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2015A+創意季 新秀設計競賽[/h1][圖]
官網:
http://www.a-plus-taichung.com/
[h2]報名資格[/h2]凡參與「2015 A+新秀設計展」作品展覽者均可參與。
[h2]報名類別[/h2]*視覺傳達類
視覺傳達設計類包含識別設計、海報設計、包裝設計及印刷設計。
1. 識別設計類
企業形象:各種企業機構、非營利機構單位等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
品牌形象:各種商業推廣、商品行銷等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
活動形象:各種商業、公益、文化活動等標誌及系列應用設計作品。
2. 海報設計類:各種商業行銷推廣、藝文展演、公益活動等宣傳海報作品。
3. 包裝設計類
商品包裝:各種商品之單體或系列包裝盒、購物袋等設計作品。
禮盒包裝:各種以送禮為目的之單體或系列禮盒包裝設計作品。
4. 印刷設計類
型錄簡介:各種商業宣傳型錄、DM 等單張摺疊或成冊之設計作品。
請柬卡片:各種喜慶賀卡、金融證卡、請柬、宣傳卡片等設計作品。
綜合印件:各種行事曆表、POP、郵票、行銷印刷品等設計作品。
*工業設計類
工業設計類包含交通工具設計、設備儀器設計、生活及家居用品設計、通訊及
家電產品設計。
1. 交通工具設計:車輛、飛行器、船艇。
2. 設備儀器設計:工業設備、生產機器、醫療設備及儀器、工程儀器工具。
3. 生活及家居用品設計:辦公用品、廚具、廚房用品(碗、盤、杯子等)、衛
浴設備與相關用品、家具。
4. 通訊及家電產品設計:消費性電子產品、家用電器、照明設備。
5. 其他類:運動用品、休閒設備、玩具。
*時尚設計類
時尚設計類包含服裝設計、鞋樣設計、包包設計、飾品及配件設計。
1. 服裝設計:各類時尚服裝。
2. 鞋樣設計:時尚男女鞋款。
3. 包包設計:手提包、郵差包、托特包等各式包款。
4. 飾品及配件設計:項鍊、手鍊、戒指、耳飾、髮飾、別針、胸針、披肩。
*空間設計類
空間設計類包含建築設計、室內設計。
1. 建築設計:建築結構設計、都市計劃、都市設計、敷地計劃、景觀設計。
2. 室內設計:空間規劃、櫥窗設計等。
*數位媒體類
數位媒體類包含數位遊戲設計、互動多媒體設計、行動加值應用軟體、數位影
像。
1. 數位遊戲設計:數位遊戲設計、數位遊戲動畫設計、數位遊戲介面設計。
2. 互動多媒體設計:互動介面及網站設計。
3. 行動加值應用軟體:可於智慧型手持裝置載具完整執行之應用程式。以及智
慧型手持裝置載具完整執行之遊戲程式。
4. 數位影像:以錄像、微電影方式呈現作品概念,以及 2D 或 3D 之數位動畫
作品。
[h2]競賽方式[/h2]一、第一階段報名
1. 報名時間:104 年 2 月 1 日(日)起至 4 月 10 日(一)24:00 截止
2.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於截止日前至「2015 A+創意季活動官方網站」報名
3. 報名資料說明:
①上傳圖檔限制:2 張 A3(29.7X42 公分),JPEG 檔,檔案大小 5MB 以
下(不得小於 1MB,以防圖檔過小無法辨識),A3 範圍內可自行編排畫面及說明文字,做為第一階段評選使用。
②作品設計特點:以 200 字為原則,說明表現設計特色。
③報名數位媒體設計類者,除作品照片外,請檢附可觀看之作品連結網址,時間長度 30 至 60 秒,
名稱以「學校系所名_報名作品名稱」命名,以利評審評選。報名數位遊戲、互動多媒體、行動加值應用軟體者,
建議可將操作流程拍成 30 至 60 秒影片說明,展示其特色及重點,於線上報名時檢附可觀看之作品連結網址,作為評審評選用。
※為保障參賽同學權益,建議將參賽作品設定為非公開影片,使只有連結者才能觀看。
④線上報名時,請完整填寫作品名稱、勾選類別,並自行確認上傳圖文資3料能正常瀏覽與清楚辨識,
若因上傳過程出錯導致作品資訊不清,影響評審初選結果,參賽者須自行承擔。
4.完成線上報名:由系統寄發「報名完成確認通知」至報名者 E-mail 信箱。
5.第一階段入圍通知:接獲由執行單位通知信函之參賽者,請務必繳交第二階段評審所需資料。
二、第二階段資料繳交
凡第一階段入圍者,務必依照以下規定繳交資料。
1. 繳交期限:入圍名單公告日起至 4 月 30 日(三) (以郵戳為憑)
2. 繳交方式:親送或掛號郵寄至 110 台北市信義路四段 391 號 11 樓之 5,收件人「2015 A+新秀設計競賽執行單位」收。
3.繳交資料
①作品圖片:6~10 張作品圖,尺寸不得小於 10 x15cm,解析度 300dpi,
CMYK 色彩模式,TIF 檔(可包含細部近拍與整體圖)。
數位媒體類參賽者,請自行截取畫面,並依照繳交規格送件;
檔案命名方式「報名編號_作品名稱_順序」,例如「12345_作品圖片_001」。
作品圖將作為編輯活動專刊使用。
②設計者或團隊照片:至多 2 張,尺寸 10 x15cm,解析度 300dpi;
檔案命名方式「報名編號_作者照片_順序」。
③報名表及作品文字說明:請上「2015A+創意季活動官方網站」下載;
檔案命名方式「報名編號_報名表」。文字將作為編輯活動專刊使用。
④著作權授權與個資同意書紙本繳交:請上「2015A+創意季活動官方網站」下載。
4.將上述第①~③項燒錄成光碟並以「參賽類別_報名編號」命名,連同第④項紙本,一同繳交至指定地點。
註:同件作品與資料之光碟可燒錄於同一片光碟中,不同報名編號,請分別燒錄。
[h2]評審方式[/h2]採「初選」與「決選」二階段進行。
一、初選;評審依上傳至線上報名系統之作品檔案,進行初選評選作業。
二、決選:評審依現場展出作品,進行現場評審,入圍作品必須於活動現場展出,並對評審團進行說明,若無展出視為放棄。
[h2]獎勵辦法[/h2]A
+全場大獎 由視覺傳達類、工業設計類、時尚設計類、空間設計類、數位媒體類等 5 大類
中選出 1 名,得獎者由主辦單位頒發新台幣 25 萬元獎金。
金獎 視覺傳達類、工業設計類、時尚設計類、空間設計類、數位媒體類等 5 大類各選 1 名共計 5 名,得獎者由主辦單位頒發新台幣 6 萬元獎金。
銀獎 視覺傳達類、工業設計類、時尚設計類、空間設計類、數位媒體類等 5 大類各選 1 名共計 5 名,得獎者由主辦單位頒發新台幣 1 萬元獎金。
銅獎 視覺傳達類、工業設計類、時尚設計類、空間設計類、數位媒體類等 5 大類各選 1 名共計 5 名,得獎者由主辦單位頒發新台幣 6 仟元獎金。
入圍 頒發獎狀乙只。
其他 得獎者及入圍者,依獎勵辦法由主辦單位頒發獎金、獎狀及指導老師感謝狀乙只。
[h2]評審委員[/h2]由執行單位依競賽類別,邀請各類別之產、官、學代表擔任評審委員(各類別
皆邀請 3-5 位專業評審委員)進行初選及決選。
[h2]評分標準[/h2]以下各類評選標準(如下表所示)僅供參考,實際評選標準以各類評審委員決議。
類別 評分項目
視覺傳達設計類
‧美感度 作品在構圖、色彩、質感等視覺表現上之美感呈現。
‧創意性 設計創意與原創性。
‧技術性 作品細緻度、技術及專業水準。
‧傳達性 表現之目的是否符合理念訴求。
工業設計類
‧應用性 作品符合市場趨勢、具商業開發價值。
‧技術性 成熟及作品功能性、材料、技術等。
‧創意性 設計創意與原創性。
‧美感度 作品美感表現。
時尚設計類
‧美感度 作品美感表現。
‧應用性 素材應用、表現方式、技術應用等之創意。
‧實用性 市場行銷及實用性。
‧創意性 作品創意與原創性。
空間設計類
‧機能性 動線規劃之創新。
‧技術性 裝橫材料運用,是否有再利用可回收性。
決審模型精緻度。
‧創意性 空間設計概念之創新感。
‧美感度 造型美學設計概念。
數位媒體類
‧創意性 作品呈現之新穎與獨創性。
‧技術性 相關技術的熟練程度、創新技術手法使用。
‧應用性 作品的操作合理性、展現效果、符合人性之互動功能。
‧美感度 作品美感表現。
(2015-02-12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