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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18/62/1yzyo.html[/center]

[center][h1]藝文雪霸─張自強 陳誼芝伉儷書畫聯展[/h1][/center]


【大台灣旅遊網TTNews記者魏攸芳】


  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訂於2010年1月21日(星期四)上午10:00舉辦「張自強、陳誼芝伉儷書畫聯展」特展,展出地點在雪霸國家公園汶水遊客中心2樓特展室,歡迎有興趣的民眾前來參觀及參與。


  在台中縣教育界被譽為「書畫絶配」的啟明學校退休校長張自強及太太陳誼芝,除了教學及藝術成就令人羨慕,他們年輕時的愛情故事,也為人津津樂道。張自強和陳誼芝這對賢伉儷二人當年是師大歷史系的同班同學,同窗共硯,很自然的談起了戀愛,畢業後陳誼芝因福建省籍,被分發至當時仍是戰地的金門教書1年,當時張自強擔心「兵變」,毅然放棄分發台北的機會。張自強到金門後,兩人的愛情故事造成轟動,並選擇9月28日教師節結婚,當時婚禮禮車由司令官派吉普車開道,官兵及島居民都以辦喜事心情參與,媒體還用「師大歷史系高材生,同赴前線執教,結成戰地鴛鴦」作標題。


  張自強回國後擔任台中啟明學校校長,因教育資源有限,要對外募款,第1筆款捐款10萬元,由陳誼芝捐出,幫盲生蓋了一間韻律教室;兩夫婦平常也常辦作品義賣,所得款項一一捐給學校。張老師的書法以魏碑入門,經過近40餘年的鑽研,在篆、隸、行、楷甲骨都有精湛功力。陳誼芝專長在國畫,畫風崇尚自然,從小就喜歡文學藝術,小時候跑教會是為了聖誕卡片,對卡片是愛不釋手;並曾受邀到各處演講「婚姻的藝術」,內容包括王子青蛙、尊嚴智慧及做做「自己」等等。


  這次展出的作品包括陳老師的幽懷遠眺、夢幻之蝶、人間天堂等20餘幅,暨張老師的楷書-願乘風、隸書對聯-明月、清風暨草書卷軸等約20幅作品,希望大家以分享的心情來觀賞這次的展出。


雪霸國家公園相關資訊: http://a310005.travel-web.com.tw/(2010-01-19 13:42)

[center]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18/5/1yzw0.html[/center]

[center][h1]屏東龜山文化史前文物首展 帶您回到3500年前的史前生活[/h1][/center]

[center][圖][/center]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00118 16:48:09)3500年前,居住在屏東這塊土地上的住民,究竟過著什麼樣的生活?屏東美術館「穿越南國-屏東地區美術發展源流探索」-「在地靈想」部分,同場加映44件於屏東龜山遺址出土的史前文物,邀請民眾穿越時空,感受直至今日,屏東原住民文化的藝術結晶。


台灣的原住民是台灣最早的住民,也是台灣各族群中最具「在地」意義的族群,有關台灣原住民的起源眾說紛紜,人類學者根據語言特質將台灣灣的原住民歸為「南島語系」,而台灣原住民文化與南島語系文化有某種程度的關聯性。


位在恆春半島的西北方龜山文化遺址,在屏東縣車城射寮村,為多元化層,此次首次展出包含在該遺址出土的鳳鼻頭文化上層(距今約3500-2000年前)、龜山文化(距今約1600-1000年前)、近代漢文物及日據文物等。


根據參與挖掘「屏東縣遺址調查暨數位化保存計畫遺址登錄」計畫的老師陳得仁表示,龜山文化確定是外來文化,時間屬於金石並用時期。


龜山文化陶器紋路上的人形紋是最大的特色,質地較細,有狗、有鹿,當時人與人之間有很深的情感,人與動物的關係也極好,陶器紋路是台灣同時期文化出土最活潑的,推估是南島文化的一部分。


近來臺東舊香蘭遺址發掘出大量與龜山史前文化相似的陶片,陶器上的部份幾何紋飾,可能為百步蛇的象徵,除了為史前人群的互動提供新的資料,也為其與近代原住民(特別是排灣族與魯凱族等)的關聯性帶來新的線索,以利參觀民眾對在地藝術有完整的時代連結及想像。


這項展覽策展人張繼文認為,各部族的原住民藝術均蘊含濃郁的在地意涵,無論是各種文物、服飾、器具、圖像、雕刻等皆能表達當地部族在地的生活環境、祭典儀式、生命禮俗及神話傳說等。此次「在地靈想」方面,同場加映位於龜山遺址文物,有貝塚、骨肉器、貝器、陶器及石器等史前文物首次展出。


照片說明:龜山文化遺址文物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本文含多媒體檔 (Multimedia files included): http://www.cna.com.tw/postwrite/cvpread.aspx?ID=49062(2010-01-19 13:39)

[center]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17/4/1yx60.html[/center]

[center][h1]BenQ真善美獎 虛擬悲慘戰事 七年級廖翊晴奪首獎[/h1][/center]

中國時報【邱祖胤/台北報導】


由明基友達基金會、中國時報和誠品書店共同主辦的「BenQ真善美獎」,今年邁入第四屆,十六日下午舉行頒獎典禮。首獎得主是一位七年級美少女廖翊晴,她目前在英國溫布頓藝術學院就讀,作品《微型世界的話》以裝置藝術的手法重現戰爭現場,童話世界般的布景及人偶,襯托出濃厚的人道關懷色彩,成熟洗練的文字,令評審驚訝作者竟然只有廿出頭。


這項結合數位影像和文字的跨媒材創作比賽,吸引各方好手競逐大獎,包括甫獲第四屆台北數位藝術節首獎的陳柏光,這次以《微觀、髮絲、染色體》獲得二獎;曾獲俄國Boomfest漫畫節比賽獎項的旅法漫畫家林莉菁,則以八八水災為主題創作《林仔邊,水中想夢》得到創意獎。


明基友達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陳哲妮表示,BenQ真善美獎從二○○六年開始舉辦,今年以「夢想24小時」為主題,總共收到三千多件投稿,最後選出廿一件得獎作品,競爭相當激烈。


中國時報總編輯王美玉表示,從這次參賽作品可以看出當下年輕人的生命價值及風格,他們同時以影像跟文字展現關懷世界的態度及勇氣,也為這個世代創造出新風格。


獲得首獎的廖翊晴生於一九八八年,從小就喜愛嘗試各種類型的創作,高二時便選擇休學,獨自到加拿大遊學一年,這次參賽的作品便是當時在加拿大袖珍博物館所拍攝的照片,經過數位變焦、調整明暗,呈現出特有的戰爭氛圍。


廖翊晴思想早熟且創作不輟,曾獲台積電青年文學獎優勝、倪匡科幻獎入圍。她表示自己不創作,生命就沒有動力,就像小時候在水族館聽到的故事─鯊魚只要停止游泳就會死亡一樣。


廖翊晴的母親昨天也來到現場與她分享得獎喜悅,談起多年前女兒休學、堅持走跟別的孩子不一樣的路,讓她非常擔憂與不捨,但也只能在背後默默支持。不過她還是期許女兒未來至少要能自己養活自己,在精神及經濟上獨立,不要造成別人的負擔。


以《微觀、髮絲、染色體》獲得二獎的動畫師陳柏光,這回以女朋友的頭髮為題發展影像故事,長期從事動畫創作的他一直認為,數位科技發展應該盡可能拉近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但現實情況似乎並非如此,因此他藉由影像與文字的辯證,呈現出與女友之間交往七年的點滴,期待找到科技與人性間的答案。


陳柏光畢業於實踐大學時尚與媒體設計研究所,動畫作品曾在美國Siggraph、義大利INVIDEO、亞洲數位藝術大賞、台北金馬國際影展展出,最新創作獲得第四屆台北數位藝術節音像藝術類首獎,本次的作品即是以動畫軟體製作,極具抽像風格。(2010-01-19 13:37)

[center]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17/4/1yx9c.html[/center]

[center][h1]黃湘詅憶慈父君璧 解脫心結[/h1][/center]

[center][圖][/center]

中國時報【高有智/專訪】


國畫大師黃君璧的畫作,近年來在拍賣市場的行情水漲船高,他的寶貝女兒黃湘詅從小就把父親當成大玩伴,又是心目中的英雄,連擇偶對象都以父親為榜樣,甚至忍痛放棄遠赴他鄉的婚姻,堅持留下守護著他,然而父親晚年時珍藏的畫作遭竊,種下兩人的心結。這個痛苦糾葛直到父親過世那一刻才化解。當時她沒有掉淚,因為心中得到了解脫。


這是一段動人又私密的父女故事,透露大師不為人知的家庭祕辛,黃湘詅回憶往事,有時露出童年俏皮可人的撒嬌模樣,有時表情感傷惆悵,交雜複雜的情緒,以下是當天的訪談紀要:


從小溺愛 吟詩詞談典故


問:你從小與父親相處的特殊故事?


答:我爹地從小就非常溺愛我,但媽咪比較嚴格,我做錯事情時,媽咪就會翻臉發飆,但爹地總會挺身護我,有時候還會為此爭執。媽咪嚴厲,我難搞,爹地又溺愛我,爹地就這樣夾在兩個女人之中也很辛苦,一直調和我們兩人,我家氣氛有時猶如處在「冰火九重天」。爹地是我的避風港,躲在他後面就是天下太平,他會出來擋子彈,他就是我的英雄,我就很愛他,當英雄就是要去擋媽媽的子彈。


小時候爹地就喜歡逗我,我們相差六十幾歲,當時住在溫州街,到了黃昏時候,他喜歡牽著我的手散步,他很高大,手很軟很大,既厚實又溫暖,他會跟我聊天,陪我講童言童語。他有時還會講床邊故事哄我睡覺,他會唸詩詞,並告訴我古代文人寫作的典故。


大家閨秀 童年鮮少玩伴


問:父親是名人,你成長過程有何壓力?和其他家庭有何不同?


答:父母很在乎家庭身分,從小就要我成為大家閨秀,嚴格要求儀態禮節,說話談吐要有禮貌,輕聲細語,這對活潑的小女孩很難忍受,我常因此被媽媽罵。我和其他小孩最大不同,就是因為我是獨生女(在台灣唯一的女兒),也許是過度寶貝,如同溫室的花朵,保護太好了。我不太有一般人的童年記憶,下課後很少和同學朋友互動,管家都會來學校接我回家,我都是一個人玩,童年只有在家和父母三人生活的回憶。這也導致我後來缺乏社會經驗,不懂人心險惡。


自承畫風 父親難掩得意


問:你現在是知名畫家,這是因為父親從小就訓練你作畫?


答:父親不希望我走上畫家的路,並沒有刻意要我當接班人,後來我才明白,原來他知道藝術創作很孤獨很痛苦,他希望我快樂。不過,我從小就陪他畫畫,聽他和學生談畫,跟他去看畫展,久而久之就會耳濡目染。他從沒有正式教我,沒有實際傳授技法。


我小時候常一個人在家,喜歡拿爹地裁切剩下的廢紙塗鴉,把電視中的歌仔戲場景和角色畫在紙張,也喜歡仿臨父親的畫作,他總是很高興,很懂得稱讚我,他還送我一盒十二色的彩色鉛筆。他為了討我歡心,還把我的畫掛在家中的牆上,問一些學生和朋友的意見,但又怕別人說出不好的評價,隨即就會搶先加上一句:「這是我寶貝畫的喔!」大家見狀就會趕緊稱讚,我就是這樣被哄長大的。


我學的很多事情都是為了讓爹地開心,我會做菜,也是因為父親生病。他晚年臥病在床,沒有胃口,我從小看著媽咪做菜,不知不覺也學會烹飪,爹地很會誇我,他一誇我,我就拚命燒菜,我愛他,我想燒菜給他吃。我如果遇到心愛的男人,也會天天燒菜的。


親情濃郁 父女倆像情人


問:你們關係聽起來很像情人?


答:嗯(頓了一下),我覺得確實很像,他喜歡牽我手,摟我腰,摸我頭髮,總是細聲對我說:「我真的很愛你,希望你快樂。」他是藝術家,感情世界很難侷限,他很愛我,就會自然表達出來。因為父親太愛我,連帶影響我很難選擇對象,總希望能找到一個像他一樣,英俊挺拔又幽默,又有藝術天分的男人。


我本來一度有個未婚夫,對方是香港的攝影師,訂婚了六年,但爹地卻千方百計對我洗腦,希望我不要結婚,想把我留在他身邊,男的最後下達通牒,那天晚上,爹地在床邊,表情很難過,一言不發地看著我,隨即眼眶一紅,兩滴眼淚就掉下來,看到這樣心是會碎的,只好狠心結束這段感情。


畫作失竊 生平最大爭執


問:聽說你和父親曾爆發爭執,讓你一輩子引以為憾?


答:父親晚年時曾經有珍貴畫作失竊,他很捨不得,後來太過傷心,竟然以為是我偷拿的,儘管警方研判小偷不止兩人,他還是氣到把柺杖丟在地上,不斷地說:「我很愛你啊,如果是你把畫拿走,趕快拿出來還給爹地呀!」我一時百口莫辯,因為冤枉我的人竟然是最愛我的人。


後來父親住院過世了,儘管我從來都沒去過太平間或殯儀館,但我當時緊緊抱著父親的遺體,臉貼著臉,抱了三小時都沒有離開,我沒有掉淚,因為我相信,父親在天之靈,知道我是冤枉的,他知道我沒有偷畫,當時的心情反而是解脫。這是我和父親生平最大的爭執,但我後來也很後悔,當時沒有體諒父親的心情,反而和他大吵一架。(2010-01-19 13:35)

[center]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17/8/1yy07.html[/center]

[center][h1]荷蘭梵谷名畫來台 吳敦義佇足欣賞[/h1][/center]

[center][圖][/center]

國立歷史博物館正在展出荷蘭畫家梵谷的作品,吸引不少名人來觀賞,就連行政院長吳敦義也到場參觀。


行政院長吳敦義在解說人員的帶領之下,仔細聆聽梵谷作品簡介,對「普羅旺斯夜間的鄉間路」這一幅作品,特別有感觸,停留許久。

這一次包含油畫、素描、水彩,總共有98幅梵谷作品來到台灣,吳敦義說能在台灣近距離欣賞到大師作品,實在很幸福。(2010-01-19 11:45)

[center]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17/8/1yy07.html[/center]

[center][h1]荷蘭梵谷名畫來台 吳敦義佇足欣賞[/h1][/center]

[center][圖][/center]

國立歷史博物館正在展出荷蘭畫家梵谷的作品,吸引不少名人來觀賞,就連行政院長吳敦義也到場參觀。


行政院長吳敦義在解說人員的帶領之下,仔細聆聽梵谷作品簡介,對「普羅旺斯夜間的鄉間路」這一幅作品,特別有感觸,停留許久。

這一次包含油畫、素描、水彩,總共有98幅梵谷作品來到台灣,吳敦義說能在台灣近距離欣賞到大師作品,實在很幸福。(2010-01-19 11:45)

[center]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17/60/1yzgg.html[/center]

[center][h1]圖文:親近公共藝術[/h1][/center]

[center][圖][/center]

國防大學師鐸廣場內,名為「完形意志」的公共藝術造景,對參與國防大學公共藝術造景親子寫生活動與尋寶遊戲的學童而言,天真的將作品「轉變」為嬉戲娛樂的功能,澈底改變公共藝術設置冷漠難以親近的刻版印象。(軍聞社蔡禎祥)(2010-01-19 11:40)

[center]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17/5/1yxmw.html[/center]

[center][h1]僑委會:紐約沙龍攝影協會舉辦巡迴展][/h1][/center]

[center][圖][/center]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00117 10:41:10)  紐約沙龍攝影協會、紐約僑教中心日前在中華公所大禮堂推出「走出華埠步向世界」2009年會員作品巡迴展,多位社區嘉賓應邀出席。共展出12位會員48幅作品,多為比賽獲獎作品,題材豐富。


  該協會董事長暨僑務諮詢委員李銳成贈送僑教中心獎狀乙幀,表達對該中心的感謝,並歡迎社區廣大民眾前往觀看。


  參展的會員有何威國、區國江、劉永強、蘇群娟、嚴國淦、吳志煒、梁榮新、王吉順、李銳成、梁欣欣、陳煜和林德郡。


  出席嘉賓包括僑教中心主任呂元榮、副主任林榮基和劉素秋、中華公所主席于金山、法拉盛華人工商促進會代理事長杜彼得、前董事長金城市、紐約鶴山公所主席梁紹斌、美華協會紐約分會顧問委員會主席鄭向元、美東政大校友會會長陳鐵輝、美東空軍大鵬聯誼會會長袁迪生等。


新聞稿來源:僑務委員會華僑通訊社僑委會網址: http://www.ocac.gov.tw宏觀數位多媒體報: http://www.emacroview.org/


圖說:紐約僑教中心主任呂元榮(前排左4)及中華公所主席于金山(前排右4)等人參加攝影巡迴展。


本文含多媒體檔 (Multimedia files included): http://www.cna.com.tw/postwrite/cvpread.aspx?ID=48984(2010-01-19 11:38)

[center]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17/4/1yx5x.html[/center]

[center][h1]國師出高徒 蔣宋美齡是門生[/h1][/center]


中國時報【高有智/台北報導】


享譽畫壇的黃君璧是台灣當代重要的美術教育家,綜觀一生,從廣州培正中學開始任教,投身美術教育長達七十餘年,史無前例擔任台灣師範學院(今師範大學)藝術系主任長達二十二年,作育英才無數,包括劉墉、楊英風等人都是他的學生,就連第一夫人蔣宋美齡都曾向他學畫,贏得「國師」的封號。


黃湘詅說,父親在畫壇享有名氣,早在民國二十六年時,蔣宋美齡就曾想找父親教畫,兩人卻沒機會碰面,後來到了台灣,父親在師範學院當系主任,在吳國楨夫人黃卓群陪同下,到士林官邸會見蔣夫人,就此結下師生情誼。原本一周上課兩次,蔣夫人還想要加課,但父親身兼系主任教職,實在分身乏術只好婉拒。黃湘詅表示,蔣夫人習畫不太喜歡人家改畫,只能從旁指點,不過,她的藝術造詣頗高,常喜歡畫蘭花。


在黃湘詅的印象中,父親多次跟著蔣介石總統夫婦遊歷阿里山、角板山、西子灣等地,父親七十歲生日時,蔣夫人還曾畫一幅山水畫祝壽,蔣總統則以楷書題款「雲山聳翠」致贈,本來掛在客廳,晚年時卻遭竊,父親為此心疼不已。


除了蔣宋美齡,黃君璧也收了各行各業的門生,其中不乏影劇名人,包括日本女星淺丘琉璃子、松原智惠子與台灣女星謝玲玲等人,他在師大藝術系更是桃李滿天下,學生楊英風曾經為他雕塑銅像,迄今還擺在黃湘詅家中的客廳,作家劉墉還曾出書研究黃君璧的畫論畫法,全書由黃君璧繪述各種主題,劉墉則負責策畫與編寫。


黃君璧教學嚴謹,提攜後進不遺餘力,他曾榮獲教育部第一屆中華文藝獎金兩萬元,二話不說全數捐贈學校作為獎學金,到了晚年,還把多年珍藏的書本捐給師大美術系圖書館。(2010-01-19 11:34)

[center]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17/62/1yy5q.html[/center]

[center][h1]【城市景點】感受偉大藝術思考 光之穹頂的生命故事[/h1][/center]

[center][圖][/center]

【大台灣旅遊網TTNews記者林子騫】


  或許,來到地球上的每一個人,因不同的慧根和境遇,對於萬化會有著不同層次的體悟,但美與善,是大多數人所共同嚮往,而藝術家們則以不同方式傳達內心的深度,每樣作品因為與不同人的對話,又產生了千百種詮釋,無限的張力,讓美善持續擴散人間。


  位於高雄捷運R10美麗島站(Formosa Boulevard)穿堂層,直徑約30m的圓形穹頂天花,便是大名鼎鼎的「光之穹頂(Dome of Light)」,由國際公共藝術水仙大師(Narcissus Quagliata)費時六年執行創作,運用古今各式玻璃材料及製作工法,設計出全球最大一體成型的玻璃公共藝術作品。


  不論旅客是從哪一個入口方向接近,對於這處絢麗斑斕的驚艷,必是第一讚嘆,巧奪天工的呈現與畫面中環繞的豐富元素,從「愛自己和了解自己」的主題出發,大致分成水、土、風、火四個區塊,分別代表著從誕生、成長、榮耀、毀滅而重生的輪迴過程,光之穹頂,述說著人的故事。


  創作者水仙大師期待的是,人們去「感受」藝術,而不僅是「看」藝術,因此即使不了解光之穹頂的創作背景,跨入這神奇的大圓形中,站在黑色花崗石鑲嵌十二星座的地面,靜下心仰望,得到的感動即來自於您內心深處的聲音,看!上方水面透來的光線,彷彿也讓低潮中的人看見了一線希望,提醒了堅持不放棄的篤定決心,在每個最壞也是最好的時代,要當那力爭上游、逆流而上的魚兒;而舞姿搖曳的少女,則正在為戀愛中的佳侶獻上祝福、為成功者歡慶榮耀。


  您也可以從「生命的原動力」-分別代表陰、陽兩極的藍、紅兩根大柱子的中央出發向上延伸欣賞;天花板「宇宙的原動力」作品中,第一區塊生命之始:「水」,由海中懷著月亮的女人代表,四周分別有四組希望、智慧、做夢的人以及魔幻之舞代表人類生命形象。


  從海中的生命向陸地延伸成長,第二區塊,也是整幅作品中特別搶眼的-成長所依之「土」,一個由星星組成的男人因敬天畏地而後跌,由心而生的英雄大樹鼎立吸引禽鳥眾生來棲,邊緣則有兩組代表人類生命形象的相愛與謙恭的人;接著意氣風發的「光」後,來到了第四區塊-代表毀滅的熊熊烈「火」,嚎吼、良知的燃燒逝去、哀痛與戰爭死亡,最後,浴火重生的鳳凰再度飛向生命之始。


  風、火、時間,光之穹頂敘說著人和宇宙的故事,引導著人們重新思考,提出的疑問與答案,就在一生不斷的對話中;或許隨著人生歷練的不同,每次於圓環中的駐足都能夠得到不同感動,也或許隱約感受到了,美善世界的偉大成就,讓許多人終其一生,於世界各角落默默無悔付出。(攝影/林子騫)


大高雄旅遊網: http://kaohsiung.travel-web.com.tw/(2010-01-19 11:26)

[center]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17/17/1yy2f.html[/center]

[center][h1]黑手變巧手 吳聲慶讓漂流木變藝術品[/h1][/center]

[center][圖][/center]

地方中心/台東報導

你有想過漂流木經過巧手設計後,也能成為藝術品嗎?台東一名拖車廠的黑手吳聲慶,在八八水災過後到海邊撿了大量漂流木回來,趁著空閒時間,研究如何把木材做成漂亮的藝術品,讓廢物能夠再利用。


爬上漂流木東翻西找合適的材料,這些看似不起眼的木材可全都是吳聲慶製作藝術品的原料,他說,「八八水災的漂流木,在海邊撿的,大概撿了幾百根有吧!」


拿出電鋸切除不要的部份,接著來到這小貨車上,一坪大的空間就是他的工作區域,拿著雕刻刀在木材上細細雕刻,俐落的雙手讓人誤以為他是PRO級的藝術家,他的真實身分其實是一名黑手,平時從事拖車廠的拆除工作,只要一有空閒,就搖身一變拿漂流木「開刀」。


吳聲慶表示,「看到漂流木這麼多,你說撿來當材火燒也是浪費,乾脆想說來做些小飾品送朋友。」這些精緻聚寶盆可全都出自於他的巧手,無師自通不輸給外面賣的,也賦予漂流木新的生命。(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吳宜霖、沈瑾暘)(2010-01-19 11:25)

[center]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17/5/1yy6n.html[/center]

[center][h1]長三角如何追趕世界腳步 官學腦力激盪[/h1][/center]

(中央社台北17日電)中國官員說,長三角發展目前處於中國整體發展水平與世界先進水平之間,從國際角度審視,還有地區比較優勢未充分發揮、重複建設仍存在、產業結構趨同、增值能力不強等矛盾。


由中國浦東幹部學院、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地區經濟司、江蘇省昆山市委、市政府共同舉辦的「中浦長三角高層論壇」今天閉幕,中國國家發改委地區經濟司司長范恒山在論壇上作如上表示。


他說,長三角要追趕世界先進水平,需率先在制度建設和發展方式上走向國際,這有賴於在重大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創新上先行先試,破除自由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以力爭在國際產業調整和市場分工中占據重要位置。


長三角區域被視為中國區域經濟布局中最有潛力成為世界級的經濟區域。論壇公布的數據顯示,僅2009年上半年,長三角地區實現地區生產總值已達3兆2186億元人民幣,占全國總量的23%,完成進出口總額更占到全國總量的36.7%。


中共江蘇省委副書記王國生認為,當前長三角區域在交通、能源、信息等方面的合作進展順利,新的起點上,推進長三角地區發展需確立更高的目標,以共同將長三角地區打造成亞太地區的重要門戶、全球重要的先進製造業基地,以及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的世界城市群。


本屆論壇也是剛剛揭牌成立的中國浦東幹部學院長三角研究院迎來的首場「腦力激盪」,邀集了長三角地區官員、中國著名科研機構學者、外國駐中國機構代表等300多人,圍繞「長三角經濟社會發展的人才戰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建設」、「世界區域經濟一體化發展的實踐探索」等話題,為這個正在崛起的世界第六大城市群把脈。990117(2010-01-19 11:22)

[h1]上海世博會特許產品公眾創意設計網上征集比賽[/h1]

活動網址:

http://www.expo2010.cn/a/20091230/000018.htm

官網:

www.expo2010.cn

根據辦好一屆成功、精彩、難忘的上海世博會的要求,為了更好地宣傳和推廣上海世博會,擴大上海世博會影響,提升公眾對上海世博會的認知度和參與度,同時,讓世博特許經營工作與公眾之間有一個更好的互動,推動世博特許工作邁向一個新臺階。上海世博會特許產品經營辦公室現舉辦上海世博會特許產品公眾創意設計網上征集比賽。

一、組織機構

主辦方:上海世博會特許產品經營辦公室

二、活動時間

本次活動于2009年12月25日開始,于2010年12月31日北京時間18時整截止。

三、參賽對象

全球區域內專業團隊和機構;專業協會及相關廠商;各大專業院校、美術學院師生;未經生產專利產品的擁有者及其他設計愛好者。

四、參賽作品類別

本次活動與上海世博會特許經營工作緊密結合,根據世博特許經營產品類別,參賽作品類別為家用紡織品、家用玻璃制品、家用陶瓷制品、家用金屬制品、服裝、個人及家居飾品、文具、禮品、個人護理用品、玩具、帽品、箱包、運動用品、非機動車、家用塑料制品/竹草藤制品、傘具及手杖、鞋、眼鏡、電腦外部設備、鐘/表、食品、生活用紙制品、茶葉、貴金屬制品等二十多類。

五、參賽作品要求

參賽者以設計圖稿形式提交,同時提交《報名表》一份。

《參賽作品設計稿》包含作品名稱、作品說明和作品圖稿。可使用中文或英文,并標注于作品說明和作品圖稿上。作品說明包括創意說明和技術說明。參賽作品應融合中國文化特色,反映上海世博會的形象,具有創新性特征,并深受大眾喜愛;在表現形式和技術手段上,符合制作、生產、銷售的市場需要。

參賽作品盡可能體現以下元素中的一種或幾種:

a.上海世博會會徽 b.上海世博會吉祥物(海寶) c.EXPO 2010(大寫或小寫)d.SHANGHAI EXPO(大寫或小寫) e.BETTER CITY, BETTER LIFE(大寫或小寫,帶標點或不帶標點) f.城市,讓生活更美好(帶標點或不帶標點)。

作品圖稿可以是單幅圖稿,也可以由內容相關的多幅圖稿組成,但均應打印或繪制在A4規格紙上。圖稿的電子文檔應采用JPEG格式(尺寸:A4;精度:300dpi;色彩模式:RGB)。

《參賽作品設計稿》中不應出現任何與參賽者有關的個人信息,所有此類信息只能按要求填寫在《報名表》上。

參賽作品的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但應符合中國法律和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

六、參賽辦法

參賽作品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到主辦方為本次活動開設的指定郵箱,郵箱地址如下:

texuchanpin@expo2010.gov.cn

咨詢電話:+86-21-62715368。

參賽者可從上海世博會官方網站下載本規則、《報名表》、《參賽作品設計稿》電子模板以及上海世博會會徽、吉祥物圖樣等相關文件。上海世博會官方網站網址為www.expo2010.cn。

七、參賽作品評選

主辦方將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定期對參賽作品進行評選。優秀創意設計作品將獲得主辦方頒發的榮譽證書,同時由主辦方推薦給上海世博會特許生產商,雙方進行直接溝通,促成創意作品產業化。

八、相關聲明

主辦方收到的所有征集作品一概不予退還,參賽者應自留底稿。

參賽作品的知識產權受中國法律保護。

主辦方對包括本規則在內的本次活動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


上海世博會特許產品經營辦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报名表

作品设计稿(2010-01-19 11:07)

[center]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16/5/1ywp6.html[/center]

[center][h1]創意塗鴉秀(1)[/h1][/center]

[center][圖][/center]

京華城16日舉辦創意塗鴉秀,塗鴉師現場在模特兒身上彩繪,並讓民眾觀看創作過程。中央社記者裴禛攝 99年1月16日(2010-01-17 17:40)

[center]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16/17/1ywiq.html[/center]

[center][h1]中縣/「縱橫太魯閣」水墨畫展 畫家盡情揮毫[/h1][/center]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為了讓更多民眾欣賞到聞名遐邇的花蓮太魯閣美景,台中縣立文化中心今(16)天舉辦了「縱橫太魯閣」專題水墨畫展,希望民眾看到一幅幅生動的作品,能對大自然的鬼斧神工產生不一樣的悸動。


拿起畫筆盡情揮灑,無論是山明水秀的風景或壯麗的峽谷風情,透過水墨的畫筆呈現,讓太魯閣的景色化成一幅幅美麗作品。中華現代國畫研究學會理事長陳銘顯指出,「太魯閣峽谷鬼斧神工,不僅中外遊客都讚賞,而且是很難得的風光。」


一幅用4張水墨畫拼貼而成的作品中,太魯閣高山突兀、峽谷陡峭的景色栩栩如生,加上各式各樣突顯在地文化的作品,讓參觀民眾驚嘆連連。一位民眾說,「它很真實,很有動感,而且你看這個渲染…」


據了解,這次畫展一共有130位畫家、11個畫會參與,並將舉辦現場揮毫創作、贈畫,以及摸彩等一系列藝文活動,不僅要讓民眾更了解太魯閣,也讓台灣展現不同的風采。(新聞來源:東森新聞)(2010-01-17 17:39)

[h1]2010校園欣力獎 學生競賽[/h1]

活動網址: http://www.fhccr.org.tw/home.htm


為鼓勵大專青年關心生活週遭的歷史空間元素,一同宣揚「老屋欣力」之美好理念和多元價值,古都基金會結合諸多熱心夥伴,舉辦此「2010校園欣力獎」創意徵集競賽,除延續「2009創意老屋校園欣力賞」的推廣方向,並期望藉此提升社會和諧度,營造更幸福的社區生活環境。

一、參賽分類:
本競賽活動分為「創意空間類」與「創意廣告短片類」兩類。

二、參賽資格:
1.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不含研究所),不限科系,以作品方式報名。
2.「創意空間類」每件作品參與人數不得超過4人。「創意廣告短片類」則不受此限。每人、每類以報名一件作品為限。
3.可跨校、跨系組隊,報名完成後不得更換成員,如有異動視為棄權。

三、活動時間:
報名及收件截止日 2010 / 04 / 12
資格審通過名單公佈 2010 / 04 / 21
入圍決選名單公佈 2010 / 05 / 17
得獎名單公佈 2010 / 06 / 18
※名單公佈請至本會網站查詢: http://www.fhccr.org.tw/home.htm

四、報名方式:
凡符合參賽資格者,於4/12當天下午五點之前將「作品」、「報名表」及「資料檢核表」繳交至主辦單位會所或郵寄(以郵戳為憑)。
※報名表請至本會網站下載: http://www.fhccr.org.tw/home.htm

五、參賽作業流程

詳見附件附圖

六、評選內容:
A【創意空間類】
基地選擇以台灣的「和風老屋」為主,空間之使用內容自訂,並提出完整之空間再生設計提案。

B【創意廣告短片類】
※拍攝主題:以台灣「和風老屋」為主要對象與素材,拍攝製作廣告短片,鼓吹「和風老屋」之文化歷史價值及再生利用理念。

※拍攝形式:(限選擇以下其中一篇拍攝)
(一)公益理念篇
作品以「公益廣告」形式表達,需相當完整展現「老屋欣力」之概念,並突顯「和風
老屋」經營與改造過程中新舊對話之關係及價值。表現手法不限;案例數量不拘,於
廣告最後需呈現完整具公益價值之宣傳標語(slogan)。

(二)行銷宣傳篇
選擇一棟「和風老屋」案例,透過廣告拍攝之方式,展現老屋新的價值或創新經營模
式的潛力。(例如:推廣政府單位修繕完成但尚未經營之古蹟或歷史建築;協助屋主宣傳老屋價值,
規劃未來願景,提高再利用的可能性;或替老屋經營者作其宣傳…等)

* 基地推薦資料可至本會網站下載: http://www.fhccr.org.tw/home.htm
*「和風老屋」的定義:請參閱 <圖說台灣建築文化遺產-日治時期篇>
【p34-p53東洋風情建築】 傅朝卿 著 台灣建築與文化資產出版社

七、評審方式:
由主辦單位依兩類參賽作品,邀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負責「初選」與「決選」評審工作。作品須經資格審、初選與決選三階段,說明如下:
資格審:由主辦單位就報名表、作品、資料文件進行審核。
初選:由評審委員針對通過資格審查之參賽作品,評選出不低於兩倍得獎名額為原則之入圍作品,進入決選。
決選:針對入圍作品經由評審委員評選投票,選出優勝及佳作一至三名。
【備註】
1.通過初選作品如放棄入圍決選資格,可由主辦單位視狀況通知備取作品遞補。
2.決選階段可視作品水準,得由評選會議決定從缺獎項或不足額方式頒給獎項。放棄獎項之得獎者,獎位不予遞補。

八、評分標準:
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針對下列評分比例進行作品評選:
A【創意空間類】
老屋特質25%
建築計畫25%
設計品質25%
圖面表達25%
B【創意廣告短片類】
核心概念40%(含主題契合度、完整度)
廣告創意40%(含創意展現、表現手法)
視聽美感20%(影片製作技法的細緻度)

九、作品規格:

A【創意空間類】
※繳件內容
1.完稿版面A1橫式兩張或A0直式一張(PDF格式電子檔,解析度不得少於300dpi) 並列印成A3大小一式四份。
2.模型照片檔案3-5張。(jpeg格式)
3.企畫書(A4,10頁內含封面目錄,PDF格式電子檔),並列印裝訂成A4大小一式四份。
※得獎者
須於主辦單位規定期限內繳交作品模型乙座(比例材質不小於1:100為原則),以供成果展示。

B【創意廣告短片類】※繳件內容
1.參賽作品請以資料形式燒錄成DVD繳交,一式四份。
2.作品規格需為avi、mpeg檔,最少像素為720*480,符合NTSC系統標準格式。
3.拍攝形式以「廣告」為主,表現手法不拘。
4.長度不得超過3分鐘(含片頭、片尾)。
5.參賽作品之畫面需配上「作品名稱」、「對話字幕」,字幕請以中文繁體為主。
6.作品片尾須加入本基金會之Logo識別標誌。(請至本會網站下載)
7.使用他人音樂、圖像、文字者,應有合法授權。
※入圍決選者
須繳交音樂合法授權證明或圖像、文字合法授權等證明文件,以供主辦單位處理公開
發表等事宜。

十、獎勵方式:
A【創意空間類】
優勝一名,每名獎金三萬元,獎狀乙禎。
佳作五名,每名獎金五仟元,獎狀乙禎。

B【創意廣告短片類】
優勝一名,每名獎金三萬元,獎狀乙禎。
佳作五名,每名獎金五仟元,獎狀乙禎。

※以上二類入圍作品 每名紀念品乙份,獎狀乙禎。

【備註】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若超過新台幣$13,340元,主辦單位將先扣除15%之稅金。(2010-01-17 17:38)

[h1]2010第6屆中山杯全國兒童水彩寫生比賽[/h1]

活動網址: http://www.yatsen.gov.tw/chinese/news/show.php?url=http://www.yatsen.gov.tw/chinese/news/index.php%3F&id=5954

2010第6屆中山杯全國兒童水彩寫生比賽
比賽資訊 得獎名單 相關作品 張貼:roxlala 2010-01-12 最後更新:酒吧魔人 2010-01-12 09:18
美術繪畫 個人組 線上報名 三星:低於一萬 政府主辦
進入比賽網站 立刻報名 特殊限制:中華民國國民,年滿7歲至12歲之國小學生皆可參加
主辦單位:國立國父紀念館、私立復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承辦/執行:私立復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一、活動宗旨:本項活動以推廣美術教育,倡導藝文風氣,提昇創作水準,鼓勵兒童參與有益身心之美育活動為宗旨。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 三、主辦單位:國立國父紀念館、私立復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四、協辦單位:台灣水彩畫協會 五、承辦單位:私立復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
一、活動宗旨:
本項活動以推廣美術教育,倡導藝文風氣,提昇創作水準,鼓勵兒童參與有益身心之美育活動為宗旨。

二、指導單位
:教育部

三、主辦單位:
國立國父紀念館、私立復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四、協辦單位:
台灣水彩畫協會

五、承辦單位:
私立復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六、參加對象: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7歲至12歲之國小學生皆可參加

七、比賽時間:
中華民國99年3月13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12時(風雨無阻)
比賽地點:國立國父紀念館(台北市仁愛路4段505號)

八、比賽方式:
採現場寫生方式,題材以國父紀念館園區建築及庭園景觀為主,比賽用四開畫紙由主辦單位提供,寫生用具一律自備,不得自備紙張或由他人代筆。

九、報名時間:
中華民國99年2月1日至3月13日止。

十、報名方式:
1、團體報名—由復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委託各國小或美術教師協助辦理。
2、個別報名(含通訊報名)—郵寄參加比賽報名表至復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3、現場報名—比賽當天可親至國立國父紀念館西服務台報名參加。

十一、評審方式:
聘請國內知名公正水彩畫家及美術教師組成評審小組,負責評審作業

十二、成績公佈:
比賽優勝名單公告於國立國父紀念館、復興高級商工職業學校網站

十三、獎勵:
第一名 1名 獎學金 5000元 獎牌乙面
第二名 1名 獎學金 3000元 獎牌乙面
第三名 1名 獎學金 2000元 獎牌乙面
優選 10名 獎品乙份 獎狀乙紙
佳作 20名 獎品乙份 獎狀乙紙
入選 30名 獎狀乙紙
(*獲佳作以上同學需親自參加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四、展出:
中華民國99年3月20日至4月14日於國立國父紀念館2樓文化走廊展覽,主辦單位對入選以上作品均有展覽、攝影、出版之權利。

十五、退件:
入選以上作品於展出後,發還原作者,請原作者接獲本館領回通知次日起五天內領回,未依期限領回者,視同授權本館自行處理,原作者不得異議。
※ 執行單位地址:台北縣永和市秀朗路1段201號(復興商工)
報名電話:(02)29262121轉229 傳真(02)29213061
復興商工網址: http://www.fhvs.tpc..edu.tw
國立國父紀念館網址: http://www.yatsen.gov.tw(2010-01-17 17:32)

[h1]第8屆桃源創作獎 徵件簡章The 8th Taoyuan Creation Award[/h1]

活動網址: http://www.tyccc.gov.tw/

一、宗旨:鼓勵當代藝術之實驗與創新風格,獎掖民眾參與當代藝術創作。
二、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文化局
四、參賽送件日期:2010 年2 月22 日(週一)至3 月15 日(週一)止。
五、參賽資格:目前在台灣活動之藝術家,不限國籍,均得以個人或團體方式參賽。
(一)團隊作品需詳列團隊名單,並指定一人統籌負責參賽、代領獎金事宜。(註一)
(二)外籍藝術家獎金之領取請依我國相關稅法規定辦理。(註二)。
六、參賽作品規範
(一)不限媒材、類別,須為創作者個人二年內之作品。
(二)每人限送審乙件作品,送審作品於評審結果公佈前不得參與其他競賽。
(三)參賽作品尺寸
1.初審作品:
(1)平面作品總尺寸不得超過高200 公分×寬350 公分(含框)。
(2)立體、裝置性作品高度不得大於230 公分,長度、寬度不得大於250 公分。
(3)作品重量以本局電梯承載荷重(700 公斤)為限。
※ 請詳實填寫所需之空間及尺寸
2.複審作品:
(1)請依初審作品尺寸送件,超出初審作品尺寸,則予以退件。
(2)作者須注意作品安全性,並以不破壞本局展覽空間為原則。
七、參賽辦法
(一)初審
1.參賽作品:依下列各類規定,以PC 格式之光碟送件,圖檔限每張約350dpi 之JPG 檔,
影片、動畫檔限MPEG1、MPEG2、AVI、RMVB、SWF 等格式。
(1)平面類作品:完整作品全貌圖1 張(聯幅拼合及系列稿亦請全部並置拍攝),局部
圖或細部圖2-5 張。
(2)立體類作品:完整作品全貌圖1 張,局部圖或不同視角圖4 張。
(3)聲光影音效果/錄像/動畫:第一段燒錄整體動態展場效果(以3 分鐘為限),第二
段燒錄精簡版影片內容(以5 分鐘為限),第三段燒錄現場播放的影片完整內容,
影片均不得出現作者姓名。此外,請另附靜態影像350dpi 圖檔3 張,以供得獎專
輯畫冊製作使用。
(4)數位檔案光碟片上請以油性筆書寫姓名及作品名稱。
(5)所有初審資料恕不退件,請自行備份留存。
2.送件表:
(1)請以Word 格式繕打並內置身分證(或護照)、參賽作品圖片及切結書簽名圖檔,填
妥完成後連同參賽作品350dpi 圖檔燒錄於光碟中。
(2)另列印一份完整送件表連同參賽光碟片寄送。
第 2 頁,共 6 頁
(3)資料不完全者不予收件。
3.送件方式【請自行選擇一種方式送件】
*郵寄方式:掛號寄33053 桃園市縣府路21 號,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信
封註明「第8 屆桃源創作獎」,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親送: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
*網路收件:請以Word 格式繕打並內置身分證(或護照)、參賽作品圖片及切結書簽名
圖檔,連同作品350dpi 圖檔e-mail 至peichi@mail.tyccc.gov.tw,每封e-mail 限10MB
以內,本單位收到後將以e-mail 回傳確認。
(二)複審
1.通過初審之原參賽作品於規定時間內送至桃園縣政府文化局桃園館,並依通知於指定空
間、時間內自行佈置完成(佈置材料、作品設備自備,展覽場地由本局協調分配),未
送件者視同放棄比賽資格。
2.另以光碟燒錄5 年內創作之參考作品3 件供參,參考作品請依初審參賽作品格式繳交。
八、評審會議:
1.初審選出「入選」若干名,複審評定獎項由入選作品評選出「桃源創作獎」、「優選」。
2.由本局聘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進行評審,評審過程依行政程序法第32 條相關迴
避規定進行,參賽者不得對評審結果提出異議。
九、獎勵方式及名額
(一)不分類別選出「桃源創作獎Taoyuan Creation Award」3 名,每名可獲得獎金新台幣100,000
元整(含稅15﹪)、獎狀乙紙、畫冊及成果光碟5 份,獎項由評審決定是否從缺。
(二)不分類別選出「優選Honorable Mention」3 名,每名可獲得獎金新台幣30,000 元整(含
稅15﹪)、獎狀乙紙、畫冊及成果光碟3 份,獎項由評審決定是否從缺。
(三)不分類別選出「入選General Mention」若干名,頒與獎狀乙紙、畫冊及成果光碟乙份。
十、展覽作業
(一)作品於展覽期間不得提借。
(二)創作者須自行佈展、拆展、運輸,並與本館人員配合,所需之佈置材料、工具及視聽器材
等設備由創作者自行準備。
(三)所有得獎作品需配合本局規畫參與巡迴展出,俟巡迴展結束後退件。
十一、退件作業
退件截止日逾期一個月後若未領回作品,將由本局自行處理,參賽者不得異議。
十二、附則
(一)送件參賽者同意其本屆入選作品,列為本局數位典藏作品,本局得對之進行教學、研究、
展覽、攝影、宣傳、公開展示、公開傳輸(上網)、製作成果光碟、文宣推廣品或編輯等任
何形式之非營利性使用,使用方式及次數不受限制,送件參賽者同意不向文化局請求報酬。
(二)凡送件參賽者於送件表切結書上簽章後,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第 3 頁,共 6 頁
(三)參賽作品保險:複審作品收件後至退件截止日止,保額均以新台幣拾萬元計。
主辦單位於展出期間對展覽作品將盡保管之責,然作者亦須注意作品安全性。如遇有人力
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壞時,本局將不負賠償之責。
(四)有下列情事者,將取消資格及獎金,且3 年內不得再送件參選。
1.抄襲或偽冒之作品。
2.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3.曾在公開競賽獲首獎之得獎作品。
4.不願接受本局展出或放棄得獎獎項者。
5.其他違反簡章情節重大者。。
(五)如有未盡事宜,本簡章得修訂公佈之。
十三、備註
(一)獎金代領人需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二)依據所得稅法,未持有居留證的外籍藝術家之競賽獎金需按給付全額扣繳20%;持有居
留證者則需扣繳15%。
十四、工作進度表
工作項目時間備註
初審收件 2/22(週一)至3/15(週一),
約4 週
地點:桃園縣政府文化局桃園館視覺藝術科
初審結果通知 4 月中 (暫定4/12 週一) 公佈於桃園縣政府文化局網站及部落格
複審收件、佈展 4/26(週一)- 4/28(週三) 創作者自行佈展,上午9 時至下午6 時
展覽時間4/29(週四)- 5/23(週日) 地點:桃園縣政府文化局桃園館
頒獎典禮 5 月 (暫定5/1 週六10:00) 地點:桃園縣政府文化局桃園館
拆展 5/24(週一) 創作者請於當日下午6 時前拆展完畢
巡迴展另行規劃
巡迴展作品退件另行通知
十四、活動訊息:
(一)桃園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tyccc.gov.tw/,徵件簡章公告於「下載專區」,比賽結果、
活動訊息公告於「最新消息、新聞稿」。
(二)活動部落格http://taoyuan.pixnet.net/blog,徵件簡章、比賽結果、活動訊息公告、參賽者
意見交流。
(三)洽詢電話:03-3322592#8540 王小姐
傳真:03-3354384
地址:33053 桃園市縣府路21 號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
第 4 頁,共 6 頁
第8屆桃源創作獎 數位典藏授權同意書
(詳見簡章第十二條附則第一、二款)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本人),茲同意本屆入選作品,列為桃園縣政府文化
局數位典藏作品,提供桃園縣政府文化局進行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宣傳、
公開展示、公開傳輸(上網)、製作成果光碟、文宣推廣品或編輯等任何形式之非
營利性使用,使用方式及次數不受限制,本人同意不向桃園縣政府文化局請求報
酬。
此致
桃園縣政府文化局
立書人: 【親筆簽名蓋印】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地址:
電子郵件:
中 華 民 國 99 年 月 日
第 5 頁,共 6 頁
編號:
(由本局填寫)
第8 屆桃源創作獎送件表
The 8th Taoyuan Creation Award
壹、參賽者資料
參賽者身分□ 個人
□ 團體(如為團體作品需詳列團隊名單,並指定一位負責人統籌處理參賽事宜,
以下參賽表格由負責人代表填寫),團隊名單:
參賽者國籍□ 中華民國籍
□ 外籍,國籍為:
參 賽者姓名
(中文)
參賽者姓名
(英文)
參 賽者身分
證字號(或護
照號碼)
參賽者生日
/年齡(歲)
民國 年 月 日
現年 歲
參賽者電話公:( ) 宅:( )
行動電話: e-mail:
參賽者地址
(可確實收件地址)
( )請詳填5 碼郵遞區號
畢業/學習年度學校/機構主修類別
西元 年
學歷或
專業訓練
西元 年
1、
2、
3、
藝術相關
經歷
4、
參賽者身分證或護照黏貼處 (正面)
參賽者身分證或護照黏貼處 (背面)
第 6 頁,共 6 頁
切結書 本人參加「第8 屆桃源創作獎」,將完全遵守參賽簡章之規定,並同意展出,如有
不符簡章規定,視同放棄。 參賽者: (簽章)
中華民國99 年 月 日
貳、參賽作品資料
作品名稱
(中 文)
作品名稱
(英 文)
創作
年代
西元 年
媒 材 尺 寸長 cm 寬 cm 高 cm
※此作品是否有系列作品參加其他比賽:□ 無
□ 有,競賽名稱: ,獲獎名次:
作品名稱: (請另燒錄作品圖片)
※請注意:依簡章規定違反著作權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及獎金,且因而衍生之法律責任由參
賽者自行負擔。
1.參賽作品是否涉及他人享有著作權的著作之授權使用?□ 否 □ 是(請續答下一題)
2.參賽作品是否已取得著作權同意授權使用?
□ 否 □ 是,該授權者為: 授權時間:
創作理念(200 字為限,請以12 級標楷體打字,不得出現作者姓名。)
參賽作品圖片(2010-01-17 17:21)

[h1]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徵選[/h1]

http://www.arte.gov.tw/pro2_comp.asp?KeyID=49


宗旨
獎勵兒童圖畫書創作,發掘及培育圖畫書創作人才。 提昇國內圖畫書創作及教學、啟發學習藝術興趣,豐富兒童藝術涵養與想像力。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三、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文化局

徵選要點
一、參選組別:
(一)國小低年級組
(二)國小中年級組
(三)國小高年級組
(四)國中組
(五)高中(職)組
(六)大專組
二、參選資格與須知:
(一)參選資格:中華民國各縣市公私立學校在學學生。
1.國小分為以下三組,由學校教師負責指導及審閱後,並經相關處室核章報名。

* (1)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
* (2)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
* (3)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2.國中組:由學校教師負責指導及審閱後,並經相關處室核章報名。
3.高中(職)組:各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報名時需檢附學生證影印本(含共同創作者)。
4.大專組:各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學生及研究生,報名時需檢附學生證影印本(含共同創作者)。
以上各組均可個別報名,惟各組集體報名時,請學校先將作品(含樣書)與報名表,個別分袋後,再整合包裝為一件,並內附參加學生名表(如附表3)(二)參選須知
1.參選作品必須未曾於任何媒體發表過、出版或獲獎者為限(包括學校刊物、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等),且不得有抄襲、翻譯之情形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如經發現屬實,除取消名次,追回獎金、獎牌外,作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2.本活動主辦單位對參選作品將善盡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毀者,恕不負賠償之責。
三、獎項與獎勵:
1. 國小分低、中、高年級三組,每組分別錄取:

* 第一名:一名,獎金10,000元。
* 第二名:一名,獎金8,000元。
* 第三名:一名,獎金6,000元。
* 佳 作:五名,每名獎金3,000元。
* 入選獎若干名,每名獎金1,000元。

2. 國中組

* 第一名:一名,獎金15,000元。
* 第二名:一名,獎金10,000元。
* 第三名:一名,獎金7,000元。
* 佳 作:五名,每名獎金5,000元。
* 入選獎若干名,每名獎金1,000元。

3. 高中(職)組:

* 第一名:一名,獎金30,000元。
* 第二名:一名,獎金20,000元。
* 第三名:一名,獎金10,000元。
* 佳 作:五名,每名獎金8,000元。
* 入選獎若干名,每名獎金1,000元。

4. 大專組:

* 第一名:一名,獎金60,000元。
* 第二名:一名,獎金40,000元。
* 第三名:一名,獎金25,000元。
* 佳 作:五名,每名獎金15,000元。
* 入選獎若干名,每名獎金1,000元。

(二)獎勵:

1. 以上各獎項得獎者,除獎金外,另頒發獎狀,若屬共同創作者,獎狀分別頒發,獎金部分請自行分配,惟請於報名表先填具獎金分配比例。
2. 高級中等(含)以下學校獲獎者之學校校長及指導教師,由本館函請各縣市(含直轄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權責優予辦理敘獎;另獲獎者之指導教師,本館將頒發指導證明書。

(三)相關事項:

1. 上開獎項名額,得視入選作品之水準及應徵件數之多寡酌予調整或從缺。
2.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金超過新臺幣20,000元者,由本館代扣10%所得稅。

四、作品內容與規格:
(一)作品內容:
1.適合年齡:適合3-12歲兒童閱讀的圖畫書。
2.創作內容:

* (1)主題: 可自由選擇。
* (2)應為原創性作品
* (3)文字:以中文創作。
* (4)文體:不拘。

(二)作品規格:
1.參選作品以「件」計,每位參選者以一件為限。每件全書內頁至少16頁(含)以上,最多不超過40頁,另加繪封面、書名頁及封底,結構須完整,符合圖畫書之形式要件,可自寫自畫或共同創作,惟共同創作,每件作品報名作者以2人為限,並不得跨組合作。
2.圖畫原稿,繪畫使用材料、技法不限,但限於平面創作,並請單面繪圖。
3.原稿製作請注意:(請參考範例)

* (1)作品(原稿)不得署名或加註任何代表個人之記號(如於封面或書名頁上書寫姓名或書名),文字請勿直接書寫在原稿上或在原稿上編頁碼。
* (2)跨頁創作,勿將原稿裁切。原稿尺寸,最大不得超過版本規格0.5公分,以方便稿件翻閱及寄送。
前列跨頁創作,例如:原稿直式尺寸為21公分×29.7公分,跨頁即是42公分×29.7公分;橫式尺寸為29.7公分×21公分,跨頁即是59.4公分×21公分,各以2頁計。
* (3)每張原稿請浮貼(可輕易取下,勿用雙面膠)於底紙(指有厚度的紙張或厚紙板)上,底紙尺寸最大不得超過原稿2.5公分,並以透明紙或描圖紙保護,避免寄送過程中折損或沾粘。
前列應將作品原稿連同底紙(厚紙板)裝訂成冊,方便翻閱。裝訂方式:建議可於底紙(厚紙板)上打洞後以扣環、子母扣、束帶或穿線等方式固定,以不損壞原稿為原則。
* (4)電腦繪圖或電腦修圖者,前者以列印稿;後者以手繪稿為原稿,並依前列各項作品規格製作。

4.樣書製作請注意:(請參考範例)

* (1)版本規格勿大於A4尺寸(21公分×29.7公分)。直、橫式均可。
* (2)請將原稿影印裝訂成樣書,彩色或黑白影印皆可。
* (3)圖畫故事文字須打字,依編排位置貼在影印樣書上,並編頁碼。

評審揭曉方式與頒獎
一、評審:
(一)資格審查:
由本館依作品規格、參選資格等資料進行審查,資料不足、規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二)評審委員:
由本館聘請學者及實務工作的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工作。
(三)評審方式:
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進行評審,評審要點由本館訂定。如作品未達水準,評審委員得決議部分獎項從缺。
二、揭曉方式:
得獎名單將於頒獎典禮中揭曉,並於本館網站( http://www.arte.gov.tw)及臺灣藝術教育網( http://ed.arte.gov.tw)公告。
三、頒獎:
頒獎典禮預計99年9至10月間舉行,日期及地點,以本館公告與書面通知為準,訊息並刊登於本館網站。

作品收退件
一、收件方式:
(一)收件方式:作品一律採掛號(或包裹)郵寄。
(二)收件時間:自民國99年3月1日起收件至4月15日截止。(以99年4月15日寄出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收件地址:以掛號(或包裹)郵寄至「10066臺北市南海路47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收,信封上須註明「參選2010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及參選組別。
(四)參選者送件應注意事項:

1. 報名表乙份(如附表1請自行影印或自本館網站下載);務必完整填寫,並用迴紋針別在作品上(請勿黏貼)。
2. 已裝訂成冊之作品原稿(請參照作品規格)。
3. 作品標籤乙份(如附表2);黏貼於原稿所浮貼最後一張底紙(厚紙板)之背面。
4. 樣書乙本。
5. 生活照乙張;併同報名表用迴紋針別在作品上(請勿黏貼)。
6. 如需退件,請於報名表「作品是否退件」欄位勾選,並附上郵局包裹資費及牛皮紙一張(牛皮紙大小以可包裝參選作品為原則),未附退件郵資者,作品概不退還,並不負保管責任。
* (1)前列包裹資費,依臺灣郵政「國內包裹資費表」為參考,以不逾5公斤為例:同縣市互寄(臺北縣市、基隆市)每件70元,不同縣市互寄(外縣市)每件80元,臺灣本島與離島地區互寄(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等)每件100元。
* (2)本館統一由郵局到館收件,為免過重無法交寄,退件資費,採以「件」核計。退件資費請勿短缺或不足。
7. 集體報名時,務必填具學生參加名冊(如附表3)。
8. 電腦繪圖者,並繳交原始圖檔光碟乙份。
9. 請將上述相關資料妥善包裝為一件。

二、退件:
(1).退件方式:本館依據各參選者於報名表所填具退件需求及所附包裹資費,以郵局包裹郵遞方式辦理退件。
(2).退件時間:
1.第一階段,於初審結束後,本館將未獲入選資格之作品依序退件,本階段退件工作預計7-8月執行。
2.第二階段,於活動結束後,本館將獲入選資格以上之作品依序退件,本階段退件工作預計11-12月執行。

簡章索取本徵選簡章及參選報名表一律於本館網站
( http://www.arte.gov.tw)及臺灣藝術教育網( http://ed.arte.gov.tw)下載。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125。。

著作權授權規定
一、為擴大藝術教育推廣功效,參選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應授權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無償利用,且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不得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行使著作人格權,應於報名表上簽名同意。
二、為配合頒獎與推廣活動,獲獎作品得由本館安排展出及出版專刊,並於本館刊物、網站或其他媒體發表,不另致酬。
三、凡已授權本館無償利用著作財產權之獲獎作品,嗣後如將前開著作財產權再授權或讓與他人,應經本館書面同意,否則本館權益如有損害,應負損害賠償責任。(2010-01-17 17:18)

[h1]行政院新聞局九十九年度金漫獎[/h1]


活動網址: http://info.gio.gov.tw/ct.asp?xItem=57588&ctNode=3740&mp=3

行政院新聞局九十九年度金漫獎獎勵要點

一、行政院新聞局(以下簡稱「本局」)為獎勵優良漫畫創作及對漫畫出版工作有特殊貢獻者,並促進國內漫畫產業健全發展,特訂定本要點。



二、獎勵項目:
(一)最佳年度漫畫貢獻獎
(二)最佳年度漫畫大獎
(三)最佳少年漫畫類獎
(四)最佳少女漫畫類獎
(五)最佳一般漫畫類獎
(六)最佳漫畫新人獎
(七)最佳漫畫潛力獎
(八)終身成就獎



三、獎勵名額、獎金及方式:
(一)入圍前點第(一)款獎項者,以十名為限,各頒給入圍獎狀一面;入圍前點第(三)款至第(七)款獎項者,每款獎項以五名為限,各頒給入圍獎狀一面及獎金新臺幣(以下同)五萬元。入圍作品由二人以上共同創作者,入圍獎狀各一,其有獎金者,奬金均分。
(二) 前點第(一)款得獎者,以三名為限,各頒給金漫獎獎座一座;前點第(二)款及第(八)款得獎者,各一名,各頒給金漫獎獎座一座;前點第(三)款至第(七)款得獎者,每款獎項一名,各頒給金漫獎獎座一座及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得獎作品由二人以上共同創作者,金漫獎獎座各一,其有獎金者,奬金均分。
(三)第(一)款入圍名額,金漫獎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得為增減或從缺之決定。
(四)前點第(二)款獎項之得獎者,由評審委員會自前點第(三)款至第(五)款得獎作品中評選出。
四、評審作業:由本局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負責評審工作,評審標準由該委員會議定之;評審委員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給審查費或出席費。
評審委員會之決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以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之;委員於評審時,應秉持利益迴避原則,公正執行職務。



五、報名須知:
(一) 報名、參賽者之資格:
1. 最佳年度漫畫貢獻獎:由在九十八年度對我國漫畫創作、推廣、行銷或人才培育有具體成效或貢獻之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且出版發行漫畫出版品之出版事業報名參賽。
2. 最佳少年漫畫類獎、最佳少女漫畫類獎、最佳一般漫畫類獎:由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國民報名參賽。
3. 最佳漫畫新人獎:由未於九十八年一月一日前出版發行有ISBN條碼之實體漫畫作品,且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國民報名參賽。
4. 最佳漫畫潛力獎:由未曾在我國境內出版發行漫畫作品,且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國民報名參賽。但曾在網際網路公開發表、公開傳輸漫畫作品者,不在此限。
5. 終身成就獎:由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且對推動我國漫畫產業有特殊成就之國民報名參賽,或由政府機關、學術機構、大眾傳播事業、團體、學者專家、評審委員會就推動我國漫畫產業有特殊成就之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國民推薦參賽。
6. 發行漫畫出版品之政府及公營事業機構,不得報名參賽。
(二)參賽作品之規定:
1.最佳少年漫畫類獎:參賽作品漫畫應以少年為主題,在九十八年以連環方式出版發行;參賽作品為套書者,其九十八年出版發行部分,內容應具完整性。
2.最佳少女漫畫類獎:參賽作品漫畫應以少女為主題,在九十八年以連環方式出版發行;參賽作品為套書者,其九十八年出版發行部分,內容應具完整性。
3.最佳一般漫畫類獎:參賽作品漫畫非以少年、少女為主題,在九十八年以單格、四格、連環或其他方式出版發行;參賽作品為套書者,其九十八年出版發行部分,內容應具完整性。
4.最佳漫畫新人獎:
參賽作品應於九十八年出版發行,且主題及出版發行方式均不限;其為套書者,其九十八年出版發行部分,內容應具完整性。
5.最佳漫畫潛力獎:
參賽作品之主題不限,其以單格、四格、連環或其他方式呈現均可。
(三)報名期間:
自九十九年三月十五日起至同年五月十四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報名方式:
1. 一律採網路報名(網址為http://info.gio.gov.tw),完成報名程序之後,電腦將自動傳送電子郵件確認報名事項。為進行核對,各報名者應以A4紙列印報名表,並加蓋印章(其為公司或商號者,另應加蓋負責人印信)後,連同報名應檢附之文件資料於九十九年五月十五日前,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本局(台北市天津街二號),信封上應註明「報名九十九年度金漫獎」。但由評審委員會委員推薦參賽者應於複審會議召開前,檢附推薦參賽終身成就獎應檢附之文件資料,掛號郵寄或親送本局。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應於本局上班時間內送達,並以本局收文章所載日期為準。
2.報名應檢附之文件資料不全,經本局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應不予受理。補正以一次為限。
(五)報名應檢附之文件資料:
1.報名參賽最佳年度漫畫貢獻獎者:
(1) 報名參賽表一份(見附表一)。
(2) 依中華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公司或商業登記文件影本一份。
(3) 出版發行漫畫出版品之實蹟。
(4) 在九十八年度對我國漫畫創作、推廣、行銷或人才培育等各方面有具體貢獻之相關佐證資料一份。
2.報名參賽最佳少年漫畫類獎、最佳少女漫畫類獎、最佳一般漫畫類獎或最佳漫畫新人獎者:
(1)報名參賽表一份(見附表二)。
(2)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3)九十八年間(以版權頁日期為準)在我國境內出版發行之實體參賽作品一份;以全套報名者,以最後一冊出版發行日期為認定是否符合上開期間之基準。
(4)報名參賽「最佳漫畫新人獎」者,應另檢附未於九十八年一月一日前出版有ISBN條碼之實體漫畫作品之具結書,並得檢附其個人簡歷或其他相關創作資料供參。
(5)同一參賽作品僅得於「最佳少年漫畫類獎」、「最佳少女漫畫類獎」、「最佳一般漫畫類獎」及「最佳漫畫新人獎」四類獎項類別中擇一參賽,不得跨類報名。違反者,均不予受理。
3.報名參賽最佳漫畫潛力獎者:
(1)報名表一份(見附表二)。
(2)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一份。
(3)未曾在我國境內公開出版發行之已完稿之作品一份或已在網際網路公開發表、公開傳輸之作品一份。
4.報名參賽或推薦參賽終身成就獎:
(1)報名參賽表(見附表三)或推薦參賽表(見附表四)一份。(應填具報名參賽者或推薦參賽者之簡歷【包含現職、學經歷、對推動我國漫畫產業有特殊成就之事蹟及其佐證資料等】)
(2)應檢附報名參賽者或被推薦參賽者之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六、對入圍作品或參賽者之資格有疑義時,應於入圍名單公布後十日內,檢具相關書面資料向本局提出;逾期提出者,應不予受理。



七、入圍或得獎之作品,如有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令等情事或得獎者不符第五點或違反第八點規定,經查證屬實者,本局得撤銷入圍、得獎資格,入圍、得獎者並應將獎金、獎狀、獎座繳回本局。



八、得獎者應為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授權本局及本局授權之人,自金漫獎頒獎典禮之日起一年內,得運用各種方式推廣得獎作品,且同意本局及本局授權之人推廣得獎作品時,得使用得獎作品內容。
前項所稱使用,係指於推廣活動、方式中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展示、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全部或部分得獎作品。



九、入圍及得獎者均以報名參賽表所載資料為準,報名參賽者或推薦參賽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



十、報名參賽檢附之文件資料,無論得獎與否,概不退件。



十一、本要點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本局解釋。(2010-01-17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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