200件作品
2016/07/19:公佈入選的200件作者名單在2016台灣世界水彩大賽暨名家經典展官網、臉書粉絲頁,
阿特狄克瑞 藝術服務社群臉書粉絲頁,及IWS國際水彩協會台灣分會之臉書粉絲頁,
並在隨後一個禮拜內,以email寄發入選及繳交原作通知
2016/07/25~29:第三階評選,由入選的200件參展作品中,選出前30強
2016/08/08:公佈前30強名單在2016台灣世界水彩大賽 暨名家經典展官網、臉書粉絲頁,
阿特狄克瑞藝術服務社群臉書粉絲頁,及IWS國際水彩協會台灣分會之臉書粉絲頁
2016/09/09:全部參展者之原作收件截止
2016/09/12~14:原作核對及審核
2016/10/08:第四階評選,下午3:00由全體評委於展覽現場,以前30強的展出原作,決定十個獎項的得獎人名單及名次
2016/10/09:上午舉行台北展程開幕式暨頒獎典禮
2016/10/9~11/6:台北展程
[h2]大賽相關活動日程表[/h2]以下為國際評審團招待行程,但亦開放藝術家自費參加,
因名額有限,意向者敬請從速,活動內容及費用等資訊,請參閱網站說明。
2016/10/08 18:00-21:00:水彩趨勢論壇 (中正演藝廳) 須自費報名參加。
2016/10/09 14:00-16:00:評審團評獎感言說明會 (中正演藝廳) 可免費自由參加。
10/09 16:40-18:00:大師創作分享系列(一) (中正演藝廳) 須自費報名參加。
10/09 18:30-21:00:大賽開幕晚宴 (地點另行公告) 須自費報名參加。
2016/10/10 09:00-10:20:大師創作分享系列(二) (中正演藝廳) 須自費報名參加。
10/10 10:30-12:00:大師創作分享系列(三) (中正演藝廳) 須自費報名參加。
10/10 14:00-17:00:原住民人物水彩現場速寫 (中正演藝廳) 須自費報名參加。
2016/10/11整天:台灣東北角戶外寫生。開放各界自費報名參加,限額30名。
[h2]參賽者責任[/h2]1.凡參賽者必須嚴格遵守參賽送件規範,否則主辦方將拒絕接受其作品參賽參評。
每位作者最多可送選5張作品參評,多送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另,入選200名作品原作抵達後,
如果發現原作與送件作品圖像不符者,將取消入選資格,亦不退報名費且不得參加下屆之比賽。
2.參賽即表示同意獲選後參與後續展售+並繳交代裝裱之費用,不得異議。若無故不參加,將取消之後參賽資格。
3.本次大賽入選與評獎之最終決定及詮釋權在於評審委員會,參賽作者不得有任何異議。
作品需被典藏係出自參賽者自願的原則,於報名表勾選並完成報名手續後即具法律之宣告效用,
反悔無效,凡參賽者欲 利用大賽操作個人行銷者, 將被訴諸相關成本的賠償。
4.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是原創作品,如果創作中使用了照片作為參考,照片必需是參賽者本人所拍攝之作品。
所有參賽作品不得侵犯他人合法之畫作與圖像權利,若因參賽作品引發其版權、歸屬權等爭議,
該參賽者必須自行承擔後續所有責任並賠償大賽名譽之損失,組委會將永久性取消該名作者之參賽資格。
版權與免責聲明
1、主辦單位對入選及獲獎作品具有展覽、研究、攝影、錄影、出版及宣傳權之法律同意授權。
2、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將進行統一保險措施,但保險時間外恕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例:偷盜、損壞、丟失..等),
因此建議參選者對自己的作品應進行期限外的保險,以防止意外風險發生。(※大會統一規範保險期間:自收件日起至展後十天止)
3、本徵件簡章具有相對法律效力,凡參選者應確認願意遵守徵件的各項同意規定。
大會對本簡章具有最終法律詮釋權。本比賽所衍生之一切法律訴訟委由台灣_大國法律事務所處理,
並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聯絡資訊
電話:02-25315897
傳真 :02-25315887
諮詢E-mail:worldartservice@gmail.com
交件E-mail:2016twwce@gmail.com
(2016-03-17 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