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2017臺北世大運設計徵選活動-Slogan、Logo與吉祥物 徵的就是你 [/h1]官網:
http://www.gov.taipei/mp.asp?mp=2017LDC
[h2]徵選項目[/h2]本活動徵選投稿項目須同時包含2017臺北世大運之標語(slogan)、
標誌(Logo)與吉祥物(Mascot)設計,缺任何一項視為不合格件。
(一)標語(Slogan)
毋須圖像化,本項僅徵求文案內容,且須包括中、英文。
(二)標誌(Logo)
視覺圖像設計稿應以英文字母「U」的意象進行設計,使觀賞者可聯想到世界大學運動會Universiade,
惟毋須加入運動會名稱、舉辦年份、FISU Logo的5顆星,亦不限制顏色使用。
(三)吉祥物(Mascot)
視覺圖像設計稿,應搭配主軸與精神進行發想。
[h2]作品規格[/h2](一)標語(slogan)
須同時發想中、英文標語,且中文標語字數限20字以內,倘含英文字母、數字皆算1字,
另發想理念與涵義說明,作品須以本徵選報名表(簡章附件1),以電腦打字詳細填寫。
(二)標誌(Logo)與吉祥物(Mascot)
兩者均請以電腦軟體繪製,並分別以JPEG格式檔案及依以下規定繳交:
(網路報名者以電腦完稿後上傳至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官網)
報名時,參加者須提供繪製1024px x 768 px之視覺設計彩色稿,JPEG格式檔1份,J
PEG檔作品解析度需至少為300dpi,標準RGB格式,檔案大小以3M內為限。
經入選第三階段之參加者須提供繪製A3作品尺寸之視覺設計彩色稿,向量檔ai格式,解析度需高於300dpi,用色以標準CMYK印刷四色以內為限,
並於通知期限內,將原投稿作品檔案光碟與報名簡章附件表單親簽(章),寄至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備委員會「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視覺設計徵選活動小組收」,
倘未如期繳交,視同放棄。
作品說明須以本徵選報名表及簡章附件1至3,以電腦打字詳細填寫。
作品不得標示可辨識個人、公司、團體之圖騰記號,
例如:浮水印、名稱、圖章、代號…等有違影響評選公正性疑慮之記號,違者取消資格。
(三)創作說明請限於300字以內。
(可包含創作理念、圖形意義、可應用性、色彩涵意等)。
(四)上傳電子檔案:
相關檔案於註明檔案名稱後,並註明作者,參賽者應注意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之失真情形。
(五)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簡章附件4):
參賽者需親筆簽名或蓋章確認後上傳PDF檔至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官網。
(六)繳交作品規格不符、資料不全或違反活動規定,視同不合格件,不納入評選。
(七)本徵選得獎作品,臺北市政府享有全部之著作財產權,並有權使用於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文宣與相關製作物,
包含海報、文宣手冊、簡介、網站、電子簡報檔、名片、信封、信紙、工作證、旗幟、各式輸出、戶外看板、通訊軟體或其他可應用之物件、紀念品製作等各式識別系統或相關之文宣品及出版品。
以上各式文宣品與製作物,將由臺北市政府運用獲獎作品進行視覺設計發展。
[h2]徵選方式[/h2](一)參加對象:
凡對設計有興趣之個人、公司或團體,皆歡迎投稿,且免報名費用。
(二)以團體創作報名者:
請自行指定一名授權代表(請填寫簡章附件5授權書);
以公司創作報名者,以負責人為授權代表,填寫各項報名資料。
(三)每位參賽者報名件數限定1件,並上傳作品至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官網www.taipei2017.com.tw。收件辦法請參照第(五)點。
(四)收件日期:即日起至2015年3月15日(日)止,網路報名者以臺北時間(GMT+8:00)2015年3月15日24:00之前報名完成送件時間為準,
實體報名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亦不得補件。
(五)收件單位:
本活動收件採網路與郵寄擇一方式報名,收件方式如下:
網路報名:
請填妥報名資料後上傳作品至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官網www.taipei2017.com.tw。
如有檔案上傳問題請洽臺北市政府資訊局
聯絡電話:
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068或1070
E-mail:
services@mail.taipei.gov.tw。
郵寄報名:
請將作品燒製成JPEG檔光碟與報名表、簡章附件表單統一寄至
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籌備委員會「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視覺設計徵選活動小組收」
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2號3樓
聯絡電話:(02)2570-7017分機2307或1999(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2046。
(六)得獎作品將於2015年4月下旬公布,並公告於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官網,並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
(七)送件時請依活動辦法一併繳交標語(slogan)、標誌(Logo)與吉祥物(Mascot)等之全數參賽作品、報名表及切結書,若有缺漏視為不合格件。
[h2]評選方式[/h2](一)將分成資格審查、初選、評選、網路投票與決選等五階段。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針對報名文件審核,審核通過者進入下一階段初選。
第二階段(初選):針對參選作品進行初步審查(如設計符合規定及設計理念符合性),審查通過者進入下一階段評選。
第三階段(評選):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設計領域之專家、學者、設計界人士共3至5人,
並邀集臺北市政府相關局處推派代表,組成7至9人評選小組,評選出10件入選作品,進入下一階段。
第四階段(網路投票):將10件入選作品刊登於「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官網」進行網路投票,票選出優選5名進入下一階段。
第五階段(決選):由臺北市政府自優選前5名中核定決選者。
(二) 第三階段評選時將考慮其創意性、完整性等,評選標準為:主題意象表達40%,視覺效果及美感30%,應用可行性30%。
(三) 入選、優選及決選名單將公告於「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官網」。
五、活動流程
報名(即日起至3月15日止)->資格審查、初選與評選->票選(將另行於網站公告)->決選(預定2015年4月下旬公告)
*以上期程,臺北市政府保留調整權利,如有調整將另行公告。
五、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初選獎:
凡報名參加者且經初選合格者,每件作品可獲2017臺北世大運紀念品1式(總價值新臺幣2,000元內)。
名單公告後,請初選獲獎者填妥相關文件並檢附身分證影本,寄回「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視覺設計徵選活動小組」,
經核對身分無誤後,本小組再以電子郵件提供領獎通知單。俟紀念商品製作完成後,將以郵寄方式寄送獎項予獲獎人。且初選獎項寄送地區僅限臺、澎、金、馬。
(二)入選獎:
5件,未進入票選獎者每件作品可獲設計費新臺幣5萬元。
(三)票選獎:
4件,扣除決選獎者每件作品可獲設計費新臺幣8萬元整。
(四)決選獎:
1件,由臺北市政府自優選5件作品中核定決選者,該件決選作品可獲設計費新臺幣40萬元。
(五)如遇決選者因故遭取消資格,則由其他優選者中再核定遞補。
以下類推。若參選作品未達標準,臺北市政府保有獎項從缺之權利。
(六)得獎者之設計費,若為個人與團體以授權代表為受款人,若為公司以公司為受款人,不得要求變更。
(七)得獎作品之設計費一律以「匯款」方式核發,屆時得獎人須提供受款帳號等相關資料,以利設計費核發。
(八)得獎者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課稅,並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其他稅務相關規定請參照財政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f.gov.tw。
[h2]注意事項[/h2](一)參與本徵選活動衍生之相關費用由參加者自行負擔,臺北市政府不另外支付。
(二)參加者應保證參選作品符合規格,並為其創作且享有完整著作權,未曾公開發表、出版或於其他競賽類及非競賽類活動中獲獎。
(三)參選作品及繳交之報名表件一律不退件,參加者須保證作品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
若有第三者主張受侵害,參加者須自行負責,並賠償相關損失,與臺北市政府無涉,
臺北市政府並有權取消該徵選者入選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已核發之設計費。
(四)得獎者(入選獎、票選獎及決選獎)須同意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臺北市政府,並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
(五)為避免網路壅塞造成上傳困難,或任何不可預期因素影響參加者之權益,請盡量避免截止日前一、兩天才進行投件,
實際活動以臺北時間(GMT+8:00)2015年3月15日24:00之前報名完成送件時間為準,臺北市政府不接受補件。
(六)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臺北市政府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活動之權利。
另臺北市政府保留修改本徵選辦法之權利,同時有權對本活動之一切事宜,包括參加資格、得獎者的資格以及對本活動辦法及活動注意事項作出解釋或裁決。
若參加作品不符合臺北市政府需求,臺北市政府保留更改各獎項名額之權利。
(七)參加作品權利歸屬說明,得獎作品(入選獎、票選獎及決選獎)著作財產權之全部均歸臺北市政府所有,
臺北市政府保有刪改、修飾、印製、宣傳、刊登、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於各項推廣工作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八)如有未盡事宜,由臺北市政府另行通知參選者。
(九)請詳閱以上徵選說明,一旦投稿參與本次徵選,則視同同意本徵選簡章內容之相關規定與臺北市政府另行公佈之附屬規定。
(十)臺北市政府及2017臺北世界大學運動籌備委員會參與本項徵選活動之工作人員不得報名參與。
(2015-02-26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