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慶祝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民間提案活動徵件簡章[/h1]
活動網站:
http://100.cca.gov.tw/
參賽表格:
附件
一、為慶祝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鼓勵民間提供相關慶祝活動創意,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特訂定「慶祝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民間創意提案活動徵件簡章」。
二、徵件項目:
(一)創意點子王:舉凡慶祝建國百年的創意構想,皆可提供做參考,提案人不參與執行。
(二)規劃辦理相關活動:以「民國一百年 民主新台灣」為計畫主軸,規劃有關「過去」、「現在」或「未來」等面向之活動,希望讓世界看見台灣,讓台灣看見未來。提案人參與執行。
三、慶祝活動辦理期程:99年10月10日至100年12月31日。
四、申請資格:不限國籍、年齡,個人或團體,凡有創意發想者,皆可提案。
五、獎助經費:
(一)創意點子王:提供創意供參考,活動本身無經費補助。申請時間截止後,將選出第一名五萬元、第二名三萬元、第三名兩萬元,以及三名佳作各一萬元(視徵件情形增加獎助名額)。本會保留所有創意提案是否執行之決定權。
(二)規劃辦理慶祝活動:酌予部分經費補助;所提活動計畫,自籌款需佔計畫總經費至少三成以上,實際補助比例依相關規定審查後決定。如無編列自籌款者,本會得不受理申請。
六、收件時間:自公告日起至99年4月30日止,收件期間如有變動,將另行公告。
七、申請方式:
(一)創意點子王:
1.上述期程內以郵寄、傳真(02-23216535)、電子信箱(roc100@cca.gov.tw)等方式傳送創意構想(格式如附件一)至本會,並註明「建國一百年民間提案─創意點子王」。
2.本會收受之創意點子,不論是否採用,均不予退件。
(二)規劃辦理慶祝活動:
1.上述期程內皆可提出申請,本會將於每月月底彙整該月申請表,並於次月底前進行階段性篩選及公告。
2.申請單位應於本會公告收件期間內,檢具申請表(格式如附件二),附計畫書及相關證書影本,一式二份以掛號寄送或專人送達本會,並註明「建國一百年民間提案─規劃辦理慶祝活動」;或以電子郵件方式申請,傳送至本會電子信箱(roc100@cca.gov.tw)。
3.本會收受之所有申請資料及附件,不論是否給予補助,均不予退件,請申請人自行留存備份。
八、 審查方式:
1.本會得聘請專家學者若干人組成評審小組,審核計畫內容之可行性及建議補助金額。評審委員如有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二、三十三條規定情形者,應予迴避。
2.評審標準:就計畫主題及內容之重要性、完整性及具體可行性、自籌經費比例、經費編列合理性及計畫之效益性等綜合考量,並採競爭性評選。
3.經本會初審通過之案件,本會將個案函知初審建議補助金額,由申請單位自行評估是否付諸執行後,辦理後續事宜。
不需政府經費支持之活動或是未能納入政府補助範圍之提案,歡迎民間自行籌辦,共襄盛舉,並將活動列名於建國一百年之系列活動中。
九、本會聯絡方式:
(一) 地 址:100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1號 文建會第三處
(二) 聯絡人:02-23210140 張庭榮
(三) 傳 真:02-23216535
(四) 電子信箱:roc100@cca.gov.tw
(五) 網址:
http://100.cca.gov.tw(2010-02-26 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