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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客家創意學童制服設計比賽,2011/10/07,總獎75萬 2011-08-28 1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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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度客家創意學童制服設計比賽
活動網站:
http://203.160.253.107/web/index.htm
壹、目的:
為提升客家傳統服飾之創新與發展,落實客家文化美學、深耕年輕世代之目的,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特舉辦「100年度客家創意學童制服設計比賽」,透過創意設計比賽積極培育客家服飾創新人才,推廣客家文化之美,重塑客家傳統服飾新意象,展現實用、流行與創新兼具之時尚客家文化。
貳、主辦單位: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參、內容:
一、參賽資格:凡對客家創意服飾有興趣並具有設計製作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皆可參加,須以個人名義參加並擇一組別參賽為限。
二、比賽組別:幼稚園制服組、國小制服組、國中制服組
三、比賽時間表:
程序項目 時 間 說 明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00年10月7日
(星期五)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 一律採郵寄或親送報名,請至比賽官網下載報名表件填妥寄回,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送達,視為無效。
初賽 預定100年10月14日(星期五)初選評審 由主辦單位邀集評審團,以書面評選方式進行各組別之設計稿評選。
初賽結果公布 預定100年10月18日(星期二) 將於比賽網站公布入圍名單,並以電話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各入圍者。
決賽入圍作品送件 預定100年11月18日(星期五)(以郵戳為憑) 作品請妥善包裝,未於時間寄/送達者,主辦單位有權撤銷其入圍資格。
試穿、拍照 預定100年11月26日(星期六) 另可準備3-5分鐘之參考音樂給執行單位。
決賽暨
頒獎典禮 預定100年12月8日(星期四) 入圍者請務必參加決賽各項活動,如有要事,可檢具授權書委請他人代理。
*離島報名者請注意寄運時效,並主動與承辦單位聯繫。
*以上報名時間表,主辦單位有異動之權利,時間若有調整,將於活動網站公告,
請參賽者密切注意。
四、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送交以下文件,完成報名。
(一)報名表【如附件一】:1份
(二)作品說明表【如附件二】:1份,須附上3套彩色正面設計圖稿
(三)參賽同意書【如附件三】:1份
(四)授權書【如附件四】:1份
(五)個人簡介:1份(100字以內,形式不拘,以個人設計經歷或設計想法為重點)
(六)個人生活照:1張
(七)設計圖稿3款:參賽者須運用提供之客家文化意象布料(共6種樣式,材質為40支絲光棉布),設計創意學童制服圖稿3款(男、女至少需各1款),每款含上衣(不含外套)、褲(裙)及配件等(各款使用之客家文化意象布料比例由參賽者自訂,並請自活動網站下載,並標示所使用之布料編號及所需碼數;入圍決賽後將據以提供各款不限花色樣式至多15碼布料,3款至多45碼布料)。3款圖稿應至少包含下列內容:
1、每套服裝以一張A4直式尺寸之水彩紙繪製成著色圖稿,或可採電腦繪圖輸出,惟尺寸不可更改。
2、圖稿須畫上服裝正、反面之機械圖,標示所使用之布料編號及碼數,並貼上其他搭配布樣(6CM×8CM)。
(八)電子檔光碟:1份,包括報名表、作品說明表、參賽同意書、授權書、個人簡介、個人生活照JPG檔、3款設計圖稿(所附圖檔解析度皆須達300dpi以上)。
五、送件程序:
(一)報名資料:一律採線上列印報名表,請至活動網站( http://www.hakka.gov.tw)或執行單位官方網站( http://news.textiles.org.tw)下載。
(二)報名送件:請於報名截止期限前,將前述報名資料一併放入23.9CM×32.8CM(B4)左右之信封內,並將繳件專用信封封面【如附件五】貼於信封上。
聯絡電話:執行單位(02)2341-7251轉2553。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22號13樓
(三)決賽送件:入圍者在接獲E-mail及電話通知入圍後,請於決賽送件截止期限前送交下列作品及資料:
服飾、配件6套(參賽者須製作完成與初賽設計內容一致之服飾,共3款並且每款需製作2套【因靜態與動態展演同時展出,所以需製作2套,如:A款×2、B款×2、C款×2】)。
六、初賽及決賽說明:
(一)由評審團評選出每組12名,3組共計36名參賽者入圍決賽。
(二)決賽之表演方式均由執行單位統籌規劃。
(三)繳交之參賽作品請務必完整,使用素材應顧及人體著裝安全性為原則,收件時若發現作品有缺損、不完整或違反著裝安全之原則,致使無法穿著動態評選,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准予參賽,參賽者不得異議。
(四)試穿、拍照日期暫訂於100年11月26日。
1.請參賽者與動態秀導口頭溝通決賽服飾搭配之模特兒表現方式、音樂方向(可另提供3-5分鐘參考音樂給秀導)。
2.模特兒、化妝造型及音樂形式由執行單位統籌規劃。
3.由評審團評選出各組的前三名及佳作二名。
4.實際評選出之組數將視作品水準而調整,如作品經評核未達標準,該獎項得以「從缺」,參賽者不得異議。
5.總分相同時,其名次由評審團決議定之。
肆、評選作業:
一、評審團:由主辦單位遴聘國內5位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審團,依據公平、公正原則
進行評選。
二、評選階段:
(一)初賽:採圖面評選,以書面評選方式進行各組別之設計稿評選。
(二)決賽:採實體作品及動態走秀方式評選(得從缺不予後補)。
三、評選標準:
項目 百分比
市場行銷及實用性 35%
作品創意 35%
切合主題 15%
製作技巧 15%
伍、獎勵:
一、幼稚園制服組:
(一)冠軍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並頒發獎座1座及獎狀1張。
(二)亞軍1名,獎金新臺幣7萬元整,並頒發獎座1座及獎狀1張。
(三)季軍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整,並頒發獎座1座及獎狀1張。
(四)佳作2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並頒發獎座1座及獎狀1張。
二、國小制服組:
(一)冠軍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並頒發獎座1座及獎狀1張。
(二)亞軍1名,獎金新臺幣7萬元整,並頒發獎座1座及獎狀1張。
(三)季軍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整,並頒發獎座1座及獎狀1張。
(四)佳作2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並頒發獎座1座及獎狀1張。
三、國中制服組:
(一)冠軍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整,並頒發獎座1座及獎狀1張。
(二)亞軍1名,獎金新臺幣7萬元整,並頒發獎座1座及獎狀1張。
(三)季軍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整,並頒發獎座1座及獎狀1張。
(四)佳作2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整,並頒發獎座1座及獎狀1張。
四、其他配合獎勵:
(一)得獎作品可參加本計畫之動靜態成果巡迴展示活動。
(二)得獎者及得獎作品除在活動網站、紡拓會流行刊物中介紹報導外,並發送國
內相關時尚媒體報導露出。
陸、入圍者相關費用支給:
一、居住臺北市、新北市以外之參賽者,核給決賽當日交通補助費 (限大眾交通工具,須檢具票根或購票證明)。
二、完成比賽之入圍者,每名補助新臺幣9千元整(含稅)之作品製作費。
三、交通補助費及製作補助費之款項,撥發時間除情形特殊另行公告外,將於決賽結束翌日起30日內撥發。
柒、注意事項:
一、本比賽活動須以個人名義參賽,參賽作品須為自行創作之作品,且未曾公開發表,絕無抄襲、盜用、冒名頂替或侵犯他人權益與著作權等情事,參賽作品若經人檢舉或一經發現有上開情事屬實者,取消參賽資格。
二、繳交作品時,每套服裝請以衣架與拉鍊封閉式衣套保護,並於每套保護衣套外之右上角緊貼參賽編號、服裝全身正反面照片、特殊穿法圖示及內容物明細;另於所有服裝、配件非表面處註明參賽編號,如未依規定加註標示,致物品遺失,未能完整展出,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三、為求比賽公平、公正性,除參賽編號外,均不得加入個人簽名或其他記號在相關作品上。違反者,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其是否予以參賽。
四、參賽者於比賽期間所提出之作品及說明書等各項資料,其智慧財產權為原參賽者所有,但須無償授權主辦單位作為活動宣傳與展示之用(包括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等)。
五、參賽作品及文件可親送至執行單位(紡拓大樓設計競賽繳件處),亦可以郵寄或快捷寄達,所有運送費用請參賽者自行負擔,繳交作品須於規定期限前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時未繳交即取消資格。並應予適當保護參賽作品及文件,凡寄(送)達前產生之損害、遺失,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六、參賽作品須為自創之作品,且未曾參加其他相關設計比賽,經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簡章所列之規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獎金等獎勵,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七、執行單位將以書面及E-mail及專人電話通知入圍及得獎結果,並公布於活動網站及執行單位官網等。遞送之作品、書面文件及電子檔光碟,送件後不論得獎與否均不退件,請參賽者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八、參賽者應尊重評審委員之專業評議,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審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但以不超過原獎金總額為限。
九、得獎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酬勞;獎金須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
十、得獎者之獎座及獎狀將於頒獎典禮後另行通知領取日期,獎金將扣除稅款後以匯款方式支付,得獎者須配合執行單位簽收報核相關收據。
十一、得獎者及得獎作品須配合主辦單位所安排之適當場所公開發表,執行單位擁有得獎作品攝錄影之完整著作權,俾利推廣宣傳本項競賽。
十二、得獎作品以參賽作者為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惟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著作權存續期間,得不分時間、地域、次數、利用方式等為任何利用,並得授權第三人非營利利用,主辦單位於利用時將秉持尊重著作人格權之原則,著作人並承諾對主辦單位及其授權第三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認為得獎作品具有商品潛力之價值,得商請作者協助完成作品之商品化開發,其相關獎勵事宜,由本會與作者另行議定。
十三、凡報名參加者,即明示同意本比賽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官方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捌、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8樓
電話:(02)8789-4567轉850陳韋良
傳真:(02)8788-4568
網址: http://www.hakka.gov.tw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紡織業拓展會
地址:臺北市愛國東路22號紡拓大樓13F
電話:(02)2341-7251轉2553陳昱平
傳真:(02)2391-5539
網址: http://news.textiles.org.tw/ ________________ 饒是春秋等閑賦,識盡停跡翻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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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美術活動或是個人繪畫參展等,
希望在版內宣傳可以私訊我。
ˊU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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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 Regards,
Piauling Hu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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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au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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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滄瀳飄零 註冊: 2009-01-19 發表: 13612 來自: 貓窩=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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