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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 ,13/08/31,總獎20萬 2013-06-25 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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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
活動網站:
http://newculture.tainan.gov.tw/creativetainan/News.php?id=161
◎活動目的:
為發掘最能代表臺南美好記憶的文創商品,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繼續辦理「2013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活動」,開發文創商品市場,促進本市推動文創產業發展,深化臺南在地文創力量。
◎活動方法:
(一)不論是針對此活動原創設計產出或現已量產既有商品;不論是特色商品設計的老將,或有潛力與志趣於商品設計之新秀,均可參加。
(二)產品主要設計概念要能表現出「臺南文化印象」,以臺南的在地特色,創造出獨具新穎,兼具質感與美感之商品。利用臺南元素來設計開發,融入創意元素,表現在一般生活用品及禮品中,以增添臺南魅力特色。
◎參加資格
1. 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個人工作室、法人機構等組織或個人均可。
2. 以團隊或公司名義參賽者,需附代表人詳細資料,權利義務由代表人行使。
3. 歡迎任何對產品設計有興趣之社會大眾或學生報名參加。
◎活動時程:
◎徵件時間:即日起至102年8月31日止(郵戳為憑)。
◎比賽評審:於102年月9月30日前評審。
◎比賽結果公布:暫訂於102年10月30日前公佈(屆時於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及文創PLUS網站公佈) 。
◎頒獎時間:屆時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場地、時間。
◎評分標準:
1. 主題性30%:呈現主題之「臺南文化印象」特質,在地產出並與當地素材結合為佳。
2. 創新性30%:設計創意、結構設計、作品美觀性、獨特性與時尚性。
3. 實用性20%:作品之實用性、輕便性,便利攜帶、使用。
4. 市場性10%:市場接受度、售價合理性、異業合作潛力。
5. 美學性10%:外包裝與作品之美感搭配、減少包材及物流成本。
◎報名方式:
參賽者(個人/團體)請至臺南市政府文化局網頁「2013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下載報名表,洽詢電話: 06-2149510 #18 林小姐 傳真: 06-2145760 。
一律以實體郵件方式報名,請郵寄或親自送至臺南創意中心 林小姐收
(700臺南市中西區府前路一段197號),逾時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無得獎之作品如需退件,請自行至臺南創意中心領取;參賽者郵寄時請予適當保護(例如以泡棉封袋遞送)】
◎ 競賽獎勵:
2013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 10名 獎金各2萬元 獎牌各乙座
* 主辦單位將於各項活動中協助行銷推廣。
* 得獎者可在本市重要景點販賣部販售。
* 得獎者簽署授權暨使用規範同意書後,將獲得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標章認證貼紙一千份。
最佳包裝設計獎
最佳臺南意象獎
最佳創意設計獎 獎狀乙幀
◎繳件內容:
序號 繳件內容 資料型式
1 作品實體 請參賽者小心寄送(無得獎之作品如需退件,請於比賽結果公佈後十日內,自行至臺南創意中心領取)
2 「2013臺南市十大創意商品徵選活動」報名表格 書面、word檔光碟(或mail至rosa@mail.tainan.gov.tw)
3 作品說明表
(請註明建議售價) 書面、word檔光碟 (或mail至rosa@mail.tainan.gov.tw;解析度請設定300dpi)
◎注意事項及配合義務:
1.得獎作品應無償授權主辦單位辦理相關活動巡迴展覽、發表使用;入選者或廠商並應配合主辦單位做展示、發行、展售等各項活動。
2.主辦單位得運用獲選商品之實體、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參加者應積極配合相關宣傳活動。
3.得獎作品若有違反著作權、抄襲,經查證屬實者,一律取消資格,並繳回所得獎項。
4.凡參加比賽者,視同同意遵守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另行公佈。
5.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
6.凡參加此活動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相關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 ________________ 饒是春秋等閑賦,識盡停跡翻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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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美術活動或是個人繪畫參展等,
希望在版內宣傳可以私訊我。
ˊUˋ
Should you need further information, pls feel free to contact me.
Best Regards,
Piauling Hu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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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au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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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滄瀳飄零 註冊: 2009-01-19 發表: 13612 來自: 貓窩=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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