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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
Re: 我也想要對 無限可能創意公司 提出抗議 2005-09-21 2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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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rgin 寫到: | 推妳的賭神奶奶~ 😈
這件事不只是作者個人問題,也牽涉到出版社和站方
如果大家有誠意解決,什麼事都好談,但一付你能奈我和的模樣,實在令人髮指
希望妳的官司能順利
關於忠厚老實的笑面虎,我也見得多了,懶得扯八卦,goodluck~ |
很謝謝大家的支持!
其實我除了這邊之外 沒有把官司向其他任何地方公開的說
但是我覺得在這邊大家是在於尊重智慧財產權還有個人人格為重的地方
藝術這種東西 不是你拿去所謂的"依樣畫葫蘆"就沒有著作權上的問題
從事藝術創作的人 更是難以接受自己辛苦經營出來的作品遭到別人任意使用
然後以"教學目的"被要求一定要接受
雖然這場官司重點關係人是IPHOTO的站長
但是我覺得沒有經過合法授權就使用照片
而且在我(肖像權所有權人)都已經發存證信函告知我沒有同意之下
他們還是大拉拉的趕快把書促銷賣完
這已經是明明知道沒有授權還惡意使用的劣質出版社
好笑的是 他們還是有"法務授權部"的公司
分明就是知法玩法又犯法
我在開庭後的後續蒐證的時候看到這個討論區
才發現無限可能創意公司除了我以外 還做過不少這種藐視他人權利的事情
所以才希望能夠再這邊蒐集多一點資訊
未來在法庭上能夠藉這些資訊告訴法官
這種不肖書商不可以讓他再這樣把大家當笨蛋耍
判決應該再兩三個月會下來
期待會有好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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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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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嘆..感嘆.... 2005-09-24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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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TO站長的確是個好人,倒是cary你怪怪的..
站長外拍有給你錢吧? 那他的創作就是他的..
你有聽過制作人發行影片,除了演出費用.發行還要經過演員同意嗎?
你所謂肖像人格權?那只適用在有人格的人身上!
又聽說你開價60萬要站長賠你錢...
你的照片值那個錢嗎? 會不會太邪惡了點......
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到頭終有報..年輕人,腳踏實地點啦.. 😈
(ps.不好意思..我好像按太多下.. 重覆貼文了) ________________ <<我愛外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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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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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嘆..感嘆.... 2005-09-24 0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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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HOTO站長的確是個好人,倒是cary你怪怪的..
站長外拍有給你錢吧? 那他的創作就是他的..
你有聽過制作人發行影片,除了演出費用.發行還要經過演員同意嗎?
你所謂肖像人格權?那只適用在有人格的人身上!
又聽說你開價60萬要站長賠你錢...
你的照片值那個錢嗎? 會不會太邪惡了點......
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到頭終有報..年輕人,腳踏實地點啦.. 😈 ________________ <<我愛外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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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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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感嘆..感嘆.... 2005-09-26 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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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og 寫到: | I-PHOTO站長的確是個好人,倒是cary你怪怪的..
站長外拍有給你錢吧? 那他的創作就是他的..
你有聽過制作人發行影片,除了演出費用.發行還要經過演員同意嗎?
你所謂肖像人格權?那只適用在有人格的人身上!
又聽說你開價60萬要站長賠你錢...
你的照片值那個錢嗎? 會不會太邪惡了點......
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到頭終有報..年輕人,腳踏實地點啦.. 😈 |
錢? 你是說酬勞嗎? 沒有喔 你可能搞錯了
還有 我沒有跟他簽約 但是演員有跟片商簽約
如果你真的有意見的話 可以把簽約證據提出來 我還會挺高興你幫我這個忙
我都不知道我什麼時候簽下賣身契給他耶
需要我把這篇文章也印下來作為證據嗎?
"你所謂肖像人格權?那只適用在有人格的人身上!"
人格權從人一出生就有 除非你要證明我不是人!?
恩 那你的長相值得多少價錢? 麻煩開個價給我參考
"又聽說你開價60萬要站長賠你錢..."
你聽誰說的? 怎麼我自己不知道?
有沒有做錯事情 自己知道
叫人腳踏實地 就不要把"年輕人"這三個字拿出來壓人
把自己顧好比較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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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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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cary 註冊: 2005-09-18 發表: 28 來自: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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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感嘆..感嘆.... 2005-09-26 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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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og 寫到: | I-PHOTO站長的確是個好人,倒是cary你怪怪的..
站長外拍有給你錢吧? 那他的創作就是他的..
你有聽過制作人發行影片,除了演出費用.發行還要經過演員同意嗎?
你所謂肖像人格權?那只適用在有人格的人身上!
又聽說你開價60萬要站長賠你錢...
你的照片值那個錢嗎? 會不會太邪惡了點......
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到頭終有報..年輕人,腳踏實地點啦.. 😈 |
老實說...我討厭筆戰....
但是,I-PHOTO跟無限公司真的是太過份了...我實在不能不出來說句話
首先,針對iDOG你所說的論點...我就非常確定你是跟無限公司或I-PHOTO相關的人...
不然,在法庭上那套...白癡話..你怎麼還會再來這邊扯上一次....(所以我懷疑你就是站長本人或是跟他有關的idog...或無限公司相關)
如果你也是被I-PHOTO蒙在鼓裏的人(不奇怪..那個好人大站長..常常說不一樣的話)..那麼請你先耐心一點看完我寫的東西....
首先...我相信你可能完全不清楚事實...
1."站長外拍有給你錢吧? 那他的創作就是他的.."
關於這一點...那也要是真的是他拍的才行ㄚ....他拿去出書的..可是別人拍的作品ㄚ...再者...錢也是其他人的錢ㄚ...他可是收取暴利賺錢辦外拍ㄚ...我是不太清楚為什麼其他參加活動的人的創作作品他也敢拿去說是自己的創作ㄚ....
再者IDOG兄..可能不太懂攝影行規吧...商業攝影必須簽約才能取得MODEL的肖像,那個好人大站長可是以攝影交流目的來辦外拍的吧...所以相信i-photo的所有MODEL都不知道他可以這樣做吧.....(順便兼做商業販賣嗎??)算是掛羊頭賣狗肉嗎??不解
2."又聽說你開價60萬要站長賠你錢..."
是聽誰說的...好人大站長嗎??..那你可是上了大當ㄚ...所有資料(包括訴狀...還有你那個好人大站長寫的東西...法院可是保存完整ㄚ...)我一直很寫找機會來個大公開的...好人大站長自己寫了什麼..他自己可要有承擔後果的準備ㄚ...包括他說攝影XX扎..dcvixx..各站些什麼...或許是時候讓全攝影界清楚一下的時候了....
從你不理性的說話方式..看得出來你也不是在攝影圈中有什麼名氣的人...
"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到頭終有報..年輕人,腳踏實地點啦.."
這句話還給你也還給你的好人大站長...等我向全攝影圈...ptt或各大版公開資料時(他可能天真的以為沒人會知道他在法庭上說了什麼吧)...相信你就會明白了...加油...繼續好好當idog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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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1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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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 要乖 2005-09-26 1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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ㄟ..就算我是支持站長大的人,又如何? 你不是也是有立場...說話別顛三倒四的
難不成支持好人有錯,你們把一個好人說成那樣..會不會太造業了點.
說我不了解事實,那cary小姐你何必在這誤導更多不知情,不了解的人呢?
是何居心呢?難到你就很對?站長都不對?有些老實人是不會用盡心機只會達到目地..只會默默的跑法院...你們提告訴前 有想過這些嗎? 我想是沒有..
不過站長能說什麼呢?你們覺得官司拖的久..站長他就不覺得嗎?
反正官司也接近尾聲了..就算你們沒達成目地..也是害人忙了大半年了..
還不罷手嗎? 摸摸良心吧
說穿了,誰不想要錢呢..不過呢
真的想賺錢阿,還是四個字送給你們.. 腳踏實地 ________________ <<我愛外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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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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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肖像權》冒用一朗 求償1億 2005-09-28 1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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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050928/15/2cndp.html
侵犯肖像權》冒用一朗 求償1億
【聯合新聞網 記者吳育光/台北報導】
美國職棒(新聞、網站)球星鈴木一朗委託經紀人岡田良樹,到台灣打違反著作權和肖像權的民事官司,並擬向台灣創信公司求償約新台幣一億元。台灣這次丟臉,丟到國外了!
岡田良樹由台灣代理亞太彩虹趙佩利陪同,上午到台北地院遞狀。岡田良樹指出,去年有日本廠商要進軍台灣市場,卻發現鈴木一朗的肖像已遭創信公司在台北指南客運的車廂外殼、新光三越百貨公司內體育用品專賣店、中華職棒(新聞、網站)雜誌內頁廣告上冒用。
至於訴求為何?岡田良樹語多保留:「很難定義」,他只說,鈴木一朗目前在美、日各有三個廣告代言的合作案,「鈴木一朗目前年薪約新台幣五億元,每次代言費用約新台幣一億元。」
「以鈴木一朗的身價,要求賠償的額度真的很難算。」趙佩利補充說,求償金額應該跟鈴木一朗在美、日的廣告代言費差不多吧!「不過鈴木一朗六年前921地震(新聞、網站)後來過台灣賑災義賽,對台灣印象很好,所以這次特別交代經紀人要謹慎處理這件事。」
岡田良樹又說,他此番來台,主要希望能遏止、杜絕台灣盜用鈴木一朗著作權和肖像權的歪風,希望事情到此為止。「台灣是民主自由的國家,不應該發生這種事情才對。」 ________________ 鐵的事實
http://kingfun.myweb.hinet.net/book/index.htm
短一點,更好記。http://books.cjb.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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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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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小朋友 要乖 2005-09-28 1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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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og 寫到: | ㄟ..就算我是支持站長大的人,又如何? 你不是也是有立場...說話別顛三倒四的
難不成支持好人有錯,你們把一個好人說成那樣..會不會太造業了點.
說我不了解事實,那cary小姐你何必在這誤導更多不知情,不了解的人呢?
是何居心呢?難到你就很對?站長都不對?有些老實人是不會用盡心機只會達到目地..只會默默的跑法院...你們提告訴前 有想過這些嗎? 我想是沒有..
不過站長能說什麼呢?你們覺得官司拖的久..站長他就不覺得嗎?
反正官司也接近尾聲了..就算你們沒達成目地..也是害人忙了大半年了..
還不罷手嗎? 摸摸良心吧
說穿了,誰不想要錢呢..不過呢
真的想賺錢阿,還是四個字送給你們.. 腳踏實地 |
腳踏實地這句話送給無限公司最適合吧 😉 ________________ 我是人生失敗組組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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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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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中自有顏如玉 2005-09-28 1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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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引用 😈
部份年輕人沒有大腦,不代表所有年輕人都沒大腦,剛剛我還在想這官司有點像...果然就有人拿來引用..
只希望不要污辱了鈴木一朗把他拿來做比較,不如唱首"忘了我是誰"來聽聽
並看看官司結果,較為實在..說來說去真沒啥好講的,同學阿 .看新聞不如多看書 ________________ <<我愛外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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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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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書中自有顏如玉 2005-09-28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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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og 寫到: | 不當引用 😈
部份年輕人沒有大腦,不代表所有年輕人都沒大腦,剛剛我還在想這官司有點像...果然就有人拿來引用..
只希望不要污辱了鈴木一朗把他拿來做比較,不如唱首"忘了我是誰"來聽聽
並看看官司結果,較為實在..說來說去真沒啥好講的,同學阿 .看新聞不如多看書 |
我似乎只單純的做新聞引述
甚至沒有加上任何評論
看不出來哪裡污辱了鈴木一朗?
只怕是有心人心裡有鬼吧~ 😂
至於cary所提出來的問題
既然已經進入法律程序
就先等出個結果出來再說
事實自己就會說話
如果法官認定沒有肖像權的問題,那ok~你就去歡唱吧
如果法官認定有肖像權的問題~~~~~
嘿嘿~那就有趣了... 🤢
而鈴木一朗呢?
不管官司的結果為何?
他依然繼續打他的棒球~~~ ________________ 鐵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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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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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說: 沒事 2005-09-28 1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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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只是說了[我就知道]如此爾爾 不過也剛好收個信就看到啦 你說巧不巧
這是一種求證的精神而已,不然也沒什麼好討論
反正想替站大說的話我也說了 應該也沒什麼好講的
只是毛病犯了...哈哈 真的只是毛病犯啦 老人嗎 愛雜唸
🤢 ________________ <<我愛外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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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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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我也想要對 無限可能創意公司 提出抗議 2005-09-28 1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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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次無限創意不會有太大損失歐......
因為最慘,假設i-photo打輸要賠款
無限創意也可以辯稱自己是因為i-photo不當授權而認定版權沒問題的
換句話說,他們也可以宣稱自己是受害人......
那事情就只剩i-photo跟cary的問題
不過照流程來看,搭車、去住宿、拍照都有費用支出
事情有發生是確定的,只是合約,姆...就差在合約上
基本上不是網頁更新就可以解決問題的,那本身是要簽約的
我不覺得i-photo是刻意盜用,不過是有造成cary權益受損
這部分看來只能等法院裁決
不過跟數位相關的,通常法官不易搞清問題點
只能說兩方都自求多福了......
不過我還是很不清楚參加這活動的流程
cary講的是很清楚了,不過i-dog既然支持i-photo
要不要你也幫忙說明一次,用支持i-photo立場來讓大家知道一下? ________________ 渦型風箱標本室
http://blog.roodo.com/snowvega
我帶著惡意而來,意圖偽裝成朝聖者的型態姿意地姦淫擄掠,卻為了正義之名而殉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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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ve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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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事一件 2005-09-28 2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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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我不能說明喔,畢盡.. 也不是什麼公眾利益的事
加上..我不是站長大 也不是C小姐,只是上來幫站大說說話 他應該也不知道 被人亂放冷槍吧...真可憐..
因為我喜歡那樣的老實人 幫他說說話而已 倒不是要來爭什麼是非的
我不是林瑞圖 也不是郭阿兵 還是不要亂說明的好 這世界夠亂了
說簡單點 關偶屁事 哈 🤢
人在做 天在看,可以很篤定的說 害人的沒好報 就是這樣吧
站大與無限的合約,不知道 沒看過 就跟我沒看過光碟一樣 🤢
站大他真的很辛苦,遇到神經病 哈 🤢 ________________ <<我愛外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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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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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社團 2005-09-28 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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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說明:
愛拍照人像網,主要是以辦外拍活動的團體,站大跟裡面的攝影師 功力都很不錯
參加外拍的女生(應該超過百位啦),有外拍酬勞,有專屬寫真,重點是會被拍的美美的,站大也很熱心在為這些女生找曝光機會(可惜有人不懂惜福阿)
不過可能有去當過外拍的MODEL應該知道,站大比較沒有防人之心...
不過我是有建議他,發錢要做個帳,免得又鬧無頭公案
不曉得他聽進去沒
🤢 ________________ <<我愛外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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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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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攝影社團 2005-10-04 03: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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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og 寫到: | 附帶說明:
愛拍照人像網,主要是以辦外拍活動的團體,站大跟裡面的攝影師 功力都很不錯
參加外拍的女生(應該超過百位啦),有外拍酬勞,有專屬寫真,重點是會被拍的美美的,站大也很熱心在為這些女生找曝光機會(可惜有人不懂惜福阿)
不過可能有去當過外拍的MODEL應該知道,站大比較沒有防人之心...
不過我是有建議他,發錢要做個帳,免得又鬧無頭公案
不曉得他聽進去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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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只是提出事實,也都進入司法程序了,你是在叫啥!?
人家是當事人,你又是什麼!?
說得好像你是當事人咧~ 是就承認啦~
要辯就拿出點事實來,真要出面對質,人家拿得出証據,你拿得出什麼!?
1. 所有模特兒都是以特約方式,以次計費,又沒事先告知會拿去販售也沒簽約,
憑什麼可擅自決定該照片的用途!?
2. cary 承認她有拿到 車馬費(也就是車資)、住宿費(旅館住宿一夜),
但是對方原先出發前承諾要給的 "攝影費",卻是以經費不足為由,沒有兌現,
況且,車馬費及住宿費還是當次參與的攝影者出資的,
就這一點來說,肖像權已經沒有合法取得了;
3. 再者,攝影者又不是站長本人,也就是說,站長根本連該照片的版權都沒有,
憑哪一點可以私下販售這些照片!?
4. 站長在法庭上也自訴,這些照片是 "攝影交流" 之用,也就等於承認了,
這些照片事先根本沒有 "商業用途的聲明及授權" ~
要說這個攝影網站一點問題都沒有的話,那真是太令人豎然起敬了~
車馬費、住宿費、餐費、模特兒的攝影費,都是站長自掏腰包!?
免費提供美眉當模特兒的露臉機會,免費提供攝影同好漂亮模特兒外拍,
那豈不是在做慈善事業!?
事實真是如此嗎!?
再裝就不像啦~
由照片確實已被私自販售做為商業用途,參與攝影者皆有付費這二點來看,
我們可合理推論.....
1. 美眉是特約的,沒合約,也沒保障工作時數及薪資,所以不算該網站員工~
2. 活動採報名繳費制,攝影者都是自費參加,沒有薪資酬勞,也不是該網站員工~
3. 車馬費、住宿費、餐費、模特兒的攝影費等支出,其實是攝影者聯合付費的~
4. 結果美眉沒有拿到攝影費,只拿到了車馬費及住宿費~
5. 沒有取得版權及肖像權的攝影成果照片,被站長私自拿去賣錢~
厚厚~ 該站長的生意頭腦還真是好哦~
架一個網站就可以 "和氣生財" !? 還真是生財有道咧~
提醒年青人,防人之心不可無,
天下沒有白吃的早餐、午餐和晚餐,就連點心、宵夜也不可能,
尤其是嘴巴上說要提攜後輩,看起來慈眉善目的 "好" 人,
日久才能見人心,絕對不要太早相信無緣由對你很好的陌生人~~~ ________________ Jenny Wang
多媒體美術設計/企劃/教學/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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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接案時,一定要多多考慮價格及時間的合理性,
否則不如去麥當勞或加油站打工還來得輕鬆些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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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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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jennywang 註冊: 2004-01-14 發表: 116 來自: R.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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