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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廉政主題四格漫畫創作徵稿,2010/09/30,總獎2萬2千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美術比賽:設計比賽,投稿活動,漫畫比賽,美術插畫比賽,兒童繪畫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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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廉政主題四格漫畫創作徵稿,2010/09/30,總獎2萬2千 2010-08-22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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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廉政主題四格漫畫創作徵稿



活動網站: http://www.dof.taipei.gov.tw/ct.asp?xItem=1145991&ctNode=22077&mp=103001


主辦單位:台北市政府財政局政風室

一、活動名稱:
廉政主題-四格漫畫大賽

二、活動目的:
透過有趣的『四格漫畫』活動吸引民眾的注意,藉由自製的圖像創作,就重大施政如何能防杜浪費及公職人員如何使其不敢貪、不能貪、不願貪、不必貪之看法,以簡潔的圖文創作出兼具教育性、話題性的作品。

三、徵件主題:
參賽者以廉政主題進行四格漫畫創意製作,相關主題包括:
「清廉常自在,快樂多一些」
「一念之貪,寢食難安。凡事不貪,隨遇而安」
「行政健全透明,風紀端正澄清」
「檢舉貪瀆,你我幸福」

四、參賽資格:
?僁芠捸A需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以茲證明。
?靰懋|組

五、活動期間:
即日起至99年7月30日下午5點截止(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也無法將作品寄回,請自行確認寄送時間)
? 入圍決選名單:99年8月20日公布於活動網站
? 得獎名單公佈:99年8月31日公佈於活動網站
? 頒獎典禮暨成果展示:99年12月5日(星期日)

六、報名方式:
作品完成後請至活動網站http://www.dof.taipei.gov.tw/下載 報名表及相關應附資料,確實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郵寄至執行單位--台北市政府財政局政風室(地址:105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中央區8樓)『廉政主題創意-四格漫畫大賽 徵件小組收』,即可完成報名。
七、參賽方式:
以四格漫畫參賽為主 (學生組、社會組),每類每人不限投件數,但每類每人僅能獲獎1件(以最高獎項為準)。

八、作品規格:
(一)電腦繪圖投稿者:作品原始製作檔案之格式為300dpi以上,每格完稿尺寸為橫式四開大小(長39.3cmX寬54.5cm)以十字均分,黑白或彩色均可,順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呈現四格漫畫格式,並附上轉檔格式JPG或TIFF檔,解析度300dpi以上,檔案限定在100MB以內,並燒錄成光碟。另需附上A4紙本作品彩色輸出。
(二)手繪圖投稿者:原始手繪圖稿作品以橫式四開圖畫紙(長39.3cmX寬54.5cm)畫紙繪製,以十字均分四格,順序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呈現四格漫畫格式。請自行確認原始手稿圖之清晰,以免影響評選結果。
(三)所有作品需自行保留備份檔案,作品寄出後概不退還。

九、獎勵方式:
學生組及社會組,各組獲頒之獎項及額數及獎金如下:
【首獎】1名 新台幣10,000元、獎牌乙面
【貳獎】1名 新台幣6,000元、獎牌乙面
【參獎】1名 新台幣3,000元、獎牌乙面
【優選】3名 新台幣2,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4名 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紙

十、評分標準:
? 電腦繪圖類
評分標準 百分比 內容說明
創意度 45% 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趣味度
主題性 40% 作品符合主題性
整體技巧 15% 電腦繪圖技術
? 手繪類
評分標準 百分比 內容說明
創意度 45% 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趣味度
主題性 40% 作品符合主題性
整體技巧 15% 手繪圖美觀度

十一、評選作業流程:
(一)第一階段初選
邀請本局及政風處長官會同3名專業評審老師進行第一階段
初選,挑選前30 名入圍者進入決選。初選結果於99年8月20日活動網站同步公佈入圍名單及作品。
(二)第二階段決選
邀請本局及政風處長官會同3名專業評審老師依本活動辦法之評分項評選各組之優勝獎項作品,各組選出10名於99年8月31日活動網站公佈決選結果。

十二、評審邀請流程:
(一)有關遴聘專家學者3名擔任評審案,由承辦單位簽陳首長同意後聘任。
(二)前述評審將自業界、學界、相關知名專業人士遴選出3名擔任評審。
(三)初、決選時,財政局及政風處各派長官一名會同3名參與評審,財政局政風室則派員執行評選審查會議秘書業務。
十三、比賽注意事項:
(一)參賽者須於交件時一併繳交下列資料:以下資料均需附上,始
完成報名:
1、報名表(參賽者代表/一名即可)
2、工作人員名單(如為團隊報名請填妥此項)
3、授權同意書(授權主辦單位公開播放、展覽等公益使用,需
由本人親自簽名蓋章)
4、參賽者若有使用非原創畫面等若涉及相關著作財產權時,需自行取得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等證明文件。
(二)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原創作品,且未曾於其他公開場合發表。禁止繳交使用侵權之圖檔,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圖片等,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並請勿投稿與本活動主題無關之內容,同一作品也請勿重覆投稿。如經評審決議認定,或遭相關權利人檢舉並證實確有該等情事後,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除追回獎金獎品外,得向參賽者請求相當於獎金金額二倍之懲罰性違約金,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三)投稿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惟主辦單位可運用相關創作
元素於非營利性質之傳播與行銷用途,並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
使著作人格權。
(四)得獎者均需簽署「授權同意書」,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
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享有刪改、重製之權利。
(五)參賽作品間若有部分雷同的內容,將由評審專業判定。
(六)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意圖
混淆或影響比賽結果者或有違法之行為,一經主辦單位發現或
經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除追回獎金獎
品外,得向參賽者請求相當於獎金金額二倍之懲罰性違約金,
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七)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
$20,000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
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改依規定扣繳20%稅率。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八)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需檢附戶籍謄本並配合提出法定代理人
同意書,方可領獎。
(九)主辦單位僅會以網站公告、電子郵件 二種方式通知中獎訊息,
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公告後二週內若未領獎,視
同放棄。
(十)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十一)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十二)本單位為政府服務單位,如得獎作品引發大眾的負面爭議,
在不影響作者原創前提下,為顧及社會大眾觀感,對於所有
得獎作品內容,本單位保有修改、刊登的權利。
(十三)入選之圖稿,主辦單位擁有發行以及推廣宣導活動用之權
利,並有權將圖稿安排於媒體發表、商品販售、成冊出版及
自行再版,主辦單位於作品發表、集結成冊並再版時,均不另計版稅及稿酬。
(十四)參賽者對於評審之評審結果,完全同意並尊重,絕不提出任
何異議或申訴。
(十五)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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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是春秋等閑賦,識盡停跡翻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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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美術活動或是個人繪畫參展等,
希望在版內宣傳可以私訊我。
ˊU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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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 Regards,
Piauling Huang
piau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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