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2014南島國際美術獎」徵件 [/h1]
活動網站:
http://www.ccl.ttct.edu.tw/FileDownload/FileDownloadPage.aspx?path=276
一、理念
「南島」是從「南島語族」(Austronesian)這個人類學名詞而來,意指居住於南太平洋及印度洋各島嶼之族群,分布北起臺灣、東達復活節島、西到馬達加斯加島、南抵紐西蘭,其語言與人種眾多,居住地風景純淨、文化多元。許多文獻證明臺灣是「南島語族」的原鄉,從臺灣原住民族的生命情調中即可感受「南島」的文化風格內涵。
位居臺灣東側的臺東,除擁有天然的好山好水,厚實深刻的文化底蘊更為一大特色,而南島文化正是臺東重要文化元素之一。因此,臺東縣政府特於每兩年辦理一次「南島國際美術獎」,召喚藝術家拓展藝術創作之能量,打開世界之心以當代省思與臺東在地特質、山海自然及南島語族的人文脈絡、環境議題、生活記憶等進行多角度國際對話。期待本活動成為一個開放平臺,展現世界各地創作者對南島議題的關懷,藝術家進駐臺東創作期間、與在地激盪出新美學能量、同時將這能量散播到國際。本活動更具體要求創作者親赴臺東進駐及創作,親身體驗南島語族於臺東的生活風貌,進而使作品與南島精神產生更深刻的呼應。
二、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東縣政府
(二) 承辦單位:臺東縣政府文化處
三、參賽資格
(一)不限族群、國籍,歡迎海內外之個人或創作團隊參加競賽。
(二)每人(組)限報名一次,不得重複報名;個人創作者不得同時加入創作團隊報名。
(三)海外創作者依所屬國之法令,已無服兵役及限制出境之情事,且能配合赴臺東進駐及創作。
(四)團體參賽者須推派代表人。
四、報名費:參賽者毋須繳交報名費
五、使用語言:中文及英文
六、評審方式
(一)籌備會暨評審委員會名單(依姓氏筆劃排列):
1.王嘉驥 策展人與藝評家
2.曲德益 關渡美術館館長
3.林 平 東海大學美術系專任教授
4.林永發 臺東大學美術產業學系系主任
5.潘小雪 東華大學藝術學院院長
6.賴純純 藝術創作者
7.優席夫 藝術創作者
8.蘇瑤華 亞洲現代美術館副館長
(若上述委員無法出席,主辦單位有權另行聘任學者、專家遞補)
(二)本競賽分為三階段評審:
1.初審:由評審委員會針對參賽者書面資料進行審核,選出初審入圍者。
2.複審:主辦單位於複審通知時,提供入圍者展覽初步空間及進駐期程等資料,並擇期安排口頭簡報。每位以10分鐘為限,包含創作理念及進駐計畫(含進駐構想、時間規劃等)等,並由評審委員會進行現場提問,從中選出10位(組)複審入圍者,及候補若干位(組);未達標準者,得予從缺。
3.決審:
(1)進駐及佈展期程:
a.進駐期程:預計於6月至7月間擇期安排30天,入圍者須於期程內進駐臺東,而實際進駐天數得由入圍者於該段期程內自行規劃。進駐期間,主辦單位亦同步開放臺東美術館適當空間,供入圍者創作及工作使用。
b.佈展期程:進駐期間的最後一週開放佈展,入圍者須於指定日期之前完成作品佈置。
(2)入圍者補助:
a.創作津貼:每位(組)入圍者可得創作津貼新臺幣10萬元整(含稅)。
b.進駐期間住宿補助:主辦單位將提供入圍者進駐期間住宿地點名單,入圍者得從中挑選排列前3名志願,若有志願重複者由主辦單位進行分配安排,住宿期間費用由主辦單位支付,非屬名單內之住宿地點則不予支付費用。每位(組)入圍者皆補助一間雙人房之住宿費用。
c.來程交通費補助:主辦單位補助國內入圍者赴臺東的火車票,海外及大陸入圍者則依據限額表補助來臺機票及赴臺東火車票。若入圍者為創作團隊,僅補助代表一人之來程交通費;所有入圍者之回程交通費一律自理。
d.若入圍者為創作團隊,上述津貼及補助費等皆僅支付代表一人。
(3)入圍者於臺東進駐期間的簽證、生活費、創作材料、包裝、作品運輸、交通、進駐前和展覽結束後的退件作業等事宜,皆由入圍者自行處理。
(4)展覽空間為臺東美術館或其他經評審委員會核定之地點,主辦單位擁有空間分配及規劃權利,得依不同展覽計畫及現場狀況做調整。創作者作品不得包含活體生物,並須以不破壞展場硬體結構、不違反公共安全及消防法規等為原則。所有參展作品於展出期間不得提借;若作品須運用視聽設備,原則上由入圍者自行準備。
(5)評審委員會依入圍者於指定空間內佈置完成的作品進行評選,選出「南島國際美術獎」1名、「優選」2名及「入選」數名。
七、獎勵
(一)創作津貼:
獎項:名額/獎勵
創作津貼:10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
(二)決審獎金
獎項:名額/獎勵
南島國際美術獎:1名/ 獎金新臺幣30萬元整、獎狀乙紙、畫冊10本
優選:2名/ 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獎狀乙紙、畫冊5本
入選:數名/ 獎狀乙紙、畫冊5本
(三)以上創作津貼及獎金皆依據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辦理扣稅,領取者須配合簽署領據以辦理匯款作業,其匯款及匯兌等手續費等皆由領取者負擔;若領取者為創作團隊,僅頒發代表一人。
(四)以上獎勵名額得視參賽作品水準,由委員會酌予增減或從缺。
(五)獲「南島國際美術獎」及「優選」得獎作品,歸由主辦單位典藏,其獎金即包含典藏費,其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皆讓與臺東縣政府。
八、初審報名資料
(一)收件期限:2014年3月17日(週一)起至3月31日(週一)截止。郵寄報名資料須於截止日之前寄達,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送件方式:一律以掛號郵寄或專人繳件,地址為:臺東縣政府文化處視覺藝術科(950臺東市浙江路350號),信封請加註:「2014南島國際美術獎初審」。
(三) 繳交資料:
1.紙本資料一式10份:每一份含裝訂成冊的A4紙張列印之【附表1-1】、創作計畫表【附表1-2】及參考作品資料表【附表1-3】,並請於簽名處簽名。
2.光碟1張,內含:
(1)word檔案格式之【附表1-1】、【附表1-2】、【附表1-3】。
(2)參考作品圖檔:創作者5年內創作,不限尺寸、媒材及類型之作品5至10件(最少須5件)。每張圖檔為不小於800KB、不超過2MB的jpg檔;檔名請對照【附表1-3】的作品名稱命名。
(四)未備齊資料、填寫不完全者等不予收件;送審資料一律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留存。
九、來程交通補助及作品保險
(一) 主辦單位補助國內入圍者赴臺東的火車票,海外及大陸入圍者則依據限額表補助來臺機票及赴臺東火車票。若入圍者為創作團隊,僅補助代表一人之來程交通費;所有入圍者之回程交通費一律自理。請保留火車票及機票票根,採事後核銷。海外及大陸入圍者來臺機票補助限額表如下:
北美:新臺幣20,000 元整 東亞、南亞:新臺幣15,000元整
南美:新臺幣25,000元整 亞西:新臺幣25,000元整
歐洲、非洲:新臺幣25,000元整 紐澳:新臺幣20,000元整
(一)每位(組)入圍者於展示空間展出的作品,無論為單件或連作組裝,均以新臺幣10萬元投保。投保期間為作品於指定地點裝置完成並經主辦單位驗收無誤後為起始,直至作品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退件手續為結束,相關出險責任依保險單所載條款為準。作品送件及退件運送期間之保險費由參賽者自行參酌投保。
(二)以上作品投保期間,主辦單位負保管之責,因其他不可抗拒等因素受損者,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十、卸展及退件作業
(一) 展出作品於展覽即將結束時,由主辦單位通知創作者依指定時間及地點,自行或委託代理人卸展並辦理退件手續,國外或大陸地區創作者亦同。海外退運的運輸費、關稅、保險等費用及相關聯繫作業皆由創作者自行洽辦。
(二) 入圍者逾期未辦理退件,主辦單位不再另行通知並逕行處置,且不負保管及損壞遺失之責,創作者不得異議。
十一、活動時程
工作項目 時間 備註
初審收件:2014年3月17日起至3月31日止 郵寄報名資料須於截止日之前寄達,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初審結果公布:2014年4月 入圍名單公布於臺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
複審結果公布:2014年5月 入圍名單公布於臺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
進駐及佈展期程:2014年6月至7月擇期約30天(含佈展7天) 複審入圍者須於期程內進駐臺東,並於指定日期之前完成作品佈置。
決審結果公布:2014年7月
頒獎暨開幕典禮:2014年7月
展覽:2014年7月~8月
十二、其他事項
(一)凡送件參賽者,視為同意並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主辦單位對簡章有解釋及變更等權利。所有參賽表件視為本簡章之一部分。
(二)創作者對本活動之審查、展示規劃及畫冊編印方式等不得提出異議。
(三)為推廣、教育及研究目的,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攝影、展覽、編輯、出版、印刷、推廣、宣傳、數位化、登載網頁等權利,且使用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內容與方法不受限制。
(四)獲獎作品日後倘被檢舉有下列情事,經查屬實,創作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金與獎狀等,且該創作者3年內不得再送件參選:
1.抄襲或冒名頂替之作品。
2.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3.不願接受主辦單位展出或放棄得獎獎項者。
4.其他違反簡章,經委員會認定情節重大者。
(五)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經主辦單位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告於活動網站及臺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
十三、活動訊息
(一)徵件簡章請至臺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
http://www.ccl.ttct.edu.tw/ch/index.aspx/便民服務/其他服務/表單下載/視覺藝術科)下載。
1.洽詢方式:請洽臺東縣政府文化處視覺藝術科
2.電話:089-341148
3.傳真:089-336150
4.EMAIL:v1032@mail.ccl.ttct.edu.tw
5.地址:(950)臺東市浙江路350號
(2014-01-28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