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下次如果有來路不明的編輯要幫你看書 2006-10-02 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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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岱懇 寫到: |
| :(
莉涵口中的人卻實可惡. 但莎梅筆下的血跡也斑斑...字裡行間都無奈 關心的人不少. 但也真如TAKO說的好羅生門... 😩 |
| 李岱懇 寫到: | ||
😭 😭 ~~嗯~~(點頭中) 😉 "斯大咖啡" 的焦糖瑪奇朵好喝又安神...一起去坐坐吧..聊聊總好. 也許不是1次..2次可以改善.但至少可以試著明白彼此的想法. 或許...當各自再面對下一個夥伴時會有新的看見.也不一定... |
| 莎梅 寫到: |
| 再次的跟大家說聲 [對不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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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nowvega 寫到: | ||
其實我們才該道歉,因為看熱鬧的心態比釐清事情成分居多 或者這樣說……若是沒有事件的引爆 其實有時往往無法理直氣壯的講述一些正確觀念 給網友們知道業界的一些操作模式 事件本身對你們彼此當然是有嚴重傷害 但若彼此能冰釋誤會,又能達到讓站上網友們能學會一些概念 那是最棒的!當然,若是無法達成和解 也期望兩方都能在未來的道路上能重新找到正確的溝通管道 祝福你們囉! |
| 李岱懇 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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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嗯嗯!! (點頭如擣蒜!!) snowvega那篇很有用.我能COPY下來.貼在我網誌上嗎.... 😅 |
| snowvega 寫到: | ||
只要不是斷章取義造成他人誤會,請慢用~ 倒是我的花名……若是可以匿名就匿名吧!XD 我惡名昭彰…到處招搖撞騙太久以後的惡果XDD 怕露出名字反而沒人想看XDDD |
| 李岱懇 寫到: |
| 😐 😐
昨晚.很沉重的和先生到公園走走.走到11:30. 我試著簡化想聽聽先生的意見. 他聽完.帶著趕不出論文下的紅眼.迷人的問我: 那個小女孩.他說的 "偷點子" 証據在哪? 我睜大眼.努力回想文章... 先生見我沉默.又說:你是看到他的文章.投射進去了吧. 不甘示弱回鼎:可是他把文章貼在網路上.讓大家找找看有無偷襲事實. 先生馬上: 那就是現在還沒具體事實! 所以才要去找嘛~~ (天殺的!這平常的生活白痴.何時腦筋比我快!我怎沒想到...) 那..另ㄧ邊的說法是: 如果要偷點子.還要改2年嗎? 會不會太累?! 我先生仰頭大笑: 因為這樣才有很多點子可以參考阿!! 我又一呆...(心想確定我們應該沒發生過糊蝶效應.不然他怎變的更強壯又靈敏..) 隨即我們都沒說話.就從7:30一直到11:多 在公園 和孩子與一堆蚊子 以下恕刪~~~ 😂 |
| 李岱懇 寫到: |
| 😐 😐
岱妹..您老公那情況是..當局著迷.旁觀者清~~ 😂 有時事情太過投入無法自拔時,即使身旁的人是置身事外的... 😲 但從事外人的眼中,多多少少會看到不同而中肯的觀點~~ 🤢 |
| 莎梅 寫到: |
| 啊~~~
😮 .....<====傻眼 這.............李岱懇.......<===原來不是 [先生] 喔 誤會大了 😅 咳.....<====我清一下喉嚨 重來 重來..........= ='''' 李小姐.....妳好 😲 請不要讓我與莉涵的事件 弄壞了妳的生活品質 這幾天我一直在反省自己 🤣 謝謝妳與大家的關心喔 😅 |
| 莎梅 寫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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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vega 😮 我也要 我也要 [舉手] 我也想要轉貼 snowvega 的這篇文章 😅 我已經開始反省自己 並且明瞭 [不當好人] 才是正常的人生 ....[雖然不知道改不改的掉 因為觀念一時很難完全的拋棄 :( ] 請 snowvega 讓我轉貼這篇文章吧 謝謝 莎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