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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ry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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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sherry99 註冊: 2003-09-30 發表: 623 來自: taip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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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dyB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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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EddyBear 註冊: 2004-08-23 發表: 92 來自: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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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對抗分級制度 ' 請你一起來連署 2004-12-02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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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已經是成年人了所以無所謂,
不過看到這樣的分級制度,只能說......
胡搞瞎搞胡搞瞎搞胡搞瞎搞胡搞瞎搞胡搞瞎搞...
真是夠了... 😈 😈 😈 ________________ 反正...生活...還不都是這樣混...
假裝...自己...像從前那般單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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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m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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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比沙華 註冊: 2004-03-05 發表: 7 來自: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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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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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TAKO 註冊: 2002-12-06 發表: 5575 來自: 章魚第75星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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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邪、鬼畜、超鬼畜!普遍級、普遍級、逾越限制級! 2004-12-02 22: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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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寫完要休息一下,去投書惡搞呢!
發現大家沒有注意到另一件事情
不是18歲以上就是啥都能看
這只是因為最近正好炒起來出版品及錄影帶分級管理辦法
所以看起來好像是限制級放上去就解決的問題
其實尚有〝逾越限制級〞
以下是我剛寫成的文章攻大家參考
淫邪、鬼畜、超鬼畜!普遍級、普遍級、逾越限制級!
─告誡不知道為何需要熱衷於〝反對〞出版品及錄影帶分級管理辦法的人們
目前出版品依照法規,等於未來將會被分類為三類:逾越限制級、限制級、普遍級,而這樣的判別方式正好違反〝憲法第十一條明定:人民有言論、講習、著作及出版的自由!〞很多人目前都知道「出版品及錄影帶分級管理辦法」會將出版品分類為普遍級和限制級,但都忽略了刑法第兩百三十五條早已訂立了「逾越限制級」這條件,簡單來說,出版品若是被判定為「非普遍級與限制級以內」的範疇時,就等於被宣告為禁書將列管與查封,不得在台灣販售與陳列。
逾越限制級是什麼?可以吃嗎?
很多人尚未清楚「普遍級」、「普遍級」與「逾越限制級」這三者的關係,因此先說明如下:
普遍級─
就是大家都能看!也就是看完會神清氣爽,不會思想邪惡,也不會作姦犯科,更不可能叛國跟走私軍火,宛如聖人一般,偉人專用。
限制級─
就是成人才能看!也就是政府為了表示自己是自由民主的國家,勉為其難的給你一些爛書看,這種書看了會淫邪、會暴力、會危害世人、會反叛政府與革命,更有可能是個不愛台灣的人。
逾越限制級─
不管怎樣就是不給你看!也就是禁止販售與陳列的書籍!也就是這種書看了,你會危害世界和平,變成十惡不赦的妖魔,為了地球的安危,只好查、查、查、查禁!絕對絕對不是限制思想,也不是違憲,反正就算違憲,也是為了拯救世界安危!況且很多人都知道的,一切都是為了愛唄!都是愛啊!
為什麼要反對?
問的好!若您是認為漫畫是暴力充斥,言情小說是淫慾過度,您的確不用反對,因為「新的一天將來臨~!充滿希望的早晨將到來!」
對了,忘了提醒您,坊間偵探小說等於是作家指導高知識份子運用高級技巧犯罪與殺人,因此可能也該送審一下!若是確認是限制級,甚至是逾越限制級,記得順便把作者一並抓走,他可是預謀將高危險邪惡知識販售給他人的犯罪者啊!
而政治相關書籍,我想也該送審一下,想知道為什麼嗎?因為這種極度高敏感言論性質書籍,可能引起兩岸戰爭,煽動人民情緒,這更危險,該審啊!不過別因為政府目前是綠色就不準藍色‧出‧版‧歐!反之亦然!
另外,跟裸體有關的,譬如:戲劇、藝術、電影,這些我想未來也該立法規範一下,以免看了裸體後,有人小雞雞不聽話犯了強姦罪,那就太糟糕了!
違憲!為何沒人問?
既然文章開宗明義就提到,憲法第十一條明定:人民有言論、講習、著作及出版的自由!那刑法第兩百三十五條訂立的「逾越限制級」的規定是幹啥用的?
原來…中華民國除了紅綠燈是參考用,原來憲法也是參考用,哈哈!因為大家都不關心啊!反正外表打著中華民國,或是台灣第一的旗號,骨子搞文革、搞思想限制,大家乖的跟豬圈裡養的豬沒兩樣,若是被發現,最多轉個話題,談些書籍影響兒童與青少年身心健康,妨礙社會倫理道德…光是爭辯這些需要爭議的事情,就夠大家爽的勒!哪有時間想這基本的起源?違憲?有種去咬立這個法律的發起人員啊!立這個法律的人員可是經由國家培育出來,不看漫畫、不看言情小說,沒有反叛思想的健康好青年啊!
況且他們可是負擔著可能被發現違憲的危險去下達的歐!是經由通盤考量、深思熟慮後所決策的,他們很勇敢的!是社會的尖兵啊!為了讚揚他們的勇氣!人民要放棄言論、講習、著作及出版的‧自‧由‧歐~!
參考依據:
刑法第兩百三十五條的網路資料並不多,但是輸入〝逾越限制級〞則會跑出很多相關網站討論,都會指向刑法第兩百三十五條。
刑法規定的看起來似乎不違反憲法,因為─你還是可以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這是你的自由,〝只是〞當你這樣幹時,刑法可以依照判定,處罰你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沒有說你不可以,只是會要你付出代價而已。
而這也是新聞局說明的「逾越限制級」!也就是「出版品及錄影帶分級管理辦法」審查時,可將書籍分為普遍級、限制級,但是超過他們觀看的倫理道德極限時,就不是政府單位默許的合法物品,即可查緝,也就是條子可以像是追攤販一樣的追緝你的販售跟陳列行為,但是…這真的是出版自由嗎?罰錢事小,誰願意負擔刑責?為了自己或是他人的著作出版,而像個罪犯一樣到處躲著發行?還是為了躲進限制級的名單當中,到處把陽具跟陰毛畫上內褲?把血肉橫飛的畫面貼上倫理小徽章?此為憲法之真意嗎?
法源法律網:
http://www.lawbank.com.tw/index.php
中華民國刑法第兩百三十五條:
http://db.lawbank.com.tw/FLAW/FLAWDAT0201.asp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立法理由:
民國 88 年 04 月 21 日
目前社會涉及妨害風化之行為,層出不窮,爰於第頸「散布」之下,增訂「播送」二字,並增列「聲者」、「影像」為犯罪客體及將「閱聽」改為「聽聞」,以期周密,並修正罰金額。 ________________ 渦型風箱標本室
http://blog.roodo.com/snowvega
我帶著惡意而來,意圖偽裝成朝聖者的型態姿意地姦淫擄掠,卻為了正義之名而殉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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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wve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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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snowvega 註冊: 2002-12-08 發表: 906 來自: 汙穢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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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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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TAKO 註冊: 2002-12-06 發表: 5575 來自: 章魚第75星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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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對抗分級制度 ' 請你一起來連署 2004-12-03 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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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越限制級.....
這就是所謂民主國家.....真的是比中共還中共....
就來看看這種制度真的能持續多久,反正只要有反彈,這制度遲早會等於不存在.. ________________ 我是人生失敗組組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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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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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亂 註冊: 2002-12-04 發表: 616 來自: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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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對抗分級制度 ' 請你一起來連署 2004-12-03 0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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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
有一條好好笑
第 10 條 本章之規定於新聞紙不適用之。
那18歲以下的就不應該看報紙了嘛
不然會危害身心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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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e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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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小湯圓 註冊: 2004-05-05 發表: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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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對抗分級制度 ' 請你一起來連署 2004-12-03 02: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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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級是需要的,不過法令要實施必須要有更精準的界定,這種趕鴨子上架的法令根本行不通低.....是不是連社會新聞都要列入限制級啊.......................
社會新聞才該禁吧.....因為比起小說書籍....社會新聞描述低更詳細直接,而且是發生在我們低周遭......更有影響力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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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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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LCW 註冊: 2002-12-07 發表: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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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對抗分級制度 ' 請你一起來連署 2004-12-03 0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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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 ......偶越想越氣.....現在都啥時代了,,,,滿天的飛機 滿街低電腦了,,,,連LP都能扭曲成馬賽克功能....變成流行語在新聞中播報了 ...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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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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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LCW 註冊: 2002-12-07 發表: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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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對抗分級制度 ' 請你一起來連署 2004-12-03 0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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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覺得光連署恐怕引起不了重視,
還是上街頭示威靜坐比較有用 😈
越想越氣,以下純粹幻想 😈
既然聽說這種奇怪的法律是因為選舉而生的,
那麼大家去示威遊行發動抗議,高喊下列幾項訴求:
1、找人在示威中扮演政府角色,上面貼''思無邪''的政府,
讓這個代表政府的人喊「只要標上禁,一切社會問題迎刃而解!」
然後由大家象徵性臭罵此法違憲 😈
2、不阻止出版品及錄影帶分級管理法的話,罷投這次立委!
[反正從來沒有立委有讓敝人想投票 🤣]
3、大專院校集體罷課一天
[看現在很多學生不是蹺課,就是上課狂睡打呼跟聊手機,
不如集體罷課,作些有意義、紀念性的事情 😩 ]
分級法如果要做到這種可怕的地步的話,照政府官員的邏輯來推理,
建築物理當也列入標禁範圍內,因為造型都隱含不良暗示,
比如總統府、101...都要在上面標大大的「禁」或「限」
更狠一點,台灣本島也要標上一個「禁」或「限」,
這樣世界各國飛過都可以看到,然後政府就可以自豪說:
「我們是全世界最思無邪的地方!!」好冷... 🐷
然後一切新聞全部禁撥,不論任何媒體,一律禁止
大家戴上眼罩跟耳塞,這樣就不會被精神污染了 🤣
夠執法徹底了吧
😈 ________________ ‧ 門的那一端 ‧
旅人‧徘徊在夢城的邊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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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ar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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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AkashicYear(回回年) 註冊: 2002-12-10 發表: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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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對抗分級制度 ' 請你一起來連署 2004-12-03 0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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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忘記補充一點,對此法情緒激動的人 😈 ,
請千萬不要學白米炸彈客去放書本炸彈喔,這樣太浪費書了bbb ________________ ‧ 門的那一端 ‧
旅人‧徘徊在夢城的邊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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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ar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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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AkashicYear(回回年) 註冊: 2002-12-10 發表: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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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對抗分級制度 ' 請你一起來連署 2004-12-03 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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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想到一些kuso的例子,純搞笑用
我不知道現在國文課本變如何了
記得以前念的文化基本教材「論語」,
裡面有一段提到孔子的弟子,子路後來被殺變成肉漿bbb很可怕耶
子路是熱血男兒,下場真可憐 :(
楚辭九歌的「國殤」在國文課本出現過,
「...天時懟兮威靈怒,嚴殺盡兮棄原野;
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遙遠;
帶長劍兮挾秦弓,首身離兮心不懲...」
嚴殺盡兮、首身離兮,想像一下多血腥的畫面呀
當國民教育教材的本身內容已經有限制級內容,何必苛責其他的呢?
請問有多少人,假如有上過的話,
到現在還有對上述課文有印象跟受到影響嗎??應該忘光了吧
一堆中國古典名著乾脆也都標上限吧
還有希臘悲劇一堆食人肉跟亂倫情節,
各國神話、傳說到莎士比亞也標一標吧,唉 ________________ ‧ 門的那一端 ‧
旅人‧徘徊在夢城的邊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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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ar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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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AkashicYear(回回年) 註冊: 2002-12-10 發表: 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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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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暱稱: 亂 註冊: 2002-12-04 發表: 616 來自: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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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對抗分級制度 ' 請你一起來連署 2004-12-04 1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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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似乎牛頭不對馬嘴,不著力點
這並不是要限制兒童、心智不全的人不去接觸這類的事就好,而是教育和輔導的面不全,再說立法的那些人盡皆是心和智都健全的人嗎?在媒體前像小孩子般吵鬧,這些虛偽裝善內涵的人怎能是教導我們的小孩子的呢,台灣的立法院才應該被禁止 😠
這些人有人瞭解聖經、和其文化的影響的嗎?如是說是聖經這部影響這個世界,所以也製造出好人和壞人、英雄和妓女嗎?
那樣,都接觸好的事物的人就不會被撒旦一時迷惑嗎
那麼,罪惡的人就終不會走向和善嗎
那麼讓人具備一顆理解的心,還是把環境所有惡毒都移除,把這個人連"惡"這個字的記憶的消遣,讓他不知道怎麼形容罪惡呢?
那麼,台灣的人應該看些什麼或不該看些什麼,或禁止什麼或不禁止什麼
自刎的人難道只是小時候看了不良的誘導,他們是否有債務壓力,台灣為何會貧富懸殊,政黨養的媒體難道一點責任也沒有?
記得小時候雖然只有三台電視台也只有三個時段能看新聞,但新聞一件自殺或綁架便會發引隔壁街坊鄰居的言論,可謂駭人聽聞了
現幾十台在新聞24小時轉播,政黨號召媒體開記者會同一件事一天重播20幾次,達到他們想要的效果。
同一件自殺新聞一天也播20幾次,這好笑死的就不會影響更多的人嗎?
現在連想跳樓自殺的人都要引來記者新聞了,大家現在都來看,那麼想問:這個人現在不馬上跳樓好嗎,不跳禁不住與論:原來這個人真愛鬧!跳了又想後悔,又其實只有一點點勇氣。那麼這個現在引人注目的人要怎麼做呢,會不會就一時衝動呢?
總總總總,問題很多了…其實我也不太想浪費我自已和各位寶貴的時間 roll:
一個國家的問題很多,便是那教育有剌
參與教育的人有問題將教出更多有問題的人
台灣現在真的是非常缺乏如此卓越的人
台灣的能力卓越的官員們,請深思熟慮後再做事吧,否則實在是不難引人發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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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23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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