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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h1]百年印象 風華流轉/建國百年系列專題:大家一起投票去[/h1][/center]
更新日期:2010/09/10 16:15 歐陽夢萍
「選舉」,是每位台灣民眾再熟悉不過的話題,回顧百年,從爭取投票到如今能以選票決定屬意的人選,其實經過了許多抗爭與衝突。中華民國藉由選舉制度奠定了民主的基礎,也藉由幾次改革走向更健全的制度。
年底台灣將舉行5都直轄市長選舉,即使還沒開始登記,朝野提名的參選人都已展開競選活動,針鋒相對。事實上,台灣每次選舉都戰況激烈,競選花招更是層出不窮,已成為台灣的特色之一。雖然民主台灣幾乎每年都有選舉,但卻很少人知道,台灣的第一次選舉是在日本殖民時期,不過,當時的選舉有種種限制,遑論如今所強調的平等、普遍的原則。
◎台灣爭取而來的第一次選舉
其實,自中華民國成立後便有了選舉,只是當時軍閥割據,之後又陷入對日抗戰,所謂選舉也只是聊備一格。當時台灣仍被日本統治,在蔣渭水、林獻堂等人帶頭抗爭下,1935年舉行了第一屆台灣市會及街庄協議會員選舉。只是這場得來不易的選舉仍有諸多限制,除了規定選舉人須年滿25歲外,也只有男性及年繳稅金5圓以上的人才能投票,結果全台400多萬人口,合格選民只有2萬8千人。
1949年,國民政府播遷來台,隔年開始實施地方自治,並試行第一次縣市長選舉,當時21個縣市分8個階段實施,民社黨的楊仲鯨在花蓮縣長選舉第2輪勝出,成為台灣史上第一位民選的首長。
◎總統直選及公投深化民主
從1954年到1990年間,中華民國共間接選了8次總統,前7次都在兩蔣(蔣中正、蔣經國)時期,第8次則由李登輝當選。期間還有10次縣市長選舉,但立委卻只能進行增額補選。
1991年,民間要求國會全面改選聲浪不斷,經大法官釋憲後,隔年12月進行第二屆立委選舉,國會至此才全面改選。之後,1995年,國民大會代表修訂通過總統、副總統直接民選辦法;隔年3月23日,台灣實施了第一次總統直接民選。2003年,公民投票法也開始實施,讓台灣的民主得以深化並鞏固。
台灣的選舉制度曾有過3次重要變革,首先是1991年立委選舉增加全國不分區名額,以政黨比例選出,之後將國會席次增加到225席。2007年,在國會改革聲浪中,席次再減半為113席,並改採「單一選區兩票制」。
另外,在放寬選舉人資格、學歷限制、加重賄選刑責以及補助款上,也曾因應現實需要而進行修正。中選會法政處處長賴錦珖:『(原音)歷次選舉大家一直衝撞、衝撞,每一次改進都還算不錯。事實上有一些缺點,可是我們也都克服了,就慢慢、慢慢大家都習慣了,有幾個問題雖然還沒有解決,可是比以前是好多了。』
◎合併選舉 減少社會成本
目前台灣的選舉共有9種,包括總統、副總統選舉,立法委員選舉,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巿長、縣巿議員、鄉、鎮、巿民代表、鄉、鎮、巿長及村、里長。幾乎每年都有選舉,不僅消耗成本,也讓台灣社會時常陷於選舉的對立氣氛中。
目前,政府正推動將中央及地方選舉分別合併舉行,2014年後,平均每2年才會有一次選舉。內政部長江宜樺:『(原音)第一次7合1選舉應該在民國103年的年底,那次會有7種選舉同時舉行。明年底到後年初會有立法委員選舉跟總統、副總統選舉,總統大選應該是短期內最後一次比較大規模選舉之後,大概在將近2年的時間,不會有任何選舉。將來就是(民國)103年我所說的7合1選舉,再接下去很可能就是平均每2年一次選舉。』
自由與公平的選舉是民主政治的基石,所謂的「遊戲規則」又是確保自由、公平的重要基礎。台灣的選舉制度雖未臻完美,例如是否該規範政治獻金、電視廣告、被選舉人資格等,仍有爭議,仍待社會凝聚共識外,選舉風氣的改善則需要候選人及選民共同努力。唯有一場公平、乾淨的選舉,才能真正選賢與能,也才能讓台灣的選舉不再淪為抹黑、惡意攻訐的殺戮戰場。
(2010-09-12 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