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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愛的樹喔~竟然還綁了盪鞦韆 😄 ~(2015-05-20 14:14)

好可愛喔!感覺像愛麗絲夢遊仙境裡會出現的角色~(2015-05-18 22:17)

造型好帥氣的原始人喔!
(太有型了,下巴都能當兇器了XD)(2015-05-18 22:15)

竟然在這捕獲野生comico的作者!! 😄

頭一戰地獄很好看呦~(2015-05-18 22:13)

好秀氣的公子喔! 😄 真是可愛的小情侶~(2015-05-17 21:44)

哈哈!藍繩又出現了!
這張表情也太可愛了~(2015-05-17 21:40)

[h1]【影視,鏡化論】陳志駒視覺創作個展[/h1][圖]

官網: http://tsaiarts.com
臉書: https://www.facebook.com/tsaigallery

展期│5/20 – 6/14
茶會│5/23(六)14:30pm
講座│6/6(六)14:30pm
地點│蔡藝術 TSAI GALLERY
地址│彰化市埔陽街52巷2號,蘭大衛教堂旁,賞自在社區內
電話│04-7117969
開放│11:00 – 18:00,週一休館


做為接納各種事物而產生的視覺鏡子,它每一次移動與探索,深深包圍在「時間從本質處於的過去的未來性」,這是攝影在極其短暫瞬間所楬櫫的一種視覺常態。
當「影像」,一直包含了人性不可能全面收視的複雜變化,唯有透過一再抽離與再製的視覺經驗,延續了各種美感觸碰的體現,這是藝術家必須擅長也必須要懂得自我試驗的操練。
攝影歷經從傳統紀錄的本質轉化為當代消費性的視覺傳遞,同樣也暗示了從眼睛觀看的模式,將不斷持續進化成為一種用來闡述自身經驗的美感工具,而且它非常貼近我們的生活。

陳志駒,非常懂得擅用時間在攝影媒介中所凝結的曖昧性與隱晦的不真實可能,從而締造出屬於他自己獨樹一格的美學式顯影語彙。他究竟是攝影家還是畫家?
當人們一再不斷提出這樣的質疑與好奇之際,我們其實是樂見他的創作已把問題輕鬆丟還給了詢問的每個觀眾,
他的每件作品是眼睛瞬間的逝去之物,卻在情感包圍的感受當中,
重新詮釋了內心顯影而來的舖陳,若用攝影論述他的創作,只會顯得攝影本身的包袱缺乏更開闊的可能而已。(2015-05-15 21:38)

[h1]「你是哪一個小紅帽?」繪本展[/h1][圖]

官網: https://zh-tw.facebook.com/afmc.gov?fref=nf

展覽時間│2015/5/16-2015/6/7

展覽地點│桃園市藝文中心

耳熟能詳的童話故事,也是插畫家們喜歡的主題之一。

這次,我們準備了很多不同版本的小紅帽故事,有總是問不停的小紅帽、有愛漂亮的小紅帽,也有調皮搗蛋的小紅帽。

來看看插畫家筆下不同小紅帽的樣子,哪個你喜歡?哪個最像你?
展覽期間,每週六下午2點舉辦說故事活動,歡迎踴躍參加!(2015-05-15 21:34)

[h1]美國鬼才藝術家 (Gary Baseman,歡迎來到我的奇幻世界!!) 簽名會[/h1][圖]

官網: https://zh-tw.facebook.com/events/1634267053472509/

活動時間 : 5月26日(二) 19 pm~21 pm
活動地點: Wrong Gallery Taipei 靠邊走藝術空間 (台北市忠孝東路二段68號) 

Gary Baseman,身跨報刊插畫、廣告、動畫、商品、玩具,是少數能自由發展個人特色而又能在商業與藝術間自在遊走的「全面藝術」(Pervasive Art)創作者。

其插畫作品常見於美國各大平面媒體,畫作亦被華盛頓D.C.的國家肖像美術館和羅馬的當代美術館購入做為永久館藏。

這次我們特別邀請藝術家於「靠邊走藝術空間」舉辦簽名會,與眾粉絲們進行面對面,所以有興趣的人,可別錯過這次的交流喔!

5/26(二) 邀您一起進入他的奇幻世界!!(2015-05-15 21:25)

[h1]臺南創意中心「線加工」[/h1][圖]

官網: http://creativetainan.culture.tainan.gov.tw/cht/event/pageinfo-293.html

時間│2015-05-01 ~ 2015-05-31
地點│文創PLUS-臺南創意中心1樓(臺南市中西區府前路一段197號)

臺南為臺灣早期紡織/成衣加工業的重鎮,而紗線扮演著重要的角色,面對產業外移至大陸,如今已漸漸沒落,
設計者從小就在紗線行長大,「線」對其來說算是家的「本」,也是他的「本」,所以想要嘗試以新的方式,思考並找出對於「線」,新的可能、新的出路。

以早期的手動機具,利用旋轉的方式,將織帶、棉繩綑成一顆顆,因此聯想到車床的加工過程算是一種「減法的塑形」,
相對于它,認為用線去纏反能變成一種「加法的塑形」,可以創造出很多有趣的造型,
所以想利用這種加工方式將線材導入生活,探索有別於成衣的不同產品類型。

在「線加工」作品當中,希望透過不同種類紗線的質感,加上顏色與外型的變化,表現細膩精緻的質地與美感,搭配不同材質的主體,呈現出創新的現代感!(2015-05-15 21:23)

[h1]寶藏巖國際藝術村】就在那裡[/h1]官網: http://goo.gl/wHBSkw

● 開幕時間:5/23 (六)16:00
● 展覽日期:2015/ 05/ 23 ~ 2015/06/21 11:00-18:00 (週一公休)
● 展覽地點:寶藏巖國際藝術村上光巷59弄13號
● 藝術家:姜恩求

布幕在文藝復興時期原來是做為舞台(戲劇)轉場之用,經過科技的發展過程,它轉變為一種功能性的物件。

我在鐵工廠附近出生、長大,工廠前有很多鐵捲門,我時常看它們開開關關,鐵捲門不只是一道門也是一道牆,
我發現這道門不僅僅只是功能性的物件,它本身也暗喻了時間和空間,以及當代社會的資訊溝通,它還能夠描繪出一種社區和文化的氛圍。

我試圖從這些各式各樣的鐵捲門中,找到對於過去和未來生活的重要的反思及選擇的自由。(2015-05-15 21:18)

[h1]LINE原創貼圖插畫展[/h1][圖]

官網: http://goo.gl/ewF7gO

活動時間│2015-05-16~2015-05-31
11:00:00至22:00:00

活動地點│新光三越高雄三多店-11F活動廣場、12F文化館
(三多三路213號)


【LINE原創貼圖插畫展】插畫家週週見面會

5/17(日)14:00 12F文化館
變身賤女奈奈
逗趣可愛的賤女奈奈,
妹妹頭上有著紅色大蝴蝶結,搭配惹人厭的生動表情!
想要變身奈奈嗎?
現場把你畫成賤女奈奈!
活動採電話報名,限額15名。摳應電話(073366100#7951


5/17(日)16:00 12F文化館
與他們約會,在房間
YEN YEN,前衛犀利、露骨卻細緻成人系插畫家;
喂,wei 溫暖可愛,充滿正面氣息的童話插畫家,約你一起來談笑風聲。


5/23(六)14:00 12F文化館
跟無奈熊有個約會
熊出沒!無奈熊創作者Mars現場手繪熊熊送給你!
活動當日與展場內的無奈熊合照,打卡上傳至
FACEBOOK或INSTAGRAM標記「新光三越高雄三多店」即可獲得。
限額20名,活動當日11:00
於12F文化館發放號碼牌


5/24(日)14:00 12F文化館
百鬼夜行誌 聊天室
百鬼夜行誌的阿慢,
分享專職插畫家心路歷程
以及平日的創作想法,
並與現場的粉絲朋友對談~


5/30(六)14:00
香蕉人見面會
香蕉人來了!香蕉專屬角色養成師與大家分享創作心得,
可愛療癒的香蕉人玩偶也來現場跟大家見面!
合作單位:三博鹿科技


5/30(六)16:00
好笑刺青店
好笑刺青店主理人阿杯來了,把穿著內褲禿頭老伯畫在你身上。
活動採事先報名,限額20名
摳應電話(07)3366100#7951


5/31(日)14:00 12F文化館
DorothyX鬼門圖文X大陰盜百貨X救客人來聊天
Dorothy X 鬼門圖文 X 盜哥 X 救客人來新光三越聊聊天,
分享創作歷程,現場也開放粉絲問答,與你互動玩遊戲,
有機會獲得現場彩繪的帆布袋或與插畫家合拍拍立得!
合作單位:艾朵國際、合成帆布行(2015-05-15 20:22)

恭喜入圍!這張超有意境的!(2015-05-15 20:16)

[h1]葛瑪蘭文化基金會『2015年創意公仔設計競賽』[/h1]官網: http://www.kamalan.com.tw/new_show.php?newsID=401

[h2]創作主題[/h2]請依葛瑪蘭集團之創立宗旨:
運輸、觀光、文化之理念進行創作,並凸顯宜蘭文化之精神與特質自由創意表現。


[h2]創作要點[/h2]1.在表現形式和技術上,應適用於平面、立體,可轉換新媒體(3D 立體動畫)的傳播與再創作。
創意公仔角色設計,單一或系列組合角色皆可。靈感來源不限具象或抽象,希望以創意、創新、國際觀、多元(不限於原住民圖騰及相關傳統原素)創作主題為思維。
若為系列吉祥物形象設計,則必須設定主要角色,系列吉祥物不少於 2 個(含 2 個)形象為原則。
2.需表現出創意公仔的角色設定風格、名稱、個性、故事背景等描述,並提供300字左右之創作理念。
3.設計圖稿中不可出現任何與創作者有關的符號或文字,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4.參賽作品須具有商品化量產的可行性。
5.團體或個人報名件數限 2 件 (組),團體內相關人員不得再以個人名義參賽。


[h2]參賽資格[/h2]1.凡設籍於中華民國之個人與團體皆可參加,不限年齡與經歷。
2.以團體報名者,須填寫 1 名代表人為後續相關作業之代表。


[h2]參賽方式[/h2]1.不限風格與媒材,2D 或 3D 圖稿、手繪或電腦繪圖創作皆可,每一個人或團體參賽,
以 2 件 (組) 作品為限,每件作品至多 3 個形象,單一形象至多 2 張圖檔(1 張主圖像為正面,1 張次圖像為背面)。
作品規格以圖像畫素 800 x 800 像素或 300dpi 之電子檔 (JPGE) 及電腦繪圖原始檔 (AI、PSD) 等,可燒錄於光碟片提供。
2.創意公仔設計可提供不同姿勢、角度、情境等為輔之設計圖像 (稿) 1 張,以不超過 3 張為限。
3.參賽作品及初選資料,皆以 A4 直式彩色輸出列印,並請包裝妥善交寄。
4.收件日期:自 104 年 9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郵戳為憑。
5.收件地址:26561 宜蘭縣羅東鎮光榮路 342 - 3 號。收件人:財團法人葛瑪蘭文化基金會「創意公仔設計競賽」。
6.參賽資料恕不退件。


[h2]評選標準[/h2]主題內容 40%
美感表現 25%
創新設計 25%
商業機能 10%


[h2]獎勵辦法[/h2]特優 (1 名):獎金新台幣 15 萬元整及獎狀乙張。
優選 (2 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整及獎狀乙張。
*本會依規定代扣繳所得稅及二代健保費。
*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獎項得予以從缺。

得獎公布
1.得獎者名單將於 104 年 10 月 30 日在本基金會活動網頁,及葛瑪蘭汽車客運網站公布,並專人通知得獎者。未獲獎者不另通知。
2.頒獎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獲獎者需親自或委託代表人參加頒獎典禮。

智慧財產權與專利讓渡
1.得獎作品須將作品智慧財產權讓與主辦單位使用,並承諾不會行使著作人格權,同意得不限區域、時間、次數與使用方式。
如不同意簽具「智慧財產權轉讓同意書」,將取消獲獎資格之權利。
2.本競賽得獎確定之作品圖稿,本會具有修改與後續使用權利。
3.凡報名參加此競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了解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
4.若有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含著作權法)辦理之。


[h2]相關注意事項[/h2]1.圖像設計須為無任何仿冒、抄襲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且未曾在國內、外設計相關競賽獲獎之作品。
獲獎作品如涉抄襲或經檢舉發現為其他活動競賽中得獎作品者,查證屬實後,將喪失參賽資格。
2.獲獎者經人告發或檢舉抄襲他人作品,經查證屬實後,主辦單位得以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獲得之獎勵內容。
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或團體應自負法律責任,並處理相關事宜。如因此致本基金會或葛瑪蘭集團受損時,應負賠償責任。
3.各獎項獲獎者不得重複得獎,若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以從缺。
4.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金需依國稅局規定申報中獎之所得,若所得獎金或獎品價值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者,
得獎人須負擔 10% 稅金,若得獎者不願配合,則視同放棄獲獎資格;得獎作品如是團隊合作,獎金開立領取者以代表人為代表。
5.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小組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異議。
6.獲獎項者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資料,做為日後公開報導、展示、推廣教育、出版、研討及開發設計之用途,並同意不收取任何版權費用。
7.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或依其業務規章及慣例辦理,並保有所有比賽辦法之異動權利。若有任何異動,將以主辦單位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葛瑪蘭文化基金會
活動網址: http://www.kamalan.com.tw/、http://www.kmlcf.com.tw/
聯絡電話:葛瑪蘭文化基金會 李小姐 03-9605088 * 15、陳先生 03-9606537 * 18
活動信箱:cf@kmlcf.com.tw
郵寄地址:26561 宜蘭縣羅東鎮光榮路 342 - 3 號

相關資訊及下載: http://www.kamalan.com.tw/new_show.php?newsID=401(2015-05-14 22:30)

[h1]第六屆「張老師」 青春飛揚‧全國創意影像大賽[/h1]官網: http://www.1980.org.tw/news/news_text-v3.php?NewsID=2050&&customerId=3

[h2]參加對象[/h2]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均可報名參加。惟須為新設計、未參加過比賽、公開展覽過的作品。
作品若冒借、抄襲、仿冒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h2]作品活動日期及方式[/h2](一)截止日期:2015年6月12日(郵戳為憑)。
(二)參賽者須於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於繳交截止日前(郵戳為憑),將報名表及參賽作品以郵寄方式寄至:
324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68號3樓,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收。
(三)活動網址:張老師全球資訊網 ( http:// www.1980.org.tw


[h2]競賽方式及內容[/h2](一)競賽主題(※以上主題須與「張老師」的服務做連結)。:
※1980-「張老師」專線:描述「張老師」的服務如何幫助或改變社會大眾的日常生活,強化「張老師.就是愛」的理念。

(二) 參賽方式:
1.平面海報組
每人作品不限一件,請至「張老師」全球資訊網活動專頁( http://www.1980.org.tw)下載報名表格,將作品以A1尺寸(594mm×840mm)、300dpi輸出,
請以黑色硬珍珠板裝裱,作品內必須有「張老師.就是愛」-「張老師」1980(依舊幫您)」字樣與張老師Logo,連同報名表格及身分證明文件寄至:
324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68號3樓。信封外請註明「張老師 青春飛揚‧全國創意影像大賽」。
須包含「原始檔案」及AI檔與JPG檔、報名表電子檔,以光碟儲存,並在光碟上註明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將光碟置於封套,
連同報名表、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另外用信封裝並黏貼於作品背面,請勿將報名表及光碟等資料直接黏貼在作品背面,以上任一項未符合規定者一律取消資格。

2.數位影片組
每人作品不限一件,可團體報名,同一部作品製作組別人數以三人(含)為上限。請至「張老師」全球資訊網( http://www.1980.org.tw)下載報名表格,
作品全長(含)90秒~180秒之內,以NTSC SDi 720X486 29.97fps格式燒錄成avi檔案。
完成作品需於片尾明顯出現「張老師.就是愛」-「張老師」1980(依舊幫您)」『字幕』。
繳交作品時需附上報名表電子檔,並在光碟上註明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將光碟置於封套,連同報名表資料及身分證與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
寄至:324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68號3樓。信封外請註明參加『「張老師」青春飛揚‧全國創意影像大賽』。以上任一項未符合規定者一律取消資格。
(三) 作品格式:
1.平面海報為A1尺寸(594mm×840mm),完稿圖素需大於300DPI以上。
2.數位影片為90秒~180秒內,以NTSC SDi 720X486 29.97fps格式燒錄成avi檔案。
(四) 報名表格式(若多人報名,請填寫所有組員資料)(如附件)


[h2]活動重要日期[/h2](一)作品繳交截止日期:2015年6月12日(郵戳為憑)。
※本活動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相關資訊以活動網頁為準。

報名程序
[圖]

評分方式

1.平面海報組
內容切題性40%
創作理念15%
畫面美感15%
創意概念15%
表現技巧15%

2.數位影片組
內容切題性40%
創作理念15%
畫面美感15%
創意概念15%
表現技巧15%


[h2]獎勵方式[/h2]●平面海報組
金獎各1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銀獎各1名:獎金新台幣捌仟元、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銅獎各2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佳作各20名: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數位影片組
金獎各1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銀獎各1名:獎金新台幣壹萬伍仟元、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銅獎各1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佳作各10名: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h2]其它說明[/h2]1.參賽作品概不退件,送件時請參賽者自留備份。
2.參加作品如有毀損等情形者,均不予受理參加。
3.報名表請務必詳細填寫,作品上亦須清楚標明作品資料,報名之資料遺漏不完整,或製作規格、內容不符規定者均不受理。
4.參賽作品必須未曾發表、出版或未曾得獎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之情事。若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
經查證屬實,除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5.得獎之作品,
主辦單位擁有刪改、發行以及推廣宣導活動用之版權,並有權將徵文稿件安排媒體發表、集結成冊出版及自行再版;主辦單位於作品發表、集結出版並再版時,均不另計版稅及稿酬。
6.版權是該遵守之道德。所有影音及圖像素材,如涉及著作權之侵權及不法行為,其相關法律責任概由報名者自行負責,侵害著作權者與本活動單位無關,並取消其得獎資格。
7.凡參加比賽者,視同同意遵守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另行公佈。


通訊聯絡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
聯絡人:謝佩珊 小姐
電話:03-3381234 / 03-4916999
郵寄地址:324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68號3樓
E-MAIL:s130610@cyc.tw(2015-05-14 22:14)

[h1]2015大鵬灣-「鵬灣琉影」攝影比賽[/h1]官網: http://www.dbnsa.gov.tw/user/Article.aspx?Lang=1&SNo=04004843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轄區是由”大鵬灣”及”小琉球”所組成,
大鵬灣水域是台灣西南沿海最大囊狀潟湖,另有6個生態資源豐富的濕地公園;而小琉球更是全國唯一的珊瑚礁群島。
希望藉此活動敬邀各界喜好攝影的朋友以「一大一小」為範圍(意即照片背景為大鵬灣或小琉球),一同用相機發現更美的大鵬灣國家風景區。


[h2]攝影主題[/h2]以大鵬灣或小琉球的「自然」為主題,包括景觀、漁村風情、海底美景等,能清楚呈現出「一大一小」之美。
其「景觀」可涵蓋人文、生態及各種社會樣貌。


[h2]創作時間[/h2]102年1月1日至104年8月31日


[h2]作品規格[/h2]參賽攝影作品須為1200萬畫素以上之電子檔照片,解析度至少300dpi之JPG(或TIEF)光碟檔案,
沖放或輸出後短邊不得小於8吋之彩色或黑白相片,不可裝裱、格放、加色、合成、彩繪、疊片、護貝,組合及連作,違者不予評審。相紙、相機廠牌不拘。


[h2]收件日期[/h2]104 年 8 月 10日起至 104 年 8 月 31 日止,
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參賽作品將依收件順序編列作品編號。


[h2]徵件方式[/h2]參賽作品以掛號郵遞方式連同報名表寄至「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遊憩課(928屏東縣東港鎮大潭路169號)」,
俾便日後評選使用,並註明『2015大鵬灣國家風景區-鵬灣琉影攝影比賽徵件小組』,接受親送之作品;所寄照片恕不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h2]參加資格[/h2]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國籍不限。


[h2]參賽細則[/h2]1、 參賽作品須為本人拍攝,且以未經參加其它比賽得獎或未公開發表之作品;
亦不得以他人作品參加比賽,如有違反規定或發現與任何攝影比賽之得獎作品雷同,除不予評審外,如有涉及侵權,參賽者並應自負侵權責任;
若領獎後經查違反上述規定,除取消參加資格外,所發出之獎項予以追回。
2、 參賽作品若採郵寄,請用厚紙板保護,不得捲起置於筒內寄送,並請在封套上註明:2015「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鵬灣琉影攝影比賽」攝影大賽活動小組 收。
3、 參賽作品之數位檔案(檔案須為每張 1,200 萬畫素以上之 jpg 光碟,不得插點擴檔,jpg 壓縮比之影像品質須達“最大”;
如使用底片拍攝者,請先轉為電子檔),經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須與實體相片一同交付,否將予以取消參賽資格。
4、 參賽作品應詳細註明作品名稱、作者姓名、拍攝地點、拍攝時間及50字以內的圖說(作品介紹、拍攝心得、作品意境等等)。
5、 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6、 得獎作品數位檔案之著作財產權應讓與主辦單位並簽署同意書(如附件一)。
主辦單位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公開播送、公開傳輸、重製及無限次公開發表、展示、電視插卡、發行、製作郵票、大圖輸出、印製畫冊等相關之權利,均不另給酬。
7、 參賽作品概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8、 主辦及執行單位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
9、 若作品有清楚可辨視之人物時,需附上肖像權使用同意書(如附件三)。
參賽作品攝入人物如屬清晰可辨識者,即擁有肖像權,參賽者應謹慎衡酌,取得作品中人物肖像權使用同意書,
如果是未成年(20歲以下)必須由家長或法定監護人親自簽署肖像權使用同意書,併送主辦單位;惟若無取得使用同意書,即取消參賽資格。
10、 主辦單位為辦理本次徵件活動,須蒐集參賽者之姓名、身分證字號、連絡電話、通訊地址、E-mail等資料,以在活動辦理期間利用,
包含活動收件審查、聯繫補正資料、辦理評審作業、授獎事宜、得獎公告、公開展覽、公開口述、公開轉印及報稅事宜等相關事務。
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對各項個人資料(姓名、行動電話)蒐集、處理、利用,參賽者若未完整提供各項資料,將喪失參賽資格。
11、 得獎獎金應依我國稅法規定辦理及摯發所得稅扣(免)繳憑單扣繳所得稅並黏貼印花稅票,另依法繳納健保補充保費,稅額未達新台幣2000 元者得免扣繳。
12、 參賽者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13、 其他未訂事項,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補充解釋之。


[h2]獎項內容[/h2]金牌:1名、獎金5萬元、獎盃乙座
銀牌:1名、獎金3萬元、獎盃乙座
銅牌:1名、獎金1萬元、獎盃乙座
優選:10名、獎金各5千元、獎狀乙紙
佳作:20名、獎金各3千元、獎狀乙紙
入選:30名、獎金各1千元、獎狀乙紙
備註:
1. 同一作者不可同時囊括金、銀、銅牌獎;作品未達標準、部分獎項得以從缺)。
2. 得獎人同意得獎相關個人資訊由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活動範圍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得獎人並授權本處公開公布姓名。


[h2]評審方式[/h2]由主辦單位邀聘攝影專家及管理處長官組成評審團,以公平、公正方式分二階段評審之。
初審部分由本處組成5人小組進行初步篩選,複審再由5位攝影專家選出得獎之作品,參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得獎公佈除通知得獎人外,104 年10月底前舉辦頒獎典禮並公佈於本處官網及粉絲頁。(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2015-05-14 22:08)

[h1]104資訊月全國海報徵選,十萬獎金等你來拿 [/h1]官網: http://poster.itmonth.org.tw/104/index.aspx

[h2]競賽方式[/h2]數位繪圖比賽

[h2]活動主題[/h2]攜手科技 傳遞幸福

[h2]獎勵辦法[/h2][ 第一名 ] 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第二名 ] 一名,獎金三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第三名 ] 一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
[ 佳 作 ] 二十名,獎狀乙張及獎品乙份
[指導老師獎] 前三名作品之指導老師,頒發感謝狀乙張及Canon數位相機乙台。
※前2000名報名者可獲得免費參加獎,繳件還可以參加抽獎,數位繪圖板、高速wifi七合一印表機、螢幕校色器、文創紙相機、
超大容量外接式硬碟等多項大獎等你拿,獎品價值高達20萬元。


[h2]報名&收件期限[/h2]資格:歡迎全國民眾共襄盛舉
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8月3日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8月3日,當日郵戳為憑,亦歡迎親自送件。


[h2]作品規格[/h2]‧海報為菊全尺寸(61cm × 86cm )之電腦繪圖,並設定解析度為300dpi及CMYK四色印刷模式
※ 獲獎海報,會以各式尺寸輸出呈現,請參賽者務必注意圖像處理之解析度。


[h2]評選標準[/h2]創意切合主題 40%
構圖與佈局 30%
技巧與色彩 20%
文案(包括創作理念) 10%

[h2]注意事項[/h2]參賽者須詳閱徵選辦法等相關規範,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則不列入評選。
得獎者須配合主辦單位後續作業。
得獎作品須提供主辦單位電腦檔案,以利後續作業。
未獲獎作品恕不另行公佈。
若參賽作品中有使用到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同時檢附智慧財產權來源相關證明文件或授權書。
入選作品若涉嫌抄襲、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
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參賽作品需未經公開發表者 ( 含作者本身相雷同作品及網路上發表之作品 ) ,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有獎項、獎金。
參選作品請自行留存原稿備用,交付之參賽作品不予退件。
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任何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毀,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交付備份作品,對毀損之作品恕不負賠償之責。
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加隊伍及作品水準,可以「從缺」或「增加得獎名額」辦理,獎金隨實際情況彈性調整,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 NT$20,000者,主承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10% 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20%稅額。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於資訊月網站公佈之。(2015-05-14 22:02)

[h1]沈光文文創秀 之 創「衣」競賽活動[/h1]官網: https://sites.google.com/a/stust.edu.tw/ceng-yi-wei/

[h2]活動說明[/h2] 一、參賽資格:大專院校以上在校學生組隊參加,每隊人數不超過四位學生。

 二、報名參賽:除了線上填寫報名資料外,須將該報名資料表列印出,
連同附件一~四等文字說明稿乙式5份以掛號方式郵寄至競賽活動小組。

  *報名網址: http://tinyurl.com/p4a5hts
  *郵寄地址:

    台南市71005永康區南台街1號

    南臺科技大學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整合行銷溝通中心

    2015 結合台南市善化區地方特色加值沈光文文創秀之創「衣」

    競賽活動執行小組收

 三、資格審查:由主、協辦單位權責主管或相關人員共同審核之。
呈現主軸將以沈光文先生「儒生文人」意涵結合「現代潮流」衣著的設計概念,展現創意的新穎衣著設計。

 四、決選優勝:由主辦單位權責主管及外聘相關領域之專家共同評選之。
入圍決賽的參賽者們需將該組的設計理念付諸實現,並做出成品參與複審之決賽報告。

 五、設計創意可自由發揮,但需兼顧實際商業販售之可行性。
建議在理念與設計感兼具之下,設計出具有與競賽主題相符意義又有創意的沈光文先生意涵之文創衣著設計。

 六、評審內容將依參賽者所提供的作品,衣著之創意說明、材料質地的呈現、外觀美感及日後的商業價值等項目進行公平、公正之篩選。
得獎者,除了會以電子郵件通知組別外亦會公佈於活動Facebook粉絲專頁。

 七、頒獎地點:沈光文紀念碑—善化區建業路與光文路口,臺鐵北子店平交道旁。


[h2]活動時程[/h2] 一、活動報名:即日起參賽者除了網路報名外,亦需填妥報名資料。且於民國104年8月28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
將報名資料等文件(附件一~四)寄至競賽活動執行小組。本活動的參賽報名資料不予退還,完成報名後亦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參賽人員。

  *另於Facebook『沈光文文創秀之創「衣」競賽活動專頁』粉絲專頁中提供競賽活動之相關活動訊息與花絮。

     粉絲專頁網址:點我點我
  *入圍名單:民國104年9月11日(星期五)公佈於活動Facebook粉絲專頁。

並請於民國104年9月25日(星期五)至南臺科技大學予以簡報和做出成品參加複賽。

 二、優勝領獎:請於民國104年11月5日(星期四)參加沈光文先生農曆誔辰日紀念,並在沈光文禮敬紀念活動現場領取獎金及獎狀。



[h2]評選辦法[/h2] 一、作品投稿:

   1.投稿方式:本活動採網路報名以及郵寄投稿。
請於投稿截止日前進入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表格」後送出,並下載相關表單進行列印及填寫:

      *報名表(內含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附件一)

      *比賽同意書暨智慧財產歸屬同意書(附件二)

      *秀之創「衣」商品企畫書(包含示意圖)(附件三)

      *衣物之質地、材料等文字說明稿(附件四)

   2.書面紙本資料:參賽隊伍以自行設計之主題競賽封面為第一頁,並將上述資料依序編頁碼,A4單面列印,裝訂邊在左邊,乙式5份(10-12頁以內)。
下載列印填寫完畢後,以掛號方式於民國104年8月28日(含當日,以郵戳為憑),
寄至2015 結合台南市善化區地方特色加值---沈光文文創秀之創「衣」競賽活動執行小組郵寄地址同活動說明處。(逾期恕不受理,並視同棄權)

   3.注意事項:

     a.參賽者請務必完整填寫報名表資料,以便通知得獎。

     b.以團隊名義報名之參賽者,必須於正式報名表上,指定授權代表人一人,負責該團隊之比賽聯繫及得獎等相關權利義務之一切事宜。
團隊報名的所有成員和代表者,請自行分配團隊內部的各項權責歸屬,
若有任何爭執疑問之處(如獎金領取方式與分配),主辦及執行單位不涉入爭議並保持中立。

 二、評選優勝者:

   1.評選標準:

     a.初審評審標準:

       整體創意(40%)、設計表現/外觀設計(15%)、

       質地材料運用(15%)、商品化潛力/商業價值(30%)。

     b.複審評審標準:

       簡報內容(30%)、成品實作(30%) 、

       現場答問反應(20%)、團隊精神(20%)。

   2.評選小組:由主辦單位權責主管2人及外聘專家3名以書面審查評選標準方式進行。

   3.得獎者名單將公佈於活動粉絲專頁,並以電子郵件通知。

   4.獎項:

     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2萬元,獎狀一只。

     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萬元,獎狀一只。

     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5仟元,獎狀一只。

     優選三名:獎金新台幣 2千元,獎狀一只。

      佳作六名:獎金新台幣 1千元,獎狀一只。


[h2]競賽注意事項[/h2]一、參賽者須詳閱比賽辦法等相關規範與說明,若遇基本資料填寫不完整、作品規格及參賽資格不符、或因包裝不當有損壞,而影響資格或評選結果,
主辦單位將以棄權論,並不另行通知。得獎者寄送資料以資料填寫內容為主,請確認資料無誤;若資料不正確造成無法聯繫及寄送,則視為自動棄權,主辦單位將不負責。

二、參賽作品需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之原創版權所有作品,嚴禁剽竊、臨摹或抄襲之情事。若發現參賽作品違反以上事項,並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
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如因此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及所產生之法律責任,參賽創作者須負完全之法律責任,且獎位不再遞補;
作品內容需自行確認無侵佔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慮。

三、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譭謗等違反善良風俗者,一經察覺,立即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項獎金,其衍生的民、刑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四、曾經參加其他任何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五、得獎者需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同意書,同意自公佈得獎日起,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無條件讓與主辦單位。

六、參賽作品之圖片,主辦單位有權依行銷宣傳推廣之目的,進行公開播送、公開傳播、重製、出版或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行為,且使用方式及次數均不受限,亦均不另給酬;
主辦單位並可依實際情況進行調整、製作,參賽者並不得對主(承)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及不得行使其他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享有之一切權利。

七、投稿者應自行將投稿檔案備份,所有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八、得獎者需配合將得獎作品實體化之相關事宜。

九、獲得獎項之作品,將於活動截止日後由主辦單位個別通知得獎者,得獎者需無償提供參賽作品之高解析度圖檔,以作為後續製作之用,否則視為棄權論。

十、得獎者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稅捐,主(承)辦單位對所有稅捐概不負擔。
依財政部國稅局規定中獎金額或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 1,000 元整,需申報中獎人個人所得,若超過新台幣 20,000,依法應扣繳 10% 稅金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 20% 稅金);若中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十一、凡報名參加即視同已閱讀並完全同意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十二、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以活動網站公佈資料為主,主辦單位保留隨時解釋修改活動辦法及獎項權利。

十三、活動如有任何疑問,請至活動粉絲專頁留言
活動網址: http://tinyurl.com/p4a5hts(2015-05-14 21:56)

帽子感覺有點懸空,建議你可以試著加點陰影喔!(ps.衣服上的金圖騰好美~)(2015-05-14 21:48)

😄 哈哈哈!真的挺時尚的,

這表情有作line貼圖的潛力~(2015-05-14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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