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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歡民族風的服飾~

她的表情讓人感到平靜 🙂(2016-05-24 23:41)

帽子設計得很好看!
不論是女主還是帽子的藍眼睛都很美~(2016-05-24 23:38)

[h1]105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飆創意海報設計」租稅宣導活動[/h1]官網: http://www.ntbca.gov.tw/etwmain/front/ETW169W/detail?promoId=20160519173043561250

[h2]參加對象[/h2]中部五縣市(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高中、高職以上學生。


[h2]比賽主題[/h2]以目前政府推動之租稅政策如電子發票、房地合一稅制、公用事業導入電子發票等相關題材為發想。


[h2]作品規格[/h2](一) 手繪圖投稿者:原始手繪稿作品以四開畫紙繪製。

(二) 電腦繪圖投稿者:作品原始製作檔案之格式為解析度300dpi以上,完稿尺寸為菊對(長42cm X寬59.4cm),
並附上轉檔格式jpg或tiff檔,檔案限定在100MB以內,燒錄成光碟,另須附上印出A3大小紙本作品。


[h2]收件期間[/h2]即日起至105年6月20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收件方式:

作品連同報名表郵寄(掛號)或上班時間親送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服務管理股(地址:苗栗縣竹南鎮福德路135號3樓),
報名表可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 http://www.ntbca.gov.tw/最新活動)下載。


[h2]評審辦法及標準[/h2](一) 評審辦法:邀請專業素養評審委員,依評審標準公開評選。

(二) 評審標準:主題呈現30%、創意構思40%及表現技巧30%。


[h2]獎勵方式[/h2](一) 得獎作品頒發獎金及獎狀,評審結束後另函通知得獎者並將名單公布於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

第一名1名
15,000元

第二名2名
12,000元

第三名3名
8,000元

佳作12名
6,000元

(二) 參賽者最多只可獲得1個獎項,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三) 得獎作品頒發獎金及獎狀,各獎項之獎金,依稅法規定扣繳稅款並黏貼印花稅票;另涉及有關其他法令規定須先行扣取者,則依其規定辦理。

(四) 未得獎參賽者每人贈送宣導品1份,送完為止。


[h2]網路票選抽獎活動[/h2](一) 入選優良作品進行網路票選人氣作品1名,頒發獎狀,以玆鼓勵;所選出人氣作品,不影響評審結果。

(二) 參加票選活動完成者,有機會獲得好禮,獎項並依稅法規定開立所得扣(免)繳憑單。


[h2]告知事項及參賽須知[/h2](一)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以下稱本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8條規定,應告知下列事項,請詳閱:

1. 蒐集之目的:適用於台端參與本所統一發票推行暨「飆創意海報設計」租稅宣導活動所涉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與利用行為。

2. 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台端於本所相關公務申請書及契約書內容等文件所填載或與本所公務往來期間所產生屬於個資法第2 條所定義之「個人資料」。

3.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依相關法令或契約約定資料之保存所訂保存年限(如:檔案法等)或本所因執行公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2)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

(3) 對象:
①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及其所屬機關。
②配合依法調查之機關。
③配合主管機關依職權或職務需要之調查或使用。
④基於善意相信揭露個人資料為法律所必需。
⑤台端於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或依本所所指定網站所為,已違反網站服務條款,損害本所或他人權益,本所揭露個人資料係為採取法律行為所必要者。
⑥有利於台端權益。
⑦經台端書面同意。⑧基於委外契約關係,本所依約履行提供個人資料義務。

(4)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4. 台端得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行使個人資料權利。

5. 台端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台端若拒絕提供相關資料,本所將無法進行必要之審核及處理作業,致無法提供台端相關服務。

(二) 所有參賽作品原則上不退回,入選之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屬於主辦及承辦單位所有,並同意不對主辦及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主辦及承辦單位擁有自行運用於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展示、重製、改作、編輯、印製、出租、散布、發行及再授權他人等權利,並不另給酬。

(三) 參賽作品若涉及違反智慧財產權或版權,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得獎作品事後經查明係抄襲他人作品者,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四) 若因參賽作品水準未達給獎標準,主辦及承辦單位有權從缺處理。

(五) 參賽者同意遵守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有權修正、補充之。

宣導品兌換活動:

(一) 民眾捐出未開獎個人消費不限金額紙本統一發票2-6張或無實體電子發票1-3張,可兌換宣導品1份,兌完為止。

(二) 申辦手機條碼並捐出當期未開獎統一發票1-3張,可兌換宣導品1份,兌完為止 。

(三) 加入「中區國稅局 稅務e吉棒」Facebook粉絲團可兌換宣導品1份,兌完為止。

活動聯絡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竹南稽徵所 葉子菁

聯絡電話: (037)460597分機505(2016-05-24 23:29)

[h1]2016第一屆四季南投攝影大賞攝影比賽[/h1]官網: http://www.nantouphoto.org.tw/main.php?fid=01&page_name=news_detail&news_id=534

[h2]參加對象[/h2]1.凡愛好攝影之國內外人士均可參加。

2.限以個人方式參賽。

3.參與本競賽活動的所屬工作人員和評選工作之個人不具參賽資格。


[h2]作品題材[/h2]1.參賽作品以南投縣境內觀光旅遊為主題,表現自然與人文各角度蘊涵的魅力。

2.捕捉南投縣風景、文化風情、活力特色以及感動人心的畫面。


拍攝時間

作品拍攝時間應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2日間


[h2]參賽辦法[/h2]1.一律輸出8×12吋,或最寬邊不超過12吋之光面彩色、黑白相片,須拍攝RAW檔,張數不限,連作不收。
限使用數位相機,有效像素須達於1,000萬以上,均需保留EXIF中繼資料(相機資訊),
不得插點擴檔。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不得改造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
作品僅限平面攝影,恕不接受動態照片作品,以及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

2.拍攝者須繳交檔案光碟,原尺寸300dpi以上,每件作品數位檔案儲存規定應註明:作者、地點、作品名稱
(例如:_林○○_瓊林_南投早晨);並與該作品參賽表所填資料相符。(光碟中需有參賽相片之照片形式,限JPG、RAW、TIFF檔案形式)。

3.作品背面須黏貼『參賽表』,並詳填各項資料(作者姓名、作品題名、聯絡電話、聯絡地址、攝影日期及攝影地點、著作財產權讓與人簽章),
填寫不完全者,該張作品不予參加評審。

4.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5.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h2]收件時間及地點[/h2]1.收件期間:自105年1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2日止,參賽作品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自送達收件地點,
逾時恕不受理。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交寄。
親自送件者,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參賽作品因送件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2.郵遞或親送收件地點:南投縣草屯鎮虎山路860號,南投縣攝影學會。049-2314338

3.作品信封請註明「四季南投攝影作品徵選活動小組收」,信封內容包括參賽作品、參賽表、電子檔光碟。


[h2]評審方式及日期[/h2]1.由主辦單位邀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委員進行公開評審。

2.評審日期預定於105年12月16日(星期五)假南投縣政府公開評審。


[h2]獎項及獎額[/h2]1.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80,000元,精美獎盃乙座)

2.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50,000元,精美獎盃乙座)

3.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30,000元,精美獎盃乙座)

4.四季優選8名(各得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狀乙紙)

5.佳作3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狀乙紙)

6.入選10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紙)


[h2]得獎公佈及頒獎時間[/h2]1.比賽結果將於105年12月20日公布,並專函通知得獎者(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2.領獎時間及地點於專函通知單上公佈,如未能於頒獎當日出席者,應於指定日期內洽承辦單位領取,
或以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領取,同時應出示可資證明得獎人及委託人之身分證件供承辦單位核對,逾期視同放棄領取。

注意事項:

(一) 關於參賽者

1.凡參與比賽者,即代表同意遵守參賽規則及同意主辦單位依法蒐集、處理、使用其所有個人資料。

2.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包含規格不符者),送件時請參賽作者自留備份。

3.優選及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4.參賽作品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請參賽者於寄件後自行與委託寄件公司確認,或逕自洽詢承辦單位。

5.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之情事。若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經查證屬實,
得獎者應負糾紛排除之責,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外,若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害,得獎者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6.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

7.參賽作品且必須未曾公開發表展示(發佈於個人網站、部落格、Facebook不在此限),
亦未獲得任何獎項(惟經主辦單位認定係屬於非競賽性質者,不在此限)。

8.獲前三名得獎者須親至頒獎典禮受獎

(二) 關於得獎者

1.得獎作品,南投縣政府及所屬單位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等之權利,
如有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均不另給酬金得獎者應交付得獎作品「調整前原始檔(RAW)」
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及約定書,如無法繳交者,即取消獎項並不予遞補。
得獎作品經查證屬實係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得獎者不得異議,獎項不予遞補,
如涉司法訴訟,概由當事者自行負責。

2.徵選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過半數評選委員決議從缺,將取消得獎資格,參賽者不得有異議。

3.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以上,須負擔10%機會中獎所得稅;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所得稅。

(三) 關於獲獎資格取消

1.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2.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四)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詮釋之權利。

(五)凡參與投稿者,即視為同意本比賽活動辦法,不得異議。(2016-05-24 23:24)

[h1]第一屆--家扶LOVE YOU--兒童保護宣導創意設計競賽[/h1]官網: http://loveyou.ccf.org.tw/dreamhome.php

[h2]參賽對象[/h2]全國各大專院校創意設計相關科系學生,對動畫或數位遊戲設計有興趣及創意者


[h2]競賽主題與獎項[/h2]一、『讓家動起來』網頁動畫設計

優勝:1組,獎金新台幣叁萬元整及獎狀乙幀。

佳作:2組,獎金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及獎狀乙幀。

二、『讓家動起來』網頁數位遊戲設計

優勝:1組,獎金新台幣叁萬元整及獎狀乙幀。

佳作:2組,獎金新台幣壹萬伍仟元整及獎狀乙幀。


[h2]報名程序與競賽規則[/h2]一、報名流程

1.
下載家扶兒童得獎作品
下載日期:105/5/23(一)
參賽者依競賽規則下載圖檔使用

2.
大專院校學生作品收件
收件日期:105/6/20(一)~105/7/1(五)
作品評比
公告得獎作品:105年7月18日(一)

3.
獲獎學生頒獎典禮
日期:105/7/30(六) 下午2:00-4:00
地點:家扶基金會會本部7樓


[h2]競賽規則[/h2]參賽者需為國內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含104學年應屆畢業生)

可個人參賽或組隊參賽,組隊參賽之報名人數以七人為限,報名時需指派主要聯絡人乙名以利主辦單位通知連繫。

參賽者不得重複組隊或再以個人方式報名參加,違者喪失參賽及獲獎資格(將追朔既往)。

曾經獲獎或市面上流通之作品不得參賽,若發現作品有抄襲嫌疑一律取消參賽資格,若獲獎也將追朔得獎者(隊伍)之獎勵,
參賽相關人員並將自行擔負法律責任。參賽隊伍所有隊員需簽署智財權相關文件證明參賽作品為參賽隊伍原創。

下載之家扶兒童得獎作品僅限本次競賽使用,不得另作他途,參賽隊伍所有隊員需簽署下載作品切結書。

參賽者需依動畫或遊戲設計內涵,下載至少一幅得獎作品作為參賽作品的主視覺或主題。
為豐富作品內容,同意於參賽作品中自行設計或增加圖片等其他物件。

請依作品屬性,自行選擇報名組別(網頁動畫設計或網頁數位遊戲設計限擇一報名),送件後恕不受理變更。


[h2]提交作品規格[/h2]檔案首頁命名為 index.html (小寫),相關CSS、JS、圖片檔需完整提交。資料夾名稱與檔案名稱僅可用英文命名。

需使用HTML/HTML5、CSS/CSS3、Java Script等網頁技術,或使用Animate CC取代 Flash(此項不硬性規定)。

參賽作品需能於電腦播放及操作,提交作品經測試後若不符合,恕取消參賽資格。


[h2]報名程序[/h2]收件日期:105年6月20日(一)~105年7月1日(五),逾期恕不受理

填寫報名表及著作權聲明暨授權同意書

繳件方式:創作品請一律燒錄成光碟一式三份,隨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寄至下列地址,寄出前請確實檢查資料是否備齊,恕不接受補件。

送件地址:40341台中市西區民權路234號12樓

收件人:家扶基金會 社工處 黃思恬專員 收

105年7月18日(一)於家扶LOVE YOU-兒保樂遊學習網(網址: http://loveyou.ccf.org.tw/dreamhome.php)公告得獎作品

兒童得獎作品比賽頁面上(2016-05-24 23:20)

[h1]2016樂陞數位美術大賽 - 第二屆金朱雀獎[/h1]官網: http://award.xpec.com/


[h2]參加資格[/h2]全球四十歲以下之華人,並以個人為限。


[h2]活動辦法[/h2]本次比賽分為3D組與2D組

題目:

東方世界觀地獄-名場面。

最終提交規格請參閱 樂陞數位美術大賽金朱雀獎 參賽作品指南。

參賽者需於參賽期間,使用官方指定的網站,不定期提交製作過程的作品。


[h2]比賽期間[/h2]2016/5/20 ~ 2016/9/20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網址: http://award.xpec.com/

規定條款:相關條文規定請參閱 樂陞數位美術大賽金朱雀獎條文規定。


[h2]獎項[/h2]2D和3D組各組選前三名一名 :

第一名獎金二十萬元

第二名獎金八萬元

第三名獎金四萬元

另為鼓勵在學學生參加比賽,亦將在上述得獎名額之外,針對在學學生的參賽者再取3D組、2D組各三名,每名加發獎金二萬元。
再由兩組第一名中選一名為首獎,加發二十萬元獎金,並由其餘參賽作品評選佳作若干名,每名獎金二萬元。

比賽結果將於收件截止日後,三個月內公布於活動官網。

得獎作品將由薪傳文教基金會收藏,其著作權亦屬該基金會,該基金會擇期於適當場所公開展出。


[h2]參加比賽即表示您同意樂陞數位美術大賽規則[/h2]樂陞數位美術大賽 金朱雀獎 (以下簡稱「比賽」) 的參賽者必須就比賽的題目發揮其美術創意與技術。
主辦單位會以本樂陞數位美術大賽規則 (以下簡稱「本規則」) 作為評分標準。並依本規則遴選出獲獎者。本規則內容如下:

您提交作品參與比賽即表示您同意本規則,為保障您的權益,請先閱讀本規則,以確保您充分瞭解並同意遵守本規則。
除非您同意本規則,否則您不具備參與比賽的資格。本規則為您 (及您的未成年子女) 與主辦單位之間,對比賽相關事宜之協議,在雙方具有約束力。


作品:

所提交之參賽作品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參賽者應保證作品為自行創作,且無重製、改作、抄襲、仿冒、冒用他人資料、或任何侵害他人專屬權利、智慧財產權、隱私權
或其他任何法律上權利,或違反任何對他人之義務,亦無任何違法內容、素材、元素或要件,或任何違反中華民國法令之情事。

(二) 內容不可有貶謫、恐嚇、誹謗、妨害善良風俗、色情、褻瀆、猥褻、侮辱、歧視、鼓動
或對任何團體或個人的反對意識或情緒等不適當之內容,或與比賽主題與主旨不符之內容。

(三) 作品應為自行創作,其內容、素材、元素或要件不得引用、顯示受贊助或出現他人的任何廣告、標語、標誌、商標,或任何不符合本比賽主旨的項目。

(四) 作品及其素描、想法、概念、模型或3D網格等,應專為本次比賽而自行創作且尚未公開,不得使用以前的作品、草圖,
未設定其他商業用途、出版或參與其他任何比賽之作品,不可包含、連結或使用他人擁有的任何內容、素材、元素或要件等。

如有前述各項情事、資料不實、遭檢舉或有侵權嫌疑,將喪失參賽資格。比賽期間將由主辦單位及評審審查提交之作品,
確認有無違反本規則。主辦單位得依其判斷,判定違反本規則之作品不得參加審查,其參賽者喪失比賽資格。


審查:

2D組和3D組分別審查。將對每件作品進行審查、評分及加總,審查標準如下:

(一) 藝術性 – 繪畫技巧與用色;

(二) 創造性 – 重點在於主題的表現;

(三) 創作者對於主題概念的傳達;

(四) 符合「參賽作品指南」並遵守本規則。

平手:若出現平手,將由評審再次審查平手的作品,至分出勝負。

若未有任何作品提交,第九條所列各名次奬項從缺。

入選者若因故喪失比賽資格,將由得分次高之參賽者遞補。

稅金:入選者或其法定代理人應支付因奬項所生的各項稅金,及確認未違反中華民國的稅的相關法令。
入選者應提供必需之相關稅務文件予主辦單位或相關主管機關,才可領取奬項。
入選者若無法提供前述相關文件,或有違反相關的法令,會喪失領奬資格,主辦單位有權將該獎項從缺或另由其他參賽者遞補。

本比賽之舉辦,應適用中華民國相關之法令。任何經主辦單位認定有破壞、干擾比賽之行為,包含參賽者企圖以作弊、
詐欺或其他不公平的競賽手法,破壞比賽的合法進行,或打擾、毀謗、恐嚇或騷擾其他參賽者、主辦單位或審查,
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的比賽資格。以上相關行為之認定,由主辦單位組成三人以上公正之專業人士作為審查,對於審查結果,參賽者不得提出異議。


智慧財產權:

所有參賽者可擁有入選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法律上之權利,但參賽者必須以免權利金方式授權主辦單位
以及薪傳文教基金會之永久的非專屬使用,且永久不撤回,主辦單位得不限區域使用、重製、改作、出版、散佈、公開展示、衍生新作品。
主辦單位及評審得依比賽之主旨及目的審查作品,及進行廣告及行銷,
包含但不限於製作影片、螢幕擷取畫面、動畫及剪輯等供行銷之用,將作品向其他任何第三人推廣。


個人資料:

參賽者必須在註冊時提供比賽網站所列之各項必要資料,否則無法取得參賽資格。參賽者在領奬時,
主辦單位會以個人資料確認參賽者的身分。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可以處理、儲存及分享其在註冊時所提供的個人資料
(包含姓名、郵寄地址、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地址等),並可將其用於此次比賽的相關活動中,包含但不限於比賽相關的媒體或宣傳活動。
參賽者亦同意參與前述比賽的相關活動。參賽者可以傳送電子郵件給主辦單位,要求檢閱、修正或刪除主辦單位所持有因比賽收集之參賽者個人資料。


承諾與保證:

參賽者應保證其自行創作之作品之原創性,並為該作品唯一之所有人及著作人,並擁有其版權、智慧財產權及任何法律上相關之權利,
且參賽者無任何違反本規則之情事,並具備可使薪傳文教基金會取得入選作品相關權利及授權主辦單位所有必要的權利。

參賽者保證主辦單位無論何時都不因參賽者棄權、過失或違反本規則,或因參賽者或任何第三人之主張或任何司法上行為,
而需負擔任何損害賠償或其他任何法律上之責任。參賽者保證及保障主辦單位,不因下列各項事由而受任何主張或司法上行為,
或受有任何損害、費用與支出(包含合理的律師費用)、及任何法律上責任:

(一) 提交的作品或其他素材可能違反本規則第七條,未符合提交參賽作品之條件;

(二) 任何因為參賽者對比賽或本規則的誤解;

(三) 參賽者任何未遵守本規則之情事;

(四) 參賽者參與比賽,致任何第三人提出主張或損害賠償;

(五) 收受、擁有、誤用或使用任何奬項,而參與比賽或比賽相關活動;

(六) 比賽網站故障或其他問題;

(七) 任何於輸入、收集、處理或儲存參賽資訊時發生的錯誤;

(八) 任何文宣、奬項或入選者公告之打字排版錯誤或其他謬誤,

參賽者倘違反前述各擔保事項,應自行出面解決,並應自負一切法律上責任。

參賽者保證提供之資料皆為真實,且保證遵守本規則。若參賽者提供不實資訊 (包含不實的身分、郵寄地址、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
所有權等) 或發生違反本規則等情事,將立即取消參賽者的參賽資格。

網際網路或技術性問題:如因比賽網站故障,或因任何傳輸、硬體或軟體故障、技術性故障或比賽網站流量壅塞等錯誤、
故障或失常所生之作品遲交、遺失、損壞、誤傳、不符合規定或無法傳送等、或因其他任何問題致參賽者無法參加比賽,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取消、改期或取消資格:比賽若因故(包含病毒感染、錯誤、遭篡改、未經授權的入侵、詐騙、技術故障,
或其他任何可能會影響比賽正常進行的原因) 無法如期舉行,主辦單位得隨時將比賽取消、終止或改期。
對於意圖損害比賽或比賽網站之任何事項的參賽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任何參賽者若損害比賽或比賽網站及其相關的任何網站,有可能違反中華民國刑法及民法,而須負法律上相關責任,
並負對主辦單位之損害賠償責任,主辦單位得依法為相關之主張及司法行為。

非聘用證書或合約:參賽者是出於自願提交自己的作品及創意內容,非受人所託,
與主辦單位之間目前沒有任何保密、委任、代理或其他任何關係存在,雙方間也不存在任何合約,
主辦單位不因參賽者提交作品參加比賽、獲頒獎項或有與比賽及本規則相關之情事,
而與參賽者間形成前述之各類關係或有提出聘用證書或合約。參賽者與主辦單位間,除就本規則所明示告知之內容達成合意外,
作品之投遞與參賽,不會形成其他任何之合意,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

條款效力與訴訟:本規則中如有任何無效、失效或無法執行之條款,其他條款之效力不受影響。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為排除因比賽或於比賽中所生之爭議或主張,得由主辦單位代參賽者採取司法上之相關行為。

準據法與仲裁:本規則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民國法律。您同意接受就本規則及比賽相關之任何爭議或主張,
經協調仍無法解決,提交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依中華民國仲裁法及該協會之仲裁規則於台北以仲裁解決。
仲裁之裁決為終局結果且對雙方具有拘束力。雙方同意平均分攤所衍生之仲裁費用。(2016-05-24 23:13)

[h1]「半途風景」攝影展 ‧新書發表會[/h1][圖]

官網: http://1839littlegallery.blogspot.tw/?_sm_au_=iVVLr51ZjVsP4f45

活動時間:2016/5/13 (五) ~5/29 (日),11:00 – 20:00 週二~週日(週一公休)
活動地點:1839 Little Gallery(10696 台北市大安區延吉街120號地下樓)


攝影藝術工作者Oldboy曾於2013年8月份舉辦首次個展「光畫」,
兩年後的今天發表新系列的作品「半途風景」,以創造像夢一樣的畫面,有別於現實,同時也發表新出版的人像攝影集。

5月14日週六下午二點三十分舉行開幕茶會,藝術家本人出席現場,親自導覽與新書發表簽書會,邀請您一同分享與典藏。(2016-05-20 22:09)

[h1]貳拾參 Still Alive | 蔡芙郡個展[/h1][圖]

官網: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545118259127363/

展覽時間:
2016.5.18 Wed. - 6.19 Sun. 12:30 - 20:30
(週一休園)

展覽地點:
透明公園(台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131巷15號1樓)


開幕座談會:
5/29 Sun. 2pm
展覽及座談會皆免票入場



在與媽媽的歐洲之旅中,
看見了許多古典繪畫作品中作為被狩獵物的美麗兔子,
發現錦兔身為兔子,真的活得與眾不同。
回來台灣之後,
錦兔跟隨前輩的腳步上演一齣被狩獵的戲碼,
實際上卻是獵人......

蔡芙郡在《錦兔》系列作品大量使用紅色『留白』起源於2008 年的作品《紅石子》,
這件作品的意象來自對池塘中石子的素描,更正確地說是心靈的素描,芙郡說:
「我直覺的選擇黑色與紅色的對比呈現水流與被包圍的石塊,不著邊際的漆黑、深不可測的水、高於視平線的水平,
還有被壓抑在其中的紅色石子,都強調這空間的壓迫感,紅在這裡意味著情緒壓力同時也是生命力,如同地底暗流的岩漿。
站在其中令人感到孤獨與逐漸凝結的空氣。」

這件作品與錦兔給予人的感覺大相逕庭,卻有共通的元素:留白、水、紅與黑的對比。
從《紅石子》到《錦兔》系列就像是歷經負面情感後的轉化,這故事從一個擁有脆弱靈魂的兔子開始。(2016-05-20 22:07)

[h1]靈感的一張兩面 – 紙料實驗教育展[/h1][圖]

官網: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614712455344601/?active_tab=posts

展覽日期|2016 / 05 / 02 (MON) – 2016 / 09 / 03 (SAT)
展覽地點|樹火紀念紙博物館
(台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二段68號)
營業時間|09:30 – 16:30 (禮拜日公休)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樹火紀念紙文化基金會
參展藝術家 |顏忠賢、黃木各、邱裕文、許偉倫、覃康寧


靈感思維:描述腦中所思考的問題,受到事物的啟發,忽然獲得解決的一段心理過程。

人腦運作的機能中,靈感活動像是一種潛意識與顯意識相互作用的整體性創造過程,
在人類文明長河裡,許多重大的科學發現或傑出的文藝創作,往往是一道靈光閃現,促成一代智慧的超越。
而從另一脈絡來看,古希臘神話中所流傳掌管歌曲、詩、藝術和科學的九位繆思女神,
長久以來亦成為藝術家苦思靈感時所崇拜幻想的對象,更體現出世間對於「靈感」的希冀與渴望。

一幅曠世鉅作的誕生可能來自一張餐巾紙的背面隨筆,大家可能都有這樣的經驗,當思緒的光亮倏忽時,
趕緊抓起身邊的紙筆速速記下,落於紙上的,才具有了下一步茁壯的可能。

樹火紀念紙博物館在文化保存和藝術發展的路程上,與藝術家介紹分享各種紙張的可能,一同嘗試無限靈感,薄纖紙即是一例。
在工業科技中被廣泛加工運用的機能紙,從3C產業作為手機內部的電子零件基材,到各式醫療、食品包裝用紙,因其機能特性成就各類產業價值。
但,同樣的一張紙,在藝術家的眼中,紙的機能條件卻如同個性表情般一一舒展,此次展覽特別邀請四組藝術家分享他們將薄纖紙運用在不同領域所呈現出的作品面貌:
顏忠賢在古建築上詩意包覆創作、黃木各在藝術性上採用此材質繪畫;邱裕文與許偉倫用以營造空間場域;又或是覃康寧運用在劇場所表現的情緒張力……。
也依就藝術家不斷地跨域與自我突破的傾向,讓紙的面向從單一的定點中發散,開啟了片狀、立面的豐富態樣。

此次展覽旨在提供一種觀察靈感、等待靈感的可能,隨著科技產業的進步,一切成品的誕生越來越速成,我們活在一個逐漸失去感受力的年代。
正因如此,《靈感的一張兩面》不僅僅闡述了一張紙的多種用途面向,更是希望觀者藉由「捕獲、誘發、交換」一趟完整的靈感心理歷程,
靜下心來反思,在藝術與科學相遇的展場中,觀賞回歸事物本質的沉澱,撞擊出新思維。(2016-05-20 21:54)

原來螢火蟲季已經到尾巴了!?

😬
來不及去看
只能看你的圖欣賞螢火蟲了~(2016-05-19 23:56)

真是太可愛了~

有當「養成遊戲」角色的潛力!(2016-05-19 23:54)

[h1]2016桃園市漫畫徵件競賽-原創漫畫[/h1]官網: http://www.f-fish.com.tw/sub1_20160512.html

為推動國內動漫創作風氣,鼓勵優質創作者,發揚桃園市地方文化特色及風俗民情,
並蓄積桃園市創作能量、發掘動漫產業人才及匯集優秀原創作品,
期藉由舉辦深具本市意象之「2016桃園市漫畫徵件競賽-原創漫畫」,為桃園市動漫產業注入活力。


[h2]競賽說明[/h2]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整,獎狀一幀。
貳獎(1名):獎金新臺幣1萬5000元整,獎狀一幀。
參獎(1名):獎金新臺幣5000元整,獎狀一幀。


[h2]參賽資格[/h2]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國民,個人或團體創作,惟團體創作時需推派一人擔任代表。


[h2]徵件主題[/h2]題材內容不拘,以桃園市為故事發生背景的原創漫畫,故事建議如下:

故事發生場景與桃園市有關,場景需要有明顯的辨識度。
故事類型不拘(如超級英雄、推理、神話、武俠、奇幻、時空旅行、校園、文藝愛情皆可)。

不得有違社會善良風俗之限制級內容。


[h2]作品規格[/h2]作品須有一頁彩色封面圖
作品頁數需為4頁以上、32頁以下。
故事結構必須完整,並於頁數內完成故事。
作品輸出規格(未依照以下格式繳交者,將酌予扣分):
手繪稿請自行掃描成為上述的格式,並提交對白文字的word檔。
請同時提交燒錄的光碟和列印稿。
解析度:300dpi
單頁尺寸:B4
製作格式:黑白為灰階、彩色為RGB格式
裝訂方式:右翻
備註:對話文字須另開圖層,並請同時繳交JPEG檔與PSD檔數位檔


[h2]報名方式[/h2]即日起至6月13日(一)19:00止,請將填妥之「報名資料」以郵寄或親送至
「241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四段226-1號10樓,飛魚創意收」,信封上並註明「2016桃園市漫畫徵件競賽」。
郵寄以郵戳為慿,逾期均不受理。(2016-05-19 23:50)

[h1]106年全國大專校院運動會【主題標語、標誌設計、吉祥物設計】 全國徵選[/h1]官網: http://www.pe.ntu.edu.tw/New/test.html#

[h2]徵選方式[/h2]一、 徵選對象:凡對本活動有興趣者皆可參加。

二、 收件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05年6月8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

三、 收件單位:國立臺灣大學體育室「106年全大運執行委員會」。

四、 收件地址:10617 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一號。

五、 洽詢電話:(02)3366-5959轉256(專任助理:陳詠馨小姐)。

六、 徵選公佈:得獎名單將於105年6月30日(星期四)前揭曉,並公布於國立臺灣大學網站( http://www.ntu.edu.tw/)。

七、 送件時請確認是否含徵選報名表【附件一】、紙本圖稿【附件二】、授權同意書【附件三】、已燒錄作品電子圖檔之光碟,
將所需資料置入同一信封袋中,並於郵件信封外黏貼A4大小之封面【附件四】,
以掛號郵寄方式寄出,始得完成報名手續,不合格件不予受理。

八、 參賽作品以每個項目每人一件為限,且符合未曾出版及發表(含雷同)之原則。

九、 錄取結果將通知獲獎人員並擇期公開頒獎,得獎作品於國立臺灣大學網站公開呈現。


[h2]設計原則[/h2]本屆大會以「綠能環境、健康世代」作為賽會主軸,參賽作品請以賽會主軸進行發想,
並結合國立臺灣大學校之特色,呈現健康活力之運動意涵或意象,以傳遞運動員挑戰自我、團隊合作之精神。


[h2]徵選項目[/h2]一、 主題標語(Slogan)

(一) 字數限20字以內(英文字母、數字以一字計算)。

(二) 設計理念與涵義說明,以300字為上限。

(三) 檢附徵選報名表【附件一】與授權同意書【附件三】,並以電腦打字詳細填寫。

二、 標誌(Logo)

(一) 設計理念與涵義說明,以300字為上限。

(二) 檢附徵選報名表【附件一】與授權同意書【附件三】,以電腦打字詳細填寫;並將圖檔排版於紙本圖稿【附件二】中,以彩色印刷方式輸出。

(三) 以電腦繪圖完稿,並燒錄於光碟中,內容需包含:

1. 圖稿之電子檔(限以*.ai、*.psd、*.tiff等檔案規格,解析度300dpi以上)。

2. 前述檔案轉製之「*.pdf檔」。

(四) 作品規格需符合有利於平面印刷或放大展示之運用性。

三、 吉祥物(Mascot)

(一) 吉祥物名稱、設計理念與涵義說明,以500字為上限。

(二) 檢附徵選報名表【附件一】與授權同意書【附件三】,以電腦打字詳細填寫。

(三) 參賽作品不限手繪、電腦影像輸出或立體作品,手繪或電腦輸出一律以A4紙張規格之彩色圖像呈現於紙本圖稿【附件二】中,
立體作品高度以不超過30 cm為限。

(四) 作品規格需符合有利於平面印刷、立體成形或放大展示之運用性。

(五) 第一名得獎作品於得獎後,需配合繳交吉祥物布偶製作圖稿之電子檔(正面、側面、背面),
並以該作品延伸設計本屆14項單項運動之樣式。


[h2]評審方式[/h2]一、 評選時將考慮其代表性、完整性、創意性及特色等。

二、 初選: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小組,並依下列評審標準初選,初選後選出入圍作品,
「主題標語」、「標誌」及「吉祥物」各擇10件入圍。

(一) 主題標語評審標準:代表性佔40%,創意佔35%,詞句意涵佔25%。

(二) 標誌評審標準:代表性佔40%,創意佔35%,特色佔25%。

(三) 吉祥物評審標準:代表性佔30%,創意佔30%,特色佔20%,親和力佔20%。

三、 決選:將入圍作品公佈於國立臺灣大學網站( http://www.ntu.edu.tw/),由國立臺灣大學教職員工生進行網路人氣票選及學者專家評選成績之總和為結果,
成績計算比重為網路人氣票選佔30%,學者專家評選佔70%。

四、 得獎名單將於國立臺灣大學網站公告( http://www.ntu.edu.tw/)。


[h2]錄取名額及獎勵[/h2]一、 主題標語(Slogan)徵選:

第一名:1 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20,000元。

第二名:1 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8,000元。

第三名:1 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3,000元。

佳作:3名,頒發獎狀乙紙。

二、 標誌(Logo)徵選:

第一名:1 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35,000元。

第二名:1 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10,000元。

第三名:1 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5,000元。

佳作:3名,頒發獎狀乙紙。

三、 吉祥物(Mascot)徵選:

第一名:1 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50,000元。

第二名:1 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10,000元。

第三名:1 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5,000元。

佳作:3名,頒發獎狀乙紙。(2016-05-19 23:43)

[h1]國軍第50屆文藝金像獎[/h1]官網: http://gpwd.mnd.gov.tw/Publish.aspx?cnid=30&p=3970

[h2]甄選主題[/h2]以國軍文藝「薪傳五十-傳承與創新」為主軸,透過傳承與創新思維,
展現國軍建軍備戰成果,宣揚國軍多元優質形象(多媒體類以展現軍種單位特性、形象為原則)。


[h2]甄選對象[/h2]一、國軍現役官、士、兵及各軍事院校學(員)生。

二、國防部所屬各單位文職、聘雇人員。

三、現役軍人之主眷(配偶)及尚在撫卹中之國軍遺族。

四、具有後備軍人身分者(退伍日期起8年內始可參加,其餘人

員請參加後備指揮部「金環獎」甄選)。


[h2]甄選作業[/h2]一、甄選項目(四大類12項):

(一)美術類:國畫、書法、西畫、漫畫、攝影等5項。

(二)文字類:軍聞報導、短篇小說、短片劇本等3項。

(三)音樂類:歌詞、歌曲等2項。

(四)多媒體類:微電影、動畫短片等2項。


二、報名方式:

(一)國防部直屬單位及各軍司令部(後備、憲兵指揮部)統一造冊報名(作品清冊及編號表如附件),
並向指定單位送件(含清冊、申請表、讓與同意書紙本乙份,電子檔光碟乙片),
部外單位軍職人員(配偶)由所隸上級完成相關資格審查後統一報名。

(二)每人參加項目不得超過2項,各項以1件為限。參加甄選之作品,須填註申請表1式1份(如附件),
連同作品送審,並浮貼2吋半身照片1張,凡填寫不完整者,不受理報名。

(三)為維護創作者權益與國防部運用得獎作品效益,參選者均須填寫「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如附件),
並由各單位完成「自律切結」,未滿18歲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簽章,未填寫者將不納入評選。

(四)各類、項作品受理單位及收件起至截止時間:

1、美術類:心戰大隊心戰5中隊(承辦人:鄭向均上尉、電話:02-28935997), 6月1日至10日1700時止。

2、文字類:青年日報社(承辦人:劉郁芬小姐、電話:02-23222722轉825), 6月1日至10日1700時止。

3、音樂類:心戰大隊心戰5中隊(承辦人:李進賢上尉,電話:02-28935997),
歌詞: 4月1日至10日1700時止,歌曲: 6月20日至30日1700時止。

4、多媒體類:心戰大隊心戰5中隊(承辦人:蔡雙安上尉,電話:02-28935997), 6月1日至10日1700時止。


三、審核作業:

(一)參加甄選作品不得曾在其他競賽中已獲得獎項或曾公開展覽、演出、出版、發表;
凡曾獲「金像獎」之得主3年內不得再參選同一項目,違者取消資格。

(二)國防部直屬單位及各軍司令部(後備、憲兵指揮部)於受理報名時,應先行完成參選人員資格、主題、規格、作品
曾否參加公開競賽獲得獎項或發表等事項審核。

(三)甄選作品以個人創作為限,集體創作概不受理;翻譯作品亦不予受理,違者取消資格。

(四)各項作品名次未達水準或不符甄選規定,得由評審委員決定予以從缺。

(五)後備軍人身分之認定,以後備指揮部列管為準(退伍日期起8年內),未符合後備軍人資格者,作品一律退回;
現役軍人之主眷,限配偶身分者;後備軍人及現役軍人配偶參選,須檢附退伍及眷屬身分證明。


四、評審方式:

(一)初評:(6月20日至7月10日)

由本部敦聘藝文人士、專家,組成「國軍第50屆文藝金像獎評審委員會」評定;
通過初評之作品(得獎數之3倍)即進入複評;美術類即送交原件參加複評。

(二)複評:(7月10日至7月31日)

通過「初評」之各項作品,由「國軍第50屆文藝金像獎評審委員會」辦理最後評定,評選出金、銀、銅像獎各1名及優選各3名得獎作品。


[h2]獎勵與表揚[/h2]一、獎勵區分:各項評選金像獎、銀像獎、銅像獎各1名、優選各3名,獎勵如下:

(一)金像獎:頒發獎金新臺幣6萬元、獎座乙座、證書乙紙。

(二)銀像獎:頒發獎金新臺幣3萬元、獎座乙座、證書乙紙。

(三)銅像獎:頒發獎金新臺幣2萬元、獎座乙座、證書乙紙。

(四)優 選:頒發獎金新臺幣1萬元、證書乙紙。

二、表揚方式:規劃於10月中旬假本部博愛營區辦理頒獎典禮。


[h2]運用與巡迴展出[/h2]一、運用:

(一)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無償讓與國防部擁有複製、公開展示、發行、重製及公布於網站等權利,均不另支稿費或版稅。

(二)美術類獲金、銀、銅像獎及優選者,作品歸國防部典藏,作為推動國軍新文藝運動以及全民國防教育運用。

(三)各類得獎作品得由國防部編(印)製書籍與光碟,分發各單位運用,以擴大文藝推廣。

二、巡迴美展:

於北、中、南、東等地區舉辦巡迴美展,以擴大國軍文藝影響層面與精神戰力;各軍司令部(後備、憲兵指揮部)先行規劃展出事宜。

(一)北部地區(2場次):於8月中旬由空軍司令部、12月中旬由陸軍司令部規劃辦理。

(二)中部地區:於9月上旬由憲兵指揮部規劃辦理。

(三)南部地區:於10月上旬由海軍司令部規劃辦理。

(四)東部地區:於11月上旬由後備指揮部規劃辦理。

一般規定:

一、請各單位鼓勵所屬官、員、生、兵暨眷屬,踴躍參加甄選;獲獎成效績優單位納入本部獎勵案,
其餘推動活動成效良好單位主官(管)由所屬權責單位自行議獎。

二、作品如涉及抄襲、臨摹,或有妨礙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並取消獲獎資格外,
本部將專案檢討議處,並列入品德考核;如已發給獎金、獎座、當選證書者,除悉數追回外,並於國防部網站公布之;另檢討薦選單位審查不實之責。

三、除美術類複選作品未入選者由本部統一辦理退件外,其餘文字類、音樂類及多媒體類之初、複審作品均不辦理退件(需退件者請註明)。

四、美術類、音樂類、文字類及多媒體類作品受理報名與收件作業,由心戰大隊心戰5中隊及青年日報社分別辦理,
請受理單位完成分類清冊、編號等作業,並於得獎後2日內將作品電子檔送交青年日報社,以利專書編印。

五、參賽作品除美術類國畫、書法項得完成落款外,餘各項作品內不得出現作者姓名等明顯個人註記,違者將列為不符作品規格淘汰。

六、獲獎名單及表揚日期由本部令頒核布;各類獎項得獎稿費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扣繳事宜。

七、各單位執行本屆文藝金像獎甄選所需經費,由本部年度相關預算項下支應。

八、甄選規定逕向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文宣心戰處、各軍司令部(後備、憲兵指揮部)承辦單位函索,或至國防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nd.gov.tw)下載運用。

九、本案承辦人:文宣心戰處洪志宏上校,軍用電話:636615,自動線:(02)85099077。(2016-05-19 23:38)

[h1]京華城 點亮再現 攝影比賽[/h1]官網: http://www.fever38.com/promotion?promoid=109328

[h2]徵圖時間[/h2]2016/05/12 ~ 2016/06/12


[h2]投票時間[/h2]2016/05/12 ~ 2016/06/12


[h2]公佈得獎[/h2]2016/06/30


[h2]活動徵件期間[/h2]105年5月12日起至105年6月12日止,以作品上傳完成之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


[h2]攝影主題[/h2]以「京華城建築景觀特色」為主題, 白天與夜景皆可,足以彰顯京華城建築特色之題材均可。


[h2]參加資格[/h2]不分年齡及國籍,皆可報名參加。每人限投一件作品。(本活動京華城員工不得參加)


[h2]作品規格及方式[/h2](1)拍攝完成之作品需上傳至【fever38發燒網-京華城 點亮再現 攝影比賽】活動頁面,
並遵照活動頁面流程報名參賽,作品上傳規格為JPG 檔、3MB以內。另外填寫參賽者基本資料並再上傳數位照片高於1000萬畫素、
格式為JPG檔案,得獎作品將作為攝影作品展使用。

(2)不得翻拍拷貝、電腦合成。可適度 裁切格放、調整明亮度、清晰度、飽和度、對比。

(3)得獎作品需7日內另郵寄作品RAW檔光碟至【105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四段138號B1M攝影比賽小組收】以查驗有無合成。
不符者或無法繳交者取消資格。

(4)為了公平起見,每位參賽者之投稿作品以一件為限,不得以不同Facebook帳號進行多張作品參賽,資料送出後就不得修改,請謹慎挑選作品。


[h2]評審標準[/h2]依照參選作品之主題內容、構圖技巧、攝影技巧、創作理念決定之。以評選委員會之評審結果為最終結果。

人氣投票標準:

投票期間105年5月12日起至105年6月12日23:59秒止。

每人每日限投1票。得票數前五名者為人氣獎,共取5名。

主辦單位有權針對票數異常的作品取消參加資格不另行通知。


[h2]獎項內容[/h2]金牌獎:1名,獎金20000元整,獎狀1紙。

銀牌獎:1名,獎金10000元整,獎狀1紙。

銅牌獎:1名,獎金5000元整,獎狀1紙。

優選獎:5名,京華城商品券2000元整,獎狀1紙。

佳作獎:5名,京華城商品券1000元整,獎狀1紙。

人氣獎:5名,網路投票前5名者,即可獲得喜滿客電影票2張。


[h2]得獎公佈[/h2]得獎名單預訂105年6月底公布於京華城官網,恕不另行通知。

得獎之攝影作品展出時間將另於京華城官網公告。(2016-05-19 23:34)

[h1]臺中大都會歌劇院公共藝術創作徵件競賽-平面創作組[/h1]官網: http://www.bluedragonart.com.tw/bluedragon/TCTheater/downloads.php

臺中是音樂的城市,無論是一年中熱鬧的爵士音樂節、搖滾音樂節,甚至於草悟道、秋紅谷等公園綠地皆可欣賞街頭藝人的演出,
於城市散步遊走感染藝術氛圍,已成為市民生活的一部分。

大都會歌劇院的落成有其指標性意義,尤其做為綜合型的表演空間,音樂、戲劇、舞蹈匯聚於此。

「歌劇院城市美學生活日」便是期望將建築物、藝術品、開幕活動結合表演等形式,
透過跨領域與創意的對話表現,邀請民眾前來認識歌劇院與欣賞藝術作品。

使民眾於歌劇院散步休憩的同時,亦可在多元的藝術薰陶中,認識歌劇院,體驗屬於臺中市民的一日美學生活。

為配合歌劇院城市美學生活日,特別辦理平面繪畫競賽,讓臺中歌劇院呈現不一樣的美學氛圍。

詳情請見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公共藝術FACEBOOK粉絲頁

https://www.facebook.com/TCTheater/?ref=aymt_homep...


[h2]參加資格[/h2]凡愛好繪畫人士具之人士皆可參加。


[h2]攝影主題[/h2]「臺中歌劇院」及「音樂/藝術帶來的美好生活」為主題。


[h2]作品規則[/h2](一) 創作尺寸一律為四開,創作原則上不限媒材,壓力克、水彩、色鉛筆、油畫、水墨、電繪、版畫等皆可。

(二) 參賽者投稿作品數量限 1 件。


[h2]評選辦法及標準[/h2](一) 評選方式:

1.初審:由主辦單位進行資格審查。

2.決審:邀請相關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評審,綜合評選優秀作品,

得獎名單將於臺中歌劇院公共藝術專屬網站中公佈。


(二) 評分標準:

1.初審:採資格審,資料不齊或未依徵選規格投件者則不備決審資格。

2.決選:主題內容 40%、創意及情境表現 30%、創作技巧 30%。


[h2]收件方式[/h2](一) 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6 日(一)17 時截止(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以本公司收件章戳為憑)

(二) 收件地址:參賽者請將作品、附件 1、附件 2 裝袋,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交:
蔚龍藝術有限公司 (臺南市北區公園路 321 巷 38 號) (信封須註明臺中大都會歌劇院 創作徵件競賽」平面創作組)。

(三) 收件內容:

1. 四開參賽作品。(以硬紙板保護)

2. 報名表及作品授權同意書。


[h2]比賽時程[/h2]
[圖]


[h2]獎勵辦法[/h2](一)獎項:

金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壹萬元,獎狀乙紙。

銀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捌仟元,獎狀乙紙。

銅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伍仟元,獎狀乙紙。

佳作 27 名:獎金新臺幣 壹仟元,獎狀乙紙。

(評審得視參賽作品決定從缺或增加獎項)

(二)獲選名單將公布於臺中歌劇院公共藝術官網

( http://www.bluedragonart.com.tw/bluedragon/TCTheat...ndex.php)最新消息,並由主辦或承辦單位發函得獎者。

(三)主辦單位得視參賽作品水準情況評定獎項是否增額錄取佳作作品,增額錄取名額以不超過 20 名為限。

(四)主辦單位得視參賽作品水準情況評定獎項是否評定獎項從缺。

(五)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逕行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六)各項獎金皆於作品展覽結束後發放,並均依相關稅法規定扣繳。


[h2]注意事項[/h2](一) 參賽作品須為近半年內創作之作品,並應符合主題及本簡章規範,且不得違反善良風俗等事,未曾公開發表或在其他比賽獲獎作品。

(二) 參賽者有義務確保填寫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繳齊規定之文件及資料。
若因資料填寫不完整或未符合本館規定及缺件者,視同放棄本次 比賽資格。凡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予退件。

(三)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冒名頂替、抄襲、仿冒或濫用等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
若經發現為抄襲,盜用他人作品、重 複參賽、軟體修改或合成、違反著作權或其他侵害他人權益等之情事者,將予以取消參賽資格。
若於公告得獎名單後,發現或認定有上開情事,本單位有權立即取消參賽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或獎狀(獎位不予遞補)。
本單位對於前述權力之爭議與判定,參賽者無異議權。若因涉及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本單位無關。

(四) 本單位因使用參賽者參賽作品遭第三人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力,
而受有損害(包含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商譽損失等),參賽者需對本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

(五)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或抽換。請妥善保護並以掛號郵寄交件,參賽作品請安全包裝,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生損失,本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六)本次參賽作品恕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屬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所有,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有公開展示、重製、刊登之權利,並得授權第三人,做為公開展示及宣傳使用,不另致酬。

(九)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可使用參賽者所提供之資料進行本活動相關事項(如:通知、辨識、聯絡、紀錄及申報稅款等)。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指導、主辦單位對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權利


洽詢方式:
活動洽詢電話:02-77308830#2022 毛瑞馨小姐、陳祐菁小姐(2016-05-19 23:30)

[h1]臺中大都會歌劇院公共藝術創作徵件競賽-攝影組[/h1]官網: http://www.bluedragonart.com.tw/bluedragon/TCTheater/downloads.php

臺中是音樂的城市,無論是一年中熱鬧的爵士音樂節、搖滾音樂節,甚至於草悟道、秋紅谷等公園綠地皆可欣賞街頭藝人的演出,
於城市散步遊走感染藝術氛圍,已成為市民生活的一部分。

大都會歌劇院的落成有其指標性意義,尤其做為綜合型的表演空間,音樂、戲劇、舞蹈匯聚於此。

「歌劇院城市美學生活日」便是期望將建築物、藝術品、開幕活動結合表演等形式,
透過跨領域與創意的對話表現,邀請民眾前來認識歌劇院與欣賞藝術作品。

使民眾於歌劇院散步休憩的同時,亦可在多元的藝術薰陶中,認識歌劇院,體驗屬於臺中市民的一日美學生活。

為配合歌劇院城市美學生活日,特別辦理平面繪畫競賽,讓臺中歌劇院呈現不一樣的美學氛圍。

詳情請見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公共藝術FACEBOOK粉絲頁

https://www.facebook.com/TCTheater/?ref=aymt_homep...


[h2]參加資格[/h2]凡愛好攝影人士具之人士皆可參加。


[h2]攝影主題[/h2]臺中歌劇院建築主體、周邊景觀為主題,冀盼透過攝影鏡頭的詮釋,捕捉臺中歌劇院之美,留下永恆記憶,
作品拍攝期間即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6 日截止。


[h2]作品規則[/h2](一) 參賽作品為數位格式,檔案大小為 1200 萬畫素以上,解析 3000*2400 pixel 以上,
格式為 JPG、PNG 或 TIFF 檔(如低於 1200 萬畫素,視為作品格式不符合規定;
若作品為傳統底片相機拍攝之正片、負片或照片者,需掃瞄為 1200 萬畫素以上之 JPG 檔)。

(二) 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並需保留檔案之原始 EXIF 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或傳統相機 120 以上之彩色正片規格,
並將作品沖洗成 8*12 吋之光面彩色照片,且黏貼於「作品表」一起檢附參賽,未繳交者視同放棄資格。

(三) 作品拍攝以傳統相機、數位相機或行動裝置(如平板電腦、手機)皆可,不限攝影器材種類或品牌,數位檔案勿縮小。
作品必須以單張呈現,不得組合、連作、格放、疊片、翻拍拷貝、電腦合成、畫線、彩繪、加框、落款、加註文字等,並備份燒錄成光碟。

(四) 參賽者投稿作品數量限 5 件。


[h2]評選辦法及標準[/h2](一) 評選方式:

1.初審:由主辦單位進行資格審查。

2.決審:邀請相關專業人士組成評選委員會評審,綜合評選優秀作品,得獎名單將於臺中歌劇院公共藝術專屬網站中公佈。

(二) 評分標準:

1.初審:採資格審,資料不齊或未依徵選規格投件者則不備決審資格。

2.決選:主題內容 40%、創意及情境表現 30%、攝影技術 20%、原創及理念 10%。


[h2]收件方式[/h2](一) 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2016 年 6 月 6 日(一)17 時截止(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以本公司收件章戳為憑)

(二) 收件地址:參賽者請將作品(沖洗並黏貼於作品表之照片及光碟)、附件 1、附件 2、附件 3 裝袋,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交:
蔚龍藝術有限公司 (臺南市北區公園路 321 巷 38 號) (信封須註明臺中大都會歌劇院創作徵件競賽」攝影組)。

(三) 收件內容:

1. 參賽作品沖洗成 8*12 吋之光面彩色照片,且黏貼於「作品表」。

2. 作品原始電子檔光碟。檔名為: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副檔名。光碟片上應以油性筆註明「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

3. 報名表及作品授權同意書。


[h2]比賽時程[/h2]
[圖]


[h2]獎勵辦法[/h2](一)獎項:

金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壹萬元,獎狀乙紙。

銀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捌仟元,獎狀乙紙。

銅獎 1 名:獎金新臺幣 伍仟元,獎狀乙紙。

佳作 17 名:獎金新臺幣 壹仟元,獎狀乙紙。

(評審得視參賽作品決定從缺或增加獎項)

(二)獲選名單將公布於臺中歌劇院公共藝術官網

( http://www.bluedragonart.com.tw/bluedragon/TCTheat...x.php)之最新消息,並由主辦或承辦單位發函得獎者。


(三)主辦單位得視參賽作品水準情況評定獎項是否增額錄取佳作作品,增額錄取名額以不超過 20 名為限。

(四)主辦單位得視參賽作品水準情況評定獎項是否評定獎項從缺。

(五)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逕行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六)各項獎金皆於作品展覽結束後發放,並均依相關稅法規定扣繳。


[h2]注意事項[/h2](一)得獎作品獲獎人需自行輸出攝影作品(A3 尺寸) 供主辦單位展出,輸出成品需於 2016.6.13(一)17 時前
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交:蔚龍藝術有限公司(臺南市北區公園路 321 巷 38 號)
(信封須註明臺中大都會歌劇院 創作徵件競賽」攝影組展出作品),每件作品將獲補助輸出費新台幣 500 元(含稅)。

(二)於上述期限內繳交作品,並於本案展覽完成展出者,始得支領獎金及輸出費。

(三)參賽者有義務確保填寫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繳齊規定之文件及資料。
若因資料填寫不完整或未符合本館規定及缺件者,視同放棄本次 比賽資格。
凡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予退件(含實體相片及數位圖檔光碟)。

(四)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本簡章規範,且不得違反善良風俗等事,未曾公開發表或在其他比賽獲獎之作品。

(五)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得冒名頂替、抄襲、仿冒或濫用等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
若經發現為抄襲,盜用他人作品、重複參賽、軟體修改或合成、違反著作權或其他侵害他人權益等之情事者,將予以取消參賽資格。
若於公告得獎名單後,發現或認定有上開情事,本單位有權立即取消參賽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或獎狀(獎位不予遞補)。
本單位對於前述權力之爭議與判定,參賽者無異議權。若因涉及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本單位無關。

(六)本單位因使用參賽者參賽作品遭第三人提出民、刑事訴訟或主張任何法律上之權力,而受有損害
(包含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商譽損失等),參賽者需對本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

(七)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或抽換(含實體相片及數位圖檔光碟)。
請妥善保護並以掛號郵寄交件,若因郵遞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生損失,本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八)本次參賽作品恕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屬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所有,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有公開展示、重製、刊登之權利,並得授權第三人,做為公開展示及宣傳使用,不另致酬。

(九)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可使用參賽者所提供之資料進行本活動相關事項(如:通知、辨識、聯絡、紀錄及申報稅款等)。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活動網站最新公告為準;指導、主辦單位對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洽詢方式:
活動洽詢電話:02-77308830#2022 毛瑞馨小姐、陳祐菁小姐(2016-05-19 23:26)

兩個人格都好喜歡喔!

覺得背景的面具們很有內涵~(2016-05-15 21:00)

[h1]水晶孔:創作live 表演 + 新書簽名會[/h1][圖]

官網: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223519658029245/

5/20晚上7:00
 █ 水晶孔到能盛興 █
--創作Live表演 + 新書簽名會

在法國安古蘭,水晶首次嘗試這種現場表演創作,搭配著爵士音樂,筆不停歇的流動
畫的是現場圍觀的群眾百態,也是替自己也記錄那個表演瞬間。

這次將這樣的表演,帶回台灣展現。
在無受拘束的工廠內,水晶又會即興出什麼樣的畫呢?

能看到水晶孔在現場的創作表演,就能理解她常常說的飆畫是怎麼回事了!?
 ㊕ 絕無僅有,錯過不再!!南部限定!㊕



地點:能盛興冊店
場地能容納,☆☆☆☆ 一百人!★★★★
歡迎呼朋引伴,攜家帶眷從北下南
(順便來台南小旅行,不是很好嗎?)

報名辦法:FB活動按參加
18:00 現場購書優先入場卡位 ,18:30 憑書入場,19:00 開場。(2016-05-15 20:57)

好美的藍色調!
像青花瓷一樣典雅秀氣!(2016-05-15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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