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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國美衣飾文創特展|日常日藏[/h1][圖]

官網: http://event2.culture.tw/NTMOFA/portal/Registration/C0103MAction?actId=60013

活動時間│105/12/3-12/18
活動地點│國立台灣美術館-台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


國立臺灣美術館(以下簡稱本館)與臺灣自創服飾品牌 iohll 合作,
將以藝術家李錫奇、倪又安、席德進、廖修平、賴九岑等典藏作品為基,開發設計系列衣飾。

就藝術創作的原點出發,以設計工藝的角度重新詮釋出三種共通語彙:「氣韻」、「實驗」與「感官」。
將結合美術館典藏作品與跨品牌衣飾舉辦兩階段展覽—「 日常日藏—國美衣飾文創特展」,
希望藉此向民眾推廣本館典藏之美與臺灣在地新創產業結合的前瞻未來。

自1988年開館以來,即以完整建立臺灣美術發展脈絡體系為首要目標,以多元而深淺不同的方式推廣藝術與生活的結合。
本次與臺灣新創品牌 iohll 以雙品牌共同合作的模式,結合藝術與設計在創作聯名服飾。
透過跨界與對話,重新體現藝術作品的創作歷史與背景,並以設計工業的角度,再次將藝術作品轉化,
就全新面貌導引入我們的日常生活之中,落實「以藝術充實生活,以生活體驗藝術」的美學精神。

從「時間」作為出發,本館與 iohll 思考如何縮短美術館與現代人們之間的時空距離,
將台灣歷史中的藝術經典與日常生活以更為親密的方式重新連結。
本次服飾新品,以創作為核心,設計師在進一步了解認識各藝術家的創作時空背景與使用媒材、技法等後,
透過不同的詮釋方式,呈現三種連結藝術與生活的路徑,分別為著重於人文關懷的「氣韻」系列、鼓勵探索與顛覆的「實驗」系列,
以及抽象思考的「感官」系列,三種不同面向,皆希望能夠藉由最貼近現代日常生活的衣著服飾,邀請人們實際感受與認識藝術創作之美。(2016-11-27 00:17)

[h1]屏東演藝廳攝影比賽[/h1]官網: http://www.cultural.pthg.gov.tw/p03_9.aspx?KIND=152

藉由舉辦「屏東演藝廳攝影比賽」活動,帶動屏東整體藝文風氣,並深化演藝廳的題材價值,以攝影形式表現演藝廳之建築及人文之美。


[h2]徵件日期[/h2]105年9月19日(星期一)至106年1月13日(星期五)止


[h2]徵件主題[/h2]以「屏東演藝廳」為拍攝主題,捕捉屏東演藝廳最令人動容的人、事、景、物及活動等,
為屏東演藝廳落成啟用留下最珍貴的回憶,並透過影像畫面的傳達,將屏東演藝廳之美分享出去。


[h2]報名資格[/h2]不限年齡與國籍,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h2]作品規格[/h2]1. 彩色及黑白照片不拘,需以相紙沖印成8*12吋之照片,長邊不超過12吋,最短邊不低於6吋,照片不得留白邊。

2. 參賽者需繳交參賽作品8*12吋彩色或黑白照片1式2份及原始電子檔光碟1份,原始檔案需1,000萬畫素(含)以上;
解析度300dpi之JPG或TIFF檔(檔案命名規則為:作者姓名-作品主題-序號)並就作品說明(字數300字以內)。

3. 限本人之創作,且擁有完全之著作權等權利,
照片不得後製與合成、插點加大檔案、加色、加字、彩繪、裱框、翻拍拷貝、轉貼、抄襲他人作品。

4. 每人僅限繳交一件作品,作品請以B4紙袋裝封,
內含報名表及參賽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暨參賽作品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表格內各項資料需詳細填寫。


[h2]活動獎勵[/h2]金獎:一名,獎金3萬元,獎狀一禎。

銀獎:一名,獎金2萬元,獎狀一禎。

銅獎:一名,獎金1萬元,獎狀一禎。

優選:八名,獎金1,000元,獎狀一禎。

佳作:十二名,獎金500元,獎狀一禎。


[h2]報名方式[/h2]1. 報名表及簡章:至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官網下載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http://www.cultural.pthg.gov.tw/home01.aspx?ID=1

聯絡人:陳小姐,洽詢電話08-7360330轉2132

2. 本「屏東演藝廳攝影比賽」活動前因配合演藝廳開幕期程,請已原送件者另案拍攝或以原件參加評審。

3. 附送文件:

(1) 參賽報名表及參賽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暨參賽作品著作權轉讓同意書紙本各1份。

(2) 參賽作品8*12吋彩色或黑白照片1式2份。

(3) 參賽作品數位檔案光碟1份,光碟封面需註明創作者及作品名稱。

(4) 作品簡介及主題說明,300字以內(請提供電子檔,燒錄於參賽作品數位檔案光碟內)。

4. 報名收件:

105年9月19日(星期一)至106年1月13日(星期五)止,以掛號郵戳為憑寄至90054屏東市大連路69號博物美術科收,
並於信封上註明「屏東演藝廳攝影比賽活動」;
親自送件者於上班時間(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將報名表件及作品送達。

※郵寄者請妥善將作品包裝,如於郵遞運送中損壞或遺失,概由寄件人負責,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h2]評審方法[/h2]1. 評審方式:

(1) 由主辦單位就報名文件進行審查,有未符簡章規定經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仍未齊全者均不予受理。

(2)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地點,違反者視同棄權不予評審。

(3) 由主辦單位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等組成評審小組,負責參賽作品評審。

(4) 評審認為參賽作品未符本活動內容或未達水準,得決議酌減獎項名額或從缺。總分相同者,由評審共同討論後決定。

2. 評分標準:

(1)主題詮釋30%

(2)創意與美感30%

(3)攝影技巧20%

(4)意境表達10%

(5)作品理念10%


[h2]徵件時程[/h2]收件期限
105年9月19日(星期一)至106年1月13日(星期五)止
以郵戳為憑

評審結果公布
預計106年2月3日
(星期五)前公告
公告於屏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

展覽及頒獎
擇期辦理

公告於屏東縣政府文化處網站


[h2]注意事項[/h2]一、本活動參賽作品須為未曾發表且無任何侵害他人權利之新創作。

二、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所有,參賽人須簽署參賽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暨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轉讓同意書,
同意得獎作品不計次數供主辦單位作為出版、展覽及使用於各項行銷宣傳活動,且主辦單位保有修改、複製、使用之權利,
並有權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及無限次數公開發表、展示、發行、製作輸出圖像、印製及相關權利,均不另計酬。

三、參賽作品內容如牽涉抄襲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爭議,由著作人自行負責;
得獎作品如確定違反相關法規,須退回獎狀與獎金,並取消參賽資格。

四、獲獎作品,由主辦單位擇期辦理展覽及頒獎,得獎者有出席之義務;若得獎本人無法親自出席,得請人代為領獎。

五、得獎者須同意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典藏該部得獎作品,日後基於行銷屏東演藝廳之目的,得適度使用影像及相關圖文資料。

六、參賽作品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

七、得獎獎金應依我國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八、凡參賽與領獎辦法需依主辦單位之規定,經投稿之參賽者,即視同同意主辦單位簡章之所有比賽各項規定及願意配合活動章程。

九、檢附屏東演藝廳開幕活動規劃表以供參(以實際活動日期為主)。

柒、本案簡章未盡事宜,得由本府隨時補充修訂之。(2016-11-27 00:09)

[h1]2016年全國青年學生攝影比賽[/h1]官網: http://www.khphoto.org.tw/NewsContents.aspx?ID=4338

為推展學生攝影創作風氣,進而鼓勵各大專院校愛好攝影藝術創作者,匯集全台各地大專院校學生攝影好手,
展現全國各地方的風華面貌,留下一張真實感動且具有寫實故事的作品。
凡具大專學生、高中、職或持有學生居留證者,均得以個人身分參賽。


[h2]參加對象[/h2]全國各地大專院校、高中職、研究所之在學學生(含今年畢業生) 。


[h2]活動時間[/h2]105年6月30日至106年1月31日止。
(106年2月底或3月份評選優秀作品)。


[h2]活動方式[/h2](一)本次活動攝影比賽由高雄市攝影學會承辦:拍攝者的照片能闡述感動與深刻印象處並陳述文字,
比賽結束後辦理評選,得獎作品需繳交原始數位檔案或底片(需附原始數位光碟片CD)及文字敘述約略知一二;
主辦單位享有作品使用權,非商業使用。

(二)頒獎儀式暨影展由社團法人高雄市攝影學會承接:影展暨頒獎典禮在高雄市文化中心;
時間107年 6月23日至7月4日 辦理,日期公佈於高雄市攝影學會月刊及網站,(不另行公佈)當天辦理頒獎及展覽。


[h2]活動規則[/h2](一)凡經審查通過入選者,需提供作品之原稿數位檔案及底片,並對得獎作品給予題字命名。
解析度300dpi,2000x2400像素以上Jpg電子檔序號_、作品題名;
報名表Word(附作品題名影像、身份証、學生証影本),並燒錄於光碟片;
缺一不可,光碟片一律不退件(比賽結束後未得獎的作品光碟,學會統一銷毀,參賽須自行備留(份)。
得獎比賽作品所有權;歸作者本人所有,東方設計大學校友會及高雄市攝影學會享有永久使用權;參加者不得異議。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享有使用權於刊物、文宣製作、專輯、月刊、展覽…等之著作使用權,並簽署作品使用權同意書,不另 給酬。

(二)活動辦理結束後,擇期評選作品之原稿數位檔。

(三)參加學校者皆贈送高雄攝影展年鑑乙冊。攝影特別獎頒發給得獎張數最高的學校。(如張數相同者以最高獎位獲獎)。

(四)作品須為本人創作不得冒借、拷貝、抄襲…等情事。

(五)參賽作品未曾參加各種校外比賽得獎之作品。主題不限每人最多六件。

(六)參賽作品於評審結果公佈前,不得參加其他競賽。

(七)金、銀、銅、每人限得一獎,獎金依稅法扣之。

(八)參賽作品未達評審委員共同認定標準,獎項(額)得以從缺。

(九)本簡章及報名表請至高雄市攝影學會 http://www.khphoto.org.tw/ 本會下載使用。

(十)郵寄會館地址:813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57號11樓之3

高雄市攝影學會 收請註明「全國青年學生攝影比賽」。

(十一)本簡章如有不盡事宜,隨時公告於本會網站歡迎點閱瀏覽

(十二)凡參加本攝影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h2]獎金[/h2]金牌獎1名
20,000 元
獎狀乙紙、獎座1座
高雄攝影年鑑乙冊

銀牌獎1名
10,000元
獎狀乙紙、獎座1座
高雄攝影年鑑乙冊

銅牌獎1名
6,000元
獎狀乙紙、獎座1座
高雄攝影年鑑乙冊

優選獎6名
4,000元
獎狀乙紙
高雄攝影年鑑乙冊

佳作獎10名
2,000元
獎狀乙紙
高雄攝影年鑑乙冊

特別獎1名
6,000元
獎狀乙紙、獎座1座
贈高雄攝影年鑑乙冊及
高雄攝影月刊1年份(2016-11-27 00:05)

[h1]第九屆台積電青年書法暨篆刻大賞[/h1]官網: http://www.tsmc-calligraphy.org/rules.html

提升青年學子對書法、篆刻藝術的認識及興趣,並鼓勵社會大眾重視經典文化,傳承漢文字藝術的精粹與美好。


[h2]參賽項目及獎額[/h2]共分楷隸、行草、篆刻三組,每組取:
首獎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獎座一座
貳獎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獎座一座
參獎一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二萬元,獎座一座
優選五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六千元,獎座一座
入選十名,每名頒授獎狀一紙


[h2]參賽資格[/h2]
1.楷隸組、行草組:凡中華民國公私立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級之在學學生均可參加。
2.篆刻組:凡中華民國公私立高中、高職及大專院校在學學生,以及40歲以下(64年12月13日後出生)之社會青年均可參加。
3.歷屆各組首獎得獎者不得再報名該組比賽。


[h2]報名日期及方式[/h2]即日起至105年12月12日(一)受理報名:
報名方式一 至官網 www.tsmc-calligraphy.org 線上報名。
報名方式二 於官網下載報名表,填寫後E-mail或郵寄至工作小組(service@tsmc-calligraphy.org/ 10651台北市信義路二段208號8樓之3,大賞工作小組 收)
第九屆台積電青年書法暨篆刻大賞-報名表格-楷隸組、行草組
第九屆台積電青年書法暨篆刻大賞-報名表格-篆刻組


[h2]比賽日期與地點[/h2]採一階段現場比賽,分三區域進行比賽,報名時限選一區域參賽。
105年12月24日(六)/臺北市立和平高級中學
105年12月25日(日)/高雄市立高雄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105年12月31日(六)/國立清水高級中學


[h2]競賽方式及評選參考[/h2]楷隸組、行草組
1.參賽者須攜帶學生證件,核對報名資料後始得入場參賽。
2.比賽時間為70分鐘,書寫題目於現場公布,需全文書寫。
3.請自備書寫、落款用具。
紙材由主辦單位提供,每人至多使用3張,限交1張作品參賽。
紙幅為60x90公分,可選擇橫幅或直幅布局,限直式書寫,不加標點符號,須落款。
4.比賽時嚴禁翻閱字帖,以及其他書寫、落款相關樣張。
5.作品整體完成度及創意,均為評選重點。

篆刻組
1.參賽者須攜帶身份證件,核對報名資料後始得入場參賽。
2.比賽時間為180分鐘,篆刻題目於現場公布。
3.一律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石材(八分印一方)及印箋紙,每人至多使用3張,限交1張作品參賽。
4.請自備篆刻用品,可翻閱篆刻字典,需檯燈者請自備。
5.作品整體完成度及創意,均為評選重點。評選以印面為主,若作品不相上下時,邊款將納入評選參考。


[h2]其他注意事項[/h2]1.參賽者限選擇北、中、南其中一區進行比賽,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級之在學學生 可跨組參賽。
2.比賽場地分別設於北、中、南三地,食、宿及交通費用請參賽者自理。
詳細內容將另公布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以及活動官網、Facebook粉絲頁。
3.本屆得獎名單、頒獎典禮時間,將於2月底前公布。得獎作品及活動成果,
將於106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假國立中正紀念堂三樓「采玉藝廊」展出。
4.未依規定報名、未於比賽現場進行報到手續、未攜帶證件或證件資料不符,將無法入場比賽。
如得獎者有身份不實之情事,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座、獎狀外,當事人亦須承擔法律責任,取消之名額不另遞補。
5.所有得獎作品之智慧財產權為主辦單位所有,部分作品將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中時電子報、台積電文教基金會官網、活動官網、
Facebook粉絲頁等處發表。主辦單位得自行或授權將作品集結出版、開發商品及其他運用;發表、出版、其他運用時不另致酬。
6.所有得獎獎金,主辦單位將依稅法及其他相關規定辦理代扣稅款。
7.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於活動官網修正、公布。


活動洽詢
活動官網:www.tsmc-calligraphy.org
Facebook粉絲頁:台積電青年書法暨篆刻大賞
活動專線:0928-013650
客服郵箱:service@tsmc-calligraphy.org(2016-11-27 00:00)

[h1]​2016年全國大專校院學生書法比賽[/h1]官網: http://calligraphy.tku.edu.tw/news/news.php?Sn=43

一、為提倡學生書法,促進藝術風尚,特舉辦大專校院生書法比賽。
二、比賽將採初選與決賽兩階段進行,初選將於105年11月30日(星期三、截止收件,決賽則於12月11日(星期日)舉行。

[h2]報名資格[/h2]中華民國各大專校院學生(為鼓勵在學青年學生,限30歲以下學生參加)

[h2]比賽方式及報名[/h2]本次比賽依初選及決賽兩階段進行,決賽後即現場頒獎。
(一)一律採線上報名,作品另外寄出並附上參賽者姓名電話,以確保權益。
(二)自行書寫一幅直式對開作品參加初選,內容、字體及格式不拘。參加者,請將比賽作品於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至
(25137 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151號 淡江大學書法研究室收)→ 前往報名
(三)經主辦單位邀請國內知名書法家擔任評審,
由初選作品中分別選出入圍者(人數由評審委員決定之)參加決賽,決賽後再經評審決定獲獎名次。


[h2]初選日期[/h2]105年11月30日(星期三)截止收件(郵戳為憑)
決賽日期:105年12月11日(星期日)


[h2]決賽地點[/h2]淡江大學台北校園5樓(台北市金華街199巷5號)

決賽規則:
採即席創作競賽方式。
現場比賽後隨即經由評審委員進行評審,評審方式由評審委員會議決
定,並於當天頒獎。


[h2]獎勵辦法[/h2]第一名頒發獎狀及獎金三萬元;
第二名頒發獎狀及獎金二萬元;
第三名頒發獎狀及獎金一萬五千元;
優選五名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五千元;


[h2]e筆書法比賽[/h2]毛筆賽後,將進行e筆書法比賽,由志願者現場參加,獎金一萬元及各種獎項,
辦法現場公布,與毛筆書法同時頒發。


[h2]頒獎典禮[/h2]比賽後,隨即評審並舉行頒獎。
備註:決賽入選通知於12月7日以E-mail通知,並公告在最新消息,

洽詢電話2621-5656轉3033。
所有參賽作品,均由主辦單位保管,不予退回。
入選及獲獎相關訊息,將公布於書法研究室網頁(2016-11-26 23:56)

[h1]2016先麥食品第二屆藝文活動「台灣行腳田間」攝影比賽[/h1]官網: https://www.smai.com.tw/active_detail.php?at_id=61

將台灣最引以為傲的農業文化,透過鏡頭詮釋田野間春耕、夏耘、秋收、冬藏的在地精神,
特舉辦第二屆先麥藝文活動「台灣田間行腳」攝影比賽,歡迎喜愛台灣農業文化的攝影愛好者,與先麥一起探索田間,捕捉台灣之美。

[h2]拍攝主題[/h2]以「芋頭、鳳梨、地瓜、紅蘿蔔、紅甜椒及青花菜」等六款農產為題材,
包含「田間風情、農產特色、產地人文祭典」,捕捉台灣農業特有的風貌及豐收成果。


[h2]收件日期[/h2]105年8月10日起至105年11月30日止。

[h2]參加對象[/h2]攝影愛好者,不限年齡/國籍,皆可報名。

[h2]評選目標[/h2]特等獎1名
優等獎6名
優選作品18名
粉絲團人氣獎5名
獎項共計30名。


[h2]獎勵辦法[/h2][圖]


[h2]參賽作品規格與規定[/h2]1、參賽作品依活動說明之拍攝主題為主。
2、參賽作品應為數位格式,檔案大小為800萬畫素以上之JPG檔,沖印或輸出尺寸為4 x 6吋彩色照片,
不留白邊,並附上原始電子檔光碟﹝檔名:姓名/作品名稱﹞
3、拍攝日期須為2016年8月1日以後,請提供單拍作品,不得為連拍、不得使用HDR功能,
不得疊片、格放、翻拍拷貝、電腦後製/合成、人工加色、修片。


[h2]報名及繳件方式[/h2]1、報名表統一至請先麥官方網站下載列印。按此下載
2、一律採通訊報名(報名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於受理)。
3、參賽者每人至多報名三張(須填寫三張報名表)。
4、參賽者務必填寫真實個資,以利後續獲獎及相關作業之處理事宜。


[h2]繳件內容如下[/h2]1、「報名表」,兩件作品者請繳交兩份。
2、「作品授權同意書」。
3、「個資蒐集前告知函」。
4、作品電子檔光碟。
5、報名相關文件統一郵寄至
「428 台中市大雅區中山十一路79號 先麥食品第二屆先麥藝文活動行腳田間攝影比賽活動小組收」,
資料不齊全者不列入評選作品行列。

**凡參賽作品(不論是否獲獎)一律不予退件。

[h2]評選方式[/h2]FB粉絲團評選作品按讚人數佔15%,專業攝影人評選分數佔85%。

評選時間:
專業評委評選日為105/12/08(四),
FB粉絲團按讚統計日105/12/7(三)。

***得獎作品將於105/12/22公佈於官方網站及FB粉絲團;獎狀/獎金及獎品統一以郵遞方式寄出。


[h2]注意事項[/h2]1、所有參選作品無論是否入選,皆不接受退件與歸還。
2、得獎作品之著作權歸屬於主辦單位,
主辦單位有權行使重製、公開傳輸、散佈、公開發表、公開展示、發行。
3、得獎獎金依所得稅法規定須扣繳所得稅。

**本活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公佈於先麥官方網站、FB粉絲團。(2016-11-26 23:49)

[h1]2017台北101國際攝影大賽[/h1]官網: http://www.taipei-101.com.tw/2017photo/

全球最美的超高建築,等您用鏡頭捕捉它的精彩瞬間!台北101榮獲美國Popular Mechanics雜誌評為「全球最堅韌建築之首」,
英國廣播公司BBC更將台北101評選為「世界最美的八大超高建築」之一;
這棟充滿文化氣息的東方摩天大樓再次得到國際肯定,讓世界看見台灣。

台北101期望以地標能見度,持續發揚台灣豐富多元的人文風情及文化創意,
廣邀攝影愛好者透過鏡頭捕捉台灣各地每刻的動感表情,讓世界認識最美的台灣風景。

台北101國際攝影大賽優秀作品將在台北101大樓Gallery 101與官網線上藝廊展出,舉凡入選影像,
未來皆有機會與台北101的宣傳設計結合,除了讓國際遊客藉由造訪台北101感受台灣,亦透過台北101將台灣的美好散播到全世界。


[h2]比賽主題[/h2](一)「台北101」專題:
1.以台北101大樓為主題,表現超高建築美學、各角度蘊涵的魅力。
2.捕捉2017台北101跨年煙火綻放的美麗、都會文化風情、活力特色以及感動人心的畫面。

(二) 增設「台灣水岸魅影」專題:
凡與「台灣水岸」之海岸、海港、河岸、湖畔、溪邊、溼地、漁港等相關內容,例如:自然景觀、人文風貌、動植物生態、地質地形、
水岸建設、人造景觀、運河、水庫、池塘、橋梁等皆可入鏡,必須能充份顯現「台灣水岸」之「水」與「岸」的元素。
因取景角度無法辨識為「台灣水岸」之環境特色的作品將不列入評審。


[h2]作品規格[/h2]一律輸出長邊8吋、短邊不限之彩色、黑白相片,須拍攝RAW檔,張數不限,連作不收。
限使用數位相機,有效像素須高於1,000萬,均需保留EXIF中繼資料(相機資訊),不得插點擴檔。
作品僅可調整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銳利度;
不得抄襲、拷貝、重製、裝裱、加色、重曝、疊片、格放、改造及合成(包括增加或減少原始影像的元素)。
評審結果,入圍作品必須依照通知期限內交付「調整前原始檔(RAW)」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兩種檔案。

*拍攝時間*參賽作品拍攝時間應為2016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15日間。


[h2]作品評審[/h2]由主辦單位聘請攝影名家組成評審團,參賽者對評審團成員及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h2]比賽獎勵[/h2]「台北101」專題 》
金牌獎: 1名,獨得獎金100,000元,獎座及獎狀壹紙
銀牌獎: 1名,獨得獎金 50,000元,獎座及獎狀壹紙
銅牌獎: 1名,獨得獎金 30,000元,獎座及獎狀壹紙
優選獎:10名,各得獎金 10,000元,獎狀壹紙
佳作獎:30名,各得獎金 3,000元,獎狀壹紙

「台灣水岸魅影」專題 》
台灣之美特別獎:20名,各得獎金5,000元,獎狀壹紙
(共計63個獎項,優選獎及以上、台灣之美特別獎獎項每人限得一個獎)


[h2]收件日期[/h2]收件截止日期為2017年3月15日(星期三) 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
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交寄。親自送件者,應於截止日之前的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送至收件地點。
逾期不予受理。參賽作品因送件過程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相關活動辦法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

**收件地址**
郵遞或親送100台北市中正區漢口街一段110號2樓之12 中華攝影雜誌社, 信封上請註明「2017台北101國際攝影大賽」字樣。


[h2]參賽規則[/h2]1.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法令、侵權或妨礙公序良俗,並限於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
(「公開發表」之定義:參賽作品限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作品,包括其著作內容之全部或一部,
均不得於平面、網路、社群媒體或以其他方式向公眾公開提示,亦不得於上開各類媒體重複投稿、參賽)。

2.

參賽作品須為參賽者本人作品,嚴禁抄襲、仿冒及頂替。若違反著作權或經權利人主張侵權、第三人提出檢舉屬實者,
徵件期間取消該作品之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座、獎狀及獎金,名次不予遞補。
如涉有爭議、違法或致生損害於權利人、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時,均由參賽者負一切法律與賠償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3.

每件參賽作品背面均應粘貼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
報名表下方「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之「著作財產權讓與人簽章」處須簽名蓋章,確保參賽資格。
得獎作品之得獎者依著作權法第15條第2項規定同意主辦單位得公開發表著作,並依其意願標示著作人之姓名。

4.

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不另支付授權金或報酬。
得獎人欲行使著作人格權相關權利,應於受獎時通知主辦單位。

5.

入圍作品之「調整前原始檔(RAW)」以及「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
兩種檔案應於接獲「入圍通知」後3至5日內繳交中華攝影雜誌社以供審核。
數位檔案應具備1,000萬畫素以上之品質,「調整後作品檔(Tiff或JPG)」不得插點擴檔,
轉存Tiff格式或壓縮比“最大”之JPG格式均可。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兩種檔案,取消入圍資格。

6.

優選獎及以上、台灣之美特別獎獎項,每人限得1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7.

得獎獎金應依所得稅法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扣繳所得稅(本國人士10%,外籍人士20%)及健保補充保費,
稅額未達新臺幣2,000元者得免扣繳。

8.

凡參加比賽,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
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座、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9.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括規格不符)。

10.

主辦單位就本簡章所列事項保有最終解釋及決定之權利。

11.

本簡章如有未盡善之處,主辦單位得依需要適時修正;簡章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2016-11-21 23:42)

[h1]2016東海岸『戀戀山海攝影比賽』[/h1]官網: http://www.uart.org.tw/uart/show/tourney/2016/T108.htm
fb: https://www.facebook.com/chgcon

為促進東部海岸觀光產業發展,鼓勵全民參與東海岸旅遊觀光活動,
邀集全國攝影好手藉由鏡頭記錄東部海岸,捕捉東海岸的自然人文風情及旅遊每一刻的感動。
 

[h2]參賽資格[/h2]凡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作品使用同意書時須成年(滿20歲),若未成年需併同法定代理人簽署。
 

[h2]攝影主題[/h2]東海岸(台11線99k至131k)之人文、景觀山海美景 。
 

[h2]作品規格[/h2]1、 限本人一次拍攝完成,且該作品不曾公開展示(覽)於平面及網路或參與過比賽,且擁有完全之著作權等權利。

2、 參賽作品應為數位相機拍攝,檔案大小為1200萬畫素以上,解析度4000*3000dpi以上之RAW、TIF或JPG檔,
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並需保留檔案之原始EXIF,且將作品沖洗成長邊8吋(20.3公分)、短邊不限之光面彩色照片,
並將報名表黏貼於照片背面,未附報名表者視同放棄資格。

3、 作品必須單張不連拍、不得格放、疊片、翻拍拷貝、電腦合成、人工加色。

4、 得獎者通知限期繳交作品數位原始檔,期限內未繳交者,視同放棄。

5、 參賽作品拍攝時間須為2016年4月~11月期間。


[h2]收件日期[/h2]105年11月21日 至 105年11月28日
 

[h2]收件地點[/h2]請參賽者將作品一律以掛號郵寄,寄送至「台東縣成功鎮中山路176號,成功鎮公所收」
(信封上請註明『戀戀山海』攝影比賽活動字樣)。
 

[h2]評審評分標準[/h2]原創性:30%
創意與情境表現:40%
攝影技術:30%。
 
頒獎茶會日期: 本所擇日辦理
 

[h2]比賽獎項如下[/h2]1.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牌乙面。
2.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牌乙面。
3.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牌乙面。
4.優選獎5名:獎金新台幣4仟元、獎牌乙面。
5.佳作獎12名:獎金新台幣2仟元,獎牌乙面。
6.入選獎20名:獎金新台幣1仟元,獎牌乙面。
 

[h2]得獎名單[/h2]將於成功鎮公所網站公佈,並以專函通知得獎者;參賽者應詳閱活動辦法,
每位參賽作品數量限10件,每件作品應詳實填寫「報名表」貼於參賽作品背面,寄送到臺東縣成功鎮公所。
書表內各項資料,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者及逾期交件者皆不予受理,未得獎參賽作品於成績公佈後10日內到公所領取,逾期本所將銷毀之。
 
得獎者同意其參賽作品一經評定入選或得獎者,
其著作財產權即視為無償移轉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修改、重製、公開或供其他使用之全部權利,均不另致酬,參賽者不得異議。
 

得獎須知:
※ 為保障得獎權益,報名資訊請務必正確填寫。
※ 若有不實或疑義時,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資格,不得異議。
主辦單位有權抽出遞補之得獎人並由活動小組另行通知。
※ 得獎人必須在接獲通知後的五個工作天內回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為護照影本)。
如得獎人因資格不符、自願放棄、或聯絡資料有誤以致無法與得獎人取得聯繫,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得獎人獲獎資格。
※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之規定,累積得獎價值若超過1000元整,將併入得獎人個人之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
若累積中獎價值超過新台幣20,000元整,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0%之機會得獎所得稅,承辦單位將於次年二月十日前寄發扣繳憑單予得獎人。
※ 活動獎項如為現金,主辦單位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
※ 得獎訊息將公佈於成功鎮公所網站(2016-11-21 23:36)

[h1]2017 年台北攝影獎[/h1]官網: http://www.photo.org.tw/news-1-1.aspx?nid=1423

[h2]參加對象[/h2]凡屬愛好攝影人士,誠摯歡迎參加。

[h2]作品題材[/h2]以不違反善良風俗,及未曾發表之最近三年內作品。

[h2]作品規格[/h2]彩色或黑白照片均可,長邊14~16吋為限,短邊不拘,不得裝裱、不留白邊,作品背面請粘貼參加表。
※參加表請上「台北攝影網www.photo.org.tw」下載。

**參加張數︰每人最多限10張。

**參加費用︰參加者每人新台幣500元、本會有效會員300元、海外參加者美金20元。
(凡參加者均致贈一本2017年3月出刊之「2017台北攝影年鑑」)


[h2]收件日期[/h2]自2016年11月01日起至2016年12月08日止(送達為憑)。

[h2]收件地點[/h2]10442 台灣 台北市長安東路一段16號4樓 台北攝影獎主席 田開龍 先生收

台北攝影學會 電話:(02)2542-9968 傳真:(02)2542-9965


[h2]評審日期[/h2]2016年12月11日(星期日)

[h2]獎 勵[/h2]台北攝影獎一名:獨得獎杯一座,獎金新台幣陸萬元整。
優選獎六名:各得獎牌一面,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佳作獎三十名:各得獎狀一紙,獎金新台幣壹仟元整。


[h2]附 則[/h2]1、得獎作品編入「2017台北攝影年鑑」,僅訂於2017年4月28日起至5 月8日止假國立國父紀念館翠亨藝廊展出。

2、參加費用請利用郵政劃撥帳號:00045713戶名︰台北攝影學會。

3、參賽作品請勿裝裱,展出時由主辦單位統一裱框,以求美觀。

4、參賽作品如於郵寄途中或展覽期間發生不可抗拒之損害,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5、得獎者應交付得獎作品電子檔(高於1000萬畫素以上之JPG或TIFF檔),主辦單位有權於報紙、雜誌、網站及各項媒體發表,不另致酬。

6、未得獎作品,於評審完畢一個月內自取,或附回郵信封由本會寄還,否則恕不退件。

7、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本人作品,並需擁有該作品之完整著作權,若有第三人對作品提出異議,並經主辦單位查明屬實者,
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予遞補)並追繳獎金 外,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人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8、各獎項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2016-11-21 23:25)

[h1]「覓覓,好企」短片徵選比賽[/h1]官網: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809737755957426/

[h2]說明[/h2]「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 S.E)為近年興起的營利事業型態,
一種以商業模式來解決某一個社會或環境問題的公司組織,並將商業獲利投入一定比例於解決特定社會問題。

鑒於「社會企業」一詞之概念於臺中仍不普及,臺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推動「105年度臺中市社會企業推廣計畫」,
藉由各式倡議活動將社會企業價值推廣至一般公司業主與大眾,讓市民充分認識除了政府與非營利組織外,解決社會問題的第三種可能,
將社會問題轉換成社會經濟需求,成為企業創新發展模式,為企業帶來永續經營契機。

為鼓勵一般民眾或青年以數位短片展現活潑創意,同時藉由參與競賽深入暸解「社會企業」概念,特舉辦「臺中社企力」短片徵選活動,
藉由參賽團隊的創意結合影片宣導,創造出感動人心的宣導影片,喚起一般大眾對社會企業的重視。


[h2]活動目的[/h2] 推廣市民對社會企業的瞭解,提升大眾意識,喚起一般大眾對社會企業的重視。
將臺中市社會企業的故事轉化為動人的影音短片,透過鏡頭的渲染力,達到社會企業議題透過網路影音平台曝光與擴散之效應。


[h2]徵選資格[/h2](一)歡迎凡對影像拍攝以及社會企業主題製作有興趣者,個人或企業團體組隊參加。
(二)可以個人名義或組隊報名參加,每一人或每一團隊,不限參賽件數。團隊成員以5人為限。以個人名義參加者,不得再以團隊名義重覆參加。


[h2]徵選主題[/h2]以設籍於臺中市之社會企業為對象,拍攝主題並不設限,以能反映出本市發展社會企業的多面向與多元化,
如食農創新、就業促進、社區發展、文化保存、青銀共創、多元族群、環境保護、性別平等、教育學習、醫療照護、公平貿易等。


[h2]徵選辦法[/h2]**作品必須未曾於任何形式媒體(包含但不限個人部落格、臉書、YouTube……等)公開、發表、出版其全部或局部內容。
**嚴禁抄襲、剽竊等情事,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得獎資格。
**短片內容、題材不限,惟必須取材自臺中市社會企業,或可能成為社會企業之民間組織。

**作品規格
全片長度:片長不超過3分鐘,含片頭、片尾。
拍攝器材: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皆可,或者加入2D繪圖、3D動畫等多媒體形式進行整合製作。
短片格式:YouTube接受的格式(如.avi/.mpg/.wmv/.mov等)皆可,解析度為1920×1080(Full HD),
未符合者得取消資格,且不另行通知與退件。參賽者將參賽影片上傳至Youtube。
參賽作品之對白或旁白不限定語言,惟須一律打上中文字幕。


[h2]參加方式[/h2](一)採「線上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105年11月30日17:00。(以網路受理時間為準)
(二)報名者需自行下載報名表(附件一)、授權同意書(附件二),連同短片作品電子檔案光碟(一式2份),
一併於105年12月23日(五)前,掛號郵寄至403台中市西區忠明南路62號3F-2,註明「臺中社企力-短片徵選活動小組」收,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若為團隊參賽,可由一名主要聯絡人代表填寫報名表,惟團隊所有成員皆需簽署授權同意書)。
作品收件後,即依序編號,不得更換作品或退件。

(三)參賽作品光碟一式2份:另需繳交原始影片檔案光碟,限定為AVI、WMV或MPEG格式及HD規格之1920x1080影片,
影片如有使用授權音樂者,應檢附授權同意書正本。

(四)每一參賽隊伍報名參賽作品數量不限,每件參賽作品光碟上需標示【參賽隊伍】【作品名稱】等資料,
一份光碟如繳交一件以上作品,請詳細註明作品稱。


[h2]徵選期程[/h2](一)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05年12月23日(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審查期間:105年12月26日(一)至105年12月30日(五)。
(三)得獎名單公布:於106年1月6日(五)同步公布於本計畫網站及Facebook專頁,並以電子郵件及電話通知,頒獎時間及地點則另行公告。


[h2]評審方式[/h2](一)時間:105年12月26日~12月30日
(二)評選方式:由主辦單位組成評審小組依參選作品進行評選。
(三)評分原則:
作品原創性20%
社會企業相關性35%
整體創意、感染力35%
創作說明10%


[h2]獎勵辦法[/h2](一)設金獎、銀獎、銅獎各乙名,優選三名及佳作數名,獎項得從缺。

1.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獎狀)

2.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狀)

3.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陸仟元、獎狀)

4.優選三名(獎金新台幣參仟元、獎狀)

5.佳作獎數名(至多5名獎金新台幣壹仟伍佰元、獎狀)

(二)成果發表暨競賽頒獎:凡獲獎之團隊均須參加成果展示發表活動暨競賽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2016-11-21 23:16)

感覺那兩套褲裝有飛行的功能耶!


(後面的衣襬有翅膀的感覺啊~)(2016-11-21 23:11)

少女的眼睛和頭髮畫的好美喔!
有種讓人戀愛的感覺~(2016-11-21 23:08)

圍巾幻化為蝶的樣子好美喔,
也好喜歡你背景的用色表現 😄(2016-11-21 23:05)

[h1]生芽─2016堤頂之星精選展[/h1][圖]

官網: http://www.ibtef.org.tw/art.aspx?cate_id=3&art_id=444

展覽時間:2016年11月21日至12月30日/ 週一至週五09:00-18:00
展覽地點:台灣工銀藝廊/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99號
開幕茶會:2016年11月25日(五) 18:00 - 19:00
策展人:陳湘汶
參展藝術家:陳盈如、江柏萱、林雅萍、林達祐、柯良志、張庭甄
      張雅棠、許君瑋、郭子薇、黃昱佳、趙品嘉、劉穎臻 (依姓氏筆畫排序)


自2008年起,台灣工銀教育基金會每年透過「堤頂之星」藝術推手徵件計畫,持續扶植年輕藝術新秀;
2016年,特別邀請新銳策展人陳湘汶共同策劃,首度推出「堤頂之星精選展」,
由今年徵件計畫獲選參展的堤頂之星中,精選共12位藝術新秀、20件作品,包含版畫、油彩、水墨、浮雕、攝影等多元媒材之創作。

本次展覽以「生涯」之諧音「生芽」為主題,象徵初踏入藝術產業的堤頂之星,毅然地決定了生涯,
如同穿破種子的芽苗向上爭光,持續不斷地創作,逐漸開花、結果,邁向成熟的藝術家之路。

藉此策展人精選堤頂之星生活中,具有獨特意義的事件或時期的創作,如:生離死別、畢業後踏進職場、迎接新生兒等,
回應他們重視自身創作之歷程。

此外,更邀請今年度獲選展出的堤頂之星,共同創作大幅複合媒材繪畫《在經緯共舞》,
運用各自擅長的媒材,在畫布上對話交流、彼此認識,展現台灣藝術新秀的無限活力。(2016-11-17 23:31)

[h1]2016兩岸大學生 劉銘傳動漫設計大賽[/h1]官網: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335630466802565/

[h2]大賽主題[/h2]以歷史人物劉銘傳的形象與故事為題材,圍繞「銘記歷史 傳承精神」主題,
來展現歷史人物與當代現實的結合,表達出兩岸關係未來的發展期許。


[h2]內容形式[/h2]1.漫畫形象
2.動漫短片(含動漫視頻、H5及其他相關電子內容)


[h2]活動時間[/h2]1.徵件: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5日
2.評審及頒獎:12月底。


[h2]獎項設置[/h2](1)漫畫形象類

1.最佳作品獎1位NT50,000元。入圍獎4位,各NT10,000元。

2.最佳創意獎1位NT25,000元。入圍獎4位,各NT10,000元。

3.最佳製作獎1位NT25,000元。入圍獎4位,各NT10,000元。

(2)動漫短片類

1.最佳作品獎1位NT100,000元。入圍獎4位,各NT10,000元。

2.最佳創意獎1位NT50,000元。入圍獎4位,各NT10,000元。

3.最佳製作獎1位NT50,000元。 入圍獎4位,各NT10,000元。


[h2]大賽規則[/h2]1.在規定時間內按照大賽要求進行設計投稿。內容符合參賽之主題,遵循歷史,形式規範,樣式不限。

2.參賽人須為大專學生或團組,參賽作品需為參賽人本科在校期間完成的作品,作品完成時間須為2015年12月至2016年11月底,
需附學生證明等身分確認文件。(含學生證照片、資料及其他證明文件)

3.參賽作品要求:
(1)動漫短片類作品。
作品格式可為MPEG、AVI、MOV、WMV或SWF格式文件, 須同時提供500字左右的故事創意說明電子檔一份。

(2)漫畫形象類作品。
作品電子檔必須為TIFF(彩圖CMYK300dpi,黑白 圖 600dpi)、
JPEG(高質量壓縮,300dpi)兩種格式,同時須提供500字左右的創意說明電子檔一份。電子檔請燒錄為光碟。

4.參賽作品所涉及的畫面、聲音等必須擁有清晰合法的知識產權。
抄襲、 盜用,提供虛假材料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并自付一切法律責任。
5.主辦方享有參賽作品在相關網站的信息網路傳播權,以及根據大賽推廣宣傳需要,
將作品進行相關的公益性放映、展覽之權利,解釋權歸主辦方。


[h2]投送方式[/h2]1.電子郵箱:royal6169@gmail.com
2.郵寄:10542 台北市復興北路419號4樓「有道傳媒股份有限公司」 請註明“動漫大賽徵件”
3.電話: 02-27128828 ext 14 4.(2016-11-17 23:25)

[h1]2016年全國大專院校篆刻比賽[/h1]官網: http://blog.yam.com/twseal

[h2]報名資格[/h2]中華民國各大專院校學生。
(日間部、夜間推廣部、學分班、研究生、外籍交換留學生皆可參加)


[h2]比賽日期[/h2]中華民國105年12月18日(星期日),上午10點報到。


[h2]比賽地點[/h2]國立臺灣大學-共同大樓,教室201(報到處)
國立臺灣大學-共同大樓,教室205(比賽教室)
(捷運新店線公館站2號出口,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1號)


[h2]報名方式[/h2]填寫個人報名表(下載處http://blog.yam.com/twseal),附上個人印拓五方(創作、仿刻不拘),
並請指定其中一方作為評比之用。可自行報名,亦可由各校篆刻或相關社團統一代理報名。

於12月7日前掛號郵寄或親送至(台北市中正區師大路142號1樓,美玉堂收,聯絡電話:02-2369-2177,
信封上須註明”參加全國大專院校篆刻比賽”字樣),逾時不再受理,完成報名手續者將於12月9日收到參賽通知簡訊。


[h2]比賽方式及規則[/h2]比賽採現場競刻(八分四字印),時間以三個小時為限。
參加者自備篆刻用具(需檯燈者自備),可攜帶篆刻字典,比賽用紙及石材由主辦單位提供,印材亦可自備。
評分方法除現場競刻作品外(邊款酌增,可列入評分依據),報名時所附之指定參賽印拓一方,亦將列入評比。
比賽題目預定100題,將於12月14日公布在( http://blog.yam.com/twseal)由現場抽籤決定。


[h2]獎勵辦法[/h2]第一名頒發獎狀及獎金參萬元。
第二名頒發獎狀及獎金貳萬元。
第三名頒發獎狀及獎金壹萬元。
佳作八名每名頒發獎狀及獎金伍仟元。
入選若干,頒發獎狀乙張。
※佳作以上作品(印石)由主辦單位收藏。


備註:所有參加作品,將彙集附錄於下期台灣印社社刊。

若有比賽相關疑問,
請電洽:
0928345572 林倉盟 
0937878548 王威凱(2016-11-17 23:20)

小妖精真是太可愛了!
看來明天黃昏要出去等夕陽了 😄 ~(2016-11-15 23:30)

標題明明就有夕陽,
但作品裡最吸睛的卻是......

圖文不實啦~ 😅(2016-11-15 23:22)

[h1]105年溫馨家園海報比賽[/h1]官網: https://goo.gl/cZ9wdM

因應高齡化人口增加,為讓國內老年人口獲得更好照顧,政府積極推動長期 照顧制度(長照2.0計畫),
並調增遺產稅及贈與稅、菸酒稅之菸品應徵稅 額,將增加的稅收作為長照財源,
周全失能長者長期照顧服務網絡,為老人 找依靠,建立健康、幸福、活力,友善的高齡社會。


[h2]設計主題[/h2]1.表達長照財源來自增遺產稅及贈與稅、菸酒稅之菸品應徵稅額,所增加之收入。

2.設計元素與「指定稅收挹注長照2.0」議題相關,成品內容可加入其他元素,如愛..等, 展現健康、幸福的宣傳重點。


[h2]參賽[/h2](一)報名表格:請至本局網站( http://www.ntbt.gov.tw)下載。

(二)繳交時間、數量限制:即日起至105年12月5日止,每人1件。

(三)繳交方式:

1.請繳交報名表及紙本參賽作品乙份,並請於外包裝或郵寄信封上註明「溫馨家園海報比 賽報名」。逾時恕不受理。

2.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8:30-17:30)至本局(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1段2號1樓)總收文櫃台(以收件章戳為憑),
或掛號(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本局2樓服務科宣導股收。

(四)作品規範:

1.規格:A3尺寸。

2.電腦繪圖或平面手繪稿皆可,惟以平面稿件進行評審,如利用電腦繪圖,請彩色輸出。

3.作品須露出可辨識之『購物消費請使用電子發票』、『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廣告 』等字樣。

4.參賽作品需為原創,請勿直接使用、翻譯他人作品及素材,
參賽稿件上請勿露出參賽者 姓名或其他標註記號,若報名表資料不全或違反比賽規定,將不列入比賽評審。

5.參賽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無條件授權財政部、全國稅務機關
及其授權單位不限時、地、形式、次數、內容、方法,公益宣導使用,除參賽獲獎獎金 外,
不另致酬,並不得對財政部、全國稅務機關及其授權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6.參賽作品若有抄襲、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違背法令之情事,除追回獲獎資格及獎金

外,參賽人需自行負擔一切法律責任及賠償主辦機關損失。

7.無論得獎與否,參賽作品,皆不予歸還。


[h2]評審[/h2](一)評審標準:主題意象表達30%、創意35%、藝術表現35%。

(二)由本局邀請相關領域學者或具實務工作專家及本局代表共同評審。

(三)參賽資料不足、規格不符、逾期送件,或於評審前已知抄襲者,不予評審。

(四)若參賽稿件品質未臻理想,獎項得從缺處理,並不予候補。

(五)若稿件遇有爭議,本局擁有最後決定權。


[h2]獎額、獎度[/h2]冠軍:1名,獎金5萬元。

亞軍:1名,獎金3萬元。

季軍:1名,獎金2萬元。

殿軍:1名,獎金1萬元。

佳作:5名,各得獎金5,000元。


[h2]得、領獎[/h2](一)得獎名單公布於本局官網,並另以E-mail通知。

(二)得獎人須於得獎名單公布10日內交付以下資料,憑以領獎,逾期未提供者視同放棄, 獎金將繳回國庫,恕無法補發:

1.得獎作品之JPG、未合併未鎖圖層之AI格式檔案光碟。

2.收據正本、匯入帳戶(須為得獎人帳戶)存摺及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獎金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扣繳率標準等相關規定辦理扣繳、填發稿費(9B)扣(免)繳憑單;
另依全民健康保險法、全民健康保險扣取及繳納補充保險費辦法規定,辦理二代健保補 充保險費扣繳。

**凡參賽者視為同意並遵守上述規定,若有未盡事宜,本局得隨時修正並於其網站公告, 不另通知。(2016-11-15 23:12)

[h1]整個捷運車廂都是你的作品集 設計徵件[/h1]官網: http://event.7to.com.tw/ph_painting/

自選一個主題,畫出你心中的菲律賓!
金、銀獎作品將在捷運車廂海報、悠遊卡面,四處招搖、八面威風!
快來投稿發揮你的創意。


[h2]參賽對象[/h2]1.參賽者不限年齡及國籍、對設計創作具熱情興趣者皆可報名參加,參賽件數不限。

2.作品需為未發表、未參加其他比賽、且擁有合法著作權之作品。


[h2]作品規格[/h2]主題:請以你心目中能代表菲律賓「動物生態、交通工具、島嶼景觀、特色建築」為主題,
發揮你的設計魂,創造出獨樹一格的菲律賓風情海報!

尺寸:W30cmxH46cm 300dpi以上圖檔,製作方式&媒材不限。

報名徵件時請提供10MB以下的JPEG檔供第一階段初審用。


[h2]報名方式[/h2]於徵件時間將設計稿及創作理念及個人資料(下載表單)寄到主辦單位負責窗口,
maggie@cheesead.com.tw或vera@cheesead.com.tw 。

投稿成功之作品,需由主辦單位初步審查過後才會發佈至投票頁面上。

(未通過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另退回)。


[h2]活動時程[/h2]徵件期間:2016年11月14日(一)~2016年12月16日(五)17:00截止

網路票選:2016年12月26日(一)~2017年1月8日(日)23:59

得獎公告:預計2017年1月16日(一)公佈


[h2]獎項[/h2]金獎
獎金30,000元+菲律賓巴拉望五天旅遊行程雙人成行

銀獎
獎金15,000元+菲律賓科隆五天旅遊行程雙人成行

銅獎
獎金5,000元+菲律賓宿霧薄荷島五天旅遊行程雙人成行

佳作
菲律賓長灘島五天旅遊行程雙人成行


[h2]評分方式及標準[/h2]第一階段-初審(資格審查):
由主辦單位查核作品規格及參賽資料是否詳實符合相關報名規定。
符合參賽資格之作品可進入網路票選。(作品經審核後才會出現於平台投票頁面中)

第二階段-網路票選 50%:
至活動官網投票,每人每天只能進行一次投票。

第三階段-複審(決選) 50%:
邀請業界人士與主辦單位進行評選。
評分標準:設計創意30%、視覺效果及美感20%。(2016-11-15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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