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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台灣OTOP設計大賞,2010/03/31總獎,100萬

發表新主題 回覆主題 美術比賽:設計比賽,投稿活動,漫畫比賽,美術插畫比賽,兒童繪畫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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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台灣OTOP設計大賞,2010/03/31總獎,100萬 2010-02-27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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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台灣OTOP設計大賞


活動網址: http://www.otop.tw/news/107058.html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執行單位: 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附件

壹.

甄選目的
為提升台灣地方特色產品之設計美感,並能傳遞台灣各地之生活文化與在地精神,本活動期望運用地方特色結合創意巧思,開啟地方特色產業與設計產業人才發揮與交流的管道,邀請各界運用多樣化資源,賦予台灣地方特色產品新的生命力,拓展延伸台灣地方特色產品的創新價值。

貳.

參加資格
地方特色產業業者、設計業工作者或大專院校相關科系均可報名參加,惟地方特色產業業者必須為參與團隊成員之一。(設計業者或學生必須與地方特色產業業者合作提案)
參.

活動內容

一.甄選主題
本年度以『台灣新印象』為主題,著重國外旅客角度構思代表台灣形象之商品設計,透過優質設計加值地方特色產品,聚焦在台灣帶給國際友人的三大印象:寶島美麗風光、地方特色文化及熱情友善的生活型態。

二.競賽組別
(一)生活工藝類:以地方特色產品為基本素材,延伸設計之創意生
活用品或工藝品。

(二)產品包裝設計類:地方特色產品之包裝設計,足以呈現其產品屬
性及價值特色的包裝。
補充說明:
地方特色產品之範疇為台灣各鄉、鎮、市,具歷史性、文化性、獨
特性之產品。(請參考http:// www.otop.tw/)

三.競賽獎勵

(一)、生活工藝類:
1.設計大賞獎5名:獎金新台幣10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
2.創新佳作獎5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狀1紙。

(二)、產品包裝設計類:
1.設計大賞獎5名:獎金新台幣8萬元,獎座1座,獎狀1紙。
2.創新佳作獎5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狀1紙。

肆.報名作業

一、報名時間
報名日期自99年3月1日至99年3月3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1.報名資料請向執行單位索取或至OTOP地方特色網(www.otop.tw)下載。
2.參賽者報名時需同時繳交以下資料,文件資料部分請依下列順序備妥裝袋。

A報名資料
1.申請文件封面(附件1)1份
2.參賽者報名表(附件2)1份
3.著作權聲明書(附件3)1份
4.團隊合作同意書(附件4)1份
5.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工廠登記證或立案證書影本1份
6.附件(其他有助於審查作業之參考資料)1份

B作品資料

內 容 說 明
1.作品說明表(附件5)一式5份
2.作品圖片:設計圖檔為電腦製圖,以平面圖或立體圖、三視圖等方式,具體、完整地表達產品正面及側面外觀、產品比例與大小。(請印製於A4紙上,限制於5頁內)一式5份
3.電子檔(光碟)

A.將作品說明表及作品圖片電子檔存於光碟。
B.圖片檔為PC規格,須為以下兩種格式之一:

‧jpeg檔:檔案大小不超過1MB
‧tiff檔:解析度300dpi,CMYK色彩1份

三、 受理方式
以掛號郵寄或親送執行單位「105台北市敦化北路8號7樓 中衛發展中心 陳端恩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2010台灣OTOP設計大賞」字樣。
伍.

整體流程說明



說明:

一、本處邀請相關專家召開設計審查會議,初審會議評選出20名(每組入圍10名),於 5月21日決審會議之現場當天攜帶作品初步模型或打樣進行五分鐘簡報說明,決審會議將評選出10名(每組5名)為設計大賞獎。

二、設計大賞獎每案補助產品製作費(獎金)於決審公布簽約後核撥50%,及量產後核撥50% ,分二期核撥。

三、設計大賞獎得主生產完成之每件/組產品須包含完整包裝及中英文產 品標示。得獎團隊必須配合後續媒體發表會及參加主辦單位辦理之相關展售會,並於99年9月1日前無償提供得獎完成品5組予主辦單位參與展示及發表。(以上初審、決審、頒獎典禮日期等,主辦單位因業務需要得變更調整之,再另行公告。相關訊息請見www.otop.tw)

陸.

評審作業

一、評審委員
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邀集地方特色產業、產品行銷、設計、通路及相關領域專家,組成專業評審小組,進行公開審查。


二、 評審標準
項 目 內 涵 比重
主題性 呈現主題之「寶島美麗風光、地方特色文化及熱情友善的生活型態」特質 40%
創新性 (1)生活工藝類:材料創新、工法創新、表現形式創新。
(2)產品包裝設計類:設計創意、結構設計、作品美觀性、實用性、減少包材及物流成本。 30%
市場性 量產可能性、市場接受度、行銷通路可行性、異業合作潛力 30%
合計100分

三、評選結果公布
比賽結果除通知得獎者外將公布於OTOP網站: http://www.otop.tw

柒.注意事項

一、申請作品需為因應本次甄選之原創性設計,於市場上未曾公 開發表,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獲選業者事後若經人檢舉並查證屬實有違反評審作業程序之規定或有抄襲、仿冒事實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其資格外,並追回其領取之證書、獎金 (若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等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擔負)。

二、報名繳交文件後將於7個工作日內收到確認通知,報名者若於時間內無收到確認通知,請儘速洽詢報名聯絡人。

三、設計大賞得獎者必須順利開模實際生產100套以上產品,並配合主辦單位相關展售會期間內生產足量以供銷售。

四、如為多單位組成之合作團隊,產品製作經費得推舉一單位為代表領取 (款項之分配比例,由團隊成員自行協議)。

五、所完成之著作,其著作財產權於著作完成時,屬參賽者所有;參賽者 如為多單位組成之合作團隊,為免日後發生爭議,其著作權之交易、成員間之關係(委託或授權)等事項,需由成員間自行釐清權責,宜先行以契約約定之。

六、所有得獎作品、產品皆需配合參與主辦單位相關推廣活動,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獲選商品之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推廣、報導、出版等非營利推廣之用。

七、於決審通過後得獎者需另與主辦單位簽署產品製作合約。

八、參選設計案如未達評審標準,評審團得決議減少補助案數。

九、參選繳交之相關資料,均不退件,請自行留底備份。

十、參賽作品之所有運送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

十一、凡參加此活動者,視同承認本活動相關規定;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正公布。

【聯絡窗口】
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生活產業部 陳端恩
台北市105松山區敦化北段8號7樓
電話:(02)2751-3468#8904 傳真: (02)2781-7469
電子信箱: 904@email.csd.org.tw
OTOP地方特色網: http://www.otop.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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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是春秋等閑賦,識盡停跡翻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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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在版內宣傳可以私訊我。
ˊU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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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auling 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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