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千億金融紓困案:美國國會釋出史上最大金融系統救援法案 2008-09-29 12:13
分類: ✔️七千億 ✔️金融救援 ✔️金融紓困案 ✔️700 billions ✔️rescue bill
個人: ✔️七千億 ✔️金融救援 ✔️金融紓困案 ✔️700 billions ✔️rescue b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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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千億美金救援法案:美國國會釋出史上最大金融系統救援法案
原文: CNN Money http://xor.tw/+c2x98
簡單翻譯如下,表決應該會通過
7000億救援法案重點歸納:
1. 7000 億將分階段執行
7000 億美金(約 22.4 兆新台幣)將會分階段執行,第一階段是 2500 億美金,執行日到 2009/12/31 為止,
國會看狀況有權給予一年的執行延展。
2. 保護納稅人:
對納稅人來說,他們實際上投入的金額,將不會是財政部投入於此計畫宣稱的那麼多。
因為這七千億的救援法案投入之後,買入的資產有些會是低估的資產。
- 假設美國財政部買的這些金融機構、不良金融資產是「低於市場價值」,那麼美國的納稅人可能有「最後是會賺錢」
- 假設美國財政部買的這些金融機構、不良金融資產是「符合市場價值」,那麼美國的納稅人可能有「不賺不賠」或「甚至可能獲利」
- 假設美國財政部買的這些金融機構、不良金融資產是「超過市場價值」,那麼政府出售這些資產的時候,還是「可能拿回一些東西」
這個救援法案還規定,在五年的金融救援期間之後(從執行日開始算),
如果從對納稅人角度來看這個救援是「淨損 (net loss)」,總統必須向國會提出「賠償損失法案 (recoup) 」,
從這些金融產業拿一些賠償金來補償納稅人的錢。
3. 保護房屋貸款人:防止法拍屋出現 foreclosure
這個七千億救援法案要求政府(已經成為擁有大量不動產債權所有人)
施展他們的影響力,修改一些有問題的貸款內容,讓法拍屋件數減少,保護美國國民的房子。
see also
=> 次貸定義
4. 限制「問題金融機構執行長、高級管理階層」的「鉅額薪水」
(譯註:只有新簽訂的才會限制)
法案會限制財政部買的問題金融資產的高階管理階層,不得領取高額的離職金或者薪水。
這些被接管的金融機構,不得和公司的前五大高階主管簽署 "新" 「黃金降落傘條款(超高額離職金)」
當公司倒閉或者這些高階主管被炒。
然而,目前這些高階主管的「現存合約」,包含現存已經簽訂的「黃金降落傘條款」,
通通還是有效!
5. 成立監理委員會監管此 7000 億金融救援法案
法案將成立兩個金融監管委員會 (Oversight Boards)
1. 金融穩定監管委員會 (Financial Stability Oversight Board)
=> 負責確保政策的執行,保護美國納稅人和美國國家經濟利益。
包含:
美國財政部長(老包 Henry Paulson)、
美國聯邦準備理事會主席(大鬍子 FED Ben Bernanke)、
美國證券及交易委員會主席(SEC Christopher Cox)、
美國住宅及都市發展部長(HUD Steve Preston)
美國聯邦住宅金融署署長(FHFA James Lockhart)
2. 國會金融監管委員會 (Congressional Board)
=> 監督國內的金融市場、監督相關的金融監管系統、監督金融救援計畫執行,
由五位外部的專家組成,由國會領袖任命指定。
6. 金融資產損失保險
財政部必須成立一個「金融保險」計畫,確保有問題的金融資產,包含抵押債劵等資產
能夠獲得保障;保險費由金融產業支出。
The amount the Treasury would spend to cover losses minus company-paid premiums
would come out of the
$700 billion the Treasury is allowed to use for the rescue plan.
(譯註:這一段不確定,我沒翻譯 猜測: $700 Billions = 保險 + 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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