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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第12屆壓克力創意設計競賽,2012/11/30 ,總獎47萬5千元,限大學生 2012-10-29 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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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第12屆壓克力創意設計競賽
活動網站:
http://contest.acrylicap.com/
競賽對象:
國內大專設計或藝術相關科系之學生【個人或三人(含)以下之團體】
主題類別:
本年度起,為了讓參賽學生擴大其思考領域,同時發揮壓克力材料應用之無限可能性,請參賽者發揮壓克力材料與光源結合的概念,根據以下兩大類別創作:「生活用品設計」與「空間展示設計」。
※ 產品分類請參閱壓克力網站:www.acrylicap.com 壓克力的應用。
材料限制:
產品以壓克力材料為主,其他材料為輔,其他材料應用比例不得超過整體的1∕2。
報名日期:
2012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止,一律採取網路線上報名方式。
競賽獎勵
主辦單位獎項:
金獎(1名),獎金新台幣 壹拾伍萬元、獎牌一面(所得稅依財政部規定辦理)
銀獎(1名),獎金新台幣 壹拾萬元、獎牌一面(所得稅依財政部規定辦理)
銅獎(1名),獎金新台幣 伍萬元、獎牌一面(所得稅依財政部規定辦理)
優選(5名),各獎金新台幣 壹萬元、獎狀一只(所得稅依財政部規定辦理)
佳作(15名),各獎金新台幣 伍仟元、獎狀一只
備註:本競賽可視參賽入圍作品水準調整獎項數量
廠商特別獎:5名,詳如廠商特別獎彙整表。廠商特別獎可加成主辦單位所提供之金、銀、銅、優選、佳作獎項(所得稅依財政部規定辦理)。
注意事項
凡參賽者經上網報名,即視為同意遵守本設計競賽簡章、認養辦法及下列各項規定,並不得異議;如不同意,請勿報名。
1. 參賽人保證確實為參賽作品之原創作人,對參賽作品具有著作人格權及財產權。
2. 參賽作品經發現或檢舉違反智慧財產權,以及涉及任何法律糾紛或爭議之具體事實者,除取消參賽資格外,其相關法律責任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同時,入圍或得獎者必需歸還所得獎金、獎狀與相關補助金等,同時主辦單位將予以公告說明。
3. 參賽作品以未曾透過任何形式之公開發表或未曾參與任何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活動之作品為限。入圍作品若要放棄參賽,應於決選日之前,以書面告知承辦單位,逾時則不受理。
4. 入圍模型補助費用:參賽者請於決選交件時一併附上模型製作之發票收據,最高限額每件補助新台幣參仟元;收據抬頭請註明「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發票(收銀機式、三聯式除抬頭註明「國立雲林科技大學」還需要統一編號06195262,二聯式除外),收據格式規定請參照網站之範例,逾期或未依照規定者,無法給予補助。
5. 基於宣傳需要,主辦單位對於參賽作品之實物、照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擁有攝影、報導、展出及公告於「壓克力專業網站acrylicap.com」提供網站正式會員參考之權利,且時間不限。
6. 凡參賽得獎者,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仍歸創作者,但主辦單位與獎勵廠商就得獎作品之各項著作財產權擁有商業性利用權為期 三年,其對價已包含於獎金中,主辦單位與獎勵廠商可以將利用權授權壓克力專業網站會員使用。
7. 主辦單位鼓勵參賽者參與設計作品商品化的學習過程,與壓克力專業網站會員共同將參賽作品繼續開發商品化,將舉辦參賽作品商品化認養活動,詳細辦法請參閱「壓克力專業網站」設計比賽「認養辦法」。同意被認養之作品一經商品化在市場銷售,認養廠商將依認養辦法給付回饋金。
8. 參賽得獎之作品歸主辦單位所有,未得獎作品也未被認養之作品參賽者,其作品可於頒獎典禮結束後,由承辦單位通知參賽者於一個月內領回。逾期沒領回者,則由承辦單位逕行處理,不得異議。
9. 參賽作品如無達到評審要件,獎項得以從缺。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之決議,不得有其他異議。
10. 所繳交之相關文件及作品不齊全或不符合規定者,承辦單位有權不予收件,亦無退回之義務。
11. 本競賽規則,若有變動以網站公佈為準。 ________________ 饒是春秋等閑賦,識盡停跡翻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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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美術活動或是個人繪畫參展等,
希望在版內宣傳可以私訊我。
ˊUˋ
Should you need further information, pls feel free to contact me.
Best Regards,
Piauling Hu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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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au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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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滄瀳飄零 註冊: 2009-01-19 發表: 13612 來自: 貓窩=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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