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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enmars(【火星人】) 所有的發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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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竄改後的偽證,那叫做偽造文書,罪加一等
    律師都能冒充了,還有啥事他們不敢

 第二、大家留言後就另存新檔 ( 反正檔案很小 )
    日後若真有爭議,一比對便知,不用害怕

 第三、既然他們搞陰的樂此不彼
    那麼大家俺就發動大家去留言
    。留言的內容是踢爆他們,不要有情緒用字
    。留完言馬上另存新檔,並要有流水號
    看看他們要多少人守在電腦前刪檔、竄文
    反正大家想到就去留言,我們以逸待勞 ^++++++++++++++++^


 ★☆ 請記住 ☆★

 因為有 Frame 的關係,要存這頁才能存檔:
  http://www.upvd.com.tw/bbs/view.php?serial=214

 (2005-04-25 14:58)

 
 ★☆ 請記住 ☆★

 因為有 Frame 的關係,要存這頁才能存檔:
  http://www.upvd.com.tw/bbs/view.php?serial=214


 (2005-04-25 14:55)

 
 第一、竄改後的偽證,那叫做偽造文書,罪加一等
    律師都能冒充了,還有啥事他們不敢

 第二、大家留言後就另存新檔 ( 反正檔案很小 )
    日後若真有爭議,一比對便知,不用害怕

 第三、既然他們搞陰的樂此不彼
    那麼大家俺就發動大家去留言
    。留言的內容是踢爆他們,不要有情緒用字
    。留完言馬上另存新檔,並要有流水號
    看看他們要多少人守在電腦前刪檔、竄文
    反正大家想到就去留言,我們以逸待勞 ^++++++++++++++++^

 (2005-04-25 14:43)

aowo 寫到:
【火星人】 寫到:
 
 敢在他們的網站刪俺的留言
 還有第八條:這本書批完後,再批下一本…
 ^++++++++++++++++++++++++^

 


這麼說我們應該要組一個任務性"鐵的驗證團"
平常各忙各的 "鐵"若又要出書 我們就開始對該新書抽絲剝繭
驗證有無抄襲拼貼等情事....



那個誰說的「鐵的插畫研究會」就很好
第一、輕鬆詼諧又不失主旨
第二、大家確實都有研究的精神

鐵系列的書不止一本,現在先 Focus 在 Painter 這一本
再來就是其它本了
至若日後若還有新書上市的話,研究,那是一定要的啦 ^+++++++^

 (2005-04-25 13:15)

莉涵 寫到:
【火星人】 寫到:
howardstudio (小豪子聲明使用 ID ):61.220.xxx.xx
upvd ( 無限可能創意出版社發表使用 ID ):218.35.xxx.xx
bigbanana ( 本地無銀三百兩的喬裝律師 ID ):218.35.xxx.xx

如果有必要,俺會公佈他們的四碼 IP 來當證據之一
俺沒有把握絕對正確,但是若有必要的話 ( 如上法院 ),俺想站長會配合的 !!
 

至若俺是如何得知這 IP 的,咳咳,當然不是站長、也不是版主給的
而是 .........................................................................

先賣個關子,等有必要時再說 ^++++++++++++++++++^

 


兼....兼職駭客啦~~~~



這一點俺不能居功,因為不是俺查的,是有人提供給俺的
為了照他所述的要「低調」一點,所以俺只能說他的 ID 有 F 一字
還有,我們早就知道那些 IP 好久了 .... ^++++++++++++^
 (2005-04-25 13:13)

 
 敢在他們的網站刪俺的留言
 還有第八條:這本書批完後,再批下一本…
 ^++++++++++++++++++++++++^

 (2005-04-25 12:35)

aowo 寫到:
火星大及各位

火星大在第一頁提到的五個流程 我認為應該再加上一個

6. 將所有比對出來的資料連同那兩本書,一同遞交給台灣角川書局(或其他
日系出版社),附上原委(例如:我們是自發性的....因無法忍受優秀的作品
遭不法使用....所以....)並聯合署名,懇請台灣角川書局積極與日本角川書
局聯繫,順利的話,所有的資料送至日本後,由日本角川與各被侵權的創
作者與出版社一同作更詳實的資料比對,日方比對完的物證,會再送回台
灣角川,並由台灣角川委由律師正式提出告訴。

至此,我認為正義才得以伸張,道歉、下架或回收只是平復消費者的損失
侵害的錯誤行徑並沒有受到處罰,就好像你偷人家東西,還給對方再說對不起
這樣就沒事啦!? 哪有這麼好的事!!?? 當然要付出代價.... 因為我認為
鐵的工具書很有可能每本都有問題PhotoImpact和Photoshop應該多少也有
類似的情況.. 那這些書的消費者的權益損害不會因為那兩本書下架而獲得補償
所以事情一定要作到這個地步....讓出版社付出代價(sd2事件不也讓台灣出版社
判賠了500萬),而且這麼作較像正規軍,現在一人一信寫給各創作者效果較像
游擊隊(想想若你有張作品在泰國被盜用,即使知道了可能也懶得告吧..)....
關於這點各位覺得如何!?



還有第七條,假冒律師,罪加一等 !!!!(2005-04-25 12:33)

 
 嗯,有點樣子了,但是還沒有「鐵的插畫研究會」的專屬網頁
 小日本想看證據時,會隔靴搔癢 ....

 方法在第一頁已講明,但目前還是打游擊戰 ....
 (2005-04-25 02:14)

 
 鐵的插畫研究會 ?!
 哇哈哈哈哈ㄏ阿哈ㄏ,這個好笑

 (2005-04-24 22:13)

xcc16 寫到:
火大大 要具名也算我ㄧ份 之前也有遊戲界前輩告知我這個消息 最討厭抄襲的創作人 全面抵制抄襲的作風 我在黑秀有看到文章了 還有黑秀那位 瘋X兒很針對火大大 看了很生氣ˋ.ˊ 阿泰



ㄚ泰:

第一、俺一向不掠美市恩、歸功於己,所以俺是提出方法,俺不是「召集人」^^||||||

第二、搞插畫的、搞設計的,平常太悶了,也太單兵作戰慣了
   所以俺鼓勵大家先分工、再協同,就當做是一種練習吧
   眾志才能成城 !!

第三、俺手頭上的資料有限、日文不會、英文不好,俺一人獨木難成大廈

第四、具名 mail 是自發性的,俺不會提醒或是要求任何人
   民主與法治,甚至是合法抗爭,大家要自發去學習

第五、若本事件能造成搞插畫與搞設計的大團結,以後對整體環境必有正面的啟發
   ( 如辦活動、群策群力互相提昇等等,這才是俺的主軸 )
   ( 說實話俺對小豪子的事件沒啥興趣,俺只提供另一種 Solution )
 (2005-04-24 19:24)

 
 俺想
 如果俺上述所言不假,站長就應該發聲確認一下俺所說的無誤,以昭大信 !!!!!!
 若是俺的消息來源有誤,站長也該吭聲一下

 勿枉勿縱,是我們可以要求站長的 !!! 這也是站長的義務 !!!
 
 (2005-04-24 18:25)

howardstudio (小豪子聲明使用 ID ):61.220.xxx.xx
upvd ( 無限可能創意出版社發表使用 ID ):218.35.xxx.xx
bigbanana ( 本地無銀三百兩的喬裝律師 ID ):218.35.xxx.xx

如果有必要,俺會公佈他們的四碼 IP 來當證據之一
俺沒有把握絕對正確,但是若有必要的話 ( 如上法院 ),俺想站長會配合的 !!
 

至若俺是如何得知這 IP 的,咳咳,當然不是站長、也不是版主給的
而是 .........................................................................

先賣個關子,等有必要時再說 ^++++++++++++++++++^

 (2005-04-24 18:09)

FINE 寫到:
【火星人】 寫到:
 
 俺想
 本案到此為止,該告個段落了,俺就幾點分述:

中間省略...抱歉了

 第二、以俺的年齡言,小豪子只是一個小朋友而已
    在商務上,他只不過一心以為有鴻鵠將至,想迅速累績財富罷了
    他犯的錯也不是那種燒殺擄掠的重罪,況乃大家 ( 含俺 ) Po 的東東
    對他而言,已是一種制裁、夠他付出代價了
    非要搞到他上法院,俺則覺得有點不夠厚道 ....
    小豪子應該是被嚇壞了,不知所措中
    輔之親友團基於保護自己人的立場,也算是無可厚非
    大家何不多給他一點時間,若是他再不回應,再付諸行動,是不是會比較週全一點 ?!


 第三、告不告他、書下不下架,俺想不該是討論區該討論的
    大家心寬一點,小豪子比較能下台階
    俺想他以後已經不敢再這樣子玩了,其實這不就是大家的目的嗎
    不要非搞到他身敗名裂不可,適可而止吧,各位 ....

 


好像沒被嚇壞吧!老師~ 他不認為他有錯~ 更不需要我們的寬恕! 繼續賺錢比較實在~



因為他們沒嚇壞,所以俺就順勢出招啦
^++++++++++++++++++++^

其實即令他們道歉,俺一樣有另一套「順勢出招」
^++++++++++++++++++++++++++^
 (2005-04-24 17:46)

 
 上兩則,請整理到「序篇」,謝謝
 (2005-04-24 17:07)

anne 寫到:

呀呀..不小心採到火星大尾巴了!恕小的無禮..!^^
這下還能寬恕他們嗎?


第一、相堵得到啦 ^+++++++++++^

第二、見「序篇」
 (2005-04-24 16:37)

 
[圖]



大家的憤怒是一致的,但是大家的方法是散砂的 !!
不要企圖把任何一個台灣畫者拱到火線去,人家有他自己的生活要過 !!



一開始俺就認定輿論是唯一的 Solution,於此可以再鋪陳一些:

第一、圖的來源,要重新整理一下,並放在獨立的網頁
   放在相簿不是好方法,那只是暫時的權宜之策
   ( 有買書的人,最好能掃描清楚一點的圖出來 )
   ★ 要用外行人也看得懂的流程圖 ★


第二、網友回文的部份,要重新彙整,以利瞭解整個事件始末
   ( 以小哈、黑秀、魔力三站為主 )
   並放在一個單獨的網頁
   ★ 要用外行人也看得懂的名詞 ★

第三、寫英、日、簡、繁的踢爆信內容
   ★ 要用外行人也看得懂的名詞 ★

第四、大家去彙整可供踢爆的地方之 E-Mail Box,如消基會

第五、公佈第三點的文字內容、並附上第一、二點的 Links,作為「制式文件」
   大家在最後一行具名 ( 真實姓名 ← 這一點很重要 ) 投訴到第四點所有的 Mail 去


亂槍打鳥不會有成效、不分工作業也不會有成果
( 分工的人越多,大家就越安全,因為那個啥有限創意無限抄襲的公司,想找麻煩也會老虎吃天 )
只要做到上述五點,每個對口單位收到幾百封的 mail
俺想,那個啥有限創意無限抄襲的公司,想躲都躲不掉了 ....


::::::::::::::::::::::::::::::::::::::::::::::::::::::::::::::::::::::::::::::::::::::::::::::::::::::::::::


民主社會有民主的機制,大家完全都不需要衝撞
我們在體制內玩,玩法就已經太多了

只要第五點的東東生出來,廣而發之、廣而告之、厝邊隔壁、ㄚ公ㄚ罵、...
要具名投訴的人,可自行 Copy / Paste & Mail
完全沒有任何團體的施壓或是人情關說的壓力,因為大家都是自發性的 !!
 
 
::::::::::::::::::::::::::::::::::::::::::::::::::::::::::::::::::::::::::::::::::::::::::::::::::::::::::::


畫圖、創意與視覺等前線作戰,俺遠不如諸君
運躊於斗室、決戰於千里之外,諸君遠不如俺
故勿以本篇為河漢 ....

 (2005-04-24 16:26)

 
 反正他說可以,出問題就從源頭抓囉
 ^+++++++++++++++++++^

 (2005-04-24 15:26)

 
 還本社詢問作者勒
 這是打共產黨嗎 ?! 還是在國會殿堂 ?!
 都是一家人開的公司,講得跟真的一樣


 小豪子的意思是:
 大家以後可以「用力參考」他的書、「狂力複製」他的圖
 嗯,俺正在寫書中,考慮中 ......

 ^+++++++++++++++++++++++++++++++^

 那個臭 Char,時機敏感中,不要 Copy 俺的笑臉啦 ^++++^
 還放大來給俺抓:疑 ?! 小豪子不就是聲明稿放大來給大家抓 ....
 
 (2005-04-24 15:12)

 
[圖]

 (2005-04-24 15:04)

 
 基本上,俺是算準他不會出面道歉
 但若真是道歉,也得滿足大半不平之聲的要求
 ( 見俺前兩篇發言 )

 現在他又搞個聲明稿,撇得乾乾淨淨
 ( 見俺在黑秀新 PO 的 )

 大家真該串聯起來了,把敗類徹底掃出市場 !!
 (2005-04-24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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