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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李欣穎 《True Color‧花樣‧ ∞ ?》攝影展[/h1][圖]

官網: http://www.1839cg.com/

展覽時間:2015/04/17 (五) ~ 05/03 (日) 11:00~20:00 週一公休
開幕茶會:04/18 (六) 18:30
展覽場地:1839 Little Gallery (台北市大安區延吉街120號地下樓

『當我變成你想要的100%,你也變成我心中的100 ,我們,還會相愛嗎?』

第二回「1839攝影藝術新秀展─冬季徵件」
獲選者新秀李欣穎的《True Color ‧花樣‧∞》,À L’« ∞ » ?(愛,直到永遠?)攝影創作

邀請您4月17日至5月3日於1839 Little Gallery一起經歷一場關於愛的影像深思,
並於4月18日(六)下午6:30 浪漫的夜晚開幕並帶來精彩的樂團演出,千萬不要錯過喔!(2015-04-18 12:07)

[h1]「刺繡x攝影展」孫慶諭攝影個展[/h1][圖]

官網: http://art.freedommen.com/archives/18206

展覽時間|2015/04/30-2015/05/17
展覽地點|自由人藝術公寓 (台中市五權路594號)
開放時間|週三(Wed.)-週日(Sun.)13:00-21:00


創作脈絡|

旅行是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事物, 身處不同的國家, 看著不同的風景, 聽著不一樣的語言,總是可以對於生活有不一樣的感觸.
旅途的過程中, 用我的角度去拍攝這個城市, 對我來說, 攝影技術是其次,而是你用什麼的視野去詮釋一個城市, 不同人在同一個國家看到的景象也不盡相同.
這就是攝影奇妙的地方, 從照片中可以體驗拍攝者的喜好與當下心情的反照.凝結了那美妙的瞬間, 永遠收藏回味.



展覽理念|

此次展覽以我在葡萄牙, 馬來西亞以及俄羅斯拍攝的影像為主題,
分別以七張照片為代表記錄著強烈的當地色彩,每個國家都有不同的色彩感受,
透過照片的傳達就能感受到當下的溫度.

體驗當地人的生活方式, 跳脫原本的生活規律, 總是會有不同的驚喜.
有別於純粹的攝影展, 在照片之中會穿插手作刺繡圖, 以我在當地看到的景象人物或物品結合成一個奇幻的刺繡小作.

或許你未到過這些城市, 分享這些照片與作品讓你也有所期待或許下一次旅遊你就會在那,
或許你曾到過這些城市, 不知道我們是否看過相同的風景, 一起回味. 期待下一次旅行.



藝術家介紹|

孫慶諭
成立品牌:雙V花https://www.facebook.com/2xvfloral
攝影作品: https://www.flickr.com/photos/96787323@N02/

2011畢業於英國創意大學設計與品牌管理學系碩士學位,在英國就學以及工作期間有機會遊歷於各的國家,而累積了不少在旅途中拍攝的美麗影像,

我不是專業的攝影師, 而是喜歡拍攝給我的驚喜感,每張照片就像是命運般的相遇, 讓我能在那一瞬間按下快門.攝影不是我的專長, 但是是日常.

我與朋友也在我從英國回來時成立一個手作品牌-雙V花,
這個品牌的來由是我和我朋友英文名字都是Vicky, 在手作品中也很喜歡運用花的元素為靈感, 藉由我們各自擅長的媒材去創作.

在旅行途中遇到的人事物都會成為我作品的靈感來源,所以創作風格不設限.(2015-04-18 12:02)

[h1]【衛生殉情】 ─ 目前勉強 X 蔡芝其 X 低俗連載[/h1][圖]

官網: https://zh-tw.facebook.com/events/905997542756322/


展期/5月9日 - 5月24日
時間/10:00 - 20:00
地點/水谷藝術 Waley Art - 台北市萬大路322巷6號


【衛 生 殉 情】
堪稱殉情界的衛道人士
死前裝忙的拖延者
三人排隊殉情中


他,過了青春期才決定去搶一家超商,看著店員最終還是掏出大鈔零錢不用找。

愛是那樣唯唯諾諾而恨始終性格懶散,愛恨推辭禮讓的結果是逼自己往死裡尋找活路。
死前跪在螢幕的聖光前向陌生的單身媽祖告解,
小齒輪聊天室卻不斷傳來重複的表情符號和動態貼圖,顯示為彌留中的自卑與自尊由手扶梯右側輪番通過 。

冷藏櫃前的低溫人生,冰箱裡的高熱激情,生前與死前並無差別 。

我們在決定和自己殉情的當下打算先做個展覽,成為氣質出眾秉持善良風俗的殉情者,
各說各話的三方遺言決定進行一場衛生對話,在成為完美屍體之前大費周章。


[漫畫X繪畫X寫真]
作者|目前勉強 蔡芝其 低俗連載
偶像漫畫家上班族、遲遲未畢業的高年級大學生、接案邊賣著三明治的玩票攝影師。
三人作品相加乘以三種神經質,一共是無以數計對生活的激情和怨言,他們找上彼此,尋找可相依偎的舞台,繼續上演自嘲戲碼並各自詮釋。(2015-04-18 11:58)

[h1]有空5mins:漫時光[/h1][圖]

官網: https://www.facebook.com/5mins.com.tw?fref=ts

展期:2015/4/11~5/3
地點:田園城市藝文空間
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72巷6號B1
時間:週一~週五 10:00-12:00 ;13:30-18:30
週六日/例假日 12:00-18:30


你心飛去哪裡 我也要去
如果那裡有海 有樹 有雲
我們來變成魚喵 游上雲朵睡個覺
認真地 過上慢時光

-人人都有空 和自己 和世界對話-
設計師 蔡文明的有空創作

一個無法喘息的品牌設計師
渴望著小小的 5 分鐘的空閒
43歲這一年 積壓了一世紀般的小宇宙爆發了
由於深深地覺悟到 自己手癢是因為心仍舊溫熱
於是 再不惑了
帶著從未滿足的雙手開始純然喜歡的創作
開始 純然喜歡的創作
堅持 用手的溫度說話

有空做喜歡的事 有空和自己對話 有空生活
設計師透過一雙手反覆的呢喃 一點一滴塑出想像
帶給你的心靈一片自在休憩的草原 讓想像力自由奔跑
5 分鐘 開啟專屬於你心的空間
這就是「有空 5mins」和你一起創造的互動生活(2015-04-18 11:52)

[h1]怪怪日常插畫展[/h1][圖]

官網: https://zh-tw.facebook.com/TakaoKaisha

藝術家:鍾侑軒/吳宜瑾
展出時間:即日起至2015年5月10日11:00-4:00(周一公休)
地點:打狗文史再興會社(高雄市鼓山區捷興二街18號)

什麼!有怪物入侵會社....

喔!是[怪怪日常插畫展]正在會社展出啦

畢業於南藝動畫所的鍾侑軒和吳宜瑾從《山海經》、《聊齋誌異》、《中國民間傳說》等古代書籍內談論怪物所得到的靈感,
將其融入到生活之中,想像怪物出現在你我身旁時有可能產生怎樣的場景!本次共有10幅作品展出。(2015-04-18 11:44)

相當漂亮的動態感!
用色也很乾淨清爽喔~(2015-04-17 15:45)

很有記憶點的風格喔!(ps.眼妝超讚的~)(2015-04-17 13:55)

😄 很美的畫風喔~
初音粉紅化之後更可愛了~(2015-04-15 22:24)

[h1]【YAHOO拍賣APP】拍商品說故事之舊物回憶錄徵選大賽[/h1][圖]

官網: https://contest.bhuntr.com/tw/yahooapp

[h2]徵件內容[/h2]本次競賽以「舊物回憶錄」作為主題發想,透過YAHOO拍賣APP,邀請大家一起來拍賣自己的商品回憶,
參賽者須使用拍賣APP刊登商品並截圖,上傳截圖至活動網頁,以圖文的方式分享他們的舊物回憶故事。


[h2]參賽對象[/h2]1.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無參賽年齡限制,皆歡迎投稿。
2.參賽者須擁有Yahoo!奇摩帳號,並下載YAHOO拍賣APP,馬上下載: http://goo.gl/cvUD5S
3.每人參賽作品不限件數,得獎作品以ㄧ件為限。


[h2]報名方式[/h2]於活動徵件時間至官網上傳照片故事並至填寫報名資料。


[h2]作品規格[/h2]參賽者將物品至拍賣APP刊登後截圖,上傳截圖並分享其相關故事,字數不限。


[h2]評選標準[/h2]1.主辦單位評選 60 %
 -故事內容豐富度(35%)
 -照片相關故事性(15%)
 -故事完整性(10%)
2.網路人氣投票 40 % (每人每天只能進行一次投票)


[h2]活動時程[/h2]投稿及人氣票選期間:2015/04/13(一) ─ 2015/05/25(一)23:59 截止
得獎公告:2015/06/05(五)


[h2]活動獎項[/h2]第一名:NT 30,000元
第二名:NT 20,000元
第三名:NT 10,000元
人氣票選第一名:NT 5,000元
投票參與獎:參與投票者即有機會獲得電影票乙張,共二十名


[h2]提醒及聲明事項[/h2]1.每名參賽者限得一獎;評定成績未達標準時,錄取名額得從缺或減之。
2.參與本活動者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報名資料需確實填寫該作品的主題名稱、手機、E-mail,
填寫不全,不另行通知,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參賽作品不論入選與否,一律不退件。
3.所有參賽作品不可有違反公序良俗之內容,若查證情形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4.任何透過使用大量FACEBOOK分身帳號,企圖大量灌票的情形,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資格。
5.參賽者應擔保對其參賽作品擁有合法著作權利,若有抄襲或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除應自負相關責任外,
如有得獎,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如致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負賠償之責任。
6.所有參賽之作品,主辦單位得於任何本活動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上使用。
7.得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及再授權著作財產權歸屬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對於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享有無償利用權,
日後不限地域、次數、時間得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展示、重製、編輯、改作、
公開推廣或其他商業利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8.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賽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9.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總價值如超過 20,000元,獎項須扣繳獎品總價值 10%之稅額(外國人為 20%),
須由得獎者自行負擔,請得獎者檢附本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利執行單位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
10.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說明之。(2015-04-15 12:05)

[h1]「創意變色」影片競賽[/h1][圖]

官網: http://www.izzvati.com/news_one.php?news_id=65

[h2]參賽資格p[/h2]喜愛「IZZVATI」品牌,並加入「IZZVATI jeans」
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pages/IZZVATI-jeans/100396196672917 )

需先行繳納報名費500元/組,可得到參賽商品價值1480~1680元,以轉帳/匯款方式到官方指定帳戶。

參加者收取到商品拍完影片,商品可不用歸還。

參賽資格不限(只要您有創意想法和十足的行動力,我們都歡迎各方創意好手組隊報名!組隊人數不限,個人亦可參加。)


[h2]影片主題[/h2]主題內容:影片內容需完整表達品牌變色產品特色,透過攝影鏡頭之詮釋,以人、事、物、景色或其他任何想法及品牌所提供的商品做結合。
完成作品需有聲音與相關後製效果。

商品變色效果請參考以下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video.php?v=847193555326507&set=vb.100396196672...


[h2]報名流程[/h2]‧Step1 下載活動相關參賽附件

下載活動相關附件,檔案包含以下:(至活動頁面下載)

♦ 附件一:報名表
♦ 附件二:作品介紹表
♦ 附件三:同意使用授權書
♦ 附件四:商品款式選擇表
♦ 附件五:品牌介紹

‧Step2 繳交報名費並填寫報名表

繳交報名費500元至官方指定帳戶

官方匯款資料(國泰世華銀行 - 板橋分行)

帳戶:翊裔開發服裝有限公司
帳號:017-03-500030-5
代號:013

‧Step3 回傳附件報名表與款式選擇表

收件信箱→izzvati@yahoo.com.tw
信件主旨→IZZVATI影片競賽報名-(負責人姓名)
確認報名和匯款資料後,會寄送IZZVATI變色商品與LOGO(AI檔)給參賽隊伍主要聯絡人,請注意收件

‧Step4 領取拍攝題材

參賽者等待收取拍攝商品,商品寄出會通知聯絡人,3日內若無收到商品立即與官方連絡,以確保自身權益。

‧Step5 影片拍攝與製作

1. 影片重點:不拘,只要能與變色商品融合,不管什麼形式都行。
2. 影片結尾:需以本公司的LOGO作結尾畫面。
3. 影片長度:不限。
4. 影片規格:以可以支援上傳至YouTube的檔案格式,如下:
.MOV / .MPEG4 / .AVI / .WMV / .MPEGPS / .FLV / 3GPP / WebM 解析度:1280*720以上。

若採實體拍攝的團隊,攝影器材不限制,攝影機、相機、手機、平板電腦等,只要符合可投稿之檔案格式即可。
參賽影片內容如有對白或旁白,須上中文字幕。

‧Step6 填寫同意使用授權書

填寫同意使用授權書並掃描以利上傳,才得以順利參賽。

‧Step7 收件方式:「以“馬上報名”即可報名」並把影片檔案資料寄回信箱或地址

需自行上傳YOUTUBE 貼上作品網址
同意使用授權書簽完請掃描JPG檔上傳
完成影片回傳-(檔案名稱命名為其參賽作品名稱)和參賽作品介紹表(附件2需填寫)

收件信箱→izzvati@yahoo.com.tw
信件主旨→IZZVATI參賽檔案-(負責人姓名)

注:信箱收件影片需轉檔至25MB以下,若檔案太大可將所有資料燒成光碟寄到

22515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336-2號 SEAN收
聯絡電話:02-22721129#16

若已寄件的參賽者,官方三天內無電話或信件回覆,請主動與官方連絡,以保自己權益。


[h2]評分方式[/h2]IZZVATI台灣總公司評選
初審評影片的內容創意由主辦單位挑選合適作品進入決審。

初審配分如下:
主題適切性(30%)、創意表現(40%)、拍攝技巧及後製技術(30%)
初審後最多選擇10項作品入圍決賽並公佈粉絲團。

決審評分:內容創意佔60%+網路人氣投票佔40%。
網路人氣投票方式採主辦單位將入圍作品公佈於IZZVATI粉絲團,
開放粉絲團成員進行投票,只要加入粉絲團並於競賽影片下方按讚就計成功投下一票。


[h2]重要日期[/h2]影片投稿截止日
2015年06月01日(一)

入圍名單10名公佈於官方FB
2015年06月05日(五)

FB開放票選
2015年06月05日(五)-2015年07月06日(ㄧ)

票選截止時間
2015年07月06日(一) 下午3點整

前三名公佈日期
2015年07月10日(五)


[h2]獎項[/h2]得獎之團隊將頒發每位參賽者獎狀乙張,決賽前三名之團隊須至現場領獎,始得頒發下述獎金:
第一名:15000元新台幣
第二名:10000元新台幣
第三名:5000元新台幣


[h2]注意事項[/h2]1.所有參賽作品須為本人作品,且未曾參加比賽得獎之作品,如有違反規定,取消參賽資格。
2.所有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並不得引用有版權肖像權之圖片、文章或參賽作品,
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3.所有參賽作品不可有違反公序良俗之內容。
4.若有上述1、2、3項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如經得獎,獎金由主辦單位依規定辦理扣繳。
6.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適時修正之。
7.得獎者之作品須全程參與此次活動相關任何宣傳活動,違反參賽規則、損害主辦單位名譽情節重大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另由備取人選遞補。
8.得獎之作品如為團隊共同創作者,團隊成員每位均頒發獎狀乙只,獎金由所有得獎人自行決定分配,主辦單位不經手處理。
若得獎後7日無認領獎項得獎者(透過email及聯絡電話無回覆者),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其得獎名次從缺。
9.如遇不可抗拒之天災或非人為造成之因素,主辦單位有權暫停或取消本活動。
10.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萬元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
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20%稅率。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11.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
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聯絡資訊: 翊裔開發服裝有限公司 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336-2號 企劃部SEAN
電話:02-22721129#16 Email:izzvati@yahoo.com.tw(2015-04-15 12:00)

[h1]「電子發票」短篇漫畫徵稿大賞[/h2]官網: https://www.khtb.gov.tw/DefPage/index.aspx?MenuID=529

[h2]徵稿內容[/h2]1.徵選極短篇原創漫畫,題材、作品形式不限,可以四格漫畫、短篇漫畫、繪本等各種
方式呈現。
2.作品須融入電子發票情節,可從環保、便捷性及紙本發票衍生之各種議題切入,或呈
現屬於你自己的創意及想法。


[h2]參賽資格[/h2] 不限年齡與性別,對繪畫創作有熱誠、興趣的朋友皆可參加。
收件截止日
中華民國104年5月31日(以郵戳時間為憑)。
獎勵說明
冠軍 (一名) 獎金NT 30,000元
亞軍 (一名) 獎金NT 20,000元
季軍 (一名) 獎金NT 15,000元
佳作(五名) 各得獎金NT 8,000元


[h2]評審項目及配分[/h2]1 創意表達 30%
2 呈現流暢度 20%
3 內容完整性 20%
4 繪圖技巧 20%
5 視覺風格 10%


[h2]徵稿格式[/h2]1.作品5頁為限(1~5頁皆可),手繪、電腦繪圖皆可。
2.作品原稿採用A4尺寸進行繪製,彩色、黑白稿不拘。
3.手繪稿請掃描成數位圖檔報名,正本請自行保留。
4.檔案格式請採用jpg檔案、解析度須為300dpi以上。

[h2]投稿地址[/h2]83004高雄市鳳山區國泰路二段136號
「服務宣導股-原創漫畫徵稿小組 收」

投稿須知
※請以數位檔案參賽,若原稿為手繪稿也請掃描為數位檔案。
※投稿資料必須準備齊全,缺一不可;缺少資料將導致喪失參賽資格。
※主辦單位無法提供退稿,且無法負責參賽作品於寄件過程中遺失或受損之責任。建議包
裝良好外,請盡量以掛號寄件以免遺失。
※收件截止日為中華民國104年5月31日(以郵戳為憑)
※【郵寄投稿】
將作品數位檔案(光碟)及影本1份、活動報名表、參賽同意書以郵寄方式寄至指定投稿地址。
※【數位投稿】
1.作品電子檔案以E-mail夾帶附件方式寄出(附件若超過10M,須壓成多個分開寄出,
或自備FTP網路空間)
2.參賽者請注意網路信箱之單筆信件容量上限,若因網路信箱收信問題導致稿件未寄達
指定信箱,將導致喪失參賽資格。
3.E-mail寄出後一周內,將活動報名表、參賽同意書以郵寄方式寄至指定投稿地址。


[h2]評審方式[/h2]聘請產、學界專業人員3名及內部主管2名負責作品評選以決定優勝名次。
名次公布
2015年6月於官方網站公布,並主動通知得獎人。
如何快速瞭解電子發票?
1.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提供手機條碼申辦、電子發票管理及最新官方消息。( https://www.einvoice.nat.gov.tw/
2.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Facebook粉絲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khtbtw )
3.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電子發票專區( http://w2.kctax.gov.tw/web/activity/electronic/index.html)
4.至各大入口網站 搜尋 「電子發票」 
 看看神通廣大的網友們如何應用手機條碼及使用電子發票之經驗分享!

相關問題歡迎您E-mail或來電(07-7410141 分機823)洽詢。
E-mail: khtba0546@mail.khtb.gov.tw(2015-04-15 11:53)

[h2]第九屆myfone行動創作獎[/h2][圖]

官網: https://www.myfone.org.tw/MMCR/index.aspx

我們期待 ----

一支小巧輕便的手機,不僅是現代人的溝通「工具」, 更是深化現代人生活內涵與品質的「心靈」傳播者,
行動創作獎,捕捉行動生活裡所思所感的吉光片羽,讓行動通訊不只是「科技便利」的代名詞,更是「傳遞愛與幸福」的美好媒介。


[h2]參加資格[/h2]須同時符合以下二要件:
  (一)限使用中華民國任一家電信業者正常使用行動電話門號之自然人。
  (二)已成功登錄為台灣大會員( http://www.myfone.org.tw)。

[h2]原創貼圖組[/h2]原創貼圖組-徵件條件
(一)每件參賽作品以8張靜態圖片為一組,且經主辦單位及評審認定為同一系列。
(二)參賽作品原則採自由發揮,惟需符合以下內容之呈現:
1.4張為情緒表情。
2.4張為自由發揮。
3.1張為年度情緒,非必選。
作品不得醜化或污衊角色、嚴禁帶有情色等意味之表象方式或手法。
(三)規格/格式:
1.參賽作品需以2張2560*640pixels橫式規格上傳,
檔案格式需使用RGB之透明背景png圖檔。若欲投稿年度情緒,請另上傳1張640*640pixels。
2.參賽作品檔案大小勿超過1MB。
3.參賽作品入圍後,需依主辦單位要求另再提供8張640*640pixels,請於創作時就先以此規格進行創作。
     

原創貼圖組-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西元(下同)2015年7月14日晚上23:59止。
(依主辦單位系統收到記錄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避免最後一刻網路擁塞,請即早投稿)

原創貼圖組-重要事項
(一)參賽資格
1.每位參賽者均須成功登錄為台灣大會員,參賽作品方能視為有效參賽件。
參賽者登錄於台灣大會員資料上之手機門號務必與參賽時使用之門號相同,否則視為無效參賽件。
成功登錄成為台灣大會員除可參加本活動及查詢本活動參賽記錄外,並可享有本活動及台灣大會員一切權利義務。
2.參賽者即便前曾參與歷屆之myfone行動創作獎,亦請先行確認現是否仍為台灣大會員,以確保參賽權,蓋因主辦單位之系統升級整合,
若參賽者僅曾參加過第1屆及/或第2屆myfone行動創作獎、未參加過第3-8屆myfone行動創作獎,且之後亦皆未再行加入成為台灣大會員者,
請務必重新加入成為台灣大會員成功,方能使參賽 作品成為有效參賽件。
3.參賽者保證於台灣大會員所留存之資料為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
包含但不限於姓名、身份證字號(外籍人士須提供護照/居留證證號)、通訊地址、戶籍地址、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等。
倘參賽者於台灣大會員所留存資料有任何不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4.請參賽者務必於參賽前至台灣大會員網站查詢是否已成功登錄為台灣大會員,俾以確 保參賽權益。
5.請參賽者完成投稿後,務必登入本活動網站確認投稿內容是否正確無誤,俾以確保參賽權益。
6.每位參賽者提出之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惟參賽者需依本辦法/活動規範確實完成每件參賽作品之參賽流程後,
方可提出下一個參賽作品,倘參賽者未依參賽流程投遞參賽作品致影響參賽權益時,參賽者不得異議。

(二)參賽流程
1.參賽作品需符合本活動規範之條件及規格/格式,並成功上傳至本活動網站。
2.參賽作品上傳後將無法進行修改或刪除,倘同一參賽者就同一參賽作品重複投遞,主辦單位僅留存最後一次投稿做為參賽作品。

(三)參賽作品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暗示參賽者身份之註記。
2.經主辦單位及評審認定參賽作品未依本辦法/活動規範之指定條件及規格/格式進行投稿時,該參賽作品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3.參賽者需保證參賽作品:
(1)確為本人之原創,且絕無抄襲或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
(2)未曾參加過任何公開比賽(包含但不限於歷屆myfone行動創作獎),亦未以任何實體及/或數位等各種方式出版及/或發表。
(3)不得有任何涉及惡意誹謗、人身攻擊及/或不雅等字眼或內容。
4.倘主辦單位或評審於公告得獎名單前發現或認定參賽作品有違反【(三)參賽作品注意事項】任一情事,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該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
倘主辦單位於公告得獎名單後發現或認定有上開情事,主辦單位除有權立即取消參賽作品之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
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包含但不限於主辦單位及其他第三人之損害賠償)。

(四)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五)主辦單位就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發回或退件,參賽者應就參賽作品自行保留底稿,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主辦單位要求提供參賽作品內容。
(六)參賽者瞭解並同意參賽作品自公佈得獎時,得獎者即應無條件無償永久授權主辦單位取
得 該參賽作品之專屬授權(並可再授權),
並應配合主辦單位要求簽署授權同意書及遵守授權同意書所載所有內容,倘無法配合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絕無異議。
 

原創貼圖組-評審及評分
(一)分為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由主辦單位聘請國內設計工作者等相關專家進行評審。
(二)由評審依各參賽作品之創意、角色設計、訊息傳達性、商業實用性、並反應當代意識等加以評分。
(三)倘評審認參賽作品均未達水準,評審得決定該獎項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四)主辦單位有權依實際收件情形隨時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原創貼圖組-獎項及領獎
(一)本活動獎項:
1.首獎1位:獎金新台幣(下同)15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2.二獎1位:獎金5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3.三獎1位:獎金1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4.佳作10位:每位獎金5,000元整及獎狀乙紙。
5.「最佳年度情緒」特別獎: 1位:獎金7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二)本活動預計於2015年11月前決選後舉行頒獎典禮(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於本活動網站上公布得獎名單與作品,
得獎作品並將另行發表於本活動網站、平面媒體、其 他媒體管道或各種通訊軟體(包含但不限於通訊軟體m+)。
(三)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作業所需填寫相關書面文件,獲得獎金之得獎者須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由主辦單位代為扣繳稅額。
(四)主辦單位原則上於頒獎典禮同時頒發獎金(項),倘得獎者因故未能親自出席頒獎典禮,須事前主動告知主辦單位並配合辦理相關作業及書面文件填寫。
本活動領奬截止日最晚2015月12月31日止,逾期視為得獎者放棄領獎權利,且得獎者不得向主辦單位為其他任何主張或請求。
(五)倘得獎者提供予台灣大會員之會員資料未填寫正確,致獎項於郵寄或運送過程遲延、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且得獎者不得向主辦單位為其他任何主張或請求。


[h2]微影展組[/h2]微影展組-徵件條件
(一)參賽組別:(可同時重複參加)
1.微電影。
2.行動影片(限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等行動裝置拍攝)。
(二)參賽作品規格/格式
主題:「低頭」;
隨著行動載具的盛行,人人成為低頭族,然而,我們成了低頭族,還記得謙虛和感恩的低頭嗎? 面對人生,記得、懂得低頭,是一種難能可貴的能力。
微電影
參賽作品時間長度為180秒~300秒(含片頭)。
行動影片 (限以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拍攝)
參賽作品時間長度為60秒~120秒(含片頭)。

(以下規格適用於微電影及行動影片)
3.參賽作品片頭僅能出現參賽作品名稱,片頭及片尾請勿出現任何人員名單。
4.參賽作品需能在手機及平板電腦等行動裝置觀看。
5.劇情片、動畫、廣告、紀錄片均可。
6.像素需至少為1920(W)×1080(H)之avi/mov/mpg格式;倘參賽作品入圍決審,參賽者須無條件配合主辦單位要求再提供參賽作品原始檔光碟數份(主辦單位將由專人聯繫相關事宜)。
7.參賽作品之對白或旁白,須附上中文字幕,非中文之部分須附上中文翻譯,且需對翻譯內容負責。
8.拍攝器材不拘,惟為鼓勵以智慧型手機及平板電腦等行動裝置拍攝。
(三)本活動為鼓勵學生創作,敘獎特保留學生得獎名額;倘參賽者(不含演員)為學生,學生投稿時請務必同時上傳學籍證明
(如:已加蓋目前學期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 書等),主辦單位不再另行通知補正;
倘主辦單位認定學籍證明文件資料不完備,將視為 以一般身分參賽,參賽者不得異議。

微影展組-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西元(下同)2015年9月10日晚上23:59止。
(依主辦單位系統收到記錄時間為準,逾期恕不受理;避免最後一刻網路擁塞,請即早投稿)

微影展組-重要事項
(一)參賽資格
1.每位參賽者均須成功登錄為台灣大會員,參賽作品方能視為有效參賽件。
參賽者登錄於台灣大會員資料上之手機門號務必與參賽時使用之門號相同,否則視為無效參賽件。
成功登錄成為台灣大會員除可參加本活動及查詢本活動參賽記錄外,並可享有本活動及台灣大會員一切權利義務。
2.參賽者即便前曾參與歷屆之myfone行動創作獎,亦請先行確認現是否仍為台灣大會員,以確保參賽權,蓋因主辦單位之系統升級整合,
若參賽者僅曾參加過第1屆及/或第2屆myfone行動創作獎、未參加過第3-8屆myfone行動創作獎,且之後亦 皆未再行加入成為台灣大會員者,
請務必重新加入成為台灣大會員成功,方能使參賽 作品成為有效參賽件。
3.參賽者保證於台灣大會員所留存之資料為正確且真實之個人資料,包含但不限於姓名、身份證字號
(外籍人士須提供護照/居留證證號)、通訊地址、戶籍地址、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等。倘參賽者於台灣大會員所留存資料有任何不實,
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4.請參賽者務必於參賽前至台灣大會員網站查詢是否已成功登錄為台灣大會員,俾以確保參賽權益。
5.請參賽者完成投稿後,務必登入本活動網站確認投稿內容是否正確無誤,俾以確保參賽權益。
6.每位參賽者提出之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惟參賽者需依本辦法/活動規範確實完成每件參賽作品之參賽流程後,方可提出下一個參賽作品,
倘參賽者未依參賽流程投遞參賽作品致影響參賽權益時,參賽者不得異議。

(二)參賽流程
1.倘有二人以上共同就同一件參賽作品為參賽,以其中一位代表做為參賽者即可。
2.參賽作品需符合本活動規範之條件及規格/格式,並成功上傳至至YouTube(保留像素至少為720×480之檔案),
務必在影片資訊設定為非公開,並以網址為報名依據,且需保留影片連結及原始檔案至本活動公告得獎者時止。     

(三)參賽作品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內容不得有任何暗示參賽者身份之註記。
2.經主辦單位及評審認定參賽作品未依本辦法/活動規範之指定條件及格式進行投稿時,
該參賽作品視同不符合參賽資格,參賽者不得異議。
3.參賽者需保證參賽作品:
(1)確為本人原創,且絕無抄襲或任何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情事。
(2)未曾參加過任何公開比賽(包含但不限於歷屆myfone行動創作獎),亦未以任何實體及/或數位等各種方式出版及/或發表。
(3)不得有任何涉及惡意誹謗、人身攻擊及/或不雅等字眼或內容。
4.倘主辦單位或評審於公告得獎名單前發現或認定參賽作品有違反任一情事,主辦單位有權立即取消該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
倘主辦單位於公告得獎名單後發現或認定有上開情事,主辦單位除有權立即取消參賽作品之得獎資格外,並得追回獎金(品)及獎座(狀),
參賽者並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包含但不限於主辦單位及其他第三人之損害賠償)。
(四)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五)主辦單位就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發回或退件,
參賽者應就參賽作品自行保留底稿,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主辦單位要求提供參賽作品內容。
(六)參賽者瞭解並同意參賽作品自公佈得獎時,得獎者即應無條件無償永久授權主辦單位取得該參賽作品之專屬授權(並可再授權),
並應配合主辦單位要求簽署授權同意書及遵守授權同意書所載所有內容,倘無法配合視為放棄得獎資格,絕無異議。
 

微影展組-評審及評分
(一)分為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將聘請國內影像工作者等相關專家進行評審。
(二)由評審依各參賽作品之創意表現、故事完整、導演執行(分鏡、畫面美感、演員表現)、製作技術(攝影、剪輯、燈光)等加以評分。
(三)倘評審認參賽作品均未達水準,評審得決定該獎項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四)主辦單位有權依實際收件情形隨時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微影展組-獎項及領獎
(一)本活動獎項:
微電影:
1.首獎1位:獎金新台幣(下同)1,00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2.二獎1位:獎金30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3.三獎1位:獎金20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4.佳作10位:每位獎金20,000元整及獎狀乙紙。
行動影片:
1.首獎1位:獎金30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2.二獎1位:獎金20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3.三獎1位:獎金150,000元整及獎座乙座。

得獎者育成機會:
1.得獎團隊均獲每年3部公益微電影委託拍攝比稿機會。(主辦單位具審查劇本之權利)
2.得獎作品於凱擘平台、winTV、myVideo播放

(二)本活動預計於2015年11月前決選後舉行頒獎典禮(頒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並於本活動網站上公布得獎名單與作品,得獎作品並將另行發表於本活動網站、平面媒體或其他媒體管道。
(三)得獎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作業所需填寫相關書面文件,獲得獎金之得獎者須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由主辦單位代為扣繳稅額。
(四)主辦單位原則上於頒獎典禮同時頒發獎金(項),倘得獎者因故未能親自出席頒獎典禮, 須事前主動告知主辦單位並配合辦理相關作業及書面文件填寫。
本活動領奬截止日最晚為2015月12月31日止,逾期視為得獎者放棄領獎權利,且得獎者不得向主辦單位為其他任何主張或請求。
(五)倘得獎者提供予台灣大會員之會員資料未填寫正確,致獎項於郵寄或運送過程遲延、錯遞或遺失,
主辦單位概不負責,且得獎者不得向主辦單位為其他任何主張或請求。(2015-04-15 11:49)

[h2]第二屆美律工業設計獎[/h2]官網: http://www.merry.com.tw/design/index.asp

[h2]競賽主題[/h2]改變”聲”活

早上出門時是否有留意到窗外風吹過樹梢的聲音、路上行人匆忙的腳步或是街角早餐店鐵鏟翻動的節奏?
聽覺是無法關閉的感官,但人們往往容易忽略它的存在,
如果你對於生活的一成不變感到厭倦,不妨停下腳步用心感受那些平常不會注意到的聲音,也許會帶給你意外的驚喜。
鼓勵設計師們透過創意設計以產品做為媒介,思考如何以聲音來改變人類的生活、豐富人類的生活。


[h2]競賽範圍[/h2]1. 與聲音有關的產品,如耳機、揚聲器、甚至輔聽器都在此範圍。
2. 由於行動裝置的普及,如行動電源之類的產品、穿戴式裝置等也為競賽的範圍。


[h2]活動時程[/h2]報名及繳件截止:
2015年7月31日(五) 23:59:59以前完成報名及作品上傳
初審公布:
2015年8月初(暫定)
模型收件截止:
2015年10月9日
決審公布:
2015年10月底 (暫定)
頒獎典禮暨茶宴:
2015年12月初 (暫定)
附註:
•如有變更請依照本公司官網最新公佈資料為主
•模型送件日期以當日郵局郵戳或宅配單日期為憑,之後寄出之作品不納入評審


[h2]參賽資格[/h2]不限國籍,凡為中華民國大專院校生、碩博士生(含2015年應屆畢業生),並持有學生證之在校生均可報名參加。


[h2]獎項內容[/h2]金賞:1名,13萬元。 (學生12萬元,指導老師1萬元)
銀賞:1名,8萬元。 (學生7萬元,指導老師1萬元)
銅賞:1名,6萬元。 (學生5萬元,指導老師1萬元)
佳作:2名,各1萬元。
得獎同學更有機會進入美律實業實習,體驗美妙的電聲世界。


[h2]參選辦法[/h2]請見美律工業設計獎 活動網站 : http://www.merry.com.tw/design/index.asp

主辦單位
美律實業


[h2]注意事項[/h2]1.參加競賽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於報名前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亦未曾於其他媒體公開發表。
如經查獲,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2.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為原創者所有,惟主辦單位可就得獎作品所有權及智慧財產權轉讓或授權事宜享有優先議約權。
得獎者如欲於兩年內轉售智慧財產權於第三者,須先知會主辦單位,其得以相同價格取得前述智慧財產權。
3.獲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一審判決確定,或經著作權審議及調解委員會調解認定確屬侵害他人著作權,
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及獎狀。
4.為競賽業務所需及設計推廣等目的,主辦單位須蒐集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參賽者可選擇是否同意主辦單位於前述目的必要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資。
惟參賽者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時,將不利競賽相關之聯繫與後續宣傳推廣服務。

聯絡窗口
聯絡人:美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工業設計部 蔡先生
電話:( 04 ) 2359-0811#6413
傳真:( 04 ) 2359-4631
E-mail:mda@merry.com.tw
地址:40850 台中市工業區23路22號(2015-04-15 11:40)

[h1]2015台灣雕塑作品競賽[/h1]官網: http://www.grandmayfull.com/zh-tw/websev?cat=page&id=21

[h2]參賽資格條件[/h2]1.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從事雕塑藝術創作之個人報名參加(不接受團體報名)。
2.參賽作品為以未曾發表過或未曾在公開徵件中參選之個人創作作品,每人僅 限一件參加。
若有上述之情事者,視同重複參選,並予以取消資格。
3.參賽作品不得為抄襲、臨摹或仿冒他人作品。
若有上述之情事者,除取消其得獎之資格,且應自行負責法律上之責任,若致主辦或承辦單位受有任何損失,並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h2]徵選活動期限[/h2]2015.04.01—2015.05.31


[h2]徵選主題[/h2]1.以適合長期置於戶外之永久性材質(單一材質或複合材質皆可),具結構安全性,又易於日後保養之作品。
2.作品須具有可放大為室外景觀雕塑或縮小成室內典藏作品之考量。
3.參賽作品規格:長寬高各大約在75~120公分內。


[h2]報名方式[/h2]1.於台北美福大飯店網站www.grandmayfull.com「雕塑作品競賽」目錄下載報名表填妥後,
連同作品於2015年06月01日及06月02日,上午10時至下午5時送至承辦單位(以郵戳日期為憑)。
2.收件地址:10462台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55號
台北美福大飯店 徵件小組收。
3.若對本次活動有疑義者,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來電洽詢。電話:02-7732-5599分機5552 徵件小組。


[h2]評審[/h2]本項活動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以公正、公平、公開之方法評鑑
(評審委員名單於頒獎時一併公開,以示負責。)


[h2]獎勵方式[/h2]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00萬 元,獎狀一只。
優選獎五名,獎金各為新台幣 30萬 元,獎狀一只。
佳作十名,獎金各為新台幣 2萬 元,獎狀一只。(2015-04-15 11:36)

好美喔! 😄

而且有點美少女戰士的感覺~(2015-04-15 11:29)

😄 哈哈!想了一下才知道標題是什麼意思~(2015-04-14 22:09)

😄 哇!獵奇版可以直接當恐怖小說封面了!(2015-04-13 23:04)

很帥喔!好有霸氣的巨獸~(2015-04-13 22:56)

被臉嚇到了! 😄 (動作真的有囂張~)(2015-04-11 21:01)

[h1]異境:跨越世代與地域的藝術對話[/h1][圖]

官網: http://www.daxiang.com.tw/exhibition.html

展期:2015-04-11~2015-05-17
地點:台中市北區博館路15號
參展藝術家:陳張莉、董心如、陳曉朋、游孟書、劉文瑄


藝術作為「再現」與「經驗」的橋樑,不同世代的創作者以相異的層次將生命經驗展現於作品之中。

陳張莉與董心如選擇以抽象形式揮灑於畫布之上,因為色彩與筆觸能夠為心中所思、所感留下紀錄。
陳張莉在遭逢祝融痛失所有之後,以音樂、詩歌為介質,將創傷激發為充滿動能的繽紛畫面,以「過往經驗」為題,讓我們同感其歷程並得到撫慰。
同樣以抽象繪畫表現的董心如欲傳遞的則是對宇宙萬物或對生命的微觀,空間深沉、層次豐富的畫面上有著蔓生的線條與色塊,其作品充滿探索的生命力與未知領域的神秘感。
劉文瑄以公開自己與祖母之間的家庭記憶作為創作養分,除了傳遞其與祖母間的情感以外也嘗試再現兩人的繪畫交流,融入當代藝術處理現成物件的手法,
觀賞其作品有著今昔交錯、新舊並置的衝突感,同時也能感受親情流動的溫暖力量。
陳曉朋回顧舊時求學歷程,選擇以「書」的形式並採用版畫印製,探討對藝術的認知與定義,作品引用藝術史或記憶中共通的視覺形象,
輔以巧妙的題目命名讓觀者自行解讀,雖有向藝術大師致意的表現,也帶有令人莞爾的輕鬆感。
游孟書將旅居美國期間的體認以擅長的立體造型呈現,運用具象符號直指社會議題,
同時也將媒材特質延伸為創作意涵,讓我們看見年輕世代對文化議題的關注並提出其觀點。(2015-04-11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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