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創意無限大 資源續發光(資源回收創作競賽)[/h1]官網:
http://goo.gl/eZp1w8
為鼓勵全國民眾發揮創意,以資源回收物再利用之精神,創作具基隆市特色(例如漁商港)或具實用性的資源回收環保作品,
在尋找素材及構思的過程中,瞭解資源回收項目,並認知其再利用之可貴,
爾後,可透過作品展示,讓資源回收的宣導工作,更富教育意涵。
[h2]辦理期程[/h2]一、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也無法將作品寄回,請自行確認寄送時間)。
二、專家評審:105年11月15日前。
三、成績公布:預計105年11月30日於環保局網站公布得獎名單。
肆、辦理內容
[h2]競賽主題[/h2]以資源回收及海洋環境保護為主題,作品素材需包含資源回收物。
[h2]參賽資格[/h2](一)全國民眾皆可參加,以個人或以團體為單位報名參賽,不限件數,但一主題對應一作品。
(若作品皆得獎,領獎以最高獎項為主,作品仍同樣參與展出)。
(二)團體參賽者,每團人數不得超過3人。
(三)主辦單位相關作業人員,皆不可參賽。
[h2]報名方式[/h2](一)請填妥報名表(附件三)後,將作品(依附件一規定格式)
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自送至基隆市信義區培德路221之3號,基隆市環境保護局清潔隊 『基隆市環境保護局資源回收創作競賽小組收』。
(二)報名表填寫注意事項
1.請填寫真實姓名。
2.一張設計圖對應一張報名表、一張光碟及一件作品。
3.一件包裹或函件限裝一人或是一團體之作品。
4.參賽者經由簡章報名此活動者,主辦單位視同接受競賽規則,事後不得有任何異議。
(三)競賽辦法
本次創作競賽需繳交設計圖稿及成品,設計圖稿請使用電腦軟體繪圖,繪圖軟體無任何限制,礙於後續使用情形,不接受手繪稿件。
請加強作品之堅固性,以降低郵寄或作品搬運過程中之碰撞毀損風險。
1.競賽規則
(1)創作作品大小上限為80立方公分。
(2)建議應具實用性、教育性、收藏性及設計感。
(3)創作理念200字以內。應說明創意性、論述性、造型性、應用性。
(4)所有稿件及作品恕不退回。
2.繳交明細
(1)黑色裱板(詳見附件一):
正面:將參賽作品設計稿輸出成彩色A4紙張黏貼於裱版左方,並於裱版右方黏貼作品創作理念(附件二)。
背面:將報名表 (附件三)輸出,確實填寫、簽名後浮貼於左方,並於右方貼上作品光碟。
黑色裱板正面除指定物件,不得出現任何文字、圖片及記號。
(2)作品光碟:
設計圖檔:使用繪圖軟體製作之電腦繪圖圖檔,使用軟體無任何限制,若有連結敬請使用嵌入或附上圖檔。
JPG格式圖檔:參賽光碟內除原始設計圖檔外,需將設計圖檔另外轉存為JPG格式之圖檔,大小請勿超過5MB。
Word檔:將附件三另存新檔,以參賽者姓名命名,並將其內容填寫完成。
(3)作品
3.評審原則:主題吻合度30%、創意與原創性30%、實用性15%、宣導性15%、創作理念10%。
[h2]獎勵方式及名額[/h2]1.金獎:錄取一名,頒發獎金1萬2千元及獎狀一紙。
2.銀獎:錄取一名,每名各頒發獎金8千元及獎狀一紙。
3.銅獎:錄取一名,每名各頒發獎金6千元及獎狀一紙。
4.佳作:錄取三名,每名各頒發獎金獎金3千元及獎狀一紙。
[h2]評審方式[/h2]1.將邀請具有美術設計、大眾傳播、環境教育、環境保護等專業背景之專家學者3位及主辦單位代表1位,擔任評選委員。
2.評審項目及分數比重:
(1)主題吻合度 30%
(2)創意與原創性 30%
(3)實用性 15%
(4)宣導性 15%
[h2]注意事項[/h2]1.送件參賽者於報名表上切結欄上簽章後,即視為同意並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2.每件參賽作品作者需填寫「授權同意書」,聲明作品以不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凡有抄襲創意之作品,如經檢舉,經評審委員決議確定後,取消得獎資格,並得由主辦單位公布之;個人需擔負抄襲之法律責任。
3.參賽者同意作品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不限期間、不限次數之非營利性重製、發行、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
4.參賽者得獎之作品設計著作權或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人格權,歸屬於主辦單位擁有,
且主辦單位擁有重製、下載、公開展示及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
5.主辦單位擁有得獎者之作品典藏與廠商合作發行等權利。
6.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之原創版權所有且未公開發表(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
嚴禁剽竊或抄襲。如有剽竊他人情事,經查證屬實,立即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各項獎勵,其衍生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7.參賽作品寄送請妥善包裝,如因作品包裝不當遭損壞,影響其資格或是評審成績,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不予受理。
8.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拒之力導致參賽作品損壞,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請參賽者先行備份保留底稿,主辦單位不予退還。
9.如有偽造情事,經舉發查證屬實者,逕取消其名次(不遞補),並追回已頒發各項獎勵。
10.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11.活動辦法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後重新公告或補充解釋之。
12.參賽者對於評審之評審結果,完全同意並尊重,絕不提出任何異議或申訴。
**設計附註
1.設計無顏色設限,漸層也可以印刷。
2.如使用Illustrator,版本統一以CS3為準,較高版本請降存為CS3版本。
3.各項作品圖檔解析度請設定為300dpi以上及使用CMYK四色印刷模式。
4.設計圖檔需附上字體或文字轉外框曲線、圖檔置入或附上連結之圖檔等。
(2016-07-23 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