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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童夢幻境】呂蕙如-陶藝展[/h1][圖]

官網: http://www.kingcarart.org.tw/?opt=exhibit&hall=1&id=153

展期:2016/05/07 –06/26
開幕:2016/05/14 (六) 15:30
時間:週二至週日11點至18點
地點:金車文藝中心 南京館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2段1號3樓)


在童年回憶中找尋最初的自己 陶藝家呂蕙如帶領你我一同進入童夢幻境

幼時回憶的觸動

透過雙手的重新捏塑

試圖敲醒妳我內心中的童夢記憶



來自大自然的孩子 喚醒童稚的同時也提醒環境議題的重要性



  「透過手捏塑出喜歡的東西,我認為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從小在樹林長大的呂蕙如,在阿嬤家度過童年的生活,在她的記憶中—那兒有一大片綠意與花草,每天赤腳在自然中奔跑,
感受泥土的濕軟與花草的香氣,小小瓢蟲在手掌走動,蝴蝶停在手背上的感動,對於一個喜歡大自然的小女孩來說;至今仍記憶猶新。

  幼時就發現自己喜歡塗塗抹抹、動手做美勞、翻翻童話故事繪本等等,呂蕙如也表示,在這樣的時光中特別地快樂。
雖然到大學前並沒有受過術科教育的訓練,但是她對於藝術的濃厚興趣,卻從來沒有間斷過。
在就讀大學的期間,累積了不少平面類與立體類的作品,而其中所表現的元素與脈絡,和兒時的記憶是有著相當大的關聯性;
因此,呂蕙如的創作也多與童年有關,創作主題經常圍繞在她喜愛的花朵、蝴蝶、家屋、城堡等。(2016-05-07 00:17)

[h1]《Mori Shu》插畫展『鹹鹹甜甜咬一口』[/h1]

官網: http://www.redhouse.org.tw/Active/ActiveIntro.aspx?AboutUSID=4567&subid=464

展覽時間:5/3(二)-6/26(日)11:00-21:30,週一休館,週五、六延長至22:00
展覽地點:西門紅樓茶坊(台北市萬華區成都路10號 八角樓1樓)


●展覽介紹
數不清的麻糬兔與泡泡羊大舉進攻西門紅樓茶坊,眼花撩亂好熱鬧!
快睜大你的小眼睛,幫忙尋找頑皮的麻糬兔與泡泡羊,牠們這次又躲到哪了呢?
2016 的最新系列鹹鹹甜甜咬一口,包含各項特色台灣小吃:珍珠奶茶、芒果冰、小籠包、大腸包小腸、滷肉飯等等。
除了瞭解台灣特色好味道,同時欣賞讓人會心一笑的有趣創作。

※展覽期間,凡在主視覺牆空間的互動照片,拍照打卡上傳,
即可到Mori Shu店內(西門紅樓16工房一樓)或假日創意市集攤位前出示照片,就可以得到精美小貼紙禮物乙份!


●關於作者
日語裡「Mori」 是座森林的意思。
設計師shu shu以森林裡的善良小動物為描繪主題,創造出這座充滿歡樂的森林。甜美的畫風,加上一點點逗趣幽默的設計。
用繽紛的插畫設計,點綴你的生活樂趣。
經典主打角色-麻糬兔
個性頑皮的小兔子,渾身雪白、充滿彈性的身體像極了軟Q的麻糬點心,號稱兔子界的變牠金剛,任何變形都難不倒牠。
調皮的麻糬兔是位躲貓貓的高手,唯一能夠引誘牠現身的只有牠最愛的草莓蛋糕...(2016-05-07 00:14)

[h1]105資訊月全國海報徵選[/h1]官網: http://poster.itmonth.org.tw/105/index.aspx

[h2]競賽方式[/h2]數位繪圖比賽
主辦單位: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活動精神:透過民眾的創意觀點,表達105年資訊月的主題訴求,以推廣全民資訊教育及提昇民眾資訊水準為目的 。
活動主題:科技與我同行
活動流程:收件→初審→複審→決選→記者會頒獎→展示


[h2]獎勵辦法[/h2][ 第一名 ] 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第二名 ] 一名,獎金三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第三名 ] 一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佳 作 ] 二十名,博客來E-coupon禮金1000元&圖霸圖庫點數及獎狀乙張
[指導老師獎] 前三名作品之指導老師,頒發感謝狀乙張及Canon數位相機乙台。

※前2000名報名者可獲得免費參加獎,繳件還可以參加抽獎,
如數位繪圖板、運動智慧錶、觸控筆、設計雜誌、調色工具等多項大獎等你拿,獎品價值高達20萬元。


[h2]◎得獎作品表揚[/h2] 一、第一名得獎作品為105年度資訊月展覽宣傳海報、全省巡迴。
二、第一名得獎作品為105年資訊月展覽相關設計物主視覺。
三、得獎作品將在「資訊月」網站及相關的宣傳資料中刊登。
四、得獎作品將收錄於《105資訊月大會特刊》。


[h2]◎報名&收件期限[/h2] 資格:歡迎全國民眾共襄盛舉
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8月1日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8月1日,當日郵戳為憑,亦歡迎親自送件。
收件地點:105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號3樓 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收
活動聯絡人:張小姐 電話:(02)2577-4249 分機284
Email:itmonth@news1.tca.org.tw


[h2]◎作品規格[/h2]海報為菊全尺寸(61cm × 86cm )之電腦繪圖,並設定解析度為300dpi及CMYK四色印刷模式
※ 獲獎海報,會以各式尺寸輸出呈現,請參賽者務必注意圖像處理之解析度。


◎海報必備元素
◎必須切合 105年 資訊月主題為構圖
◎主辦單位: [資訊月LOGO圖檔]資訊月活動委員會
◎參觀時間: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6:00(免費參觀)
◎展出時間/地點:

‧台北區
105年12月3日至12月11日 世貿展覽館一館
‧台中區
105年12月16日至12月21日 大台中國際會展中心
‧高雄區
105年12月29日至106年1月3 高雄巨蛋
‧台南區
106年1月6日至1月11日 南紡世貿展覽館

※資訊月 LOGO 圖檔, 下載 eps 或 psd


[h2]◎繳件規則[/h2]‧將作品輸出菊八開 (A4) 尺寸之彩色樣張,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 ( 裱板大小寬 28 公分 × 長 48 公分 ) 。
‧300字以內之設計內容,以字型新細明體及字型大小16 編寫,並黏貼於黑色硬式卡紙正面 ,版面請力求清潔完整。
‧報名表格,請至網站填妥資料及列印,並黏貼裱板背面。

◎光碟片(內含檔案及格式,請參照下述規定及說明)。
a.海報原始檔(解析度為300dpi及CMYK四色印刷模式) 。
b.海報JPEG 檔(寬度不超過480像素,高度不超過677像素) 。
c.檔案清單,內含參賽者姓名、身分證字號及創作理念。
 ※ 每位參賽者投稿作品件數不限
(如繳交一件以上作品,請分別裱於不同裱板,光碟片亦須分別註明,以利辨別)


[h2]◎評選標準[/h2] 創意切合主題 40%
構圖與佈局 30%
技巧與色彩 20%
文案(包括創作理念) 10%


[h2]◎注意事項[/h2]參賽者須詳閱徵選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
得獎作品須提供主辦單位電腦檔案,以利後續作業。
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
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 ( 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 ) ,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
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可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者,主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20%稅額。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資訊月網站公佈之。(2016-05-04 23:21)

[h1]105年壽山印象攝影比賽[/h1]官網: http://goo.gl/ShR9gS

[h2]作品題材[/h2]以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內之地景風貌、動植物生態、人文或其他為主題。


[h2]參賽資格[/h2]凡國內外民眾皆可參加(不含本籌備處員工)。


[h2]作品規格[/h2](一) 拍攝時間:民國105年1月1日(含)以後拍攝之照片。

(二) 作品規格:正片、負片或數位皆可(惟拷貝片、翻攝或不符規定作品不予評選)。
需自行沖印8×12吋 (±5%內),惟正、負片須掃描成數位沖洗檔,圖檔規格須為數位影像大小3M以上,
解析度300dpi以上,有效畫素1,000萬以上,並將作品之沖洗相片及數位圖檔光碟(不收底片)一同寄至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參賽。

(三) 數位檔須PC可讀取格式,原始檔應另轉存TIF或JPG檔,並另建資料夾儲存。

(四) 參賽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得以數位影像軟體做髒點修除,惟作品
不得裝裱、加色、格放、合成、彩繪、刪除背景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影像。

(五) 參賽作品每人限5件,每件作品須附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面,並須於報名表上親筆簽署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六) 參賽者所繳光碟與參賽之沖洗相片不符或未繳交光碟者,以及未親筆簽署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不得有異議。

(七)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h2]簡章索取[/h2]請親洽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服務台索取,或附印刷品回郵信封郵寄至
80444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50號(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保育解說課收)索取,
或上網下載簡章http://snnp.cpami.gov.tw。洽詢電話:07-2620629黃鈺婷小姐。


[h2]收件日期[/h2]自公告日起至105年9月30日止,可親送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繳件或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


[h2]收件地點[/h2]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保育解說課(地址:80444高雄市鼓山區萬壽路350號,電話:07-2620629),
參賽作品郵寄者一律以掛號郵寄,並請於信封外註明為參加攝影比賽之作品。


[h2]攝影評審[/h2]由主辦單位成立評審小組於收件日期截止後擇期審議評審。


[h2]得獎公佈[/h2]評審結果將於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網站上公佈(網址http://snnp.cpami.gov.tw),並專函通知得獎人。


[h2]各主題錄取獎項及名額[/h2]金牌獎:1名,獲獎金新臺幣20,000元,獎狀1面。

銀牌獎:2名,各獲獎金新臺幣15,000元,獎狀1面。

銅牌獎:3名,各獲獎金新臺幣10,000元,獎狀1面。

優選:共12名,各獲獎金新臺幣5,000元,獎狀1面。

佳作:共25名,各獲獎金新臺幣2,000元,獎狀1面。

得獎者須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申報所得,納稅義務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獲獎作品獎金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10%,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執行業務者之報酬按給付額扣取20%,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如有“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二條規定之所得,扣繳義務人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免予扣繳)。
另依據102年1月1日實施之二代健保規定扣繳補充保險費(依執行業務收入計算),
獲獎作品獎金單次金額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1.91%(單次金額達20,000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另符合本法第一百條所定之經濟困難者,單次領取未達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公告基本工資者,始得免扣取補充保險費。


退件

所有參賽作品皆不予退件,請參賽者自行拷貝備份。
報名表務請詳實以正楷書寫收件人地址、郵遞區號、姓名、聯絡電話。
(活動期間參賽者如有資料變更,請主動與承辦人聯繫確認以維護權益。)


附則

(一)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或已得過國內外其他獎項之作品參加比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獎狀及獎金如數繳回。
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請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 限未公開發表之作品,拍攝時間為105年1月1日(含)以後拍攝。

(三) 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有違反國家公園法、壽山國家自然公園區域內禁止事項及野生動物保育法等規定之行為,
另軍事管制區內之作品亦不納入評選。

(四)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五)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內政部營建署」所有,管理使用機關為「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
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有使用之權力,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六) 攝影者保有著作人格權。

(七) 經評審錄取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八)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九)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

(十) 簡章及報名表請至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網站( http://snnp.cpami.gov.tw)「活動訊息」項內查詢下載使用。

(十一) 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組織改造後,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將移轉至接管機關。

報名表內容

(一) 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二) 作者基本資料。

(三) 作品主題。

(四) 作品介紹(限100字內)。

(五) 拍攝時間及地點。

作品展出規劃與出版運用:

(一)得獎作品擇期舉行頒獎儀式,並於適當時間及地點公開展出。

(二)配合籌備處環境教育運用攝影作品出版各類宣導品。

(三)得獎作品納入數位典藏。

本計畫未盡事宜另行修訂之。(2016-05-04 23:18)

[h1]2016第六届關渡國際動畫節(KDIAF 2016)徵件[/h1]官網: http://kdiaf.tnua.edu.tw/news/b4A1uplzDu

[h2]【競賽獎項】[/h2]國際最佳短片獎:一名;獎金2,000美元及KuanDog雕塑獎座一座。

學生最佳短片獎:一名;獎金1,500美元及KuanDog雕塑獎座一座。

台灣特別獎:一名;獎金1,500美元及KuanDog雕塑獎座一座。

評審團優選獎:數名,各頒獎狀一只。

(2016關渡國際動畫節之評審團有權增設數名優選獎頒以特殊傑出表現;如角色設計優選獎、美術設計優選獎、實驗類型優選獎等榮譽)


[h2]【參賽資格】[/h2]凡於2015年1月1日之後完成的30分鐘內含之動畫短片,不限製作類型。
KDIAF僅接受未報名過歷屆關渡動畫獎之作品。

國際最佳短片獎: 任何國籍、公司、個人和學生作品等皆可參賽,唯學生作品可選擇投件自此或學生短片組,每件作品限投一組。

學生最佳短片獎: 僅限學生資格(含畢業作品)或曾接受過教育機構訓練指導之作品報名。

台灣特別獎: 以上兩組之導演或製片為中華民國國籍皆符合資格;入圍者需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給主辦單位備查。

評審團優選獎: 所有參賽作品皆可被考慮。


[h2]【需繳交文件】[/h2]1. 檔案解析度必須為720×480像素(含)以上影片原始檔,影片格式MPG、AVI、WMV、MP4、MOV為限 。

2. 電子檔報名表(Word格式)。

3. 電子檔劇照3-5張,300dpi 以上JEPG格式。

4. 電子檔導演個人照1張,300dpi以上JEPG格式。

5. 電子檔或書面影片同意使用書。

6. 若有非中、英文旁白,需自行加上英文字幕。

7. 如有其他資料,歡迎提供(ex. 得獎經歷、宣傳海報電子檔等)。

8. 若繳交CD/DVD,需於光碟上註明:光碟内容、作者姓名、參賽作品名稱、及作品長度


[h2]【報名方式及繳交資料】[/h2]報名方式一:Short Film Depot網路平台

1. 請至Short Film Depot網路平台完成報名手續(搜尋KDIAF)

2. 作品繳交:影片上傳至Short Film Depot平台。

3. 作品若已檔案上傳,需於報名表上填寫作者姓名、參賽作品名稱及作品長度 。 報名方式二: FilmFreeway網路平台

1. 請至FilmFreeway網路平台完成報名手續(搜尋KDIAF)

2. 作品繳交:將作品直接上傳該網站或是影片上傳至Vimeo開放下載權限並附上連結。報名方式三:至關渡動畫節官網http://kdiaf.tnua.edu.tw下載報名表

1. 報名表:需簽名回傳(可接受拍照、掃描與傳真檔)。

2. 作品繳交:CD/DVD光碟或上傳至Dropbox並開放分享給tnuakdiaf5@gmail.com。

3. 作品若以CD/DVD繳交,需於光碟上填寫作者姓名、參賽作品名稱及作品長度。

4. 作品若以上傳至Dropbox繳交,需開放分享給tnuakdiaf5@gmail.com。

5. 若資料將以郵寄方式寄送,請將報名表、作品、相關資料需於2016年7月15日以前(郵戳為憑)
寄送或親送至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動畫學系並註明收件名稱:

關渡國際動畫節(KDIAF 2016)。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動畫學系

臺北市北投區112學園路1號

TEL:+886-2-2896-1000 # 6533


[h2]【評審方式】[/h2]1. 初選委員會在報名截止後進行作品評選,並於8月31日前公告入選影片。

2. 入選作品將公佈於關渡國際動畫節(KDIAF)官方網站,並以E-Mail通知入選者在期限內繳交放映格式1080P(1920x1080)之電子檔影片。
入選作品將於關渡國際動畫節(KDIAF)放映並進行決選。

3. 初選與決選審委員將邀請國內外動畫專家學者數名,獲獎名單將於閉幕典禮上公佈並頒發象徵最高榮譽之關渡狗銅雕獎座與獎金。


[h2]【報名規則】[/h2]1. 參賽報名者視為認同並接受關渡國際動畫獎競賽之各項規定。

2.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之作品(不得冒名頂替),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絕無抄襲、剽竊、隱瞞之情事。
如有使用他人影像、音樂、聲音、資料等,需自行取得版權之授權。日後若有涉及作品版權糾紛,參賽者願自行負責法律之責任;
得獎作品如確定違反相關法規,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座、獎金及獎勵。

3. 參賽作品內容應無償提供關渡國際動畫節(KDIAF)影展期間及相關活動宣傳之用;
主辦單位有權使用入選影片30秒剪輯進行本影展宣傳。參賽作品應無償授權關渡國際動畫節(KDIAF)相關活動之台灣巡迴放映。

4. 參賽者須自行負擔作品繳件運費、包裝、保險等費用。請注意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5. 作品繳件後恕不接受刪改及增補;報名使用DVD將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

6. 所有獎項金額需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扣除稅金。

7. 主辦單位有權保留修訂更改參賽細則之權利。


【聯絡資訊】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動畫學系

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TEL:+886-2-2896-1000 # 6533

聯絡人:朱小姐

FAX:+886-2-2893-8190

Email:tnuakdiaf2@gmail.com

Website: http://kdiaf.tnua.edu.tw(2016-05-04 23:12)

[h1]2016「家有老鬥魂」短片徵件比賽[/h1]官網: http://topic.cw.com.tw/fight/oldsoul/index.html

[h2]參賽資格[/h2]不限年齡與國籍,凡愛好攝影人士,免費報名,歡迎踴躍參加。

未滿20 歲者,需有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受邀擔任評審與任職主辦機構者,不得參賽。


[h2]徵件時間[/h2]2016 年4月29日 – 2016年6月30日(23:59:59 前為限)


[h2]徵件主題[/h2]年輕人主動拍上一代的故事,細膩描繪台灣小人物在當下社會的生活,
遭遇的困境,以及奮鬥向上的哲學,與對自己如何傳承這項核心價值的期望。


[h2]競賽項目[/h2]3分鐘以內短片

參賽方式官網上傳,不接受郵寄DVD或其他方式


[h2]評審時間[/h2]第一階段(初選):2016 年7月22日

第二階段(決選):2016 年8月22日

評審項目:影片創意30% 製作技巧40% 感動分享數30%


[h2]獎項[/h2]凡投稿作品均有機會登上「天下雜誌」或「天下雜誌video」粉絲團,與超過100萬粉絲分享。
評審團也將選出最優秀的三個作品,獎項與獎金如下:

金獎:獎金3萬元

銀獎:獎金2萬元

銅獎:獎金1萬元


[h2]上傳我的短片[/h2]影片標題請同時標註你的作品名稱與「2016天下雜誌『家有老鬥魂』短片徵件比賽」
範例:OOOOOOOO—2016天下雜誌『家有老鬥魂』短片徵件比賽

步驟一:上傳影片到你的個人YouTube帳號

步驟二:回官網點選「上傳短片」

步驟三:填寫創作資料

影片規格:

任何影像器材拍攝皆可

影片長度:3分鐘以下

參賽影片上傳至YouTube規格應為HD

影片標題需為:你的作品名稱─2016天下雜誌「家有老鬥魂」短片徵件比賽

曾得獎的舊影音不得參加、不得一稿多投,經發現主辦單位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h2]評審名單[/h2]殷允芃 天下雜誌群董事長兼總編

吳迎春 天下雜誌社

張照堂 攝影家/文化工作者,從事紀錄片製作與影像教育工作

(陸續邀約中)


其他

如出現上述糾紛,主辦單位保留取消其參賽資格及追回獎項的權利。

以上辦法若有不足之處,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權利。(2016-05-04 23:09)

[h1]第39屆「吳三連獎」徵件[/h1]官網: http://www.wusanlien.org.tw/

[h2]藝術獎兩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八十萬元[/h2]下列獎類作品皆可送審:
西畫、水墨畫、書法、影像、雕塑、音樂、舞蹈等類。


[h2]辦法規定[/h2]1.本獎以各獎領域內有傑出成就、有繼續創造潛力,且認同台灣之人士或團體為贈獎對象。

2.本獎同一獎項之致贈,得獎人或團體以一次為限。

3.若評選結果不足額或未達評審標準時得從缺。

應徵者送審作品,請照下列規定:

(二)藝術獎部份:一律以數位作品檔案送審(不收原作),一式三份

1. 以數位作品檔案送審(不收原作),各三份。
除紀錄片只需送三件(各三份,並自行指定一件為代表作)外,其餘藝術獎類作品皆須送十件各三份,並自行指定兩件為代表作。

2. 影像類包含攝影、紀錄片及數位多媒體,但不包括電視、電影。

3. 音樂類包含作曲及演奏(唱),需附樂譜及CD或DVD等。

4. 舞蹈類包含編舞、表演,需附DVD等演出證明等。

5. 影像類格式:攝影以PSD、TIFF、JPG等格式,需解析度300dpi以上,紀錄片、數位多媒體以HD、AVI或MP4或標準DVD格式等皆可,
長度不限,請儲存於光碟(CD或DVD,正面註明創作者姓名、類別及作品名稱)。

6. 如評審上有需要,本會有權審視原作,並將另行通知應徵者。

凡自行申請者,除送交規定作品外,一律需附上申請表三份(請依表格說明詳實填寫,勾選何者為代表作,並浮貼兩吋彩色半身照片;
可向本會索取或上本會網站下載表格),若有其他參考附件,亦請提供一式三份。送審資料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交本會均可。

本獎除了由提名委員會提出提名名單、自行申請之外,亦得由相關院校、藝文界人士或團體、學術機構及政府相關部門推薦代為申請,
申請時請填妥推薦表(可向本會索取或上本會網站下載表格),連同被推薦人作品各三份送至本會。


[h2]收件/截止日期[/h2]即日起收件至2016年6月30日截止收件,週一至週五上午10時至下午4時收件,週六、日不收件,逾期不收(以郵戳為憑)。

退件日期:

未得獎作品俟11月15日贈獎典禮當天正式對外公佈得獎名單後,翌日(11月16日)起至12月16日止辦理退件,
請自行取件或告知寄送地點,逾期視同放棄,由本會全權處理。



有關本獎徵件活動詳情請上本會網站: http://www.wusanlien.org.tw查詢。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吳三連獎基金會秘書處 敬啟

本會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215號11樓

電話:(02)2514-0640或2712-2836 傳真:(02)2717-4593

活動連絡人:陳義霖 E-mail:award@mail.twcenter.org.tw

本會網址: http://www.wusanlien.org.tw(2016-05-04 23:03)

[h1]『我的20定律』校園微電影創作比賽[/h1]官網: https://goo.gl/8v0Nrd

[h2]參加資格(須以下兩項資格皆符合)[/h2]一、為中華民國各大專院校在學學生。

二、已成功登錄「錠嵂之友回娘家」活動會員。
(請檢附學籍證明,如已加蓋目前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等)


[h2]活動日期[/h2]一、報名截止日期:

民國(以下同)105 年 5 月 2 日(一)中午 12:00 至 105 年 6 月 15 日(三)晚間 18:00 止。

二、繳件截止日期:

民國(以下同)105 年 6 月 20 日(一)中午 12:00 至 105 年 7 月 7 日(四)晚間 18:00 止。


[h2]作品主題規格[/h2]一、影片主題:以保險經紀人核心價值、從業精神及理賠故事為主。

二、影片長度:以「5 分鐘」為限。

三、影片形式:形式不拘,劇情片、動畫、廣告、紀錄片皆可。

四、影片規格:

1.至少為 HD 規格 1920X1080 之 avi/mov/mpg 格式

2.參賽作品需能在手機及平板電腦等行動裝置觀看。

3.參賽作品之對白或旁白,須附上中文字幕,非中文之部分須附上中文翻譯,且需對翻譯內容負責。

4.拍攝器材不拘。

5.參賽作品須由參賽者自行創作且未公開發表,如於活動日期前曾經被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

他比賽獲獎,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參賽資格,若已得獎,將取消得奬資格,並追回奬項、奬金


[h2]報名繳件[/h2]一、報名作業

1.於上述第參點「報名截止日期」前,成功加入「錠嵂之友」會員,且於報名系統完成報名作業。(報名日期將以系統時間為準)

2.每組每位參賽者限提出乙組參賽作品,不得重複參賽,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二、繳件作業

1.於上述第參點「繳件截止日期」前,將影片將上傳至 YOUTUBE 網站(請自行申請加入會員,保留像素至少為 1920X1080 之檔案),
並將影片資訊設定為公開,且將網址回傳報名系統。

2.並於 105 年 7 月 7 日(四)前將參賽作品光碟乙份繳回推薦單位處,光碟內應包含下列資料

A.影片檔

B.參賽者人員名冊 PDF 掃描檔(如附件一)

C.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 PDF 掃描檔(如附件二)及肖像授權同意書 PDF 掃描檔(如附件三)

D.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曁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PDF 掃描檔(如附件四)


[h2]評選與獎項[/h2]一、參加獎:

1.評選方式 :於繳件截止日前將作品上傳至 YOUTUBE 網站

2.繳件截止日 : 105 年 7 月 7 日(四)晚上 18:00 止。

3.參加獎獎項 :精美小禮物每組乙份。

4.名額 :不限

二、初選-入圍獎

1.評選方式 :於評選期間,根據該作品於 YOUTUBE 網站之「觀看次數」

2.評選期間 : 105 年 7 月 8 日(五)凌晨 00:00 至 105 年 7 月 15 日(五) 晚間 23:59

3.參加獎獎項 :每組【我就是保險經紀人】紀念書五本及現金新台幣(以下同)參仟元整

4.名額 :取前 10 名。

三、複選-佳作獎

1.評選方式 :於評選期間,由錠嵂保險經紀人公司全體業務同仁投票票選

2.評選期間 : 105 年 7 月 25 日(一)凌晨 00:00 至 105 年 7 月 29 日(五) 晚間 18:00

3.參加獎獎項 :限量版 I Cash 卡十張及現金陸仟元整

4.名額 :入圍獎 10 名取前 3 名。

四、決選-首獎

1.評選方式 :於評選日,由錠嵂保險經紀人公司處經理級以上主管票選之。

2.評選日期 : 105 年 8 月 3 日(三)

3.參加獎獎項 :獎金參萬元整。

4.名額 :佳作獎 3 名取 1 名。

五、獎項相關說明

1.本活動獎項為累進得獎制,即須得到「佳作獎」方可進入決選。

2.主辦單位將於各獎項評選後一週內,進行得獎者聯繫(電子郵件、電話通知),
如一週內因得獎者聯絡方式錯誤,致無法聯繫得獎者而未能完成領獎,則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並不予遞補。

3.主辦單位有權視參加作品表現與評選結果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

4.依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壹仟元整,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獎項價(保留像素至少為 1920X1080 之檔案),並回傳網址(URL)至報名系統。

值超過貳萬元整,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稅額。


[h2]重要事項[/h2]一、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請勿上傳有侵權之虞的圖檔,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
禁止涉及色情、暴力、誹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作品。
若作品著作經查證涉嫌以上違反善良風俗者,立即取消得奬資格,並追回奬項、奬金,其衍生之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二、參賽之作品須未經公開發表(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奬資格,並追回所有奬項、奬金。

三、參賽作品若有使用他人之圖案、文稿、肖像或音樂,並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及個人肖像權時,
需取得並檢附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及肖像授權同意書(附件二及附件三)等相關證明文件,
且該著作財產權及個人肖像權亦得為主辦單位於第六項合理範圍內使用。
參賽者並應擔保參賽著作之內容並無不法侵害他人權利或著作物之情事。
若違反本條之擔保事項而致主辦單位遭受損害時,願意賠償主辦單位因此遭致之一切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對第三人之賠償、律師費用等)。
主辦單位因本著作而遭致任何第三人控訴其侵害著作權及其他相關權利時,得立即以書面通知參賽者,參賽者應協助主辦單位處理解決。
參賽者並同意主辦單位得依自己判斷與第三人達成和解之協議,但參賽者應負擔主辦單位所同意之合理賠償金額。
另若牴觸任何有關著作權之法令,一切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承擔,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四、參賽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

五、評選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毀損,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六、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享有無償使用權,得公開播放、公開推廣、重製、編輯之權利。

七、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活動網站公布之。

八、主辦單位有權隨時修改本活動徵件辦法內容(包含但不限於投稿需知及評審作業)。

九、參賽者年齡若未滿 20 歲者,須另外徵求法定代理人之同意(附件四)。

十、參賽者於參加錠嵂保險經紀人「我的 20 定律」校園微電影創作比賽時,即視同了解比賽辦法並同意遵守比賽辦法。


B.校園微電影創作比賽辦法https://goo.gl/GdqPtb

C.參賽者人員名冊(附件一) https://goo.gl/r9SlKU

D.著作財產權授權使用同意書(附件二) https://goo.gl/JknMfI

E.肖像授權同意書(附件三) https://goo.gl/lEFFjb

F.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曁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四) https://goo.gl/vlZjWR(2016-05-04 22:35)

[h1]第40屆全國油畫展徵件比賽[/h1]官網: http://ed.arte.gov.tw/ch/News/content_2.aspx?AE_SNID=11784


[h2]參賽資格[/h2]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藝術工作者,無參賽年齡限制。


[h2]參賽規則[/h2]1. 參賽者需送審最近二年內完成之油畫作品,送審作品須未曾公開展示,亦不得同時參與其他公開競賽。
2. 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取消參賽資格,並於三年內不得參加本會舉辦之任何比賽;

若為已獲獎者,則取消獲獎資格及獎項,並賠償相關費用:
(1) 抄襲或臨摹他人作品。
(2) 以電腦合成、輸出之作品。
(3) 複決審之原作,經查與初審作品照片不符者。
(4) 作品由他人代筆或著作權取得不明確者。
(5) 作品曾參與國內、外任何公開競賽並獲獎者。
3. 金、銀、銅得獎作品,須由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無償典藏。
4. 未獲典藏之作品將歸還創作者,本會將另行通知退件日期,創作者憑送件收據辦理退件事宜,
運費由創作者自行負擔,逾期未辦理退件者,不再另行通知。


[h2]參賽作品規格及件數[/h2]20~50號之作品,每人限一件。
(送件之原作須完成裱框,背面需加裝木板,作品務必裝入厚紙箱運送,以確保作品之安全,所須裝運費用均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h2]參賽辦法及期程[/h2]1. 初審送件:檢附填妥之徵件報名表,並依下列規定提供參賽資料。
(1) 初審收件截止日:105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
(2) 參賽作品以「6× 8吋彩色照片」暨「數位圖檔(jpg)燒錄至CD 片(並標示作者姓名於CD 片上)」送審,
圖檔容量大小需為4MB 到15MB 之間,每張作品需自行調整至正確方向,並標示參賽者姓名及作品名稱於檔案資料夾中(若因檔案資料不清或模糊,將不予列入評審)。
(3) 請以油性筆於作品照片背面書寫清楚作者及作品名稱,並以箭頭標示作品方向。
(4) 參賽作品之數位檔案不得以電腦修正,若自行修正而影響評審結果,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5) 參賽作品之「6× 8吋彩色照片」暨「數位圖檔光碟」併同徵件報名表
(書明參賽作品名稱、說明,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會承辦人蔡勝全收,郵寄地址:234新北市永和區保生路56號7樓。)
(6) 送審資料不符簡章規定者,不予審查,且送審資料不論逾期與否均一律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2. 複審送件:
(1) 通過初審者,本會將以專函通知,請於指定日期前將參選之原件(連外框並裱定)
運送至本會指定之原作送件地址參加複審,逾時未送達者視為棄權。
(2) 複審原件作品送至本會時,本會將發給收據存執,運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h2]評審機制[/h2]1. 由本會聘請專家學者成立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
2. 初審以數位檔案審查為原則,選出若干名入圍者,並以專函通知提送參選原件參與複審。
3. 複決審從入圍者中選出金獎1名、銀獎1名、銅獎1名、優選5名,及陳銀輝獎2名。
4. 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得由評審委員會決議從缺。


[h1]獎勵方式[/h1]獎項:金獎(中信獎)獎金20萬元;銀獎獎金15萬元;銅獎獎金10萬元;優選5名,
每名獎金1萬元;陳銀輝獎2名,每名獎金5000元。
頒獎與展出:得獎與入選者作品將參與第40屆全國油畫展展出,並於畫展開幕當天進行頒獎。
展覽地點及時間:

台北國立國父紀念館博愛藝廊。
展期自105年9月28日至10月5日。

台南市立文化中心。
展期自105年10月14日至10月23日。


[h1]權責[/h1]基於宣傳推廣之需,
主辦單位對得獎及典藏作品均有研究、展覽、攝影、報導、印製、出版及在相關文宣、雜誌及網路上刊登之權利。
送件作品應保證無違反參賽規則及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若衍生相關爭議及法律問題,參賽者應自負全責。
複審送件之作品經驗收無誤,未遭損毀者,本會於複審收件日起至展覽結束期間負保管之責,
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作品材質脆弱、結構裝置不良、裝箱作品未標示開箱圖示導致作品裝卸受損者,本會不負賠償之責。
展覽結東後,另行通知退件,逾期不取之展品,由本會委交託運公司運送,費用由作者負擔,如有損壞本會不負任何責任。


[h2]附則[/h2]送件參賽者對本會之評審結果及主辦單位執行本簡章之權利時,不得有任何異議。
凡送件參賽者於徵選報名表上簽名後,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3.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經主辦單位決議修訂公佈之。(2016-05-01 13:37)

[h1]「2016馬祖新視界」 - ICON創意設計大賽[/h1]官網: #go_news2">http://ap.qoodo.net/2016mastu/mastudesign/#go_news2


[h2]【競賽規則】[/h2]鼓勵所有傑出的設計人,深入了解馬祖四鄉五島文化與風情,
以「馬祖新視界」為主題,做ICON創意設計大賽,用全新的視野讓大眾有機會看 到不同風貌的馬祖,
也透過設計大賽的機會讓更多人深度的認識馬祖各有特色的四 鄉五島。設計理念與圖騰故事,輔以300字以內的文案說明。


[h2]【參賽資格】[/h2]凡設籍於中華民國之個人與團體皆可參加,不限年齡與經歷。
且對設計創作具熱情與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以法人或團隊方式報名者,
報名時須 填寫一名代表人,以利發送通知、簽署專利申請讓與證明書。

**無需繳交任何費用即可參加。


[h2]【評選制度】[/h2]主辦單位先針對是否吻合設計主題過濾參賽作品。
《初審》 評 選分為兩部分,分別為網路票選及評審評分,網路票選占比(30%),評審評分占比 (70%),
將加總評選出「2016馬祖新視界」ICON創意設計前100名,初選入圍評選 結果,將於2016年7月公布。


[h2]【報名方式】[/h2]1. 採線上報名與線上上傳檔案,個人/團體至多兩件作品,
圖片上傳尺寸:直式 724x1024像素,上傳作品檔案大小以1MB為限。下載參賽報名表填寫個人資料。

2. 於2016/06/30(四)18:00前(以郵戳為憑),將參賽作品原始檔Mail至 2016newmatsu@gmail.com,
並將參賽作品彩色輸出直式A3大小一式五份,連同 報名文件親送或郵寄至
100台北市中正區漢口街一段35號4樓 2016馬祖新視界 ICON創意設計大賽 評選小組收。

● 所有參賽者皆須完成以上兩步驟方可有參賽資格。

● 一個作品僅限投稿乙次,倘若該作品有重複投稿(包括但不限於參加其他設計競 賽)、
授權第三人使用或未遵守活動相關規定者,恕不受理。

● 參賽作品原始檔提供規範:

01.存檔為CMYK 模式。

02.檔案格式可提供:AI檔(請轉存CS6版本)、EPS檔 或 PSD檔(圖片尺寸至少為: 直式1448x 2048像素,解析度300dpi,全彩JPG)

03. jpg檔為預覽圖片(圖片尺寸直式724x1024像素)

※初審資料恕不退件。


[h2]【獎項說明】[/h2]● 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10萬元、獎牌乙個

● 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牌乙個

● 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牌乙個

● 佳作十名:獎金新台幣3仟元、獎狀乙份

● 入圍獎100名: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紙

※獎金單位:新台幣(主辦單位可視情況修改獎項內容)

※以上獎金獎品總計價值高達新台幣160,000元,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權利。


[h2]【比賽規範】[/h2]1. 連江縣政府、德勳廣告整合行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勳廣告)將於
【2016馬祖新視界 ICON創意設計大賽】(下稱「本活動」)之舉辦地區及舉辦目的範圍 內,
於本活動舉辦時與後續本活動行銷推展期間內,蒐集、處理及使用如下報 名表提供之資訊,但不限於姓名、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

2. 報名人就其個人資料得依法向連江縣政府和德勳廣告請求查詢、複製、更正、 停止利用及刪除等權利,
但行使時須由本人提出並配合身份證明檢核。

3. 若報名人提供資料不正確時,將無法參加本活動,亦無法獲得本活動相關服務。

4. 參賽作品限未曾獲得其他任何設計類型競賽獎項。嚴禁抄襲仿冒,違者經評定 後將取消得獎資格與追回獎項,
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參賽作品的著作權 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概不負責,相關費用將由參賽者全數負擔。

5. 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經由評審團隊篩選之優良作 品,須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及後續之商業應用。
(參加者皆需填寫「專利申請讓與 證明書」,並於2016/06/30(四)前寄至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

6. 參賽作品使用的元素、圖像,必須是參賽者本人原創作品,或者是得到所有權 者事前授權使用的作品。
(有使用他人圖像之參賽者,需事先主動告知,並需繳 交原作者之使用授權同意書,
在2016/06/30(四)前隨參賽作品一同回寄至主辦 單位,以郵戳為憑。)

7. 主辦單位對於所有參賽作品均擁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
作品使用修改、 刊登廣告、編制成光碟、印製海報或製作成商品、網路應用之相關權利,並不 另支付稿費及版稅。
(參加者皆需填寫「專利申請讓與證明書」,並於 2016/06/30(四)前寄至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

8. 入圍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授權廠商生產應用之權利。
得獎者須同意無酬作為連江縣政府之行銷素材,並配合本案進行推廣宣傳。

9. 依稅法規定得獎獎金獎品總價值高於二萬元者,須預先扣繳10%所得稅。

10. 參加者需詳閱活動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者,則不列入評。

11. 凡報名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如遇比賽規範更動,請隨 時上活動官網查詢,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


[h2]【評審團評分標準】[/h2]1. 採初選與決選兩階段。

2. 由主辦單位邀集國內來自學界與業界具指標性的設計人士,共同以全面性的專 業觀點召開評選會議,選定入圍與得獎作品。

3. 決選後,將以e-mail、電話方式通知頒獎時間地點。

【評審團初審評分標準】

● 入創意發想 作品之原創性與獨特性 30%

● 入美感設計 視覺技巧、構圖、配色、版面配置 20%

● 入主題契合 符合競賽主題並傳達不同層面之文化思考與美學概念 20%

● 入網路人氣 網路人氣票選 30%

【評審團決審評分標準】

● 策略創意 作品之原創性與獨特性及可執行之策略發展 80% ● 應用延展性 商業應用之潛力與市場成熟度、發展性 20%


[h2]【比賽結果公告】[/h2]比賽結果將於7月底公告於本官方網站,並於8月底在台北進行頒獎典禮。(確定時間 及場地將另行電話通知)


[h2]【智慧財產權與專利讓與】[/h2]1. 評審結果為金、銀、銅獎之參賽者,須將作品智慧財產權讓與連江縣政府,
並承諾不對本府行使著作人格權,本府得不限區域、時間、次數與使用方 式。
如不同意簽具「智慧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本府具取消獲獎資格之權利。

2. 本競賽得獎確定之作品圖稿,本府具有局部修改與使用權利。

3. 凡報名參加此競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了解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4. 若有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含著作權法)辦理之。(2016-05-01 13:16)

[h1]105年中山青年藝術獎[/h1]官網: http://www.yatsen.gov.tw/tw/web/index.php

國為紀念國父孫中山先生號召群賢創建民國,弘揚天下為公,博愛服務的精神,並鼓勵青年藝術家開拓視野,精進創作,
本計畫藉由評選、獎勵、展覽及相關推廣活動,擴大社會參與,以達成發揮本館職能激勵青年展現藝術才華,促進文化藝術發展之目標。


[h2]徵件類別[/h2]水墨、書法、油畫等 3 類。


[h2]參賽資格[/h2]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年齡 20 至 45 歲之個人。
二、參賽作品以比賽公告時兩年內之創作,不曾參加任何競賽得獎者為限。
三、依本計畫公告類別,每人每類以一件作品為限,書法類兩種字體各一件,同一件作品不得同時跨類別參賽。
四、作品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本計畫規定之情事者,應自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資格並公布之,
且三年內不受理再參賽。
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狀、入選證書予以收回。


[h2]送件方式[/h2]分初審、複審兩階段
初審
(一)參賽資料寄送地址︰「11073 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四段 505 號/
國立國父紀念館 展覽企劃組收」,信封上註明「參加中山藝術獎○○類」。
聯絡電話:02-27588008 轉 553 黃先生。
(二)簡章及送件表請自行至國立國父紀念館網站
http://www.yatsen.gov.tw/下載使用,或於國立國父紀念館服務臺
免費索取紙本簡章及送件表。
複審
(一)初審入圍者,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參賽者檢送作品原件至國立
國父紀念館參加複審,逾期視同放棄。
(二)參賽者(作者)應擔負本階段郵寄或運送作品之責任與經費。


[h2]作品規格[/h2]以 105 年辦理為例,出生日期在民國 60 年 1 月 1 日及 85 年 1 月 1 日之間。

水墨
初審:
1、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8×10 吋相片 1 張及光碟 1片。
2、作品畫面上須由作者親自落款,並附落款之局部特寫照片 1 張。
3、應附作品局部特寫8×10吋相片二張。

複審:
裱裝完成尺寸:長邊不得超過 220公分,短邊不限。


書法
初審:
1、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8×10 吋相片 1 張。
2、應附作品局部特寫8×10吋相片 4 張。
3、兩種字體作品釋文(含落款),楷書免釋文。

複審:
所送作品應 包括兩 種字體 (各 壹件),作品請以直式卷軸裝裱,畫心(不含框)長邊不得超過 180 公分,寬邊不超過 90 公分。


油畫
初審:
1、送件表、光碟、作品全貌8×10 吋相片 1 張。
2、應附作品局部特寫8×10吋相片 2 張。
3、本類包含壓克力繪畫作品。

複審:
作品尺寸,長邊不得大於 162 公分(100F2),短邊不得小於 72.5 公分(50M3);裱裝完成尺寸,長短邊皆不得超過 176cm。

(一)初審送件,照片數量依各類規定辦理,超過規定數量者,由主
辦單位逕行挑選符合規定數量之相片參與審查。
(二)各類作品原件必須精細裝裱完成;裱框請用壓克力及木板;玻
璃裝裱者,不予收受,並不予審查。
(三)送審作品若採郵寄或運輸送件,請自行包裝安全,運送過程所
遭致之損失,由作者自行負責。


[h2]展覽[/h2]一、獲入選以上(含入選)得獎作品,得由本館排定檔期辦理公開展覽。
二、主辦單位得視各場地狀況,保留佈展彈性。
三、主辦單位得要求作者親自到場協助佈展,或不予展出。


[h2]作業時程[/h2]初審收件 105 年度 7 月 25 日~8 月 8 日 郵戳為憑

初審 105 年度 8 月
入圍名單於國立國父紀念館網站公布並個別通知

複審收件 105 年度 9 月(約計 3 天)
國立國父紀念館(逾期視同放棄)

複審及成績
公佈 105 年度 10 月得獎名單於國立國父紀念館網站公布並個別通知

展覽 105 年度 11 月~12 月
國立國父紀念館

頒獎典禮 105 年度 11 月
國立國父紀念館展出作品退件

105 年度 12 月
註:作業時間如有更動,以主辦單位通知為準,
並即時於國立國父紀念館網站公布。


[h2]獎勵[/h2]各類別分設獎項一、中山獎:1 名,奬金新臺幣 30 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二、優選獎:2 名,每名奬金新臺幣 10 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三、入選若干名,各發給入選證書乙紙。
四、各類獎項(含入選)若複審未達標準,得以從缺;獲入選以上者(含入選)均發給展覽專輯乙冊。(2016-05-01 13:07)

好像頗厲害!

這角色 
讓我想去追這部電影了!(2016-04-30 23:37)

xiii13500 寫到:
明知道正能量多到不想再看,
但你的鼓勵,還是會讓我中標。
像魔法一樣,在心裡給予力量


好可愛的圖文啊!

說的好!
來自重要的人的正能量,
是永遠不嫌多的啊~ 😄(2016-04-30 23:14)

好精緻的風格啊!

很喜歡的的假睫毛~
(以後搞不好會流行! 😄 )(2016-04-30 23:11)

[h1]2016 EYE上馬祖行動攝影比賽[/h1]官網: http://ap.qoodo.net/2016mastu/matsumobile/

[h2]【競賽規則】[/h2]鼓勵所有傑出的攝影人,深入了解馬祖四鄉五島文化與風情,以 「感動」為主題,從各種面向拍出馬祖特有的文化與美。
也透過行動攝影比賽的機會讓更多人看見馬祖四鄉五島不同的風貌,攝影作品投稿要點如下:

1. 作品須符合攝影主題與規格,且為 105 年 1 月至 105 年 9 月間拍攝,
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在表現形式和技術上,應適用於平面和新媒體的傳播與再創作。

2. 參賽作品限以行動裝置(如平板電腦、手機)拍攝之作品,原始檔有效畫素最低為 500 萬畫素(含)以上,
(2,592 x 1,936 pixels(含)以上)。作品可合理使用調色編修,但不包含合成。

3. 上傳之參賽作品以 JPEG 格式為限,檔案需包含 EXIF 資訊,上傳作品檔案大小以 1MB 為限,解析度寬度 1,000 像素以上。

4. 每位參賽者限投稿六張作品,前三名以不重複選取為規則,第三名以上(含第三名)獎項,
每人限得一件,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5. 所有投稿作品及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自投稿日起歸屬「連江縣政府」與作者共同所有。
得獎作品之作者需將所有著作權讓與連江縣政府,
連江縣政府依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6. 攝影作品中不可出現任何與創作者有關的符號或文字,且正反面均不得做任何註記、圖色或簽名,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h2]【參賽資格】[/h2]凡海內外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

*活動主辦單位同仁及承辦單位員工不得參與,以示公允。


[h2]【報名費用】[/h2]無需繳交任何費用即可參加。


[h2]【評選制度】[/h2]主辦單位先針對是否吻合設計主題過濾參賽作品。
評選分為兩部分,分別為網路票選及評審評分,網路票選占比(30%),評審評分占比(70%),
將加總評選,評選結果,將於2015年11月公布。(詳細辦法請詳見3-1)

【網路票選30%】登入姓名、電話及E-mail,即可在活動網頁中投票。

【評審評分70%】將邀集國內來自學界與業界具指標性的攝影人士,以專業觀點,評選出最優秀的得獎作品。


[h2]【報名方式】[/h2]1. 採線上報名與線上上傳檔案,個人至多六件作品,上傳之參賽作品以 JPEG格式為限,
檔案需包含 EXIF 資訊,上傳作品檔案大小以 1MB 為限,解析度寬度 1,000 像素以上。下載參賽報名表填寫個人資料。

2. 於2016/09/30(五)18:00前(以郵戳為憑),將參賽作品原始檔Mail至2016newmatsu@gmail.com,
並將報名文件親送或郵寄至100台北市中正區漢口街一段35號4樓 2016 EYE上馬祖 行動攝影比賽 評選小組收。

● 所有參賽者皆須完成以上兩步驟方可有參賽資格。

● 一個作品僅限投稿乙次,倘若該作品有重複投稿、授權第三人使用或未遵守活動相關規定者,恕不受理。

● 參賽作品原始檔提供規範:

有效畫素最低為500萬畫素(含)以上,(2,592 x 1,936 pixels(含)以上)

※未獲獎作品恕不退件。


[h2]【獎項說明】[/h2]l 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狀乙紙

l 銀獎二名:各得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狀乙紙

l 銅獎三名:各得獎金新台幣6仟元、獎狀乙紙

l 優選十名:各得獎金新台幣3仟元、獎狀乙紙

l 佳作十名:各得獎金新台幣2仟元、獎狀乙紙

l 網路人氣獎一名:獎金新台幣6仟元、獎狀乙紙

※獎金單位:新台幣(主辦單位可視情況修改獎項內容)

※以上獎金獎品總計價值高達新台幣114,000元,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權利。


[h2]【比賽規範】[/h2]1. 連江縣政府、德勳廣告整合行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勳廣告)將於【2016EYE上馬祖 行動攝影比賽】(下稱「本活動」)之舉辦地區及舉辦目的範圍內,
於本活動舉辦時與後續本活動行銷推展期間內,蒐集、處理及使用如下報名表提供之資訊,但不限於姓名、聯絡電話等個人資料。

2. 報名人就其個人資料得依法向連江縣政府和德勳廣告請求查詢、複製、更正、停止利用及刪除等權利,但行使時須由本人提出並配合身份證明檢核。
3. 若報名人提供資料不正確時,將無法參加本活動,亦無法獲得本活動相關服務。

4. 參賽作品限未曾獲得其他任何攝影類型競賽獎項。嚴禁抄襲仿冒,違者經評定後將取消得獎資格與追回獎項,
並自行負責相關法律責任。參賽作品的著作權若有第三者提出異議,主辦單位概不負責,相關費用將由參賽者全數負擔。

5. 參賽作品一經投稿,如獲獎,即視為同意比賽主辦單位擁有參賽作品之使用權,除獲頒獎項所規定之獎金、獎座或獎狀外,不另付稿酬。
且所有參賽作品概不退還(參賽者請自行預留底稿)。經由評審團隊篩選之優良作品,須無償授權相關活動及後續之應用。
(參加者皆需填寫「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並於2016/09/30(五)前寄至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

6. 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對於參賽作品有使用及宣傳權利,例如出版相關紀念品、展覽、公開發表、重製、展售及授權第三方宣傳、
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作品使用修改、刊登廣告、編制成光碟、印製海報或製作成商品、網路應用之相關權利,
並不另支付稿費及版稅。得獎作品如有偽冒、抄襲、拷貝或經檢舉曾參加任何公開攝影比賽得獎或展出,經查證屬實,
一律取消資格,獎位不予以遞補。
如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承辦、執行單位無關。
(參加者皆需填寫「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並於2016/09/30(五)前與作品一併寄至主辦單位,以郵戳為憑。)

7. 依稅法規定得獎獎金獎品總價值高於二萬元者,須預先扣繳10%所得稅。

8. 參賽作品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所造成的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9. 參加者需詳閱活動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者,則不列入評。

10. 凡報名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各項規定,如遇比賽規範更動,請隨時上活動官網查詢,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


[h2]【評審團評分標準】[/h2]1. 採一階段評選。

2. 由主辦單位邀集國內來自學界與業界具指標性的攝影或觀光人士,共同以全面性的專業觀點召開評選會議,選定入圍與得獎作品。

3. 評選後,將以 e-mail、電話方式通知頒獎時間地點。

【評審團評審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評分內容 評分比重

構圖與美感 作品構圖與美感意境 50%

攝影品質 作品攝影品質 20%

網路人氣 網路人氣票選 30%

【著作權屬】

1. 得獎者須將得獎照片之著作權讓與連江縣政府。

2. 凡報名參加此競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了解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3. 若有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含著作權法)辦理之。

四、報名文件列表
[圖](2016-04-30 22:57)

依我的觀察推測,
這隻絕對是公羊,

因為很可愛(? 😬(2016-04-29 23:55)

這個李小龍頗帥啊!
雜誌明星無誤了!(2016-04-29 23:52)

[h1]「機械少女零壹 赤根京」攝影創作展[/h1][圖]


官方網站: http://www.littlemoca.com/
社群網站: https://www.facebook.com/littlemoca


展覽時間:2016年5月4日~5月29日

展覽會場:微當代文創littleMOCA

展覽時間:星期一-星期日 11:00-17:00

會場地址:臺北市承德路一段41巷17號1樓



日本網路美少女赤根京,身穿全球爆紅之開胸競技泳裝,
現身臺北傳統手工工廠,與台灣影像創作攝影師荒木,跨國合作的影像創作交流作品。
真實與虛擬的影像結合,傳統與現代的匯流,機械少女零壹在完成與未完成中的輪迴故事。


影像創作攝影師荒木,在實景進行拍攝後,以使用非3D軟體,進行一筆一筆之電腦繪製,
繼2015年「攝與被攝2.0」台灣展之後,今天4月在東京展時,其出神入化的工筆技術,不只台灣,連日本都給於高度評價。


此次的展覽,更首度完整展出所有作品,並以特殊相紙進行傳統沖洗,呈現出作品金屬的細緻美感.


影像創作攝影師
荒木

模特兒
赤根京
紅遍網路世界的5秒爆胸日本美少女
號稱「無限播放的五秒鐘!」影片3天點閱率破160萬
現在已經超過480萬人次點閱(每日持續增加中)(2016-04-29 23:45)

[h1]「若你能看見空間僅是噪音 」紀柏豪個展[/h1][圖]

官網: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800972846675277/

展期│2016年4月30日 - 5月22日 12:00-19:30
開幕茶會│4月30日 16:00
活動地點│水谷藝術 Waley Art-2F-5F 10868 台北市萬大路322巷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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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處在噪音的世界,我們無法關上門拒絕其招待,並在這無法計數的膨脹中進化與滾動。」
“We are in the noises of the world, we cannot close our door to their reception,
and we evolve, rolling in this incalculable swell.” Michel Serres, Le Parasite (2007:126)



展覽介紹:

Steven Connor曾說:
「我們被許多的噪音跟聲音所圍繞,我們的噪音和我們的聲音是如此雜亂又彼此混合,創造了這普遍的、擁擠的話語世界。」
必然存在的詰問是:那是令人愉快的嗎?我們能否完整地感知複雜聲響流動中的堆疊與交織?
有人說:噪音使我無法入睡、注意力不集中;有人說:噪音讓人有生活感、我很害怕沉默。
此刻,正面和負面的評論已然等價。對我來說,這意味著感知世界的方式。

「聲音」是時間性的產物,是終將消逝於空氣的能量形式。
「聆聽」則是以空間為載體、全然現場且難以再現的經驗,並受環境變化與外在擾動的影響。

這次於水谷藝術的展覽,將嘗試一系列應用現成物與震動式喇叭(Surface transducer)的「揚聲物件(Speaker objects)」,
延伸空間與材質自身的共鳴,藉由在空間中流竄的、自動生成的、無規律碰撞產生的噪音,
從聽覺出發,進而討論個體如何聆聽、解讀與再現周遭聲響,乃至聲音如何介入空間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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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創作者:

紀柏豪,來自台灣台北。
倫敦大學金匠學院音樂碩士、台大經濟學士。曾為樂團樂手、唱片公司詞曲作者、Changee共同創辦人。
作品大致上涵蓋但不限於現場電子、電聲作曲、流行音樂與聲音裝置等形式。
曾入選荷蘭V2動態媒體中心、巴黎西帖國際藝術村駐村,及國藝會「海外藝遊專案」、雲門舞集「流浪者計劃」等項目,
並以個人名義於台灣、倫敦、威爾斯、荷蘭、巴黎、北京、銀川、蘭州、香港等地發表創作與演出。個人網站 http://chipoh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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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展覽獲105期文化部藝術新秀首次創作發表補助(2016-04-29 23:42)

[h1]【在颱風眼中度假】七人聯展[/h1][圖]

官網: http://www.ibtef.org.tw/art.aspx?cate_id=3&art_id=393

展覽時間:105年4月27日至6月8日/ 週一至週五09:00-18:00
展覽地點:台灣工銀藝廊/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99號
開幕茶會:105年5月6日(五) 18:00 - 19:00
參展藝術家:李芷筠、許尚媛、徐翌婷、黃竹憶、吳育蓁、盧欣梧、施瑾


台灣工銀堤頂之星藝術展【在颱風眼中度假】七人聯展,自2016年4月27日至6月8日於台灣工銀藝廊展出。

環境影響著創作者的哲學,更引導著作品的方向,
此次由來自台南藝術大學造形藝術研究所、動畫與影像美學研究所、
藝術史與藝術評論研究所及台北藝術大學美術系、創作所相關科系的七位藝術新秀,
一齊展出版畫、壓克力、錄像、雕塑、裝置等多元媒材的作品。

人們身處的文化、歷史承載了彼此的記憶,從此密切延伸的即是「生活」,時常令人感到模糊卻又清晰。
在這個由個體與集體互相建構出的世界中,這種感覺及感知的曖昧,對於創作者而言,
並非是轟轟烈烈的奇幻冒險,反之,是樸實、平凡的日子,使創作者身陷其中。
七位創作者的作品類型雖迥異,卻深入貼近每一位的生活。

透過版畫層層凝鍊的李芷筠,最上層將純白覆蓋,留下靜謐時光;許尚媛運用布、毛線等複合媒材創作,擬現人體局部的毛髮;
徐翌婷以半立體雕塑轉譯現今環境中,過度積極帶來的倦怠結果;黃竹憶將陶器延展為承載記憶的容器,以陶所構成的畫面訴說往日時光;
吳育蓁的影像探討人類與社會之間的矛盾,不斷尋找著自我價值;盧欣梧描繪人物的互動狀態,藉此闡述著自由底下的附加條件;
施瑾透過讓觀者與雕塑作品互動,試圖打破藝術品的刻板印象。

不斷審視自身、家人、朋友與社會,藝術新秀融合想像的路徑與找尋信仰的方式,將創作呈現於【在颱風眼中度假】七人聯展,
開幕茶會將在5月6日(五)晚間18:00舉行,參展藝術家將於現場分享創作理念,歡迎民眾蒞臨參加。(2016-04-29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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