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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屆手提包創新設計競賽,20110/05/31,總獎28萬 2011-04-10 1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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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屆手提包創新設計競賽
活動網站:
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smart.asp
競賽主旨
本設計競賽旨在發掘、培育具潛力與志趣於手提包設計之新秀,並鼓勵國人積極參與創新設計,而提供設計從業者技術交流機會與競技的舞台,以發揚台灣本土設計,進而發展出具體可行之創新產品成果,成為獨特的商品並呈現於國際市場。
競賽主題、範圍、資格
競賽主題時尚宣言Fashion Manifesto:個人自我意識逐漸提高,對於上流社會的奢華產生反感諷刺,並且受到普普藝術的影響,跳脫傳統思維,以幽默感方式對幾何、字母數字、顏色等圖紋,重新用印花、噴漆、手繪等形式技法組合,並注入熱情活力展現對未來時尚的宣言表示。(設計細節相關圖片請參閱競賽網站http://designawards.bestmotion.com)競賽範圍依競賽主題進行系列休閒包款的設計。作品需符合主題概念及創新元素,一系列需具備三種款式。參賽資格1‧凡對此競賽有興趣之個人或團體皆可免費參加,惟團體組隊參加每組以三人為限。2‧此競賽執行單位所屬人員與當屆評審委員皆不得參加。
競賽時程與程序
一、參賽程序(一)線上報名:於報名期限內至競賽網站設定一組帳號密碼,由系統以電子郵件回覆『線上報名完成通知信函』,始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團體報名參賽者,請指定一位代表進行報名 ※每人/組報名件數不限,惟每次報名均需設定不同帳號且繳交不同參賽作品。(二)初賽階段:截至初賽收件截止日期前,參賽者可隨時至競賽網站進行初賽作品繳交或更新。凡上傳作品成功者,系統皆將以電子郵件回覆『作品上傳成功信函』。 ※初賽階段將評選出20組作品進入決賽,並備取數名。(三)決賽階段:入圍決賽者需繳交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參賽保證金,並完成參賽作品打樣,始得以參加決賽評選。決賽分二階段:靜態評分(70%)及動態評選(30%),決賽總成績為決賽二階段分數比例加總。(四)頒獎典禮:於決賽動態評選當天公佈,並隆重舉行頒獎典禮。
二、競賽時程 (下列時間以執行單位所在地台北時間為準) 報 名 日 期 :100年5月31日(星期二)前 初賽收件截止:100年5月31日(星期二) 公佈初賽結果:100年6月6日(星期一) 決賽資格確認:100年6月16日(星期四) 決賽收件截止:100年9月23日(星期五) 頒 奬 典 禮 :預定100年10月初或10月中旬
作品繳交方式
一、初賽 (一)初賽作品: 三張彩色設計圖稿,每圖稿表現一包款設計,包括: A.中、英文之設計理念 B.正面圖、背面圖、45º立體示意圖 C.清楚的標示作品尺寸 D.圖檔規格:寬800 ×高600像素、解析度72dpi、jpeg檔、RGB之格式,個別檔案大小不得超過250kb E.圖檔限制:不得出現參賽者之姓名、單位、國籍或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等。 (二)作品繳交作業:於100年5月31日至競賽網站上傳符上述規定之「三張彩色圖稿」。由系統發送「作品上傳成功信函」,即完成上傳作業。 二、決賽 (一)決賽參賽資格:決賽入圍者,需於100年6月16日(星期四)前。將「決賽參賽同意書」、「智慧財產權聲明書」,及「參賽保證金(NT5,000)」,一併寄至執行單位。未依規定繳交者,視同放棄決賽參賽者,由執行單位通知取消其參賽資格,並通知備取組別進行遞補。 (二)決賽參賽作品:決賽參賽者需完成決賽作品之打樣並負決賽作品打樣之全責,執行單位僅適時提供打樣資訊,不得代為打樣。完成決賽作品打樣之參賽者得以申請打樣補助費用,每組補助金額以新台幣壹萬元整為限。由參賽者於繳交決賽作品一週內,填據打樣費補助申請表,向執行單位提出申請。(三)作品繳交作業:於100年9月23日(星期五)前,以郵寄或親自送達方式,將參賽作品繳交至執行單位。
評審標準及獎項
評審標準
初賽評審標準
1‧創新性35%
2‧市場性與可行性35%
3‧設計整體性30%
決賽評審標準
(一)靜態評分(70%)
1‧創新性30%
2‧成品完整度20%
3‧成品與原創意差異度20%
(二)動態評選(30%)設計整體性30%
獎項
(一)金獎:一組
(1)獎金新台幣十二萬元整
(2)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二)銀獎:一組
(1)獎金新台幣九萬元整
(2)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三)銅獎:一組
(1)獎金新台幣六萬元整
(2)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四)優選獎:三組,每組各得
(1)獎金新台幣一萬元整
(2)獎座壹座、獎狀乙只
(五)創意獎:六組,每組各得獎座壹座、
獎狀乙只
(六)入圍獎:八組,每組各得獎狀乙只
※獎金:金、銀、銅獎金均須扣繳15%所得稅
智慧財產權
一、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於各類媒體之
新作,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執行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
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參賽者需自行負完全之責任且
執行單位將取消其參賽資格。若為得獎作品,則追回已頒發
獎項與打樣等費用,並公告之。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
參賽者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二、作品智慧財產權一律歸屬主辦單位,且得轉移當年贊助廠商
修改生產上市,當執行單位基於宣傳等需要,對於所有入選
/得獎作品仍享有攝影、出版、著作、展覽及其它圖版揭載
等使用權利,各入選/得獎者不得提出異議,並應配合提供
相關圖片與資料。
三、所有得獎作品將保存於執行單位以作為未來展覽及宣傳使用
,恕不退件。 ________________ 饒是春秋等閑賦,識盡停跡翻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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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美術活動或是個人繪畫參展等,
希望在版內宣傳可以私訊我。
ˊUˋ
Should you need further information, pls feel free to contact me.
Best Regards,
Piauling Hu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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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au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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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滄瀳飄零 註冊: 2009-01-19 發表: 13612 來自: 貓窩=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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