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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你提出要求
身為站上好友我當然改!已改去藝術區~

這樣也能賭?那你不回應我
也表示你輸了,照你的邏輯走......

若是你認為要達到你說的啥臉貼便便你才參加賭注
那火星桑也可以等你臉貼便便才參加賭注,快!去貼!
也是照你邏輯走......

瞧我多挺你!
但是用詞再注意點
別老講些不通邏輯自打嘴巴的話會更棒!

另外,提兩點

1.
書,不可能是用書店翻翻就可能
尤其是畫冊,你在台北哪家畫冊店看的?
提供一下吧?我逛台北這麼久
怎麼沒看過都拆封給人看的店家?
還是你不住台北?還是你沒錢買是偷拆的?

2.
書本身有許多構造,不僅僅是看圖而已
可以看到脈落、出版社的精神
你知道Comickers全盛時期一本裡頭用過多少不同的紙張?
你知道他們用了多少特殊印刷?
關於創作者他們是怎樣培養專欄讓他們更精準更強悍?
沒買回家好好研究,只是看圖,當然會學有不專
別在意,我知道的......你不專這件事情我會保密,噓.............(2005-10-05 16:28)

在忙的時間又增加quote:616d3e06b5="詩仙"]..真好!
E大,你真會逗我開心~

[quote="詩仙"][只不過俺都專精而已] 😈

專精?太低估專精所能之程度

去做一首能上國外電影的配樂
去畫出一張名插畫家的基本水準
去寫出和高水平程式設計師同等的軟體

等做到這...你根本就不會在一般網路上交流哈拉



突然想插個嘴...你自打嘴巴歐!
兩個回應給你

1.
若是這樣說來,跟日本前幾名插畫師同上一本刊物競演刊載作品就是專精囉?
Evan已經是上季刊S,跟田中達之、村田蓮爾、安倍吉俊、皇明月等人一樣呢!
要不要知道一下皇明月是誰?就是你心儀的小i 學習過的插畫家之一
順便恭喜一下,小i 跟VO都受邀上SS3當作者
指日可待他們也遲早會上刊季刊S
大家都很積極的展現自我
不像你還在為了一本投稿雜誌SS在那邊抱怨連連......

2.
對了,帝國少年也是天野昌直大篇幅報導後崛起
人家不是只介紹日系鬼東西,還有裝可愛而已
還有,不是顏色髒他就不要
Brom那些歐美的新消息也常被S季刊報導,你不知道對吧?
因為你只看網路,不會去買,難得買本自己投稿的翻翻就以偏蓋全的認定
你沒注意到多田由美的書,版權頁背後寫著特別感謝是誰?對吧?
你沒注意到皇明月作品集是誰出的對吧?
你沒注意到田中達之作品集是誰出的對吧?
你沒注意到森本晃司作品集是誰出的對吧?
你沒注意到EORROR是誰出的對吧?
你沒注意到EORROR裡頭也有歐美大師─消失的邊境作者出席對吧?
你沒注意到夜想雜誌復刊有誰鼎力支持對吧?
你沒注意到夜想有比你髒一百倍的東西人家都支持還辦展對吧?
你啥都沒注意到,你就自己下定論了,當然啥可能性都沒啦~

大笑之歌預備.....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乖,去慢慢回去畫圖,我相信你可以留名千古的
一定可以,只要有人發現......
乖,慢慢去等待時機,我相信你可以等到機會的
一定可以,只要有人發現......

還有,你到底啥時要去大陸,我忙完了
可以趕快送你一程,我很急著送你啊~

結論
不會分析就不要裝懂
不懂別人的東西就別裝模作樣


對了,戳一下你的言論,看會不會戳破
那個啥子大陸人于海洲的書你說你有他自己出版的是吧?
那掃描個幾張給我們瞧瞧啊!!
別跟我說書掉了、壞了、不見了
別跟我說書怕折不想掃描,可以用數位拍照
別跟我說你沒有數位像機,找你那些高手朋友借
別跟我說你沒朋友,因為你不是說的比唱的還好聽
別跟我說你朋友也沒有,那你寄給我,我幫你掃描
別跟我說你懶得寄,費用我幫你出!你說哪邊給書,我就請快遞去收
反正,最後只會是沒有東西PO出來的話
那就可以知道你的碰風有多大,挖歐~好大啊~

你看我對你多好,讓你找機會證實一下自己不是老是吹年
是有真材實料的!來!乖,快PO出來給大家瞧瞧吧!
最好是掃描你認為最重要的那幾頁
讓火星桑看完羞愧到無地自容
我看完也來負荊請罪歐!快!要快歐!
不然又成了羞恥,誰的羞恥?誰回嘴只想ㄠ不敢現就是誰囉~(2005-10-04 18:31)

Shin~好久不見啦~最近可好?? 🤢(2005-10-04 17:49)

😈 ......(( 人......(( 人......(經過)






🤢 不懂就別亂說火星桑的能力
就跟不懂村田蓮爾跟天野昌直就別亂批評
上次不是教過你了嗎?看,這樣怎辦?難看了吧?
別又用那招"你這些其實沒啥!"那種方式帶過歐~
對了~也別用"時間"來證明歐~那些都用過了,換新招吧~







😈 對啊對啊~我好幼稚歐~幼稚到跟你一般見識~你果然比較好,大家一叫就來,真聽話(2005-10-03 04:40)

😈 .......((( 人.....((( 人.......(走過)(2005-10-02 20:47)

不不,誤會誤會!火星人跟地球人是很友好的......
我說的是其他星球的變種生物......(2005-10-02 20:11)

我也說了,譴責不可停
不過除此之外我們還能順便作啥,這是我想說的
我提出的四點建議分別為策展、授課、寫書、架站

1.策展
可分為聯繫作者邀展、募款、規劃、佈展、宣傳等
我只能說,沒有邀請不來的作者,只有邀請不了的費用
傳說村上隆曾說過,專訪我,一小時300美金﹝雖然看起來是謠言﹞
不過策展首重在資金調度上

2.授課
高中職有很多課後輔導跟社團時間缺乏優良師資
這是不爭的事實,怎樣去規劃有能者有時間處理課程跟內容
然後作聯繫,這也是種管道,另外,上課不是上"廢鐵如何是廢鐵"
而是真正能給別人東西的,那只能順便帶過

3.寫書
如火星桑提筆撰寫教學,可以有人開始研究怎樣教學
很多人可能認為Lan的可愛風格非自己風格所以沒注意
其實Lan的就寫的很細緻跟基礎,非常對應到使用者的內容

4.架站
簡單而言,會念美術科班的,大多是本來唸書就不好的(80%)
要他們懂外語上網去看,除了熱愛動漫所產生的日文之外
別忘記,一個班狂熱動漫的還是三三兩兩的人
還是有人只會悶著頭猛刻......刻到天荒地老
架Link站就是第一步讓大家有機會看到國際優秀創作者
有餘力才開始動筆寫這些優秀創作者是怎樣優秀

這是我一晚上跟好友們整出來的
http://spaces.msn.com/members/ideart/
只是花個幾小時就很多事情跑出來了...

若是這種的再擴大
請看包益民大哥與7-11合作的ppaper
那本就把他認識的許多國際等級的優異創作者作介紹
還包含作品概念,那就是種讓人熟悉國際大師的方式之一
當然,若是寫到像他那樣,就乾脆出本美術雜誌吧......

火星桑也提出幾點很棒的建議,請大家好好思考一下吧~
我轉述於此

1.好書大家要多推幾下,爛書大家要告訴身邊每一個人

2.論壇是資訊交流的重要管道,大家抽空要多 po 一些心得、不要太悶

3.有能力出書者,大家也要互相交流,以提昇環境上游的水準
 ( 如俺跟 James 就常通電話 )

4.光畫圖,在台灣可能會難以支撐生活,大家若是有撇步則應該互通有無
 只有形成一股良性互動的風氣,大家才更能專心於創作

5.光是會畫圖,是不夠的,有時還要會很多其他的基本技能,如英文
 這類的東東,如話術、行銷、眉角、…,很難三言兩語道盡
 週五,黑秀的簽約畫家聚會,很多東東,就是在大家面對面時互通有無

6.忌沒有同中求異、無個人風格
 學畫的過程,可以很平分、很日本,但是若市場 1 / 3 都是這種風格,會很膩(2005-10-02 19:58)

http://vovo2000.com/phpbb2/viewtopic-5806-0-asc-225.html
請大家速翻至此篇16頁,我已經說明的很明白
以目前問過律師的結果是──他沒違法的成分是高達200%
水果日報早就很多人都知道,他們也不報導,原因是沒有盜用之實際證據
他們硬報是會吃官司,而且是穩輸不贏的官司ㄝ......

不知道的人我現在說了,拜託別等水果會有正義之聲了......
由於著作權保障的包含重製部分,所以是不可能告的贏
廢鐵就是走這露洞,加上沒有專業人士可用判定作處理
哪個媒體的相關主管還敢下決定要報導??

東森...別忘記,追追追那篇一 半以上是用疑問句
而且最後寫的是離職員工將要道歉
事情轉成好像是廢鐵是沒問題的,這不是媒體的錯

另外,村田蓮爾知道此事也只是苦笑三聲就沒了

以免有人懶惰沒去翻16頁就開始又扯到別的
我重PO至此......
============================
有律師分析過他不是直接把別人作品直接印出來
而是重製,包含借屍還魂、移花接木等等
那台灣法律目前而言,他這樣的作品還受到著作權保護勒
簡單來說要告他盜取抄襲是不容易的
因為沒證據顯示他直接使用
這也是小說封面也常把大師作品毀一毀就上架的原因
反正,這正好是法律漏洞......

若是告他欺瞞消費者,似乎也有困難
因為要審定步驟的專業人士......台灣沒有公信力的法律專業人士
若是要加速請藝文工會生定出判定專業人士至少要一年以上
等一年,書都賣光光了,銷毀的銷毀,到時又是好漢一條

所以他並不擔心,甚至還狂出書,反正,台灣學生很多是無知的
只要圖漂亮、效果好,就會掏錢,至於對於原創、真實是啥
並不會深入探討,實際上,也是如此,像大家走到認識村田、金亨泰這路
有哪個是一開始就知道盜用抄襲之嫌?所以也不能怪罪讓他存活的市場
用這樣一言以避之又太輕鬆了~
============================

目前負面的思維只有譴責之外,也還是只能譴責
所以我才提出有無正面思維去讓環境更好
並自己提出四點建議,這叫做拋磚引玉

哪知外星人剛剛突然大舉進攻台灣,害我萌生逃離地球的想法......(2005-10-02 19:28)

拜託你快去啊~終於可以反X大陸了,相信你這人間兵器降臨過去
一定能讓當地一片肅殺

我是看對方態度而定,你先想想你這麼熱心幫我取的書名
是怎樣好聽再跟我說我難聽~
一樣老話一句,想要我客氣跟你說話,你先正常點再談~
況且我從頭至尾都在幫你想藉口讓你不至於還在這邊唱衰還沒立場

自己說過不要以現世的常理作判斷
像誰有名,你就用這套說辭說人家其實沒啥強度
真正有啥的是隱藏於市集、躲藏於巷弄的
而唱衰時,又用...
你看!新聞說那家告輸,所以我們台灣沒救了!
啊~這時現世的情報又能用了
這時怎沒有說點即使他們告輸也有啥精神可彰顯?
你可真會選擇性讓自己站於奇特的立場

作,一定含有失敗,這是廢話,因為這機率是50%
有規劃去研究判斷自己的計畫,成功&失敗是啥原因,是基礎
有計畫的去做,就可以不斷將失敗跟成功的機率增大
你用等待作為手段,只能說...連規劃都不願意去動手,那機率只有0%

對了!你啥時去大陸?有要辦踐別會嗎?
別發帖子給我,我沒空﹝賭神﹞(2005-10-02 11:34)

是是是~而且米開朗基羅的大LP也不甩一下歐~
開心嗎?乖,颱風天,去幫忙看看家裡有無漏水
別在這用那種模擬兩可的方式講話

看似不相似...................
我跟你說歐~看似不相似,其實達文西跟畢卡索跟陳進興其實是同一人歐~
只是活太久了很悶,所以跑去XX人~別玩這種文字遊戲,只會顯示你.......

對了,你既然對台灣整個創作環境失望透底
那幹啥不移民呢?歐~對,你沒錢
那幹啥不賺大錢勒?歐~對,你幹小美工
那幹啥不換工作不要創作勒??歐~對,你在等待時機










你有沒有聽過守株待兔這成語啊?
很適合你ㄝ......

能用等的就能等到,那世界還真好混啊~
😩 的,我又嘴癢......

回主題~
火星桑:
我不是說停止譴責,我是說除此之外還可以做些啥~
大家集思廣益,應該有很多美好事物可以做
當然,常去廢鐵場逛逛也是不錯的點子
可是那容易上社會版啊~(2005-10-02 10:11)

好啦~E大哥啊~~我來說明一下,唉~~~~

MP3下載這模式
跟我把村田蓮爾的大圖用MSN傳給別人是一樣行為模式

所以那是屬於分享型問題

而,廢鐵是屬於盜取,借屍還魂
比擬MP3來講,就是我把好幾首歌,抽其中的旋律、貝斯、吉他...等等
組合成一首歌而且沒找人重彈,只是用後製改點音
然後就發行CD


GOD~我真是佩服你啊~
兩個根本的行為模式不一樣,要扯一起討論幹啥啊??
不如找點好的興趣好嗎?要不要去打棒球?逛街?PUB?

火星人大哥,帶我逃離地球吧!這裡不適合居住啊~(2005-10-02 02:39)

http://spaces.msn.com/members/ideart/
不想多言,昨晚先整理了一些
光整理就發現蠻有意思的~
還有,別問我這裡頭分類的差異性
還有誰誰誰有沒有資格跟是不是大手
不爽,就別看,好嗎?
不贊成,就慢慢罵,好嗎?
光是做就已經沒啥時間了
別光力氣在爭辯上,我提出意見不是讓大家吵架的~(2005-10-01 21:46)

http://blog.gslin.org/archives/2005/08/28/82/

==================================

永邦專輯被轟抄動畫主題曲

【曾明進╱台北報導】永邦最近悄悄發行一張名為《真愛珍愛風行珍藏版》精選輯,收錄以往經典歌曲及新歌,其中《Melody》被讀者投訴抄襲日本知名動畫遊戲《Air》片頭曲《鳥之詩》,永邦今來台考慮辦記者會喊冤,原因是這張專輯他沒有參與製作過程,歌也不是他決定收錄的。
許多ACG(動畫、漫畫、遊戲)網友近來不斷在網上投訴永邦精選輯中歌曲《Melody》嚴重抄襲,旋律與《鳥之詩》達百分之九十以上相似,網友不滿他專輯上打著「原創」二字,大量投訴抗議他「不知羞恥」、「欺騙大眾」。

永邦考慮召開記者會說明抄襲事件。

撇清沒參與製作
比較兩首歌,弦律部份確實有些相似,對此,永邦工作室的同事表示他暫失聯,但今天下午他將從新加坡來台,他已得知這件事在ACG界引起討論,同事轉述他的話:「我沒有參與這張專輯製作,歌都是唱片公司收錄的,我沒抄襲別人作品。」他將考慮來台後召開記者會說明。
負責發行這張專輯的Sony BMG唱片華語事業處處長劉天健表示:「這張專輯我們純粹只有發行工作,整個收歌由永邦的經紀人季忠平決定。」

 

這讓我想到了女婿大人裡面的情節!!

裕一郞被某雜誌偷拍到了!!

他的家人公司也都知道那個被拍到的確定是他本人沒錯!!

不過最後在公司開會討論決定~~只要堅持那不是自己就好了!!

就召開記者會~~說被拍到的並不是他本人~~只是長的像而已!!

我相信日本裡面會用這種處理方式~~一定不是憑空捏造的!!

因為這是由他們自己藝能界所製作關於藝能界的戲劇!!

裡面的一些緊急事件處理方法~~一定有他的真實性及根據在!!

就這次事件~~我相信永邦本人一定知道唱片公司也一定知道!!

只是他們用了一些藉口~~拖了一些時間~~就是為了找出讓傷害降低的處理方法!!

現在他們所找的方法就是讓經濟人來扛下這整件事!!

如此一來公司這邊的商譽~~還有歌手本人的形象~~傷害都會盡量降到最低!!

算是非常高明的一步!!(2005-09-30 10:48)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5/new/sep/14/today-show6.htm

歌手發專輯是不知道內容?真謎......
回頭看看廢鐵,唉~

這是日本網站的譴責
http://key.visualarts.gr.jp/

===========================

永邦新輯 涉抄襲 道歉下架

歌手永邦八月發行的精選輯7「真愛珍愛風行珍藏版」,其中收錄曲目「Melody」、「MAGIC」涉嫌抄襲日本知名動畫遊戲「Air」片頭曲「鳥之詩」以及創作人須釜俊一的「天使的休日」,引起ACG(動畫、漫畫、遊戲)網友群起抗議不滿,經紀人季忠平(本名季忠屏)和永邦昨日分別發表道歉聲明。

季忠平強調這兩首歌原本是要給永邦新專輯翻唱使用,事先已取得中國地區授權,但因作業疏失,導致歌曲未經台灣地區授權提前在台灣發行,對日本創作人深表歉意。

發行公司的新力博德曼唱片也在上星期將這張專輯自通路下架,直到獲得授權才會販賣。

永邦強調從未參與這張專輯的收歌與製作,都由季忠平的「也是音樂」籌劃,他和消費者一樣都是看到專輯才知情,也感謝在此事件中歌迷對他的信任。 (文╱段子薇)(2005-09-30 10:45)

我想提出的是......這個世界並不溫柔

所以看到不公正的事情要大聲疾呼是一定要的﹝大家也做到了﹞
我們不是法律系的,無法去清楚制定法規、推動法案讓事件真理化
我們不是作者,可以出師有名的打上官司
但是我們還有其他方式

我們有的是除了把事實還原之外

還有另一個力量,就是讓新生代的創作者也能繼承這樣的精神
怎樣才能讓大家重視原創創作?這或許是更可以討論的事情

有能力言講跟上課者,就去把概念傳達出去
就我所知,許多高中職美工、廣告跟設計科系是很缺乏專業人士的講述
不是要大家去當老師,而是可以跟學校聯繫做一堂課的講述
而有辦法搞展覽、活動的人,可以思考怎樣把原創精神走出來
甚至,找村田蓮爾、金亨泰來展覽不是更好?
新聞稿甚至可以寫:為什麼我們要看到原創插畫?
由此論述這件事情的重要性
而有能力出書的人,就想辦法把真正該有的插畫教學書做出來
我們不都買了很多日文插畫教學書嗎?
難道我們集合這麼多人做不出一本能給廢鐵好看的書嗎?
而有能力設計網頁的人,可以跟大家把真正國外大師的網站蒐集起來
大家一起寫中文的介紹,把大師的作品做真正的詮釋
讓看不懂外文的一般學生,也能上網看到這樣的真實
上述的都是我個人能力所能做到的微薄之力

我不知道即使這樣做,市場是否就能改善的讓我們不會對這世界如此失望
而且即使做這些也並不代表自己就比較正義、偉大或是聖賢
只是這個世界讓我窒息,我想用自己的力量建立出自己想要的世界

這樣的發言對廢鐵事件我知道並無太大幫助
但是我認為大家除了不斷抱怨跟譴責之外
應該可以做更多事情的,我是這樣認為~~

我想先知道大家的想法如何?(2005-09-30 09:02)

不,E君~這你就錯了~他沒犯法
我這次不是跟你筆戰歐~難得跟你聊好事情,哈哈~

有律師分析過他不是直接把別人作品直接印出來
而是重製,包含借屍還魂、移花接木等等
那台灣法律目前而言,他這樣的作品還受到著作權保護勒
簡單來說要告他盜取抄襲是不容易的
因為沒證據顯示他直接使用
這也是小說封面也常把大師作品毀一毀就上架的原因
反正,這正好是法律漏洞......

若是告他欺瞞消費者,似乎也有困難
因為要審定步驟的專業人士......台灣沒有公信力的法律專業人士
若是要加速請藝文工會生定出判定專業人士至少要一年以上
等一年,書都賣光光了,銷毀的銷毀,到時又是好漢一條

所以他並不擔心,甚至還狂出書,反正,台灣學生很多是無知的
只要圖漂亮、效果好,就會掏錢,至於對於原創、真實是啥
並不會深入探討,實際上,也是如此,像大家走到認識村田、金亨泰這路
有哪個是一開始就知道盜用抄襲之嫌?所以也不能怪罪讓他存活的市場
用這樣一言以避之又太輕鬆了~(2005-09-30 08:42)

Natako提供!Robot的模型!!

http://image.blog.livedoor.jp/affilive/imgs/4/e/4ee5e20a.JPG

http://image.blog.livedoor.jp/affilive/imgs/e/c/ec8e1afc.JPG
God~我好想要這尊田島昭宇的...

http://image.blog.livedoor.jp/affilive/imgs/d/9/d9608cab.JPG

http://image.blog.livedoor.jp/affilive/imgs/2/7/2706fc65.JPG

另外,這個Robot也好強啊!
http://www.robot.co.jp/index.php

附帶一提,這美術書是怎樣啦!
http://www.wani.com/art_book/(2005-09-28 20:49)

我想,這次無限創意不會有太大損失歐......
因為最慘,假設i-photo打輸要賠款
無限創意也可以辯稱自己是因為i-photo不當授權而認定版權沒問題的
換句話說,他們也可以宣稱自己是受害人......

那事情就只剩i-photo跟cary的問題
不過照流程來看,搭車、去住宿、拍照都有費用支出
事情有發生是確定的,只是合約,姆...就差在合約上
基本上不是網頁更新就可以解決問題的,那本身是要簽約的
我不覺得i-photo是刻意盜用,不過是有造成cary權益受損

這部分看來只能等法院裁決
不過跟數位相關的,通常法官不易搞清問題點
只能說兩方都自求多福了......

不過我還是很不清楚參加這活動的流程
cary講的是很清楚了,不過i-dog既然支持i-photo
要不要你也幫忙說明一次,用支持i-photo立場來讓大家知道一下?(2005-09-28 19:45)

😈 mego0930我不是說你畫的有問題歐!
我是說,你若是真的擅長Photoshop
手邊又有金亨泰、村田蓮爾的畫冊
我有辦法教你用Photoshop怎樣做到跟書中一模一樣
連線條一個曲線都掌握的一模一樣嚕!

書中所教有問題,就是因為他說的流程根本不是真正他製造的流程
當然,文筆好,讓你有所收穫是正常
因為他好歹寫過好幾本教學書,也做過平面設計
要寫一些動人的詩篇,讓人有些收穫,不難

你畫的保證是自己畫的,因為不像
我的意思是,不照書中的教學
由我們這裡任何人,都可以用Photoshop做出書中的教學,而非Painter
而且用Photoshop借屍還魂的方式就可以完成
最後,用一下Painter墊著描一下,就像是自己畫的

若是你已經用過Painter,也畫過
一定會注意到......水彩筆這隻
畫人的臉部,沒一筆刷完底色
要照書上把眼睛、嘴巴區隔開來晚點畫的話,顏色會髒......
要調整成不會髒,要改一些東西,書上沒教......
所以你臉畫照他這樣分開眼睛跟嘴巴畫,那保證怎樣畫都會髒

其實我個人重點是欺騙讀者、盜用大師作品這兩個問題而已
盜用的,正好有我熱愛的大師
欺騙讀者,更是我最不爽的......
簡單來說,若是書名改成
Photoshop&Painter鐵之工具書─〝教您如何借屍還魂、移花接木〞
那他的盜用,就是有意義的行為
表示是教大家如何把大師的圖,重組撕爛後,可以變成一張封面賣錢

當然,沒人敢這樣囂張做,因為無恥
只是......有空去看小說租書店
真的有封面是幹這種事情......
(我看過有人把天野喜孝的作品改改東西、調調顏色就當封面)
畫不過人,所以畫無法賺錢的年代
因為電腦,變成盜用改裝也敢稱之為作品
這樣的年代讓人無奈,最無奈的是這種事情發生在插畫創作一片荒無的台灣

mego0930振作點,多去亞典書局、萬年大樓看真品吧!

還有,是的,我會出書(2005-09-28 05:31)

😈 ㄏㄏㄏㄏㄏ(2005-09-28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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