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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沙環礁國家公園及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次識別意象標誌徵選活動 ,2013/08/31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美術比賽:設計比賽,投稿活動,漫畫比賽,美術插畫比賽,兒童繪畫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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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沙環礁國家公園及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次識別意象標誌徵選活動 ,2013/08/31 2013-04-15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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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沙環礁國家公園及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次識別意象標誌徵選活動



活動網站:

http://dongsha.cpami.gov.tw/tw/newsContent.aspx?id=1189

主辦單位: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參加對象:

凡對形象識別意象設計有興趣之人士皆可遞件參加。

作品主題:

包含「東沙環礁國家公園」及「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兩主題,以能代表東沙環礁及海洋之地形、生態及人文意涵進行創意圖樣設計(不同主題請分別製作投稿)。

簡章索取:

即日起請至本處全球資訊網下載活動簡章及報名表,或至本處解說服務中心索取。

網  址:

http://marine.cpami.gov.tw

洽詢電話:

07-3601898 轉分機1865 陳麗秋。



繳交文件:

1. 本案依選擇主題以平面創作為主。
2. 設計圖稿以A4尺寸彩色製作輸出,並請分別黏貼於八開(30cm×42cm)黑色硬卡紙上(一件作品一張)。
3. 需檢附光碟,光碟上註明作者、參選主題,內附「創作理念及作品說明」之word檔、創作圖稿之向量檔(須為業界常見格式,若有內嵌文字請轉成路徑)及TIFF檔(圖片寬度4800像素以上,解析度300dpi以上),原作若為手繪者,須自行轉為電腦檔,並符合以上規格(一件作品一片光碟)。
4. 報名表及同意書乙份。報名表請浮貼於硬卡紙背面。
5. 設計說明請於報名表「創作理念及作品說明」填寫,並以300字內表達作品創意與意涵說明(另附於光碟內)。
6. 參賽作品正反面不得書寫、標記或列印作者姓名及任何足供辨認該作品之特殊記號。

收件時間:

自即日起至民國102年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收件方式:

1. 請將應繳交文件於收件期限內以親送或掛號寄至811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4號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 解說教育課收。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東沙環礁國家公園及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次識別意象標誌徵選活動(二)」字樣。
2. 同一報名者作品可併置於同一信封袋內郵寄。
3. 郵寄送件時請注意包裝妥善,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

作品評選:

1.聘請相關專家學者及管理處相關人員共同組成評選小組於102年9月評選。
2.評分標準:設計完整性30%,創意性30%,美感20%,應用可行性20%。
獎勵辦法:
每一主題評選出第一名乙位、第二名乙位、第三名乙位及佳作三位
1. 第一名:各頒發新台幣陸萬元整獎勵及獎狀乙幀並獲得主辦單位優先採用權。
2. 第二名:各頒發新台幣肆萬元整獎勵及獎狀乙幀並獲得主辦單位採用權。
3. 第三名:各頒發新台幣貳萬元整獎勵及獎狀乙幀並獲得主辦單位採用權。
4. 佳作:各頒發新台幣参仟元整獎勵及獎狀乙幀並獲得主辦單位採用權。
所得獎勵均須依所得稅法規定課稅。
揭曉期間:得獎名單將於102年9月底,公告於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網站,並通知得獎人。

附  則:

1. 參賽作品應為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並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著作權有爭議、已被買斷或曾授權他人使用之作品請勿參賽,違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就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所受的損害並負賠償之責。違反本規定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徵選資格、得獎資格並追繳獎勵及獎狀,獎項不遞補。
2.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專業評議,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名額以不超過原獎勵總額為限。
3. 同一主題每人最多繳送3件作品,如超過3件得由主辦單位任選3件參選,作者不得異議。第三名以上獎項(含第三名)每人限得一件。
4. 參賽或徵選作品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對收件時完好的徵選作品主辦單位負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壞或遺失者,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5. 所有參賽者作品及相關資料恕不退件,請自行留存備份。
6. 著作權約定:
• 得獎作品之所有著作財產權歸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所有,得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及公開展示權利,除發給獎勵外,均不另行通知及支付稿費或版稅。
•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對得獎者送件之圖稿,有宣傳、印刷、圖片揭載、公開展覽及無償重製之權利,並得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
• 得獎者應放棄行使著作人格權,並配合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權讓與契約。
7. 凡參選者均視為認同本徵選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
8. 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並公佈於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網站。
9.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LOGO及標準字、東沙環礁國家公園標準字、第一次次識別意象徵選佳作作品:詳請見官網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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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是春秋等閑賦,識盡停跡翻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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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美術活動或是個人繪畫參展等,
希望在版內宣傳可以私訊我。
ˊUˋ
Should you need further information, pls feel free to contact me.
Best Regards,
Piauling Huang
piau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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