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全國大專校院創意 E化教材設計競賽[/h1]
活動網站:
http://140.130.13.43/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98&Itemid=2
主辦單位: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研究總中心、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精密機械技術研發中心
一、活動目的強化人才培育計畫為擴展機械領域相關課程數位學習教材之豐富性,藉以提升教學品質及學習效率,擬舉辦E化教材競賽,以提昇教師製作多媒體教學教材之能力,豐富課程教材的活潑多樣性,引發學生學習樂趣。 二、承辦單位指導單位:教育部技職司主辦單位: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研究總中心、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精密機械技術研發中心 .....
一、活動目的
強化人才培育計畫為擴展機械領域相關課程數位學習教材之豐富性,藉以提升教學品質及學習效率,擬舉辦E化教材競賽,以提昇教師製作多媒體教學教材之能力,豐富課程教材的活潑多樣性,引發學生學習樂趣。
二、承辦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技職司
主辦單位: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研究總中心、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精密機械技術研發中心
協辦單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產業機械關鍵技術研發中心、建國科技大學精密產品快速開發技術研發中心
三、活動時程
1.公布競賽要點:99年01月15日
2.報名截止日:99年3月15日
3.收件截止日:99年3月15日 (以郵戳為憑)
4.公布得獎名單:99年4月15日
四、參賽資格
全國大專院校教師為主。
五、作品規格與主題
1.作品主題:機械相關領域課程之教材。
2.參賽作品所使用的製作軟體不限,但須以PC格式Windows作業系統能開啟與使用,且不需安裝特定軟體為原則,以AVI格式為主,參考檔案格式如下:
類型 格式 備註
動畫 Swf 可鑲嵌於網頁內播放或互動
影片 wmv、mpeg 解析度720*480(含)以下、無需特殊編碼器
簡報 ppt Office 2003能直接開啟
3.該教材授課之總時數6小時以上,需提供授課大綱,說明每一單元之授課時數,每一單元不得超過3小時(如作品說明表)。
4.凡參賽作品程式檔及原始檔(含未壓縮、未轉檔格式)應儲存於光碟片內,以提供作品得獎時發佈於媒體使用 。
六、報名方式
1.報名方式:
參賽者於活動網站(
http://temf.nfu.edu.tw/),下載並填寫「活動報名表」,email至活動信箱(rsh5@nfu.edu.tw),email回函確認收到後即完成報名(3個工作天)。
2.繳交內容物:
(1) PC格式參賽作品光碟(DVD/VCD),光碟上請註明參賽者姓名及服務單位。
(2)參賽者需於活動網站上,下載填寫完成「參賽同意書」及「作品說明表」,連同參賽作品一併以掛號郵寄主辦單位。
3.郵寄地址:
632 雲林縣虎尾鎮文化路64號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研究總中心 『E化教材設計競賽活動小組』收。
4.投送之作品一律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製作備份留存。
七、評選與獎勵方式
評審方式:聘請資訊教育、多媒體、機械領域等相關學者專家進行評審。評審團將依下列評選項目進行評選。
1.教學設計: a.作品題材設定、單元安排與教學設計原則的符合程度。
b.能善用超連結的非線性閱讀特性,將需進一步了解的關鍵詞句,導引至作品或外部網站之相關頁面。
2.介面設計: 作品的人機互動介面,能符合一般瀏覽習慣,讓瀏覽者直覺地穿梭於各頁面間。
3.訊息設計: a.作品的文字敘述、語音表達、圖片動畫等,對學生網路學習的親切程度。
b.作品的視覺效果、美編配色等表現方式,對學習者繼續觀賞學習的吸引程度。
4.創意設計: a.作品整體的創意程度與趣味性 。
b.對數位學習教材設計手法的創新特殊價值。
八、獎勵名額及方式
第一名(1位):10,000元獎金禮券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1位):6,000元獎金禮券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2位):4,000元獎金禮券及獎狀乙紙。
佳 作(3位):1,000元獎金禮券及獎狀乙紙。
最佳創意獎:1,000元獎金禮券及獎狀乙紙。
九、注意事項
1.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的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未盜用或冒用任何他人之資料,如有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及得獎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2.參賽作品不得為已發表作品及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作品,曾經參加過其他比賽而未獲獎作品則可參賽,嚴禁所有文字、圖案、表格、照片、影片、語音、音樂、動畫等各種內容及所使用之程式發生抄襲或觸犯他人著作權情事。一經發現或經他人檢舉屬實,競賽期間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繳已領獎勵,如涉有爭議或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負全責,與主辦單位無關。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承擔,不得異議。
3.參賽者需保留作品原始檔案,供主辦單位備查。
4.得獎者將個別通知,並於活動網站公告之;未得獎者將不另通知。
5.得獎作品需同意無償、非專屬性授權主(承)辦單位製作成視聽著作(影片)與數位形式檔案,在計畫網站提供教學、研究與公共服務用途之公開上映、公開播送與網路線上閱覽。若因教學研究之要求,得重製該視聽著作。本件授權不影響著作人對原著作之著作權及衍生著作權,並得為其他之專屬授權。
6.凡報名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競賽要點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本活動時程若有變更,將統一公告於強化人才培育計畫網站(
http://temf.nfu.edu.tw/)。
(2010-02-24 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