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105年度新北市河濱公園 堤防彩繪比賽】[/h1]官網:
http://ntpcriverwall.com.tw/about.html
創造友善城市空間及氛圍,提升空間創意及環境藝術,賦予新北市高灘地河濱公園藝文及藝術氣息,
並塑造出河岸獨特特色,使河濱公園成為具備創意、休閒的空間。
[h2]徵件日期[/h2]自即日起至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24時止。可採用E-mail或郵寄兩種方式至工作小組報名,
[h2]報名組別[/h2]專業組:從事牆面彩繪、公共藝術創作二年以上資歷者或曾獲國內外大型牆面彩繪藝術創作相關賽事得獎者。
學生組:以全國各級公、私立高中職(含以上)在學學生為限,參與隊員須擁有105學年度之學籍。
*不限投稿件數,可組隊參加亦可個人報名,組員人數不限,不可跨組報名。
[h2]創作主題[/h2]以「恐龍」為主題進行創作,風格不拘,但須結合主題相關之人、事、物、意境等元素或概念。
報名時除創作作品外亦需繳交過往作品照片或電子檔3件(須為3年內作品)。
*註1:過往作品以牆面實際創作作品圖為佳。
*註2:過往作品佔初審評選5%,如無繳交則該項目不計算分數,但不影響參賽資格。
[h2]報名方式[/h2]於活動官網下載報名表、履行個資法告知義務聲明、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及決選作品創作保證書,填寫完成後連同創作作品,依下列方式報名。
※ 活動官網:
http://www.ntpcriverwall.com.tw/
※ 送出報名資料後請自行來電確認是否報名成功。
[h2]郵寄報名[/h2]檢附創作作品之圖稿連同過往作品3件、報名表、履行個資法告知義務聲明、
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及決選作品創作保證書(以上四份資料需親簽),於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前郵寄至指定地點。
(以郵戳為憑,建議以快遞、限時掛號寄送)
※ 收件地址:105臺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35號5樓
※ 收件單位:「新北市河濱公園堤防彩繪比賽」工作小組收
※ 信封上請註明參賽者姓名及作品名稱
[h2]E-mail報名[/h2]將創作作品及相關報名文件mail至 ntpcriverwall@gmail.com,收件至2016年10月28日(星期五)24時止,以寄件日期為準。
※ 標題:105年度新北市河濱公園堤防彩繪比賽活動+參賽者姓名
※ 隨信附上:創作作品、過往作品3件、報名表、履行個資法告知義務聲明、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及決選作品創作保證書。
(所有文件需親簽後回傳電子檔)
※ 每封信件總容量不得超過25MB,請自行來電確認是否報名成功。
[h2]初賽參賽[/h2]作品規格:一. 尺寸:學生組 高30*寬50cm,專業組 高30*寬95cm,等同比例亦可。
二. 格式:jpg或png檔皆可,檔案名稱請以「創作作品名稱」標示。
三. 作品需為原創作品(請參考以下注意事項說明)。
[h2]評選方式[/h2]初選及決選將邀請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評選完畢後於活動網站公佈入圍名單。
[第一階段]初審評選及標準:
初選日期:2016年11月2日(三)起至11月4日(五)止。
初選標準:符合主題20%、創意構思30%、製作技巧20%、整體美感25%、過往作品5%。
入選名單公佈:2016年11月9日(三)於主辦單位網站及活動官網公布入選名單,未獲獎者不另通知,
共計取前18組進入決選,另取5組作為備取,如入選隊伍無法進行決選創作,將由備取組別依序遞補。
入選獎勵:凡入圍決選組別皆可獲得新台幣7萬元整之補助經費,該經費限制用於本活動(交通、材料、餐費及其他與活動相關之支出)使用,
如無法配合參與決選創作,將取消入圍資格且由備取組別依序遞補。
補助經費發放:採兩階段發放補助經費。
第一期|入選決賽組別須簽署創作完成保證書,一週內發放補助總經費50%。
第二期|完成決選作品創作並參與頒獎典禮後,一週內發放補助總經費50%。
[第二階段]決賽評選及標準:
決選說明:凡入圍決選組別需於主辦單位規定時間內,於新北市華中橋恐龍園區指定地點完成作品彩繪,且彩繪之作品需與初選作品相同。
決選創作:2016年11月12日(六)至11月26日(六),每日創作時間為9:00~19:00間,
須與主辦單位預約時段,且主辦單位可視天氣狀況因素調整創作時間。
決選日期:2016年11月27日(日) 11:00-15:00,時間為暫定規劃,主辦單位有權利進行調整。
決選標準:符合主題20%、創意構思30%、製作技巧20%、整體美感25%、民眾票選5%。
其他事項:考量決選創作作品位於戶外河濱公園,因此,為維護作品品質,各組使用之漆料/顏料需採用「油性漆料:油漆或噴漆」進行創作,
使用之漆料需符合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標準。
*以下漆料不可使用:水性水泥漆、壓克力顏料、水彩顏料等一切水性或易脫落漆料。
[h2]頒獎典禮[/h2]決選頒獎典禮:2016年11月27日(日)15:00-16:00舉辦頒獎典禮,時間為暫定規劃,主辦單位有權利進行調整。
[h2]獎項[/h2]專業組:第一名 (1名) - 獎金新台幣3萬元、獎盃1座、獎狀1只。
第二名 (1名) - 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盃1座、獎狀1只。
第三名 (1名) - 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盃1座、獎狀1只。
佳 作 (12名) - 獎金新台幣4千元、獎狀1只。
學生組:第一名 (1名) - 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盃1座、獎狀1只。
第二名 (1名) - 獎金新台幣9千元、獎盃1座、獎狀1只。
第三名 (1名) - 獎金新台幣8千元、獎盃1座、獎狀1只。
[h2]注意事項[/h2]參選作品應為自行創作且未獲獎或出版之作品,且並無發生侵害第三人著作權利之情事;
如有抄襲、重製、侵權、誹謗、妨害風俗或違反其他法令等情形發生,一經檢舉,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得獎資格,參賽者應自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參賽組員不得任意更換,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須經由主辦方同意。
參賽作品之檔案格式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且未能於主辦單位通知後2日內完成補正,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異議。
參選作品不論電子檔案或書信郵寄,請自留底稿,主辦單位將不予退件。
活動期間主辦單位將於現場進行專人錄影及拍照記錄,入圍者不得有異議。為達到活動宣傳效果及系列報導之延續完整性,
所有參賽者報名比賽即同意獲獎後主辦單位授權於相關指定合作媒體或平台,不另計酬使用參賽者之姓名、肖像、錄影、錄音著作,
於各相關活動宣材、報導刊登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播放或轉播。
依所得稅法規定,補助經費及獎金需由承辦單位代扣10%稅金與1.9%二代健保,
臺灣居住未滿183天之外僑人士不論金額多寡皆扣20%。活動執行單位將開立扣繳憑單提供報稅使用,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請領。
獲選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參賽,相關獎金及車馬費應由得獎者自行決定分配。
獲選之隊伍,需簽署創作完成保證書,並配合主辦單位進行決選作品創作之義務,
若無法配合、中途放棄或進度嚴重落後,主辦單位得依排名遞補,且須繳回已領取之全部補助費用。
凡報名參加本活動,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規則中各條款,同意完全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
如有違反此簡章之規定,評審委員將有權利斟酌扣分。
主辦、承辦及執行單位其員工與相關配合廠商皆不得參加本活動(含抽獎)。
最新活動訊息以官網公告為準,本簡章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解釋及變更之權利。
洽詢專線:02-7730-2462「新北市河濱公園堤防彩繪比賽 工作小組」
(2016-10-18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