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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2016第一屆數位創新盃全國電子書設計大賽[/h1]官網: http://www.mygoods.com.tw/epub/epub_1.html

鼓勵各界運用國際標準認證 EPUB3 前瞻電子書技術投入電子書的創意
製作,
為數位出版產業注入新的能量,提升台灣電子書產業環境競爭力並接軌國際。
同時,本競賽鼓勵參賽者運用數位典藏圖像融入數位出版品設計,活化我國文化與博物館機構累積相當豐富的數位化文化資產,創造數位藏美學新商機。


[h2]競賽規則說明[/h2]1. 本競賽限定以 ePub 或 PDF 格式作品參賽,
優先鼓勵使用 ePub 製作工具,若以 ePub 製作及繳交,評選項目於技術應用部分將加分 10%。

2. 比賽主題和風格均不設限,請自由發揮,參賽作品頁數至少需十頁(含)。

3. 檔案格式: ePub 與 PDF 兩種格式均接受,唯產製 ePub 作品建議使用本競賽指定製作平台 Publisher 製作產出檔案,
建議參賽者可先將作品可先上傳書城平台測試。建議測試平台:Hami Book、Readium。

4. 上傳方式:於競賽網站上傳作品(以 20Mb 為限),若檔案超過 20Mb以上,請於繳交時提供可供主辦單位下載的連結。

5. 運用數位典藏圖像素材網址: http://www.mygoods.com.tw/search

6. 報名網址: http://www.mygoods.com.tw/epub/

7. ePub 製作工具網址: http://ebook.publisher.com.tw


[h2]參賽資格[/h2]1. 個人及團隊方式報名均可,參賽人數不拘;若以團隊報名者,須指定一位自然人代表行使本競賽相關之權利義務。
主辦單位發送通知及獎品/獎金發放等,均以此代表人為送達接收者或代收者。

2. 比賽作品在參賽前及參賽期間須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且未以實體或數位方式出版,
一經查證視同自行放棄參賽資格,或由主辦單位逕行撤消參賽資格。

3. 參賽者報名資料不明確不完整者,不予入圍、不予取得獲獎資格。


[h2]競賽組別[/h2]本競賽分為「社會組」與「學生組」:

1. 「社會組」:全國滿 18 歲以上,非在學中的一般社會人士。

2. 「學生組」區分為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組。

a、 國小組:全國具有學籍之國小學生,包含 105 年 6 月應屆畢業生。

b、 國中組:全國具有學籍之國中學生,包含 105 年 6 月應屆畢業生。

c、 高中職組:全國具有學籍之高中職學生,包含 105 年 6 月應屆畢業生。

d、 大專組:全國具有學籍之二技、四技、大學部、碩博士班學生,包含 105 年 6 月應屆畢業生。


[h2]評審辦法[/h2]1. 分初審和複審兩階段評選:

(1) 初審:依照評選標準決定入圍作品名單,入圍作品名單數量以報名件事總數的 20%為上限。

(2) 複審:由專業評審團依照評選標準,從入圍作品中選出獲勝作品及名次。

2. 評審標準

組別 評分項目 內容 比例

創意發想 設計概念、作品之原創性與獨特 20%

設計美學 表現視覺設計之適切性 30%

技術應用 製作技術之整合與應用 35%

商業潛力 商業應用之可行性、成熟度與發 展性 15%

3. 所有評選過程不接受任何相關詢問,初選入圍名單將公佈本競賽官網,請參賽者自行查詢,主辦單位將不個別通知參賽者。

4. 複審評審結果於 2016 年 9 月 1 日前公告於競賽網站,並由執行小組以E-mail 與電話通知獲奬人。


[h2]獎勵方式[/h2]1. 凡參賽作品經審查符合參賽資格,參賽者即可獲得參加獎。通過初審入圍作品之參賽者可獲得入圍獎,並做為複審入圍作品名單。

2. 複審選出之得獎作品,於頒獎典禮頒發獎勵,獎勵說明如下:

[圖]

廠商特別獎

1. 由本競賽贊助企業提供,主辦單位得依贊助獎項訂立得獎標準。(獎項公佈後,主辦單位得視贊助企業提供之獎品調整獎項及變更獎品內容。)

2. 獎項請至本競賽官網查詢。

3.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獎項之權利,所有變更以本競賽官網之公告為主。

4. 得獎者每人限領一次,不得重複領獎,若有重複中獎的情況發生,主辦單位保留中獎者獎品選擇權,
以每人一個獎項為限(參加獎、入圍獎不在此限),中獎者不得異議,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其他得獎資格之權利。


[h2]參賽流程及時程[/h2]
[圖]

賽後輔導
1. 本競賽提供創作者發表電子書管道,針對社會組、學生大專組之前三名及數位典藏獎得獎作品,
經主辦單位評估符合商業銷售條件,將可獲得主辦單位賽後輔導,前述兩組別之得獎作品可於本賽事合作書城平台上架,
並協助得獎作者推廣,帶動台灣電子書產業與數位典藏產業發展。

2. 本階段將由主辦單位評估並選出適宜上架之作品,上架作品數由主辦單位保留最終之決定權。

智慧財產權
獲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由參賽者擁有。
惟獲獎作品涉及營利使用時,得獎創作者對於其作品圖像授權之商品化,須依主辦單位圖像授權規定申請辦理。

參賽注意事項
1. 參賽者須充分詳讀並遵守本競賽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2. 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辦理。

3. 參賽作品須為原創,無涉及任何抄襲、仿冒、損及善良風俗及損害主辦單位名譽等情事,且未曾在國內外相關競賽獲獎。
如有違反並經查證屬實,則參賽者將喪失資格,且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勵。
若有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之情事,參賽者應自負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4. 參賽作品如未達水準,若干獎項可由主辦單位或評審委員決議從缺。

5. 所有參賽作品無論是否入圍、得獎,概不退件。參賽者請自行將作品存檔。

6. 參賽者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作為日後公開報導與展示之用,並同意不收取任何費用。

7. 參賽資料須於規定期限前上傳至競賽官網指定位置,均不退件。若繳交參賽資料不齊全或不符規定,則主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義務。

8.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公開展覽權,得運用參賽作品之說明文字與照片,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9. 獲獎者所獲得之獎金,主辦單位將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預扣10%所得稅。若有海外獲獎者也需依法扣除相關稅金。

10. 入圍或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進行宣傳及成果展示,並配合主辦單位或產官學研各界專家學者之建議修改作品。

11. 得獎者若有任何損及作品,或未告知主辦單位而將設計著作權讓與第三者之情事,
主辦單位可取消其獲獎資格,追回頒發之獎金與獎狀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12.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競賽辦法之所有權利,若有任何異動,以本活動官方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科技部、文化部
主辦單位:台灣數位出版聯盟、數位典藏橋接產業界推動計畫
聯繫窗口
台灣數位出版聯盟「2016 數位出版電子書創作大賽競賽」執行小組
地址:114 臺北市內湖區瑞光路 480 號 11 樓
電話:02-2657-4822
傳真:02-2657-6542(傳真前請先來電告知)(2016-06-01 23:58)

[h1]「藝起後空翻」原住民族創意商品設計競賽[/h1]官網: http://artdesignindigenous.weebly.com/

本競賽目的為推廣原住民之藝術文化,並發掘原住民族創意設計人才,創造原住民族文化與文創領域結合之可能性,
故邀請各研究所、大專院校及高中相關科系學生,針對「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
選出之由藝術家原創藝術品所開發之10項藝術視覺元素,進行原住民學生或原住民藝能班創意商品發想競賽。


[h2]參賽者[/h2](1) 組別:

研究所學生(含碩博士)

大學生(含專科四年級、五年級、二技及四技學生)

高中生(含專科一年級~三年級)

(2) 參與競賽之學生不分個人及團隊,但須以原住民籍之學生(一名以上)為主要參賽對象及團隊統籌。


[h2]獎勵方式與內容[/h2]各組競賽獎項及獎金如下:

一、研究所學生(含碩博士):
第一名:獎金3萬元整,獎狀乙張。
第二名:獎金1萬元整,獎狀乙張。
第三名:獎金5,000元整,獎狀乙張。
佳 作:五名,獎狀乙張。

二、大學生(含專科四年級~五年級、二技,及四技學生):
第一名:獎金2萬元整,獎狀乙張。
第二名:獎金1萬元整,獎狀乙張。
第三名:獎金5,000元整,獎狀乙張。
佳 作:五名,獎狀乙張。

三、高中生(含專科一年級~三年級)
第一名:獎金2萬元整,獎狀乙張。
第二名:獎金1萬元整,獎狀乙張。
第三名:獎金5,000元整,獎狀乙張。
佳 作:五名,獎狀乙張。


[h2]活動時程[/h2]一、報名及交件時間:

(1)初選交件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中華民國105年07月31日止,逾期不受理。

(2)複選交件截止日期:105年09月14日止,逾期不受理。

二、頒獎典禮及成果發表:中華民國105年11月18日。


[h2]報名與參賽須知[/h2]本商品創意競賽須針對「105年原住民藝術創意跨域平台推廣計畫」
10項藝術視覺元素中的其中一項進行創意發想,藝術視覺元素將於105月06月22日前公告於活動官網。

一、 初選

採書面資料報名,辦法如下:

進入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初選草圖表格並填寫之。報名及交件期限為中華民國105年07月31日(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
凡報名之必須繳交「身分證影本、學生證影本及原住民族身份證明影本」等文件,詳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
請將初選資料電子檔寄送至:tica.design2016@gmail.com,或使用紙本文件寄送至
10053台北市金山南路一段九號七樓 「台北原住民當代藝術中心 收」,封面請註明參加比賽。

二、 複選

初選通過者將進入複選,初選通過名單主辦單位將於8/20前公告於官網。初選通過之參賽隊伍或個人,
請於105年09月31日前,寄送作品說明視覺化圖檔(300dpi,5Mb以下)、作品草模型照片檔(300dpi,5Mb以下)。草模型尺寸以長20cm×寬20cm×高20為限。

通過初選者,請將參與複選資料電子檔寄送至:tica.design2016@gmail.com,或將資料燒入光碟片並寄送
至:10053台北市金山南路一段九號七樓 ,「台北原住民當代藝術中心 收」。

三、 得獎公告與須配合事項

得獎者名單主辦單位將於105年10月4日前公告於官網。
得獎通過之參賽隊伍或個人須於105年10月31日前寄送實體草模型。
寄送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金山南路一段九號七號「台北原住民當代藝術中心」收。
請得獎者自行處理模型寄送之包裝、保護之工作,運送過程若有損害,主辦單位不賦予賠償責任。
得獎作品將於105年11月18日舉辦成果發表與頒獎典禮,未寄送實體草模型者視同放棄其得獎資格。

若參賽者之作品若涉嫌抄襲、仿冒,或使用已公開發表之內容參賽,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展資格。


諮詢服務通訊資料
聯絡人:莊毅朗 E-Mail:chuangyilang@cmsetica.com
電 話:02-2391-8898
傳 真:02-2322-4142
地 址:台北市中正區金山南路一段九號七號 台北原住民當代藝術中心(2016-06-01 23:49)

[h1]2016臺北美術獎[/h1]官網: http://www.tfam.museum/News/News_page.aspx?ddlLang=zh-tw&id=931

[h2]參賽資格[/h2]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或創作團隊


[h2]展出日期[/h2]2016 年 12 月 24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19 日(暫定)。


[h2]舉辦方式[/h2]採公開徵件方式辦理。


[h2]報名方式[/h2]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臺北美術獎網站( http://taa.TFAM.museum)登錄成為會員進行線上報名。


[h2]報名日期[/h2]2016 年 6 月 15 日零時起至 2016 年 8 月 15 日下午 5 時止。

洽詢電話:(02)2595-7656 轉 233 蘇小姐、207 高小姐。


[h2]參賽方式說明[/h2]一、 參賽規定

1. 2014 年之後完成之單件或系列創作。

2. 作品不限媒材、尺寸。

二、 線上報名

1. 個人資料(包括最高學歷、展歷、獲獎紀錄等)

2. 創作理念(1000 字(含)以內)

3. 作品資料(包括名稱、媒材、尺寸、創作年代、上傳作品)

※上傳作品說明:靜態圖檔,每張圖 1MB,檔案格式 JPG,以 10 張為上限;
數位作品、影片、聲音檔,上傳長度 5 分鐘為限,影片與聲音檔案大小 100MB 以下,flv / wmv / avi/ mpg / rmvb / wav / mp3 七種格式皆可。
若有需要,請自行編輯精簡。

4. 作品展示計畫

5. 提供館方之備份資料(以下二擇一)

(1) 寄送資料:完成線上登錄之後,請列印報名表,並製作作品光碟,一併寄至「臺北市 10461 中山北路三段 181 號 展覽組 收」
(信封上請註明 臺北美術獎報名),資料寄送以郵戳為憑,參賽資料自行存檔,館方不予歸還。
數位作品、影片、聲音檔,需提供完整版內容,可使用 flv / wmv / avi / mpg / rmvb / wav / mp3 任一格式或 DVD/藍光格式製作光碟。

(2) 提供線上連結:請將作品完整版檔案上傳至 Dropbox / Google Drive / YouTube網路空間,
並將連結登錄至線上報名系統,上傳完成後請確認檔案可正常播放或點閱。

須完成以上 1 至 5 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

三、 三階段評審作業

1. 初審:由評審團進行線上審查,並於本館官網公佈複審入選名單;未獲入選者,本館不另行通知。

2. 複審:本館將於複審書面通知時,提供場地尺寸予參賽者進行空間規劃,
擇期進行口頭簡報,說明作品與執行理念、展出空間規劃、其它參考作品,並由評審團進行現場提問,作品呈現說明及問答時間以 15 分鐘為限。

3. 決審:進入決審之參賽者將以實際展覽執行讓評審團進行評選,最終決審將選出首獎

「臺北美術獎」1 名、「優選獎」5 名及「入選」數名。

(1) 決賽者須於指定時間內佈、卸展。

(2) 展覽空間整合,由館方負責協調,依不同展覽計畫及現場狀況做調整。

(3) 由本館提供每人上限 15 萬元之展覽製作費,包括木作、油漆等。

(4) 本館將依展覽設備需求,提供館內現有之視聽設備,或由決賽者自行準備。

(5) 本館負責展出作品之運輸與保險,有關出險責任依保單所載條款為準。

(6) 所有參展作品於展出期間不得提借。

(7) 基於宣傳推廣所需,本館對展出作品有研究、攝影、報導、展出、印製及在相關文宣、雜誌及網路上刊登之權利。


[h2]評審[/h2]1. 評審計 5~7 名,由本館聘請專業人士擔任。

2. 評審過程依行政程序法第 32 條相關迴避規定辦理。


[h2]獎勵[/h2]1. 獲「臺北美術獎」者,將由本館邀請舉辦個展,並獲獎金新臺幣 55 萬元整(含稅 10%)、獎座乙只、獎狀乙紙及專輯 10 冊。

2. 獲「優選獎」者,每名可獲獎金新臺幣 12 萬元整(含稅 10%)、獎狀乙紙及專輯 5 冊。

3. 獲「入選」者,可獲獎狀乙紙及專輯 5 冊。


[h2]注意事項[/h2]1. 凡參賽者,於完成線上報名後,即視為同意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2. 下列情況之作品不得參賽,違反者將取消資格及獎金:

(1) 該作品曾在國內公開競賽中獲得獎項。

(2) 抄襲或臨摹他人之作品。

3. 所有參賽作品均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若有違者,本館依相關規定辦理,參賽者須自負法律責任。

4. 展出作品以不會破壞本館硬體結構為原則。

5. 創作團隊若獲獎,須由團隊代表人領取獎金,並責付其扣稅事宜。

如有未盡事宜,本簡章得修訂公佈之。

2016/06/15-2016/08/15 線上報名

另 行 公 告 初審結果公佈(公告於本館官網)

另 行 公 告 複審結果公佈(公告於本館官網,入選者書面通 知,未入選者不另行通知)

另 行 公 告 決審結果公佈(公告於本館官網並書面通知)(2016-06-01 23:42)

很有立體效果喔!
(😄 一瞬間搞不清楚桌面是真的還是假的了~(2016-06-01 23:15)

[h1]「臺中最美的風景『視』志工」攝影比賽[/h1]官網: http://volunteer.society.taichung.gov.tw/show.php?FLid=1&id=277

[h2]參賽資格[/h2]對攝影有興趣的民眾皆可參賽(外國人士亦可)。


[h2]攝影主題[/h2]以臺中巿在地「志願服務」為主題,展現志願服務的精神與熱情,
例如:學校愛心媽媽導護工作、社福志工、醫院志工、車站志工等,(後附臺中市5月至8月志願服務活動可參照附件1-3。)


[h2]作品規格[/h2]以相紙沖印5×7英吋之全放照片,不得加框或裝裱。
經評選入選者,則請提供檔案大小3MB畫質以上的檔案,且不可為壓縮檔,作為展覽輸出印刷使用。


[h2]收件日期[/h2]一、即日起至105年8月31日(三)截止,逾期不受理,
收件認定時間以郵戳或收件窗口簽收時間為準,請保留寄件憑證,以便自行查詢,參賽作品一經投稿則不得修改。

二、投稿前200名即贈送宣導小禮品,送完為止。


[h2]收件方式[/h2]攝影作品僅受理直接交付或郵寄方式寄送。

一、活動網頁: http://volunteer.society.taichung.gov.tw/(臺中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二、送達地址:406臺中市北屯區旱溪西路三段260號4樓。

三、收件窗口:臺中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曹雅崴社工員。

四、聯絡電話:04-2437-5973*11

五、報名表:「臺中最美的風景『視』志工」攝影比賽報名表(詳附件1-1)。

六、郵寄注意事項:郵寄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信封請註明「臺中最美的風景『視』志工」攝影比賽字樣。
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承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h2]參賽規則[/h2]一、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且為拍攝時限內拍攝之符合規格之作品,違反者,不予評審。

二、每人限提出三件作品(優選以上作品每人限得一獎),可用單照或組照(1張組照不能超過4張圖片),經評審評選出入選之40名參賽作品,
將進行巡迴攝影展。針對入選進行結果公告,
入選者需於9/23前繳交檔案大小3MB以上畫質的照片電子檔(需附照片光碟),
郵寄或親送光碟資料至臺中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曹雅崴社工收(40647臺中市北屯區旱溪西路三段260號4樓)。

三、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後製剪輯、合成(組照例外)、加色、加字及彩繪。違反者,不予評審;
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紀念品、獎狀及獎金。
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承辦單位無關。

四、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展示及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鑒仿冒情事者。
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即刻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
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作品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五、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肖像權之圖片、文章、參賽作品、共同創作,
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六、拍攝志工人物畫面時,請務必尊重著作權及肖像權之使用辦法,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之侵害情事,
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著作權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詳附件1-2)。

七、攝影內容須符合志願服務活動主題,參賽作品若涉及或影射血腥、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
或惡意造成主辦單位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主辦單位有權不另行通知參賽者,
針對該作品進行下架並取消參賽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造成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八、投稿人基本資料(含姓名、聯絡電話、住址、身分證字號)需正確填寫,經查非本人使用之基本資料,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

九、遵守攝影禮儀,拍攝時請不要影響志願服務活動進行。

十、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讓與主辦單位。前開所稱著作財產權,依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之規定。

十一、參賽作品得讓主辦單位以各種合法正當播映管道、印刷方式、現有及日後發明之方式或媒介呈現內容之全部或部分
(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改作、修飾、公開展示、公開傳輸、公開播送等方式使用參賽作品),並可公開發表,且無須再通知或經參賽者審核同意。

十二、優選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十三、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十四、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十五、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h2]獎勵[/h2]第一名
獎金10,000元整,獎狀乙紙。
共1名

第二名
獎金5,000元整,獎狀乙紙。
共2名

第三名
獎金3,000元整,獎狀乙紙。
共3名

優選
獎金1,000元整,獎狀乙紙。
共10名

佳作
精美禮品乙份,獎狀乙紙。
共24名


領獎注意事項

一、得獎者需於指定領獎期間至主辦單位指定之地點領獎,否則視同放棄。

二、得獎者需攜帶國民身份證或合法居留證至指定領獎現場確認身分資料。

三、若得獎人未滿18歲,需經由家長或監護人同意並簽署同意書方能領獎。(2016-05-31 23:57)

[h1]2016亞洲學生包裝設計賽[/h1]官網: http://www.tpda.com.tw/p2a-2.asp?nid=146&page=1

由日本包裝設計協會ASPaC執行委員會所主辦的六國 「2016亞洲學生包裝設計競賽」(Asia Student Package Design Competition,
簡稱ASPaC)即將展開徵件作業, 該項競賽也是「台灣包裝設計協會(TPDA)」極力爭取台灣加入競賽國,這也是台灣首次加入競賽行列。
本年度從原本的四國擴增為六國,分別為日本、韓國、泰國、印尼、台灣與中國等,歡迎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辦理目的
台灣包裝設計協會為鼓勵年輕學子創作,並增加青年學子躍上國際舞台發表管道,以促進學界與國際互動交流,極力爭取台灣於今年加入競賽國。
係於大賽前辦理2016亞洲學生包裝設計競賽之台灣資格賽甄選,公開徵選傑出創作作品,目的為代表台灣與其他五國角逐
「2016亞洲學生包裝設計競賽」大獎。

**辦理單位
亞洲區主辦╱日本包裝設計協會ASPaC執行委員會
台灣賽區主辦╱TPDA台灣包裝設計協會
台灣賽區協辦╱
北部
中原大學商業設計學系
中國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台北海洋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
玄奘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學系
崇右技術學院 視覺傳達設計系
開南大學 資傳系

中部
台中科技大學 商業設計系
亞洲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嶺東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朝陽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創意生活設計系
環球科技大學 視覺傳達設計系

南部
台南應用科技大學 視覺設計系
正修科技大學 時尚生活創意設計系
南台科技大學 視覺設計系
東方設計學院 美術工藝科
崑山科技大學 視覺設計系
高雄師範大學 視覺設計系


[h2]徵選對象[/h2]凡是在台灣在學學生均可提供作品參選,限28歲以下的學生,不含碩士以上與在職專班。


[h2]參賽主題[/h2]驚喜(Surprise),尋找令人驚喜且充滿新鮮觀點和創意的作品。


[h2]作品類別[/h2]零食、飲料、化妝∕美容用品、食品、文具、醫療器材、電子用品及其他。


[h2]獎勵措施[/h2]參加作品件數無上限:接受團體報名以5位為限,推選一位受獎代表;
審查時以整體方式進行審查,並非只在各類別中選出得獎者。

台灣決賽經評審團選出最優前14位作品,送到日本參加總決賽;台灣區四位金獎得主,
享有日本免費招待機票、住宿招待、工作營,以及日本企業參訪的機會。

日本決賽總獎金高達200萬日圓,總得獎件數共24件作品。
(一) 全場大獎1件(獎金50萬日圓)。
(二) 金獎2件 (每件獎金20萬日圓),銀獎2件 (每件獎金15萬日圓),銅獎2件 (每件獎金10萬日圓)。
(三) 日本基金會(ASPaC)獎5件(每件獎金5萬日圓)。
(四) 日本包裝設計協會(JPDA)獎1件(獎金5萬日圓)。
(五) 優勝獎11件(每件獎金3萬日圓)。
(六) 佳作60件

**獲獎推廣**
亞洲決賽在日本,各國獲選前4名作品,享有日本免費招待機票、住宿招待、工作營,以及日本企業參訪的機會。


[h2]作品交件[/h2]每件(套)作品以18×25cm以內之畫面列印於單張或多張A4紙提交參選。
※文件相關附註:
(1)以上提交作品畫面以能夠清楚給予評選委員審視評鑑為原則。
(2)所有提交之A4列印紙張均不必另裱貼厚卡。
(3)每件作品均需獨立填具參選作品資料表浮貼於A4紙張背面以利辨識。
(4)每個參賽組別需填具一份「參選報名表及參選報名文件檢查表」提交彙整核查,以及一份「參賽作者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授權相關推廣刊介使用。
(5)所有參選作品均不退件,凡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將另通知,提交實際印件作品做為複審及參加國際設計競賽使用。
(6)相關資料表格可至台灣包裝設計協會官方網站下載使用,網址http://www.tpda.com.tw/


[h2]收件日期[/h2]自即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截止,以郵戳為憑。


[h2]作品評選[/h2]
台灣評審由主辦單位推薦5至7位跨領域專業名家公開評選。

**評選作業程序**
1. 原創 (主題表現、設計創意) 40%
2. 美學設計與結構創新25%
3. 環保概念 25%
4. 上市可行性 10%

**評選方式**
分為台灣區初賽及台灣區決賽 (實體作品審查)/亞洲區決賽 (實體作品審查) 三階段。
1. 台灣區初賽:
透由報名參選之A4列印作品審查,初步評選出前30位佳作。
2. 台灣區決賽:
通過初賽獲得佳作的30件作品,必須做成立體稿件,經專業評審團選出4件金獎參與日本決賽,10件佳作參與展覽。
3. 亞洲區決賽:
亞洲區總決賽,2017一月份在日本舉行,決賽獲獎者專文通知。
備註:獲獎消息將個別通知


[h2]注意事項[/h2]1.參加甄選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並詳閱甄選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之約定。
2.參選作品不能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若獲選作品違反簡章規定或抄襲他人作品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有關法律問題由其本人自行負責。
3.執行單位有權對參賽作品,在不涉及其他商業用途下,應用作各種宣傳、巡迴展覽、出版或委託出版,不另支付費用。
4.為秉持公開公正評審委員所屬學校作品,均不得參與本競賽。


[h2]收件單位[/h2]台灣包裝設計協會「2016亞洲學生包裝設計競賽」收
網站: http://www.tpda.com.tw/
地址:10689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22巷61號8樓之2
Tel:02-2325-5991#18 Jessica Fax:02-2325-3183
E-mail:tpda@onshow.com.tw(2016-05-31 23:52)

看到這圖的第一印象是───食人花!

大概是造型和眼神有蛇蠍美人的感覺吧~(2016-05-31 23:38)

為何房間中間會有一缸水呢?

難道!?會有什麼奇怪的儀式 😬
(還是,其實只是在養魚XD)(2016-05-31 22:57)

小短裙好啊!你可以多畫點~ 😄

(不知為何 :confuse: 覺得這孩子有綿羊的感覺)(2016-05-31 22:54)

這服裝設計的真好!
配上魚的律動線條,十分典雅~(2016-05-31 22:47)

巧靈族服裝好可愛喔!

頗有時尚潛力喔~(2016-05-28 21:45)

結果被教導要有禮貌的小孩,

長大後也變成沒禮貌的大人.....

人篸啊~ :confuse:(2016-05-28 21:44)

[h1]森下和彥個展:佗寂之味[/h1][圖]

官網: http://www.uspaceart.com/web/bbs/board.php?bo_table=news&wr_id=43

展覽日期:5/27(五)~6/11(六) 11:00-19:00
開幕茶會暨藝術家蒞場座談:5/27(五) 14:00
展覽地點: U space Gallery 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一段312號
(展期間參觀無料; 每週一和週日休館)
聯絡專線: 02-27006883


日式美學中的佗寂wabi-sabi,「佗」原指的是哲學上空虛感,而「寂」則為人性的寂寥感;
為一種寂然的恬淡之美,講究人與自然、觸覺與視覺合而為一的體驗。
試著喜歡歲月在事物留下的痕跡,比如地板上的刻痕、牆壁上斑駁的痕跡、庭園一角長滿的青苔痕…
無須濃妝豔抹,矯揉造作,美感的細節全來自大自然的刻劃!

森下和彥(Kazz Morishita),不僅是藝術創作者也是位詩人,日本藝術界譽為「寫真畫家」,
因其創作已跳脫攝影框架,美感襲承日式佗寂風格,怡然靜謐地呈現其心懷之人生風景。

本次個展作品有其櫻花和明月傳襲古典的專有元素外,山的表情和水的幻化,自有其清麗質樸的呈現。

個展預計展出15件作品,將有兩種迥然不同風格的演出:
精緻水晶框裱呈現俐落當代風格,另透過日本人間國寶級的岩野和紙手工框裱,更顯佗寂之味。(2016-05-26 23:37)

[h1]「好好做人:不要放棄治療」當代藝術聯展[/h1][圖]

官網: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487458891460607/


展期│2016年5月28日至6月12日 12:00-19:30
活動地點│水谷藝術 - 萬大路322巷6號
策展人│劉星佑
參展藝術家│ 走路草工作室、程仁珮、林正偉、許家禎、倪瑞宏、劉天球、李淑枝、賴宗昀、湯羽彤



結緣活動

6/7 14-18:00 許家禎 「問人解惑」

6/12 13:00-14:00 程仁珮「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
6/12 14:00-15:00 倪瑞宏「仙女祈福活動」
6/12 15:00- 閉幕講座+茶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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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聖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亂治未亂,此之謂也。
夫病已成而後藥之,亂已成而後治之,譬猶渴而穿井,鬥而鑄錐,不亦晚乎。
-《黃帝內經素問卷》〈四氣調神大論〉

今日的當代藝術創作,似乎很久不走療癒這個路數了,而藝術具有療癒的功能似乎也鮮少被提及了,
或許重提藝術具有療癒功能的時候,又不小心踩到了康德無功利說的界限,
又或許是因為藝術的定義尚在擴張中,療癒的藝術問題在擴張過程中,因為強調所謂的「正能量」又被拋在某種視為過氣的語境裡;
然而藝術家在創作的過程中、觀眾在參與藝術行為的過程成中所得到的真實療癒感,到底從何而來?又從何解釋?
在現實生活與藝術真實之間,「好好做人」在此不是一個勸世警語,而是一個關於藝術印心的療癒與烏托邦的實踐方法。

無論是皮肉之苦還是錐心之痛,身體的病苦是何等的近身與切身,那是一種危及生存現實的直接反應,
而藝術家不可能在生活中取代醫生的角色與能力,解決病患的苦楚,即使在美術館,
藝術家也不能把觀者視為有罹患缺乏藝術、或過度渴望藝術的病患,面對現實殘酷受到的身心煎熬,藝術家多數時候也是束手無策的。
唐代醫學家並被譽為藥王的孫思邈,將疾病分為「未病」、「欲病」、「已病」三個層次,
倘若「欲病」與「已病」是關乎現實生活的現實問題,那「未病」則有機會是與現實並存但尚未危及生存的生活狀態,
亦即保持未病即所謂的養身之道,在此可以試問:「養身與好好做人有什麼關聯呢?」

余聞上古有真人者,提挈天地,把握陰陽,呼吸精氣,獨立守神,肌肉若一,故能壽敝天地,無有終時,此其道生。
-《黃帝內經素問卷》〈上古天真論篇第一〉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這句耳熟能詳的話,意指一般人犯錯誤是難免的,「聖賢」不單是指道德、人格、操守與處事的突出的「非常人」,
在《黃帝內經》中真人、至人、聖人與賢人都是實踐養身之道的有成的人,在這樣的詮釋下「過」
亦非單指道德、人格、操守與處事上的瑕疵與失誤,不健康與疾病是一種非聖賢的「過」;
換言之「未病」的技術實踐既是養身之道亦是做人之道,好好做人包藏著「人格」的崇高,更隱含著「健康」的維持。(2016-05-26 23:33)

[h1]演繹畫廊X 末吉陽子 Live Painting[/h1][圖]

官網: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31824557229904/

時間:6/1(三) 下午2點
地點:演繹畫廊 台北市信義區松山路393巷6號


來自日本東京的藝術家末吉陽子(Yoko Sueyoshi),
以極其細膩的筆觸繪製遠流夢境般奇幻景致,
充滿了「人」與「物」間的互動,
並將生活經驗即興融入於作品之中
讓你沉靜的凝望,並回到最純真的自己。


今年她特地來到台灣與喜愛他的朋友們互動
以她最著名的超快速的速畫現場彩繪速寫與大家見面,
快來看看奇妙的真人快轉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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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活動簡介》
Yoko示範表演有:
刮畫、簽字筆速畫 、蠟筆速畫 ,還有燒烙全套的素材噢!不容錯過,趕快報名參加!(2016-05-26 23:30)

[h1]身體風景:派翠西亞‧匹斯尼尼[/h1][圖]

官網: http://yu-hsiu.org/home/exhibition_content/289

展覽日期:2016.05.22(日)-2016.09.11(日)
展覽時間:週二至週日10:00-17:00,週三10:00-15:00,週一休館
展覽地點:敏繡美術館--54245南投縣草屯鎮平林里健行路150巷26號


展覽簡介:
《身體風景》是指由「身體」所構成的景象,而這種風景並非一般認定的自然風景,
是經過匹斯尼尼所獨創的混種生物、事件場景交融敘事後,所形塑出的奇幻身體風景。

匹斯尼尼的作品具有奇幻的魔力,刻意將想像的混種生物介入熟悉的日常生活環境和物件,創造一種超現實不尋常的「另類世界」,
彷彿藝術家以人道關懷角度所打造的奇異物種,隨時都會出現在生活周遭與人們直接產生情感連結。

展出作品除了引介當代生物科學研究等議題外,
也期待透過創作喚起對於瀕臨絕種生物的關懷,及提出對時下人們為了慾望而創造的科技生物之回應與質疑。(2016-05-26 23:27)

[h1]105年宜蘭市龍舟競渡攝影比賽[/h1]官網: http://www.ilancity.gov.tw/news_view.asp?id=2562

[h2]參賽對象[/h2]宜蘭市民及所有喜愛宜蘭在地文化民眾。


[h2]作品題材[/h2]限105年5月6日(星期五)~同年6月9日(星期四端午節),本所辦理之「105年宜蘭市龍舟競渡」相關活動
(包含龍船吊運、龍舟點睛及下水、選手宜蘭河練習及龍舟競渡等)現場所拍攝之畫面。

龍舟吊運:自5月6日(星期五)上午10時起(龍舟自枕山吊運至宜蘭河現場)。

龍舟點睛下水儀式:5月8日(星期日)下午14:00宜蘭河濱公園籃球場旁。

選手練習:自5月9日~6月5日上午5:30~下午18:00(宜蘭河龍舟練習)

龍舟競渡:6月8日~6月9日(宜蘭河)


[h2]参賽辦法[/h2](一)參賽作品一律沖洗8×12吋之彩色照片,張數不限。

(二)電子檔JPG(長寬不限,1200萬畫素以上)。

(三)作品背面須黏貼參賽表,並詳填各項資料;參賽表可自行影印使用。


[h2]收件方式[/h2]收件期限至105年6月24日(星期五)17:00前,親送或掛號郵寄
(以郵戳為憑)至宜蘭市民權路一段53號 宜蘭市立圖書館 收,信封上請註明「宜蘭市龍舟競渡攝影比賽」字樣,逾期恕不受理。
參賽作品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h2]評審方式[/h2](一)初審:由主辦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以確認繳交之作品及資料是否符合徵選規定。

(二)複審及決審:聘請攝影專家組成評審小組,公開進行最後決審(公開評審日期另行公告)。

(三)評分標準:攝影主題40%、構圖與創意30%、攝影技巧25%、主題文字說明5%。

(四)得獎公布:預計105年7月中旬公布得獎名單。


[h2]獎項及獎額[/h2]第一名:獎狀乙紙,獎金20,000元整。

第二名:獎狀乙紙,獎金11,000元整。

第三名:獎狀乙紙,獎金7,000元整。

優 選:錄取七名,獎狀乙紙,獎金1,000元整。

佳 作:錄取十名,獎狀乙紙,獎金500元整。

此次攝影比賽親送作品參賽人員皆可獲得乙份精美紀念禮品(限量200份發完為止,每人限領一份紀念品)。


[h2]同意條款[/h2](一)參賽者於參加本比賽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
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得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向參賽者請求賠償。

(二)參賽作品須符合本攝影比賽主題及規格,若與比賽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三)參賽者必須尊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

(四)優選以上之獎項,每人限得1 獎,參賽作品未達水準者,獎項得從缺。

(五)以傳統相機拍攝者,須在接獲得獎通知時繳交原稿底片。

(六)參賽者於參加本比賽之同時,即同意主辦單位得將得獎作品公告於宜蘭市公所網站。

(七)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嚴禁以翻拍、轉貼、剽竊或抄襲,並不得於電腦軟體進行數位合成。
如有上述情事且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獎狀,
獎位不予遞補。所產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八)參賽作品須完整填寫參賽資料,並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
資料送出後不得更改,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
如因此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九)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

(十)本攝影比賽第一名得獎者,將以得獎照片以油畫形式重製,作為宜蘭市公所國際交流時致贈對應單位之禮物,得獎者不得要求額外酬金。

(十一)得獎者就得獎照片同意宜蘭市公所逕行舉辦相關攝影展,展覽作品將以12X18吋呈現。

(十二)得獎者就得獎照片同意無償授予主辦單位1份非專屬、不可撤銷之全球授權,
主辦單位就得獎作品得重製、修改著作、發行、散布、出版、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展示及有為其他一切著作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均無需另與通知且不另致酬。
得獎者並應保證不向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同意主辦單位得就上開授權範圍再轉授權予第三人使用。

得獎者得以其原作物(參賽作品)之複製品,自行使用發行,不受主辦單位約束。

(十三)凡參賽即代表同意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及同意主辦單位至活動截止日得利用參賽者所提供之資料進行本活動相關事項(辨識、聯絡、紀錄等)。

(十四)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各獎項之獎金,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十五)得獎者接獲通知時,數位相機需繳交相片原始檔及光碟乙份,傳統相機拍攝者須繳交傳統底片。

(十六)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隨時補充或修改之權利。

相關聯絡:

(一)電話:宜蘭市立圖書館 羅巧穎小姐 (03)9325164 分機851。

(二)宜蘭市公所網址: http://www.ilancity.gov.tw/

及宜蘭市立圖書館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ilancitylibrary/(2016-05-26 23:15)

[h1]南投縣第17屆玉山美術獎[/h1]官網: http://www.nthcc.gov.tw/

[h2]獎項類別及報名資格[/h2]一、貢獻獎(需同時具備下列三項):

(一)本籍南投縣或設籍南投縣或曾於本縣服務10年以上者。

(二)長年致力於推廣美術教育、美術創作或對美術貢獻卓著者。作品結集出版5本以上者或曾舉辦5次以上個展者。

(三)公立機構或立案藝文團體書面推薦。文化局為承辦單位,基於公平原則,不可推薦。

二、徵件展:具中華民國國籍,年滿18歲以上之藝術工作者。


[h2]參展類別及規格[/h2]一、油畫類:最小不得小於30號,最大不得大於50號(F、P、M均可)。

二、水墨膠彩類:畫心最小不得小於2×4尺,畫心最大不得大於3×6尺,聯幅不收。

三、水彩類:最小不得小於2開,最大不得大於全開。

四、書法篆刻類:

(一)書法:直式對聯或中堂,畫心最小不得小於2×4尺,畫心最大不得大於3×6尺,橫式手卷不收。

(二)篆刻:初選:以閒章為主,並以參賽作品之五至十方印拓,酌附邊款黏貼於八開宣紙(不須裝裱),不須另附照片。

複選:送作品印拓一幅(印材五至十方,酌附邊款)暨全數原印材(須盒裝妥),
形式以直式卷軸或裝框皆可(手卷不收);畫心以150公分×45公分為上限。

五、工藝類:材料不拘,立體作品需能平穩站立於地面上,請以堅固木箱裝運,外箱需貼組裝完成及展示形式之作品照片,
使用之創作媒材及裱裝材料應避免易碎、易腐等不易保存材質,精細作品應加墊座,並(高、寬、深皆不得小於20公分)裝妥固定,
作品長、寬、高總和不得超過200公分,重量以不超過80公斤為限。

六、攝影類:初選以單件作品全貌8×10吋相片1張,決選作品裝框前長邊以24吋(61公分)為限,作品不得電腦合成、翻拍、修補、改色、彩繪。


[h2]實施期程[/h2]一、各類獎項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05年6月30日止。

二、徵件展初選評審:預定105年7月底前完成。

三、徵件展決選評審:105年9月10日前完成。

五、成績公佈:105年9月15日前。

六、頒獎:105年12月(日期、地點另訂)

七、展覽:105年12月至106年1月。

八、退件:展出後由本局函請作者領取。


[h2]評選方式[/h2]由承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負責評選。

一、貢獻獎:另組成評選會議評選。

二、徵件展:

(一)初選:由評審委員書面初選,初選通過後另行通知送件。

(二)決選:由評審委員初選通過之照片原件作品進行決選。

三、如無適當人選或作品未臻理想,得由評選會決議獎項從缺。


[h2]獎勵辦法[/h2]一、貢獻獎:1名,頒給獎座乙座及專輯,並邀請展出。

二、徵件展各類別獎項:

(一)首獎1名,獎金新台幣10萬元(獎金包含所得稅)、專輯五冊、獎座乙座及獎狀,作品歸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典藏。

(二)優選2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金包含所得稅)、專輯兩冊、獎座乙座及獎狀。

(三)佳作2名、獎金新台幣5仟元(獎金包含所得稅)、專輯兩冊、獎牌乙面及獎狀。

(四)入選若干名,獎狀乙紙、專輯兩冊。

(五)典藏獎:經政府登記立案之基金會、企業或廠商自各類別「優選」或「佳作」得獎作品中遴選若干名,
經獲獎人同意後,由典藏單位典藏並頒發獎狀及典藏費上限為新台幣5萬元(含稅)。

四、首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本局所有,得獎人不得對本局行使著作人格權。

五、佳作以上作品擇期公開頒獎,入選以上作品於頒獎時同時展出。

六、參賽者可跨類參加,但每人以兩類,每類乙件作品為限。


[h2]報名收件、退件方式[/h2]一、簡章(含送件表)可至南投市建國路135號服務台索取、附回郵信封索取或至本局網址:
http://www.nthcc.gov.tw/下載,請以A4紙張列印使用。備齊相關資料後掛號郵寄或親送『54064南投市建國路135號/藝術科』
並於信封上註明「南投縣第17屆玉山美術獎」,郵戳為憑,洽詢電話049-2231191轉515、508、513。

二、報名資料請以正楷書寫,詳實填妥本簡章所附之表格(貢獻獎填附表1、徵件展填附表2)
後於105年6月30日前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交,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三、如獲初選通過,請以初選照片原件參加決選,不得刪增作品內容物,並需完成妥善安全包裝(勿用玻璃裝裱)或裱褙,
由專人親送至文化局藝術科人員簽收,因郵遞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時,由作者自行負擔。

四、所有報名表件資料及照片恕不退還,請創作者自行留存備份。

五、初選通過者由文化局通知送件時間地點,未送件者視同放棄參賽決選資格。

六、退件日期:

(一)展出後由本局函請作者於上班日親赴本局領取。

(二)作品總重量不超過20公斤者,得書面或電話告知本局送回,超過20公斤者由作者自行領回。

(三)作品委託本局寄回者,郵資由作者自行負擔,惟如作品材質脆弱,結構裝置不良,
或於運送過程中如受搬運及顛簸等因素而導致作品遭致之損失,由作者自行負擔,本局不負賠償責任。

七、工藝類作品請親自領取、委託他人代領或由創作者自行通知貨運前來領取作品,文化局不代為聯絡貨運寄送。

八、收、退件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17時(逢週一休館)。


[h2]補充注意事項[/h2]一、參加者有下列情形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及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座(獎牌、獎狀)等。

1.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者。

2.作品曾參加公開競賽中已得獎者。

3.報名資料不實者。

4.有違反善良風俗及相關法令者。

二、得獎者應配合出席承辦單位舉辦之「南投縣玉山美術獎」頒獎典禮,若無正當理由或未委託他人出席頒獎典禮者,承辦單位得取消獎金。

三、請注意退件日期,逾期不領回作品者,承辦單位不負保管之責。

四、參加決選作品由文化局統一辦理保險(不含運送過程),每件保額新台幣5萬元。

五、報名者對評審之結果、展品陳列、文宣出版等不得有任何異議。

六、文化局對所有得獎作品有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出版及登載網頁、製作為文宣推廣品等非營利性權利,作者不得異議。

七、凡報名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八、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承辦單位補充或修正之。(2016-05-26 23:10)

以為是日本美女,
細看才知原來是恐怖故事!

😄 覺得你光影的部份處裡的真好~(2016-05-24 23:47)

這造型、這眼神有霸氣總裁的fu!

可以迷倒一堆少女了XD 😄(2016-05-24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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