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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屆「葉王獎」─全國交趾陶創作競賽,2010/10/10,總獎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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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屆「葉王獎」─全國交趾陶創作競賽,2010/10/10,總獎30萬 2010-07-2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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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屆「葉王獎」─全國交趾陶創作競賽



活動網站:
http://www.khcc.gov.tw/home01_1.aspx?ID=$5600&IDK=2&EXEC=D&DATA=16993&AP=$5600_HISTORY-0

一、主 旨:為落實交趾陶在嘉義之美譽,並鼓勵交趾陶創作、精進交趾陶技藝,特舉辦「葉王獎」全國交趾陶創作競賽,以達成傳統工藝的創新、推廣與發揚。

二、
指導單位:嘉義市政府
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協辦單位:嘉義市交趾陶協會

三、參賽辦法:
(一)採公開徵件方式,由評審委員加以評選。
(二)為配合2011年世界管樂年會於嘉義市舉行,2008,2009,2010年參賽作品主題與管樂節相關題材為主或自訂題材創作,管樂節資料可參考嘉義市政府文化局網站(www.cabcy.gov.tw)點選「嘉義市管樂節」。另作品規格小於72x72x72 cm,著重創意與技法。
(三)填寫送件表,連同作品於指定日期送達嘉義市交趾陶館(嘉義市忠孝路275號地下室)。

四、評審方式:評審要項包括創意30%、技法30%、美感20%、理念20%

五、獎勵辦法:(一) 第一名: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20萬元。
第二名: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7萬元。
第三名: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3萬元。
佳 作:視參選作品狀況決定佳作名額,獲頒獎狀乙紙。
(二)獲「葉王獎」第一名之作品由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典藏,智慧財產權歸原作者所有。
(三)前三名及佳作由主辦單位安排檔期展覽至2012年1月止。

六、評選期程:
(一)收件日期:99年10月9、10日(周六、日)
(二)退件日期:99年11月27、28日(周六、日)
(三)收、退件地點:嘉義市忠孝路275號嘉義市交趾陶館TEL:(05)278-8225轉906
(四)評審日期:預定於99年11月中旬辦理
(五)頒獎:於「嘉義市第11屆交趾陶藝術節」開幕典禮舉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規定事項:
(一)個人參賽作品以一件(組)為限。
(二)作品須為參賽者親自捏塑成形、上釉、窯燒等全程創作,如有需要,得邀參賽人比照原件捏塑。
(三)參賽作品須在台灣地區自行設計、研發、製作,且尚未量產者。
(四)參賽作品須為未曾得獎的作品。
(五)作品由作者於指定時間內送達,因故無法親自送件者,需填具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送件;以郵寄或貨運方式送件不予受理。
(六)如有抄襲他人作品、非本人創作或違反著作權法,經查證屬實,取消獲獎資格,追回獎狀獎金,且三年內不得參加本活動。
(七)得獎者(含佳作)需於「第11屆交趾陶藝術節」開幕典禮時,現場示範表演,材料、工具請自備。
(八)主辦單位享有作品之攝影、出版、宣傳、推廣等權利。
(九)獎金依法代扣繳所得稅。
(十)請持送件收據辦理作品退件、作品逾期未領回不負保管之責。
(十一)凡參賽者,即視同遵守本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解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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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是春秋等閑賦,識盡停跡翻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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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美術活動或是個人繪畫參展等,
希望在版內宣傳可以私訊我。
ˊU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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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 Regards,
Piauling 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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