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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張老師」 青春飛揚‧全國創意影像大賽 2015-05-14 2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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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屆「張老師」 青春飛揚‧全國創意影像大賽官網: http://www.1980.org.tw/news/news_text-v3.php?NewsID=2050&&customerId=3
參加對象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均可報名參加。惟須為新設計、未參加過比賽、公開展覽過的作品。
作品若冒借、抄襲、仿冒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主辦單位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作品活動日期及方式(一)截止日期:2015年6月12日(郵戳為憑)。
(二)參賽者須於活動網站下載報名表,於繳交截止日前(郵戳為憑),將報名表及參賽作品以郵寄方式寄至:
324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68號3樓,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收。
(三)活動網址:張老師全球資訊網 ( http:// www.1980.org.tw)
競賽方式及內容(一)競賽主題(※以上主題須與「張老師」的服務做連結)。:
※1980-「張老師」專線:描述「張老師」的服務如何幫助或改變社會大眾的日常生活,強化「張老師.就是愛」的理念。
(二) 參賽方式:
1.平面海報組
每人作品不限一件,請至「張老師」全球資訊網活動專頁( http://www.1980.org.tw)下載報名表格,將作品以A1尺寸(594mm×840mm)、300dpi輸出,
請以黑色硬珍珠板裝裱,作品內必須有「張老師.就是愛」-「張老師」1980(依舊幫您)」字樣與張老師Logo,連同報名表格及身分證明文件寄至:
324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68號3樓。信封外請註明「張老師 青春飛揚‧全國創意影像大賽」。
須包含「原始檔案」及AI檔與JPG檔、報名表電子檔,以光碟儲存,並在光碟上註明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將光碟置於封套,
連同報名表、身分證及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另外用信封裝並黏貼於作品背面,請勿將報名表及光碟等資料直接黏貼在作品背面,以上任一項未符合規定者一律取消資格。
2.數位影片組
每人作品不限一件,可團體報名,同一部作品製作組別人數以三人(含)為上限。請至「張老師」全球資訊網( http://www.1980.org.tw)下載報名表格,
作品全長(含)90秒~180秒之內,以NTSC SDi 720X486 29.97fps格式燒錄成avi檔案。
完成作品需於片尾明顯出現「張老師.就是愛」-「張老師」1980(依舊幫您)」『字幕』。
繳交作品時需附上報名表電子檔,並在光碟上註明參賽者姓名、作品名稱,將光碟置於封套,連同報名表資料及身分證與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
寄至:324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68號3樓。信封外請註明參加『「張老師」青春飛揚‧全國創意影像大賽』。以上任一項未符合規定者一律取消資格。
(三) 作品格式:
1.平面海報為A1尺寸(594mm×840mm),完稿圖素需大於300DPI以上。
2.數位影片為90秒~180秒內,以NTSC SDi 720X486 29.97fps格式燒錄成avi檔案。
(四) 報名表格式(若多人報名,請填寫所有組員資料)(如附件)
活動重要日期(一)作品繳交截止日期:2015年6月12日(郵戳為憑)。
※本活動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相關資訊以活動網頁為準。
報名程序
評分方式
1.平面海報組
內容切題性40%
創作理念15%
畫面美感15%
創意概念15%
表現技巧15%
2.數位影片組
內容切題性40%
創作理念15%
畫面美感15%
創意概念15%
表現技巧15%
獎勵方式●平面海報組
金獎各1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銀獎各1名:獎金新台幣捌仟元、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銅獎各2名:獎金新台幣伍仟元、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佳作各20名: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數位影片組
金獎各1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銀獎各1名:獎金新台幣壹萬伍仟元、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銅獎各1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佳作各10名:獎狀乙紙、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其它說明1.參賽作品概不退件,送件時請參賽者自留備份。
2.參加作品如有毀損等情形者,均不予受理參加。
3.報名表請務必詳細填寫,作品上亦須清楚標明作品資料,報名之資料遺漏不完整,或製作規格、內容不符規定者均不受理。
4.參賽作品必須未曾發表、出版或未曾得獎之作品,且不得有抄襲之情事。若有抄襲不實者,如遭受檢舉或產生糾紛爭議,
經查證屬實,除參賽者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5.得獎之作品,
主辦單位擁有刪改、發行以及推廣宣導活動用之版權,並有權將徵文稿件安排媒體發表、集結成冊出版及自行再版;主辦單位於作品發表、集結出版並再版時,均不另計版稅及稿酬。
6.版權是該遵守之道德。所有影音及圖像素材,如涉及著作權之侵權及不法行為,其相關法律責任概由報名者自行負責,侵害著作權者與本活動單位無關,並取消其得獎資格。
7.凡參加比賽者,視同同意遵守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另行公佈。
通訊聯絡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桃園分事務所
聯絡人:謝佩珊 小姐
電話:03-3381234 / 03-4916999
郵寄地址:324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68號3樓
E-MAIL:s130610@cyc.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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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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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鎖骨 註冊: 2008-08-31 發表: 1837 來自: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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