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熊熊10年彩繪競賽[/h1]
活動網站:
www.52313.com.tw或www.hsinifa.com.tw
信義鄉農會酒莊設立十周年活動-十年狂野
熊熊10年彩繪競賽簡章
為慶祝信義鄉農會酒莊設立十年特於2012年10月10日舉辦,信義鄉農會酒莊設立十周年活動-十年狂野 熊熊10年彩繪競賽,廣徵各界機關、公司、單位組隊參加。透過大型公仔彩繪藉以提升在地產業印象,與產業想像呈現。創作主題依信義鄉在地印象、人文特色、產業想像、生活印象、趣味創意,五大主題呈現。
▇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 : 信義鄉農會
▇ 作品主題
創作主題依信義鄉在地印象、人文特色、產業想像、生活印象、趣味創意,五大主題呈現。
主題可交疊呈現,但評分標準依明確性為主體計分,無法辨識單一主題或過於創意表現與偏離五大主題則無法參加決賽,現場彩繪。
參賽簡章與報名表下載:www.52313.com.tw或www.hsinifa.com.tw
相關資訊洽詢:049-2791949、2791959 彩繪活動組 李小姐
▇ 活動日期
1.初審:
即日起至2012年9月28日(含)前。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作品構想
圖連同報名表印出 ,郵寄自 556南投縣信義明德村新開巷11號 彩繪活動組收,
2012年10月3日初審通過將以電話與e-mail方式通知參加決賽。
2.決賽:
2012年10月10日上午06:00-11:00,至信義鄉農會梅子夢工廠(556南投縣信義明德村
新開巷11號)進行彩繪施作。隊員需出席率須達8成,否則將登錄於總成績中扣除10分,
未達7成扣除20分依此類推,工具與水泥漆由信義鄉農會提供。
3.評選與頒獎:
2012年10月10日上午10:00,現場進行評分,並由團隊代表人3分鐘發表創作說
明。評選後公布成績並進行領獎。
▇ 活動對象與其他說明:
1.凡有興趣之個人,14歲年齡以上、無限制職業及性別,5人以上組隊皆可報名參加
組隊參賽須指定代表人,報名表上並填妥參賽者名單。
2.每隊限投乙件作品,另為能擴大參與群眾,每單位將只遴選一隊參加,如學生參加隊伍將以一校一隊參加,
隊員不可跨隊,如有跨隊隊員,初審時將逕自取消兩隊決賽資格,單位參加隊伍由主辦單位初審時決定。
3.彩繪使用之彩繪工具、色料、水泥漆由信義鄉農會提供,如採用其他顏料與工具逕自取消決賽獎勵與排名。
4.完成作品,將由信義鄉農會梅子夢工廠擁有,並得以蒐藏、公開展示,參賽隊伍不得異議。
▇ 獎勵方式
金牌(1名):頒發梅子夢工廠20,000元產品兌換券、獎狀乙紙。
特優(4名):頒發梅子夢工廠5,000元產品兌換券、獎狀乙紙。
佳作(4名):頒發梅子夢工廠2,000元產品兌換券、獎狀乙紙。
(☆上述獎項若參賽隊伍未達標準,得視評審會議討論予以從缺。)
▇ 評選方式與標準
由信義鄉農會委由專家評選:
1. 專家評選:評選標準為主題概念30%,整體設計呈現40%,作品說明30%。
2. 結果公布:得獎名單於2012年10月10日當日公布。
▇ 作品規格及相關規定
1.初審作品呈現方式
(1)初審作品構想之繪製軟體不限,但報名時一律採用A4格式印出。
(2)報名表必須詳填參賽作者真實資訊,並且簽名以示負責。
▇ 送件及報名方式
1.收件方式:限採掛號郵寄或親送兩種方式。
A.郵寄投稿者:請將作品及報名表
掛號郵寄至 556南投縣信義明德村新開巷11號
信封請註明 : 彩繪活動組收,資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B.親自送件者:請於上班期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送至郵寄投稿收件地點,
洽彩繪活動組 李小姐 逾期不予受理。
2.郵寄送件時請注意包裝妥善,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 著作權相關規定及備註
1.初審作品無論採用與否均不予退還,如有需要請作者事先自行備份留存。
2.初審作品以未曾公開發表者為限。
3.初審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
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 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若經發現有上述情形,除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勵。
4.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
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 名額以不超過原獎勵總
額為限。
5凡報名參選者,視為認同本辦法一切規定,參選作品須遵守徵選辦法及作品規格之要求, 才符合徵選資格得 以
評選。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得另行公佈補充之。
6. 主辦單位保留本簡章之解釋權,未規範部分主辦單位得補充之。
(2012-09-16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