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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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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亂 註冊: 2002-12-04 發表: 616 來自: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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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標題: 飛象畫家荷靚公然盜圖,畫界之恥!【轉貼】 2005-10-22 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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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第一張是比較混了一些,至少服裝飾物可改變一下,其它也還好只是借用姿勢參考而已,中外畫家或多或少都會參考模特兒畫,因為姿勢和光影要憑空想像畫很難,不能說盜用或抄襲只能說參考,當然被參考的對像如沒被告知心裡也會不爽,你們就協商一下吧,但說抄襲盜用實在太沉重了,至少看得出作者花了不少時間,而不是直接挪用或拼貼這麼可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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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y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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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kennyart 註冊: 2004-06-23 發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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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標題: 飛象畫家荷靚公然盜圖,畫界之恥!【轉貼】 2005-10-22 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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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750010 寫到: | 唉…
另外不管其他畫家參考照片有沒有問題…
今天很明顯這張圖就是「照描」的~
如果要說別的畫家也畫明星照片就沒關係…
所以畫家就可以隨便拿別人照片來「描」~
而不需要過問…
我想這對被拍照者(不僅限於COSER)本身就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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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問題所在~
如果你有看其他插畫家的作品, (再強調, 並不是全部喔...)
就知道這樣的情況有多氾濫......
所以我說, 如果這樣的行為被法律驗證ˋ討論後確定是錯的行為,
那麼, 往後其他參照照片畫畫的插畫家也一樣得受約束......
p750010 寫到: |
你想討論COS合不合法這些問題麻煩你另外開一個主題吧…
這篇的版主原意並不是要討論這個~
再說下去就離題了~ |
sorry~以上討論請繼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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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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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joanna 註冊: 2005-01-25 發表: 128 來自: 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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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標題: 飛象畫家荷靚公然盜圖,畫界之恥!【轉貼】 2005-10-22 0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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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以前有聽某位提過,平凡在日本是被傑尼斯提過控訴的,因為木村拓哉的問題,我不知道是真是假,不過之前在黑秀也有看過類似討論,那些插畫家那樣利用,危害到模特兒的肖像權及攝影師的著作權!如果明星提起控訴,就會吃上官司。
簡單來說,這位Coser去告,理論上來說告的贏,但告了也沒多少錢,如果這麼介意就交給法律審判,不然貼多少討論區也是沒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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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nt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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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countess 註冊: 2005-04-24 發表: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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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標題: 飛象畫家荷靚公然盜圖,畫界之恥!【轉貼】 2005-10-22 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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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Ares"]我也畫過COS照阿 😈
不過我除了有當事人同意之外,我也要經過攝影師同意才會畫....而且都會告知商業用...
不管平芬跟德珍如何,至少被畫的人沒叫他們不要用..
而這個出版社已經被告知不能再用了,也不追究了..後來偏偏還是要用
起碼的尊重都沒有..
[quote="p750010"]
你比較懂得尊重, 知道必須知會or詢問當事人同意, 😃
但是平芬跟德珍, 難道因為被畫的人沒叫她們不要用,
就能光明正大的用嗎??連詢問都不必?? 😮
這論點蠻奇怪的, 如果這樣的行為是錯的, 那不能就是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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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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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joanna 註冊: 2005-01-25 發表: 128 來自: 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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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標題: 飛象畫家荷靚公然盜圖,畫界之恥!【轉貼】 2005-10-22 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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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說, 平芬跟德珍的畫冊是我最愛的收藏品,
如果他們參照明星照片作畫而有侵權行為,
那麼...我也是幫兇了...><...
p.s.記得淑芬後來找她姪女(是姪女嗎?)拍照作畫用喔~~
可能是跟明星肖像權有關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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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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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joanna 註冊: 2005-01-25 發表: 128 來自: 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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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ve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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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snowvega 註冊: 2002-12-08 發表: 906 來自: 汙穢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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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標題: 飛象畫家荷靚公然盜圖,畫界之恥!【轉貼】 2005-10-22 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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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vega 寫到: | 在日本
法律上,這種事件是可能在法律上會產生糾紛,而且告的贏
道德上,會死的更難看
在台灣
法律上,重製就是另一張新作品了,所以也受到保護,告不告的贏就不得而知
道德上,都已經本人告知請勿盜用了,還用,基本上是很糟糕的 |
這就是這位插畫家犯的嚴重錯誤,
當事人不同意還用....答應了不用還繼續用....
一個人的"誠信"何其重要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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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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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joanna 註冊: 2005-01-25 發表: 128 來自: 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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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標題: 飛象畫家荷靚公然盜圖,畫界之恥!【轉貼】 2005-10-22 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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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750010 寫到: | sanoko:
引言回覆: | 我個人覺得… 這並非盜用,並不能跟某鐵事件混為一談、搭順風車出來罵人…|||
看起來是都有重新繪製過了(?),就跟臨摹的作品拿來賣一樣,也沒見那些畫家被大師遺親控告啊…
如果畫的像也是錯,那大家都來印象派吧XD…(而且本事件中的範例我覺得非常不像) |
重新繪製喔…=__=b
我把左邊照片搬過來…,再把透明度調到45%
發現幾乎完全重合耶~
其實這件事的重點是在於沒有事先告知Coser~
我想這是尊重的問題…跟你說的「小心眼」…沒什麼關係吧~
也許你沒有COSPLAY的經驗…
就我來說~(雖然我也沒COS過幾次啦)但如果誰沒經過我同意就拿我的COS照去照描甚至出書…
我一定會想給他一拳~=___=bb |
我也很喜歡COSPLAY
也很尊重COSER
這點心情是一樣的
所以請不要誤會 😉 ~
但是重新繪製過的東西且做過修改
你只能說他相似、拿你的照片參考
不能說他"抄襲" 😮 (我覺得抄襲這字眼對於創作者是一個很大的傷害)
且您一比對
說有百分之70像,那就是有百分之30不像
我看起來也是外輪廓有所不同(衣服)、整體光影完全不一樣
而且他的是一張"畫",不是一張合成的"照片"
我會說這是該畫家的繪畫創作 🐷
並不是像某鐵一樣沒動筆完全合成 😈
這是不一樣的
我覺得這事件可以笑一笑,說自己名氣很大,大到有插畫家拿自己的照片來畫
甚至可以說他也是該COSER的粉司,製作他的同人圖片
但是要說對方是畫界之"恥"、公然"盜用"(基本上他花時間繪製自己的圖片了不算盜用,只能說是風格相近的創作,並且參考了您照片的動態)
這樣對於該畫家太過沈重也不公平了…
另外小心眼指的是不用太鑽牛角尖啦~
知道就好了,不用把事情鬧大
因為這事件並沒有那麼嚴重,比較起來我會覺得被說成畫界之恥的這件事更嚴重
這是名譽問題啊
看開點吧 😃 ~
再跟該畫家聯絡看看吧,既然不能阻止
就合體吧!
以後成為該畫家專門的模特兒也很屌啊 8)
不要一直以"對方錯到不行、對方是壞人,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跟他撕破臉"的觀點來看待事件
換個角度找出路也許會有另一片天空 😉
PS:
主要只是解釋一下這事件沒那麼嚴重,要您別太生氣罷了
並非要爭論、筆戰,所以看看就好了喔~
生氣對身體不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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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o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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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sanoko 註冊: 2005-08-22 發表: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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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標題: 飛象畫家荷靚公然盜圖,畫界之恥!【轉貼】 2005-10-22 0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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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 另外講個題外的事情
跟主題沒有很大的關連的,所以也是當作我說廢話看看就好 😉
話說台灣某餐廳老闆是個"花"痴
對某花有很深的眷戀
於是乎他去把該花朵所有相關的稱號還有形容詞…等都註冊
然後全台到處找喳 😮
只要有任何公司、店家、產品有出現該花朵的中、英名稱或相關,他就告!
通常店家都沒特別為了店名或是菜名去註冊
大部分都告輸他
他這樣因為自己的喜好與獨佔,限制、抹殺了其他人\同好的熱情
我頗不推崇的 😈
我覺得既然大家都是同好,就該分享這份喜悅
分享,讓成果更甜美 ❤️
恩恩恩… 離題了,SORRY~
只是忽然想到而已,沒啥重點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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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o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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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sanoko 註冊: 2005-08-22 發表: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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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標題: 飛象畫家荷靚公然盜圖,畫界之恥!【轉貼】 2005-10-22 1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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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oko 寫到: |
且您一比對
說有百分之70像,那就是有百分之30不像
我看起來也是外輪廓有所不同(衣服)、整體光影完全不一樣
而且他的是一張"畫",不是一張合成的"照片"
我會說這是該畫家的繪畫創作 🐷
並不是像某鐵一樣沒動筆完全合成 😈
這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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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輪廓是一樣的,頭三張都能完全重疊在一起(第三張有點懶所以我沒試,因為是兩張合在一起)
光影是一樣的,亮度不同罷了,只要把照片的光亮調調就ok
第一張不用說了吧,
第二張只是加多了一隻手及臉有畫,衣服的花紋是完全可以重疊的
第三張也只是轉了個角度,傘的位置不同及臉有畫,依然可以完全重疊在一起
http://img454.imageshack.us/img454/6414/019ug.jpg
http://img444.imageshack.us/img444/3180/01h0cu.jpg
很明顯是直接在照片上照描,我不知道,直接在照片上印還能不能說是繪畫創作及參考
只能說,三張都肯定是在照片上直接"印"(描)出來的(拿扇子那張的衣服究竟是不是有重描我很懷疑),這種行為大家想用"抄襲","盜用",或"參考創作"就悉隨尊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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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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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rockrock 註冊: 2005-08-04 發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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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標題: 飛象畫家荷靚公然盜圖,畫界之恥!【轉貼】 2005-10-22 1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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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joanna"][quote="Ares"]我也畫過COS照阿 😈
不過我除了有當事人同意之外,我也要經過攝影師同意才會畫....而且都會告知商業用...
不管平芬跟德珍如何,至少被畫的人沒叫他們不要用..
而這個出版社已經被告知不能再用了,也不追究了..後來偏偏還是要用
起碼的尊重都沒有..
p750010 寫到: |
你比較懂得尊重, 知道必須知會or詢問當事人同意, 😃
但是平芬跟德珍, 難道因為被畫的人沒叫她們不要用,
就能光明正大的用嗎??連詢問都不必?? 😮
這論點蠻奇怪的, 如果這樣的行為是錯的, 那不能就是不能!! |
好吧,我沒說清楚
你說的當然對,但那是過去的事情,也已經被告過了,重點是平芬現在他們已經知道尊重而會去詢問,那有必要再去追究他們往事麻?
(我只是覺得既然已經是過去的事情了就不要再去挖人家的蒼疤了)
另一個而是出版社已經被告知最少要尊重,告知當事人用哪張帳片,結果還是沒做到,知錯了還是繼續錯
我只是把這兩者做個比較而已 ________________ 我是人生失敗組組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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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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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亂 註冊: 2002-12-04 發表: 616 來自: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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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標題: 飛象畫家荷靚公然盜圖,畫界之恥!【轉貼】 2005-10-22 1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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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s 寫到: |
好吧,我沒說清楚
你說的當然對,但那是過去的事情,也已經被告過了,重點是平芬現在他們已經知道尊重而會去詢問,那有必要再去追究他們往事麻?
(我只是覺得既然已經是過去的事情了就不要再去挖人家的蒼疤了)
另一個而是出版社已經被告知最少要尊重,告知當事人用哪張帳片,結果還是沒做到,知錯了還是繼續錯
我只是把這兩者做個比較而已 |
你大概誤解我的意思囉, 我也是用來做比較... (在這個事件裡)
平芬德珍他們的畫冊是我的珍藏, 要真追究, 那收藏的讀者也有責任(包括我)...
我是看了你的前言(非常律己), 然後後面的話馬上又對平芬放寬標準,
覺得這樣似乎有點矛盾而已......(我愛找碴 🤢 連錯字都會訂正喔...XD)
就像今天我也是看到這個事件,
把插畫家用明星照片來作畫的普遍情況而點出來而已,
這不是挖啥瘡疤...今天荷靖的行為只是反應出這個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
當然包括最有名的插畫家......
這事件, 若要認真追究,
無論是照描或是看著畫ˋ或臨摹ˋ或練習,
無論是否有營利行為, 凡無徵求當事者同意,
只要參考過照片的畫家大概會倒遍地吧......
包括你之前已經說明...同人誌是不合法的...
出版社默認這樣的行為, 是因為會帶來買氣或長紅,
大部分明星也不知道是不曉得還是有看過而不在意,
亦或是也默認畫家的行為...
因為也可能因此會為自己帶來人氣一樣的道理吧~(只是瞎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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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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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joanna 註冊: 2005-01-25 發表: 128 來自: 桃花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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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標題: 飛象畫家荷靚公然盜圖,畫界之恥!【轉貼】 2005-10-22 2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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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 寫到: | Ares 寫到: |
好吧,我沒說清楚
你說的當然對,但那是過去的事情,也已經被告過了,重點是平芬現在他們已經知道尊重而會去詢問,那有必要再去追究他們往事麻?
(我只是覺得既然已經是過去的事情了就不要再去挖人家的蒼疤了)
另一個而是出版社已經被告知最少要尊重,告知當事人用哪張帳片,結果還是沒做到,知錯了還是繼續錯
我只是把這兩者做個比較而已 |
你大概誤解我的意思囉, 我也是用來做比較... (在這個事件裡)
平芬德珍他們的畫冊是我的珍藏, 要真追究, 那收藏的讀者也有責任(包括我)...
我是看了你的前言(非常律己), 然後後面的話馬上又對平芬放寬標準,
覺得這樣似乎有點矛盾而已......(我愛找碴 🤢 連錯字都會訂正喔...XD)
就像今天我也是看到這個事件,
把插畫家用明星照片來作畫的普遍情況而點出來而已,
這不是挖啥瘡疤...今天荷靖的行為只是反應出這個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
當然包括最有名的插畫家......
這事件, 若要認真追究,
無論是照描或是看著畫ˋ或臨摹ˋ或練習,
無論是否有營利行為, 凡無徵求當事者同意,
只要參考過照片的畫家大概會倒遍地吧......
包括你之前已經說明...同人誌是不合法的...
出版社默認這樣的行為, 是因為會帶來買氣或長紅,
大部分明星也不知道是不曉得還是有看過而不在意,
亦或是也默認畫家的行為...
因為也可能因此會為自己帶來人氣一樣的道理吧~(只是瞎猜 🤣 ) |
那就是我的語誤了 😩
(還有錯字 😅 ) ________________ 我是人生失敗組組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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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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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亂 註冊: 2002-12-04 發表: 616 來自: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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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標題: 飛象畫家荷靚公然盜圖,畫界之恥!【轉貼】 2005-10-22 2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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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為友人報不平的個人論點並不代表友人的言論>
我們只要求對方出面公開道歉!這樣的要求會很難嗎?
聯絡了快一個月依然不肯出面解決嗎?
事件不只是只有我們~相信大家都眼睛在看~相信還有其他訴苦無門的創作者也有相同XX出版社不同畫家或同畫家盜用的事件!
畫家親口跟友人承諾的事情就可以不算數嗎?我們這邊也不是很小氣的人,做人要有"誠信"~對方先"不守諾言"在先~不能怪我們站出來說話!楚婉那張照片是最近新出的小說,即然畫家已經答應不會再用了~之前用過的照片,友人已經不計較了~但卻在最近新出的小說出現友人的COS照~卻沒跟友人說~這就他的不對,她違反她的諾言在先,畫家本身也承認她是也喜歡友人的COS~也是她的迷,但不表她這樣就可以說話不算話!更何況新的"楚婉"這張是原封不動的搬過去~已經是全部了~並不代表參考衣服或者是臉的作品,而是照單全抄。為何在此小說出刊的時候卻無告知友人是不是還有其他照片在出版途中,也不出來對友人做說明。
重點是出版社已經有出面調解過,現在卻又推的一乾二淨。
出名的人就可以說話不算話嗎?我們就要當被別人踩著屍體往上爬嗎?
還是說有錢有勢力的人最大,我們這些平民就不是人權嗎?
我只能說你們不是當事人~你們不會了解當事人的心血!
假如說你今天為了一個小說人物或歷史人物為那些虛幻的文字人物創作衣服
,這是屬於想像創作,卻被不肖之人拿去邀功之用或者是其他營業用途,那你們會不會不滿!還是你們真的為了名利而有著極大的虛容心!那很抱歉!我們跟這些愛慕虛容的人是不同種族的。
就連只是一個給友人的一個小小的道歉跟諾言都做不到,還能成就什麼大事呢!今天我們並沒有提出什麼要求,只是要畫家及出版社為他的諾言道歉(因為出版社早已知情,並不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畫家及出版社他們雙方面有做過協調),一通電話跟友人聯絡做出說明及道歉,就這樣,會很難嗎?有難到什麼地步嗎?做一個聯絡及說明會要他們的命嗎?難道一個畫家要讓人不信任到所講的話都要錄音存證或者白紙黑字加簽名蓋章才要算數嗎?就是怕他們出爾反爾當初就希望畫家白紙黑字簽名保證,礙於友人心軟讓他們口頭保證並沒有做白紙黑字的存證才會有今天這樣的問題再度發生!
請學會對他人的尊重!這是基本禮貌~不尊重別人的人~相對的別人也不會尊重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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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13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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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雅 註冊: 2005-10-21 發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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