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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沈志豪打算怎麼『解決』這件事???

會不會打算用存証信函的方式
逼瓊如公開道歉(可能是記者會,或公開信的方式)
以瓊如的道歉,模糊抄襲事件的焦點... :((2005-05-09 13:17)

alexsky2 寫到:
好像沒人看到,再貼一次

TO:citi

平凡老師並沒有在無限抄襲公司討論區發表聲明
那是熱心網友轉貼過去的
平凡老師原聲明是在The Five+-官方網站發表的
所以可能要請你稍微修正一下


已經改過來了
多謝指正 😃(2005-05-07 11:33)

countess 寫到:
pchone那邊~森氣樓和村田蓮爾的聯結是錯誤的 😉
new window按下去~出現的是亞璇的連結~
外聯結的速度還ok~可以接受:)

最後還是要說一句~做得太好啦!辛苦了^^~~




謝謝,小弟這個禮拜天會再整理一次資料

另外謝謝Ufun提供hinet的空間

http://kingfun.myweb.hinet.net/book/index.htm(2005-05-06 19:38)

sorry~現在才回覆

這兩天小弟除了在等pchome的空間恢復之外
另外也找到一家可支援外連的相本flickr.com
應此將大部份的jpg檔
全部都放在flickr.com的相本中
這兩天主要做的事情
便是將原來網頁的jpg圖的路徑
換成連到flickr的路徑(忘了用CSS真是..!@#$% 🐷 🐷 🐷 )
算了一下
被停權之前的日瀏覽人數約3、4百人
光jpg檔就大約有4M~5M之間(難怪會被停權 🤣 )

因為外連的關係,所以新的網頁圖檔顯示的速度
可能不像之前的那樣快

新的網頁:http://home.pchome.com.tw/cool/netgo



>>大隻熊
>>在黑秀看到的
>>有位好心人願意提供自己的網路空間出來
>>要不要跟他聯絡看看

小弟馬上去連絡
有結果的話
小弟會貼在這裡
感謝你提供的資料... 😃(2005-05-05 19:46)

Ufun 寫到:
p750010 寫到:
……真的爆了耶bbb

http://home.pchome.com.tw/cool/pchost/tie

我才剛把網址貼出去說~(汗)
是在維修還是怎樣… 😮

免費的都嘛兩光...別要求的太多了 😂


沒錯,因該是爆了
檔案都在
只是沒辦法瀏覽
可能是超過pchome的限制

小弟再找看看有沒有其他網頁空間
或者有人願意提供空間
小弟願意無條件讓與
sorry...(2005-05-04 13:06)

aowo 寫到:
"鐵的事實"的工作同仁們辛苦囉....
我覺得點按創作者名字 就可以直接另開視窗 顯示原尺寸對照圖
會較方便哩....參考一下.... 😜



小弟將這個功能加上去了
在每個作者下方
新增了一個new window的按鈕
按下去之後就會將該作者的所有作品
以新視窗開出. 😃(2005-05-03 08:50)

opiu 寫到:
citi 寫到:
天ㄚ

要不直接告訴我那幾張沒有抄襲 :(
搞不好這樣比較快釐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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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的事實--努力趕工中
http://home.pchome.com.tw/cool/pchost/tie


逛了一下
司淳帶刀女那張改頭像的圖是 森氣樓 畫的 補充一下


多謝指正
小弟今晚回去時馬上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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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的事實--努力趕工中
http://home.pchome.com.tw/cool/netgo[/quote](2005-05-03 08:46)

tsai0507 寫到:
我想大家可能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並不是說只能退書,而不能有其他的動作。
而是說,不管是控告侵權,或是要求回收下架,都不是你我能夠左右的。

如果說該出版社來個相應不理,任憑你我說破嘴,都無濟於事。
顯然他們目前正有意如此。

也唯有要求退書退款,才是我們目前能主動發起的。
各位不要小看退書這個動作,其實它對於出版社的傷害是十分大的。

就我所知,該出版社的書主要是由農學社經銷的。
而農學社通常的折扣是五成左右。
也就是說,如果一本一千元的書,批給農學社,只能收到五百元左右。

所以我們拿一本書要求出版社退我們一千元,他們當場就損失五百元。
因此如果真退個幾百本,再加上庫存,這本書出版社就別想賺錢了。
所以退書應該是現階段,最有力、最快速而有效的方法。

打官司,曠日費時。
而回收下架,他們頂多在封面貼個「本書有參考某某人的作品」的貼紙,
然後再把書發出去,我們拿他一點辦法都沒有。

所以如果退書退款能形成一種慣例,
該出版社下次就不敢出這種具有爭議性的書,
無形之中,可以促進台灣出版的良性競爭。

就算將來該作者換個名字再搞一次,
讀者還是有辦法抵制他的。
畢竟砍頭的事有人做,虧錢的事沒人會做的。



贊成
實質的行動
一定比我們在網路上討論
更具阻劾力
設計了一個退書用的icon
響應tsai0507的看法 😃
[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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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的事實努力趕工中
http://home.pchome.com.tw/cool/netgo(2005-05-03 08:39)

Ufun 寫到:
在黑秀那看到一個majan網友的想法滿不錯的如下:

去小豪子那樓下.網聚+舉牌~
牌中內容請不要涉及人身攻擊.只要稍微貼一些網路的舉證.
不要丟雞蛋灑冥紙.只要大家聚在那聊天+舉牌.應該沒犯啥法.
牌子上也不要寫啥沈X豪之類的.只要說?{書疑似抄襲.盜用..
甚至寫些"?{書插畫研究"或之類的.....
這不是要讓作者出來道歉.也不是要去那請願..
目的是"上新聞"."宣傳"."讓更多人知道".....
再下只想讓全台灣知道此事...


只是需要一個帶頭老大 😂


給他想幾句搞笑的口號
到沈志豪樓下『快閃』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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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的事實趕工中...
http://home.pchome.com.tw/cool/pchost/tie(2005-05-02 17:43)

天ㄚ

要不直接告訴我那幾張沒有抄襲 :(
搞不好這樣比較快釐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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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的事實--努力趕工中
http://home.pchome.com.tw/cool/netgo(2005-05-02 11:47)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C0000001310
第 310 條 (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2005-04-29 19:39)

原本只是路人甲
看熱鬧的..
可是今天在看了沈先生網站上的聲明稿後 😈

只覺得該響應大家...

前面看到有人提出要設計一個網站將整件事情記錄下來
似乎還沒有人幫忙
因此小弟設計了一個網頁稿
http://home.pchome.com.tw/cool/pchost/tie/tie.jpg
但還沒定案
內容也還沒整理(需要個三、四天吧...)
目前網站上的規劃大致分為四個單元
分別為

1.故事原由
2.抄襲圖例比對
3.沈志豪的說法
4.相關討論

不知道各位前輩覺得內容上是否還需要加些什麼
或者已經有前輩已經在做網頁一事
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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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在停止說謊
我們就要讓事實說話(2005-04-25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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