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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萬和美展徵件活動,2012/11/17 ,總獎3萬9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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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萬和美展徵件活動,2012/11/17 ,總獎3萬9千 2012-10-22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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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屆萬和美展徵件活動




活動網站:

http://www.tchcc.gov.tw/news/index-1.asp?Parser=9,5,29,,,,568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台中市文化局、南屯區公所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中市萬和宮
承辦單位:財團法人萬和文教基金會

實施方式

一、參賽資格:
1、設籍或出生、就業及就讀學校於台中市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獲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三年內不得參加本項活動。
(1)抄襲他人作品經查屬實。
(2)曾於國內外展覽或比賽獲獎之作品。
(3)違反本實施辦法任何規定者。
二、徵件主題
1、以台中市文化,人文關懷為思考主軸。
2、以台中市相關之人、事、地、物為創作方向。
三、參賽類別及方式
1、類別:(採隔年輪流辦理,國畫類與書法類,西畫類與攝影類)
第五屆徵件類別:
(1)西畫類:
油畫:最小不得小於二十號,最大不得大於五十號為原則。(畫框加壓克力、木板)
水彩:對開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紙。(畫框加壓克力、木板)
(2)攝影類:
照片長邊以50公分,短邊不得小於31公分為準。(框請加壓克力、木板)
2、方式:
(1)初審收件:101年11月13日至17日止,以6×8吋作品照片寄至萬和美展籌備會,郵寄者以郵戳為憑。(初審作品恕不退件)
住址:台中市南屯區萬和路一段56號 財團法人萬和文教基金會
(2)複審收件:繳交原作參與評比(收件日期另函通知)

作品規格

1、西畫類:
油畫:最小不得小於二十號,最大不得超過五十號為原則。(畫框加壓克力、木板)
水彩:對開以上最大不得超過全開紙。(畫框加壓克力、木板)
2、攝影類:照片長邊以50公分,短邊不得小於31公分為準。(框請加壓克力、木板)

獎勵方式

1、各類錄取前三名各一位及優選、入選若干名。(參賽作品未達評審標準時,經該類評審決議得予從缺)
2、各類第一名獎金貳萬元,第二名獎金壹萬元,第三名獎金陸千元,優選叁千元,(以上皆含稅)獎狀壹紙,入選頒發入選證書及紀念品乙份。
3、收藏獎:當屆參賽作品評選出之優秀作品,決選一件由主辦單位視經費及作品程度,決定典藏與否。典藏獎金叁萬元,紀念獎牌一面。(參賽者於送件時,務必在複審送件表格填寫是、否願意參加典藏評選)

評審會議

由本會敦聘各類別之學者專家擔任評審委員舉行初、複審,參賽者不得對評審結果提出異議。

附則

1、參賽資格只能擇一參加
2、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對展出作品有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出版上網、製作為文宣推廣品等非營利性之權利。
3、主辦單位對展出作品負有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損壞時,本會不負賠償之責。
4、通知退件時間一週後未領回作品者,本會不負保管之責。
5、參賽者如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或冒名頂替之情形,或違反本展覽之徵件簡章規定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參賽資格,三年內不得參賽,已發之獎金、獎狀予以追回。
6、本徵件簡章未盡或修正事宜隨時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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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是春秋等閑賦,識盡停跡翻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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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美術活動或是個人繪畫參展等,
希望在版內宣傳可以私訊我。
ˊUˋ
Should you need further information, pls feel free to contact me.
Best Regards,
Piauling Huang
piau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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