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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225/115/210mz.html[/center]
[center][h1]設漫畫屋 不如精確分級制度[/h1][/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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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醒報記者鍾禎祥報導】國內漫畫長期受到歧視,國家圖書館最近成立漫畫屋,鼓勵漫畫創作,用意固然良善,但成效受人質疑。台灣最大的漫畫出版社東立編輯長陳清淵指出,「振興漫畫產業,精確的分級制度比成立漫畫屋更加有效。」他說,台灣漫畫長期被汙名化,缺少精確的分級標準,社會地位無法提升,又怎會有創作人才想投入?
在台灣現有的出版規定中,平面出版物包括報紙、雜誌、小說、漫畫等,都只有分普、限二級。
「出版社認為是普遍級,消費者認為是限制級,這時候標準是什麼?」陳清淵解釋,不同年齡層適合的漫畫本來就應有不同標準,但台灣將所有漫畫種類混為一談,而且標準不一,造成很多人認為漫畫教壞小孩的印象。
「每當發生社會案件,就拿漫畫來祭旗。」陳清淵表示,現行平面出版物的分級標準完全是由業者自由心證,尺度難以拿捏,怎樣算血腥?怎樣算暴力?每到發生事情後,社會大眾再回過頭來責怪出版品,讓業者不知所措。他說,「漫畫汙名也讓許多創作者卻步,不敢投入這個產業。」
對此,新聞局出版處官員解釋,台灣平面出版物目前只分普、限二級,原因在於圖書分級制的執行困難度很高。他舉例,如果把雜誌列為保護級,是不是代表家長要在旁陪同小孩觀看?問題是,實際狀況很難達成,那被列入保護級的平面出版物不就沒人買?
另外,台灣現在每天都有幾百、幾千本平面出版物,如果要詳細分級的話,新聞局出版處官員表示,恐怕沒有那麼多人力。針對新聞局官員的說法,陳清淵無法認同。他質疑,平面出版物難道不能有一套專屬制度?為何一定要模仿電子媒體的四級制?
為了擺脫類似爭議,數年前出版業者便邀請了學者、官員共同組成出版委員會,協助落實分級,但還是無法徹底解決。陳清淵指出,政府為了方便管理,就好像台灣藍、綠,統、獨議題一樣,只想用簡單的二分法解決問題。
陳清淵強調,最重要的不是分成幾級,而是分級的標準在哪裡?相較於日本對出版品的規範來說,台灣非常模糊不清。他期盼,政府能夠針對各項不同的出版品好好思考,訂出一套精確的標準,除了幫助創作者和業者外,也可以建立一個更健全的閱讀環境。
(圖說:日前漫畫人物抽煙引發抗議,業者盼有精確分級助漫畫擺脫汙名,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2010-02-26 2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