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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台灣第九屆通用設計獎 ,2014/10/19 2014-06-16 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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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台灣第九屆通用設計獎
活動網站:
http://www.ud.org.tw/web/award/about.php
【徵件主題】
坐
運用「通用設計(Universal Design)」概念,提出產品或空間設計提案
【參賽資格】
•對通用設計理念有興趣之社會人士/團體/公司行號。
•就讀國內外設計相關科系所之在學學生。
•組隊人數每隊上限5人
【報名時間】
本活動採線上投件報名制,報名時間2014年9月15起 至2014年10月19日 PM 24:00止(憑郵戳為證),競賽細則如下。
【參賽流程】
截止:2014 9/15-10/19日PM24:00前至郵寄A2作品裱板最多三張(含)主辦單位 - 106台北市建國南路一段237號4樓 : 2014 台灣第九屆通用設計獎 收
•初選: 專業評審選出入圍作品10件,公告、通知入圍者。
•台灣UD挑戰營:由奇想創造團隊特別規劃,挑戰營時間為一日,讓入圍決選10組作品參賽者,親身與實際使用者以及設計師指導讓作品更為完善。
•決選:入圍10組作品需具體提出落實產品設計方案,入圍者需製作電子檔於發表會進行口頭簡報,並接受參賽者自行提供其它表現方式(EX:模型、現場表演…),最終由評審團決定獎項,並擇期於公開場合舉辦頒獎典禮。
•頒獎:公開場合舉辦頒獎典禮。
•國際特別獎,為今年所新設為鼓勵國外人士(定義:戶籍非台灣人士)參賽,以裱板型態參加初選,入圍決選需依評審建議調整裱板內容,以裱板參與決選,參賽人員則無需參加工作營及決選現場。
【獎項】
首獎NTD 10萬元 1名 日本UD見習之旅-機票2張
貳獎NTD 5萬元 1名
參獎NTD 3萬元 1名
佳作NTD 1萬元 2名
入圍獎5名: 奇想創造執行長 謝榮雅大師設計 獎座一座及獎狀一紙。
國際特別獎1名:獎座一座及獎狀一紙。
【參賽規定】
(一)初選報名投件
第一階段:線上初步填寫報名表,同步寄送至報名者EMAIL,印出線上報名表資料,將報名表文件置於裱板後方資料袋。
第二階段:作品裱板寄送
a. 尺寸規格: A2尺寸,最多以三張(含)為限,建議以直式呈現作品,請將作品張貼於420mmX594mm(A2)1mm以上厚背板(輕量化材質),須平整不超過背板版面,裱版正反面均不得有作者、作品、符號等相關記號及文字。請將報名表裝入透明資料袋(夾)後裱褙於作品第一張裱板背面。
b. 內容:裱板內容需包含作品名稱、設計概念、特色圖像、使用方法及其他可以讓評審瞭解作品的說明等;請以繁體中文說明,字數600字以內;得以3D立體圖輸出或以電繪或手繪圖面、照片等視覺媒體輔助說明。
•作品裱板收到後三個工作天內發信告知,已收取。
(二) UD挑戰營
•初選後主辦單位將主動通知入圍決選參賽者,參賽者需配合參加主辦單位UD挑戰營時間,前來參與。 UD挑戰營為期一日。
•挑戰營將提供業界生產、設計、行銷等互動課程內容,並與實際使用者互動,讓參賽者作品從各層面提升,以幫助參賽者作品實現化可能性。
(三)決選簡報
•決選
經過挑戰營後入選者可將作品調整,將作品理念製作電子簡報檔案(PPT),依口頭簡報配搭使用各種表現方式(如:3D模擬動畫、模型、影像、圖片…等)說明應用情境及呈現關鍵細部構造,以凸顯作品所符合的「通用設計」主題精神。
•入圍決選的參賽隊伍依序上場發表,每一組發表以10分鐘為限,再由評審團提問詢答5分鐘。
•簡報發表所需硬體設備由執行單位提供,參賽隊伍須預先提供簡報所使用的電子檔格式,供執行單位預先測試播放,建議入圍隊伍寬列播放硬體的規格,避免因為格式或規格的差異影響發表的水平。
•請依執行單位電話與e-mail通知將相關作品於決選發表會當天指定時間親自送達決選發表會會場,並請配合執行單位對於決選發表會所需預先佈置、陳列與排演等的安排時程。未事先聲明不克前來參加,決選發表會開始仍未抵達會場參加的參賽隊伍,將自動喪失決選發表資格。
•不克參加決選發表會的參賽隊伍需事先向執行單位聲明,改以製作DVD、VCD或MPG等電子檔等方式於發表會現場播放,決選所需提交的各該作品需於發表會前寄達執行單位,否則視同喪失決選發表資格。
•國際特別獎入圍者以裱板評圖方式參與決選。
【評分標準】
•初選評選標準:通用設計七原則70% 原創性20% 未來商業發展性10%
•決選評審團設置主席一人,會同全體評審委員以通用設計七項指標為主配合初選原創性及商業發展性,經合議提出各項評分指標與配分比例。
【參賽須知】
1.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展示及發表於各類媒體之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得即刻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作品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2.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作品之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3.參賽者報名時同意提供個人資料獎金獵人網路平台以及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做為使用。
4.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團成員皆不得參賽。
5.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証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對於評審團所決議的獎項,不得有其他異議。
6.參賽者繳交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執行單位有權不予參賽資格,亦無告知之義務。
7.參賽者繳交文件作品資料,請自行留檔備存。
8.為考量評審之公平性,決選所有繳交作品(包含簡報畫面、書面、裱板)之正面,除作品名稱外,切勿標示任何與作品無關之簽名或標示記號,一經發現將取消參賽資格。
9.得獎作品之新式樣所有權屬於參賽者,主辦單位保有最優先權利與得獎者協議取得該作品之智慧財產權,而得獎者不得私下將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設若發生此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得獎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勵品及獎座獎狀。
10.所有入圍作品參賽者同意其所屬參賽作品將及競賽攝影紀錄過程由主辦單位自由空間教育基金會進行後續展覽及出版著作之使用。
11.本競賽不收取任何費用,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預扣10%的所得稅。
12.得獎作品如是團隊合作,獎金開立領取者以隊長為代表。
13.參賽者需同意配合競賽提出相關活動,以及接受獎金或獎品等獎勵規定。
14.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賽活動者,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
15.主辦單位保有本競賽活動相關細則更動的權力,設若有任何更動,皆以競賽所屬網站(www.ud.org.tw)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16.參賽代表同意2014第九屆通用設計獎競賽辦法之內容規範,不得異議。 ________________ 饒是春秋等閑賦,識盡停跡翻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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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美術活動或是個人繪畫參展等,
希望在版內宣傳可以私訊我。
ˊUˋ
Should you need further information, pls feel free to contact me.
Best Regards,
Piauling Hu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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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au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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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滄瀳飄零 註冊: 2009-01-19 發表: 13612 來自: 貓窩=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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