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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主臥起居篇),2013/07/25 2013-03-31 2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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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主臥起居篇)
活動網站
ttp://www.culture.ntpc.gov.tw/web/Home?command=display&page=flash
一、徵件說明與主題
新北市充滿豐富的文化能量,從鶯歌的陶瓷、三峽的藍染、水金九地區的金屬工藝、淡水的琉璃、八里的石雕、烏來的泰雅原住民編織等……這些豐沛的素材,與在地生活和地理景觀渾然天成地融合,充滿精采絕倫的創意能量,及源源不絕的靈感。
2013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以「主臥起居」為主題,歡迎參賽者們結合新北市各地工藝、人文景物、自然風貌及在地專屬風味,以新北市地方特色元素設計出既能呈現新北市地方特色,又符合現代人生活的主臥或起居用品,舉凡床頭燈、機能床、多功能梳妝臺、抱枕等。
參賽作品使用技巧與設計材質不限,惟須考量商品化及量產之可行性,並可思考與新北市地方產業做結合,期以達到在地元素設計、在地生產之目的。
為獎勵初選入圍者與決選得獎者,其作品將可在成果專輯獲得介紹,且得獎者可進一步與產業界進行交流,並獲得展出機會,歡迎您一同加入設計的行列。
二、參賽報名資格
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個人或所組成之團體,不限年齡、職業、居住地、設計類型。
三、參賽作品資格
• 每人(隊)可繳交之作品數量限2件,但同一概念衍生之系列作品視為1件。
• 作品概念須融入新北市地方文化特色。
•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具有原創性,且於報名截止時間前未曾公開販售或未獲得政府相關經費獎補助之專案創作。
四、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02年7月2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五、競賽報名程序
(ㄧ)報名資料繳交
請將附件1實貼於包裝正面,並將以下資料掛號(以郵戳為憑)或親送(以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收文章戳為憑)至《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小組》。
1. 設計圖說裱版:1份。
• 裱版為A3尺寸(420mmX297mm)的厚紙板(1mm)。
• 裱版正面:最多張貼2張圖說(角度)資料,且須平整不超過裱版版面,並請將作品資料表(附件4)浮貼於裱版正面(如圖示1)。
• 裱版背面:請將切結書(附件2)及報名表(附件3)填寫完成並檢附相關文件後,實貼於裱版背面(如圖示2)。
• 不得將作者簽名、資料、標誌符號等可識別作者身分之圖像或文字呈現於裱版正面,違者視同報名程序不完整,不予受理。
2.電子檔光碟:1份,且所有電子檔名稱,請以參賽者(團隊代表人)中文姓名及作品名稱為檔名,例如:王小明_作品名稱. jpg、王小明_作品名稱. doc。
• 作品圖檔:標示實際比例及尺寸,圖片解析度300dpi .JPG格式。
• 個人/團體之生活照片:圖片解析度300dpi .JPG格式。
• 報名表及作品資料表:word電子檔。
(二)評審團初選結果公布
初選入圍名單於102年8月10日前在競賽官網公告,請隨時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
(三)入圍物件與資料繳交
1. 入圍者可獲得作品模型製作費新臺幣(以下同)2,500元整。
2. 入圍者請於102年9月16~18日,將以下物件與資料掛號(以郵戳為憑)或親送(以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收文章戳為憑)至《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小組》。
• 作品模型應以1:1 實際大小比例製作,如大小超過170*90*90cm或重達10kg以上,參賽者得另提出適當展示比例製作(請於作品資料表-作品規格上載明)。
• 標示牌(附件5):請自行實貼於包裝正上方,以利登記及運送。
• 模型製作費領據(附件6)正本:請填寫參賽者或團隊代表人之資料。
• 存摺影本:請附參賽者或團隊代表人之存摺影本。
(四)評審團決選
決選得獎名單於102年10月5日前在競賽網站公告,請隨時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
(五)成果專刊-成果展-頒獎典禮-媒合會
1. 成果展-頒獎典禮-媒合會之詳細辦理時間與地點,承辦單位將於競賽網站公告,並另以E-mail通知初選入圍者參與,另得獎作品須配合承辦單位於本年度展出。
2. 凡入圍作品將獲得競賽官網介紹,並編印專輯予以推廣,贈予每位(隊)入選者2冊,請入圍者隨時注意競賽網站公告,不另行通知,逾期未領回者視為棄權。
3. 凡102年度入圍者於同年12月10日前,將與產業界、通路廠商所訂契約(契約條件如附件9),掛號(以郵戳為憑)或親送(以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收文章戳為憑)至《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小組》,承辦單位將與入圍者另訂契約(如附件8、9),並提供每位入圍者之作品開發費10萬元;如超過3位入圍者申請,將依據提案申請優先順序進行篩選。
六、競賽評選作業
(一)評審團組成
由承辦單位遴聘國內相關專業人士、產業界、通路廠商等,分別組成5至7位之初選評審團與決選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產生初選入圍名單及決選得獎名單。
(二)評選原則
• 整體設計概念(35%)
藉由新北市各地之工藝與文化特色意涵之在地概念為發想,設計家居生活中主臥起居之相關用品。
• 創新突破(30%)
作品設計概念、造型美感、工藝材質應用、實用功能等概念上之創新突破。
• 市場潛力及量產可能(20%)
作品生產效益、市場銷售及量產潛力。
• 應用可行性(15%)
作品實用功能、環境相容性等。
七、競賽獎項與獎金
共10大獎項,總獎金60萬元,各獎項得視參賽作品水準,由評審團酌予增減或從缺。
• 金獎:1名,獎金20萬元,獎盃1座。
• 銀獎:1名,獎金15萬元,獎盃1座。
• 銅獎:1名,獎金10萬元,獎盃1座。
• 優選:2名,各獎金3萬元,獎盃1座。
• 佳作:3名,各獎金2萬元,獎盃1座。
• 最佳創意獎:1名,獎金7,500元,獎盃1座。
• 最佳概念獎:1名,獎金7,500元,獎盃1座。
• 最佳時尚獎:1名,獎金7,500元,獎盃1座。
• 最佳實用獎:1名,獎金7,500元,獎盃1座。
• 評審團鼓勵獎:3名,各獎盃1座。
八、競賽規範
• 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小組及本大賽相關人員不得參賽。
• 以團隊名義參賽者,須指定1名代表人全權處理有關競賽事宜。
• 參賽者須詳填各項報名相關資料,如因報名資料不完整、作品規格不合,視同報名未完成,不予受理。
• 參賽者所提送之報名相關資料,請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評選結束後不予退回,亦不支付任何費用。
• 參賽作品之遞送,請施予適當安全防護措施(例如以泡膠封袋遞送),凡因運送過程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之一切損失,承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 參賽者需遵守競賽所有規範與評選之決議,若因不符本徵件簡章之相關規定而遭承辦單位淘汰時,不得提出異議。
• 參賽作品須由本人(團體)創作,絕無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或違反其他法律情事,如有違反,得經評審團裁決認定後,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得取消得獎資格,追回已發給之獎盃、獎金;並禁止參加承辦單位舉辦之此類競賽2年。
• 參賽者請自行辦理作品之專利申請,俾保護權益。
• 於決選結束後,承辦單位以E-mail通知未得獎者限期領回作品模型,得親自或委託他人領回。逾期未領回者,承辦單位有權以任何方式處理該作品,未得獎者不得異議。金銀銅得獎作品模型、實物或打樣品之所有權暨著作財產權之全部歸承辦單位所有。
• 得獎者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酬勞;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為代扣所得稅,請得獎者將獎金領據(附件7)親送至頒獎典禮會場。
• 入圍者願將作品暨參賽資料之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予承辦單位及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之權利,並有權以任何形式重製、修改、編輯、利用、散布、攝影、錄音、公開展示、刊登廣告、編製成光碟、印製海報、出版專書等相關權利,並於本年度擁有作品之前開使用權,而無須支付任何費用及稅捐,以推廣宣傳相關活動。
• 凡報名參賽者,務必自行詳閱並清楚瞭解個人資料法,有關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等相關規定。
• 凡報名參賽者,完全同意並遵循本徵件簡章各項規範,如有未盡之事宜,承辦單位得以適時修改,並於競賽官網公告周知,不另行個別通知。
九、聯絡資料
新北市家居生活用品設計大賽小組
•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東側)
• 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4495,陳小姐
• 聯絡時間:上班日,上午9:00 ~ 12:00,下午1:30 ~ 5:30
•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http:// www.culture.ntpc.gov.tw/
• E-mail:af2745@ntpc.gov.tw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________________ 饒是春秋等閑賦,識盡停跡翻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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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美術活動或是個人繪畫參展等,
希望在版內宣傳可以私訊我。
ˊUˋ
Should you need further information, pls feel free to contact me.
Best Regards,
Piauling Hu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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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au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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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滄瀳飄零 註冊: 2009-01-19 發表: 13612 來自: 貓窩=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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