俺個人的感覺啦:
第一、從他們第一篇有回話起,就是動輒法律
憑良心講,俺不喜歡這樣子,因為法律也不是這樣子玩
第二、俺這個人天生就是有辦法知道內幕
出書如此之快,還是一張一張去畫嗎 ?!
俺畫那台跑車都花了一個裡拜,小豪子動作會比俺快嗎 ?!
點到為止,剩下的就先不說了
第三、James 是 James,俺是俺
James 會心軟,不代表俺也會
即令是重繪,風格是抄就是抄,小豪子難免有脫罪之嫌
第四、罵人歸罵人,台階俺也早幫小豪子鋪好了
其實只要他跟大家道歉,俺再幫忙緩緩頰,事情就可休矣
不幸的是他聽不進俺真心的建議
鐵證實在是夠多了,再不跟大家道歉,恐怕會自誤誤人 !!
第五、大家都是看證據說話,至若那個啥瓊如講的往事,並不是大家在意的
大家在意的是:抄,還可以有這麼多法律、這麼多理由 !!!!!
第六、希望小豪子會看到這篇
。不管你怎麼說,都洗刷不掉大家對你抄襲的認知
。即令你告得贏,只會讓大家對你更反感、更直接反應在你書的銷量
這件事到目前為止,都不關俺的屁事
俺會跳下來廢話,是希望你不要自甘墮落,言盡於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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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無敵就是天下無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