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2016台北101國際攝影大賽[/h1]官網:
http://www.taipei-101.com.tw/2016photo/
台北101榮獲英國廣播公司BBC評選為世界最美的八大超高建築之一,
這棟充滿文化氣息的東方摩天大樓再次得到國際肯定,讓世界看見台灣。
台北101持續以地標能見度,發揚台灣豐富多元的人文風情及文化創意,
並期望藉此平台,廣邀攝影愛好者透過鏡頭捕捉感動的瞬間,讓世界認識最美的台灣風景。
國際攝影大賽優秀作品將在台北101大樓與官網線上藝廊展出,舉凡入選影像,未來皆有機會與台北101的宣傳設計結合,
除了讓國際遊客藉由造訪台北101感受台灣,亦透過台北101將台灣的美好散播到全世界。
[h2]參賽資格[/h2]凡愛好攝影之國內外人士皆可參加
[h2]參賽規則[/h2]1.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發表之作品
(「發表」之定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其它攝影比賽得獎之作品;
但不包含個人網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
2.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不可冒名頂替),並須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
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
並追繳獎金及獎勵外,其違反著作權或其他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3.
參賽作品背面應粘貼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報名表下方「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人簽章」處須簽名蓋章,
確保參賽資格。
4.
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台北101所有,包含且不限得利用著作原件或重製物
為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改作、散布、公開展示、發行、公開發表,不另給酬。
得獎人欲行使著作人格權相關權利,應於受獎時通知台北101。
5.
入圍作品之「調整前原始檔(RAW)」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兩種檔案應於接獲「入圍通知」後
3~5日內繳交中華攝影雜誌社以供審核。數位檔案應具備1,000萬畫素以上之品質,「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不得插點擴檔,
轉存Tiff格式或壓縮比“最大”之JPG格式均可,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兩種檔案,取消入圍資格。
6.
優選及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7.
得獎獎金應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本國人士10%,外籍人士20%)
及健保補充保費,稅額未達2,000元者得免扣繳。
8.
凡參加比賽,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
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取消該獎位,並追回已領取之獎項,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9.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10.
主辦單位就本簡章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11.
本簡章如有未盡善之處,主辦單位得依需要適時修正。
[h2]作品評審[/h2]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名家組成評審團,參賽者對評審團成員及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h2]比賽獎勵[/h2]「台北101」專題 》
金牌獎: 1名,獨得獎金100,000元,獎座及獎狀壹紙
銀牌獎: 1名,獨得獎金 50,000元,獎座及獎狀壹紙
銅牌獎: 1名,獨得獎金 30,000元,獎座及獎狀壹紙
優選獎:10名,各得獎金 10,000元,獎狀壹紙
佳作獎:30名,各得獎金 3,000元,獎狀壹紙
增設「台灣山岳魅影」專題 》
台灣之美特別獎:20名,各得獎金5,000元,獎狀壹紙
(共計63個獎項,優選及以上獎項每人限得一個獎)
[h2]得獎公布[/h2]2016年4月底公布於
「台北101官網(www.taipei-101.com.tw) 」、「中華攝影網 (www.chphoto.com.tw)」
洽詢方式
02-81018937 李小姐
02-23812378 陳小姐
[h2]比賽主題[/h2](一)「台北101」專題:
1.以台北101大樓為主題,表現超高建築美學、各角度蘊涵的魅力。
2.捕捉2016台北101跨年煙火綻放的美麗、都會文化風情、活力特色以及感動人心的畫面。
(二) 增設「台灣山岳魅影」專題:
凡與「台灣山岳」相關的內容,例如:森林、神木、枯木、花卉、芒草、楓葉、湖泊、溪流、瀑布、山峰、建築、天然奇石、
海拔地標、雪景、晨昏景緻…等,表現自然景觀或人文風貌均可,但必須能充份顯現「台灣山岳」的元素與環境。
因取景角度或拍攝過於局部而無法辨識為「台灣山岳」環境特色、以及容易被認定為平地拍攝的作品將不列入評審。
[h2]作品規格[/h2]一律輸出長邊8吋、短邊不限之彩色、黑白相片,須拍攝RAW檔,張數不限,連作不收。
限使用數位相機,有效像素須高於1,000萬,均需保留EXIF中繼資料(相機資訊),不得插點擴檔。
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不得改造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
評審結果,承辦單位將透過參賽者的手機、電話、電子信箱或手機簡訊通知繳付入圍作品之「調整前原始檔(RAW)」
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兩種檔案。
拍攝時間
參賽作品拍攝時間應為2015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15日間。
[h2]收件日期[/h2]收件截止日期為2016年3月15日(星期二)
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交寄。親自送件者,
應於截止日之前的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參賽作品因送件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相關活動辦法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
收件地點
郵遞或親送100台北市中正區漢口街一段110號2樓之12 中華攝影雜誌社
信封上請註明「2016台北101國際攝影大賽」字樣。
(2015-12-09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