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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11/1/1qwf7.html[/center]
[center] #a52a2a">爆破藝術家蔡國強 邀大家泡美術館[/center]
[center][圖][/center]
[center] (圖片:北美館提供)[/center]
當代藝術家蔡國強,以火藥爆破、大型裝置藝術聞名,台北市立美術館11月將舉辦蔡國強的大型回顧展,展出蔡國強歷年重要代表作。為了本次展覽,蔡國強也特別創作三件新作,其中(晝夜),將在觀眾面前公開創作,參觀火藥爆破過程;而大型裝置藝術「文化大混浴」,則讓民眾在美術館外露天泡澡。(陳映竹報導)
蔡國強,這位在1980年代後期崛起於國際藝壇,被美國紐約時報讚譽他是「世界上不可或缺」的藝術家,去年在北京奧運的腳印煙火也話題十足。這次是他第二度與北美館合作,舉辦回顧性大型個展《蔡國強 泡美術館》。
蔡國強除了藝術成就聞名國際,身為馬英九總統女兒在美國工作的頂頭上司,也增添他的新聞性。對於第一千金的看法,蔡國強說,「他們不算低調,而是正常;互動相處經歷中,我也從他們身上學到很多東西。」
這次展覽,除了展出蔡國強私人收藏的火藥草圖、爆破紀錄和大型裝置藝術,及特別為展覽創作的新作。像是名為「晝夜」的作品和倉庫牆面一般大,蔡國強先描草圖、鋪設火藥粉末,第二天現場爆破,讓民眾全程觀看,創作將公開在華山文化園區。
而互動裝置「文化大混浴」則是以太湖石按照風水的原理擺放,水中浸泡草藥、榕樹根等,讓泡澡的觀眾處在最佳的穴位上。蔡國強藉著浴缸,期待民眾能培養「泡」美術館的習慣。
(2009-09-13 2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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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sep/11/today-north6-2.htm[/center]
[center] #a52a2a">燈籠藝師謝水木展 溫馨登場[/center]
[center][圖][/center]
[center] 新竹市文化局昨舉辦燈籠大師謝水木人物展開幕茶會。
(記者陳維仁攝)[/center]
[center][圖][/center]
[center] 謝水木生前擅製廈門式傘燈。
(記者陳維仁攝)[/center]
〔記者陳維仁/竹市報導〕
入選「新竹市名人錄」的前燈籠大師謝水木,生前為燈籠傳統工藝的傳承努力不懈,昨天上午為他舉辦的人物櫥窗展覽茶會上,他任職42年的新竹郵局,更為他製作個人紀念郵票分贈後人,氣氛溫馨感人。
上午在市文化局舉行的茶會,由市長林政則主持,謝水木的獨子謝宗澤、家族親友與議員李黃錦燕、長和里里長楊金土等多人與會,「薪傳藝師~謝水木先生資料展」展到11月30日,展出物品包括老先生生平事蹟、薪傳燈籠、照片等。
去年因病辭世、享壽87歲的謝水木,生前曾獲教育部薪傳獎、省府主席藝文獎、文建會「資深文化人」銀盾表彰等殊榮,而謝家傳承160年以上的廈門式傘燈(收放自如的布燈),更是早年許多廟宇爭相訂購的寺廟器物,包括台北知名的青山宮、慈聖宮、保安宮等。
(2009-09-13 2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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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11/17/1qvl1.html[/center]
[center] #a52a2a">嘉縣/響應文化祭 福興長輩辦精巧手工藝展[/center]
民雄鄉福興社區致力老人手工藝教學,社區長輩發揮活到老、學到老精神,這些長輩學習手工藝時間已長達三、四年,為了響應大士爺普渡文化祭活動,這次特別搬出琳瑯滿目的藝品於廟前藝文走廊辦展,社區老人對自己的作品竟然可以拿出來給大家欣賞感到很高興,就連大熱天親自跑去顧攤都不喊艱苦,而老人手工藝品也吸引香客目光,許多人駐足欣賞。
在大士爺廟廟前的藝文走廊上,就排有百多件各式各樣的手工藝品,因為做得很精緻,不時吸引過路香客眼光,民眾都會自然的停下來欣賞。這些作品其都是由福興社區老長輩平時做的手工藝品,社區內三、四年前推動老人手工藝教作,由鄉內婦女會理事長廖阿金和社區志工何芳儀每週安排兩天的上午來教學,學習的過程讓許多老長輩很有心得,而這次響應大士爺文化祭,特別出來辦展,一來幫大士爺聖誕湊熱鬧,再者也讓大家欣賞社區老人學習成果。
指導老師何芳儀表示,社區老大人因為學手工藝品,幾位身體不是很好的長輩們,現在因有興趣又有心得,身體變得健康多了,連進出醫院的機會都變少了,這次又能來展覽更是高興。
雖然這幾天天氣悶熱,但許多社區老人都會主動來看顧展場,並高興而不覺辛苦,文化祭三天期間,都將會在此展出,歡迎民眾和香客前往欣賞,就是給福興社區這群長輩最大的鼓勵。
(2009-09-13 2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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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10/5/1qvcu.html[/center]
[center] #a52a2a">聖保羅地下鐵展出「台灣.畫境」攝影展[/center]
[center][圖][/center]
[center] (中央社記者唐雅陵攝)[/center]
(中央社記者唐雅陵聖保羅10日專電)
中華民國駐巴西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與聖保羅大都會地下鐵公司合作,今天起至12月31日,在聖保羅四個地下鐵車站舉辦「台灣.畫境」攝影作品巡迴展。
「台灣.畫境」攝影展是由行政院新聞局遴選四位台灣專業攝影名家齊伯林、陳次雄、黃丁盛及劉振祥,分別以「飛行.風情萬象」、「深耕.台灣四季」、「化境.人神共歡」和「觸動.藝饗天開」的主題,各提供10幅代表作品,駐巴西台北經文處再從中精選出19幅展出。
攝影家齊伯林的「飛行.風情萬象」,透過空拍鏡頭的捕捉,記錄俯瞰台灣不同面貌影像的悸動,觸動觀賞者對土地自然的熱愛。
陳次雄經由鏡頭時間與空間的組合,創造流暢而充滿節奏的意境,在「深耕.台灣四季」展現台灣豐富的地貌景觀與人民辛勤的身影。
黃丁盛的「化境.人神共歡」,則透過宗教祭典的攝影,記錄熱鬧的廟會活動,呈現台灣民間多元的信仰與生活習慣。
長期拍攝台灣的藝術表演劇坊的劉振祥,更在「觸動.藝饗天開」中對焦舞者肢體之美與觸動人心的戲劇張力,呈現藝術創作的多元性與生命力,更加觸動觀者的心弦與情感。
這是繼「台灣傳統年版畫」展覽活動後,巴西台北經文處再次與聖保羅大都會地下鐵公司合作的展覽,希望透過這四位攝影家敏銳的眼和細膩的心所記錄的台灣脈動,再一次與大聖保羅地區搭乘地下鐵的通勤民眾,分享台灣的自然人文景觀。
(2009-09-13 2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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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10/11/1qv6i.html[/center]
[center] #a52a2a">藝術家進駐 重現剝皮寮[/center]
超過200年歷史的台北「剝皮寮古街」,經過20年整治,終於完工,24位藝術家,也在8月底進駐剝皮寮,呈現他們和萬華互動的裝置藝術。
奇怪,這位老兄嘴裡,怎麼會含著綠色燈管?答案揭曉,原來他是模仿,台灣處處看的到的檳榔攤還有藝術家在萬華走一圈,每個角落都停留100分鐘,拍下萬華在時間洪流中,不斷蛻變。
還有這張不是捷運地圖嗎?上頭怎麼會有一個個小神像?而這些作品不但紀錄歷史,也和生活在剝皮寮的民眾,不斷對話!
(2009-09-13 2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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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http://www.travel-web.com.tw/Show/Style1/News/c1_News.asp?SItemId=0271030&ProgramNo=A000001000003&SubjectNo=78659&CityId=10[/center]
[center] #a52a2a">萍風藝術學會會員創作聯展[/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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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彰化縣文化局一樓大廳,舉辦「萍風藝術學會會員創作聯展」。
〈圖/彰化縣文化局提供〉 [/center]
彰化縣文化局即日起至9月20日止,在文化局一樓大廳,舉辦「萍風藝術學會會員創作聯展」,歡迎喜愛視覺藝術的鄉親,踴躍蒞臨參觀。
「萍風」二字,乃取「萍水相逢,隨風而聚」之意。「萍風藝術學會」於1992年在雲林縣斗南鎮成立,原名「萍風書畫會」。創始會員有10位,共推書法家林脩武為精神導師,李恔清為首任會長,現任理事長為穆緒薈。該會會員分別來自雲林縣各鄉鎮,除了培養藝術創作者塑造出自己的藝術風格外,未來也將繼續朝向全方位的循環藝術為目標。
2000年「萍風書畫會」重新改組,由穆緒薈接手;2005年正式登記立案,更名為「萍風藝術學會」。該會現有會員約50位,來自社會各階層、各角落,每年不定期舉辦聯展,並協助地方推展藝文活動及示範教學。此外,該會亦常舉辦觀摩學習活動,藉以拓展視野、增進會員藝術內涵。
「萍風藝術學會」會員個個多才多藝,有的愛好水彩、油畫;有的鍾情水墨、書法;有的埋首雕刻;有的專攻陶藝;有的擅長押花;更有投身於寺廟彩繪者,各自在不同藝術領域發揮所長。該會的各級幹部,也經常主動拜訪發掘藝壇新秀。本次展出作品,風貌多樣化,實屬難得,歡迎各界藝文先進蒞臨指教。〈圖/彰化縣文化局提供〉
(2009-09-13 2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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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10/5/1qubi.html[/center]
[center] #a52a2a">從窯火中誕生 美麗陶花靈感來自炸彈麵包[/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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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這次Deborah帶來的是全新的創作嘗試,大部分都是她在臺灣期間得到的靈感。
類似橄欖球形狀的花瓣,是Deborah從炸彈麵包得到靈感。[/center]
(中央社訊息服務20090910 14:10:29)
臺北縣立鶯歌陶瓷博物館即日起在陶瓷藝術園區展示廳展出「清.新—黛博拉.席格陶藝創作個展」,一走進展場就會看到一整排色彩繽紛的陶花,視覺的震撼吸引民眾目光。這些美麗的陶花,事實上是美籍陶藝家黛博拉.席格(Deborah Sigel)參考臺灣的炸彈麵包做成的。
陶博館館長游冉琪表示,Deborah曾在兩年前來臺灣參加為期四個月的工作營示範,睽違兩年,這次Deborah帶來的是全新的創作嘗試,大部分都是她在臺灣期間得到的靈感。類似橄欖球形狀的花瓣,是Deborah從炸彈麵包得到靈感;此外,一整朵由六瓣花瓣組成的陶花,也參考了臺灣常見的中藥—八角。
「Flower is beautiful, but most often short lived.」來自美國的陶藝家Deborah因為有感於花朵生命短暫,因此用陶創作出綻放而色彩繽紛的花朵,彷彿時空凝結在一朵花最美麗的時刻。陶瓷花朵雖然看起來輕巧美麗,做起來卻相當費工:Deborah先將一根根鐵條焊接成橄欖球的形狀,接著以埃及泥及釉溶塊填入鐵條當中;若釉溶塊比例不對,燒成的作品便會色彩不均。
此外,在「清.新—黛博拉.席格陶藝創作個展」中,Deborah還展示了一種以「懸吊」方式燒成的藤蔓花朵,承載花朵的鐵條由於重力的關係,會在窯燒後產生自然彎曲的現象,更增添花朵的嬌媚。「清.新—黛博拉.席格陶藝創作個展」展覽至10月18日, 歡迎民眾前來觀賞。
新聞連絡:臺北縣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李昀穎聯絡電話:(02)8677-2727轉608
(2009-09-13 2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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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10/5/1qube.html[/center]
[center] #a52a2a">創作療煩憂 阿公阿嬤「藝」鳴驚人[/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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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台北縣社會局10日邀請仁愛之家的阿公、阿嬤到縣政府展示他們的藝術創作
阿公阿嬤們用豆子、碎花布等素材拼貼出他們的生命經驗。
中央社記者陳思潔攝 98年9月10日[/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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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台北縣社會局10日邀請仁愛之家的阿公、阿嬤到縣府展示他們的藝術創作
圖為盧王春用素材拼貼出曾經居住過的房舍,以及用畫筆畫出已故丈夫的模樣。
中央社記者陳思潔攝 98年9月10日[/center]
(中央社記者陳思潔、王鴻國台北縣10日電)
「這個是爸爸在摘木瓜」,83歲的蔡尾在台北縣仁愛之家參與藝術創作活動。他用豆子、碎花布等素材,拼貼出記憶中的故鄉,思鄉的情緒在作品中展露無遺。
台北縣社會局今天邀請仁愛之家的阿公、阿嬤們來到縣政府,展示他們的創作。阿公、阿嬤講到自己的作品時,有的滔滔不絕,有的藉由畫作懷念起小時候和父母的互動,現場儼然成為小型的「作品發表會」。
「這是我在淡水的房子,這邊這張是我老公」,73歲的盧王春用碎花布拼貼出曾經居住過的淡水房舍,也用畫筆畫出丈夫的模樣。社工說,盧王春阿嬤的丈夫因為肺癌過世,他們曾經一起住在仁愛之家,感情很好,這張畫畫得很像,也表達了她對丈夫無盡的思念。
「在這裡可以認識很多朋友,很幸福」,72歲的洪再生一年前住進仁愛之家,他有虔誠的宗教信仰,長年茹素,對於能住進這裡,他抱持著感恩的心。他用素材拼貼成一座佛堂,他的心願是蓋一間佛堂,可是自己沒有能力,所以就用木棍、豆子等材料蓋一間佛堂,表達他的誠心。
84歲的李煩阿嬤講到她的作品便眉飛色舞起來,她畫出農村的樸實,作品中有樹木、有水鳥、也有小孩子在撈魚。她直嚷著要改名字,因為在創作中,她很快樂,不像她的名字一樣「煩」了。
仁愛之家主任林美珠說,剛推行藝術創作活動時,有些阿公、阿嬤很排斥,因為從來沒拿過畫筆,也沒接觸過藝術。曾經有位阿嬤知道要畫畫,還抗拒得差點哭了出來。
她說,經由社工的鼓勵,阿公、阿嬤們紛紛參與創作藝術,漸漸地,可以從創作中找到快樂,重拾自信,也在互相稱讚、討論作品的過程中,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
社工郭春欒說,社工不主動指導阿公、阿嬤的創作,只有提供創作主題還有材料,隨著放鬆心情的音樂,阿公、阿嬤就是在輕鬆、愉悅的環境下完成一件件作品。
社會局表示,每件作品背後都有說不盡的故事,這些作品將會在台北縣政府展覽,讓民眾可以感受到作品帶來的懷舊感以及他們豐富的生命經驗,展出時間為10月22日至26日。
(2009-09-13 2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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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10/5/1qu41.html[/center]
[center] #a52a2a">百年華人繪畫展接軌世博 招商分享商機[/center]
(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10日電)
「百年華人繪畫大觀‧世界巡迴大展」2010年將巡迴各國展覽並與上海世博會接軌,承辦單位長流美術館今天舉行招商記者會,邀請各界文化創意產業加入,分享預期締造的百億商機。
「百年華人繪畫大觀‧世界巡迴大展」由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與中國文化部掛名指導,北京大學國際文化展研究所、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油畫院、國立台灣藝術大學主辦,台灣長流美術館承辦。
大展由長流美術館副館長張雨晴與北京中國油畫院副院長石良負責策展,2010年起在上海、台灣、日本、韓國、美國、法國、英國、新加坡巡迴2年展出8場,參展藝術家約500人,展覽相當一部近代華人繪畫史。
石良表示,上海是世界4大城市之一,經濟連續14年保持2位數成長,2010年上海世博會是亞洲盛事,截至8月3日的國際招展,已有非、美、歐、亞、大洋洲的241個國家和組織確認參加上海世博會。
張雨晴說,百年華人繪畫大展首展在上海,將與世博會接軌展出,而世博會希望吸引全球億萬參觀人次,其中350萬人次將來自中國境外,因此為大展舉辦文化產業週邊商品招商募集,預期可締造出百億商機,成為金融海嘯後第一波大錢潮。
張雨晴表示,招商對象涵蓋手工藝、木、石、瓷陶、漆、竹、塑膠、化學、金屬、紙、絹、布、皮等衍生性紀念品與文創商品的製造者,參與招商單位須提供型錄或樣品實物,保證品質、信譽、價格合理有競爭力。
「百年華人繪畫大觀‧世界巡迴大展」招商到11月30日止,參與招商單位經大展組織委員會評審通過得簽約為授權配合廠商,同一種產品以一家專賣為原則。
(2009-09-13 2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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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10/62/1qtkc.html[/center]
[center] #a52a2a">2009原住民婦女學苑 手工漆畫製作班[/center]
【大台灣旅遊網TTNews記者范綱武】
為促進原民婦女瞭解手工漆器製作流程,享受動手DIY的樂趣,南投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將於9月15日起至11月17日(每週二晚上 7:00-9:00)共10天,在埔里鎮殘障福利大樓辦理『手工漆畫製作班』課程,培養原住民婦女對漆畫興趣及一技之長,歡迎原住民婦女踴躍報名參加,詳情至原民局網站www.boaa.gov.tw查詢及下載相關資料及報名表。
原民局指出,此次活動主旨在發揮原住民藝術特質,結合原住民圖騰文化,發揚原住民族文化,啟發原住民婦女創造力多元興趣與潛能,及培養一技之長,發展原住民婦女創意產業的契機,歡迎本縣原住民婦女踴躍參加。
(2009-09-13 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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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10/5/1qtrf.html[/center]
[center] #a52a2a">漢諾威街頭企鵝發報 台灣藝術家黃瑞芳創意[/center]
[center][圖][/center]
[center] 台灣藝術家黃瑞芳創作的企鵝雕塑,9日在德國漢諾威(Hannover)的歌劇院旁廣場發放報紙
提醒世人重視氣候暖化的危機。
(照片由黃瑞芳提供)中央社記者林育立柏林傳真 98年9月10日[/center]
[center][圖][/center]
[center] 台灣藝術家黃瑞芳創作的企鵝雕塑,9日在德國漢諾威(Hannover)的歌劇院旁廣場發放報紙
提醒世人重視氣候暖化的危機。
(照片由黃瑞芳提供)中央社記者林育立柏林傳真 98年9月10日[/center]
[center][圖][/center]
[center] 台灣藝術家黃瑞芳創作的四座身著中國雪白古裝的企鵝裝置藝術
豎立在德國漢諾威市區的萊納(Leine)河河面上,十分醒目。
(照片由黃瑞芳提供)中央社記者林育立柏林傳真 98年9月10日[/center]
(中央社記者林育立柏林9日專電)
台灣藝術家黃瑞芳創作的企鵝雕塑,今天在德國漢諾威最熱鬧的歌劇院旁廣場發放報紙,提醒世人重視氣候暖化危機,吸引不少好奇路人圍觀。
目前定居上海和倫敦的黃瑞芳表示,氣候暖化受到各國關注,這兩隻皮膚烤焦和赤裸無毛的企鵝,手持「企鵝日報」發給路人,目的是提醒世人,氣候暖化將造成企鵝的滅絕。
黃瑞芳進一步指出,漢諾威(Hannover)以舉辦全世界最大的通訊展覽而聞名,企鵝則是生活環境受氣候變遷影響最具代表性的動物,因此在漢諾威街頭表演這項行動藝術,別具意義。
歐洲時序已進入秋天,漢諾威今天中午卻出現反常的30度高溫,不少好奇的路人看到大型的企鵝雕塑,忍不住圍觀拍照。
除了街頭的企鵝雕塑,漢諾威市區的萊納(Leine)河河面,也可見4座身著中國雪白古裝的企鵝裝置藝術,與周圍的古橋、古建築和綠樹相輝映,十分醒目,一樣也是黃瑞芳的作品。
現年38歲、在南投出生的黃瑞芳還說,未來他計畫在德國及歐洲各國城市,繼續執行「企鵝街頭游擊計劃」,利用示威抗議或上吊死諫的手法,「由企鵝以逗趣的形式向人類發動攻擊」。
漢諾威市文化局主辦的「叢林地帶」國際當代藝術展,將展至10月4日,邀請來自10國的20位藝術家透過藝術與城市建築對話,黃瑞芳是唯一受邀的台灣藝術家。
(2009-09-13 2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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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sep/10/today-center8.htm[/center]
[center] #a52a2a">8旬老畫家 用畫筆寫遊記[/center]
[center][圖][/center]
[center] 高齡80歲的埔里畫家孫少英,不辭辛勞全台走透透,完成數百幅作品,畫下台灣之美。
(記者佟振國攝)[/center]
孫少英選15鄉鎮創作
〔記者佟振國/埔里報導〕
埔里鎮畫家孫少英已高齡80歲,但他老當益壯,去年開始,利用畫筆記錄全台15個特色鄉鎮的風情,完成200餘幅水彩寫生作品,搭配小鎮介紹與心得感受,成為圖文並茂的寫生遊記。
孫少英熱愛寫生,繼完成國內兩大知名風景區日月潭、阿里山的旅遊寫生,出版「日月潭環湖遊記」與「阿里山遊記」,去年又花了一整年時間進行台灣小鎮寫生之旅。孫少英由好友張勝利夫婦陪伴,除了縣內的埔里、集集、竹山,又前往淡水、三峽、大溪、北埔、南庄、鹿港、美濃、恆春、羅東、九份、平溪、內灣旅遊寫生,總計15個鄉鎮、200多幅作品,出版「台灣小鎮」寫生遊記。
集結出書名台灣小鎮
孫少英指出,台灣有319個鄉鎮市,只能選15個,主要是限於篇幅,這些也是大家耳熟能詳的特色小鎮。小鎮的純樸、寧靜、緩慢、和諧、安逸無爭,令人嚮往,小鎮的巷弄、老街、古廟、漁村、傳統市場更成為畫中主角。
孫少英的水彩寫生,畫面寫實、畫風清雅,他還不忘加上小鎮的地圖、介紹,以及自己的旅遊寫生心得,因此他的畫冊不僅是藝術作品,也是實用的觀光導覽書。
明年再計劃離島寫生
儘管年事已高,孫少英仍閒不下來,他已計劃走訪台灣的離島,預計明年完成台灣離島的寫生之旅,為自己的「走畫台灣」再添一筆記錄。
(2009-09-13 2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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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10513+112009091000424,00.html[/center]
[center] #a52a2a">西西手縫熊 屈原、花木蘭上身[/center]
中國時報【林欣誼/台北報導】
近來在香港、台灣都可見到一部創意奇書《縫熊志》,乍看是熊寶寶布偶的手工藝書籍,內容卻全是「熊寶寶版」的古典人物,有屈原、司馬遷、花木蘭等熊寶寶角色,全穿著古代服飾。圖片還輔以優美文章,細數中國歷代服飾變化。這位結合豐富知識、手工巧思和文采的作者,正是知名香港作家西西。
今年七十一歲的西西學識淵博,能寫也能畫。早年她以小說《我城》、《像我這樣的一個女子》被尊為大家,也曾推出圖文對照的小品《剪貼冊》、《畫/話本》。
西西興趣廣,去年曾將旅行世界多年的建築觀察出版成文集《看房子》,近年迷上「袖珍娃娃屋」,還以此延伸出長篇小說《我的喬治亞》。
西西在《縫熊志》後記中提到,右手因為手術後遺症日漸失靈,需要一點物理治療,本來學做麵粉花,但興趣不大,買了一本《兩小時完成一隻熊》,開始依樣畫葫蘆,沒想到自學不成,只好報名上課,半年內從初級學到高級,自嘲「老師見我年紀一把,白髮稀疏,衣衫樸素,學費只收半價。」她幫縫成的第一隻黃色熊取名為「黃飛熊」,還帶著它到各國旅行。
為了參加熊會比賽,西西縫出一隻出自《水滸傳》的中國服裝熊,五年下來,陸續完成一系列「中國古代服飾熊」、「化妝舞會」的外國熊等,創意堪稱一絕。
西西不僅手藝傲人,考察服裝之外,更生動呈現出歷代人物風采,像在屈原一篇中寫到:「屈原自稱從小喜愛奇服,到老不衰,我於是縫了一襲多彩的深衣給他。」
「深衣」指的是上衣和下裳相連的單衣,屈原熊身上的深衣下襬為波浪弧線,下頭露出彩條內裙,呈現當時男女都穿裙的情況。為了「讓詩人在江畔披髮行吟」,熊寶寶還披了長髮辮呢!
書中的司馬遷熊舉頭微仰,流露自信神氣。被她稱為「世界上最多故事的妙人」莊子熊,則蓄著鬍子,自在斜倚在枕上,額上還停了一隻翩蝶,傳達「莊周夢蝶」的神采。她還縫製花木蘭、嫘祖、西施等女性角色,借「熊」擬人,為歷史上的傑出女子造像。西西這群展現古人風采的熊寶寶,九月十八日起將在誠品信義店展示。
(2009-09-13 2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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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910/128/1qsto.html[/center]
[center] #a52a2a">時尚壽衣創作營 報名[/center]
國立新竹生活美學館積極在北台灣推動社區文化及特色產業,此次由原鄉文化協進會承辦的「時尚壽衣創作營」將自即日起受理報名至額滿為止,上課時間為九月十六日至十一月八日,地點在祥豐街六十六號二樓社教研習教室,報名費五百元、全勤者可退費二百元,布料與針線自備,名額只有二十個。
主辦單位表示,「時尚壽衣創作營」意圖將美學概念推廣到人生的最後階段,以一種順其自然的平常心,親自選料、設計、剪裁、一針一線地縫綴、燙熨,希望可以設計出打破傳統樣式的壽衣,走向生活美學化並創造出合乎現代的新生命,讓自己或家人擁有最後一次的自主權以及熟悉的味道,同時擁有一份溫暖情懷。
此外,主辦單位也希望藉由活動讓生命禮俗不要被物化,而對死亡坦然、達觀、從容的態度,正是現代人應該學習面對的生活觀,「時尚壽衣創作營」報名可洽原鄉文化協進會專線電話:24624961
(2009-09-13 2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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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a52a2a">2009竹崎之美攝影比賽[/center]
活動網址
http://www.namoblog.com.tw/shuhsiang
[hr]
獎項及名額
(一)、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25000元、獎座乙座。
(二)、銀牌獎3名:獎金新台幣20000元、獎座乙座。
(三)、銅牌獎5名: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座乙座。
(四)、佳作獎60名:獎金新台幣1000元、獎狀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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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目的
為紀錄竹崎鄉自然景觀、人文景觀、藝術活動、農特產品的活力與魅力,呈現竹崎鄉各項建設,特舉辦本攝影比賽,其透過攝影畫面的詮釋,與全國大眾分享竹崎之美及竹崎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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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單位
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竹崎鄉公所
承辦單位:竹崎文化藝術基金會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嘉義縣文化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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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之人士皆可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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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主題
以竹崎鄉行政區域境內現有之自然景觀、人文藝術、節慶活動、地方產業及各項建設等等為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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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規格
不限廠牌彩色光面長邊十五吋相紙,(不收連作)彩色正、負片或數位相機拍攝均可,惟得獎作品應繳交底片或數位檔案,數位檔案須800萬畫素以上(原始檔案大小約為3500 x 2300 dpi以上規格之jpg或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每件作品背面應貼妥報名表(如附件一),表內各項資料應詳細填寫完整,未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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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8年09月30日止。親自送件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郵遞送件者,避免相片褶損,請使用硬厚紙板妥善包裝並以掛號郵寄,截收日期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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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點
嘉義縣竹崎鄉和平村坑仔坪93之1號(竹崎文化藝術基金會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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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規則
(一)、參賽作品內容須符合攝影主題,並符合尺寸、規格,且限「未曾公開發表者」或「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者」。違反者不予評審、不得有異議。
(二)、參賽作品須與附件一「竹崎之美攝影比賽報名表」一併交件,並詳填各項資料。
(三)、參賽作品不得重製、抄襲他人作品或經電腦軟體進行後製、加色、加字及彩繪、不得合成、加框留邊,疊片及護貝、不收連作。違反者,不予評審;已得獎者,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取之獎座、獎狀及獎金。如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本次主辦、承辦單位無關。
(四)、郵遞者,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參賽作品因郵遞或不可抗力致生損害,不得要求主辦、承辦單位賠償責任。
(五)、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經公佈後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六)、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七)、所有得獎作品之原稿、底片、數位檔案之著作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並享有無限次數使用於報章雜誌、出版品、文宣、月曆、網站等之使用,將不另給付報酬。
(八)、參予本次攝影比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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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評審
參加之作品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以公開、公平、公正方式評審(觀迎到場參觀)。參賽者須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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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地點
嘉義縣竹崎鄉和平村坑仔坪93之1號(竹崎文化藝術基金會)公開評審。評審日期:98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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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公布、頒獎時間及入選者配合事宜
(一)、得獎名單於評選完公布於竹崎文化藝術基金會部落格,並電話或E-mail個別通知得獎者。
http://www.namoblog.com.tw/shuhsiang及http://www.wretch.cc/blog/laisu1005
(二)、頒獎時間及地點:於98年11月21日舉行,地點另行通知,並公布於「竹崎鄉公所」活動網站。
(三)、凡經審查通過入選者,應於一週內(98年10月11日前),交付得獎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並配合主辦單位於98年11月21日之成果發表事宜,未配合者主、承辦單位有權取消其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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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竹崎文化藝術基金會 0921-284781林宗伸。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
[hr] (2009-09-13 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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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a52a2a">2009海上看東引-攝影比賽[/center]
活動網址
http://www.matsu.idv.tw/tour/dongyinisland/photography.htm
報名表網址
http://www.matsu.idv.tw/tour/dongyinisland/file/sing.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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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方式
第一名(金牌)(一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獎狀乙面。
第二名(銀牌)(二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獎狀乙面。
第三名(銅牌)(三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獎狀乙面。
佳作(15名):各得獎金台幣壹仟伍佰元、獎狀乙面。
入選(二十名):各得獎狀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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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為了深入了解東引地區景觀與人文的特色,透過珍貴的鏡頭留下美好的紀錄;特邀請全國各地攝影團體及愛好攝影的人士,來東引參加本攝影比賽活動,以增進離島的藝術素養及人文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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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單位
指導單位: 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承辦單位: 連江縣東引鄉公所 聯絡電話: 083-676206 ext.30或32財經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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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資格
除本活動主辦、承辦、協辦單位之辦理作業人員及本活動評審不可參加比賽外,凡具備中華民國身分的攝影愛好人士皆可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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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規格
以拍攝本鄉自然與人文景觀主題特色,如本鄉海岸奇岩巨石、山海景觀、閩東石屋、軍事地景(請合法取景)、民俗風情…等等不拘、能表現本鄉風情為主之攝影作品,沖放5*7吋彩色相片(幻燈片請自行沖洗放大參賽),參賽作品不得裝裱、格放、疊片、加色、抄襲、拷貝、電腦合成等。凡得獎作品,必須繳交原底片或正片、光碟片,未繳交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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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址
請參賽者將作品(5×7之照片)、報名表(浮貼)裝袋,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方式,寄送至「連江縣東引鄉中柳村121號,財經課收」(信封上請註明攝影比賽字樣)(郵寄作品前,請先行妥善包裝保護,參賽作品如因郵遞過程中不可抗力因素致生任何損害,主辦、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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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98年9月底止(郵寄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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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方式
由連江縣東引鄉公所邀請相關攝影專家若干人擇期於連江縣東引鄉公所二樓會議室或東引鄉鄉代會二樓公開評審(評選標準:主題內容30%,構圖創意30%,攝影技巧40%。)。得獎作品除專函通知得獎者外,並在馬祖日報(或馬祖資訊網、東引鄉公所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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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屬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之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得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之權利,均不另致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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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歸還
作品如需退件(入選者除外),請附回郵信封(貼足額郵票),並寫明收件人地址、姓名、郵遞區號,否則恕不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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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獎時期
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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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規則
1. 作品背面請浮貼報名表,報名表可至連江縣東引鄉公所網站下載或自行複製,並寫明所有資料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2. 後製作、連作作品不予參賽,並不得經電子影像合成處理。參賽作品每位參賽作品限六張(超過六張者將隨機選取六張參賽,參賽人不得異議),第一、二、三名以不重複選取為原則。
3. 參賽得獎作品須於主(承)辦單位通知日期內交付原稿底片或光碟片(2700*2160pixel以上電子檔案)、著作權讓與同意書並提供得獎作品相關文字介紹以供審核,作品限未參加過其他比賽獲獎及公開發表,或作品財產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並不得盜用他人作品參賽,經發現將取消資格,取消之獎項不再遞補,如已領取獎項,主辦單位並得追回原獎項,若違反著作權相關法令部份參賽者應自行負責,概與主(協)辦單位無關。
4.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並有重製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編輯權及出租權等有償行為之權利,且均不另致酬。未按規定繳交者不得領獎。
5. 凡擔任本攝影活動評審者或工作人員不得參與比賽。
6. 參賽者視同承認本辦法之各項規定。
7. 得獎人領取獎金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扣繳所得稅。
8. 凡參賽者均依本比賽辦法之各項規定辦理。
9. 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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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十四、本簡章如有不當或不足之處得隨時修正補充之,將以最新公告為主;主辦、承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及獎項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十五、洽詢方式: 簡章索取:連江縣東引鄉公所網站(自行下載)
http://www.dongyin.gov.tw/。及國內攝影相關網站。 聯絡電話:連江縣東引鄉公所(0836)76206 ext.30或32
[hr] (2009-09-12 2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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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a52a2a">交通部觀光局2009「台灣采風」攝影比賽[/center]
活動網址
http://taiwan.net.tw/m1.aspx?sNo=0012004
簡章網址
http://taiwan.net.tw/dn.aspx?uid=1084
報名表網址
http://taiwan.net.tw/dn.aspx?uid=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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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獎項
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8萬元,獎狀乙面)
銀牌獎2名(各得獎金新台幣4萬元,獎狀乙面)
銅牌獎5名(各得獎金新台幣2萬元,獎狀乙面)
優選8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5仟元,獎狀乙面)
佳作12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2仟元獎狀乙面)
* 得獎作品之獎金一律以「匯款」方式核發,屆時得獎人須提供本人受款帳號等相關資料,以利獎金核發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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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
為鼓勵全民參與觀光活動,在享受觀光資源之際,透過鏡頭捕捉台灣之美,展現台灣多元的自然景觀,豐富的人文風貌,吸引外國旅客來台旅遊。並將得獎作品做為國內外觀光宣傳之用,促進我國觀光產業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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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承辦單位
主辦單位:交通部觀光局
承辦單位:觀光局旅遊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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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材
2009旅行台灣年的主題行程之景點及多元的人文風貌、多采的旅遊樂趣為攝影比賽主題,表達其意象。
*2009旅行台灣年相關資訊請參考觀光局網站
(網址: http://taiwan.net.tw)「2008-2009旅行台灣年」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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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規格
數位影像,參賽作品一律輸出為長邊12英吋,短邊不限之彩色單張照片作品
(連作不收),不得裝裱、電腦合成、翻拍、修補、改色、彩繪,另數位相機拍攝作品需以(1,0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尺寸需約為3100d p i×3200d p i以上規格之RAW.TIF.及JPG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並需保留檔案之原始EXIF可交換圖像文件資料( http://zh.wikipedia.org/wiki/EXIF)。以RAW檔拍攝者需轉為TIF檔沖印輸出作品,原始電子檔光碟繳交RAW及TIF檔,作品若是以數位相機內建的影像處理功能拍攝,需於報名表中的拍攝方式欄加以說明。參賽作品每人限最多10件,每件作品均需註明主題,並附報名表、作品原稿原始電子檔光碟浮貼於作品背面(可多張作品燒錄至1張光碟),及簽署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凡參賽作品(不論得獎否)一律不予退件。若所繳交作品與參賽作品不符,或未繳交原始電子檔光碟,以及未簽署報名表著作權讓與同意書者,一律取消得奬資格,不得有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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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時間
即日起至98年9月30日止(參賽作品一律掛號郵寄或親送至觀光局旅遊服務中心,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請在郵寄信封上註明參加「2009台灣采風攝影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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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點
收件地點:
交通部觀光局旅遊服務中心(地址:105台北市敦化北路240號4樓,電話:02-2349-1566,傳真:02-8712-9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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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
由主辦單位成立評審小組審議評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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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公佈
評選結果將於評審作業完畢後,公佈於觀光局網站,並通知得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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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則
一、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比賽,違反規定者取消得獎資格,獎金、獎狀如數繳回。至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二、 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或減之。
三、 得獎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歸「中華民國」所有,管理使用機關為「交通部觀光局」,本局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四、 銅牌(含)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件,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五、 評審前,若遇不可得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賠償之責。
六、 得獎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七、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
[hr] (2009-09-12 2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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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a52a2a">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2009聚焦海巡攝影比賽[/center]
資料來源網址
http://www.cga.gov.tw/Web_News/newDoc_Detail.asp?FID=440219
簡章下載
2009聚焦海巡攝影比賽簡章
報名表下載
2009聚焦海巡攝影比賽報名表
歸屬同意書下載
2009聚焦海巡攝影比賽歸屬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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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
得獎者將另行通知,並公告於活動網址,擇期公開
頒獎。
(一)社會組、學生組各組金牌1名,各得獎金新台幣參萬元與獎盃1座。
(二)社會組、學生組各組銀牌1名,各得獎金新台幣貳萬元與獎盃1座。
(三)社會組、學生組各組銅牌1名,各得獎金新台幣壹萬元與獎盃1座。
(四)社會組、學生組各組優選5名,各得獎金新台幣伍仟元與獎牌1面。
(五)社會組、學生組各組佳作20名,各得獎金新台幣貳仟元與獎牌1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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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
為使民眾瞭解本署「海域執法、海事服務、海洋事務」等三大核心任務,並配合政府積極發展海洋產業與海上遊憩活動,鼓勵民眾親近海洋,喚起全民海洋意識,藉由本項攝影比賽,提高全民對海域生態保育、海域執法救難、海域觀光遊憩、海洋環境保護與污染防治之認識與支持,進而導引建立優質海洋文化,實現「生態、安全、繁榮」的海洋國家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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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以下簡稱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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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對象
(一)社會組:全國愛好攝影之社會人士。
(二)學生組:全國愛好攝影之在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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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海洋、海岸之美、海域觀光遊憩、海域生態保育、海洋環保、海域執法救難等活動之攝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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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規格
(一)135mm以上彩色正負片。
(二)高階數位相機拍攝之作品(600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為最大尺寸之jpg《fine、high quality》或bmp檔、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不得使用Photoshop等影像軟體做任何影像合成)。
(三)沖洗成6×8吋或最長邊不超過8吋之照片參賽,並附原始檔光碟。
(四)不得裝裱、護褙、連作、格放、合成及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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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方式
(一)參賽者詳填「2009聚焦海巡攝影比賽」報名表(如附表1),黏貼於照片背面(每件1張),未填寫完整及字跡潦草致無法辨識者不予評審;參加學生組作品需檢附在學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未附者不予評審。來信時請於信封外註明參加「2009聚焦海巡攝影比賽」,相關活動資料查詢網址: http://www.cga.gov.tw。
(二)比賽作品限未曾參與任何比賽獲獎或公開發表或製作
成品者為限,嚴禁盜用、抄襲、仿製他人作品參賽,違者取消得獎資格,獎(盃)牌、獎金應即全數繳回,獎項不遞補;若有違反著作權法等相關法律責任應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本署無關。
(三)各組每人以參加5件為限,若超過件數,得由主辦單位任選5件參賽,參賽者不得異議。參賽者不得跨組參賽,銅牌獎以上作品每人限得1件,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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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日期
民國98年8月1日起至98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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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地點
本署人事處(11698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3段296號)洽詢電話:02-22399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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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
邀請本署攝影社、專業攝影團體、攝影名家及專
家學者公開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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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規定
(一)得獎作品之著作者,同意以本署為著作人享有著作財產權,並與本署簽訂「著作權歸屬同意書」(如附表2),本署得依著作權法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授權及公開展示等權利,得獎者不得再要求本署給付任何酬勞。
(二)參賽作品經評審結果未達獎項標準,該獎項得從缺,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得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
(三)參賽作品如需退件(得獎者除外),親至收件地點領取,或自附回郵並註明收件人地址、姓名,否則不予退件。評審前若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四)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hr] (2009-09-12 2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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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a52a2a">鬍鬚張創意LOGO&吉祥物徵選活動[/center]
活動網址
http://www.fmsc.com.tw/fmsc/kuso.html
logo下載
http://www.fmsc.com.tw/fmsc/agreelist.html
報名表下載
報名表
著作權轉讓與同意書下載
著作權轉讓與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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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
1、金賞獎 1名 獎金10000元、免費魯肉飯吃一年、獎狀
2、銀賞獎 1名 獎金 5000元、免費魯肉飯吃半年、獎狀
3、優 選 3名 獎金 1000元、鬍鬚張產品禮券3本、獎狀
1、金賞獎 1名 獎金10000元、免費魯肉飯吃一年、獎狀
2、銀賞獎 1名 獎金 5000元、免費魯肉飯吃半年、獎狀
3、優 選 3名 獎金 1000元、鬍鬚張產品禮券3本、獎狀
凡入選創意LOGO或吉祥物徵選之參賽者皆可獲得「鬍鬚張49週年慶─彩虹炫T」1件。
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於得獎人所有,但財產權歸於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主辦單位有權無償使用相關文字圖案以應用於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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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目的
鬍鬚張至今年已邁入第49個年頭,除了美味的魯肉飯名聲遠播以外,LOGO的形象也已深植人心,不僅與顧客的生活關係 極為密切,更蘊含了許多無價的美好記憶與文化傳承。為使顧客深入瞭解鬍鬚張的美食文化與不斷創新的活力,將「發揚 台灣傳統小吃文化」觀念普及深植於顧客,希望透過您的共同參與、腦力激盪、創意思考,將「鬍鬚張LOGO」設計出更 多KUSO的樣貌,並徵選出足以代表鬍鬚張的吉祥物,沿用於未來鬍鬚張相關宣傳文宣,並同時讓民眾對鬍鬚張有更深刻 的認識,將鬍鬚張魯肉飯文化帶入日常生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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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辦法
徵件日期: 98年8月15日至10月15日止
初選作品公佈日期: 98年10月27日(選出15名進入決選)
得獎作品公佈日期: 98年11月6日(選出金賞、銀賞各1名、優選3名)
參加對象: 凡喜愛設計創作之個人,不限年齡、經歷,皆可參加本徵選活動。
徵件內容: (1)創意LOGO設計 (2)吉祥物設計
徵件規格: 1.參賽作品請一律以 illustrator 繪圖軟體繪製彩色圖樣,色彩標示以CMYK標色方式註明。
2.作品光碟請註明作品名稱,標示或黏貼於光碟上。
3.參賽作品請列印於A4規格白紙(21×29.7㎝)並裱在A4黑色卡紙上,圖幅長寬勿小於15㎝,且將報名表浮貼在A4卡紙背面。
4. 報名表中需附上 300 字以內之設計創作理念,以電腦輸入或正楷書寫。
5. 報名表及著作權轉讓同意書,請至本活動網頁「檔案下載區」下載 。
寄件需包含: 1.作品列印1份
2.燒錄電子檔光碟1份
3.報名表
4.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寄件地點: 248台北縣五股工業區五工一路106號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行銷部 收
評審標準: (1)創意性 50% (2)應用性 30% (3)技巧性 10% (4)整體性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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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條款及細則
一、 本活動由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主辦,只限於 2009年10月15日前完成報名手續之參賽者,參加次數不限。 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之員工及其家屬均不得參加本次活動,以示公允。
二、 參賽作品收件截止日期為2009年 10月 15 日,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
三、 參加辦法 : 參賽者必須於2009年10月15日以前郵寄提交「創意LOGO或吉祥物」創作,寄件含:(1)列印1份 (2)燒錄電子檔光碟1份 (3)報名表 (4)著作權轉讓同意書。
四、 比賽將分為初評與複評。初評評審,將由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及樓上有限公司(Pizza Cut Five)評選代表選出15名最佳設計作品,獲選的參賽者將獲得「鬍鬚張49週年慶─限量版彩虹炫 T」1件,且可進入複評。進入複評的15名作品將會於官網上作展示,由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及樓上有限公司(Pizza Cut Five)專業評審進行最終審核,選出金賞獎1名、銀賞獎1名與優選3名。
五、 獲選入圍複評的15名作品參賽者將於2009年10月底收到主辦單位通知有關領獎事宜。
六、 得獎者將於 2009年11月13日前收到主辦單位通知有關領獎事宜。其他參加者將不再另行通知。
七、 獎品不得兌換現金及不得退換,主辦單位保留更改獎品之權利,毋須另行通知。
八、 本活動注意事項載明於活動網頁中,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 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有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九、 得獎者應於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贈品,並提供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登記資料不符,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十、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導致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 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不負任何責任,且如有致損害於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
十一、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之資料或使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寄出之通知,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 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為任何主張。
十二、 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之因素,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有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
十三、 參賽者若未在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指定時間內回覆得獎通知,視同放棄得獎權利,魯肉飯免費一年期間為99年1月1日至99年12月31日止,魯肉飯免費半年期間為99年1月1日至99年06月30日止,得獎者不得將其領獎資格轉讓予任何第三人,得獎者本人在上述期間內持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發放之證明文件,可至鬍鬚張直營門市免費享用小碗魯肉飯(限本人使用),期間經查證非本人使用屬實時,
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拒絕得獎者免費兌換,並即刻取消魯肉飯免費一年或魯肉飯免費半年之獎勵。
十四、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十五、 得獎作品之著作人格權仍屬於得獎人所有,但財產權歸於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所有,主辦單位有權無償修改、使用相關文字圖案以應用於相關媒體宣傳或平面出版等,供作出刊、重製、格放、公開展示、商品化及其他權利行為,本人將不異議亦不另行索取費用。
十六、
參加者必須同意其作品刊登於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之推廣宣傳刊物或網站上。
十七、 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可自行更改此次推廣活動之條款及細則而不需另行通知,參加者同意完全遵守。
十八、 鬍鬚張股份有限公司將保留一切在推廣活動中之最終決定權,包括取消任何人之參加或得獎資格,任何人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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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 #a52a2a">記憶光點-2009第四屆數位島嶼攝影比賽 [/center]
活動網址
http://cyberisland.ndap.org.tw/news_content.php?id=80
報名表下載網址
2009 第四屆數位島嶼攝影比賽 報名表_記憶光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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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辦法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獎狀乙紙。
優選 (8 名):獎金新台幣3仟元整,獎狀乙紙。
入選作品(10 名):精美紀念品 ,獎狀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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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說明
只要是與台灣歷史有關,影像中的人事物足以喚起個人、家族、社區、鄰里或國家回憶之作品皆可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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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辦法
凡自行拍攝或持有足以彰顯這個主題的老照片皆可參加,照片需配上二百字以上,六百字以內的短文敘述與相關欄位填寫。
評審評分將以影像與文字的整體搭配為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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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資格
凡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之人士。
(中央研究院同仁、主辦單位工作人員及其三等以內之親友不得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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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規格
1. 參加件數不限。
2. 拍攝時間不限。
3. 每件作品需確實填寫相關文字說明。
4. 作品以正片、負片或數位格式拍攝皆可。
5. 數位作品原始檔案大小為500萬畫素以上規格之JPEG (fine、high quality)。
6. 作品為正片、負片或照片者,需掃描成3MB以上之JPEG檔案。
7. 曾在各美術館及博物館、藝廊等公開展出之作品,不得參賽。
8. 曾於任何比賽當中得獎或曾出版之作品,不得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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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2009年9月18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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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方式
( 兩項皆需完成,才算報名成功 )
1. 照片上傳
(1) 於2009年9月18日23:59前(以網站系統時間為準),將作品上傳至「數位島嶼」網站會員個人相簿中,參賽者登入本網站請填寫真實姓名(會員各功能教學)。
(2)每人不限制參加件數,唯每件參賽作品得獨立設置一相簿。
(3)上傳照片時請完整填入所有資料欄位,填寫不完全者視同報名未成功,不納入比賽。(欄位內容詳見第7點)
(4)相簿與相片「標籤」欄位請完整填入:「2009數位島嶼攝影比賽」。
(5)「相簿名稱」與「照片名稱」欄位皆填寫作品主題。
(6)「相簿介紹」欄位請填寫200~600字,有關此作品敘述之小故事,並勾選相簿分類為會員聚落-記憶光點,同時設定標籤(如下圖所示)。
相簿介紹圖示
[圖]
(7)「照片敘述」欄位請自行鍵入填寫:
A. 拍攝年代
B. 拍攝地點
C. 拍攝者(參賽者自行拍攝可不填)
D. 主角
E. 其他
相片上傳欄位填寫圖示
[img]http://cyberisland.ndap.org.tw/fck_upload/Image/023(1).jpg[/img]
2. 郵寄資料
郵寄資料於收件截止日2009/09/18(以郵戳為憑)前寄至「115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二段130號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文物館403室 拓展台灣數位典藏計畫分項 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2009 數位島嶼攝影比賽」。郵寄資料需包含下列三項:
(1)報名表:(按此下載報名表)
A. 請確實填寫報名表內所有欄位
B. 每件作品限填一張報名表
C. 報名表格可自行複印
D. 若因報名表填寫不實而造成作品判定困難,請參賽者自行負責
(2)實體相片:
A. 每張作品請沖洗為8×10吋,背後需註明主題與參賽者姓名,並將報名表浮貼於作品上。
B. 參賽作品請自行包裝完整(建議不可大於29.7*42cm)。若因包裝不良造成作品毀損,請參賽者自行負責。
(3)作品光碟:
A. 內含作品數位檔案(請提供最大檔案供展覽活動輸出使用)與報名表電子檔案。
B. 報名作品兩件以上之參賽者,參賽作品可燒錄於同張光碟中,但須以不同資料夾存放,且資料夾名稱需與內含之參賽作品名稱相同,與作品對應之報名表電子檔亦置於同一資料夾中。
C. 不同參賽者之作品請分別燒錄(於不同光碟中)。
3. 上述之數位檔案及郵寄資料等報名辦法,請於期限內繳交與上傳完畢,缺少任何一項即視為報名不完整,取消比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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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公佈
暫定於2009年10月20日於網站公佈得獎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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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獎日期與地點
暫定2009年10月31日於台北數位藝術中心舉行頒獎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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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參加比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者)。
2.第三名以上獎項,每人限得壹件,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3.參賽得獎者,得配合主辦單位要求提供相關作品檔案資料或照片,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4.實際展出形式依照主辦單位規劃。
5.參加本活動之作品於上傳「數位島嶼」平台後不得刪除,獲獎作品(前三名、優選與入選)之著作財產權則全部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依宣傳所需,行使一切非商業性使用、無限次公開展覽及上網展示之權利,並依循CC授權「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方式,均不另行通知及致酬(創用CC授權)。
6.主辦單位展出作品、出版等作為時,將尊重作者的署名權。
7.若有第三人對圖片中的人、建築或其他事物提出權利聲明或不滿,參賽者應承擔圖片所引發的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8.參賽者擔保參賽作品為本人之原創性著作,若參賽作品之內容有使用他人受著作權保護之資料,皆已獲得著作權人(書面)同意,參賽者並擔保參賽作品未含有誹謗或不法之內容,且未侵害他人之權利。
9.參賽作品若為二人以上之共同著作,簽署參賽報名表之參賽人亦已通知其他共同著作人本簡章之條款,並經各共同著作人全體同意本簡章之條款,並獲得授權由參賽者代為簽署參賽報名表,若有第三人對該參賽作品(文字、圖像)提出提出權利聲明或不滿,參賽者應承擔所引發的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除取消得獎資格外,獎金、獎品、獎狀如數繳回。
10.獎金均需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若該作品為共同著作,由得獎者自行決定得獎名次所獲之稅後獎金分配。
11.得獎者需將本人之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本人受款帳戶存摺影本寄至主辦單位,經主辦單位核對身份無誤後,始發予獎金至得獎者本人之帳戶。
12. 凡參加者均視同遵守本簡章之規定。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並公告於數位島嶼網站新聞總覽區與拓展台灣數位典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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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單位
指導單位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主辦單位
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拓展台灣數位典藏計畫
子計畫二、數位內容公開徵選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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