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2011「洄瀾卓越文創獎」創意設計大賽[/h1]
活動網站:
http://www.hccc.gov.tw/
一、活動宗旨
(一) 「品花蓮-品牌識別系統」徵件:
以「品花蓮」為主題,識別系統徵件,請以「洄瀾卓越文創獎」創
意設計出呈現花蓮地方文化特色的品牌識別系統。得獎作品將做為推廣
「洄瀾文創伴手禮」品牌標章及相關文宣之用。
(二) 「後山野趣-文化創意產品」徵件:
以「後山野趣」為主題,結合花蓮自然風貌、人文歷史、地方風味
、在地工藝,設計出呈現花蓮地方文化特色,又符合時尚生活的文化創
意產品。決選入圍作品,將自2011年10月起,於花蓮縣石雕博物館「
文創意廊」展出,並協助得獎作品開發及行銷成為「洄瀾文創伴手禮」
等事宜。
二、徵件內容
(一) 「品花蓮-品牌識別系統」徵件:
1. 設計主題:
強調可展現花蓮地方文化特色的品牌識別系統
(包含Logo及標準字)。
2. 設計應用:
做為推廣「洄瀾文創伴手禮」品牌標章及相關文宣之用。
3. 作品規格:
(1) 彩色及黑白圖稿縮小圖各1式(5cm×5cm範圍內)。
(2) 印刷標準色(CMYK)色彩標示。
(3) 參賽作品一律以通用向量繪圖軟體(Illustrator、
Coreldraw……等)繪製。
4. 評選項目:
(1) 地方特色30%:花蓮意象、文化內涵與風格呈現。
(2) 設計概念30%:設計原創性、在地特點詮釋。
(3) 創意呈現20%:創意設計巧思。
(4) 色彩應用20%:整體設計美感。
(二) 「後山野趣-文化創意產品」徵件:
1. 設計主題:
以「後山野趣」為主題,結合花蓮自然風貌、人文歷史、地方風味
、在地工藝,設計出呈現花蓮地方文化特色,又符合時尚生活的文
化創意產品。
2. 設計應用:
使用技巧不限、材質不限(石、木、陶、金屬、皮革、布料、塑料
……等均可),惟需可供打樣、量產並兼具商品化的原創設計產品
。
3. 產品規格:
(1) 產品概念陳述(並說明參賽產品與花蓮的關係)。
(2) 產品及包裝照片(或圖片)2~3張,並提供成本分析與經費
概算。
(3) 產品設計稿原始檔乙份以光碟交付。
4. 評選項目:
(1) 在地性30%:地方文化展現並與在地素材的結合性。
(2) 原創性40%:設計創意及產品結構的美觀性與獨特性。
(3) 市場性30%:市場吸引力、售價合理性、異業合作潛力。
三、參選資格
無論國內外機關團體、學校、公司或個人,對本活動品牌識別系統或文化創意商品徵件
有興趣者皆歡迎踴躍投稿,惟須為新設計、未參加過比賽、公開展覽或販售智財的作(產)品。
四、獎勵辦法
(一) 「品花蓮-品牌識別系統」徵件:
1. 初審: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辦理審查,入選3名。
2. 決審:由全民網路票選出首獎1名,入選獎2名。
3. 獎項:首獎1名,獎座乙座,獎金新台幣3萬元;入選獎2名,各
頒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5仟元。
(二) 「後山野趣-文化創意產品」徵件:
1. 金獎:1名,獎座乙座,獎金新台幣5萬元。
2. 銀獎:1名,獎座乙座,獎金新台幣3萬元。
3. 銅獎:1名,獎座乙座,獎金新台幣1萬元。
4. 佳作:10名,各頒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5仟元。
(三) 網路人氣獎:
利用Facebook按讚的投票功能,2011年9月1日~9月20日期間進
行「品花蓮-品牌識別系統」及「後山野趣-文化創意產品」網路
票選,投票結束後,依其所得票數高低訂定出名次。各組獲得票數
最高作品者,各頒「網路人氣獎」獎座乙座。
(四) 為鼓勵民眾參與「品花蓮-品牌識別系統」及「後山野趣-文化創意商品」
網路票選活動,主辦單位將於票選活動結束後1週內進行抽獎,抽出15位各得伴手禮乙份。
(五) 頒獎:
以上獎項結果揭曉後,由主辦單位擇日舉辦頒獎典禮,公開表揚。
(六) 備註:
1. 依稅法規定,全年獲獎獎金超過新台幣1,000元,年度報稅時必
須計入個人所得,主辦單位將統一於2012年寄發扣繳憑單給獲獎
人,以利獲獎人申報之用。
2.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獲獎金額超過新台幣20,000元
(含)以上,需預先扣繳10%所得稅額。
3. 獲獎人須提供身分證正反影印本,並簽具領獎所得憑證予主辦單
位,以供作代繳稅及提供扣繳憑單之用。
五、競賽說明
(一) 報名方式:
1. 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8月20日下午5時止,逾期不受理。
2. 報名文件
請至花蓮縣文化局網站:
http://www.hccc.gov.tw下載徵件資
訊及報名表格,依式填妥資料,作(產)品不符合競賽辦法內容者
,主辦單位將不予收件。
(1) 報名表(含作(產)品原始創作切結書暨著作財產權讓與及授權
使用同意書)乙份(附件1)。
(2) 作(產)品呈現表(依各組作(產)品需求製作)乙份(附件2、
附件3-1、附件3-2)。
(3) 作(產)品光碟1張
(含報名資料及高解析圖檔 300dpi JPG檔)。
3. 投遞方式
(1) 備妥報名文件,於報名時間內以掛號郵寄至「97060花蓮市
民德一街57號「2011洄瀾卓越文創獎創意設計大賽徵選小組
收」(信封上請勾選「品花蓮-品牌識別系統」徵件或「後山
野趣-文化創意產品」徵件」)。
(2) 洽詢專線:03-8351830或0983-478283意高國際有限公司
高小姐。
(二) 評審方式:
1. 由主辦單位成立評審團,依各組參賽者所提報名文件進行書面審
查,評選出優勝者,由主辦單位以電話及書面通知。
2. 評選方式
(1) 序位法:評選委員就評選項目分別評分後予以加總,依加總
分數高低轉換為序位。
(2) 序位總和與入選獎項:參選者所得的序位總和最低者為第1名
、其二為第2名、其三為第3名、其四及之後為入選獎。
(3) 同序位總和:如有2位以上序位總和相同時,擇權重最高評選
項目的得分合計值較高者為較優作(產)品,仍相同時,由出席
委員投票表決。
(4) 入選資格:參選者平均評分須達70分以上,始具入選資格。
(5) 入選從缺:具入選資格的參選者少於入選名額或參選圖說未
達評選要求時,入選獎項得予從缺。
(6) 比賽結果除通知得獎者外,將公布於花蓮縣文化局網站:
http://www.hccc.gov.tw。
(7) 參賽者需配合主辦單位佈展無償提供樣品、模型及文字資料
。
(三)頒獎暨成果展:
1. 頒獎典禮:另行通知。
2. 開幕典禮
地點:文創意廊(花蓮縣文化局石雕博物館2樓)
時間: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項
(一) 投稿前,請詳閱本活動辦法,一旦報名即代表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
規定的權利與義務,參賽作(產)品需合乎交件規格與說明。
(二) 參賽作(產)品概不退還,請自留備份。
(三) 參賽者不限參賽組別及作(產)品數,惟個別作(產)品需附個別完整報
名文件,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寄送過程中的任何費用。
(四) 參賽作(產)品需符合著作權法,如有侵權或違法,相關責任由作者
自行負責。獲獎者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
的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資格外,並追回
已頒發的獎項。
(五) 參選者須尊重評審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產
)品水準,參選作(產)品未達評審標準者,獎項從缺。
(六) 主辦單位得運用接受獎項的作(產)品圖文、實物及申請書中不涉及
作(產)品機密的資料,作為推廣、發表、出版及研討用途,獲獎者
並應配合。
(七) 參賽作(產)品應裝入附有保護泡膠封袋中遞送,凡於送件途中受損
或不可抗拒災變造成損壞,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八) 主辦單位得視需要,調整報名、收件截止期限。
(九) 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依實際需要修正之。
附加檔案
(2011-07-24 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